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T-KS-JS-2017-1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教育部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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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T-KS-JS-2017-1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教育部考试中心)
1.3.1.4网上巡查系统
网上查系统是指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相关产品技术、全 国范围内实现了互通直联直控的、基于音视频的综合巡查系统,包含组成该系统的所有相 关软件和设备。音频、报警和数据信息可作为本系统的扩展功能存在,
绿化标准规范范本1.3.1.5用户终端
1.3.1.6前端设备
指分布于探测现场的各类信息采集、控制设备。在本系统中,主要指摄像机及其 设备(如镜头、云台、防护罩、各类入侵探测器、声音相关设备等)。
1.3.1.7 监控点
1.3.1.7 监控点
monitoring site
前端设备安装或监控的场所。
前端设备安装或监控的场所
1.3.1.8巡查中心
网上巡查系统中的某一级信息汇集、处理和共享的节点。可对所属巡查点亻 中监视、有效控制和管理;可与其它相关业务系统实施联动,支持相关部门实施
1.3.1.9 报警联动
1.3.1.10图像质量
能够为观察者分辨的光学图像质量,它通常包括像素数量、分辨率和信噪比。
.1.11音视频编码设备
具有视频信号的数字采集、编码、网络传输功能的设备,并可带有音频编码处理、设 备控制、视频移动侦测、图像存储和回放等特定功能,
1.3.1.12音视频解码设备videodecodingdevice
具有数字压缩视频的解码还原功能的设备,并可带有音频解码处理、设备控制、数 图像分割显示和矩阵管理等特定功能
1.3.1.13巡查管理平台
巡查中心软件系统中建立在系统层之上的,实现信息资源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 络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的软件平台。
1.3.1.14抗易损防护
1.3.1.15存储设备StorageDevice
具有对视频信号存储功能的设备,并可带有设备控制、视频移动侦测设置、 置管理等功能。
网上巡查系统内各级巡查中心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通信和共享数据。
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切合实际,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满足教育考试监考业务工 作需求。
采用模块化设计,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配套软件具有升级能力
控制协议、音视频编解码、接口协议、音视频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应符合本规范中 的规定
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操控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 和维护。
对系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非法接入、非法访问、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 防雷击、过载、断电和人为破坏等。
采用成熟、稳定和通用的技术和设备,关键部分应有备份、穴余措施,能够保证 期稳定运行,有较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
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应能得到及时、快 复。
1.5.1系统总体结构
1.5.1.1应用总体架构
1.5.1.1.1 巡查资源
1.5.1.1.2传输网络
传输网络可以是专网、公共通信网络、总线网络,也可以是专为网上巡查系统建 立网络:是建立在通讯设备之上的IP网络或同轴网络
1.5.1.1.3巡查中心
网上巡查系统各级考务指挥中心是指由教育考试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具有显示、不 警处理、指挥能力的考务指挥中心。考务指挥中心分级设置,依据行政隶属关系及
相关性,将全国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管理体系主要划分为五级,在国家级设置一级中心, 省、直辖市等考试中心设置二级中心,市级考试中心或考务部门设置三级中心,区县级招 考办或考务部门设置四级中心,各学校考点设置五级中心。省级考试中心根据本地情况选 择教育中心的分级和数量(部分大城市可能需要设置区级巡查中心),巡查重点在考点级 中心。
1.5.1.1.4 用户终端
用户终端包括各级考务工作人员和其他职能部门用户所使用的终端设备,用户通过用 户终端设备实现对巡查资源的访问和控制,用户的行为受到巡查中心的管理和授权。 教育部、省市教育厅当需要调取、控制相关的考点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时,可作 为特殊权限及功能的用户实现
1.5.1.2SIP网络直联结构
1)基于SIP协议的IP网络:支持本规范中规定的SIP协议的IP网络。 2)SIP设备:支持本规范中规定的SIP协议的设备。它可以是前端设备、用户终端设 备、服务器等。 3)基于其他协议的IP网络:不支持本规范中规定的SIP协议的IP网络。 4)SIP网关:能实现本规范中规定的SIP协议与其它协议相互转换的设备
1.5.1.3区域巡查系统结构
区域巡查系统从构成的设备及技术上可分成前端、传输/变换、控制/存储/管理、处理/ 显示四个基本部分
[1.5.1.3.1 前端
实现信息采集和显示功能,是巡查资源的具体体现,指需要接入到各级查中心的前 端设备。根据需要可以是图像采集和显示设备、声音采集设备、入侵探测设备等。 图像采集和显示设备主要是各种摄像机、监视器(电视机)及其附属配套设备、前置 传输设备;声音采集设备主要指拾音器、扬声器及其配套前置传输设备,在有视频会议、 现场广播、双向对讲等需求情况下采用,也可为考前培训等应用提供设备基础。入侵报警 设备主要是现场设置的各类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等
1.5.1.3.2传输/变换
实现视频、音频、报警、数据等信息在模拟或IP网络上的有效传递和交换。主要设备 包括传输设备、音视频编/解码设备。
1.5.1.3.3控制/存储/管理
实现巡查资源的控制、管理和监视和存储等功能,主要在巡查中心集中实现。通过授 汉也可在用户终端对巡查资源进行访问和控制。 控制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虚拟数字矩阵、服务器等设备,以及巡查管理系统软件平台 控制/管理/存储的对象涉及系统的所有设备。
1.5.1.3.4处理/显示
处理/显示是网上巡查系统对视频、音频、报警、数据等采集信息的最终应用。其体方 式可以是通过显示设备、用户终端将信息直接反馈到用户,也可以是将信息进行记录留待 用户日后查阅,或对信息进行智能化加工分析、触发其它相关系统联动等。主要设备包括 音视频编/解码设备、存储设备、显示设备、用户终端等。
1.5.2系统组网模式
根据网上巡查系统的功能需求,结合现有区域型视频巡查与报警系统的结构模式和联 网要求,并考虑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兼容,本规范推荐基本组网模式供参考。具体见附 录A。
1.5.3系统软件结构
1.5.3.1 参考模型
1.5.3.2巡查管理平台
1.5.3.2.1 业务层
网上巡查系统管理平台的业务层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实现,一般来说,业务 层可包括报警、网上巡查、视频资料的快速查找等方面的业务
1.5.3.2.2应用层
网上巡查系统管理平台的应用层是巡查中心完成各种系统功能和音视频流调度管理的 核心控制系统,可以分为音视频流管理子层和系统管理子层。 音视频流管理子层可完成实时音视频流点播、实时音视频流的双向解码、历史音视频 流检索和回放、设备控制、存储和备份、报警联动等功能,具体参见本规范1.6.1的要求, 系统管理子层负责对网上巡查系统的用户和设备进行管理。功能如下: a)用户和权限管理:设定管辖范围内用户、组、角色的权限。用户管理可包括用户 注册、用户查询、用户增加和删除、用户访问权限管理、用户锁定和解锁、用户 分组管理、用户访问记录查看等功能;对系统的管理、视频浏览、前端设备控制, 历史音视频资料的删除、复制、浏览等操作行为可设定权限,权限可被收回。 b设备管理:软硬件资源的配置及查询:系统性能的实时监视:系统设备的故障告
警监视、故障诊断及定位分析,报警日志的创建及维护等。 c)安全认证:验证用户的访问权限和优先级,监测和记录用户进行的访问和操作等; 验证接入设备的合法性,并注册合法设备。
1.5.3.2.3服务层
网上巡查系统管理平台的服务层是由不同功能的软件模块组成,为应用层和业务层提 供服务。服务层可分为数据库服务、存储服务、视频转发服务、Web服务等。 a)数据库服务:应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存储设备和音视频流的索引信息、报警信息、 用户资料和权限、系统运行日志,为数据和音视频流检索、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 提供存储和检索服务。 b)存储服务:主要完成音视频数据的存储管理、数据备份。 c)视频转发服务:多个用户并发访问同一个音视频资源的情况下,为了减轻视频编 码设备的压力和节约网络带宽,通过视频转发模块与视频编码设备建立单路连接, 然后采用组播、分发或广播的方式将音视频流转发给用户。 d)web服务:非专职管理用户可以以B/S方式登录系统、访问音视频流资源、控制 前端设备等操作。
1.5.3.2.4 系统层
系统协议层包括数据定义、通信协议和音视频编解码协议等,具体参见本规范1.8节的 内容。
网上巡查系统应能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的互通直联直控,实现音视频及报警信息的采 集、传输/转换、显示/存储、控制;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保证信息的安全;应能与 报警系统联动,宜提供与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
1.6.1.1实时音视频流点播
应能按照指定设备、指定通道进行音视频流的实时点播,支持点播音视频流的无 、音视频顿提取。
1.6.1.2 远程控制
应能通过手动或自动操作,对前端设备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应能够设定控制优分 级别高的用户请求应有相应措施保证优先响应
1.6.1.3存储和备份
系统应能存储下列信息并保持一定时间,可配置专用存储设备备份需要长期保存的信 息。 a)报警发生前后一段时间内的音视频信息。 b)巡查中心操作员人工指定或通过编程定时指定的现场音视频信息。 C)用户操作、设备巡检等系统日志信息。
1.6.1.4历史音视频流的检索和回放
应能按照指定设备、通道、时间、报警信息等要素检索历史音视频流文件并回放;回 放应支持正常播放、快速播放、慢速播放、逐帧进退、画面暂停、视频帧提取等;支持回 放音视频流的无级播放
1.6.1.5 报警联动
当巡查点存在报警设备时系统应具有与报警设备联动的接口,报警发生时能切换出相 应部位的音视频及报警信息,并进行记录;对某些特定巡查点,可实现视频移动侦测功能; 系统宜支持与其它业务系统进行报警联动接口。
1.6.1.6与其它系统的数据接口
系统提供与其它信息系统的直联接口。作为系统扩展考虑,网上巡查系统亦能与应急 指挥系统(包括视频会议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定位系统等相互集成。
作为系统的扩展,可在巡查点和各巡查中心之间实现音视频数据实时流的双向编解码 的功能,为图像声音复核提供手段,
1.6.1.8系统的人机交互
a)系统应具有直观、友好、简洁的人机交互界面。 b)系统应具有视频画面分割显示、字幕叠加等处理功能。 c)系统应能反映自身的运行情况,对下列状态给出指示:
1.6.1.9用户与权限管理
巡查中心应具有对接入的用户进行授权和认证的功能。用户及权限管理可由各级巡查 中心独立执行,也可集中执行。用户及权限管理模块应定义用户对设备的操作权限、访问 数据的权限和使用程序的权限。 各巡查中心的用户应有权限获取所辖范围内的历史音视频流和实时监视音视频流,当 需要获取非管辖范围内的历史音视频流和实时音视频流时,需要获得有效授权。 用户享有对前端设备进行独占性控制的锁定及解锁功能,锁定和解锁方式可设定。
1.6.1.10网络与设备管理
需要对网上巡查系统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网络进行管理,收集、监测系统范围内的巡 查设备、相关服务器的运行情况;对有权限调用访问本级巡查中心系统的用户进行巡查。 需要对网上巡查系统范围内的巡查设备实现时钟同步。
1.6.1.11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网上邀查系统应具备保证信息安全的各项措施,包括身份认证、设备认证、前端 其它巡查中心的接入安全、移动巡查系统的接入和传输安全、音视频流信息的防算己
1.6.1.12 统一命名规则
铁路标准规范范本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命名简称如下:
市级和区县级的命名方法参考以上方案。
注:类别码索引: 省、市、区县、校级编码:两位; 前端音视频设备类别码:说明前端音视频设备类型:
1.6.2.1 网络带宽
网上巡查系统巡查中心网络带宽包括四部分:前端设备接入第四级巡查中心、巡查中 心之间级联、用户终端接入巡查中心和预留的网络带宽。网络带宽的计算方法如下: a)前端设备接入第四级巡查中心的网络带宽至少为允许并发接入的视频路数×单路视 频码率。 b)巡查中心之间级联网络带宽至少为并发级联视频路数x单路视频码率。 c)用户终端接入巡查中心的网络带宽至少为并发显示视频路数×单路视频码率。 d)预留的网络带宽根据网上巡查高清系统的应用情况确定。 e)720P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采用4Mbps估算施工组织设计,1080P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采 用8Mbps估算
1.6.2.2 IP 网络端到端的性能指标
1.6.2.3报警联动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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