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3 T-49-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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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 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 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给排水管理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 原的统称。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月 月水。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 、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 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eismic isolation design
seismic isolation design
在房屋基础、底部或下部与上部结构间设置隔震支座和阻尼 装置等部件,组成具有整体复合功能的隔震层,以延长整个结构 本系的自振周期,减少输入上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达到预期 防震的要求。
在房屋结构中设置消能器,通过消能器的相对变形和相对逆 度提升附加阻尼,以消除输入结构的地震能量,达到预期防震派 震的要求。
紫外线辐射照度对人体产生皮肤红斑影响的辐射量加权所得 的剂量率来表示的无量纲数
在综合分析建筑场地自然环境条件下,优先运用建筑设计手 段,有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包括阳光、风、水文、土壤和植 被等),而不主动依赖建筑设备,达到满足建筑室内舒适性的节 能建筑设计。
I· 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 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不
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 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 告和相关文件。
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 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 告和相关文件。 3.1.4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 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 公出
3.1.4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 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 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 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 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 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3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 评定结果为分值。
3.2.4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按参评建筑该类 示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 100分计算。
3.2.6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ZQ= WiQ1 +W2Q2 +W3Q3 +W4Q4 +WsQs +WQ6 +WQ +Q:
ZQ =WiQ1 +W2Q2 +WQ3 +W4Q4 +WsQs +WQ6 +W,Q + Q8
2.7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
注:1表中“一”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 评价。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头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注:1表中“一”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 评价。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3.2.8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
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白 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 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2.9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 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3.2.9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
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
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 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 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复土壤等 危害。
4.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 日照标准。
4.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白
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筑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
1.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 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25%, 2分; 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最 高得7分。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
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地率:按表 4.2.2-2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7分;
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4. 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4.2.3 的规则评分,
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表4.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景照明设计规范》(GJ/T163)的规定,得2分。 4.2.5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4分。 4.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 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天系数 小于2,得2分;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 不大于 5Pa,得 1 分;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累计: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天系 小于2,得2分;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 不大于 5Pa,得 1 分;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另
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50%以上可开后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天于0.5Pa,得 1分。
1红线范围内庭院、游憩场地有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方 的面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或慢行道栽种可形成连续近 荫的乔木,其间距不大于5m,林荫率不小于80%,得2分。 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 小于0.4或广场、停车场等硬质地面遮荫率不小于40%,行 2分。
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9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天于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3分; 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 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3分;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4.2.9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3分。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 施,得3分;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 得3分: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 约用地;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
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4. 2. 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 则评分: 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3分;满足4项及 以上,得6分: 1)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5)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3分;满足3项及 以上,得6分: 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 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 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升放
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 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态补偿措 施,评价分值为3分。 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 0hm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 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 2合理衔接和弓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 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 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 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 施,评价分值为3分。
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
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 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 求,得3分; 2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m,公共建筑采 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得3分。
5.1.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
5.1.5建筑能耗及能源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应符
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且能效测评 果不得低于一星要求。
5.1.6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与建筑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 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 比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6分。 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 平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设玻璃幕墙目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 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6分。 2设外窗日不设玻瑙草墙的建箔外窃可开启面和比例汁
5.2.结合场地自然茶件,对建筑的体形、朝问、楼距、窗墙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 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6分。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
到30%,得4分;达到35%,得6分。 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 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 均值。
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 均值。 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 示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到5%,得5分:达到 10%,得10 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 示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 10%,得10 分
5.2.4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 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6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 盾环冷水(热泵)机组,首燃型和蒸汽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 K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 关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 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的提高 降低幅度满足表5.2.4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 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表5.2.4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提高或降低幅度
续表 5. 2. 4
续表 5. 2. 4
5.2.5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
5.2.6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义
5.2.7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
5.2.7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
5.2.8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 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
累计: 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 区控制,得3 分: 2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 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 生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 规定,得3分; 3水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 措施,得3 分。
5.2.9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 所的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 为5分。
为5分。 5.2.10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中规定的目标值,评价总分值为8分。主要功能房 可满足要求,得4分:所有区域均满足要求,得8分。 .2.11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 自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 5.2.12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 利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3分; 2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 示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3分; 2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 示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5.2.13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为
5.2.14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为1分。 5. 2. 15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
5.2.17建筑进行全能耗能效测评,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表5.2.17的规 则评分
5.2.17建筑进行全能耗能效测评,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表5.2.17的
表5.2.17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评分细则
6. 1. 1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6. 1. 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应采用节水器具。 6. 1.3
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 分,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4分:达到上限值与 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7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0分。 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 好的管材、管件,得1分: 2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1分; 3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 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 5分。 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用水点
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i
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
供水压力不大于0.30MPa,得3分;不天于0.20MPa,且不小于 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8分。
6.2.4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按使用用途闸阀标准,对餐饮厨房、公共卫生间、空调系统、游 泳池、绿化、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得2分; 2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 量,得4分。
1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 得2分; 2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2分
6.2.6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0 分。用水效率等级达到3级,得5分;达到2级,得10分。 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 下列规则评分: 1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 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 2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10分。 6.2.8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0
6.2.6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
6.2.8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
水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其他用水中采用了节水技才 或措施的比例达到50%,得3分;达到80%,得5分。
6.2.10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 规则评分: 1住宅、办公、商场、旅馆类建筑:根据其按下列公式计 算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或者其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按表 5. 2. 10 的规则评分。
GB/标准规范范本× 100% W. Wu = Wr + Wr + Ws + Wo
式中:Ru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W一一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使用量 (运行阶段),m3 /a; WR一 一一再生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 (运行阶段),m3 /a; W. 雨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 阶段),m3 /a; W 一一海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 阶段),m /a; W。一一其他非传统水源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 运行阶段),m3 /a ; W,一一设计用水总量(设计阶段)或实际用水总量(运行 阶价段),m /a。 注:式中设计使用量为年用水量,由平均日用水量和用水时 间计算得出。实际使用量应通过统计全年水表计量的情况计算得 出。式中用水量计算不包含冷却水补水量和室外景观水体补 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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