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293-2018 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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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排污泵和密闭集水箱、控制装置,以及管件、阀门组成的 餐系统,用于提升和输送地下车站的生活污水

    在非指定回路上流动的电流。

    市政管理2.0.5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stray curreni

    对轨道交通建筑物内的环境与空气调节、通风、给排水、照电 客导向、自动扶梯及电梯、屏蔽门、防门等建筑设备和系统 厂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2.0.6地下结构渗漏水系数

    计量地下结构内壁地下水水定量指标,即每天每平方米面 积结构渗漏水量。

    利用井中水垫消减水流动能的

    3.1.1给水设计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生产及生活对水量、水压和 水质的要求,应综合利用、节约用水,并应采用防污染措施。 3.1.2给水管道不应穿过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房、环控电控 室、蓄电池室、通信机房、信号机房、控制室、电缆竖井及气瓶间等 房间。 3.1.3当车站给水引人管采用金属管材时,在进入车站前应采取 防杂散电流绝缘措施。 3.1.4穿过人防结构的给水管道,应结合战时用水特点设置防护 猎施和预留平战转换条件

    3.1.4穿过人防结构的给水管道,应结合战时用水特点设置

    3.1.6管道和设备应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且应根据现行

    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规定采用抗震 措施。

    3.2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3.2.1独立项用水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辆基地、停车场及附属建筑用水量定额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2车站内工作人员生活用水定额宜为(30~60)L/(人: 班),每日3班,小时变化系数宜为2.02.5: 3空调冷却循环给水系统的补水量宜按循环冷却水量的 1%~2%计,空调使用时间每日宜按18h计;

    4车站公共区域冲洗用水量宜按(1~2)L/(m:次)计,每 次宜按冲洗1h计算,每日冲洗1次:; 5车站内公共卫生间乘客生活用水量宜按下列卫生器具小 时耗水量计算确定,每天使用时间除残疾人厕所按10h外,其余均 按18h计算: 1)洗涤池:45L/h~360L/h; 2)洗脸盆:40L/h~60L/h; 3)大使器:白闭式冲洗阀为25L/h~144L/h,冲洗水箱为 30L/h~162L/h; 4)小便器自闭式冲洗阀:20L/h120L/h。 3.2.2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规定; 2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3当绿化浇灌、冲厕、洗车及清洁用水采用中水时,其水质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 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规定。

    3.2.3水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生活用水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及《民 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 2对于地面建筑及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当市政管网供水压力 不能满足供水要求时,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 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且分区内底层部分应设减 压设施,配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 3枝状市政给水管道水压值宜取0.14MPa

    3.3.1车站生产,生活给水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源应利用市政自来水管网压力供水:当市政自来水水压 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时,应设置增压设备: 2站内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应与消防给水系统分开设置; 3站内给水管道宜布置为枝状单向供水管网; 4卫生间、茶水间、各类泵房、环控机房内应设置给水点,站 外空调主机宜设置冲洗水龙头: 5冷却塔补水系统应设置放空装置。 3.3.2车辆基地及停车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源应利用市政自来水管网压力供水:水压不能满足要求 的楼层应设置增压设备; 2室内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应与消防给水系统分开设置; 3当有中水水源时绿化、地面冲洗及机动车清洗用水宜采 用中水,列车洗车工艺应采用自带循环回用水处理系统; 4室外宜布置为环状供水管网; 5给水管道最高点应设排气阀,最低点应设泄水阀; 6当公共浴室,食堂、公寓采用集中热水供应时,热源宜选择 地热、太阳能等自然热源以及城市供热管网。

    3.4.T给水管材及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公称压力: 2同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选用的管材及管件宜一致; 3地下车站及区间给水管道应采用金属管材,宜选用衬塑复 合钢管、铜管及薄壁不锈钢管等,衬塑复合钢管钢与塑剪切强度应 大于2.0MPa; 4室外理地给水管道应具有耐腐蚀和承受地面荷载的能力 当管径小于DN80时,宜采用给水塑料管当管径不小于DN80 时,宜采用球墨给水铸铁管: 5地面车站及附属建筑室内给水管道宜采用给水塑料管、衬

    3.4.4室内干管向卫生间、各独立配水点等接出的配水管上应设 置阀门。

    4.5给水管道阀门应符合下

    3.4.5给水管道阀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径不天于1DN50时,宜采用截正阀:当管径天子 DN50时,宜米用闸阀或蝶阀; 2当需要调节流量、水压时,宜采用调节阀或截止阀; 3对安装空间小的场所,宜采用蝶阀或球阀; 4在水流双向流动的管段上,不得使用截止阀; 5当水泵出水管管径大于150mm时,宜采用多功能水力控 制阀。

    3.4.11水表安装应符合防冻、防曦晒、防撞和防要求,其直径

    宜与接口管径一致,且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表前置设橡胶软接头 加Y形过滤器表后宜设止回阀。 3.4.12车站站厅及站台公共区两端宜设置冲洗栓,冲洗栓与给 水管道连接处应设置真空破坏器。 3.4.13车站公共卫生间水嘴宜采用红列外感应或延时自闭水嘴; 小便器宜采用红外感应冲洗阀,大便器宜采用节水低位水箱或延 时自闭冲洗阀:残疾人卫生间应采用坐式大便器,其余卫生简宜采 用奠式大便器。

    3.4.12车站站厅及站台公共区两端宜设置冲洗栓,冲洗格

    3.4.14车站茶水间宜设置净水装置

    3.4.15给水管道穿过地下结构外墙及水池壁板时应预埋柔性防 水套管。

    3.4.15给水管道穿过地下结构外墙及水池壁板时应预理柔性防

    3.5.1室外给水管管顶覆土深度不得小于王壤冰冻线以下

    3.5.3地下车站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应从新风道或出入口

    3.5.4室内水平给水管道站厅层宜设在吊顶内,站台层宜设在站

    3.5.7车站公共区吊顶内给水管道宜采取防结露措施,保温 壳应密封防渗。

    3.5.8寒冷及严寒地区的车站风道、出入口洞口,高

    站,车辆基地或停车场内未设采暖设施的库房,对发生冻结的管 道、附件和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措施。 3.5.9管道保温结构应包括绝热层及保护层,保温材料应采用 B级难燃材料。

    3.5.9管道保温结构应包括绝热层及保护层,保温材料应采用 B,级难燃材料。

    3.6增压设备、水箱和泵房

    3.6.1给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置于用水负荷的中心; 2不应设在电气设备房和轨道的正上方,不应设在盛洗室 污水泵房的正下方,不宜与电气设备房相邻; 3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m,宜设有手动起吊设备; 4检修门应外开,且应满足最大设备进出及安装要求,泵房 内通道布置应满足通行及设备检修要求; 5应有减振及降噪措施。 3.6.2水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水箱有效容积大于50m时,宜分成独立的两格,水箱 进出水管、人孔、溢流管、水位监视器及溢流报警装置应独立配置 2水箱溢流管管径应比进水管大一级,且不得小于DV100: 泄水管管径不得小于DN75,且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3水箱应配备消毒设备,出水管宜设置紫外线消毒。 3.6.3 增压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自灌式充水; 2 水泵机组宜采用金属整体台座。 3.6.4 变频给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自动调节转速和降压启动功能,且宜采用双电源供电: 具有水位控制功能,且应自动后、停水泵; 3具有故障自检、报警、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自 动或手动消除报警;

    3.6.2水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3.7节水、节能与水资源利用

    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2应采用节水器具,且应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3卫生器具配水点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对供水压 力大于0.20MPa的用水点应设置减压或调压设施; 4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宜设置水循环处理 设备。 3.7.2节水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防超压出流的措施; 2水箱或水池应设溢流信号管和溢流报警装置; 3车辆基地和停车场集中热水供水系统应采用机械循环,用 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应平衡,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差不宜 大于0.02MPa; 4当采用蒸汽制备热水时,应采用间接加热措施,凝结水应 回收利用; 5管道材料与管件宜为同一材质,管件与管道应同径·连接 密封材料应卫生、严密、防腐、耐压、耐久; 6管道敷设应采取防漏措施。 3.7.3非传统水源利用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化、洗车、地面冲洗、冲厕及冷却塔补水应选用非传统水 源,当以市政自来水洗车时·洗车水宜循环便用: 2对年均降雨量大于400mm的城市,可选用雨水作为中水水 源;对常年降雨超过800mm的城市·宜选用雨水作为中水水源; 3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装置,系统设计应

    1绿化、洗车、地面冲洗、冲厕及冷却塔补水应选用非传统水 源,当以市政自来水洗车时·洗车水宜循环便用: 2对年均降雨量大于400mm的城市,可选用雨水作为中水水 源;对常年降雨超过800mm的城市·宜选用雨水作为中水水源; 3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装置,系统设计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的规定; 4生产废水尾水应经水量平衡计算,水量不足时,应作为中 水水源; 5绿化灌溉系统应采用喷灌、微喷灌及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 方式。

    3.7.4节水设备及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器具的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 具》CJ/T164的规定,不得选用淘汰或限制使用的产品: 2公共卫生间洗手盆应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水嘴,小便 器、爵式大便器应配套采用延时自闭冲洗阀、感应式冲洗阀、脚踏 冲洗阀,坐便器水箱一次性冲洗水量应少手6L,淋浴器宜采用即 时启闭的脚踏、手动控制或感应式自动控制装置; 3车间公用浴室室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 水混合淋浴器; 4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内等各单体建筑应分别设置计量水表 室外绿化给水系统均应设置计量水表:车站总进水管、冷冻水补水 管、冷却塔补水管应设置计量水表:各单体建筑及车站内集中热水 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计量水表: 5蓄水池或水箱进水管应设置常开电动阀·溢流管应设置事 故溢流检测装置与常开电动阀的联动系统。 3.7.5给水系统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应利用币政管网压力供水; 2给水设备应选用低能耗产品: 3应采用水力损失小的管道,且应根据经济流速确定管径: 4给水加压泵自标能效限定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 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规定: 5水加热设备、热水出水器、热水储存装置、热水输配水管 网、循环回水干管应采取保温措施。

    1给水系统应利用币政管网压力供水: 2给水设备应选用低能耗产品: 3应采用水力损失小的管道,具应根据经济流速确定管径: 4给水加压泵自标能效限定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 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规定: 5水加热设备、热水出水器、热水储存装置、热水输配水管 网、循环回水干管应采取保温措施。

    4.1.1车站雨水、污水、废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分类收集、独立排出 的原则。 4.1.2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及附属建筑排水系统应符合雨污分流 原则,室内生活污水排水系统与生活废水排水系统宜分开设置。 4.1.3地下车站卫生间污水排水系统应设置通气管,总通气管宜 接至排风井出口处,管口宜设置吸气阀。 4.1.4排水系统应全部排出车站、区间和附属建筑在运营中产生 的污水、废水和雨水。 4.1.5排水系统应便于清疏及维修,宜采用重力排水方式,无重 力排放条件时应设置排水泵提升。 4.1.6接人排水系统的雨水、污水和废水的水质指标,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规定。 4.1.7排水管道不应从车站和区间接触网上方穿越。 4.1.8车站冷却塔排水宜接入市政排水系统。 4.1.9排水泵站内应设置水泵检修起吊设备·集水盖板及预留 孔洞应符合水泵检修及安装要求,水泵阀件不置设置于集水井内。 4.1.10区间排水管道设置应符合区间管线综合布置要求,便于 维修且不应影响火灾时人员疏散。

    4.1.1车站雨水、污水、废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分类收集、独立排出 的原则。

    4.1.11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压力排水管道应采取防冻保

    2.1车站人员生活排水及地面清扫排水量应按其用水量 %计算。

    .2.4 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4.2.5地下车站露天出入口及敲口风亭雨水量应按当地50年一 遇暴雨强度计算,地面集流时间宜取5min,地下隧道洞口散开段 雨水量应按当地50年一遇暴雨强度计算,且应按当地100年一遇 暴雨强度复核,地面集流时间应按下式计算:

    遇暴雨强度计算,地面集流时间宜取5min地下隧道洞口散开段 雨水量应按当地50年一遇暴雨强度计算,且应按当地100年一遇 暴雨强度复核,地面集流时间应按下式计算:

    =1.445 mi i

    式中:t一一地面集流时间(min); L,一一坡面水流的长度(m); 一地面坡度; 地表粗度系数,取0.013。 4.2.6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屋面雨水量应按当地不小于10年一 遇暴雨强度计算,设计降雨历时应按5min计算,屋面溢流设施应 满足当地50年一遇暴雨强度雨水排放要求;高架区间雨水量应按 当地不小于50年一遇暴雨强度计算,地面集流时间应取5min。

    4.2.7车辆基地、停车场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运用库、检修库、物资总库及综合楼屋面设置外天沟时, 萌水量应按不小于当地10年一遇暴雨强度计算,降雨历时应按 5min计算:屋面应设置雨水溢流设施,且应满足当地不小于50年 一遇暴雨强度雨水排放要求; 2当运用库,检修库及物资总库屋面设置内天沟时,屋面雨 水量应按当地50年一遇暴雨强度计算,降雨历时应按5min计算; 屋面应设置雨水溢流设施,且应满足当地不小于100年一遇暴雨 强度雨水排放要求; 3一般性地面建筑屋面雨水量应按不小手当地5年一遇暴 雨强度计算,降雨历时应按5min计算,屋面应设置雨水溢流设

    施,且应满足当地不小于10年一遇暴雨强度雨水排放要求; 4道路雨水量应按当地3年~5年一遇暴雨强度计算

    4.3.1室外排水管道基础应根据管材、接口型式和地质条件确 定;地质条件差的地段管道基础应采用加固措施,室外污水管道宜 采用柔性接口。

    3.2排水管道管材应符合下

    1室外重力排水管道管材宜选用理地排水塑料管;室外理地 压力排水管道管材宜采用球墨铸铁管、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金属 管道等; 2室内明敷重力排水管道管材宜采用阻燃型硬聚氯乙烯塑 料管; 3地下车站通气管道宜采用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高架车 站、地面车站及地面附属建筑通气管道宜采用阻燃型硬聚氯乙烯 塑料管; 4地下车站和区间压力排水管道宜采用内外涂环氧树脂钢 管及热浸镀锌钢管金属管道: 5当地下车站或区间排水管道暗埋于混凝土结构内时,宜采 用排水铸铁管或钢管等金属管道。 4.3.3虹吸式雨水排水系统的管道应采用涂塑钢管、不锈钢管和 高密度聚乙烯管等。用于同一系统的管材和管件,以及与虹吸式 雨水斗的连接管宜采用相同材质。 4.3.4高架区间雨水管道暗埋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排水铸铁 管、钢管等金属管道,明敷时宜采用建筑排水塑料管,雨水斗、地漏 及雨水收集设施宜预理。

    4.3.4高架区间雨水管道暗埋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排水铸铁

    4.3.5地面排水收集应采用有水封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

    4.3.6排水管与排水沟相连处应设置排水隔栅,污水管

    4.3.11化粪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距地下取水构筑 物不得小于30m,不得在车站新风井5m内设置,且含油脂废水及 大量表面活性剂废水不得进人化粪池内。

    4.4.2在露天出人口附近.站厅地面应设置排水横截沟,且应设

    4.4.3散口风亭底部应设置雨水集水井及提升设备:非散口风

    底部有人防排水要求时应设置集水井及提升设备,无人防排水要 求时.宜就近纳人车站废水系统

    4.4.7当站台设有屏蔽门时,宜设置规格不小于DN75的排

    4.4.14餐饮生活污水不应排人车站线路沟内

    置;对车站的配线区上层区域,当用于商业开发时,宜设置排水沟、 集水井及提升设备。

    4.4.16车站废水宜从排风井或活塞风井引出车站,车站污水应

    4.4.18区间排水沟宜设置于轨道两侧,减振地段排水沟宜

    于轨道中间,在排水沟最低点处应设置集水坑,且轨道两侧集 宜通过明沟或预埋管道连通

    4.4.21对线路设置单向坡度的区间,在线路排水沟满足排水要

    求时,区间废水宜流入相邻车站主废水泵房集水井内。

    4.4.22区间压力废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水管应接至相邻车站废水泵房集水井内; 2出水管应由相邻车站风道或区间中间风井排出,应经压力 检查井减压后排至地面雨水系统; 3在隧道项部应设置不小于?250整体钢套管或竖井,出水 管在该套管或竖并内应接至地面检修并,且应经压力检查井减压 后排至地面雨水系统

    4.4.24当区间压力废水管穿越轨道时,应从轨道道床预留槽内

    4.5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及区间

    4.5.7天桥、连廊与车站主体相连处应有截水设施。

    4.6车辆基地及停车场

    1车辆基地及停车场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4.6.1车辆基地及停车场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当 室外设置化粪池时,室内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宜分 开设置; 2室外排水宜采用重力流方式接人城市排水系统或提升 排放; 3当市政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完善时,粪便污水宜经化粪池 处理后接入污水系统,餐饮污水应经隔油处理后接人污水系统;当 市政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不完善时,生活污水应经生化处理后达 标排放; 4库房内不落轮坑等低洼处应增设提开设备: 5室外电缆沟应设置排水设施; 6检修库、停车库及物资总库屋面雨水排放宜采用虹吸式屋 面雨水系统,对雨水集蓄、处理及回用的方案宜作技术经济比较。 4.6.2 车辆基地及停车场污水或废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油生产废水宜采用物理化学法处理; 2 蓄电池间排水应达标排放: 3 污泥处理宜选择压滤、干化场工艺。 4.6.3 有上盖物业的车辆基地及停车场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污水处理场宜设置于平台外下风向处; 2室外地面排水系统及设施宜统一设置; 3上盖平台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5m,其底板应设置排水设 施,化粪池、隔油池设施不宜设置于上盖平台; 4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室内排水系统应独立设置。

    4.7.1出人口、风亭及局部排水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4.7.1出人口、风亭及局部排水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出人口、风亭及局部排水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车站口式出人口及风亭应设排水沟和雨水泵站: 自动扶梯机坑附近、车站局部低洼处、出入口垂直电梯井

    及区间折返线检修坑端部,可能积水而文不能自流排出的部位等, 应设局部排水泵站; 3应设置2台排水泵,且应能同时启动,每台排水泵排水能 力应大于最大小时排水量的1/2。 4.7.2地下隧道散开洞口雨水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于洞口附近,道床应设置不少于2条的横向截水沟 及挡水坎,雨水进入集水井前应设置沉泥槽及算子; 2集水井内宜设置3台排水泵,且应能同时启动:每台排水 泵排水能力应天手最天小时排水量的1/3.扬水管宜为2条,月每 条可通过全部雨水流量。 4.7.3车站废水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于车站线路下坡方向: 2 集水井内应设置2台排水泵,且应能同时启动: 3 泵站总排水能力应大于消防废水量及结构渗漏水量之和: 4 总扬水管应设置检修阀门,排水流速不宜小于0.8m/s。 4.7.4 地下区间废水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于联络通道内的泵站不得影响区间人员疏散: 2单坡区间废水宜重力排人相邻车站; 3宜设置2台排水泵·且应能同时启动,总排水能力应满足 同时提升区间消防废水及地下结构渗漏水量的要求; +总出水管应设置检修阀门.排水流速不宜小于0.8m/s,管 径宜为DV100~D.V150.结冻地区应设置冬季放空泄水阀; 5位于水域下的区间及车站排水泵站,每台排水泵的排水能 力应大于最大小时排水量的3/4。 4.7.5泵站集水井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水池内壁不得渗漏,集水池底应设10%的坡度坡尚吸 水坑,吸水坑规格应满足水泵安装间距要求;

    及区间折返线检修坑端部,可能积水而又不能自流排出的部位 应设局部排水泵站; 3应设置2台排水泵,且应能同时启动,每台排水泵排水 力应大于最大小时排水量的1/2

    4.7.2地下隧道开洞口雨水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于洞口附近,道床应设置不少于2条的横尚截力 及挡水坎,雨水进入集水井前应设置沉泥槽及算子; 2集水井内宜设置3台排水泵,且应能同时启动:每台排 绿排水能力应大于最大小时排水量的1/3扬水管宜为2条,月 条可通过全部雨水流量。

    .3车站废水泵站应符合下列

    1集水池内壁不得渗漏,集水池底应设10%的坡度坡尚吸 水坑,吸水坑规格应满足水泵安装间距要求; 2集水井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功率最大一台排水泵出水量 要求;

    3集水井有效高度除应满足排水泵安装高度外,还应满足水 位控制要求; 4最低水位应满足下列排水泵运行要求: 1)深度大于1.2m的集水并内应设置固定式爬梯,其材质 应防锈蚀,宜采用不锈钢或复合金属材质; 2)废水、雨水集水井设备检修孔及人孔宜采用铸铁防滑盖 板,风亭集水井宜设置复合金属格栅盖板; 3)功率天于3.0kW的排水泵每台泵宜设置一根DN50反 冲洗管.不大于3.0kW的排水泵宜合设一根DN25反 冲洗管; 5集水井内排水泵宜采用潜水排污泵,且宜采用自动耦合式 安装。

    1泵站净高不应小于3m,矩形泵站的短边不宜小于3m,应 设置手动起吊设备: 2不应设置在电气设备房或轨道的正上方; 3应设置给水设施,设备四周应有不小于0.6m的维修 净距; 4重力污水管道接入密闭水箱处应采用柔性接头; 5当采用密闭提升装置时,泵站地面下沉的高度应满足污水 重力流入密闭水箱的要求; 6当采用密闭提升装置时·污水泵房内应设有深度不小于 0.5m的集水坑.坑内排污泵应将污水提升至水箱内。 4.8.2密闭提升装置按排水泵类型可分为离心泉式密闭提升装 置和凸轮泵式密闭提升装置。离心泵式密闭提升装置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污水提升装置技术条件》CJ/T380的规定,凸轮泵式密 闭提升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凸轮泵、辅助污水泵、密闭水箱、液位传感器、控制系 统和排水管道等组成: 2应具有密封无漏、自动运转特性: 3凸轮泵与集水箱应分开设置; 4凸轮泵应设置2台泵,交替运行、互为备用; 5凸轮泵叶轮应能通过直径不小于40mm固态物体: 6公共卫生间宜采用双泵双箱布置方式,员工卫生间宜采用 双泵单箱布置方式: 7密闭水箱总有效容积应满足单台水泵连续工作时间不小 于3min,单个密闭水箱有效容积不宜小于450L; 8控制系统应具有手动、自动转换和远程监控模式。 4.8.3真空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无堵塞污、废水收集箱,真空系统,干式自吸排污泵及 控制系统等组成: 2污水或废水系统在进人真空排水设备前应分开,且宜采用 重力流形式接人无堵塞污水或废水收集箱内: 3干式自吸排污泵应采用开放式叶轮,叶轮应能通过直径不 小于40mm固态物体; 4排污泵、真空泵均应设置备用泵; 5设备应具有手动、自动操作模式,且应具有正常工作指示 和故障报警指示,设备运行和故障情况应能上传; 6真空系统运行真空度宜为一0.04MPa~一0.07MPa; 7真空泵、污水泵启动频率应小于20次/h,真空机组的抽吸 能力应能满足不少于5个卫生洁具同时正常使用,不得出现延时 等待现象; 8总通气管道宜接至排风井出口处: 9系统应能预防和抑制水锤发生,排污泵的进出口均应密封 严密,并应有隔振措施; 10真空连接管道应连接可靠,不得采用钢管卡箍固定,系统

    1应由凸轮泵、辅助污水泵、密闭水箱、液位传感器、控制系 统和排水管道等组成: 2应具有密封无漏、自动运转特性: 3凸轮泵与集水箱应分开设置: 4凸轮泵应设置2台泵,交替运行、互为备用: 5凸轮泵叶轮应能通过直径不小于40mm固态物体: 6公共卫生间宜采用双泵双箱布置方式,员工卫生间宜采用 双泵单箱布置方式: 7密闭水箱总有效容积应满足单台水泵连续工作时间不小 于3min,单个密闭水箱有效容积不宜小于450L;

    行时管路不得出现异常震动,管道压力不应低于1,6MPa,管道 端宜设置检查口。

    4.9卫生防疫与雨水径流控制

    4. 9. 1排水系统卫生防疫应符合下列规定:

    4.9.1排水系统卫生防疫应符合下列规定: 1餐饮含油废水应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系统; 2卫生间、盟洗间、茶水间不应布置在餐厅、厨房等房间的正 上方,排水管道不应穿越生活饮用水池或水箱的上方; 3空调机房、泵房及开水间地漏排水不应接人生活污水系 统,生活水箱泄水管、溢流管及空调冷凝排水、开水器、热水器的排 水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4排水系统通气管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污水集水箱其检修孔或人孔盖板应密闭,雨水或废水开 式集水井应采用格栅盖板; 6化粪池应设于室外,其外壁距构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 4.9.2车辆基地、停车场雨水径流控制宜采用下凹式绿地、透水 铺装、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蓄水池、调 节池、植被缓冲带、绿色屋顶等技术设施。 4.9.3车辆基地、停车场上盖平台雨水官引入周边低影响开发设 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集中调蓄设施。 4.9.4车辆基地、停车场地面雨水宜采用生态排水和雨水管道的 综合方式·雨水经植草沟、下凹绿地进人集中调蓄设施或雨水管 道,H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硬化路面宜采用透水铺装; 2绿地宜采用下回式绿地: 3景观水体宜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 的多功能生态水体。

    5.1.3室内、室外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险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基础施工,土方回填应在管道施工验 合格后进行。

    5.1.6管道不宜敷设在控制箱、配电箱正上方,且不宜穿

    5.1.7当给水排水压力管道穿越结构变形缝时,应设置金属波纹

    5.1.8室内外直埋金属管道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防腐层材质

    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

    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

    .1.9当管道穿越防火墙及楼板的孔洞时,应进行防火封堵

    者材料的耐火时间与所在部位楼板及墙体的耐火时间应相同, 管周围应设置高出地面10mm~20mm的阻火圈,阻火圈的 火等级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等级。

    5.1.10当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相互平行;曲线部分应与 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營道曲率半径应相等。 5.1.11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 当安装金属管道时,管道与支吊架、管卡之间应设置与支吊架同宽 的绝缘橡胶垫隔离。

    实、准确、完整,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 进场验收单; 4材料及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 5 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 隐蔽和理地的给水排水压力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7 隐蔽和理地的重力排水管道试验记录; 设备安装、试运转记录及报告; 9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10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2.1 区间给水排水管道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区间给水排水管道应采用型钢制作的热浸锌支架,支架和 锚栓应结合振动、疲劳、耐久性、管道应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型钢 厚度应根据地下水位和地下水水质增加1mm~2mm的腐蚀 余量; 2支架安装位置和标高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放线,安装后支架 不得超越所处地段直线或曲线设备限界; 3区间支架的锚栓应采用金属后扩底栓,采用双螺母加平

    垫片和弹垫片,且锚栓有效锚固深度应满足胀栓规格要求; 4管道固定支架与结构墙体之间、支架与管道之间、管卡与 管道之间应增加一层5mm厚与支架同宽的三元乙丙烯橡胶隔 离,管道与型钢支架、管卡间不应直接接触; 5立管、管道接头及阀门、金属波纹管两侧应设置支架,管道 转弯处应加固处理,应安装管道支墩或设加强型接口支架。支架 的形式、规格及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

    5.2.2区间过轨管道两侧应设置绝缘接头。

    1应根据道床形式确定道床预留沟槽位置:过轨管道的材 质、连接方式及预留槽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 T.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规定; 2过轨管道安装应满足直线及曲线段限界要求:管道安装 后,管道、管件、管道支架及法兰外表面最高点距钢轨轨底净距不 应小于70mm,且不得侵人设备限界; 3区间过轨管道两侧应设置绝缘接头,其安装部位应便于检 查和检修,过轨金属管道应采取防水绝缘措施。

    5.3.1室外给水管道及设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管道沟槽开挖应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面:地质 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槽底时,开挖沟槽可不设 支撑; 2当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室外给水管道穿越轨道时,应设置防 护涵管或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宜采用球墨铸铁管,其安装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

    规定; 3当管道穿越地下主体结构时,应预埋防水套管; 4当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或卡箍连接时,连接部位宜安装在检 香井或地沟内: 5当管道管径不大于DN450时,阀井内井壁距管道法兰或 承口距离不得小于250mm;当管径天于DN450时,阀井内井壁距 管道法兰或承口距离不得小于350mm。

    5.3.2室内给水管道及设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规定,管道应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管件、配件 的工作压力应与该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一致。 2管道的加工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 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 3当管道采用螺纹莲接时,应确保无断丝,套丝扣时破坏的 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采取防腐措施。 4管道嵌墙暗敷宜按土建预留凹槽敷设,凹槽表面宜平整 深度不应超过墙壁厚度的1/3,管道应采取固定措施。 5衬塑复合钢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伤痕或裂纹,内表面不应 有气泡、针孔、脱皮、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 2)当衬塑复合钢管管径小于DN100时,可采用螺纹连接: 当管径不小于DN1O0时,应采用法兰莲接;当衬塑复合 钢管与设备、阀门、水表水嘴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管件或 过渡接头; 3)安装时宜选用专用施工机具; 4)不应采用重力锤击管道,切割管道不可采用挤压式切割 套丝应用水溶性切削液进行冷却切割。 6不应在衬塑复合钢管上焊接法兰。 5.3.3阀门及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阀门及附件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应在每批阀门或附件中抽检10%,且其数量不应少于 1个; 2)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阀门,应逐个进行强度和 严密性试验; 3)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 应为公称压力的1.1倍; 4)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 阀瓣密封面应无渗漏。 2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安装应紧固、严密,阀门及附件 与管道中心应垂直;阀门应启闭灵活、传动可靠,成排阀件安装应 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允许偏差应为3mm。 3阀门安装完毕后其手柄应易于操作。安装在管井、吊顶内 的管道,凡设阀门及检查口处均应设置检修门。 4阀门安装位置和高度应方便检修,当安装位置高于4m 时,宜设置固定爬梯和操作平台。 5给水户前阀、分区阀宜带PE滤网。 6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水 表底部应设置独立的支托架,水表上标示的箭头方向应与水流方 向一致。 7当安装螺翼式水表时,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 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应为10mm~30mm,水 表进水口中心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5.3.4水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泵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 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泵应采用适配的螺栓固定,螺杆外露部分长度不应大于

    腐处理; 3水泵底座与基础之间应设置橡胶减振装置,且该装置应按 水泵中轴线对称布置: 4水泵进出口的管道应从水泵开始向外安装,所有与泵连接 的管道应具有独立、牢固的支承,管道与水泵连接后不得再切割或 焊接; 5水泵进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可曲挠橡胶软管接头,且应靠近 水泵的一侧,不应带应力安装,水泵和软连接之间除连接法兰外不 应采取其他固定措施: 6当水泵进水口与管道采用变径连接时,应采用上平下偏的 偏心异径管; 7水泵试运转流量、扬程及轴承温开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5.3.5水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箱内检修爬梯、水位标尺、支撑件及配件均应采用S304 不锈钢材料; 2水箱支架或支墩应牢固平整,水箱水位应标示明确; 3溢流管应设置手排水设施附近,且不得与排水系统管道直 接连通,应采用间接排水,溢流管上不得装设阀门,出水口处宜设 置网罩; 4泄水管上应安装阀门,阀门下游管路可与溢流管直接连 接,但不得与排水系统管道直接相连: 5水箱人孔盖应为加锁密封型,且高出水箱顶板面的高度不 应小于100mm,通气管应采用S304不锈钢下弯管,管口宜安装 S304不锈钢纱网: 6水箱的进水管应高于溢流管,垂直间距应大于2.5倍进水 管管径; 7水箱使用前应进行密封性试验,开式水箱满水静置24h不 得渗漏;密闭水箱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下降,不得 渗漏。

    5.3.6 给水管道试压、闭水试验前施工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做水源引接及排水疏导的施工准备; 2 对不允许参加试压的设备仪表及管道附件,应采取隔离 措施; 3当在冬季进行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试验完毕应及时放水; 4在管道灌水前,应将系统内阀门全部打开,管道灌水应从 下游缓慢灌入·上游管顶及管段凸起点宜设排气阀。

    5.3.7给水系统室外管道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及金属复合管道在强度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 不应大于0.05MPa.当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时,压力应保持不 变,不得渗漏; 2塑料管道在强度试验压力下应稳压1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当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时,压力应保持不变深圳标准规范范本,不得 渗漏。

    5.3.8给水系统室内管道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及金属复合管道在强度试压压力下应观测10min,压 力降不得大于0.02MPa,当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时,不得渗漏; 2塑料管道在强度试验压力下应稳压1h,压力降不应天于 0.05MPa,当降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应稳压2h,压力降不 应大于0.03MPa.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9给水管道冲洗应符合下列

    1在给水管道冲洗前,对不充许参加冲洗的系统、设备、仪表 及管道附件,应采取隔离措施; 2管道系统各环路阀门启闭应灵活、可靠,临时供水装置运 转应正常,冲洗水宜就近接人市政排水系统; 3应先冲洗系统最低处干管,后冲洗水平干管、立管、支管; 4冲洗流速不应小于1.5m/s.冲洗至出水处水颜色,透明度 与人口处且测一致方为合格:

    5.3.10饮用水管道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在管道冲洗后,在交付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2应采用浓度20mg/L~30mg/L的游离氯或0.03%高锰 酸钟消毒液,灌满整个管道,静置24h后排空: 3应消毒后再用饮用水冲洗,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1重力排水管道不应无坡或反坡: 2管道理设前应进行闭水试验或闭气试验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范本,排水应畅通、无 堵塞,管道及接口应无渗漏; 3当安装承接插口的排水管道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 流方向相反; 4检查井井圈应平整光滑·井盖应满足承重要求: 5检查井、化粪池底板及进出水管标高充许偏差应为 ±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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