DB44/T 995-2012 太阳热水系统验收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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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太阳热水系统应设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应做到使太阳热水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并能达到最大节能 效果。 3.6.2强制循环系统宜采用温差控制,直流式系统宜采用定温控制,直流式系统的温控器应有水满自 锁功能。温度控制、防过热控制应实行自动控制。 3.6.3系统中使用的控制元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3.6.4系统中使用的温控器应能实现自动控制,应符合GB14536.10的规定。 3.6.5系统中太阳集热器所用的温度传感器应能承受集热器的最高空晒温度而正常工作,精度应达到 土2℃;贮水箱用温度传感器应能承受100℃而正常工作,精度应达到土2℃。 3.6.6暴露在室外的各部件应有良好的耐候性,它们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都应耐受使用地点的最高环 竞温度和最低环境温度。 3.6.7工程系统控制柜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3.7太阳热水系统热性能
3. 7. 1 试验条件
应符合GB/T20095和GB/T18708的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7.2系统热性能要求
在晴好天气条件下,系统连续运行三天,每天的水温、水量、得热量均应满足验收指标要求,即当 日太阳辐照量为17MJ/,集热结束时贮热水箱内水的温度应不小于45℃,单位轮廓采光面积贮水箱 内水的日有用得热量应不小于8.0MJ/m:在每天进行检验前,应将系统内的热水排净,重新注水。
4配套设备、设施和零部件技术要求
4配套设备、设施和零部件技术要求
4.1.1系统采用的泵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4.1.1系统采用的泵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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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水泵壳体承受的工作压力应不小于其所承受的静水压力加水泵扬程。 4.1.3在满足系统流量和扬程的条件下,应选择节能型泵,必要时,宜选择低噪声泵。泵的工作温度 应符合系统最高工作温度的要求,宜选用热水泵。系统的循环泵宜设置备用泵,交替运行, 4.1.4泵的材质应与传热介质相容,不被腐蚀。 4.1.5水泵应按照厂家规定的方式安装,并应符合GB50275的规定。
4.2.1系统采用的管材、管件和其他附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产品标准标称允许的工作压 力和工作温度应大于热水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 4.2.2系统的管路安装应符合GB50242的相关规定。 4.2.3管路保温应符合GB/T4272和GB/T8175的相关规定
4.3.1采用的压力锅炉、电加热元件、热泵等辅助热源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规定。辅助热源的额定功 率应与贮热水箱容量相匹配,应满足设计要求。 4.3.2采用城市热网等集中热源,通过热交换器作为太阳热水系统辅助热源的情况,应选择高效换热 器,换热效率应大于90%,不对水产生二次污染,应采取防结垢措施。 4.3.3辅助电加热器应符合JB/T4088的规定,工作寿命应不小于3000h,使用电压220V或380V。 4.3.4辅助热源应设置性能优良、操作灵活的控制装置,辅助热源应能根据需要自动切换,按设计参 数要求补充太阳热水系统的不足,并保持节能运行。 4.3.5辅助热源应便于维护管理,方便维修及更换元器件
5.1太阳热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在设备和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5.2各种承压管路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非承压管路系统和设备应做 灌水试验。当设计未注明时,水压试验和灌水试验,应按GB50242的相关要求进行。 5.3系统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直至排出的水不浑浊为止
6.1.1系统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调试,调试所需的水、电应满足设计要求。 6.1.2系统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设备单机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系统联动调试。 6.1.3设备单机调试应包括水泵、阀门、电磁(动)阀、电器及自动控制设备、监控显示设备、辅助 加热设备等。 6.1.4系统联动调试应按照实际运行工况进行 6.1.5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冲洗工作,冲洗包括管道冲洗和水箱冲洗,应保证冲洗的管道和水箱没 有任何杂质和污染物,水质干净,无色无味
.1水泵安装方同应准确。通电调试前,应保证水泵的进口端已注满水。水泵运转时,检查水 方向是否正确。在设计负荷下连续运转不小于2h,无异常震动和声响,各密封处应无泄漏,紧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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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部位不应松动。电机的电流和功率不超过额定值,工作温度在正常范围内。 6.2.2电磁(动)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手动通断电试验时电子标准,电磁(动)阀应开启正常,动作敏捷,密 封严实,无异常震动和声响。 6.2.3电气装置接线必须正确,断流容量、过压、欠压、过流保护等整定值应符合规定值。 6.2.4温度、温差、水位、时钟等监控显示设备应响应灵敏、显示准确。 6.2.5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自动控制装置应响应灵敏,工作可靠。 6.2.6各种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 6.2.7各种辅助加热设备应工作正常、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6.3.1调整水泵控制阀门,使系统循环的流量和扬程满足设计要求。 6.3.2调整电磁(动)阀控制阀门,使电磁(动)阀前、后压力均应处在设计要求的压力范围内。 6.3.3调整温度、温差、水位、光照、时间等控制仪的控制区间或控制点,使各种控制仪的工作参数 满足设计要求。 6.3.4调整各个分支回路的调节阀门,使各回路流量平衡。 6.3.5调试辅助加热系统,检查系统是否正常启动和停止,并在满足定温出水功能的前提下,确保优 先使用太阳加热,以使辅助热源的消耗量最少。 6.3.6系统联动调试完成后,系统应连续试运行三天,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协调,动作正确, 无异常现象。
7.1.1各种设备和部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并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7.1.2系统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的各项规定。 7.1.3太阳热水系统验收应根据其施工安装特点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和峻工验收 7.1.4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 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1.5太阳热水系统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歧 工验收申请报告。 7.1.6建设单位收到太阳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 (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联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7.2.1分项工程验收宜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分期进行。
a 在太阳热水系统工程施工前,进行屋面防水的检查。施工完毕后,对太阳热水系统安装位置 进行防水工程验收; 在贮水箱就位前,进行贮水箱承重和固定基座的验收; C 在太阳集热器支架就位前,进行支架承重和固定基座的验收; 在建筑管道井封口前,进行预留管路的验收; e 太阳热水系统电气强弱电预留管线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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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在贮水箱进行保温前,进行贮水箱检漏的验收 g)在系统管路保温前,进行管路水压试验; h)在隐蔽工程隐蔽前,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7.3.1系统移交建设单位前,应进行峻工验收。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与施工、设计和监理等 有关单位联合进行。
.3.1系统移文 有关单位联合进行 7.3.2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不锈钢板标准,签署验收文件,并保存归档。 7.3.3 系统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a 设计文件、变更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b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器仪表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资料,若为进口设备、 材料还应有商检合格证明文件: C 屋面防水检漏记录; d 系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e)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系统水压试验及冲洗记录: g 系统调试记录及试运行报告: h 系统水质变化检验记录; 系统热性能检验记录: 系统使用维护说明书; k 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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