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79-2020 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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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居住建筑二次供水设施应实现远程监控,并与供水企业的应用管理系统对
3.2.1现状二次供水设施不满足用水需求,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提标改造
1 生活供水系统与消防供水系统合用的; 2现状二次供水形式采用管道泵直抽,或不满足叠压使用条件而采用了叠压供水方式的 3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材质不能提供稳定的水质环境,容易带来水质风险的; 4二次供水设施老旧,能耗高、故障率高,对居民生活用水造成较大影响的。 5二次供水设施未实现远程智能监控管理的。 3.2.2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前,应对现状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评估,包括设备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时间、设备设施使用的材料标准、维修情况、泵房及水池内外环境状况等,评估意见作为工程设计依 据之一。评估技术路线详见附录A。评估记录详见附录B。符合改造条件的二次供水设施,纳入提标 改造工程,申请提交资料详见附录C。
3.2.2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前,应对现状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评估,包括设备设施的建设 时间、设备设施使用的材料标准、维修情况、泵房及水池内外环境状况等,评估意见作为工程 据之一。评估技术路线详见附录A。评估记录详见附录B。符合改造条件的二次供水设施金融标准,纳 改造工程,申请提交资料详见附录C。
4.1.2生活供水系统必须与消防供水、工业供水、建筑中水、海水冲厕或再生水等系统分开设置,并 单独计量。 4.1.3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提标改造应符合临时供水安全、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和维修 检测等要求。 4.1.4二次供水应进行优化设计,宜采用成套设备。在泵房用地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标改造可采 取“关、停、并、转”等优化措施,提升泵房整体运行效率。 4.1.5二次供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供水水质及运行安全的需要; 2选择合理的供水方式; 3 系统应运行稳定、节能高效、低噪环保 4 设备型号及品牌、主要设施及配件、电气参数及接口需统一标准,具有可更换性和可维护性 5实现智能化控制与管理。 4.1.6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材料及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 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并应获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2水质、水量、水压
4.2.1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并满足深圳市现行 地方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T60的相关要求。 4.2.2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 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4.2.3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定,各用水点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 大于0.20MPa
1确保供水安全; 2充分考虑市政供水管网管径、压力以及周边用户的供水现状等因素;
2充分考虑市政供水管网管径、压力以及周边用户的供水现状等因素; 3综合考虑建筑物规模、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 1.3.2二供水系统宜采用“低位水箱(池)和变频调速设备联合供水”的供水方式。在市政供水管网条 牛允许且不影响周边用户安全稳定供水的情况下,并征得供水企业审查同意后,可选用管网叠压供水 方式。
1.3.2二供水系统宜采用“低位水箱(池)和变频调速设备联合供水”的供水方式。在市政供水管网条 牛允许且不影响周边用户安全稳定供水的情况下,并征得供水企业审查同意后,可选用管网叠压供水 方式。
4.3.3下列情况下不得采用叠压供水方式
市政供水管网管径小于300mm; 2 用水高峰期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小于0.28MPa; 3市政供水管网管径小于引入管管径的2倍; 4 启动或切换叠压设备供水时,引入管及市政供水管网压力瞬时变动值大于0.02MPa; 5造成市政供水管网的水压低于该地区规定的最低供水服务压力。 6同一区域多用户同时使用叠压设备时,市政管网压力瞬时变动值大于0.02MPa。
市政供水管网管径小于300mm; 用水高峰期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小于0.28MPa; 3市政供水管网管径小于引入管管径的2倍; 4启动或切换叠压设备供水时,引入管及市政供水管网压力瞬时变动值大于0.02MPa; 5造成市政供水管网的水压低于该地区规定的最低供水服务压力。 6同一区域多用户同时使用叠压设备时,市政管网压力瞬时变动值大于0.02MPa。 .4下列用户及区域不得采用叠压供水方式:
1对有毒有害物质、约品约剂等危险化学物质进行制造、加工、贮存和使用的工厂、研究单位 医疗机构和仓库等; 2供水保障率要求高、需要连续供水、不允许停水、瞬间用水量过大,且未自行设置断水保障措 施的用户; 3在保障正常供水压力情况下,市政供水管网供水容量无富余的区域; 4在保障正常供水压力条件下,未来发展不适合采用叠压供水方式的其他用户和区域 4.3.5二次供水系统竖向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 4.3.6现状生活与消防合用的二次供水系统,具备条件时应新增独立的生活二次供水系统,不具备条 件时应对生活和消防二次供水系统进行分离改造。 4.3.7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供水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依据居民小区实际水量和水压,综合考虑现状水池和主要设备等的运行状况,确定合理的供 水方式; 2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专项改造方案。周边二次供水设施具备关闭及整合条件的,应根据现场实
1应依据居民小区实际水量和水压, 拥定合理的 水方式; 2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专项改造方案。周边二次供水设施具备关闭及整合条件的,应根据现场实 际情况,在进行技术和经济比较后,选择合理的优化整合方案:
3取消屋顶水箱和工频水泵。工频水泵改为变频水泵,并按照本规程4.5相关规定执行。屋顶水 箱因系统设置等原因不能取消的,须按照本规程4.7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4.3.8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保留并优化“低位水箱(池)、工频供水设备与屋顶水箱联合供水”的 方式: 1供水保障率要求高的; 2 经专业评估,原“低位水箱(池)、工频供水设备与屋水箱联合供水方式运行安全稳定的
.4.1泵房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毗邻起居室或卧室; 2宜与居住建筑主体建筑结构分开设置; 3当居住建筑分期建设时,泵房宜按小区终期规模一次性预留空间,设备可分期安装或更换: 4泵房及水箱(池)30m以内不得有污染源。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新建泵房应设置在专用的房间内,生活泵房应与消防泵房、其他设备用房分开独立设置,泵房 出入口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改扩建生活二次供水设施宜与消防设施用房分开设置,不能分开的, 采用物理隔断措施
4.4.2泵房及水池周边环境卫生较差,容易造成蚊虫滋生影响二次供水水质安全的,还应采取 运环培摄改选
4.4.3泵房内热环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民用建筑供暖
室外泵房的墙体、顶棚和门窗等应具有隔热措施; 2泵房内温度无法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可设置空调; 3应设置通风设备,宜设置温度和湿度实时显示和监控装置。
4.4.4泵房内卫生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泉房应安装防火防盗门,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需要,泵房入口处应设置不锈钢挡板, 料宜为不低于S30408不锈钢或同等性能级别的其他材料制作,挡板高度宜为0.5m; 2窗户及通风孔应设不锈钢防护格栅式网罩; 3泵房地面宜选用白色或米黄色防滑瓷砖或环氧地坪材料,墙面宜贴白色瓷砖; 4当泵房毗邻用户起居室的,泵房室内墙面1.2m以上应采用隔音板、隔音棉进行隔音处理:
震鉴定标准》GBJ11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房地面、墙面、顶板和设备基础应进行减振降噪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的规定; 2泵房设备、管道应采取柔性减振措施。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4.4.6泵房内电气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房内的电气控制设备应具备相应的防水、防潮等级,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泵房建筑结构应具有防雷击和安全接地的保护措施; 3泵房电源应满足设备的安全运行,新建泵房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4泵房内配电柜和控制柜前面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 4.4.7水泵机组的布置,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当电机额定功 率不大于11kW时,同型号水泵可共用同一基础。 4.4.8泵房应设置独立的排水设施,地面应有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排水设施。 4.4.9泵房内部及进出通道的照明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上式泵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并应有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 2泵房应配置应急备用照明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 定; 泵房照明应采用防水、防潮和高效节能的灯具,且便于检修和更新。 4.4.10 设备设施应设置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
4.4.6泵房内电气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定: 1应在高效区内运行,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2应具备有效减小轴向力、延长电机轴承使用寿命并可根据需求变化对泵的性能进行自动调节功 能。 3水泵过流部件宜选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S30408不锈钢或同等性能级别的其他材料制作。 4.5.2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定: 1应在高效区内运行,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2应具备有效减小轴向力、延长电机轴承使用寿命并可根据需求变化对泵的性能进行自动调节功 能。 3水泵过流部件宜选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S30408不锈钢或同等性能级别的其他材料制作。 4.5.2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2~5台主工作泵; 2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得小于单台最大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 3单台主泵供水能力大于15m3/h时,且夜间供水低峰时段的实际供水量低于单台主工作泵供水 能力1/3的,应设置辅助泵,辅助泵于供水低峰期辅助主工作泵或者独立工作。 4.5.3电机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规定的I级能效标准。
4.5.3电机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规定的I级能效标准。 4.5.4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供水压力控制波动范围在±0.01MPa之内; 2压力仪表显示精度小于0.01MPa; 3变频器应设置下限频率。 4.5.5水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I类)》)GB/T16907标准的1类技术条件,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标准的能效及节能评价值 1.5.6水泵噪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规定的B级及以上标准 水泵振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规定的B级及以上标准 4.5.7水泵改造应复核泵房原供电系统用电负荷
4.6.1成套叠压设备应具备无负压、全密闭稳定补偿、缺水保护、小流量保压、水泵自动切换、休眠 与唤醒、远程监控和故障报警等功能。 4.6.2气压罐承压最低等级为1.6MPa,设备在1.5倍设计压力下保压30min应无变形或损坏,在1.1 音设计压力下保压30min应无渗漏。 4.6.3稳流补偿器、真空抑制器、倒流防止器、过滤器及连接管段等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 S30408不锈钢或其他同等级别的材料制作,稳流罐罐体应采用S31603不锈钢材质。 4.6.4成套叠压设备应具备多种支持数据采集、传输、储存的功能。 4.6.5叠压配套用水泵,除满足本条款要求之外,须满足本规程4.5规定要求,
水箱(池)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以及深圳市地方标准《优 用水技术规程》SJG16的有关规定
4.7.3水箱(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箱(池)应设置在维护方便、通风良好的房间内; 2平均水力停留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 3水箱(池)容积大于50m时,应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当水箱(池)容积大于800m时, 应分为容积相等的四格,每格均能独立工作; 4水箱(池)容积超过1000m时,应设置不少于两个检修人孔。 4.7.4水箱(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水管、导流板、通风换气装置及人孔,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水箱(池)的进、出水管宜分别设置在不同侧,并应采取防止短流的措施。进水管管径应按平 均小时流量计算确定; 2水箱(池)进水控制设施宜选用具有实现池内水周期循环功能及具有水力控制及电动控制功能 的液位控制装置; 3溢流管出口应设置耐腐蚀性能不低于S31603材质的不锈钢网,网孔宜为14~18目。溢流管 不应接入污水井(管): 4泄水管应设在水箱(池)底部,管径不应小于DN50,且排空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水箱(池) 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 间隙隔断; 5水箱(池)存在死水区时,应设置导流板,导流板的长度应大于水池长度的3/4,导流板的设 置应充分考虑水箱(池)的维护管理操作空间的需要; 6水箱(池)位于室外时,通风换气装置的进气管口距水箱(池)顶上表面不应低于0.5m,出 气管口距水箱(池)顶上表面不应低于1.5m;进、出气管均应设置呼吸器,呼吸器应采用S31603不 锈钢制作,内置卫生级抑菌滤芯。水箱(池)位于室内时,应根据现场空间情况,尽可能提高进气管 出气管管口的高度,并保持通气顺畅。 7水箱(池)须设置人孔,圆型人孔直径不得小于0.7m,方型人孔每边长不得小于0.6m,人孔 处应设S31603不锈钢爬梯,人孔保护高度不得小于0.1m,并应设置S31603不锈钢密封孔盖并加锁防 护。
1水箱(池)应设置在维护方便、通风良好的房间内; 2平均水力停留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 3水箱(池)容积大于50m时,应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当水箱(池)容积大于800m时, 应分为容积相等的四格,每格均能独立工作; 4水箱(池)容积超过1000m时,应设置不少于两个检修人孔。 4.7.4水箱(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导流板、通风换气装置及人孔,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水箱(池)的进、出水管宜分别设置在不同侧,并应采取防止短流的措施。进水管管径应按平 均小时流量计算确定; 2水箱(池)进水控制设施宜选用具有实现池内水周期循环功能及具有水力控制及电动控制功能 的液位控制装置; 3溢流管出口应设置耐腐蚀性能不低于S31603材质的不锈钢网,网孔宜为14~18目。溢流管 不应接入污水井(管): 4泄水管应设在水箱(池)底部,管径不应小于DN50,且排空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水箱(池) 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 间隙隔断; 5水箱(池)存在死水区时,应设置导流板,导流板的长度应大于水池长度的3/4,导流板的设 置应充分考虑水箱(池)的维护管理操作空间的需要; 6水箱(池)位于室外时,通风换气装置的进气管口距水箱(池)顶上表面不应低于0.5m,出 气管口距水箱(池)顶上表面不应低于1.5m;进、出气管均应设置呼吸器,呼吸器应采用S31603不 锈钢制作,内置卫生级抑菌滤芯。水箱(池)位于室内时,应根据现场空间情况,尽可能提高进气管、 出气管管口的高度,并保持通气顺畅。 7水箱(池)须设置人孔,圆型人孔直径不得小于0.7m,方型人孔每边长不得小于0.6m,人孔 处应设S31603不锈钢爬梯,人孔保护高度不得小于0.1m,并应设置S31603不锈钢密封孔盖并加锁防 护。
现状生活和消防合用的水箱(池),应进行提标
生活水箱(池)应独立设置,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池(箱)内的水力流动条件: 2具备条件的,应新建不锈钢生活水箱(池); 3不具备新建条件的,应对现状水箱(池)进行改造。应在水池内部设置分隔墙,将 用水分开,并应优先保证消防水箱(池)的有效容积。
4.7.6改(扩)建水箱(池)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S30408不锈钢水箱经专业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2采用不锈钢水箱(池)的,水箱(池)以及与水箱连接部件、配件应使用S31603材料,应由 家制作、现场组装; 3不具备设置不锈钢水箱(池)条件的,可选用白色食品级瓷砖修复,勾缝剂材料必须满足《生 舌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要求。 4.7.7取消生活和消防供水合用的屋顶水箱的生活供水功能时,应于水箱进水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 并加装远传水表计量。 4.7.8取消屋顶水箱后,应复核低位水箱(池)进水管管径是否满足最大设计流量要求。在供往用户 公共管道的立管最高处设置自动排气阀,现状屋顶水箱生活出水管应与新建生活管道断开并封堵
4.8.1二次供水设施的水箱(池)应设置消
4.8.2消毒设备可选用紫外消毒器和水箱自洁消毒器等,其设计、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 标准、规范的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宜优先采用紫外线消毒器进行消毒。
紫外线消毒器应具备紫外线照射强度在线检测功能,并宜有自动清洗功能; 2水箱自洁消毒器宜外置。 4.8.4未设置消毒设备的,宜预留消毒设施接口,并应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4.9.1室外埋地管网管径大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小于100mm时,应采用球 墨铸铁管或覆塑薄壁不锈钢管。明设管道应采用S31603薄壁不锈钢管。 4.9.2泵房内管道及管件应采用S31603薄壁不锈钢。S31603不锈钢管宜采用法兰连接和沟槽卡箍式 连接,不得采取现场焊接方式,厂家制作、现场组装。
1.10.1控制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执行。电源防雷器需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电子电容器》GB/T17702.12,信号防雷器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电子电容 器》GB/T17702.21的规定。控制设备应兼容水泵电机一体式变频设备。
4.10.2控制设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1PLC智能控制系统
1)PLC模块信号点须预留20%余量;控制柜内电子元器件布局、进出信号端子排序规则须保持 一致; 2)泵房所选择PLC控制设备及相关IO模块必须统一,宜选取同一系列型号及品牌;CPU模 必须自带以太网口;开关量采用无源触点信号,模拟量采用4~20mA电流信号; 3)控制程序应有完整的中文注释。控制柜内连接线要有号码管,元器件应有中文标识,线号 标识要与图纸保持一致。 4)每个模拟量输入通道须配置信号防雷器,控制柜进线电源须配置电源防雷器; 5)设备泵组全目动运行,无人值守,具备停电后复电自目动再后动功能,具有远程/就地控制切报 功能,可实现设备的远程/就地启停功能; 6)泵组自动轮换功能:工作泵与非工作泵应按照设定时间自动轮换运行,做到先启先停: 7)自动压力控制功能:第一台水泵变频启动达到额定的频率,但设备出水口压力仍未稳定达到 设定值时,按照等待队列启动第二台水泵,以此类推;当压力稳定后,应自动进行能耗判别 选择合适的水泵运行台数; 8)泵房建设完成后,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应实现对泵房全部数据的监控。 2变频器: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一对一控制,水泵计控/就地、运行、启/停、频率输入/输出采用 硬接点控制方式,变频器其他信号采用通讯方式读取至PLC; 3工业交换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置光口、电口数量; 4触摸屏:选用9寸、分辨率不低于924*600触摸屏,应支持以太网通讯方式,能够查询显示控 制系统相关参数(设定压力,实际压力,电流,电压,频率等),并能对水泵启停、供水压力、水泵频 率进行修改设置,同时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5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缺水、传感器短线、爆管、干转、失压保护等故 章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6应具备小流量保压、自动稳压、超压保护、防水锤、相序保护等功能。 4.10.3电控与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应满足设备的安全运行,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2泵房应设置地面积水报警装置并与电气控制系统和排水系统联动; 3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接地保护。 4.10.4水箱(池)应实现以下功能: 进水装置应有电气控制功能
1)PLC模块信号点须预留20%余量;控制柜内电子元器件布局、进出信号端子排序规则须保持 一致; 2)泵房所选择PLC控制设备及相关IO模块必须统一,宜选取同一系列型号及品牌;CPU模块 必须自带以太网口;开关量采用无源触点信号,模拟量采用4~20mA电流信号; 3)控制程序应有完整的中文注释。控制柜内连接线要有号码管,元器件应有中文标识,线号与 标识要与图纸保持一致。 4)每个模拟量输入通道须配置信号防雷器,控制柜进线电源须配置电源防雷器; 5)设备泵组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具备停电后复电自动再启动功能,具有远程/就地控制切换 功能,可实现设备的远程/就地启停功能; 6)泵组自动轮换功能:工作泵与非工作泵应按照设定时间自动轮换运行,做到先启先停: 7)自动压力控制功能:第一台水泵变频启动达到额定的频率,但设备出水口压力仍未稳定达到 设定值时,按照等待队列启动第二台水泵,以此类推;当压力稳定后,应自动进行能耗判别 选择合适的水泵运行台数; 8)泵房建设完成后,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应实现对泵房全部数据的监控。 变频器: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一对一控制,水泵计控/就地、运行、启/停、频率输入/输出采用 点控制方式,变频器其他信号采用通讯方式读取至PLC; 3工业交换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置光口、电口数量; 触摸屏:选用9寸、分辨率不低于924*600触摸屏,应支持以太网通讯方式,能够查询显示控 统相关参数(设定压力,实际压力,电流,电压,频率等),并能对水泵启停、供水压力、水泵频 行修改设置,同时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5 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缺水、传感器短线、爆管、干转、失压保护等故 警及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应具备小流量保压、自动稳压、超压保护、防水锤、相序保护等功能。 电控与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源应满足设备的安全运行,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泵房应设置地面积水报警装置并与电气控制系统和排水系统联动: 3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接地保护。 水箱(池)应实现以下功能: 进水装置应有电气控制功能
2低位水池出现低液位时,能自动停泵和报警: 3出现溢流液位时,能自动关闭进水电动阀门和报警。
5.1.1二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应利用通信网络集成泵房自动化控制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安防视 频系统和门禁系统等,通过电脑端及移动端实现数据采集和监控、设备运行维护以及系统管理的自动 化、信息化,并能够通过数据建模分析优化运行管理流程。 5.1.2通信网络应单独设置,实现数据的可靠传输。应采用网络防火墙、病毒防护和VPN等技术手段 保证网络安全。 5.1.3应采用设备硬件穴余、数据库系统元余、应用系统亢余等技术手段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5.1.4系统应提供标准的PC端及移动端二次开发接口(动态库、WebSevice、Http、HLS视频流等) 接口内容包括视频浏览、回放、云台控制、对讲、录制、报警等,接口提供的视频要能在各种主流浏 览器(IE、Go0gle、360等)播放,系统应具备单点登录集成及功能界面集成功能
5.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5.2.2支持对特定场景(人孔)进行布防,场景因非授权人员进入泵房时,触发入侵报警,并在二次供 水管理平台中弹出现场画面。 5.2.3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声光报警装置引至泵房外。 5.2.4系统应具有视频追溯功能,正常监控数据须滚动保存1个月。入侵报警发生后,系统应将自报 警前30s至报警结束的视频图像自动单独存放在泵房本地存储系统,同时上传至中央监控中心进行保 存。 5.2.5视频系统应具备人数统计、行为分析等功能,具备监测水泵运行温度的功能。 5.2.6实现监控中心与各泵房双向对讲通话功能。 5.2.7 泵房应设置独立的脸部识别与指纹门禁系统,可记录人员信息和开启门禁时间,进行图像抓拍 并上传至二次供水管理平台中。
表等多种形式呈现并实现同步提醒。
5.2.9泵房现场视频应能清晰显示在二次供水管理平台中。视频安防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数据中心设计 规范》GB50174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相关条款规定
5.3.1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5.3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
1水质信息,包括余氯、浊度、PH值等; 2环境信息,包括温度、湿度、地面积水等; 3设备信息,包括电流、电压、电量、温度等; 4其他供水信息,包括进出水压力、进出水流量、水箱液位等。 .3.4系统应具备水压自动控制、水泵机组自动切换、集水坑自动排水、泵房水淹自动断电保护、压 和滴位佳感翌故陪白动识别等功能一并支挂远程控制
5.4运行维护管理系统
5.4.1应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对二次供水设施日常检、维护保养、设备维修、水 池清洗等运行维护数据进行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 5.4.2应具备可视化用户界面,集成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管理、数据分析和报表统计等功能模块 5.4.3视频监控终端应具备对各泵房监控设备进行故障检测功能并支持远程巡检。 5.4.4应基于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根据水泵、变频器等 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故障信息等数据,实现设备检修保养等操作信息的自动提醒功能,能自动 生成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工单
5.4.5应定期对各类生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数据分析成果优化二次加压设施的管控模式。 5.4.6系统应具备关联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
6.1.1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深圳 市地方标准《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SJG16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6.1.2承担二次供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1.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1.4二次供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 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做检查验 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及运营维护单位相关人员核查签字确认。 5.1.5施工过程中的管材检查、管道防腐、隐蔽、试压、冲洗消毒、验收等工序应通知监理单位、建 设单位、运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并应做好相关验收记录。隐蔽工程应经过中间环节验收合格后,方 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5.1.6施工改造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制订防止污染的具体措施
6.2.1设备的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压力、液位、电压、频率等监控仪表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 清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少装、漏装。 5.2.2材料和设备在安装前应核对、复验,并做好卫生清洁及防护工作。 5.2.3设备基础尺寸、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设备安装位置应满足安全运行 油消表维拍检您面求
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少装、漏装, 6.2.2材料和设备在安装前应核对、复验,并做好卫生清洁及防护工作。 5.2.3设备基础尺寸、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设备安装位置应满足安全运行 清洁消毒、维护检修要求。 5.2.4水泵安装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的有关规定。整体安装的泵,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天于 0.20/1000,并应在泵的进出口法兰面或其它水平面上进行测量;解体安装的泵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 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并应在水平中分面、轴的外露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上进行测量。 6.2.5电控柜(箱)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 定。
小相(池)的专 和泄放管设置、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应严格按照设计以及规范标准执行。
的安装应符合《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I
6.3.1改造期间,应制订二次供水系统临时供水保障方案,开报供水企业备案;涉及消防设施改造的 应报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临时供水保障方案应保证现状水量、水压和水质需求。 5.3.2改造期间,临时消防设施根据现状消防资料及要求确定。若无相关资料,可依据居民小区建设 年代执行的国家消防规范确定
6.4管路系统及附属设施
6.4.1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其他 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6.4.2管道正式安装前,需将预制好的管道及配件进行试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安装 6.4.3管道安装时管道内和接口处应清洁无污物,安装过程中应严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施工中断和 结束后应对口部位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6.4.4管道安装应平整牢固,间距均匀且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排安装的管道应保持轴线平行,弯头的 弯曲半径应相同。管道的支、吊架应与管道同等材质,材质不同的应设置橡胶、塑料材质的垫片和套 管与管道隔离。 5.4.5阀门和水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有关标准的规定
6.5.1进场原材料和设备应提交齐全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并 设计的要求
6.5.2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 构(建)筑物等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6.5.3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 方可使用。
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6.5.5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6.5.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管道试压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未 注明时,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90MPa。暗装管道必须隐蔽前 试压及验收。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拆除或采取隔离措施。
全面的形式,依次进行二次供水设备的调试。 7.1.2施工安装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单体设备通电及试运行;系统联动调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统 组织。 7.1.3消毒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单体调试。水箱(池)应做满水试验。水泵调试前应将阀门置 于相应的通、断位置,并将电控装置逐级通电,工作电压应符合要求。 7.1.4水泵调试要进行点动及连续运转试验,当泵后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对压力、流量、液位等自动 控制环节进行人工扰动试验,试验结果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7.1.5接入智能管理系统后,应完成水泵、电动阀门、门禁和数据参数设置等的控制调试。 7.1.6设备调试完成后,方可组织对整个二次供水系统进行调试,系统调试模拟运转不应少于30min 7.1.7系统调试结束后,应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 7.1.8 消毒时,应根据二次供水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可采用20mg/L~30mg/L的游离 氯消毒液浸泡24h。冲洗前对系统内易损部件进行保护或临时拆除,冲洗流速应大于1.0m/s。 7.1.9二次供水设施冲洗、消毒后,应取样送检并符合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T 60)的相关规定。
全面的形式,依次进行二次供水设备的调试。 7.1.2施工安装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单体设备通电及试运行;系统联动调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统 组织。 7.1.3消毒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单体调试。水箱(池)应做满水试验。水泵调试前应将阀门置 于相应的通、断位置,并将电控装置逐级通电,工作电压应符合要求, 7.1.4水泵调试要进行点动及连续运转试验,当泵后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对压力、流量、液位等自动 控制环节进行人工扰动试验,试验结果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7.1.5接入智能管理系统后,应完成水泵、电动阀门、门禁和数据参数设置等的控制调试。 7.1.6设备调试完成后,方可组织对整个二次供水系统进行调试,系统调试模拟运转不应少于30min 7.1.7系统调试结束后,应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 7.1.8 消毒时,应根据二次供水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可采用20mg/L~30mg/L的游离 氯消毒液浸泡24h。冲洗前对系统内易损部件进行保护或临时拆除,冲洗流速应大于1.0m/s。 7.1.9二次供水设施冲洗、消毒后,应取样送检并符合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T 60)的相关规定。
7.2.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施工图具体要求组 织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质量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执行; 2设备安装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执行; 3电气安装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执行。 7.2.2 竣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项目: 1 电源可靠性; 2水泵机组运行状况和扬程、流量等参数; 3供水管网水压达到设定值时,系统的可靠性;
4管道、管件、设备的材质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5设备显示仪表的准确度; 6 设备控制的功能,数据传输的质量,接入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7设备接地、防雷等保护功能; 8水箱(池)的材质与设置; 供水设备的排水、通风、保温等环境状况, 7.2.3 竣工验收时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 防回流污染设施的安全性; 2供水设备的减振措施及环境噪声的控制; 3消毒设备的安全运行。 7.2.4现场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 修改完善,直至所有验收项目符合要求后,方能通过验收并签字确认。 7.2.5验收合格后,居民小区生活供水设施统一移交给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具有消防供水功能的二次 共水设施、生活与消防无法实现有效分离的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由相关单位 衣法维护管理。
8.1.2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实施专业化管理; 2应采用安全、先进的安防技术,实行封闭管理; 3应采用远程监控管理。 8.1.3应制订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等。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设施 保养维修、水池清洗、水质管理、移动终端使用、用户投诉处理、操作人员考核、档案信息及报表管 理等内容。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应包括操作人员资质、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安全生产和日 常维护保养要求等内容。 8.1.4二次供水区域内因饮用水污染,出现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启动 应急措施
8.1.5泵房应定期清理、保持卫生,不应存放容易变质发霉的物品,
8.2.1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二次供水设施的智能化检,人工巡检为辅助巡检方式;未 程监控的,仍应采用人工分级巡检的模式进行巡检。重要和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期,应增加巡检 8.2.2巡检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8.2.2巡检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二次供水设施是否受到施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或损坏; 是否存在私自改变供水方式或擅自从加压系统上接驳管道的行为; 3应观察泵房外部环境,查看门窗是否完好; 检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排风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检查供水工艺系统设施有无发生变形、泄漏: 检查各种仪表运转是否正常,各种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 7 检查系统压力是否异常:
8检查水泵机组,仔细辨别水流、电磁、机械等运行声响,对机组产生的异常噪声做出判断并进 行处理; 9检查水质数据信息; 10检查水箱液位指示及波动情况; 11检查进、出水阀门、含阀门井及管道。 8.2.3应及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或上报,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录入信息系统 8.2.4巡检发现私自改变二次供水方式或破坏二次供水设施等情况的,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8.3.1应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分级维护检 修制度
8.3.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1应按制度规定 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8.3.3维护保养应包括水泵机组、水箱(池)、控制系统、仪器仪表、消毒设备、管路系统及附属设 施等内容。
8.3.4水泵机组保养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水泵机组零部件出现的锈蚀、漏水、漏油及漏电等情况及时维护; 2定期补充更换轴承内润滑油,保证轴承润滑; 3确保水泵机组外壳接地良好牢固,不得有氧化或腐蚀现象; 4定期对电动机进行保养,保持三相电流平衡状况,确保电机正常运行;确保轴承冷却系统有效 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C,避免电路过热、腐蚀等现象; 5检查设备对地绝缘电阻; 6对水泵机组进行空载、变频、切换动作试验,检测机组噪声。 8.3.5水箱(池)保养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处理渗漏、锈蚀和变形情况,及时清理设备表面的灰尘和污垢; 2确保通气孔(呼吸器)、溢流管、泄水管畅通; 3确保人孔启闭、严密性和闭锁措施正常完好; 4内部不得有微生物滋生和杂质沉积; 5液位控制装置完好;
6压力水容器防负压装置正常
8.3.6控制系统的保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期对电控柜进行保养及清洁,保证电气性能良好,通风顺畅、运作正常; 2检查电器的辅助触头运行状况; 3及时清理变频器,确保冷却风道畅通,风冷过滤器无堵塞; 4电气控制系统应做全面通电检查; 5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3.7 消毒设备保养应包含以下内容: 1确保紫外线照射强度,及时清洗石英套管; 2检查紫外线累计使用时间是否超过限值,定期更换灯管; 3检查紫外线套筒是否有渗漏和锈蚀; 4 检查电气元件及线路。 3.8 管路系统及附属设施保养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线仪表应定期进行检测、校核,定期补充更换检测药剂; 2应定期检查阀门密封性及灵活性; 3定期更换软接头、胶圈、垫片等塑料橡胶制品,以防老化变质; 4定期检查排水管道运行是否畅通; 5电动(磁)阀门,每年应至少校验一次限位开关及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 6对管路系统进行定期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
8.4.1应按照供水规模、重要程度、影响范围和设备设施状况等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8.4.2应建立HACCP体系,针对二次供水环节,制订二次供水水质风险的防范、预警、处置机制, 制订水质风险防范、控制和处置办法,对二次供水水质风险进行预防和管控。 8.4.3应通过二次供水设施在线监测及人工巡检等情况,及时发现二次供水设施异常情况,做好二次 供水设施的预防性维修工作,降低突发故障的发生率。 8.4.4二次供水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用户水质安全,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5预计恢复供水超时的。
■预计恢复供水超时的
8.4.10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基础信息、运行维护信息档案,并录入相应的信息系统
8.5.1应建立安全运行机制,并应符合下列规
1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雷雨天气巡视室外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或避雷针; 3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与电气回路断开,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 对地放电; 4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灭火。 8.5.2应建立安全维修机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2确定设备无电压后,将检修设备接地; 3对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机械及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并应者 相关力闸和相关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避栏。标示牌应用绝缘材料制作,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 定,悬挂和拆除应按检修命令执行,严禁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 4电气绝缘工具应在专用房间存放,由专人管理,并定期试验 5室内电气设备、电力和通讯线路应有防火、防水和防生物侵入等措施,并应经常巡视检查, 8.5.3应建立安全防护机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次供水泵房应具有防盗、防破坏措施; 2二次供水设施应采取防止人为污染、破坏的措施。 8.5.4应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营维护企业应编制二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演练; 2发生二次供水突发性事件后,应按照突发事件级别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 政府主管部门;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运行维护单位应形成书面总结,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原因
8.5.2应建立安全维修机制,并应符合下列
1运营维护企业应编制二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演练; 2发生二次供水突发性事件后,应按照突发事件级别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 政府主管部门: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运行维护单位应形成书面总结,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原因、 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分析和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和经验教训等;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 和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附录A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评估技术路线1供水系统生活消防系统分离生活消防系统合用2供水形式1.管道系直销地下水泡+变频2.未经允许的叠压3水池(箱)材4.工装系不锈钢530408)531603不锈锅材质【4水池(粉)施工工艺现场焊接组装式2.焊缝生桥、净器等5水泵1高效运行(效率350%)1.效事<50%2过漆部件S30408不锈钥减以上2.工易泵3.过流材质非不锈钢6管路系统改造531600不锈钢材质非51603不锈钢材质7附属设施1.阀门非操密封闸测2.非电磁流量计3.呼吸器非球量铸铁或不锈钢材肤满足要妆滋流孔未设盐不锈钢网5.未设置排水孔6设置压力表8白控系统功能完好PLC、安频器、文换机老化、运行状况差9视频监控及数据采集设备完好1.未安装视频监控2.数据采集系统不完善10房环境1.肤乱差2.未采取隔套、防硬精陈全部合格3米设置防火防盗门、不锈钢挡板电气环境不满足规范要求5.用明环境不满品需求整体保留图A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评估技术路线27
安全标准附录B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评估记录
表B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评估记录表
:1建设年代是以房产证或建设(开发)单位售房合同时
小区户数是以小区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数量之和为准: 消防与生活供水系统合用情况包括管道和水箱(池)部分; 管道维修和水质水压投诉数据需核实原始规范记录
C.0.1产权单位或尤其委托管理单位的书面申请书,见附录C.0.1: 附录C.0.1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申请书
附录C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申请资料
依据《深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路号小区符合生 活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条件,特向区水务主管部门申请将本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纳入提标改造工 程实施范围。 我方承诺: 1同意区水务局制订的改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提供泵房基本信息相关图纸,并配合相关工作 2免费提供新建永久性和临时性设施的用地以及临时用电接驳点,不收取进场押金、工程车辆停 车费等相关费用; 3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同意移交给供水企业实施专业化维护管理;二次供 水运行电费仍按原渠道从物业管理费中予以支付。 4未明确事项以已印发的《深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准。 特此由请
依据《深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路号小区符合生 活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条件,特向区水务主管部门申请将本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纳入提标改造工 星实施范围。 我方承诺: 1同意区水务局制订的改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提供泵房基本信息相关图纸,并配合相关工作 2免费提供新建永久性和临时性设施的用地以及临时用电接驳点,不收取进场押金、工程车辆停 车费等相关费用; 3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同意移交给供水企业实施专业化维护管理;二次供 水运行电费仍按原渠道从物业管理费中予以支付。 4未明确事项以已印发的《深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准。 特此申请。
农业标准业主委员会(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申请时间: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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