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207-2013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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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rvice pres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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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原有管道本体结构,对管道漏损点、内衬和强度进行原 修复,使之恢复功能的工程活动

    pipelinerehabilitation

    钢筋标准规范范本对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管道进行原管径更换或扩大管径、改 管道布局等的工程活动。

    在城镇供水管网系统中管径较大,承担较大输水量的管 统称。

    利用数学公式、逻辑准则和数学算法模拟管网中水流运动和 水质的变化,用以表达和分析管网内水流运动和水质变化规律及 其运行状态的应用软件系统

    信息技术等,提高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水平。 3.0.2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对管网实行规范化管 理,并应制定下列制度: 1管道并网运行管理制度; 2运行调度管理制度; 3管网水质管理制度; 4 管道、阀门和管网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 制度; 5 管道、阀门和管网附属设施的资产管理和更新改造制度: 6 管道维修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监控制度; 7 管网信息与档案管理制度 3.0.3从事管网运行维护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 方能上岗。

    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确定。城镇地形变化较大时,服务压力可 区域核定,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 的有关规定。

    4.1.1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 规范》GB50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

    4.1.1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

    4.1.2管道的管材、管件、设备、内外防腐材料的选用及阴极

    4.1.3阀门选用及其阀门井结构设计应便于操作和维护,

    4.1.4消火栓、进排气阀和阀门并等设备及设施应有防止水 二次污染的措施,在严寒地区还应采取防冻措施

    4.1.5架空管道应设置进排气阀、伸缩节和固定支架,

    风和防止攀爬等安全措施,并应设置警示标识,严寒地区应有 冻措施。

    4.1.6穿越水下的管道应有防冲刷和抗浮等安全措施,穿越

    航河道时应设置水线警示标识

    4.1.7柔性接口的管道在弯管、三通和管端等容易位移处,

    气阀,在水平管道上应按规定距离设置进排气阀,进排气阀的 号、规格和间距应经设计计算确定

    4.1.9在输配水干管两个控制阀间低点应设置排放管,其位

    4.1. 10 自备水源的供水管网及非生活饮用水管网不得与城镇供 水管网连接

    道,应设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防止倒流污染的装置。

    4.1.12在聚乙烯(PE)等非金属管道上应设置金属标识带 探测导管。

    4.1.12在聚己 探测导管。 4.1.13设置在市政综合管廊(沟)内的供水管道位置与其他管 线的距离应满足最小维护检修要求,净距不应小于0.5m;并应 有监控、防火、排水、通风和照明等措施。供水管道宜与热力管 道分舱设置

    4.2.1管道在并网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 要求。

    4.2.3管道冲洗消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制定管道完工后的冲洗方案,内容包括对管网供水影 向的评估及保障供水的措施,应合理设置冲排口、铺设临时冲排 管道,必要时可利用运行中的管道设置冲排口进行排水; 2管道冲洗应在管道试压合格、完成管道现场竣工验收后 进行,管道冲洗主要工序包括初冲洗、消毒、再冲洗、水质检验 和并网; 3初冲洗可选用水力、气水脉冲、高压射流或弹性清管器 等冲洗方式; 4初冲洗后应取样测定,当出水浊度小于3.ONTU时方可 进行消毒; 5消毒宜选用次氯酸钠等安全的液态消毒剂,并应按规定 浓度使用; 6消毒后应进行再冲洗,当出水浊度小于1.ONTU时应进 行生物取样培养测定,合格后方可并网连接。

    4.2.4管道并网前施工单位应向供水单位提交并网需要

    4.3.1管道施工单位应在冲洗消毒和进行水质检验合格后72

    操作和管理;并网连接后,连接点的阀门和原有运行管道上的 门等应由供水单位负责操作和管理

    的,应在停水前24h通知停水区域的用户做好储水工作,停水 在用水低峰时进行。

    段。停用或无法拆除的管道,应在工图上标注其位置、起止端 和属性。

    后水流方向、水质变化等情况进行评估,如对管网水质影响较大 时应对原有管道进行冲洗

    4.3.6管道施工单位应在管道通水后60d内向供水单位提交峻 工资料。

    4.3.6管道施工单位应在管道通水后60d内向供水单位提交

    4.4.1管道并网运行后,新建管道及其阀门等附属设施都应

    4.4.1管道并网运行后,新建管道及其阀门等附属设施都应由 供水单位统一管理,并负责日常的操作和运行维护。 4.4.2输配水干管并网过程中应加强泵站和阀门的操作管理 防止水锤的危害

    4.4.3接入城镇供水管网的大用户应在核定的流量范围内用水

    1对时变化系数较大且超出核定流量范围的大用户应加装 控流装置,使其用水量控制在核定流量范围内; 2对直接向水池、游泳池等进水的大用户,在采取控流措

    施的同时,进水前应制定进水计划并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施的同时,进水前应制定进水计划并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4.4.4二次供水设施接入城镇供水管网时,不得对城镇供水

    4.4二次供水设施接入城镇供水管网时,不得对城镇供水管 水量和水压产生影响,宜采用蓄水型增压设施

    网水量和水压产生影响,宜采用蓄水型增压设施。

    相关的监控设备和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等。 5.1.2管网运行调度工作范围为整个输配水管网和管道附属设 施、管网系统内的增压泵站、清水库及水厂出水泵房等。 5.1.3管网压力监测点应根据管网供水服务面积设置,每 10km不应少于一个测压点,管网系统测压点总数不应少于3 个,在管网未梢位置上应适当增加设置点数

    5.2.1管网调度管理工作应包括编制调度计划,发布调度指令 协调水厂、泵站和管网等管理部门处理管网运行突发事件,编 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等

    5.2.2调度计划应包括月调度计划和日调度计划

    布日调度指令,合理控制管网供水压力,对当大启闭的十管阀门 进行操作管理。

    5.3.1供水单位应进行管网优化调度工作,在保证城镇供水服 务质量的同时降低供水能耗

    5.3.1供水单位应进行管网优化调度工作,在保证城镇1

    3.2优化调度工作应包括下列

    建立水量预测系统,采用多种不同的算法,综合气象

    社会等诸多外部因素产生的影响,确定最适合本供水区域的水量 预测方法和修正值; 2建立调度指令系统,对调度过程中所有调度指令的发送、 接收和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同时对所有时段的数据进行存档,用 于查询和分析; 3建立管网数学模型,作为优化调度的技术基础; 4建立调度预案库,包括日常调度预案,节假日调度预案, 突发事件调度预案和计划调度预案; 5建立调度辅助决策系统,包括在线调度和离线调度两 部分。

    5.4.1供水单位应建立满足调度需求的数据采集系统,对下列 参数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 1管网各监测点上的压力、流量和水质; 2水厂出水泵房、管网系统中的泵站等设施运行的压力、 流量、水质、电量和水泵开停状态等: 3调流阀的启闭度、流量和阀门前后的压力; 4大用户的用水量和供水压力数据。 5.4.2应根据不同需要建立关键数据、日常运行数据的采集系 统,供水单位宜增加建立生产分析数据的采集系统

    5.4.1供水单位应建立满足调度需求的数据采集系统,对下列

    ,供水单位宜增加建立生产分析数据的采集系统。

    统,供水单位宜增加建立生产分析数据的采集系统。

    6.1.1供水单位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对供水水质和水质检验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情况建立 网水质管理制度,对管网水质进行监测和管理

    6.1.1供水单位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1.2阀门操作不应影响管网水质。当可能影响管网水质时

    应错开高峰供水时间段,宜安排在夜间进行阀门操作,并采取 障水质的措施。

    6.1.3应保证管网未梢水质达标,并应在管网未梢进行定期 洗,排放存水。

    6.1.4当新增水源、水量变化或其他原因引起管网水质出现异 常时,应根据需要临时增加管网水质检测采样点、检测项目和检 测频率,并应根据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处理 措施。

    6.2.1供水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管网末梢和居民用水点

    5.2.1供水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管网末梢和居民用水点设立 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管网水质检测采样点,对管网水质实施监 测,检测项目和频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II140和《城市供水 水质标准》CJ/T206的有关规定。

    6.2.2供水单位宜建立管网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管网水质 施在线监测。

    6.2.3应建立管网水质检测采样点和在线监测点的定期巡视

    度及水质检测仪器的维护保养制

    6.3.1管网水质出现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置;发生重 大水质事故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6.3.3管道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水管可与消火栓同时进行冲洗; 2 用户支管可在水表周期换表时进行冲洗; 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节水高效的冲洗工艺: 4 高寒地区不宜在冬季进行管道冲洗: 5运行管道的冲洗不宜影响用户用水。干管冲洗流速宜大 于1.2m/s,当管道的水质浊度小于1.0NTU时方可结束冲洗

    7.1.1供水单位对管网中不能满足输水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 管段,应有计划地进行修复和更新改造。 7.1.2更新改造和维修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 并应经批准后实施。 7.1.3 管网运行维护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实施管网系统的运行操作,并建立操作台账; 2 管网巡线和检漏; 3 阀门启闭作业和维护; 4 管道维护与抢修作业; 5 运行管道的冲洗; 6 处理各类管网异常情况。 7.1.4 爆管频率较高的管段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应缩短巡检周期,进行重点巡检,并应建立巡检台账; 2在日常的管网运行调度中应适当降低该管段水压,并应 制定爆管应急处理措施; 3应加强暗漏检测,降低事故频率

    7.2.1供水单位应根据管网服务区域设置相应的维护站点, 置适当数量的管道维修人员,负责本区域的管线巡查、维护和 修工作

    7.2.2维护站点的分布应满足管道维修养护的需要,站

    要求: 办公和休息设施应满足24h值班的需要;

    办公和休息设施应满足24h值班的需要;

    2 工具、设备及维修材料应满足24h维修、抢修的需要; 3 应有相应的维修、抢修信息管理终端; 4 应有管网维护的文字记录和数据资料

    7.3.1供水管网的巡检宜采用周期性分区巡检的方式。 7.3.2巡检人员进行管网巡检时,宜采用步行或骑自行车进行 巡检。 7.3.3巡检周期应根据管道现状、重要程度及周边环境等确定, 当爆管频率高或出现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等情况时,可缩短巡检周

    7.3.11 供水管网的巡检宜采用周期性分区巡检的方式, 7.3.2巡检人员进行管网巡检时,宜采用步行或骑自行车进行 巡检。 7.3.3巡检周期应根据管道现状、重要程度及周边环境等确定 当爆管频率高或出现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等情况时,可缩短巡检周 期或实施24h监测。 7.3.4巡检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管道沿线的明漏或地面塌陷情况: 2 检查并盖、标志装置、阴极保护桩等管网附件的缺损 情况;

    7.3.4巡检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管道沿线的明漏或地面塌陷情况; 2 检查并盖、标志装置、阴极保护桩等管网附件的缺损 情况; 3 检查各类阀门、消火栓及设施井等的损坏和堆压的情况: 4检查明敷管、架空管的支座、吊环等的完好情况; 5检查管道周围环境变化情况和影响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 全的活动; 6检查管道系统上的各种违章用水的情况

    7.4.1供水管道发生漏水,应及时维修,宜在24h之内修复。

    7.4.1供水管道发生漏水,应及时维修,宜在24h之内修复。 7.4.2发生爆管事故,维修人员应在4h内止水并开始抢修,修 夏时间宜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直径DN小于或等于600mm的管道应少于24h: 2管道直径DN大于600mm,且小于或等于1200mm的管 道宜少于36h; 3管道直径DN大于1200mm的管道宜少于48h。 7.4.3供水单位应组织专业的维修队伍,实行24h值班,并配

    备完善的快速抢修器材、机具,可配置备用维修队伍

    7.4.4管道维修应快速有效,维修施工过程应防止造成

    质污染,必需临时断水时,现场应有专人看守;施工中断时间较 长时,应对管道开放端采取封挡处理等措施,防止不洁水或异物 进入管内。

    7.4.5因基础沉降、温度和外部荷载变化等原因造成的管道

    7.4.6管道维修所用的材料不应影响管道整体质量和管网水质。 7.4.7管道维修应选择不停水和快速维修方法,有条件时应选 择非开挖修复技术。

    1河床受冲刷的地区,每年应检查一次水下穿越管处河 护坡、河底防冲刷底板的情况,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因检修需排空管道前应重新进行抗浮验算; 3在通航河道设置的水下穿越管保护标识牌、标识桩和 全提示牌,应定期进行维护

    7.4.10对水下穿越管,应明确保护范围,并严禁船只在保护

    围内抛锚。 7.4.11对套管、箱涵和支墩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维修。

    测有害气体,确认无异常状况后方可入内作业。

    7.5.1管网附属设施的维护可分为日常保养、一般检修和大 修理。

    7.5.1管网附属设施的维护可分为日常保养、一般检修利

    1阀门的启闭应纳入调度中心的统一管理,重要主于管阀 订的启闭应进行管网运行的动态分析; 2阀门的启闭操作应固定人员并接受专业培训: 3阀门操作应凭单作业,应记录阀门的位置、启闭日期、 启闭转数、启闭状况和正水效果等: 4阀门启闭应在地面上作业,阀门方尺寸不统一时,应 改装一致,阀门埋设过深的应设加长杆。凡不能在地面上启闭作 业的阀门应进行改造, 业

    7.5.3作业人员下井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必须对井内异常情况 进行检验和消除;作业时,应有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7.5.4供水管网设施的井盖应保持完好,如发现损坏或缺失, 应及时更换或添补

    7.5.3作业人员下井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必须对井内异常情况

    5.4供水管网设施的井盖应保持完好,如发现损坏或缺失, 及时更换或添补。

    7.6.1供水单位应建立管网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对 管网运行参数进行检测与分析,对爆管频率高、漏损严重、 管网水质差等运行工况不良的管道应及时提出修复和更新改 造计划。

    7.6.2编制管网修复和更新改造计划时,应综合分析下

    1 五年或十年以上城市发展规划百 2 管网安全运行; 3 管网水质的改善: 4 严重漏水和爆管较频繁的管道; 5 管网布局的优化;

    7.6.3在实施管道修复和更新改造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7.6.4新建及更新改造的管道宜进行管网模拟计算

    8.1.1供水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计量器具, 对用水量进行计量。

    8.1.2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经专业认证机构检验

    8.1.3供水单位应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绿化、市政道路喷酒等 用水应装表计量,消火栓用水宜装表计量。 8.1.4应合理控制供水管网的服务压力。供水区域内地面标高 差别较大时,宜选用分压供水方式。 8.1.5管道引接分支管时应选用不停水接管方式。 8.1.6管道冲洗水量应计入用水量统计中。 8.1.7管网漏损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及评定标准》CJJ92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8.1.3供水单位应建立计量管理制度。绿化、市政道路喷洒等 用水应装表计量,消火栓用水宜装表计量。 8.1.4应合理控制供水管网的服务压力。供水区域内地面标高 差别较大时,宜选用分压供水方式,

    8.2.1供水单位应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对不同性质用水进行

    8.2.1供水单位应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对不同性质用水进行分 类,并对各类用户用水进行计量管理, 8.2.2应建立分区域计量系统。在管网的适当位置应安装流量 计,对区域供水量进行综合监测和水量平衡管理,流量监测点应 根据管网供水区域内分区计量需要而设置

    1 计量器具的流量特性与实际运行流量间的关系; 2 水质因素; 3 环境条件; 4 安装条件;

    5通信方式; 6 经济性。

    .2.4水衣的选远应付合下列安求: 1管道直径DN15DN40水表应选用R80量程比;有条 件的宜选用大于R160量程比; 2管道直径DN大于或等于50mm水表应选用R50量程 比;有条件的宜选用R160量程比; 3远传水表和预付费水表的选用宜从经济成本、技术性能 和管理方式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确定; 4水表使用压力不得大于水表耐压等级。 8.2.5 流量计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本误差不应超过士1%,有条件的不应超过士0.5%; 2 应满足输水特性和水质卫生要求: 3 连续计量应准确,安装环境适应性强; 维修和校验方便。 8.2.6 水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直管段长度的安装要求: 2 应安装在抄读、检修方便不易受污染和损坏的地方; 3 居住小区宜按单元集中布设: 4 严寒和存在冰冻环境的地区应采取保温措施: 5 当采用水平安装方式时,安装后的水表不得倾斜。 8.2.7 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直管段长度的安装要求; 2 应水平安装,位置不得高于来水方向管段; 3 应有接地、抗十扰和防雷击等装置。 8.2.8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定期进行更换和检定,周期应 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直径DN15~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 2 管道直径DN40~DN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 3管道直径DN大于50或常用流量大于16m/h的水表,

    8.2.9供水单位应对大用户的计量器具进行专门管理,应根据 流量特性的变化适时调整计量器具的规格和计量方式 8.2.10对在线计量器具的计量误差应进行定期跟踪和分析,并 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对未到定期更换年限,但计量器具已超过误 差标准且无法校正的,应及时更换。 8.2.11对大用户的用水量应进行跟踪分析,发现水量异常等情

    差标准且无法校正的,应及时更换, 8.2.11对大用户的用水量应进行跟踪分析,发现水量异常等情 况应及时处理

    8.2.11对大用户的用水量应进行跟踪分析,发现水量异常等情

    8.3.1无收益有效用水量主要内容和水量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 要求: 1计划停水管道排放的水量,应按管道口径、长度计算; 2管道维修损失的水量,应按维修停水范围内各管段管道 口径、长度计算; 3突发水质事件等情况下,管网临时排放的水量,应按临 时停水范围内各管段管道口径、长度和排放时间计算; 4新建管道并网前灌注和冲洗的水量,应按新建管道各管 段口径、长度及冲洗时间计算; 5消防演练和火火用水量,应按实际使用次数、规模和时 间计算。 8.3.2供水单位应对无收益有效用水量进行统计,并应建立相 应的水量管理台账

    3.4供水单位应加强对计划和应急停水的管理,控制停水范 ,减少水量损失。

    4.1供水单位应对区域内的供水管网开展漏损普查工作,通 主动检漏降低管网漏损

    过主动检漏降低管网漏损

    8.4.2应结合本区域管道材质和管网维护技术力量等实际情况,

    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检漏人员的单位,可委托专业检漏单位检漏。 8.4.4检漏周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 评定标准》CJ92的有关规定,经经济技术分析后确定,当暗 检出率发生变化时可适当调整检漏周期 845每且应进

    评定标准》CJJ92的有关规定,经经济技术分析后确定,当 漏检出率发生变化时可适当调整检漏周期

    8.4.5每月应进行一次管网漏损数据统计和分析建材标准,用于制定 网维护计划

    9.1.1管网信息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峻工验收的纸质档案及数 字化档案; 2资产管理信息; 3 各管段及附属设施的基础信息; 4 流量、流速、压力和水质检测等运行信息; 5 爆管及各类事故发生后处理的信息; 6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信息等。 9.1.2供水单位应制定管网信息资料收集制度,有专门机构管 理管网信息资料,配备专业的信息维护人员,承担管网信息收 集、整理和保存等管理工作。 9.1.3宜建立供水管网综合信息数据库,包括管网数据采集系 统、运行调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管网数学模型。 9.1.4应根据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管网 信息。

    9.2.1管网资料应包括管网规划、设计、施工、峻工验收和运 行维护产生的图纸及文字资料道路标准规范范本,分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和应用性 技术资料。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作为档案保存和管理,执行 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及法规的规定。

    9.2.2竣工资料的编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

    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供水单位的使 用要求。竣工资料中的坐标、高程等测量成果也应满足相关勘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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