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_T222-2015 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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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湖泊、河流等大然水体上建造喷泉水景时,应在其覆 盖范围的湖泊、河流一侧或两岸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4.2.1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4.2.2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喷泉水景工程的水量、水, 和水质的要求。
4.2.3喷泉水景工程的水源应根据区域内条件选择 4.2.4天然或人工河道、湖泊、水库应经污水截流整治后,经 河道清淤和堤岸护坡等治理后,方可作为喷泉水景水体
4.2.3喷泉水景工程的水源应根据区域内条件选择。
紧固件标准4.2.5喷泉水景工程的水体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喷泉水景工程的水体水质不能达到本规程第4.2.5条
1水质保障措施及水质处理方法的选择应经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 2 宜利用大然或人工河道,且应使水体流动; 3 宜通过设置喷泉、瀑布、跌水等措施增加水体溶解氧; 4 流动缓慢的静态自然水体宜采取生态修复工程净化水质 应采取抑制水体中菌类生长、防止水体藻类滋生的措施
6容积小于等于500m3的景观水体,宜采用物理化学处理 方法; 7容积大于500m的景观水体,宜采用生态生化处理方法。 4.2.8 喷泉水景人工水体注水充满时间,应根据水池体量、使 用性质、水源条件等因素确定。 4.2.9喷泉水景工程补水的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2.3条的 规定。 4.2.10喷泉水景工程需要人工补水时,补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 Q1 ±Q Q3 ±Q4
(4. 2. 10)
式中:Q 一一补水量(m°/d); Q2漂移损失量(m /d); Q3渗漏量 (m3 /d); Q4——其他或未预见损失水量(m/d)。 4.2.11 喷泉水景工程注水、补水系统应安装用水计量装置。 4. 2.12 各类封闭的人工水体用水应循环使用,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水量在100m3以下时,不宜设置单独的水质处理循环 系统。 2水量在100m~500m时,宜设置独立的水质处理循环 系统。 3水量在500m3以上其水质不能达标时,应设置独立的水 质处理循环系统。 4旱泉应设置水质处理系统 5水处理系统的循环周期应根据水体水量、水体水质确定, 不同水量及不同水质的水处理系统的循环周期应符合表4.2.12 的规定。 6当多个喷泉水景水池共用一个水处理循环系统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每个水池的回水应分别接至水处理循环系统,且应在 各回水管上设置调节控制阀:
表4.2.12不同水量及不同水质的水处理系统的循环周期
2)净化后的水应分别输送至每个水池,且应在每个水池 的给水管上设置调节控制阀; 3)同一喷泉,由多个不同高程的水池组成时,在循环给 水管道上应设置正回阀。 4.2.13单独设置的专用泵房宜靠近喷泉水景水体。 4.2.14水景水池池底平面形状和尺寸应满足管道、水泵、给水 口、排水口、溢流口、泵坑(或吸水坑)等的布置要求。 4.2.15水景水池内最高喷水水柱距水池边缘或收水线边缘的距 离,应根据水柱高度、水滴飘移距离核算,且不得小于水柱高度 的一半。水池收水线范围内收水坡度应坡向水池中心,且收水坡 度不应小于2%。
4.2.16旱泉的水池管沟宜采用槽沟形设计,且水池中心应设
调蓄水池。其调蓄水池的容积应根据耗水量和调节水量确定
调蓄水池。其调蓄水池的容积应根据耗水量和调节水量确定。 4.2.17水池深度应根据水景形式、喷头性能参数、数量、酉 管管径、水泵设置方式及施工安装要求等因素确定。
4.2.18水景造景给水系统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泵流量和扬程应根据造景系统设计规模、喷头水力参 数、喷头数量、管道系统的水头损失和喷头的局部水头损失及水 头位置等因素经计算确定; 2水泵宜选用潜水泵,池水较浅或要求水泵高度较低的场 所宜选用卧式潜水泵; 3压力需求不同的喷泉造景单元的给水系统,水泵宜分开 设置; 4在充许游人涉水的区域,应在池外设置专用泵房,水泵 宜采用离心泵,吸水方式宜采用自灌式或自吸式;当必须在池内 设置水泵时,应采取防触电等安全措施:
1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应根据设计循环水量、景观水体 差及管道系统的水头损失等经计算确定; 2设在景观水池之外的水泵宜选离心泵,并应符合本规 第4.2.20条的规定; 3水景水处理系统可不设置备用泵
4.2.20潜水泵滤网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所选喷头的喷嘴口径小于潜水泵进水滤网孔径时,应 水泵进水口处增设滤网,滤网孔径宜大于45自小于30自; 2滤网应采用不锈钢、铜等耐腐蚀性材料
1管径小于等于50mm时,宜采用截止阀;管径天 50mm时,宜采用闸阀或蝶阀; 2双向流动的管段上,应采用闸阀; 3快速启闭的阀门,应采用快开阀;
4连接喷头支管上的调节阀,可选用不锈钢材质或铜材质 的调节阀:当支管上不装调节阀时,应在每台水泵的出水管或于 管上安装调节阀,调节阀可选用闸阀或蝶阀: 5两台以上水泵并联工作或交替工作时,每台水泵出水管 上应设置止回; 6程控喷泉、音乐喷泉、跑泉、跳泉等,当采用阀门控制 时,可选用水下专用阀门。 4.2.22有水位控制和补水要求的喷泉水景工程应设置给水管、 配水管、循环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等配件设施。管道的设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水景水池外的水泵,在供给不同喷头组的分供水 管上应设置流量调节装置,其位置应设在便于观察喷射水流处 且应隐蔽和便于操作; 2管路变径处应采用异径管及异径管件作渐变连接方式; 3管道连接处应严密、光滑、牢固。 4.2.23喷泉水景水池的给水口设置数量、天小应满足水池注 水、补水时的水量要求
4.2.24喷泉水景水池的排水口、溢水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给水口的喷泉水景工程均应设置排水口,暴雨不允 许池水水位升高时,应设置溢水口; 2排水口的设置数量、大小应满足水池排水量的要求; 3宜采用重力排水方式; 4 池底排水口应设格栅,栅条间隙应经计算确定: 5 溢水口的形式、尺寸应满足溢水量的要求; 6 溢水口宜设置格栅,栅条间隙应经计算确定。 4.2.25喷泉造型类给水系统,每组造型的管道、阀门和喷头宜 构成一个独立的运行单元。每个运行单元中的喷头宜采用相同的
构成一个独立的运行单元。每个运行单元中的喷头宜采用相同 型号、规格。
表4.2.26管道设计流速(m/s
4.2.27不应发散的喷泉水景造型,其喷头前应有一段长度不 于10倍喷头入口管径的直管段,有特殊要求时可设置整流装
4.2.27不应发散的喷泉水景造型,其喷头前应有一段长度不小 于10倍喷头入口管径的直管段,有特殊要求时可设置整流装置。 4.2.28喷泉水景喷头的选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喷泉喷头》 CJ/T209的有关规定。室外喷泉工程应采用不锈钢或铜质的喷 头,室内喷泉工程可选用工程塑料或尼龙的喷头
4.2.28喷泉水景喷头的选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喷泉喷
4.2.29管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的材质应根据环境与水景水体的水质确定; 2室外喷泉水景工程,管道和其他配件的材质不应采用易 老化、脆化、变形的塑料或橡胶: 3喷泉工程的管道宜选用不锈钢管、铜管、热镀锌钢管及 PE、PPR、PVC塑料管等,接口可采用焊接、卡压、法兰等方 式连接。当采用焊接时,热镀锌钢管的焊口应进行防腐处理,不 锈钢管的焊口应进行钝化处理
1冰冻期停运的喷泉水景工程,所有管道、设备及池体应 有放空措施; 2河湖上的喷泉水景工程,冰冻面以上管道应采取放空措 施。冰层较薄地区冰冻层内的管道、喷头可采取电伴热等措施: 在冰层较厚地区不应在冰冻层内设置喷头、阀门、水泵等。 4.2.31高压人工造雾系统的喷头、管材和配件宜选用不锈钢, 铜、尼龙等材料。当喷头处于易受外力损伤的位置时,应采取防 撞措施
4.2.31高压人工造雾系统的喷头、管材和配件宜选用不锈 铜、尼龙等材料。当喷头处于易受外力损伤的位置时,应采取 撞措施
水幕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5℃~45℃的环境中,应正常工作
2应根据水幕发生装置形成的水幕参数合理选择水泵。 3当风力小于等于3级时,水幕发生器所形成的水幕尺寸 应满足设计成像要求。扇形水幕张角应在160°~180°,水幕弦长 与高比宜为3:1。当采用两个扇形水幕叠加时,影像投影应作 防失真处理。不宜使用扇形水幕时,应选用矩形水幕。 4水幕系统应满足密封性能要求。 5水幕系统应满足强度性能要求。 6采用钢结构支撑固定水幕发生装置时,支撑构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
4.3.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 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供电系统宜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4.3.2动力装置、电动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 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水泵单台功率大于 200kW时,宜采用高压电动机,开关设备和导体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的有关 规定。 4.3.3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4.3.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1喷水池按区域划分应分为0区和1区(图4.3.5): 1)0区应为喷水池水体的内部; 2)1区应为喷水池0区以外收水线以内的硬化部分。 2安全保护要求和措施,应根据所在区域确定。 3室内喷水池与建筑总体应形成总等电位联结,并进行辅 助等电位联结:室外喷水池在0区、1区域范围内均应进行等电 位联结。辅助等电位联结应将保护区内所有装置外界导电部分与
图4.3.5喷水池区域划分图 一水池外缘;2—收水线;3—0区;4—1区
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09部分:电 铃和电钟变压器的特殊要求》GB19212.09和《电力 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10部分: 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GB19212.10的 有关规定; 3)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保护的线路供电,其额定动 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5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0区内不应低于IP68; 2)1区内不应低于IP65。 4.3.6喷泉水景工程未经等电位联结时应设接地极,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喷泉水景水池内管网应接地; 2大型喷泉水景水池应做专用接地极,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泵的特殊要求》GB4706.66 的有关规定; 3当水景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且采用内防水层时 宜将结构配筋的纵横主筋焊接成网,并用镀锌扁钢引出结构列 层,作为池内管网电器等的接地极
3.8电缆的选择及敷设应符合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
表4.3.8导体最小允许截面
5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 并应采用配套的软接头连接。 6电缆数量较多的配电室、控制室,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 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7水下电缆路径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损伤、能
实施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 8水下电缆应理置于水底,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部机械力 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底的沟槽中,且应加以保护;浅水 区的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2m。 9水下电缆的两岸,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9水下电缆的两岸,应设置醒自的警示标志。 4.3.9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列情况中性导体应和相导体具有相同截面: 1)任何截面的单相两线制电路: 2)三相四线和单项三线电路中,相导体截面不大于 16mm?铜导体。 2三相四线制电路中,相导体截面大于16mm铜导体且满 足下列条件时,中性导体截面可小于相导体截面: 1)在正常工作时,中性导体预期最大电流不大于中性与 体截面的充许载流量; 2)中性导体截面不小于16mm铜导体。 3当保护导体、相导体使用相同材料时,保护导体最小截 面不应小于表4.3.9的规定
表4.3.9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mm
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
.4.1 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应对下列子系统实施监测与控制: 1 喷泉水形系统; 2 水幕电影系统; 3 辅助系统
4.4.1 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应对下列子系统实施监测与控制: 1 喷泉水形系统; 2 水幕电影系统; 3 辅助系统
4.4.2喷泉水景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泉水景控制系统的设计原则应安全、可靠、先进、 节能; 2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应由工业控制计算机(IPC)、现场控 制器、现场执行部件及音频控制软件等组成,系统应有音频与水 形的同步功能,并应有方便的操作界面和编配曲功能: 3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可采用集中式控制系统或局域网络控 制系统。
节能; 2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应由工业控制计算机(IPC)、现场控 制器、现场执行部件及音频控制软件等组成,系统应有音频与水 形的同步功能,并应有方便的操作界面和编配曲功能; 3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可采用集中式控制系统或局域网络控 制系统。 4.4.3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 GB/T3797的有关规定。 4.4.4控制执行部件的供电电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3.7条的 规定。 一
4.4.3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
GB/T3797的有关规定。 4.4.4控制执行部件的供电电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3.7条的 规定。
GB/T3797的有关规定。
4.4.5系统控制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4.5系统控制软件应符合下列
1应具有手动控制功能,可单独对水景各系统设备进行手 动调试; 2应具有实时控制功能,可实时采集音乐信号,进行实时 同步表演; 3应具有预编辑表演功能,可对音乐进行分析,控制喷泉 水体的动作和灯光色彩的变化,可控制水幕电影和激光等设备进 行同步表演
1 用户应能自行增加预编辑曲目; 2用户应能自行编排某些特殊喷泉水型和喷泉附属设施的 动作及变化; 3 用户应能现场更改系统的运行参数; 4 用户应具有接口扩展及软件升级功能 4.4.7 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宜根据工程需要配置不间断电源。 4.4.8喷泉水景控制系统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4.4.8喷泉水景控制系统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4.9控制线缆的选择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喷泉水景工程控制电缆应选用铜导体; 2 有抗十扰要求的控制线缆应采用屏蔽电缆或屏蔽电线; 控制线缆宜敷设在接地良好的金属电管或金属线槽内; 4控制线缆不应与强电回路合用一根电缆或敷设在同一根 保护导管内。
4.5.1喷泉水景辅助系统应包括音响系统、激光系统、水火 融景观、浮箱式安装平台。
4.5.2音响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
1音响系统应根据喷泉水景工程的功能、周边环境、投资 等选择。 2各类噪声不应影响音响系统的音质。 3传声器的额定输出阻抗应与扬声器的额定输出阻抗匹配, 传声器输出阻抗与额定值的允差不应大于30%。 4扬声器的声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环境等效声压级应小于70dB(A),噪声声压级 不应大于55dB(A); 2)突发噪声峰值不应大于当地充许的等效声压级值: 3)总噪声小时等效声压级应符合当地充许等效声压级值 5单体扬声器出口处声功率级应小于110dB(A)。 6声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考虑现场周边环境对声波的反射; 2)应考虑两组以上的水平指向宽,垂直指向窄的高声压: 3)应具有方向性强的音箱组成; 4)可组成两个超高压输出的声塔覆盖听音区域,声塔的 高度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声塔结构应进行强 度设计; 5)背景音乐的声压级应为55dB(A)~65dB(A); 6)扩声系统设计输出的声压级应超过环境噪声声压级
20dB(A) 以上; 7)宜采用集中供声的方法。 7音箱设置于室外时,防护等级应为IP46。 8音响供电与喷泉水景供电应分路供给 4.5.3激光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喷泉水景规模的大小、观众观赏的距离及背景光 的强弱,选择激光器功率大小: 2应根据喷泉水景所在的地域、演示形式、激光表演需要, 选择激光器类型和配置激光器的谱线参数: 3激光束的扫描速度和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激光产 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GB7247.1的有关规定; 4激光的安全标志以及标志的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有关规定
1水火相融景观应设置在安全区域; 2水火相融景观的喷火燃料及其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3水火相融设备喷头应采用耐高温材料。 4.5.5浮箱式安装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无法搭建固定平台时,宜采用浮箱式安装平台; 2浮箱式安装平台应根据工程大小、周边环境确定组合; 3在河、湖等天然水体设置浮箱式安装平台时,应符合当 地防洪的有关要求; 4浮箱式安装平台的机械性能、强度应满足喷泉水景设备 安装的需求; 5浮箱式安装平台的总浮力应经计算确定; 6浮箱式安装平台的固定设施应满足抗风浪、洪水冲击的 能力; 7在有船舶航行的水域设置浮箱式安装平台时,应采取防 撞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5.1.1喷泉水景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5.1.3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检验。产 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且存放、搬运、吊 过程中不得碰撞和损坏
5.1.4施工中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5.1.6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安装质量记录
5.2给水排水设备安装
5.2.1喷泉水景水池应预理各种预理件。穿过池壁及池底的管 道应采取防渗措施
5.2.2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
1管道安装宜先安装主管,后安装支管,管道位置及标高 应符合设计要求; 2配水管道水平安装时,坡向集水坑的坡度应大于1%o; 3异种材质的管道连接应保证不渗漏;
4支吊架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2.3潜水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潜水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组喷泉用潜水泵应安装在同一高程; 2潜水泵吸水口淹没深度小于500mm时,泵吸入口友 加装防涡流网罩
5.2.4喷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5.2.7高压人工造雾配水管网的管材与配件、配件与喷
5.2.8水幕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水幕系统的钢结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2扇形水幕发生器与设施的连接应牢固: 3矩形水幕发生器与连接管及固定支架的连接应可靠。 5.2.9喷泉水景工程的池外给水管、水处理循环系统管道的水 玉试验、排水管道的灌水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各类 土建水池的满水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
5.3.1喷泉水景工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式电气柜、控制柜在有电缆沟的情况下,室内安装 时应高出地面50mm,室外安装时应高出地面200mm; 2控制柜(箱)内部安装板接线应单独接至控制柜的共用 言号地,且信号地与共用信号地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最短路线,不 应与控制设备信号地实现共地连接; 3控制柜(箱)工作电源与现场受控设备工作电源应分开 设置; 4控制柜(箱)内部安装板与箱体之间、箱体与管线之间 应可靠接地; 5控制箱的高度不大于1m时,宜采用壁挂安装,箱体底 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4m;安装在轻质墙体时,应采取加 固措施。
10区和1区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0区和1区内不充许非本区的电缆通过: 2)0区和1区内电缆不应有接头: 3)0区内电缆宜远离水池的边缘,宜以最短的路径连接 到设备上; 4)0区和1区内电缆应有防外力及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2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 猎施。 3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遵守制作工艺规程。三芯电 力电缆在电缆接头处,其电缆铠装、金属屏蔽层应有良好的电气 连接并相互绝缘;在电缆终端头处,电缆铠装、金属屏蔽层应用 接地线分别引出,并应接地良好。 4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水防潮、机械 保护等措施
3.3喷泉水景工程控制装置、测量单元及执行部件的安装应 合下列规定: 1控制室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台和机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 且应便于操作维护; 2)控制台内机架、配线、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源线缆、通信线缆及控制线缆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 求,理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做好标识。 2控制计算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计算机规格型号及安装软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不应安装与喷泉水景系统无关的软件: 3)在网络安全检验后,控制计算机方可在网络安全系统 的保护下与互联网相连,并应对操作系统、防病毒软 件升级及更新相应的补丁程序。 3.4接地装置及接地体(线)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 定
5.3.5喷水池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水池接地装置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敷设电位均衡导 线,并应自周边外侧0.3m处埋设三圈均衡导线,圈间距应为 0.6m,三圈均衡导线之间应至少有两处作横向连接。均衡导线 应采用不小于25mm×4mm的镀锌扁钢或10的镀锌圆钢;电 位均衡导线也可敷设网格为150mm×150mm或3的铁丝网, 相邻铁丝网之间应相互焊接。 2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搭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 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采用搭接焊时,扁钢搭接长度 应为截面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圆钢搭接长度应为直 经的6倍;圆钢与扁钢连接时,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应在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并应将钢带与钢管(或角钢)牢固焊接。 3利用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作为接地线时,全长应 为完好的电气通路。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金属管道作接地线 时,应在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 4暗敷的等电位联结线及莲接处,应做隐检记录及检测报 告,并应在竣工图上注明实际走向和具体部位。 5.3.6变频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频器的安装环境、技术条件以及接线方式应符合产品 说明书要求。 2变频器宜垂直安装在控制柜内,并应采取通风散热措施 变频器与周围阻挡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3装有变频器的控制柜,应采取抗干扰措施。 4变频器控制回路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回路与主回路的接线及与其他动力线应分开走线 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变频器控制回路中的继电器触点端子弓引线与其他控制 回路端子的连线应分开走线; 3)控制回路应采用屏蔽线。 5变频器应可靠接地;多台变频器一起接地时,应分别与 保护地线连接,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0mm。 5.3.7喷泉水景工程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接线口水下灯具的电源进线宜由接线盒馈电; 2双接线口水下灯具,每盏灯具应采用一进一出接线方式 互为连接; 3所有金属体灯具应沿电源线敷设接地(PE)线,并与灯 体内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4固定水下灯具的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 5水上灯具安装应满足防水、防漏电及防破碎的要求,并 应周定
5.3.7喷泉水景工程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接线口水下灯具的电源进线宜由接线盒馈电; 2双接线口水下灯具,每盏灯具应采用一进一出接线方式 互为连接; 3所有金属体灯具应沿电源线敷设接地(PE)线,并与灯 本内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4固定水下灯具的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 5水上灯具安装应满足防水、防漏电及防破碎的要求,并 应固定。
5.3.8设备标识应符合下列规
应对现场所有设备、线缆等进行标识; 标识物材质及形式应统一,标识应清晰、牢固; 设备标识应包括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对于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设警示标识
5.4.1 音响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声器输出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2 音响系统传输信号的电缆连接应采取抗十扰措施; 音响系统穿线应设穿线管; 扬声器应设置防护措施,并应进行防雷接地。 5.4.2 激光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激光器和表演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 调试光路时,激光不得直射眼晴、皮肤或易燃易爆物。 5.4.3水火相融景观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泵及配套电机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应无异常振动, 紧固件不得松动: 2高压泵至喷火头之间的连接管不应渗漏; 3当高压泵运行时,喷火头电磁阀未打开前不得渗漏: 4高压泵、喷火头、点火头、电磁阀、连接管在1.5倍额 定工作压力下持压15min,各部件不应渗漏。 5.4.4浮箱式安装平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浮箱式安装平台应采取防腐措施: 2每个小浮箱在组装前应做密封性能试验: 3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材质应采用不锈钢
1高压泵及配套电机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应无异常振 紧固件不得松动; 2高压泵至喷火头之间的连接管不应渗漏: 3当高压泵运行时,喷火头电磁阀未打开前不得渗漏; 4高压泵、喷火头、点火头、电磁阀、连接管在1.5信 定工作压力下持压15min,各部件不应渗漏。
浮箱式安装平台应采取防腐措施: 2每个小浮箱在组装前应做密封性能试验: 3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材质应采用不锈钢。
5.1工程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系统调试,并应做好 试过程记录。 5.2系统调试应按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的顺
.5.2系统调试应按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的顺
.5.2系统调试应按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的顺
5.5.3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泵安装方向应正确;在设计负荷下连续运转2h,水泵 应工作正常,无渗漏,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电机电流和功率不应 超过额定值,工作温度应在正常范围内: 2电磁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手动通断电试验时,电磁阀应 启闭正常,动作灵活,密封严密; 3各种阀门应启闭灵活,密封严密; 4 应手动调整喷头的喷射角度,并应按设计要求调试水形: 各种机电设备工作应正常;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7 应调整光源的角度,使水形的光照效果最佳; 灯光设备试运行2h后,工作应正常; 设置水处理系统的单体设备功能及系统出水水质应达到 设计标准。 5.5.4 自动控制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载试运行指示应正常: 手动测试、单点测试、多点测试应正常: 各类程序测试应正常; 当出现故障时应在故障解决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测试。 5.5.5 高压人工造雾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泵进行30min运转试验,应无异常振动和响声,紧 固件不得松动,运动副不得滴油,各静密封副和承压件不得渗 漏,机油温度不得大于75℃; 2高压泵在30min运转试验后,应进行15min超压运转试 验,超压试验值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系统运行应正常; 3系统应进行联动调试,在额定工作压力下,按自动程序 连续运行30min,管路系统、喷头连接处应无渗漏,出雾量和雾 形无异常,设备运行应无异常声响,并应能平稳地调压。
5.5.5高压人工造雾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5.5.6水幕发生器调试应符合7
1水幕发生器应在小于等于3级风下调试且应正常工作: 2水幕发生器正常工作时,电压、电流应正常; 3扇形水幕发生器下端向上水幕部分70%面积的出水应 均; 4矩形水幕发生器水幕形状部分70%面积的出水应均匀, 且横向出水应呈一条直线: 5调整投影设备与水幕成像焦距,距水幕成像画面高度的 4倍~6倍距离处,画面应清晰、无虚影; 6水幕发生器正面,距水幕成像画面高度的4倍~6倍距 离处,水幕发生器噪声应小于70dB(A)。 5.5.7激光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冷类激光系统的水管各连接口不应渗漏,冷却水压力、 流量、进水温度应满足激光器的技术要求; 2通电前接线应准确、牢固; 3分级接通电气开关,各级各相电压应正常; 42类以上(含2类)激光开后前,激光出光点和光路上 不应有易燃易爆物体阻挡,且不得向人照射: 5激光效果调试应符合设计要求; 6冬季调试水冷类激光器结束后,激光腔内应无冷却水 留存。
1水幕发生器应在小于等于3级风下调试且应正常工作; 2水幕发生器正常工作时,电压、电流应正常; 3扇形水幕发生器下端向上水幕部分70%面积的出水应 均匀; 4矩形水幕发生器水幕形状部分70%面积的出水应均匀, 且横向出水应呈一条直线: 5调整投影设备与水幕成像焦距,距水幕成像画面高度的 4倍~6倍距离处,画面应清晰、无虚影; 6水幕发生器正面,距水幕成像画面高度的4倍~6倍距 离处,水幕发生器噪声应小于70dB(A)
.7激光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
1水冷类激光系统的水管各连接口不应渗漏,冷却水压力、 流量、进水温度应满足激光器的技术要求; 2通电前接线应准确、牢固: 3分级接通电气开关,各级各相电压应正常; 42类以上(含2类)激光开后前,激光出光点和光路上 不应有易燃易爆物体阻挡,且不得向人照射: 5激光效果调试应符合设计要求; 6冬季调试水冷类激光器结束后,激光腔内应无冷却水 留存。
5.5.8音响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传声、混音、前置放天和扬声器等硬件及数码技术、 算机控制等软件进行综合调试,并应考核综合音响效果; 2应对音质、音量、音频及等效声功率级进行监测,通过 音响效果的测试调整扬声器安装的位置、高度、传声方向等技 参量。
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固定水形点动功能: 2单点调试功能;
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固定水形点动功能 2单点调试功能;
3 程序切换功能; 4 音乐编辑功能; 5 实时音乐控制功能; 6 音乐与水形同步控制功能; 7 音乐与灯光同步控制功能; 8 灯光与水形同步控制功能: 9 音乐喷泉、水幕投影、激光等协调控制功能。 5.5.10 系统联动调试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的时间连续运行, 日不应小王4h、试运行期间应无显觉现象
6.1.1 喷泉水景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6.1.1喷泉水景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6.1.2喷泉水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各专业施工质量验
标准》GB50300。 6.1.3室(池)内、外给水排水管道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 的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收规范》GB50242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 50268的有关规定执行
6.1.4泵站及水处理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按现 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 的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 标准》GB50150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50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6.1.6音响装置子分部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按现行国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和《智能建筑工程质 验收规范》GB50339的有关规定
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的有关规 执行。
6.1.8喷泉水景工程水形、喷高、色彩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格式填写;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格式填写
6.2激光系统子分部工程验收
6.2.1激光发生器子分部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按现行
.2.1激光发生器于 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作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6.2.2激光器和表演器的平面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丝绳标准2激光器和表演器的平面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2.3激光器和表演器机座应固定牢靠
6.2.4激光出光点和光路上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体阻挡和向人 直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有关规定执行。
.3浮箱式安装平台子分部工程
6.3.1浮箱平台电气控制分项工程验收应按本规程第6.1.5条 的规定执行。
照度标准6.3.2浮箱平台的平面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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