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450.3-2022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3部分:设计与施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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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450.3-2022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3部分:设计与施工
化工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影响达标排放和后续生化处理的重金属、高盐、高磷、高氨氮、高毒、难降解污(废)水应 配套有效的预处理设施; b)涉第一类污染物的污(废)水应在车间处理达标后再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 c)工艺污(废)水收集管网应采用明管敷设或架空敷设,宜采用管廊架空和选用优质管材; 地面冲洗水应设置满足防腐、防渗等要求的导流沟; e 储罐区、固废堆场等易受污染区域应进行防渗处理并符合GB/T50934,设置围堰和配备导流 设施; f 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化学水制水排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应排入污(废) 水管网; g)厂区初期雨水应收集后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并配备自动雨水切换系统; h)污(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雨水排放口宜实施智能化监控(自动监测或留 样监测); i 企业内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综合调节池,并配搅拌系统
专业化电镀园区、电镀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按管理需求设置铜、锌、镍、铬、银、含氰、前处理、综合(车间地面、湿区收集水)、中 水回用、应急、预留等分质分流管网,每股废水单独收集至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b 涉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的污(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设置取样口并安装自动流量计,处理 达标后方可与其他污(废)水合并处理: 车间地面应作防腐、防渗、耐酸、耐碱、耐热等处理,并符合GB/T50046要求,车间内实施 干湿区分离; d 车间内的各类日常清洗污水(如地面冲洗水、员工洗手等)和应急防护清洗等分散产生的污 (废)水应按照生产性污(废)水来处理; 污(废)水管网宜采用架空敷设并选用优质管材: f 初期雨水收集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推进车间屋顶清洁雨水回用或直接排放; g 污(发)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雨水排放口宜按照自动监测设施,
印染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等应收集后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 未受污染的冷却水、冷凝水、屋面清洁雨水等宜回用资源化; 碱减量废水单独设置预处理工艺,回收对苯二甲酸: d 印花制版工艺产生的含铬、镍废水经单独预处理,达到车间排放口标准排放; 含蜡染或使用尿素的工艺废水配套强化脱氮工艺;含高浓度磷酸盐助剂的工艺废水配套化学 除磷工艺:低盐、低色度、轻污染废水宜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后回用:
印染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等应收集后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 未受污染的冷却水、冷凝水、屋面清洁雨水等宜回用资源化; 碱减量废水单独设置预处理工艺,回收对苯二甲酸: 印花制版工艺产生的含铬、镍废水经单独预处理工程技术,达到车间排放口标准排放; 含蜡染或使用尿素的工艺废水配套强化脱氮工艺;含高浓度磷酸盐助剂的工艺废水配套化学 除磷工艺;低盐、低色度、轻污染废水宜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后回用:
33/T2450.3—2022 f 污(废)水管网宜采用明渠套明管敷设并选用优质管材,未明管敷设的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初期雨水应收集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宜配备自动雨水切换系统; h 污(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除锑、苯胺类等污染物的处理工艺; 污(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雨水排放口宜实施智能化监控(自动监测或旨 样监测)
制革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 铬、复、含铬染色、水洗等工段产生的含铬废水收集管网采用明管敷设,宜选用优质管 材; 6) 排放铬废水的转鼓与含铬废水专用收集管直接连接,转鼓下方应设置专门的导流沟,其它 废水混入; C 含铬废水、脱脂废水、含硫废水应单独设置预处理工艺; d)准备工段(包含洗皮、脱毛、浸灰等)废水应在车间外设置暂存池,并进行格栅预处理; e 原料皮仓库、作业场所要干燥并配有排水沟;湿加工车间应设有排水沟; 初期雨水应收集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宜配备自动雨水切换系统; 污(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雨水排放口宜实施智能化监控(自动监测或留 样监测)
铅蓄电池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含铅废水应采用明渠套明管敷设或架空敷设输送,宜选用优质管材; 含铅工艺废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液、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 水等应分类收集; 生产区域内工作服洗衣废水、员工换装淋浴废水、洗手池、拖把池废水等含铅生活污水应纳 入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 含铅物料转运密集区、罐区等易受铅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应进入含铅废水处理系统; 和营区、内化成区等车间地面,含铅废水收集池及相关污(废)水输送管网等均采用防渗垫 层与环氧树脂浇缝,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易受污染地面初期雨水应收集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宜配备自动雨水切换系统: 污(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雨水排放口宜实施智能化监控(自动监测或留 样监测)
造纸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污(废)水管网宜采用明渠套明管方式敷设并选用优质管材: b) 物料堆放区、干料投(拌)车间周围等可能受污染区域初期雨水进入企业污(废)水处理站: 配备自动雨水切换系统; c)污(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雨水排放口宜实施智能化监控(自动监测或留 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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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敢排取 雨水沟(渠)排放,不应进入污水管道。 6.2现有住宅阳台排水与屋顶雨水采用同一立管时: 一增加立管分流;新安装的立管应符合GB50014等相关规范要求; 一经专家论证确实无法增加立管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立管切换排水或通过支管局部截流收 集后接入小区公共污水管网。 6.3现有住宅雨污分流改造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牵涉住户屋内大面积改造、古村落、危房、近 期拆迁、古镇旅游景区等)而造成管网无法开挖、施工的,宜采取可控截流措施或智能分流设施排入公 共污水管网。 6.4公共污水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且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6.5老旧小区改造时,在满足《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的基础上将城镇“污 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内容纳入其改造计划,进行统筹考虑、整体实施。
共污水管网。 6.4公共污水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且处理设施出水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6.5老旧小区改造时,在满足《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的基础上将城镇“污 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内容纳入其改造计划,进行统筹考虑、整体实施。
7.1六小行业及其他排水户
7.1.3医疗机构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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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建筑施工场地应符合JGJ146,设置污水导流渠、排水沟、收集池、沉淀池、隔油池以及其他 防护设施;污(废)水应经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公共污水管网。 7.2.2车辆冲洗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回用。 7.2.3 施工中泥浆水应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7.2.4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和检修时,应控制油料污染。清洗机具的废水和废油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污水 管网。 7.2.5 有条件的,现场设置污(废)水回收、循环再利用设施;并对雨水进行收集利用
7.3.1蓄离养殖类应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污(废) 水处理设施设计要配养殖规模。 管网的,应符合相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7.3.2水产养殖类应设计尾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预处理设施设计应符合DB33/T2450.1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中,洗车行业沉砂池池容计算与设 考《小型排水构筑物》。 企业内部排水管网和公共排水设施设计应符合DB33/T2450.1规定的相关要求,
2.1入河排污口设计应满足SL532及相关管理要求 9.2入河排水口一般建在常水位以上。
2.1入河排污口设计应满足SL532及相关管理要求。
10.1“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竣工验收。 0.2建设单元开展竣工验收时可参照《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 际体系(试行)》《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验收规程》《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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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 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中对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 10.3各类建设单元内部管网及其构筑物、排水设施等工程验收应符合GB50268、GB50141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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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的计算
附录A (资料性) 初期雨水收集池设计要点
收集池容积的计算宜参照GB50747中采用的一定的弃流厚度与污染区域面积乘积的方法。初期径流 弃流量应根据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等污染物质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重 亏染行业的弃流厚度为10mm~30mm收集,一般行业的弃流厚度按照10mm收集,但对于被黏度大的重 由、油漆、颜料、染料等不宜被雨水冲刷的物质污染的区块,在收集、分流10mm初期雨水后,如果雨 水排放口仍存在超标现象,可对收集的弃流厚度逐步增加,直至再次排放时雨水排放口水质合格。收集 池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天然气标准式中: 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m") 一弃流厚度(mm); S—收集区域面积(m)
A.2污染区域面积的计算
S·h V= 1000
全设计过程中应结合项目实 及分流方式等因系综合考虑,合 杂区域面积,在设计说明中应详细描述污染区域面积统计的理由;后期功能布局出现变更时应重 亏染区域面积,收集池容积不足的应及时增加
般分为统一收集、独立收集两种方式: 统一收集是全厂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适用于厂区面积较小,或装置区、储罐区等污染 区域较集中的情况。 独立收集是在每个污染区域附近单独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适用于厂区面积较大,装置 区、储罐区等污染区域较分散的情况
一般分为末端分流和源头分流两种方式: 末端分流是在全厂雨水排放口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切换阀门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通过末端阀门切换实现分 流,适用于厂区面积较小,一般与统一收集方式配套使用。 源头分流是在污染区域进行清污分流,在源头设置切换阀门,通过阀门切换实现初期雨水分 流,统一收集、独立收集方式都适合采用源头分流,
应采用液位控制。在收集池前设置分流井,将收集池的液位标高与切换阀门开启连锁,通过设定的 液位控制阀门开启或关闭,实现初期污染雨水与后期洁净雨水自然分流。正常的状态下连接收集池的阀 门处于常开状态,池内水位处于设计液位之下或干枯无水;降雨发生后初期雨水流入收集池,当收集泄 内水位达到设计液位时阀门自动关闭,后期雨水溢流出分流井排入雨水排放口;收集池内的初期雨水应 在当次降雨停止后的120h内处理完毕,处理完成后阀门应自动开启,应对下一次降雨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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