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14-2020 建筑同层排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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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于汇集洗脸盆、浴盆等卫生器具和地漏排水并接至排水横 支管或排水立管的专用排水附件,

    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安装在非承重墙或装饰墙内的用于支承 壁挂式卫生器具、配套冲洗水箱等的专用安装支架,

    3.1.1当要求卫生器具的排水支管不得穿越楼板进人下层用户 时,应采用同层排水系统。装配式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 3.1.2同层排水的系统形式、管道井(管隆)位置、卫生器具布置 及选用等,应根据建筑、结构条件并与土建及机电相关专业协调 后确定。

    3.1.3同层排水系统的隔声降噪设计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

    3.2.1同层排水敷设方式应根据建筑功能、建设标准、土建条 件、卫生器具布置、装修要求等因素确定阻燃标准,宜采用沿墙敷设。当不 满足沿墙敷设条件时,可采用地面敷设

    3.2.2装配式卫生间应结合装配式建筑的类型、主体结构

    条件、部品部件的装配特性等因素选择同层排水系统形式,并应 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2.3同层排水的卫生器具及配件、地漏、排水管材及管件等应

    根据系统形式选择:同层排水部位的楼地面、墙体等应满足相应 系统形式的要求,

    3.3楼地面、墙体及管道并

    3.3.1沿墙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设有地漏时,其最终装饰完成 地面至结构楼板面的距离不应天于150mm。 3.3.2沿墙敷设的同层排水横支管和器具排水管利用非承重隔 墙或装饰墙暗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敷设部位的非承重隔墙或装饰墙的墙体厚度或空间 应满足管道敷设和隐蔽式部件安装的要求。 2非承重隔墙或装饰墙的墙体龙骨、构配件等应具有足够 的强度和刚度,并应采取防腐措施。墙体材料应耐压、抗冲击、防 水,面层装饰材料宜采用粘贴。 3外封非承重隔墙或装饰墙的部位,原墙面应采取防水防 潮措施。 4有隔声降噪要求时,骨架形式(空心)的外封隔墙或装饰 墙应设置隔音材料并充填密实。 3.3.3地面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应根据地漏、卫生器具的型式 及布局、排水立管位置、排水横支管敷设要求等,确定同层排水管 道的敷设空间设置方案。 3.3.4设置整体卫生间时,卫生间建筑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JGJ/T467的有关

    3.3.4设置整体卫生间时,卫生间建筑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JGJ/T467的有关 规定,

    3.3.4设置整体卫生间时,卫生间建筑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行

    1室内排水立管应敷设在管道并(管隆)内。管道并(管隆) 应在每层设置检修门或检修口。 2建筑上下层卫生间、厨房的排水立管宜竖向对齐,装配式 建筑的卫生间排水立管应竖向对齐。 3排水管道井(管隆)不宜贴邻卧室内墙设置;当无法避免 时,排水管应采用低噪声管材,管道并(管隆)宜采取隔声降噪

    3.3.6同层排水场所的楼地面、墙体等应采取有效的防

    1结构楼板面、建筑完成地面和墙面均应设置防水层,其防 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 298的有关规定。 2卫生器具、排水管道的安装不应破坏防水层。排水管道 的支架应牢固、可靠。 3采用架空安装的降板区域(或建筑面层抬高区域),架空 层专用支架和管道安装支架均应采用专用胶粘剂立粘在楼板上 不得破坏防水层。架空层基层材料、面层装饰材料、防水处理方 式等均应符合建筑设计规定。 4采用填充方式的降板区域(或建筑面层抬高区域),填充 的轻质材料应符合建筑设计规定。排水管道两侧应对称分层填 充密实,不得采用机械填充。填充层面应整浇,并应采取措施防 止开裂。洗衣机、坐便器的部位应预留加厚现浇细石混凝土的 位置。

    3.4.1同层排水系统中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选型应根据同层排 水的系统形式确定,其布置应满足排水管连接和敷设要求。 3.4.2卫生器具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对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 规定。

    3.4.3同层排水系统采用的隐蔽式安装部件及各种配件等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卫生洁具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 架》GB26730、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同层排水部件》CJ/T363等的 有关规定。

    3.4.4沿墙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的卫生器具型式及其

    符合下列规定: 1洗涤盆、洗脸盆宜采用台式或壁挂式。坐便器、净身盆应 采用后排水式,宜选用壁挂式。小便器应自带水封,宜采用壁挂 后排水式。壁挂式坐便器宜配设隐蔽式冲洗水箱。 2淋浴房排水应采用内置水封的排水附件、直理式地漏或 接入专用排水汇集器,浴盆的排水附件宜内置水封或接入专用排 水汇集器。 3壁挂式卫生器具应采用配套的隐蔽式支架,支架应有足 够的强度、刚度,并应采取防腐措施。 4壁挂式卫生器具应固定在其支架上,支架应固定在楼地 面或墙体等承重结构上。隐蔽式支架应安装在非承重墙或装饰 墙内。 3.4.5沿墙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的卫生器具布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坐便器应靠近排水立管。 2器具排水管接人同一排水立管时,卫生器具宜沿同一墙 面或呈“L”形的两个相邻墙面布置。 3.4.6当采用地面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时,卫生器具型式及其 附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洗涤盆、洗脸盆宜采用台式或壁挂式。坐便器宜采用后 排水式,净身盆可采用后排水式或下排水式。小便器应自带 水封。 2淋浴房和浴盆的排水附件应符合本标准第3.4.4条第2 款的规定。 3.4.7同层排水系统使用的地漏及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符合下列规定: 1洗涤盆、洗脸盆宜采用台式或壁挂式。坐便器、净身盆应 采用后排水式,宜选用壁挂式。小便器应自带水封,宜采用壁挂 后排水式。壁挂式座便器宜配设隐蔽式冲洗水箱。 2淋浴房排水应采用内置水封的排水附件、直理式地漏或 接入专用排水汇集器,浴盆的排水附件宜内置水封或接入专用排 水汇集器。 3壁挂式卫生器具应采用配套的隐蔽式支架,支架应有足 够的强度、刚度,并应采取防腐措施。 4壁挂式卫生器具应固定在其支架上,支架应固定在楼地 面或墙体等承重结构上。隐蔽式支架应安装在非承重墙或装饰 墙内。

    3.4.5沿墙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的卫生器具布置应符合下列

    3.4.6当采用地面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时,卫生器具型式

    1洗涤盆、洗脸盆宜采用台式或壁挂式。坐便器宜采用后 排水式,净身盆可采用后排水式或下排水式。小便器应自带 水封。 2淋浴房和浴盆的排水附件应符合本标准第3.4.4条第2 款的规定。

    3.4.7同层排水系统使用的地漏及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和现行行业标准《地漏》CJ/T186的规定。 2地漏应采取防干滴和防返溢的措施,并宜采用同层排水 地漏。

    3采用沿墙敷设的同层排水部位设有地面排水地漏时,地 漏宜靠近排水立管,并应单独接人立管。 4采用地面敷设的同层排水系统,地漏接入排水横支管的 立置宜在其他卫生器具排水支管接入点的上游。排水横支管采 用污废合流时,地漏宜单独接入排水立管。

    1断面设计应确保接入排水汇集器的水流不回流、不返溢。 2排出管的管径应根据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接入排水汇 集器的最大横支管管径。 3排水汇集器应设有清扫口或便于清扫和疏通的装置。 4内置水封的排水汇集器,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5材质和相关功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 规定和检测机构的认可。 6成品应在生产工厂内组装成型,并通过产品标准规定的 密封试验。 3.4.9同层排水系统采用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水封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造内无存水弯的用水器具或无水封的地漏与排水管道 连接时,必须在其排水口下游设置水封装置。 2水封装置的接管不得小于卫生器具排水管的管径。 3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 4水封装置不得重复设置。

    3.5.1同层排水系统采用的排水管材应根据排放介质、建筑物 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安装部位、抗震及防火要求等因素选用, 并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3.5.2同层排水系统使用的排水管材及管件应满足连接零

    同一连续管段上采用的管道及管件材质应一致。 3.5.3同层排水系统采用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管材、管件和橡胶圈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用 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及管件》CJ/T25O、《聚内烯静音排水 管材及管件》CJ/T273、《建筑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和管件》 CJ/T278等的规定。 2埋设在结构楼板与地面装饰面层之间的管道,不得采用 橡胶圈连接,应采用电熔管箍连接、热熔对焊连接、热熔承插连接 等热熔熔接。 3暗装在非承重墙、装饰墙的夹墙空间内或架空地面内的 排水横支管,宜采用热熔熔接方式。当采用橡胶密封材料接口 时,橡胶密封圈(套)应采用三元乙丙(EPDM)橡胶制作,其性能 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 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T21873的规定。

    1管材、管件及配套附件、防腐涂料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管件及附件》GB/T12772及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排水柔性接口承插式铸铁管及管件》CI/T178等的有 关规定。管材、管件应配套使用。 2暗装在非承重墙、装饰墙或架空地面空间内的管道,应采 用三元乙内(EPDM)橡胶材料制造的橡胶密封圈(套)。 3管道不应理设在建筑地面的填充层内。 3.5.5同层排水系统采用特殊单立管时,特殊单立管的管材、管 件、附件及辅助材料等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其设计、施 及验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5.6不同材质的管道或管配件连接时,应采用专用配件或采

    3.6.1同层排水系统的器具排水管、排水横支管的布置和敷设 示高不得造成排水滞留、地漏冒溢,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连接时,应采用45°斜三通、45 弯头或90°顺水三通,不得采用90°正三通。 2排水横支管作90°水平转弯时,宜采用2个45°弯头。排 水横支管的转弯次数不宜多于2次。 3排水横支管变径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管顶平接。 4排水横支管不应小于通用坡度。塑料排水横支管宜采用 标准坡度。

    3.6.2接人排水立管的排水横支管管径不得大于该立管管径。

    采用顺水三通或顺水四通。采用特殊配件的特殊单立管系统时, 排水横支管与立管特殊配件的连接应符合现行相关特殊单立管 系统标准的有关规定

    3.6.4排水立管应每层设置检查口。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

    程技术规程》CJJ/T29的有关要求设置伸缩节。同层排水部

    3.6.7排水管道穿越有防水设防的楼板(或面层)、管道井隔墙

    3.6.7排水管道穿越有防水设防的楼板(或面层)、管

    普体等部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

    3.7.1装配式卫生间应根据建筑(精装)布局进行深化设计,并 准确定型定位,不应在预制构件安装后凿剔沟、槽、孔、洞等。 3.7.2装配式卫生间同层排水设计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址术南上给水及甘仙却中没上篮线系统洪体化沉计

    技术,应与给水及其他机电设备与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 BIM深化设计深度应达到用于管道及配件材料统计、管道预留预 埋要求。

    于管线检修更换,不应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同层排水系 统应按照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进行设计,采用的部品部件应满 足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易维护、通用性和互换性要求,

    1排水宜采用污废水合流系统,横支管宜采用污废水分流 设计。 2排水横支管宜采用电熔管箍连接、热熔承插连接的塑料 管材。 3从排水立管接出的预留管道,宜靠近卫生间的主要排水 部位。

    3.7.5当采用整体卫生间时,其同层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

    1同层排水敷设方式应结合整体卫生间的选型尺寸、卫生 器具型式及其布局、管道井位置、排水管道走向等确定,应按同层 排水管道所需敷设空间及检修要求确定结构降板区域和降板 高度。 2排水立管接出的预留管道应满足整体卫生间排水接管要 求,并应靠近整体卫生间的主要排水部位。 3整体卫生间选用的管道材质、连接方式应与预留管道相 配。当采用不同材质的管道连接时,应有可靠连接措施。

    4整体卫生间的整体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整体 浴室》GB/T13095及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卫浴间》JG/T183 等的规定。 5在整体卫生间预留系统的管道接口连接处应设置检 修口。 6敷设管道的部位应保证有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空间。 3.7.6兰 当装配式建筑的卫生间采用叠合楼板时,其同层排水系 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穿越主体结构的部位应按管线设计要求预留孔洞或 预埋套管。 2同层排水管道应与结构本体分离设置,应使用具有减震 高低可调的管道支架,不得直接敷设在结构楼板上,且不应破坏 楼板防水层

    3.8.1卫生器具的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管径和排水设计秒流 量的计算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E 50015的规定。

    qp=AX 1R2/3 I1/2

    n一 粗糙系数,铸铁管为0.013,塑料管为0.009; R一水力半径(m); I一一水力坡度,采用排水管道坡度。 3.8.4排水横管在设计充满度下的最小设计流速(自清流速)不 应小于0.60m/s。 3.8.5排水横支管敷设坡度不得小于通用坡度。接入排水汇集 器的各器具排水管坡度按汇集器产品的要求确定,但不宜小于排 水横管的通用坡度。 3.8.6建筑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排水横管的通用坡度和最大

    水铸铁管排水横管的通用坡度和最大设

    3.8.7建筑排水塑料管排水横支管的标准坡度应为0.026,排水 横管的通用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应按表3.8.7确定。

    3.8.7建筑排水塑料管排水横支管的标准坡度应为0.026,排水

    3.8.8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套内卫生间大便器排水管管径 可采用90mm:

    1排水横支管仅接纳1个大便器排水。 2排水横支管不应有超过2个的90°转弯,且其展开长度不 应大于4m。 3排水横支管坡度不应小于通用坡度。

    1排水横支管仅接纳1个大便器排水。 2排水横支管不应有超过2个的90°转弯,且其展开长度不 应大于4m。 3排水横支管坡度不应小于通用坡度

    4.1.1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健全的质量管理

    程质量检验制度,安装人员应经过培训。 4.1.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 施工安装方案,并应根据设计图纸和专项施工安装方案制定与土 建及其他工种的配合措施。 4.1.3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预留孔洞尺寸、预埋件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4.1.4排水管道、专用支架、专用配件、预制件等部品部件、设施 及材料应进行进场检验

    4.1.5同层排水系统安装与其他施工工序交义作业时,应办理 施工交接验收手续。施工现场的半成品或成品应及时采取保护 措施。

    和楼板支架、设施安装及管线敷设等不应破坏防水层。 4.1.7管道、支架、部件等在装饰面层封闭前应进行隐蔽工程 验收。

    和楼板支架、设施安装及管线敷设等不应破坏防水层。

    同层排水系统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应经过各专业会审。 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应得到业主或建设方的批准,并应

    已进行技术交底。 3材料、人工、机具、水、电等应准备就绪,能保证正常施工。 4应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配合土建预留孔、洞。 5必须固定在楼板上的支架等部件,应在楼板防水施工前 完成预理件的安装。 6楼板防水施工应验收合格,并且防水层应有相应防护 措施。 4.2.2采用同层排水的装配式卫生间在预制部品部件安装前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本标准第4.2.1条所规定的条件。 2应根据BIM深化设计图纸,加工制作和备齐土建施工阶 段中需要的预理件、预理管道和零配件。 3应根据装配样板确认的预制部品部件具体数据进行工厂 化制作。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应适度预留公差,并应进行标识。预 制部品部件生产应进行质量控制。 4预制部品部件出厂前应进行包装,应按相应装配组合所 需的部品部件整理编号分配包装人箱。包装应牢固可靠,并应有 包装明细清单、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具有资质的检测 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等。

    1整体卫生间安装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与整体 卫生间连接的预留管道应安装到位,并应验收合格。 2整体卫生间的生产制作、包装、运输、验收以及安装准备 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JGI/T 467的有关规定。

    .2.4材料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管件及地漏等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性能应符合设计 规定,并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 报告。

    2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的表面应完好无损,颜色应均匀 一致,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凹陷、气泡、裂口和明显的划伤和裂 纹等缺陷。建筑排水柔性铸铁管及管件表面应无裂缝、砂眼、飞 剩、瘾陷等缺陷。管材端面应平整,且应与轴线垂直。 3阻火圈或阻火胶带应标有规格、耐火极限和生产厂名称。 4装配式安装的预制部品部件进场应进行开箱检验,按照 包装明细逐一对品种、规格、数量、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材料 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5隐蔽式水箱、卫生器具及配件等应有具有资质的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2.5材料的运输和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和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动时应轻放,严禁撞击和 抛、摔、拖。 2管材、管件等应分类堆放。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场 地上,堆码高度不宜大于1.5m;管件应成箱(袋)逐层码堆,堆码 高度不宜天于2.0m。 3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的贮存堆放时,不得受日光长时 旬曝晒,并应远离明火、热源。 4清洁剂或其他易燃物品运输时,应防止碰撞,不得抛摔、 重压和曝晒,并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房内。施工现场使用时,应随 用随领,禁止明火。 5装配式安装的预制部品部件的运输车辆应满足产品尺寸 和载重要求,装卸与运输时应采取防止预制部品部件损坏的 措施。 6预制部品部件包装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预制部品部 件应成箱逐层码放,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污染、防变形 等措施,

    4.3.1施工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同层排水管道的现场安装: 1 核实现场位置,查看现场有无暗藏管线,现场定位。 2核实现场预留孔洞 3 排水立管定位及安装固定,预理件安装,隐蔽式支架 安装。 4立管通球试验。 5 土建设置第一道防水,注意成品保护。 6 横支管放线定位、支管系统安装。 7 横支管灌水通水试验。 8 面层或架空层板面施工(含第二道防水)、其他保温隔音 处理。 4.3.2 建筑排水高密度聚乙烯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连接应采用电熔管箍连接或热熔对焊连接;热熔连 接设备应由管道生产厂配套或采用指定的专用设备。 2管道切割应采用专用工具或机器切割,切口应垂直于管 中心;切割面应保持清洁,不与其他物体接触。 3连接时应保证对焊管道轴心线一致,轴心线的偏移不宜 超过管子壁厚的10%,且不应超过1mm。 4熔接时的加热时间、温度、轴向推力、冷却方法及时间等 应符合管材、管件熔接工艺的要求。 5管道连接的操作过程中不得移动、转动对焊两侧管道、电 溶管箍和已熔合的管道,不得对连接部位施加任何外力。 6熔接结束后应将连接的管材管件静置自然冷却,禁用 冷水或其他冷媒加速管道冷却,且避免受到外力。 7施工现场应确保电压稳定,焊接设备的电源应正确接地 焊接设备应正确接通电源,熔化材质

    4.3.1施工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同层排水管道的现场安装: 1 核实现场位置,查看现场有无暗藏管线,现场定位。 2 核实现场预留孔洞 排水立管定位及安装固定,预理件安装,隐蔽式支架 安装。 立管通球试验。 5 土建设置第一道防水,注意成品保护。 6 横支管放线定位、支管系统安装。 7 横支管灌水通水试验。 8 面层或架空层板面施工(含第二道防水)、其他保温隔音 处理。

    接设备应由管道生产厂配套或采用指定的专用设备。 2管道切割应采用专用工具或机器切割,切口应垂直于管 中心;切割面应保持清洁,不与其他物体接触。 3连接时应保证对焊管道轴心线一致,轴心线的偏移不宜 超过管子壁厚的10%,且不应超过1mm。 4熔接时的加热时间、温度、轴向推力、冷却方法及时间等 应符合管材、管件熔接工艺的要求。 5管道连接的操作过程中不得移动、转动对焊两侧管道、电 熔管箍和已熔合的管道,不得对连接部位施加任何外力。 6熔接结束后应将连接的管材管件静置自然冷却,严禁用 冷水或其他冷媒加速管道冷却,且避免受到外力。 7施工现场应确保电压稳定,焊接设备的电源应正确接地; 焊接设备应正确接通电源,熔化材质

    4.3.3建筑排水高密度聚乙烯管道采用电熔管箍连接时应按下 列步骤进行: 1清洁管道外表面,测量管件承插深度并做出标记;将被连 接的管道端部用砂纸打毛。 2擦净连接部位表面,将管道插入电熔管箍两端直至标记 位置,其中轴线应对准,电熔管箍承插嵌入深度应符合图4.3.3 和表 4. 3. 3 的规定,

    图4.3.3电熔管箍承口

    表4.3.3电熔管箍承插嵌入深度

    3采用配套的专用电源通电进行熔接。熔接过程结束时, 电熔管箍和焊接设备应有显示焊接成功的标识;熔接结束,应切 断电熔电源,进行自然冷却。 4在电熔管箍和焊接设备显示焊接成功之前严禁人为关闭 焊接设备或切断电源。 5当电熔管箍和焊接设备上的焊接指示标识显示不正常 时,应等焊接部位自然冷却后更换电熔管箍,重新焊接。已使用 过的电熔管箍不得重复使用。

    4.3.4建筑排水高密度聚乙烯管道采用对焊连接时应按下列步

    1清洁焊接部位表面及焊接工具焊板表面。 2使用电动刨刀对焊接面进行打磨,保证对焊管道轴心线 致,对焊端面相互吻合并与管道轴心线垂直。 3检查焊接板温度,在焊接板温度达到要求且焊接指示灯 亮起后方可进行焊接。 4在环境温度下,管道对焊连接时,其焊接面的加热时间和 焊接时间不应小干图4.3.4的要求

    图4.3.4焊接、加热时间要求

    5当焊接板操作指示灯亮起后,将被焊管道端面垂直顶压 在焊接板上,保持充分接触,仔细观察整个焊接熔化过程,加热时

    4..0 要求: 1管道连接应采用承插式法兰压盖连接或卡箍式连接。 2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 技术规程》CJJ127的有关规定。 3暗装在非承重墙、装饰墙内或架空地面空间等处时,宜对 连接部位采取防腐措施。 4管道接口端面与墙、梁、板的净距不宜小于100mm;管道 外壁面距墙面净距应大于20mm。 4.3.7管道支架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和固定管道用的支架(管卡)、托架和吊架宜由管道 供货商配套供应。 2支架(管卡)应根据不同管材及其接口形式、设置部位等 选用。排水金属管道支架(管卡)应采用金属件,排水横支管宜采 用隔振、高低可调的管道支架。 3金属支架(管卡)应采取防腐措施;非金属管道采用金属 支架(管卡)时,应在金属支架(管卡)与管道或管件的接触部位加 衬橡胶垫等软质材料。 4支架(管卡)、托架和吊架、支墩的设置及安装应分别满足 立管垂直度、横管弯曲和设计排水坡度的要求,且应安装牢固。 5支架与楼板采用螺栓紧固时,应在楼板防水施工前完成 安装。 6安装在结构楼板与地面装饰面层之间的排水横支管,支 架(管卡)的固定不得破坏已做好的地面防水层,宜采用专用胶粘 接固定。

    1立管在穿越楼板处应设固定支撑点,并应做好防渗漏水

    4.3.9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的

    1立管应每层设支架锚固在柱或墙体等承重构件上,上部 管道重量不应传递给下部管道。支架间距不应超过3m。当层高 小于4m时,可每层设1个固定支架。2个固定支架之间应设置 滑动支架。承插式柔性接口的支架应位于承口下方,卡箍式柔性 接口的支架不得将管卡套在卡箍上。支架与接口断面的净距不 宜大于300mm。 2横管上每根支管应至少安装1个支架,支架的间距不应 天于2m。横管与每个管件的莲接应安装支架。承插式柔性接口 的支架应位于承口侧,卡箍式接口的支架不得将管卡套在卡箍 上。支架与接口断面的净距不宜大于300mm。 4.3.10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的伸缩节和穿越楼板、管道井(管隆) 或隔墙的阻火装置设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4.3.11同层排水场所的防水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工

    按口的支深不得将管下套任下狮工。支深与按口断面的净距入

    4.3.10建筑排水塑料管道的伸缩节和穿越楼板、管道井(管

    1同层排水区域的楼板、 地面和墙面的防水应按设计施工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中

    的相关规定。 2穿越楼板、防水层墙面的管道和预埋件等,应在防水施工 前完成安装。 3穿越楼板的立管和使用螺栓固定的隐蔽式支架定位安装 完毕后,应对管根、预理支架处采取防水措施。 4与防水基层(找平层)相连接的预留管道、地漏、排水口或 排水附件等应在防水施工前安装牢固 5管道根部、洁具排水口、地漏等与装饰地面防水基层(找 平层)的交接部位应进行密封或采取加强处理。 6防水层完成后,应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采取保护措施

    4.4.1隐蔽式支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固定牢靠。 安装时应使用水平尺进行校正,

    4.4.2隐蔽式支架应固定在楼板、墙面等承重结构上,固定支架

    的膨胀螺栓不应穿透结构楼板、墙面,耳安装后应对支脚部 行防水处理。

    4.4.3安装壁挂式卫生器具的装饰墙面应紧贴隐蔽式支架

    合设计要求。水箱及其配件应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5卫生器具及地漏安装

    4.5.1卫生器具及排水配件的材质、规格、尺寸、固定方法、安装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5.2卫生器具及排水附件应各自牢固安装在支架、墙体

    .5.3卫生器具安装应符合下列

    4.5.3卫生器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器具应按照产品安装说明书要求进行固定,应采用 配套专用固定件安装牢固。 2壁挂式坐便器、净身盆、小便器等应固定在隐蔽式支 架上。 3卫生器具与器具支架之间应衬软隔垫。 4卫生器具安装的水平度、垂直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 规定。 5卫生器具排水口与排水支管接口应吻合,接头连接应 紧密。 4.5.4地漏安装应平正、牢固,地漏顶面低于地面装饰面层表 面,周边无渗漏。 4.5.5排水汇集器上安装的地面清扫口应便于清通,其顶面高

    度应与地面装饰面层高度一致

    4.6预制部品部件安装

    4.6.1装配式部品部件在工厂化生产预制时应逐个设置固定编 号,并按照安装说明书的编号和顺序进行现场装配。 4.6.2装配式卫生间施工前应先做样板间,确认预制的部品部 件与现场情况一致,并经有关各方确认。 4.6.3采用整体卫生间时,预留的排水立管与排水横支管连接 处应设置检修口。 4.6.4当采用仅管道预制、现场拼接装配的部品部件安装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预留孔洞或预留管件位置和尺寸应正确无误。 2同层排水的管道、卫生器具、地漏及其他部品部件应按设 计要求的走向、位置、标高等进行画线定位

    3同层排水管道及其支架、卫生器具及配件等应按照施二 说明书的步骤进行安装和固定。 4排水横支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连接应安全可 靠,无渗漏;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非金属排水管道采用金属支 架时,应在金属管卡与管道外壁接触面设置橡胶垫片。 5地漏安装应平整、牢固,顶面低于完成地面,确保周边无 渗漏。 6预制部品部件的安装不得破坏防水层。 4.6.5现场组装的整体卫生间,其部品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按照整体卫生间产品的装配指导书进行安装。 2安装防水盘时,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防水盘标 高;排水地漏用工具紧固,无松动及晃动,周边缝隙均匀。 3连接排水管时,应检查预留管道的位置和标高是否准确; 整体卫生间的接管管径、管道走向应满足要求,架空空间内的管 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管道应在设计预留的空间内安装牢固。 4排水管与预留管道的连接部位应进行密封处理。 5卫生器具应安装牢固,各连接部位应做好防水处理。 6整体卫生间的门框与门套应与防水盘、壁板、外围合墙体 做好收口处理和防水措施。 4.6.6工厂组装的整体卫生间,其现场吊装安装和相关同层排 水管道连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将在工厂组装完成的整体卫生间,经检验合格后,做好 包装保护,由工厂运输至施工现场。 2应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专用平移工具将整体卫生间移动 到安装位置就位。 3拆掉整体卫生间门口包装材料,进入卫生间内部检验有 无损伤,应调整好整体卫生间的水平度、垂直度和标高。 4应完成整体卫生间与给水、排水及其他预留点位连接和

    相关试验。 5拆掉整体卫生间外围包装保护材料,应由相关单位进行 整体卫生间外围墙体的施工和门窗安装、收口工作。 6整体卫生间安装就位后应进行蓄水试验

    4.7.1安装和施工过程中,管端敬口处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4.7.2隐蔽式支架箱体应有防结露泡沫保护板,排水口处应有 堵头等保护措施。 4.7.3施工现场的地漏及卫生器具存水弯等部件应有堵头等保 护措施。 4.7.4卫生器具应采用自带泡沫保护板或气泡膜等包装材料包 覆保护。

    ,/· 隐蔽式 长支深相体应有防结路泡深保护极,排口处应有 堵头等保护措施。 4.7.3施工现场的地漏及卫生器具存水弯等部件应有堵头等保 护措施。

    护措施。 4.7.4卫生器具应采用自带泡沫保护板或气泡膜等包装材料包 覆保护。

    4.7.4卫生器具应采用自带泡沫保护板或气泡膜等包装材 覆保护。

    基坑标准规范范本4.7.5任何设备、管道及器具均不得作为拉、攀、支架等

    主要器材的安装说明书。 4 管道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防水验收记录、直观检查。

    5.2.2管材、管件等的选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路桥设计、计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管道的接触应平整。支架防腐应良好,防腐层无破损。未采用破 坏建筑防水层的固定方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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