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78-2018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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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编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二层为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主类代码,编号为“01”。 2第三层为地质信息模型的对象分类代码,模型对象的分 类及代码宜按表4.2.2确定。 3第四层为子类模型对象代码,表示地层、含水层、勘探孔 水文孔(井)子类模型对象的分类代码。 4第五层为序列号或补位代码。当模型对象第三层编码为 "01”“02”,则第五层为细分的亚层、次亚层代码;当模型对象第三 层编码为“03”04”,则第五层为序列号
质信息模型的对象分类代码宜按表4.2.2执行
螺纹标准表4.2.2地质信息模型对象分类及代码
4.2.3地质信息模型的五级类目及分类代码应符合附录B表 B.0.2的规定
1地层特性宜包含附录B表B.0.3的内容。 2地基土物理力学统计指标宜包含附录B表B.0.4的 内容。 3岩土设计建议参数宜包含附录B表B.0.5的内容。 4.3.4含水层属性应包括反映地下含水层空间分布的几何数据 和用于表达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的非几何数据,并符合下列 规定: 1当地质信息模型中同时包含地层信息模型和含水层信息 模型时,含水层的属性可根据地层代码对应后获取。 2非几何数据宜包括含水层特性、水文地质参数和含水层
间的水力联系信息。含水层特性宜包括附录B表B.0.6的内容 及字段属性;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宜包括附录B表B.0.7和表 3.0.8所列原位试验获得的水文地质参数、建议值:含水层间的水 力联系宜包括附录B表B.0.9的内容及字段属性。 4.3.5勘探孔属性应包括单孔空间位置、分层的几何数据以及 与各孔相关联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等非儿何数据,勘探孔的非 几何数据宜包含附录B表B.0.10~表B.0.13的内容及字段 属性。 4.3.6水文孔(并)的属性应包括单孔(并)空间位置、分层数据 的几何数据以及各孔(井)原位试验成果等非几何数据,水文孔
4.3.6水文孔(井)的属性应包括单孔(井)空间位置、分层数据 的几何数据以及各孔(井)原位试验成果等非几何数据,水文孔 井)的非几何数据宜包括附录B表B.0.14~表B.0.16的内容 及字段属性
4.3.6水文孔(井)的属性应包括单孔(井)空间位置、分层数据
注:"^"表示应提供的属性数据“△”表示有条件时可提便
4.4.5勘探孔模型的几何数据应根据勘探孔的空间位置、孔深、 分层数据创建,宜采用孔号、颜色或形状等标识单孔类型,并宜包 含期探孔的室内土工试验、原位测试成果等非几何数据。 4.4.6水文孔(井)模型的几何数据应根据孔(井)的空间位置、 孔(井)深及含水层层顶和层底深度分层创建,宜采用孔号、颜色 或形状等标识孔(井)的类型,并宜包含地下水水位、原位试验成 果数据等非几何数据。
4.5.1地质信息模型应根据工程应用的不同阶段分级交付,模 型精细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0.3条的规定。
4.5.1地质信息模型应根据工程应用的不同阶段分级交付,模 型精细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0.3条的规定。
4.5.1地质信息模型应根据工程应用的不同阶段分级交付,模
质信息模型的交付文件宜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地质信息模型交付文件列表
地质信息模型交付文件列
5.1.1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的对象宜包括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 物及地表地形, 5.1.2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根据工程物探成果或设计成果创 建,物探项目信息宜包括的内容按附录C表C.0.1执行。 5.1.3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能反映地下设施的几何形态,包括 三维模型的基本元素和相互关系,以及其位置、物理和权属属性。 5.1.4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按照功能及特征进行分类,宜建立 并使用地下设施信息模型构件库,模型构件应遵循相对独立性 原则
5.1.1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的对象宜包括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 物及地表地形。 5.1.2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根据工程物探成果或设计成果创 建,物探项目信息宜包括的内容按附录C表C.0.1执行。 5.1.3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能反映地下设施的几何形态,包括 三维模型的基本元素和相互关系,以及其位置、物理和权属属性。 5.1.4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按照功能及特征进行分类,宜建立 并使用地下设施信息模型构件库,模型构件应遵循相对独立性 原则
5.2.1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信息的分类
3.0.10条规定编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二层为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主代码,用于地下设施信息 的代码均为“02”。 2第三层为地下设施模型分类代码,具体分类及代码宜按 表5.2.2确定。 3第四层为模型对象代码,表示某一地下设施的具体类型 4第五层为地下设施构件编号或补位代码,表示某一类型 地下设施的构件编号,如地下设施无独立构件,则该层为补位 代码。
下设施信息模型的对象分类代码宜按表5.2.2
表5.2.2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分类代码
2.2地下设施信息模型
5.2.3地下设施信息五级类目及分类代码应符合附录C表 C. 0. 2的规定
5.3.1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包含地下管线及地下建构筑物空间 位置的几何数据和反映其类型、材质等信息的非几何数据。 5.3.2地下管线的几何数据宜包括:管线形状、截面尺寸、管点 坐标及连接逻辑关系等,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管线形状宜根据附录C表C.0.3进行分类。 2地下管线截面尺寸宜包含附录C表C.0.4的内容。 3地下管线管点坐标及连接逻辑关系宜包含附录C表 C. 0. 5的内容
5.3.1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包含地下管线及地下建构筑物空间
5.3.3地下管线的非儿何数据宜包括管线类别、数据来源、基本
2地下管线、管点、附属物信息来源宜根据附录C表C.0.6 进行分类。 3地下管线管点基本特征信息宜包含附录C表C.0.7的 内容。 4地下管线点特征信息分类信息宜包含附录C表C.0.8的 内容。 5地下管线附属物分类信息宜包含附录C表C.0.9的内容。 6地下管线技术参数宜包含附录C表C.0.10的内容。 7地下管线载体特征分类信息宜包含附录C表C.0.11的 内容。 8地下管线材质属性宜根据附录C表C.0.12进行分类。 9地下管线建设年月宜包含附录C表C.0.13的内容。 5.3.4地下建构筑物的几何数据宜包括基本几何信息、特征点 坐标和特征点类别信息,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建构筑物基本儿何信息宜包含附录C表C.0.14的 内容。 2地下建构筑物特征点坐标信息宜包含附录C表C.0.15 的内容。 3地下建构筑物特征点类别信息宜按照附录C表C.0.16 分类。 5.3.5地下建构筑物的非几何数据宜包括构筑物类型、数据来 源、材质和建设年月等信息,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建构筑物类型属性宜根据附录C表C.0.2进行 分类。 2地下建构筑物数据来源宜根据附录C表C.0.17进行 分类。 3地下建构筑物材质信息宜根据附录C表C.0.18进行 分类。 4地下建构筑物建设年月宜包含附录C表C.0.19的内容
5.4.1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宜以不同颜色区分地下设施的类型 具备参数化、编辑、测量、统计等功能,包含完整的属性信息,并能 够与其他专业信息模型、分析计算软件实现数据交换
4.2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创建时应符合下列
"^"表示应提供的属性数据."△”表示有条件时可提供
5.5.1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按要求分级交付,不同工程应用阶 段所提交的模型精细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0.3条的规定, 5.5.2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的交付文件宜符合表5.5.2的规定
表5.5.2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交付文件列表
6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
6.1.1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的对象宜包括设置于工程本体及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设施、岩土体及地下水的各类 监测点。
6.1.2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应在地质、地下设施及工程本体
,2.1有工性监测信息模坚的方类 本你准牙 3.0.10条规定编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二层为监测信息模型主代码,编号为“03”。 2第三层为监测点模型分类代码,具体分类及代码宜按表 6.2.2确定。 3第四层为监测点子类模型分类代码,表示位移、应力(应 变)、水位、倾斜、振动、温度等子类模型对象的分类代码。 4第五层为监测编号或补位代码,表示监测点编号,由4位
阿拉伯数字组成,从01开始,按升序排列,最多编至9999,数字 9999表示收容类目, 2热行
6.2.2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的分类代码宜按表6.2.2执行。
表6.2.2岩十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分类代码
6.2.3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的五级类目及分类代码宜符合附 录D表D.0.2的规定
6.3.1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应包括几何数据及非几何数据两 部分。 6.3.2监测模型几何数据宜包括监测点空间位置、依附关系以 及监测对象、周边环境等信息。 5.3.3监测模型非几何数据宜包括项目总体信息、岩土层及含 水层信息、工程本体信息及受施工影响范围内周边环境信息,并 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层及含水层信息应描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信息 属性规则应符合第4章地质信息模型的规定。 2监测工程本体信息宜包括场地、工程桩基、支护结构、地 下结构等信息,属性规则应符合第5章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的
规定。 3周边环境信息宜包括周边建构筑物(含地下)、地下管线 等信息,属性规则应符合第5章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的规定。 6.3.4监测项目可分为位移类、应力(应变)类、水位类、倾斜类、 振动类以及温度类等六类项目。监测项目信息包含的内容和属 性字段宜按附录D表D.0.3执行。 6.3.5监测点信息属性数据可分为监测点基本属性和动态数据 两类,包含的内容及属性字段宜按附录D表D.0.4和表D.0.5 执行。模型中宜包括基于监测数据总结、归纳的结论性意见,包 含的内容及属性字段宜按附录D表D.0.6执行。 6.3.6监测对象宜根据监测数据的变化量划分为安全、预警、报 警三种状态,并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监测点状态信息宜按附录 D表D.0.7执行。
6.4.2岩土工程监测的动态特性应在监测信息模型中体现,并 宜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宜根据关键节点的工况进行动态 更新。 21 监测点的颜色属性宜根据其数据的变化量动态展示。 3 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与监测数据间宜建立联动关系。 5.4.3 监测信息模型精细度等级宜根据信息深度等级确定,信 息深度分级宜符合表6.4.3的规定
6.4.4所有监测点的测值应在模型的非几何数据中体现,重要
表6.4.3监测信息模型信息深度分级要求
注"^"表示应提供的属性数据,"△”表示有条件时可提供
6.5.1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应按工程应用阶段(节点)分级交 付,不同工程应用阶段(节点)所提交的模型精细度等级应符合本 标准第3.0.3条的规定。 6.5.2不同阶段(节点)的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的交付文件宜 符合表6.5.2的规定。
表6.5.2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交付文件列表
7.1.1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可通过模型数据的交换、集成和应用 达到与其他专业信息模型的协同。 7.1.2岩土工程信息模型集成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7 检查模型并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7 模型数据应是有效版本。 3 承载模型数据的软硬件设备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和通 用性。 与模型数据相关的成果报告等资料完整并具有关联性。 7. 1. 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应在工程全寿命期内应用
7.2.1模型集成对象宜包括地质信息模型、地下设施信息模型、 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地上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信息模型。 7.2.2宜在相应集成软件或平台支撑下,根据使用阶段、用途 专业等不同需求进行相应精细度等级的模型集成。 7.2.3模型集成的软件或平台应支持岩土工程专业及数据传递 的需求,并支持工业基础类数据标准,在模型导人集成过程中应 保证模型数据的完整性。 7.2.4模型集成时应以应用为导向,基于同一坐标系进行模型 整合。 7.2.5模型集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检查各专业模型基准坐标、度量单位的统一性。 2检查模型几何数据和非几何数据的准确性。 3对模型进行碰撞检查,包括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与工 程本体之间的碰撞检查。 4对地层模型进行切割检查,包括大口径地下管线、地下建 构筑物、工程本体等与地层模型之间的切割。 5发现模型数据存在问题后,应及时反馈至模型创建方。 7.2.6模型集成时应根据应用需求,对所有模型构件的编码和 命名方式统一编制,相应的规则应在本标准编码和命名方式的基 础上,由模型集成方制定。
7.2.7模型集成时宜完整保留原有模型的非几何数据。
7.3.1模型数据交换可包括地质信息模型、地下设施信息模型、 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之间的数据交换。 7.3.2模型数据交换过程中应保证几何数据和非几何数据的完 整性,并应根据应用要求明确数据交换的内容及数据的详细 程度。 光
1不同格式类型的模型数据交换时,应确保应用软件能够 相互支持。 2模型数据进行格式转换时,应确保数据的完整。 3宜采用行业内通用的中间格式,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 准的规定。 7.3.4对地质信息模型和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明确模型的精 细度等级及交换范围,范围边界应满足实际应用需求。 7.3.5对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各方应在准备阶段对监测成 果的存储形式制定统一标准
7.4.1模型应用宜贯穿工程全寿命期,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维和拆除阶段。宜对各阶段模型进行整 体规划,使全寿命期各阶段之间模型协调一致、共享使用。 7.4.2模型应用时应制定应用流程,明确各参与方、专业单位在 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范围、职责和提交成果等内容。 7.4.3模型应用时可根据使用需求对模型进行抽取或补充。 7.4.4可视化应用可包括岩土、地下设施模型的表现、漫游以及 监测信息的变化趋势展示等,并宜符合以下规定: 1事先收集场地及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创建地面模型及 周边环境模型。 2能够准确定位不同地质区位。 3具备对模型任意切剖功能,并生成部面图。 4能表现场地土层和勘探孔的几何形态以及相关属性,土 层及勘探孔与结构本体的几何关系、地下管线与结构本体的几何 关系。 5对模型作轻量化处理。 7.4.5分析与优化应用可包括基坑支护、边坡、穿越工程(盾构、 顶管等)、地基基础的设计施工分析与优化,管线搬迁方案的模拟 与优化以及水文分析等,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析数据与模型应实时关联,在全寿命期各阶段应完整 传递。 2模拟管线搬迁方案时,模型数据中宜包含不同类型管线 的搬迁实施单位、搬迁计划、搬迁成本等信息,并能够实时反映搬 迁进度。 3模型数据宜关联监测数据,并保证数据更新周期与监测 周期匹配。
4采用的软件宜与建模软件有交互接口,分析、模拟与优化 宜基于模型数据开展。 5应形成完整的成果报告,内容宜包含明确的分析结论及 优化建议。 7.4.6风险管控应用可包括施工期和运维期变形监测及管控 等,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明确监测项目及监测对象范围,模型数据宜包含监测对 象的实时监测数据。 2明确主要风险指标,定性风险后果。 3基于可视化管控系统开展应用,可视化系统宜包含模型 刘览、监测数据查询、数据分析、报警与应急处置等功能。 4应创建变形监测点的模型,并关联监测数据,设置预警阈 值,通过不同颜色实时展示监测数据, 7.4.7工程量统计应用可包括场地土方量、管线搬迁量、构件用 量等统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量统计应用的数据应直接从模型中获取,并遵照项 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输出。 2工程量统计模型中构件的命名应与工程量清单保持 致。 3工程量统计应用的软件应具有简单易用性,功能应包含 成果输出、统计清单格式自定义、构件自动分组等。
表 A.0.2地面模型特性
表B.0.1勘察项目信息
表B.0.2地质信息模型分类代码
表B.0.4地基士物理力学统计指标
计指标宜同时提供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子样数、标准值、
水利标准规范范本表B.0.5岩土设计建议参数
表B.0.6含水层特性
表B.0.7试验获得的水文地质参数
表B.0.8水文地质参数建议值
表B.0.9地下水水力联系
B.0.10勘探孔单引基本属性
表B.0.11单孔分层属性
有色金属标准表B.0.12室内十工试验属性
....- 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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