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16-2020 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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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太阳能保证率; 7e 太阳能子系统集热效率; A 太阳能子系统集热器总面积; H 总太阳辐照量; Q 太阳能子系统集热量; mei 第i次记录的太阳能子系统水的流量: thei 第i次记录的太阳能子系统出口温度: tici 第i次记录的太阳能子系统进口温度; the 太阳能子系统热水温度; tic 太阳能子系统冷水温度; 0 太阳能贡献率
P一 热泵的输入功率; COPd 直膨式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性能系数; COM. 并联式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性能系数;
COP 热泵性能系数; 热泵加热量; Whp 热泵电耗。
照明设计标准2.2.3热水系统参数
COP 系统性能系数; Q 由于储热、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热损失; th 实际使用时或空气源热泵子系统开启补热前的热水 温度; 7 系统供热损失系数; UsL 水箱(罐)热损系数; △T 降温时间; t 水箱(罐)最终水温; t; 水箱(罐)初始水温; tas(a) 降温期间平均环境温度
COP 系统性能系数; Q 由于储热、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热损失; th 实际使用时或空气源热泵子系统开启补热前的热水 温度; 7 系统供热损失系数; UsL 水箱(罐)热损系数; △T 降温时间; t 水箱(罐)最终水温; 水箱(罐)初始水温; tsa) 降温期间平均环境温度
3.0.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工程的统 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人使用。 3.0.2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 析,充分考虑用户使用、施工安装和维护的要求,符合节能、节水、 节地、节材、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3.0.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 热、防渗漏、防雷、抗電、抗风、抗震及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 3.0.4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建筑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0.5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中的设备和部件,应符合 现行国家、行业和本市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企业产品合 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3.0.6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必须通过工程验收并进行 系统调试,试运行合格后,方可移交用户使用。 3.0.7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测试 方法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在设计中宜预留或安装测试所需的仪表 接口。
4.1.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 件、建筑功能、周围环境等因素,满足安装及维护的技术要求。 4.1.2太阳能集热器和空气源热泵室外机安装位置应结合建筑 造型、立面设计合理布置,不应影响所在部位的建筑功能。 4.1.3太阳能集热器与空气源热泵室外机宜采用建筑构件一体 化设计并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 4.1.4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保证结构 安全。
4.1.5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符合
4.2.1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太阳能 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一2004A的相关规定。 4.2.2布置在建筑外墙及建筑构件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及系统部 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应对相邻建筑物产生眩光等视觉 污染。
4.2.1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4.2.3新建建筑空气源热泵室外机不应直接安装在建筑外墙
上,宜设置专用的室外机平台或与设备平台相结合放置
上,宜设置专用的室外机平台或与设备平台相结合放置。
4.2.4安装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噪声限定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热水器》GB/T23137的规定,且应符合 表 4. 2. 4 的规定
注:热泵热水器在全消声室测试的噪声值须注明“在全消声室测试”等字样,其限定值 在上述限定值基础上增加2dB(A)
4.2.5系统室外主机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屋顶、设备平台、室外 平台等处布置;成组布置时进风侧的间距宜大于2.0倍进风口的 高度;靠墙一侧的主机距墙面的净距宜大于1.5倍的进风口 高度。
体化设计时,应满足其所在部位的保温、隔热、防水、有组织排 水和系统检修的要求,
一体化设计时,应满足其所在部位的保温、隔热、防水、有组织排
4.2.7设置集热器或者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的墙面应符合下列
1设置在外墙上的集热器或者空气源热泵室外机应与结构 受力构件连接,应采取措施避免安装部位对外墙产生不利影响。 2既有建筑热水系统改建工程,各类穿墙孔洞不应设置在 结构件部位。 4.2.8空气源热泵、循环泵设置的位置应避免噪声、振动影响居 之
4.2.9空气源热泵设置的位置,应保证机组的通风惠
4.2.10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和空气源热泵室外机件的建筑部 立,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和空气源热泵损环后部件坠落、破 摔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设备平台,承载能力不应低于室 外机组自重的4倍
4.3.1安装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建筑物,其主体结 构或相关的结构受力构件,应考虑承受太阳能集热器、热泵室外 机以及水箱(罐)等的荷载和作用。 4.3.2结构设计应考虑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连接措 施,宜设计预理构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 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4.3.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作用于结构或相关结构构 件上的荷载和作用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抗震设计中的水平地震作用 2悬挂式安装及水平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与空气源热泵室 外机,应考虑安装和检修荷载、自身荷载和风荷载。安装和检修
4.3.1安装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建筑物,其主体结
4.3.2结构设计应考虑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连接措
1抗震设计中的水平地震作用。 2悬挂式安装及水平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与空气源热泵室 外机,应考虑安装和检修荷载、自身荷载和风荷载。安装和检修 的荷载可按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应小于1.5kN
4.4.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系统用 电最大输入负荷和运行安全的要求。 4.4.2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 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其剩余动作电流不得超 过30mA。
4.4.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电气控制线路及配电线路
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
规范》GB50168的
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 4.4.4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包括钢结构支架)必须设 置防雷保护措施;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系统时,可利用既有建 筑的防雷接地装置,但应对原有接地装置进行电阻测试,未达到 设计要求的,必须增补接地安全装置
4.4.4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包括钢结构支架)必须设 置防雷保护措施;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系统时,可利用既有建 筑的防雷接地装置,但应对原有接地装置进行电阻测试,未达到 设计要求的,必须增补接地安全装置。 4.4.5对设置在屋面的太阳能集热器和热泵装置应设置防直击 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闪电电涌侵人、防闪电感应装置。 4.4.6电气设计应满足系统用电的负荷容量,安全可靠、维护 方便。
5.1.1系统应综合考虑热源系统与热水供应系统。热水供应系 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中的 有关规定。
5.1.1系统应综合考虑热源系统与热水供应系统。热水供应系
5.1.2系统部件应适宜上海地区的环境条件,应满足用户热水 需求。系统安装地点的水电供应情况应能满足系统的正常运行。 5.1.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运行方式应根据用户基 本条件、使用需求、自然条件以及集热器、压缩机和水箱(罐)等主 要部件安装位置等因素综合加以确定。 5.1.4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和设计的要求。空气源热泵主机、集热器、水箱(罐)等主要 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0年。 5.1.5生活热水水质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 标准》CJ/T521一2018的规定。 5.1.6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建筑水加热设备设计出水温度 低于55℃、其他建筑水加热设备设计出水温度低于50℃时,应设 灭菌消毒设施。
5.2.1在不同的建筑中,应根据不同的供水要求和条件选用合 理的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不同建筑类型系统组合选 型应按附录A确定。
1 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户内的热量倒流至管网。 2循环管道和水箱(罐)宜布置在同一设备平台上。 .2.3管路尽量平直铺设,减少弯头,水箱(罐)与用水点尽量 接近。
5.3集热器与热泵主机设计要求
5.3.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集热器应符合现行上海 市工程建设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 2004A的相关规定
5.3.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集热器应符合现行上海
5.3.2系统应满足上海市冬季最低环境温度正常运行的要求:
5.3.2系统应满足上海市冬季最低环境温度正常运行的要求, 保证在一10℃环境条件下热水能稳定供应;对热水供应要求极为 亚格的建筑,可采用低温型空气源热泵,保证在上海地区冬季可 能出现的极端气候条件下高效工作
5.3.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计日热水量应按下式
5.3.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计日热水量应按下式 计算:
Q.=ng./1000
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的平 均日节水用水定额取值(温度不同时,按等热量换算 水量)。 5.3.4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平均小时供热量应按下 式计算:
5.3.4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平均小时供热量应按下 式计算:
式中: K安全系数,取 1. 1~1. 2。
Q 系统平均小时供热量(MJ/h); Q 设计日热水量(m/d); C 水的定压比热容,取4.2kJ/(kg:℃); th 热水温度,取th=55℃; 冷水温度,取上海市自来水平均温度15℃; OW 水的密度,取1000kg/m; 同日使用率(住宅建筑为入住率)的平均值,应按实 际使用工况确定,当无条件时应按表5.3.4取值; 系统设计工作时间(h),应根据用水需求、气候条 件和系统经济性等因数综合考虑确定。
表5.3.4不同类型建筑的b,值
5.3.5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平均小时耗热量应按下 式计算:
式中:Qh 系统平均小时耗热量,为系统运行时所需提供的总小 时加热量(包括供热量与系统耗散的热量)(MJ/h)。 系统集热损失系数。系统集热损失系数应根据集热器 类型、系统管路长短、集热水箱(罐)大小及当地气候 条件、集热系统保温性能等因素综合确定。当集热器 紧靠集热水箱(罐)时,㎡取15%~20%;当集热器与
5.3.6直膨式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的输入电功率应根据热泵的 性能系数和系统平均小时供热量确定
P=103 Q 3600X COP
热泵的输人功率(kW)。 系统平均小时供热量(MJ/h)。 直膨式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性能系数,为制热量与 热泵装置消耗功率之比,无量纲。上海地区的COP 值:考虑全年使用宜取5.0,冬季使用宜取3.5。
5.3.7并联式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输人电功率应根 据热泵的性能系数、系统平均小时供热量以及太阳能保证率 确定。
热泵的输人功率(kW)。 系统平均小时供热量(MJ/h)。 并联式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性能系数,为 制热量与热泵装置消耗电功率之比,无量纲。上海 地区的COP。值:考虑全年使用宜取4.0,冬季使用 宜取2. 8。
系统平均小时供热量(MJ/h)。 COP一一并联式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性能系数,为 制热量与热泵装置消耗电功率之比,无量纲。上海 地区的COP,值:考虑全年使用宜取4.0,冬季使用 宜取2.8。 f一太阳能保证率,无量纲。上海地区宜取45%。 5.3.8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可根据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太 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一2004A的相关规定进 行确定。
太阳能保证率,无量纲。上海地区宜取45%。 5.3.8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可根据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太 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一2004A的相关规定进 行确定
5.3.9成组布置的热泵热水机组应采用并联方式换热,机
采用同程管路的形式保证各台机组工作的均衡性
5.4.1集热水箱(罐)有效容积可根据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一2004A的相关规定 进行确定
5.4.2供热水箱(罐)有效容积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供热水箱(罐)有效容积应根据日耗热量、系统持续工作 时间及系统工作时间内耗热量等因素确定;当其因素不确定时, 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K 安全系数,取1.10~1.20; V 供热水箱(罐)有效容积(L); Qh 系统平均小时耗热量(MJ/h); Q 系统平均小时供热量(MJ/h); T 设计小时耗热量持续时间(h); Pw 水的密度,取1000kg/m3; th 热水温度,取th=55℃; t 冷水温度,取上海市自来水平均温度15℃; C 水的定压比热容,取4.2kJ/(kg·℃): 有效储热容积系数,水箱和卧式水罐㎡0.80~ 0.85,立式水罐m=0.85~0.90。 2当无法确定系统平均小时耗热量持续时间时,供热水箱
2当无法确定系统平均小时耗热量持续时间时,供热水箱 (罐)有效容积也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供热水箱(罐)有效容积(L); K一安全系数,取1.10~1.20;
n 用水计算单位数; T 系统设计工作时间(h/d)
5.5管道及循环泵设计
5.5.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管道不宜穿越建筑伸缩 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 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5.5.2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管道不应穿越卧室;穿
5.5.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集热循环和供热系统的
管道,以及集热循环泵的设计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一2004A的相关 规定。
5.5.4集中式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循环泵应设置备
5.5.5热泵热水系统循环泵流量应根据热泵的制热量和相应的
5.5.5热泵热水系统循环泵流量应根据热泵的制热
循环温差计算确定 5.5.6循环泵宜靠近水箱(罐)设置,应采用低噪声机组并有防 噪声措施。 5.5.7热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标准》GB50015的规定
5.5.7热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标准》GB50015的规定。
5.5.8集热管道管材选择应保证耐热性、耐压性及耐腐蚀性的
与弯头的距离不应小于进水口直径的5倍
5.6.1并联式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集热系统和热水 供回水系统应采用全自动控制操作方式。系统运行时应根据天 气条件、热水需求等采取合适的控制策略进行调节,在太阳能与 热泵之间进行加热方式的运行切换
供回水系统应采用全自动控制操作方式。系统运行时应根据天 气条件、热水需求等采取合适的控制策略进行调节,在太阳能与 热泵之间进行加热方式的运行切换。 5.6.2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控制系统宜具备如下智 能化管理功能: 1显示太阳能集热和热泵加热系统中热泵和循环泵的工作 状况,控制热泵和集热循环泵的启闭,并反馈信息。 2显示水箱(罐)的热水温度,并反馈信息。 3在非承压式系统显示水箱(罐)的水位。 4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记录瞬间热水用水量、温度、压力 及其变化曲线(用水量、温度及供水压力变化曲线图)。 5水箱(罐)防冻、管路防冻等启闭,并反馈信息。 6管路循环启闭,并反馈信息。 7在功能要求比较高的热水系统可采用电脑PLC可编程控 制器控制,配置远程BA楼宇自控系统接口。
5.6.3集中式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宜采用远程管理系
统。系统出现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故障时,应智能诊断并控制系 统运行,同时反馈信息。
5.6.4系统防冻与防过热措施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5.6.5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设备应处于防雷接闪器
.6.5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设备应处于防雷接闪器 的保护范围内,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要求采取各种防雷措施
5.6.6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运行时,太阳能子系统的
5.7.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设备与管道应采取保温
5.7.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设备与管道应采取保温 措施。
5.7.2系统保温应满足以下要求:
1选用保温材料的耐火性、吸水率、吸湿率、热膨胀系数、收 缩率、抗折强度、耐腐蚀性等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选用保温材料制品的分许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操作时的 介质最高温度。 3相同温度范围内有不同保温材料可供选择时,应选用导 热系数小、密度小、造价低、易于施工的材料制品 4选用复合保温材料应满足在高温条件下的使用要求。 5选用保温材料的散热损失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设备 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中所规定的最大热损值。 6选用保温材料的保温层厚度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和现行上海 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一107、《居住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一205的相关规定中对设备、管道最小 保温厚度的要求。 7室外管道敷设的保温材料外层宜包裹铝皮。 5.7.3水箱(罐)保温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后进行。水箱(罐)保温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GB/T50185的要求
6.1.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前,应根据文件和本标准要求以及技术标准编制针对太阳能 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 技术培训
6.1.2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施工应按照经审查合格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新建建筑中 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安装宜纳人建筑设备安装施工 组织设计,并应包括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租 协调的配合方案及安全措施。改建以及既有建筑中增设太阳能 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安装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6.1.3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产品、配件、材料及其性 能、外观、色彩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型 式检验报告。必须按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经过验收复核后方能 人库,并有专人保管,严禁露天堆放。
1施工图设计文件齐备,并已审查通过。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3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现场水、电、场地、道路等条件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5预留基座、孔洞、预埋件、设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已 验收合格。 6.1.5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安装不应破坏建筑物的承
6.1.5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安装不应破坏建筑物的承
重部件,确保结构安全。 6.1.6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施工时,应对建筑屋面防 水层及附属设施实施保护。 6.1.7安装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时,应对重点部位采 取保护措施, 6.1.8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部件及产品在存放、搬运 吊装等过程中不得碰撞和损坏,对其半成品也应保护。 6.1.9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安装地点应设置排水地漏,
6.2.1太阳能集热器与热泵室外机等主要部件的基座应与建筑 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6.2.2预埋件与基座之间的空隙,应用细石混凝土填捣密实。 6.2.3对新建建筑,钢基础或者混凝土基础中的预理件应与建 筑的结构层相连,在集热器安装前做好防腐处理,并在地脚螺栓 周围做好密封处理;对既有建筑,在屋面防水层上放置集热器时 屋面防水层应包到基座上部,并在基座下部加设防水层。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6.2.4预制基座应摆放平稳,做好防水处理。 6.2.5钢基座及混凝土基座顶面的预埋件,在太阳能与空气源 热泵热水系统安装前应涂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 6.2.6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支架应符合设计要求 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主体结构上,安装位置应准确,并应与 主体结构固定牢靠
6.2.7支撑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钢结构支架应与建
6.2.8根据现场条件,支架的制作与安装应满足设计和相应规
6.2.8根据现场条件,支架的制作与安装应满足设计和相应规
6.2.9钢结构支架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钢结构支架焊接完毕后应 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和《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GB50224的要求
6.2.10安装水平基础不得低于100mm,基础平面不得出现积水
6.3集热器、热泵主机与水箱(罐
6.3集热器、热泵主机与水箱(罐
6.3.1集热器安装倾角和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排间距应符合 设计要求。集热器应与主体结构或集热器支架固定。 6.3.2热泵主机摆放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应放置在通风良 好的场所,不应安装在有油烟污染、灰尘大的地方。机组应与设 备基础固定
.3.5系统水管和热泵循环管路应做好保温措施,防止热量损
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的规定。 水箱(罐)保温层外防护材料搭接处应涂防水耐候玻璃胶,搭接尺 寸不得小于20mm。水平设备及管道上的纵向搭接应在水平中心 线下方15°至45°的范围内顺水搭接,防止雨水进入保温层。 5.3.7不锈钢水箱(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 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要求。不锈钢 水箱(罐)易在焊接部位腐蚀渗漏,水箱(罐)经灌水试验合格后,
其内外壁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内壁防腐材料应满足卫生要 求,并能承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 6.3.8不锈钢水箱(罐)与碳钢基座之间应垫入不含氯离子的塑 料或橡胶垫片
5.3.9水箱(罐)的保温施工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外壁经防腐处 理后进行。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连接完毕应进行检漏 试验。
6.3.9水箱(罐)的保温施工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外壁经防腐处
6.3.10系统之间的连接件应便于拆卸和更换。连接处应密封 可靠,无泄漏、无扭曲变形。
5.3.11系统之间连接管的保温应在检漏合格后进行。保温材
6.3.11系统之间连接管的保温应在检漏合格后进行。
5.3.11系统之间连接管的保温应在检漏合格后进行。保温材 科及其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的相关要求
6.4管道、附件及循环泵
6.4.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
6.4.2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管道需穿过屋面时,应
6.4.2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管道需穿过屋面时,应 在屋面预理防水钢套管,并对其与屋面相接处进行防水封处 理。对既有建筑中增设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防水套管 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前埋设完毕
6.4.3循环泵应按照产品规定的要求安装,并符合现行国家标
求。循环泵周围应有检修空间,并设置接地保护,
6.4.5各类阀门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1
计标准》GB50015的相关规定, 5.4.6管道支架、托架及吊架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相关要求
6.5电气与自动控制系统
6.5电气与自动控制系统
6.5.1电缆及信号线路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相关规定;电气设 施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03的相关规定。
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相关规定:电气设 施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03的相关规定。 6.5.2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其连接的金属部件、接闪 器等进行连接时,应进行接地处理;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相关规定。
6.5.2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其连接的金属部件、接闪 器等进行连接时瓦楞纸箱标准,应进行接地处理;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相关规定
6.5.2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其连接的金属部件、接闪
6.5.3对设置在屋面的太阳能集热器和热泵装置应按照现行国
6.5.3对设置在屋面的太阳能集热器和热泵装置应按照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进行防雷测试
6.6.1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安装完毕,在设备和管道 保温施工前,应进行水压或灌水试验。 5.6.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 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圆钢标准,水压试验和灌水试验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相关要求进行。
6.6.3当环境温度低于0℃进行水压试验时,应有可靠的防冻措 施。系统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直至排出的水不 浑浊、无杂质为止,并应将过滤器内的杂质清除,且进行消毒 处理。
6.6.3当环境温度低于0℃进行水压试验时,应有可靠的防冻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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