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093-2020 热泵清洁供暖投资运营项目合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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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已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a)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b)合同解除; c)债务相互抵销; 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g)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规定混凝土标准规范范本,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 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1.1热泵:在某种动力驱动下,通过热力学逆循环连续地将热量从低温物体或介质转移到高温物体 或介质,并用以制取热量的装置。它也可以实现制冷机的功能。 1.2水源热泵: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低温热源制取热水或热风的热泵。其中,制取热风的 水源热泵称为水一一空气热泵,制取热水的水源热泵称为水一一水热泵。 1.3地源热泵系统:以岩土地、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源热泵机组、换热系统、建筑物 内供热空调系统组成的系统。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 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 1.4空气源热泵:以空气为低温热源制取热水或热风的热泵。其中,制取热风的空气源热泵称为空 气一一空气热泵,制取热水的空气源热泵称为空气一一水热泵。 1.5... 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地点及概况:位于 ,总建筑面积 供暖面积: 2.3项目内容:投资、建设能源站并对能源系统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以满足本项目供暖(制冷 的需求。 第三条项目期限 3.1本合同有效期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3.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日,自, 年月日开工起至 年月日项目工程单项验 收完成日止。若因非乙方原因而延误开工的,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3.3本项目运营期为年,自项目实际投入使用且乙方开始收费之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日止。 第四条项目投资 本项目预估投资总额 元,由乙方负责投资,甲方应给予乙方在项目有效期内必要的融资支持, (本项目投资范围和明细详见附件一《投资明细表》)。 第五条项目施工 乙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包括热泵机房建设、设备设施安装、线路管道及控制系统的技术方案。 该施工方案需征得甲方书面确认,由 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完成施工任务。(详见附件二《项目施工 方案》和附件三《技术要求》) 第六条项目验收 6.1工程质量:施工方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须 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等均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 质量标准。 6.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 6.3验收模式: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乙方负责测试并提交验收报告。 6.4验收期限:项目建设完成且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至验收完成期限不超过一日, 双方代表应共同在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提交验收报告超过日,甲方未验收或验收 后未提出整改意见或书面异议的,除乙方原因外在验收期限届满日即视同验收合格。具体验收内容详见 附件四《项目验收报告》。
6.1工程质量:施工方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须 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等均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 质量标准。 6.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 6.3验收模式: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乙方负责测试并提交验收报告。 6.4验收期限:项目建设完成且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至验收完成期限不超过一日, 双方代表应共同在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提交验收报告超过日,甲方未验收或验收 后未提出整改意见或书面异议的,除乙方原因外在验收期限届满日即视同验收合格。具体验收内容详见 附件四《项目验收报告》
第七条所有权和特许经营权
届时所有 权发生转移。移交时乙方应保证该项目资产属正常运行状态,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双 方办理移交清单。 7.3若本项目涉及供暖特许经营权授予问题,则由甲方负责完成与政府对接的相关工作,乙方应积 极配合,以确保项目合法运营。 第八条供暖/制冷期限、温度标准、收费时间及方式 8.1供暖/制冷的期限: 冬季供暖的服务期为当年月日至次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当地供暖管理办法规定为 准)。如遇气温出现特殊低温情况,甲方可书面申请提前供暖或延期停暖,但由此增加的费用双方另行 办商确定。 夏季制冷的服务期为当年月日至月日,共天。 8.2供暖/制冷温度标准: 乙方应当保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具体室内温度的标准为: 8.3供暖/制冷服务费以提供服务的建筑面积按年每个供暖/制冷季前一次性计收,收费单价为:供 爱 元/平方米,制冷元/平方米。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电价调整、通货膨胀或者地方供暖收 费标准改变的,乙方可以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具体经测算后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8.4交费时间:供暖/制冷费均于每年的供暖/制冷季开始前日一次性支付。 8.5供暖/制冷费由甲方负责交纳,乙方在收到每笔费用后的日内,依据国家规定开具相应税务 发票。若甲方指定相关单位或个人交纳的,应确保乙方与交费主体另行建立收费的服务合同关系,并协 助完成收费工作。 8.6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若有相关政府财政补贴,甲乙双方均应当积极配合申请,届时按照相关规 定分配或专项使用。 第九条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 9.1本项目运营期内,项目运营及管理权归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9.2本项目运营期内,热泵供暖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由 于甲方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9.3乙方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运营管理事宜,管理团队成员名册、相应的信息、资质、资格证书等 应提交甲方备案
第九条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
9.1本项目运营期内,项目运营及管理权归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9.2本项目运营期内,热泵供暖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 于甲方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9.3乙方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运营管理事宜,管理团队成员名册、相应的信息、资质 应提交甲方备案。 9.4服务标准 9.4.1故障维修、例行检修、定期巡查的要求:
10.1申方需保证项目的规划建设手续齐备,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 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验收合格证、土地及房产确权手续等。 10.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合法的本项目建设用地(或相应空间),并保证乙方能够在合同 有效期内无障碍地使用,以确保项目能够稳定、持续运行。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现场协 助,提供水、电、气的搭接点及免费的材料设施堆放场地等。 10.3项目实施前,甲方应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要求及时告知乙方。 10.4基于本项目运营的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物业便利,并为乙方运营管理、维护、收费人员 提供居住、办公房屋等,费用由方承担。
10.5如本项目需取得相关收费许可,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各项手续,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 10.6在合同期内,甲方及甲方所属的管理本项目的物业单位不得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供暖/制冷服务。 10.7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前,所产生的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 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10.8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前,甲方需保证乙方热泵系统等设备接入正式用电,且甲方应配合乙方 向供电单位申请清洁采暖优惠电价,否则由于使用非正式用电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9甲方应保障本项目入住率按计划完成,具体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10.10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为: 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项目负责人可以 就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事项签署相关洽商文件,该洽商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他相关人员无权签 置此类洽商文件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1.2承担合同约定的热泵供暖及制冷系统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营、维修责任,乙方在实 施该项目工程时,可根据需要做进一步深化设计,以满足建筑物供暖的实际需要,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若本项目由乙方单独施工的,则乙方有权发包选择适格的第三方施工企业完成本项目部分工程建设工 作。 11.3配合甲方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11.4施工期间,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定期参加甲方召集的相关会议,乙方组织施工必须服从甲方项 目施工统一部署,乙方须在甲方相关项目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相关管线的预留预埋工作。 11.5在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基于能效提升等原因,乙方可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 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改造方案提交甲 方书面同意后,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11.6在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系统运行和服务 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热泵系统运营区域内的运行安全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乙 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工程质保合同以及乙方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的,不能免除乙方依据 本合同应承担的约定及法定责任及义务。 11.7本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引发的与其他第三方的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 11.8合同运营期满或依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日内无偿移交项 目及项目建设原始资料。 11.9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为: 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可以就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事项签署相关洽商文件,该洽商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他相关人员无权签署 此类洽商文件。
12.1.1鉴于乙方在本项目中投入资金和设备,在履行本合同时,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因甲 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项目不能产生运营收益或者无法达到运营条件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 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已发生的投资款、因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需对第三方承担的赔偿等款项,并应 按本合同预估投资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1.2若项目运营期内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延期付款超过日的,甲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 日万分之的标准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若超过日甲方仍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经合理催 告后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收购项目资产并支付乙方剩余运营期的预期收益后提 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士三条供暖/制冷面积的增减
第十六条移交及特殊情形约定
16.1结束运营期前合理期限内, 乙方和申方应讨论资产移交的必要程序,提前制定《设备移交清 单》(详见附件七),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设备运行记录、清单、检验证、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等)登记造册, 1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强制关闭或政策性停产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或 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 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本合同条件,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或提前解 除合同,甲方应一次性收购本项目资产并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16.3甲方原因一次性收购本项目资产时支付乙方剩余运营期的预期收益后(预计运营收入减 本测算),双方按照移交程序配合办理资产和资料的移交手续。 16.4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 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已到期付款义务的履行
17.1由于地震、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 情况通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 17.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在通知另一方后一日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将不对另一方继续 承担义务,但甲方和乙方应当据实结算托管费用。仅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不能必然减轻或影响具有 付款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付款。 17.3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 损生扩大应向呈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土八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第二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生活垃圾标准规范范本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投资明细表》 附件二:《项目施工方案》 项目施工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地点、施工准备、工期、施工方案、工程造价、施工 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保措施等。 附件三《技术要求》 附件四:《项目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中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质量验收和设备运行效果验收等 附件五:《运营服务标准》 运营服务标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营人员配置、岗位职责、供暖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检查 制度、维护保养制度、检测修理制度等)、运营管理制度等。 附件六: 《廉洁协议书》 附件七: 《设备移交清单》
甲万:(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热泵清洁供暖投资运营项目的实施应符合GB/T24915的规定。
药品标准附录 B (资料性) 热泵清洁供暖投资运营项目技术要求
3.2.1根据供暖的建筑类型和所处建筑气候区,建筑节能设计、供暖温度、负荷计算和系统设计应符合 GB50019和GB50736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供暖温度和供暖时间还应符合当地的特殊要求。 B.2.2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GB50366的规定。 3.2.3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015和GB50555的规定。 3.2.4空气源热泵机组应符合GB/T25127.1、GB/T25127.2和NB/T34066的规定,水源和地源热泵机组 应符合GB/T19409的规定,热风机应符合JB/T13573的规定。 3.2.5热泵的安全应符合GB4706.32、GB/T9237、GB25131和GB/T32503.2的规定,能效应符合GB 37480、GB30721和GB21454的规定。
B.4.1热泵清洁供暖系统的售后服务应符合NB/T34068及国家相关产品的三包规定。 B.4.2水源热泵系统经济运行应符合GB/T31512的规定。
....- 供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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