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SW/Z 008-2021 雨水管道截流井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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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户截流井的现场调查,包括: 1)调查截流点处雨、污水管道的设计参数: 2)调查截流点处雨、污水管道的混接情况; 3)调查排水户内部雨、污混接情况
2排水口截流井的现场调查,包括: 1)调查排水口的设计参数; 2)调查排放水体最低和最高水位,排水口底标高与水体标 高的关系; 3)排水口处有闸门或拍门时,调查闸门或拍门的设计 参数。 3污水接纳能力现场调查,包括调查接纳混接污水的污水 管道、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是否有污水接纳能力
3.2.4截流处测量和管道检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工作应包括:控制测量、管道测量、地形测绘和测量 成果整理:测量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有关规定 2排水管道检测工作应包括:管道走向、管径、理深:可采用 人工调查、潜望镜(QV)检测、有线电视(CCTV)检测和声纳检测 等方式;排水管道检测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 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181的有关规定。 3.2.5宜选择旱天开展混接污水的流量测定工作安全网标准,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测定方法可采用容器法、浮标法或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测 定法。
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的有关规定。 3.2.5宜选择旱天开展混接污水的流量测定工作,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测定方法可采用容器法、浮标法或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测 定法。 2有条件时宜采用容器法,采用容器法时宜按下式计算
3.2.5宜选择旱天开展混接污水的流量测定工作,并应符合
1测定方法可采用容器法、浮标法或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测 定法。 2有条件时宜采用容器法,采用容器法时宜按下式计算
Qde =二 X 3.6 △t
式中: Qde 旱天测定流量(m"/h); n 测定次数,宜测3天,每天测3次,早、中、晚各 一次; 第i次测定的容器内水的体积(L); At; 第i次测定的收集时间(s)。
3测定非满管流管道的流量可采用浮标法,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选择断面无变化、水面无跌落的续直线段进行测 定,管道直线段长度宜大于10米: 2)浮标法所使用器材宜包括浮标、皮尺和秒表;浮标流动 的起止点距离宜采用皮尺测量,读数宜精确到厘米;浮 标流动的时间宜采用秒表计时, 3)测量次数宜取9次,并宜按下式计算
Qde==A×L;/△t; ×3 600
式中: Qde 早天测定流量(m/h); n 测定次数,宜测3天,每天测3次,早、中、晚各 一次; A一 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 L一 第i次测定浮标流动的起止点距离(m); △t;一第i次测定浮标流动时间(s)。 4测定满管流管道、非满管流管道或排水口的流量可采用 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法,作业前应校准仪器,作业时应避免探头被 淤积物或漂浮物覆盖,
3.3.1 截流并的设计流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截流井的设计流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混接污水测定流量的基础上,按下式计算,
3.3.1截流井的设计流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P: Q: 截流并设计流量(m)
Qdc 一一旱天测定流量(m/h),按本规程第3.2.5条的规定 测定。 2截流井的最小设计流量Qdc宜为10.0m°/h,重力截流管 的最小管径宜为DN200,压力截流管的最小管径宜为DN100 3.3.2无法测定混接污水流量时,截流井的设计流量可按下式 估算:
Q, =βXQdr X
武中:Q; 截流井设计流量(m/h); β 系数,按本规程第3.3.3条的规定取值: Qdr 服务范围的设计平均日旱天污水量(m/h): ? 服务范围内污水混接率,宜取20%~50%;服务范 围内污水混接严重时,宜取上限;反之,可取下限。 3.3.3系数β可按表3.3.3的规定取值
表3.3.3系数β取值表
注:当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系数β可采用内插法求得。
3.3.4提升式截流井配套潜污泵的设计参数和水泵选用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采用抗堵塞性能良好的潜污泵,水泵规格宜相同,配置 数量宜为2~3台,含备用泵1台,单台潜污泵的流量b应按下式 计算:
式中: qb 单台潜污泵设计流量(m/h); Q; 截流井设计流量(m"/h);
n一一一工作泵台数,宜为1~2台。 2潜污泵的设计扬程应按下式计算,并应按现行上海市标 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DBJ08一22的有关规定校核设计最 高扬程和最低扬程
1有效容积应满足潜污泵每小时启停6次~12次的要求: 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Eff 集水池有效容积(m); qp 单台潜污泵设计流量(m3/h): Zmax 每小时最大启停次数,宜取6次/h~12次/h。 2集水池最低水位应满足配套潜污泵所需最小淹没深度的 要求; 3集水池的设计最高水位宜取截流井设计流量时的雨水管 充满度水位
一分流井;3一防倒灌闸门;4一排放管;5 流管一:7一污水管:8—截流管二:9—截活
3.3.9在设计截流量较小,截流管为重力自由出流,且无下游污 水、雨水或河水倒灌风险的场合,可采用堰式截流井、槽式截流井 或堰槽结合式截流并,其功能应到达本规程3.1.1条第1款基本 功能要求,其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3.3.10截流的管路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
1截流并的管道与外部管道连接时,宜采用橡胶伸缩节或 承插式接口等柔性接口:橡胶伸缩节的覆士大于0.7米时,宜采取
防止变形的保护措施。 2重力式截流并的截流管最小管径宜为DN200,进口前应 设限流设施。 3提升式截流井的压力管最小管径宜为DN100,设计流速 宜为 0.7 m/s~2.0 m/s。 3.3.11提升式截流并的格栅宜采用提篮式格栅或回转式格栅, 串联形式截流井不宜采用粉碎式格栅:格栅选型应符合现行上海 市地方标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DGJ08一22的有关规定。 3.3.12提升式截流井配套的潜污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潜污泵在设计负荷范围内应无振动和气蚀现象。 2潜污泵的旋转部件、电机应进行动、静平衡试验。 3潜污泵的运转噪声不应高于80dB(A)。 4潜水电机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防护等级应采用1P68,宜 配套冷却系统。
宜为 0.7 m/s~2.0 m/s。 3.3.11提升式截流并的格栅宜采用提篮式格栅或回转式格栅 事联形式截流井不宜采用粉碎式格栅;格栅选型应符合现行上海 市地方标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DGI08一22的有关规定。
1潜污泵在设计负荷范围内应无振动和气蚀现象。 2潜污泵的旋转部件、电机应进行动、静平衡试验。 3潜污泵的运转噪声不应高于80dB(A)。 4潜水电机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防护等级应采用IP68,宜 配套冷却系统。
模块、电机泵模块和多个液压阀组模块组合为一体;液压动力站 通过管路连接限流阀和防倒灌闸门;液压动力站应为户外式,防 护等级应为IP54及以上。
3.4.1截流主体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凡
3.4.1截流井主体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和《城镇给 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的有关规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 应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4.1截流升主体结构的安 十使用年限应符合现 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和《城镇给 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的有关规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 应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4.2截流并主体结构上的作用可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 然作用三类。作用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GB50009和《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的有关规定,
3.4.3截流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 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3截流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
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钢筋混凝土截流井: 1)承载力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顶盖、侧壁及底板 等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 (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 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 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 2预制玻璃钢(GRP)、不锈钢和HDPE截流井: 1)承载力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对构件或连接的强度 破坏、脆性断裂,因过度变形而不适用于继续承载,结构 或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影响结构、构件、非结构 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验算,影响正常使用的振 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4.4结构内力分析,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 弓起的塑性内力重分布;筒体的结构内力宜采用有限单元法进 分析。 4.5截流井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
所引起的塑性内力重分布;筒体的结构内力宜采用有限单元法进 行分析。
3.4.6截流井应进行抗浮稳定验算,抗浮方式宜采用目
当开挖范围受限时,也可采用抗拨锚杆、抗拔桩等抗浮方式。当 采用自重抗浮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 截流井主体结构、底板以上回填土和底板总重量(N); 设计稳定性抗力系数,取1.05; F 截流井总浮力。
3.4.7截流井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符合现行国家 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1截流井的底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低于C25,钢筋强度等级可为HPB300或HRB40O。 2截流并的侧壁和顶盖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强 度等级宜不低于C30,抗渗等级宜不低于P6,钢筋强度等级可为 HPB30O或HRB4OO,其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 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有关规定。 3截流井的侧壁和顶盖采用预制玻璃钢(GRP)、不锈钢或 HDPE时,整体设计应通过流体动力学分析和强度有限元分析计 算,出厂前应进行100%防渗漏试验,确保无泄漏。 3.4.9截流并的底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底板尺寸应满足抗浮、地基承载力和结构强度要求。 2底板应预埋地脚螺栓和锚固钢筋,用于设备底座固定和 二次填充浇注;地脚螺栓和锚固钢筋应按设备要求布置。 3底板的地脚螺栓应与设备之间可靠莲接,地脚螺栓的数 量及锚固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4底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0mm。 3.4.10当地基土和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截流井的防腐蚀设计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的 有关规定
1底板尺寸应满足抗浮、地基承载力和结构强度要求。 2底板应预埋地脚螺栓和锚固钢筋,用于设备底座固定和 二次填充浇注;地脚螺栓和锚固钢筋应按设备要求布置。 3底板的地脚螺栓应与设备之间可靠连接,地脚螺栓的数 量及锚固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4底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0 mm。
3.4.10当地基土和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截流井的防腐蚀设计
压宜为AC380V。宜在供电电源出线处安装电源相序保护装 置,宜在截流井电气设备总配电箱进线处设置第一级浪涌保护 装置。
3.5.2电气设备的低压接地保护制
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欧姆, 3.5.3户外设备配电的出线回路处应安装带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的断路器
3.5.4截流井的潜污泵电机应校核电机启动压降,并应根据校核 结果采用软启、变频或其他降压启动措施启动
3.5.4截流并的潜污泵电机应校核电机启动压降,并应
3.5.5截流井的电气主接线、主电动机及主要电气设备选择、机
组启动、室外电缆敷设继电保护及安装自动装置、自动控制和信 号系统、测量表计装置、通信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 范》GB50265的有关规定
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
3.5.7截流井所有金属外壳及金属构件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应 可靠接地,
截流并的运行监测系统应符合下
1)截流井液位和高、低液位报警; 2)采用回转式格栅时,回转式格栅的运行状态和故障 报警; 3)防倒灌闸门启闭状态和故障报警; 4)重力式截流井的限流阀启闭状态、开度显示和故障 报警; 5)提升式截流井的潜污泵运行状态和故障报警; 6)液压动力站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
7)其他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 2智能化控制截流并监测项目宜包括: 1)采用降雨量作为限流阀控制参数时,宜接入服务范围内 雨量站点数据,可自行设置雨量计,雨量计应具备数据 传输功能; 2)可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截流井现场图像; 3)可按运行管理需要设置水质分析仪。 3.5.10 截流井的运行控制应包括下列设备: 1 回转式格栅(采用回转式格栅时)。 2 防倒灌闸门。 限流阀(采用重力式截流时)。 4 潜污泵(采用提升式截流时)。 液压动力站。 6 其他与运行控制有关的设备。 3.5.11 截流井的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备自动巡检、故障诊断,高、低液位报警、设备故障报 警和自动保护等功能。 2可实现潜污泵自动轮换、故障切换功能。 3可实现设备远程启停。 3.5.12控制设备的显示参数应包括电流、电压、液位、设备运行 和故障等。
3.5.13截流井的控制柜应符合下列规定:
13截流井的控制柜应符合下
1应采用户外型,柜体应为双1门结构,材质宜采用S304系 列不锈钢。 2电缆安装方式宜采用下进下出,防护等级应为IP54及 以上。 3元器件应采用工业级设备,应具备防尘、防潮、防霉的能 力,并应符合相应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4控制柜操作面板上应设置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并应在控
制系统发生故障时可由操作人员现场启停设备
3.5.14截流并可配置智慧云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设计
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
4.II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要求, 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核查地质资料,调查施工范围内各 类综合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情况,掌握工程实施 的基础条件,
4.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
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 与审批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903以及行业、上海市标准的有关规定
4.1.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环境保 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 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并将上述管 理措施纳人HSE管理体系之中,实现文明施工。 4.1.4重要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设备制造商的指导下进行
4.1.4重要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设备制造商的指导下进行
4.2.1截流并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和质量验收应符
4.2.1截流井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和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 家、行业及上海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4.2.2 截流井工艺管道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层或原状土承载力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 进行地基加固。 2既有管道与截流井连接时,宜采用橡胶伸缩节或承插口 等柔性接口。 3压力管道穿混凝土井壁时,应设防水套管, 4.2.3涉及设备安装的预留孔洞、地脚螺栓、预埋件及设备基础 等应进行过程复核,应由土建施工 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安装单位
3压力管道穿混凝土井壁时,应设防水套管 4.2.3涉及设备安装的预留孔洞、地脚螺栓、预理件及设备基础 等应进行过程复核,应由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安装单位 及设备制造商等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等应进行过程复核,应由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安装单位 及设备制造商等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一体化预制截流井设备安装
4.3.1一体化预制截流并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装卸和堆放时过程中应轻吊、轻放,不得激烈碰撞。 2运输时应水平放置,并用捆绑器将并筒固定在木质的运 输底座上。 3一体化预制截流井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颠簸,防止筒 本、连接管产生变形。 4应对沿途桥、涵等可能影响运输的构筑物进行详细调查: 制定运输方案。 4.3.2一体化预制截流井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应进行进场检查, 进场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并筒、控制柜、通风管外观有无损坏。 2检查内部设备、管路、配套设施等是否齐全,管道和设备 的固定和紧固是否有松动。 3复核截流井的外形尺寸,进、出水管尺寸及位置是否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 4检查安装附件和配件的数量和尺寸是否满足安装要求。
1应采用升降套索把并筒从水平位置起吊到垂直位置。 2垂直起吊并筒时,应将重量均匀分配到全部吊耳上。 3吊装时井筒的接管方向应与管网的进出水方向一致。 4起吊和安装时,不得对并筒、水泵、格栅等设备和电缆造 成碰撞和损坏,同时应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4.3.4一体化预制截流并并简的安装,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应在钢筋混凝士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并筒安装。 2吊装井简前,应采用毛刷将基础表面清洁干净。 3采用起重吊钩吊起并简,对准基础中心,缓慢放置在基 础上。 4检查并简的接管方向与管网的进出水方向一致;简体垂 直、无变形和损伤;水泵、格栅等设备和电缆无损坏和松动。 5采用地脚螺栓将基础与泵站筒体可靠莲接 6米用混凝土二次填充底板。 7连接工艺管线、电缆。 8采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回填材料回填沟槽。 Ⅱ现浇截流井设备安装 4.3.5截流井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编制施工安装方案,并应进行技术交底。 2土建工程应已具备安装条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文 件要求;设备基础和预理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应根据设备情况预留运输通道,运输道路应畅通 4与设备安装相关的设备布置图、安装图、基础图、总装配 图、主要部件图、设备安装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应齐全 4.3.6截流井的潜污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对水泵基础及其预留孔洞、预理地脚螺栓的位 置、尺寸、强度等进行复核。
1安装前,应对水泵基础及其预留孔洞、预理地脚螺栓的位 置、尺寸、强度等进行复核。 2二次灌浆的灌浆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强度达到设
计强度75%后,方可进行螺栓拧紧。 3水泵不得直接承受进出水管道的重量。 4水泵在与管道连接时,应在自由状态下轴线对中连接,不 得强行连接。 5其余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4.3.7截流井的防倒灌堰门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可调式堰 门(孔口宽度300~5000mm)》CJ/T3029和《水工金属结构制造 安装质量检验通则》SL582的有关规定。 4.3.8截流井的闻门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制 造安装质量检验通则》SL582和《泵站施工规范》SL234的有关 规定。
4.3.9截流并的阀门安装应符
4.3.10截流井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成套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安全间距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负荷开关装置应灵活准确,接地可靠。 2柜(箱)出(进)线口应进行防潮密封处理。 3柜(箱)内接线固定牢靠,相位一致。 4电缆的敷设排列应顺直、整齐,并宜少交叉:最小弯曲半 径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4.3.11截流井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 仪主工租旅工 ¥辉入
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安装形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
要求,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或管道预制、安装的问时进行安装: 并与设备或管道同时进行压力试验 2仪表(盘、柜)的安装应牢固、平正,不应承受非正常外力。 3执行机构的机械传动应灵活,无松动、卡涩等现象,线圈 和阀体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4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仪表线路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固定牢固、不宜交义。 4.3.12 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控制柜安装在户外时,应安装在平整的地面上并不得 被水淹没。 2当控制柜安装在井筒内部时,不得被水淹没,并通风 散热。 3控制柜安装的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操作,并 应与水泵电缆的长度相协调。 4控制柜应垂直安装在稳固的底座上,并应保证电缆进线 处的密封。 5截流井电缆出线口应注意密封,腐蚀气体不得对控制租 内部电气元件造成腐蚀及对运行维护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6控制柜安装时应考虑日照因素,设置遮阳措施
5.1.1截流调试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5.1.1截流并调试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编制调试方案。 2检查管内、井内杂物已清除十净,施工堵头已拆除。 3水泵、管道、闻门、阀门、电气、仪表等设备安装符合设计 文件要求。 4已完成接电。 5.1.2截流并的调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无水状态下,点动潜污泵,检查泵的运转方向是否与指 示方向一致。 2在有水状态下,开启潜污泵,检查潜污泵的运行电流是否 在额定范围内。 3检查潜污泵是否有异常噪声与震动。 4 检查潜污泵的出水压力是否正常。 5调整控制液位,以保证潜污泵在设计的启停液位区间 运行。 检查下游污水管道水位是否正常。 7 检查雨量计信号输出是否正常。 8 检查在控制柜自动状态下潜污泵及闸门是否正常工作。 9 测试闸门开团是否止常,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泄漏现象。 10调试液压系统,检查是否正常运行。 11 检查监测仪表和直动控制是否止常工作,
5.1.2截流井的调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1.3调试过程中,应做好调试相关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和缺陷 应进行整改。 5.1.4调试完成后,应形成调试报告。
.1.4调试完成后TZZB标准规范范本,应形成调试扣
5.2.1截流并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截流井的混凝土、设备及管道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城市污水处理 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通用规范》GB5023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和上海市标准《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一2110 的有关规定。 2截流井外观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潜污泵、闸门、液压系统等设备运行功能正常。 4电缆、接线、仪表、雨量计、液位计、控制柜等设备运行功 能正常,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303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识标牌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5.2.2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下列内容: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文件和竣工图。 3设备资料清单、设备合格证和说明书、标牌清单。 4设备(电力驱动)驱动部件说明书、标牌清单,设备及保护 系统接线图; 5电气图(原理图、接线图、端子图、材料表)。 6电气主要设备合格证、说明书、接线图(如变频器、软启动
等),电气设备标牌清单。 7 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或试验 记录。 8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9 质量评定资料,包括施工自评、监理评估、验收记录。 10有关检测和测绘资料。 1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12 工程整体验收记录,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文件和 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6.0.2截流井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技
65.0.5截流并宜按照无人值守、自动控制的方式运行,运行调度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编制截流井运行调度方案,运行调度方案宜包含旱天、 雨天和应急三种运行模式:宜将截流井的运行调度纳入区域排水 系统统一调度。 2截流井的运行调度宜结合防汛排涝、污水系统运行、溢流 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医药标准,合理制定程序控制的逻辑 关系和各种设备启闭的优先级别,实现精细化调度
....- 管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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