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3T 5-2019 城镇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4.5.4排水河道两侧应设置安全及管理警示牌、标志牌。护栏、警示标志等警示设施保持完好。
4.6.1渠顶盖板、内壁和渠底应平整、无沉陷、破损和裂缝;检查井、雨水口齐全完好。 4.6.2淤积物不高于插接管管底,不高于设计水深的五分之一。
5.1.1雨水口与检查井:地面巡视井盖、井座、雨水麓完好情况,检查违章占压、接管、排水情况; 地面检查进水篦、梯瞪、井壁积垢、井座淤积、井身结构等情况。 5.1.2管道:地面巡视占压、施工、地面塌陷情况;地面检查水位和流向;下井检查变形、腐蚀、渗 漏、接口、树根、管壁结垢等;视频内窥检查淤积情况、变形、腐蚀、渗漏、裂缝等。 5.1.3过河倒虹管:地面巡视标志牌、两端水位差,检查井及闸门;潜水检查淤积、腐蚀、接口、渗 漏、河床冲刷、覆土厚度等。
5.2.1养护维修单位应制定至少包括与5.1内容相适应的检查周期、疏通或养护周期巡查制度。 5.2.2排水设施实行巡查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巡查范围进行巡查管理,做到设施日巡查率100%,信息 反馈率100%,事件处理率100%。 5.2.3巡查管理人员应熟悉设施情况,熟悉掌握运用国家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程;按 规定填写巡查日志。 5.2.4巡查管理人员应实行动态巡查,巡查过程或媒体曝光等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根 据实际情况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护,及时上报,做好记录
5.1接到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或巡查中发现城市排水设施出现问题后,2h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勘 察落实情况,确定处理措施;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 向举报人、媒体等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DB4413/T 52019
6.4排水设施损坏需要抢修的,应在48h内修复
7.1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 7.2养护维修作业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清运清理出的杂物,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和防滑处理,清挖 污泥不落地, 7.3养护维修作业应符合CJJ6的规定要求,养护维修责任应符合《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规定 要求。
8.1养护维修合同应明确养护维修服务的各项要求,
8.1养护维修合同应明确养护维修服务的各项要求。 8.2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 8.3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应按合同和本标准要求提供服务,自觉接受监督考核
....- 相关专题: 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