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154-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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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布 人: 薛晓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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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管材、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

    4.1.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管材、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 标准规定的公称压力。

    1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 2于管和立管应敷设在吊项、管并、管隆内,支管宜敷设 在楼(地)面的找平层内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 3敷设在找平层或管槽内的给水支管外径不宜大于25mm 4敷设在找平层或管槽内的管道,当采用卡套式或卡环式 接口连接的管材时,宜采用分水器向各卫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 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 5分水器配水方式可采用常径配水或缩径配水;当采用缩 径配水时,可采用配水支管缩径和全部配水支管缩径。 4.1.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的水平管宜有0.2%~0.3%的坡度, 并应坡向泄水点。

    4.1.4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的水力计算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执行。

    4.2.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的管材应根据建筑物标准、使用要求、 管材材质等因素选用,同一给水系统宜选用同一种金属管材。 4.2.2不同连接方式的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系统应采用与之相配 套的管材规格及配件。

    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薄壁不锈钢管、铜管或

    腐处理的钢管等。4.2.4小区埋地敷设的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应选用具有耐腐蚀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能力的管材。可采用球墨铸铁管、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或经防腐处理的钢管等。4.2.5消防给水管道宜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或薄壁不锈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4.2.6用于输送偏碱性水的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宜采用铜管,用于输送偏酸性水或经软化处理的水宜采用薄壁不锈钢管。4.2.7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薄壁不锈钢管材和管件的选用可按表4.2.7的规定确定。表4.2.7薄壁不锈钢管材和管件的选用类别1新牌号(统一数字代号)用途旧牌号(旧牌号代号)06Cr19Ni10冷水、热水、直饮0Cr18Ni9(S30408)水等管道(SUS304)022Cr19Ni10冷水、热水、直饮00Cr19Ni10(S30403)水等管道(SUS304L)奥氏体不锈钢热水、耐腐蚀性比06Cr17Ni12Mo20Cr17Ni12Mo2S30408、S30403的要(S31608)(SUS316)求更高的场合海水、高氯介质或耐022Cr17Ni12Mo2腐蚀性比S31608要求00Cr17Ni14Mo2(S31603)更高的场合,不固溶的(SUS316L)焊接用管道宜选材料022Cr18Ti消防给水管道和与00Cr17铁素体不锈钢(S11863)S30408相似场合(SUS439)冷水、热水、高氯019Cr19Mo2NbTi00Cr18Mo2介质、消防给水等(S11972)(SUS444)管道注:统一数字代号按《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2007规定。6

    4.2.8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薄壁不锈钢管材、管件应根据输送 水中允许氯化物含量选材,可按表4.2.8的规定选用,

    水中允许氯化物含量选材,可按表4.2.8的规定选用。

    薄博壁不锈钢管材、管件输送水中允许

    注:若输送介质中氯化物含量较高时,应采用含碳量低的不锈钢管材和管件,如 S30403或S31603

    钢管材宜采用S30403(SUS304L)、S31608(SUS316)或超低碳不 锈钢。

    自不 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GB/T18033的 规定。

    4.3管道连接方式选择

    4.3.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连接方式应根据管材、管径、用途、 介质温度、建筑标准、敷设方法等因素合理选用。 4.3.2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镀锌焊接钢管、焊接钢管的连接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宜采用螺纹连 接,也可采用卡压式连接或环压式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宜采用卡压式、 环压式、双卡压式、内插卡压式连接; 2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宜采用卡凸式、沟槽 式、卡箍式或法兰连接; 3焊接连接可用于各种管径薄壁不锈钢管的连接,焊接连 接可采用承插氩弧焊或对接氩弧焊; 4在使用中需拆卸的接口,宜采用卡凸式、沟槽式、卡箍 式或法兰连接; 5薄壁不锈钢管与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水表、阀门或与给 水机组、给水设备连接处,宜采用螺纹连接或法兰连接,连接处

    4.3.6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铜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铜管的连接宜采用焊接,但在不能动用明火处,不得 用焊接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铜管的焊接宜采用硬钎焊连接;当管道公称直径小

    32mm且为非理设的支管道时,可采用软针焊连接; 2)埋地敷设的铜管应采用硬钎焊连接; 3)当铜管米用软针焊连接时,宜采用无污染的软针焊 材料。 2管道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铜管可采用卡压式连接、环 压式连接或卡套式连接。 3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铜管可采用沟槽式连 接或法兰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连接件的规格、尺寸和铜管最小壁厚应满足国家 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当沟槽连接件为非铜材质时,其接触面应采取防腐隔 离措施; 3)负压抽吸的管道接口不得采用沟槽式连接; 4)采用沟槽式接的金属管道,当需要拆卸时,应泄压 泄水后拆卸。

    4.4.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 预埋防水套管,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4.4.2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防震缝及沉降缝敷 设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墙体两侧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2管道或管道保温层的外表面上、下应有不小于150mm 的净空; 3管道在穿墙处应设置方形补偿器,且水平安装。 4.4.3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 应互相平行,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4.4.4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及管道的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 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4.4.5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穿

    或塑料套管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 2其他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3套管的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4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应与饰面相平; 5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 实的阻燃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且端面应抹光滑; 6安装在墙内的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宜使用密实 的阻燃材料填实,且端面应抹光滑; 7套管内不得有管道接口。 4.4.6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暗装管道距离墙面的净距离,应根 据管道支架的安装要求和管道的固定要求等条件确定。 4.4.7.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横管直埋墙体时,预留的管槽应 经结构设计,未经结构专业的许可,不得在墙体横向开凿宽度超 过300mm的管槽。 4.4.8不同材质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的管材、管件、附件连接时, 应采取防止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4.4.9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的管道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当管道理地敷设时,管材宜采用覆塑薄壁不锈钢管; 2当管道嵌墙敷设或埋设在找平层内时,管材宜采用覆塑 薄壁不锈钢管,管道不得采用卡凸式等有螺纹的连接方式; 3管材、管件应匹配,允许偏差不同的管材、管件不得 混用; 4当管道穿越楼板时,套管宜使用不锈钢套管或塑料套管 当采用钢套管时,管道与套管之间应衬垫橡胶圈; 5当管道采用沟槽式连接,且卡箍材质为铸铁或铸钢时, 卡箍与管道之间应衬垫塑料或橡胶; 6管道支架宜采用不锈钢材质,当采用碳钢支架时,支架 与管道之间亦应衬垫塑料或橡胶

    4.4.9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的管道布置和敷设应符合下列

    1当管道埋地敷设时,管材宜采用覆塑薄壁不锈钢管; 2当管道嵌墙敷设或埋设在找平层内时,管材宜采用覆塑 薄壁不锈钢管,管道不得采用卡凸式等有螺纹的连接方式; 3管材、管件应匹配,允许偏差不同的管材、管件不得 混用; 4当管道穿越楼板时,套管宜使用不锈钢套管或塑料套管; 当采用钢套管时,管道与套管之间应衬垫橡胶圈; 5当管道采用沟槽式连接,且卡箍材质为铸铁或铸钢时, 卡箍与管道之间应衬垫塑料或橡胶; 6管道支架宜采用不锈钢材质,当采用碳钢支架时,支架 与管道之间亦应衬垫塑料或橡胶

    1在建筑给水铜管管道系统中,不宜直接连接碳钢管; 2理地铜管宜采用塑覆铜管: 3嵌墙暗敷的铜管宜采用塑覆铜管,槽内铜管应采取固定 措施; 4当铜管穿越楼板时,套管宜使用塑料套管,当采用钢套 管时,铜管与套管之间应衬垫橡胶圈。 4.4.11抗震设防烈度在8度或8度以上的区域,建筑给水金属 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管道立管宜采用墙外敷设; 2管道宜采用柔性连接; 3当引人管露明敷设时,宜采用双折弯的方式进入建筑 物内; 4室内管道不应穿越伸缩缝和沉降缝,当必须穿越伸缩缝 或沉降缝时,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5当管道穿越楼板时,套管与管道之间宜采用柔性材料 填充。

    4.5.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设计应考虑因水温和环境温度变化产 生的轴向位移,并应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 4.5.2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因温差引起的轴向位移量,可按下列 公式计算:

    AL=αXLXAT AT=0.65△ts+0.10△t

    At。—管道外空气的最大温差(℃)

    4.5.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固定支架的间距应根据管道伸缩量

    伸缩接头允许伸缩量等因素确定。固定支架宜设置在变径、分 支、接口处及所穿越的承重墙与楼板的两侧。垂直安装的配水干 管应在其底部设置固定支架。 4.5.4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的镀锌焊接钢管、焊接钢管、无缝 钢管、不锈钢管和球墨铸铁管的直理管段可不设补偿装置,铜管 的直埋管段应设补偿装置。 4.5.5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可在分流段设自由臂作为支管的补偿 设旅

    4.5.5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可在分流段设自由臂作为支

    4.6.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钢管必须采取防腐措施,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当管道埋地敷设时,应采用涂裹防腐绝缘层或电化学的 防腐方法进行外防腐; 2当管道非理地设时,宜采用涂刷涂料的方法进行外防 腐,可采用环氧树脂、沥青、过氯乙烯或乙烯漆等防腐涂料; 3钢管防腐前,管道表面应进行处理,处理要求应符合防 腐材料产品的相应要求,当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 作出规定; 4大口径钢管的内防腐可采用水泥砂浆衬里; 5钢管的内防腐可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衬里,聚合物水泥 砂浆的配合比可按表4.6.1的规定执行

    表4.6.1聚合物水泥砂浆配合比

    1.6.2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埋地敷设的薄壁不锈钢管应采取木

    4.6.2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埋地敷设的薄壁不锈钢管应采取相 应的防腐措施,外壁防腐材料不宜含有氯离子成分。 4.6.3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中的球墨铸铁管埋地敷设时,外壁 应采用沥青涂层或环氧树脂涂层进行防腐。

    .7.1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室外埋地敷设时,应埋设在冰冻 之下,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 .7.2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在室内、外明敷,且有可能冰冻时 立采取保温措施

    4.7.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室内明敷和非直埋暗装的热水管

    保温。当给水管道可能结露,并会影响环境时,管道应做防结露 保温层。

    4.7.4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需保温时,管道的保温结构计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的 规定。

    5.1.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

    5.1.1交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应齐全,已进行技术交底;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3施工人员已经专业培训; 4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材料贮放场地等临时设施能满 足施工要求; 5工程使用的管材、管件、附件、阀门等具有质量合格证 书,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的 要求。 5.1.2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 质量检验。并应形成记录

    5.1.3隐蔽工程应在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应形 成记录。

    5.1.3隐蔽工程应在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

    5.2.1 管道连接前应确认管材、管件的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5.2.2 管道系统的配管与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坐标和标高线绘制实测施工图; 2 按实测施工图进行配管; 3 制定管材和管件的安装顺序,进行预装配; 4 进行管道连接。 5.2.3 配管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切割前应先确认管材无损伤、无变形: 2 切割工具宜采用专用的电动切管机、手动切管器或手动

    5.2.1 管道连接前应确认管材、管件的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5.2.2 管道系统的配管与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坐标和标高线绘制实测施工图; 2 按实测施工图进行配管; 3 制定管材和管件的安装顺序,进行预装配; 4 进行管道连接。 5.2.3 配管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切割前应先确认管材无损伤、无变形: 2 切割工具宜采用专用的电动切管机、手动切管器或手动

    5.2.1管道连接前应确认管材、管件的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5.2.3配管切割应符合下列规

    管割刀; 3管材宜采用圆周环绕 切割,应保持截面周向匀称, 管口不得变形; 4管材切割后,管口的 端面应平整,并应垂直于管轴 线,切斜e(图5.2.3)应符 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切斜的质量要求

    5.2.4管材切割后,管端的内外毛刺宜采用专用修边工具清除 干净。 5.2.5管材切割后,管端如有变形,应采用专用整形工具对管 端进行整圆。

    净,有密封材料的管件,应检查密封材料和连接面,不得有伤 复、杂物

    5.2.8施工安装时,管道需拆卸的场合可采用沟槽式连接、法

    5.2.9当镀锌焊接钢管、焊接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螺纹

    可按表5.2.9要求执行。

    可按表5.2.9要求执行。

    表5.2.9螺纹长度(mm)

    5.2.10当镀锌焊接钢管采用卡压式连接或环压式连接时,连接 方法可按本规程附录A.5的要求执行。 5.2.11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管道壁厚小于或等 于3.5mm的钢管可采用气焊。 5.2.12当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盘面应平整、无裂纹,密 封面上不得有斑疤、砂眼及辐射状沟纹。

    方法可按本规程附录A.5的要求执行。 5.2.11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管道壁厚小于或等 于3.5mm的钢管可采用气焊。 5.2.12当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盘面应平整、无裂纹,密 封面上不得有斑疤、砂眼及辐射状沟纹。 5.2.13法兰连接使用的橡胶垫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垫圈的材质应均匀,厚薄应一致,应无老化、皱纹等缺 陷;当采用非整体垫圈时,拼缝应平整且粘结良好。 2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600mm时,垫圈厚度宜为 3mm~4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700mm时,垫圈厚度 宜为5mm~6mm 3垫圈内径应与法兰内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允许偏差为 +3mm; 2)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时,允许偏差为 +5mm。 4垫圈外径应与法兰密封面外缘平齐。

    5.2.14当薄壁不锈钢管采用卡压式连接、环压式连接、

    式连接或内插卡压式连接时,管材和管件的尺寸应配套,其偏差 应在允许范围内。组对前,密封圈位置应正确。

    5.2.15铜管管道系统应采用铜制管件、附件。铜管与钢制设备

    5.2.15铜管管道系统应采用铜制管件、附件。铜管与钢制设备 连接时,应采用铜合金配件。 5.2.16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的各种连接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

    5.2.16建筑给水金属管道的各种连接方法应符合本规

    5.3.1管道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管 管道安装前应对管材、管件的适配性和公差进行检查。 5.3.3个 管道安装间歇或完成后,口处应及时封堵。 5.3.4在施工过程中,应防止管材、管件与酸、碱等有腐蚀性 液体、污物接触。受污染的管材、管件,其内外污垢和杂物应清 理干净。

    5.3.1管道敷设应符合设计要

    5.3.5当管道穿墙壁、楼板及嵌墙暗敷时,应西

    留孔、槽,预留孔或开槽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留孔洞的尺寸宜大于管道外径50mm~100mm; 2嵌墙暗管的墙槽深度宜为管道外径加20mm~50mm,宽 度宜为管道外径加40mm~50mm。 5.3.6架空管道管顶上部的净空不宜小于200mm。 5.3.7明装管道的外壁或管道保温层外表面与装饰墙面的净距 离宜为10mm。 5.3.8薄壁不锈钢管、铜管与阀门、水表、水嘴等的连接应采 用转换接头。严禁在薄壁不锈钢水管、薄壁铜管上套丝。 5.3.9进户管与水表的接口不得埋设,并应采用可拆卸的连接

    直,不得有明显的起伏、弯曲等现象,管道外壁应无损伤。 5.3.12管道明敷时,应在土建工程完毕后进行安装。安装前, 应先复核预留孔洞的位置。 5.3.13管道暗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应进行外防腐; 2管道应在试压合格和隐蔽工程验收后方可封蔽; 3当管道敷设在垫层内时,应在找平层上设置明显的管道 位置标志。 5.3.14当建筑给水金属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安装时,安全距离

    5.4.2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支、吊、托架的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与管道的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mm~5mm 的间隙,位移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4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5.4.3钢管和铜管的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 规定。 5.4.4热水管道固定支架的间距应根据管线热胀量、膨胀节充 许补偿量等确定。固定支架宜设置在变径、分支、接口及穿越承 重墙、楼板等处的两侧。

    5.4.5薄壁不锈钢管道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5.4.6薄壁不锈钢管道的滑动支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4.6 的规定。

    4.6薄壁不锈钢管道的滑动支架的量

    5.4.7管道立管管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每层的每根管道必须安 装不少于1个管卡; 2当楼层高度大于5m时,每层的每根管道安装的管卡不 得少于2个; 3当每层的每根管道安装2个以上管卡时,安装位置应 匀称; 4管卡的安装高度应距地面1.5m~1.8m,且同一房间的 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5.4.8当管道公称直径不大于25mm时,可采用塑料管卡。 5.4.9当不锈钢管、铜管采用碳钢金属管卡或吊架时,金属管 卡或吊架与管道之间应采用塑料带或橡胶等软物隔垫。 5.4.10铜管的固定支架应采用铜套管式固定支架。 5.4.11在给水栓和配水点处应采用金属管卡或吊架固定,管卡 或吊架宜设置在距配件40mm~80mm处。 5.4.12铜管道的支承件宜采用铜合金制品。当采用钢件支架 时,管道与支架之间应设柔性隔垫,隔垫不得对管道产生腐蚀。 5.4.13当管道采用沟槽式连接时,应在下列位置增设固定 支架:

    1 进水立管的管道底部; 2管道的三通、四通、弯头等管件的部位;

    立管的自由长度较长而需要支承立管重量的部位: 管道设置补偿器,需要控制管道伸缩的部位

    5.5管道试验、冲洗和消毒

    5.5.2当在温度低于5℃的环境下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能力检

    验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试验结束后应将管道 排尽。

    5.3消防给水系统的金属管水压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标 的有关规定。

    5.5.3消防给水系统的金属管水压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消

    1施工单位提供的水压试验资料应齐全; 2水压试验的方法和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隐蔽工程应有原始试压记录; 4试压资料不全或不合规定,应重新试压。 5.5.5管道的通水能力试验应在管道接通水源和安装好配 材后进行。

    5.5.6通水能力试验时应对配水点作逐点放水试验,每个

    的流量应稳定正常,然后应按设计要求开启足够数量的配水 ,其流量应达到额定的配水量

    5.5.十生活饮用水管道在试压合格后,应按规定在工验收前 进行冲洗消毒,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6.1.1管道系统应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 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 6.1.2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 工程应划分成若于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6.1.3工程验收应作好记录。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 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6.1.4工程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施工图、工图及变更文件: 2 管材、管件及其他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 3 中间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 分项、分部及单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 管道系统的通水能力检验和水压试验记录; 正

    验收的主控项自应包括下列内

    验收的主控项应包活下划内容: 水压试验; 2 通水试验; 3 管道的冲洗和消毒: 4直埋管道的防腐处理; 5 热水管道的补偿; 6 室外埋设管道的保温防潮处理; 7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处理,

    6.2.2 验收的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焊接连接的焊缝表面质量: 2 水平管道坡度; 3 管道安装充许偏差; 4管道支吊架; 5热水管道的保温结构; 6管沟的坐标、位置、标高、回填土。 6.2.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方法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的规定,

    6.2.2 验收的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焊接连接的焊缝表面质量; 2 水平管道坡度; 3 管道安装充许偏差; 4管道支吊架; 5热水管道的保温结构; 6管沟的坐标、位置、标高、回填土。 6.2.3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GB50268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42的规定。

    附录A建筑给水金属管道

    A.1.1螺纹连接应按截管、套丝、管端清理、缠绕生料带、连 接的步骤进行。

    A.1.2截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宜采用锯床或砂轮切割; 2当采用盘锯切割管材时,盘锯的转速不得大于 800r/min; 3当采用手工锯截管材时,其锯面应垂直于管轴心并符合 本规程第5.2.3条的规定。 A.1.3螺纹套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电动套丝机; 2圆锥形管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55°密封管螺纹第 1部分:圆柱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GB/T7306.1和《55°密封 管螺纹第2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GB/T7306.2 的要求。 A.1.4螺纹连接前应将管端的毛边修光,并应清除管道内和连 接处的污物

    A.1.6螺纹连接时应一次旋转到位,不得倒转。

    A.2.1管道焊接前应将焊接处清理干净,并应符合下

    .2.1个 管道焊接前应将焊接处清理干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焊接前应将焊接处清理干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清理端口,并清洁连接部位; 端口两侧不小于10mm范围内的管材表面应打磨出金屑

    图A.2.2焊接的坡口 形式和对边尺寸示意

    A.2.3焊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填缝金

    属应高出管外壁1mm~3mm,焊缝表面应光滑且不得有裂纹 气孔、砂眼和其他缺陷。

    A.2.4不得在焊缝处焊接支连接管。管道的横向焊缝与管

    A.2.4不得在焊缝处焊接支连接管。管道的横向焊缝与管道的 连接焊缝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A.2.5在环境温度低于一20℃进行焊接时,接头处应预热到

    100℃以上再进行焊接。预热管段的长度在焊缝两侧各50mm~ 75mm。在环境温度低于0℃时,焊缝成形后应在焊接处和管道

    上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

    A.2.6 镀锌焊接钢管焊接后,应对焊缝处进行二次镀锌。 A.2.7 焊条材料应与被焊接管材相同,焊条直径可按表A.2.7 选用

    表A.2.7焊条直径的选用

    A.3碳钢管沟槽式连接

    A.3.1管材切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缝、凹凸、缩口等缺 陷,并应打磨光滑。 A.3.2沟槽加工部位的管口应进行整圆,并应清除表面的熔 渣、氧化物等污物。

    A.3.3沟槽应采用有限位装置的专用滚槽机加工。

    1 滚压环形沟槽时,应使用永平仪量测管道处于水平位置: 2 管道端面应与滚槽机止面贴紧,管道轴线应与滚槽机止 面垂直; 3滚压沟槽过程中,严禁管子出现纵向位移和角位移; 4加工一个沟槽的时间应符合表A.3.4的规定;

    表 A.3.4加工一个沟槽的时间要求

    5应使用游标卡尺量测沟槽的深度和宽度,在确认沟槽 寸符合要求后方可取出管子。

    合要求后方可取出管子。

    A.3.5滚槽机滚压成型的沟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端至沟槽段的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凸、滚痕; 2沟槽圆心应与管壁同心,沟槽宽度和深度应符合相关标 准的规定; 3管道的镀锌层和内壁的各种涂层或内衬层应完好; 4 沟槽外径不得大于规定值。 A.3.6 沟槽式接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卡箍件的型号应与管道匹配: 2 橡胶密封圈不得有损伤; 3应采用游标卡尺检查管材、管件的沟槽,并应确认符合 要求; 4安装时应在橡胶密封圈上涂抹润滑剂,润滑剂可采用肥 皂水或洗涤剂,不得采用油润滑剂: 5连接时应校直管道中轴线; 6在橡胶密封圈的外侧安装卡箍件时,应将卡箍件内缘嵌 固在沟槽内,并将卡箍件固定在沟槽的中心部位; 7压紧卡箍件至端面闭合后,应即刻安装紧固件,并应均 习交替拧紧螺栓; 8在安装卡箍件过程中,必须自测检查橡胶密封圈,不得 起皱; 9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并确认卡箍件内缘全圆周嵌固在沟 槽内。

    A.4.1法兰接口应平行,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 且不应大于2mm。

    A.4.4法兰垫圈应放置平整。管道公称直径大于60

    兰以及使用拼粘垫片的法兰,均应在两法兰的密封面上各涂一道 铅油

    A.4.5所有螺栓及螺母应涂抹机油。

    A.4.6螺母应在法兰的同一侧工业标准,并应对称、均匀拧紧。拧紧后 的螺栓宜高出螺母外2个丝扣,且不应大于螺栓直径的1/2。 A.4.7法兰接口埋地敷设时,应对法兰、螺栓和螺母采取防腐 措施。

    A.5薄壁不锈钢管卡压式、环

    双卡压式、内插卡压式连接

    A.5.2薄壁不锈钢管卡压式、环压式、双卡压式、内抽卡压式

    1应将密封圈套在管材上,插人承口的底端,然后将密王 圈推入连接处的间隙内;插入时不得歪斜广播电视影视标准,不得割伤、扭曲密

    圈或使密封圈脱落; 2插口应插到承口的底端,且插人深度应符合要求; 3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挤压连接,挤压位置应在专用工具 的钳口之下,挤压时专用工具的钳口应与管件或管材靠紧并 垂直; 4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80mm的管材与管件的环压连 接,还应挤压第二道锁紧槽;挤压第二道锁紧槽时,应将环压工 具向管件中心方向移动一个密封带长度,再进行挤压连接; 5挤压时严禁使用润滑油; 6 挤压专用工具的模块必须成组使用。 A.5.3连接后应对连接处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周圈的压痕应凹凸均匀,且应紧密,不得有间隙。 2挤压部位的形状和尺寸应采用专用量规进行检查,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卡压式连接、双卡压式连接和内插卡压式连接形状应 为六边形,并应采用六角量规进行尺寸确认; 2)环压式连接形状应为圆形,并可采用普通量规进行尺 寸确认。 3当发现连接处插人不到位时,应将接头部位切除后重新 连接。 4当发现连接处挤压不到位时,应先检查专用工具是否完 好,如工具有损,则应进行修复,然后对挤压不到位的连接再进 行一次挤压,挤压完成后应再次用量规进行检查确认。 5当与转换螺纹接头连接时,应在旋紧螺纹到位后再进行 挤压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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