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R9146-2017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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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CR9146-2017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为铁总最新规范。

    设置在铁路局时,宜与信息房屋合设;设置在其他位置时,宜与通 信设备房屋合设。房屋技术要求应符合信息、通信机房的有关 规定

    3.7.1工务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1工务段、桥工段、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段、大修段及焊轨基地 生产房屋。 2线路车间、探伤车间、检查监控车间、路桥(隧)车间、道口 车间、重点维修车间、综合机修车间、运输车间、测量车间、减速顶 维修室等生产房屋。 3线路工区、检查工区、维修工区、探伤工区、道口工区、桥隧 检查工区、桥隧养修工区、路基工区(重丘和山区)、扫山工区(山区 易发生落石铁路)等生产房屋。 4高速、城际铁路未设车间和工区的车站及线路所值守、抢 修料具用房,看守房、隧道通风设备用房。 3.7.2工务段、桥工段、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段、大修段及焊轨基地 由下列房屋组成: 1工务段、桥工段用房主要包括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技术室 (线路、路桥、安全等)、数据分析中心、桥隧检测室、计量室、仪器 室、档索室,材料库(棚)、轨道车库、汽车库、设备检修房屋、油料 辉,材料存放基地用房。 2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段、大修段及焊轨基地用房应根据需要 单独设置。 3.7.3客货共线铁路车间用房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1条 外,还应根据需要设置数据分析中心、油料间、材料库(棚)。 高速、城际铁路车间用房除应包括客货共线铁路车间生产房 屋外,还应设置机械室、修配室、仅器室、轨道车库。 3.7.4客货共线铁路工区用房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2条 ·18·

    .、1工务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1工务段、桥工段、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段、大修段及焊轨基地 生产房屋。 2线路车间、探伤车间、检查监控车间、路桥(隧)车间、道口 车间、重点维修车间、综合机修车间、运输车间、测量车间、减速顶 维修室等生产房屋。 3线路工区、检查工区、维修工区、探伤工区、道口工区、桥隧 检查工区、桥隧养修工区、路基工区(重丘和山区)、扫山工区(山区 易发生落石铁路)等生产房屋。 4高速、城际铁路未设车间和工区的车站及线路所值守、抢 修料具用房,看守房、隧道通风设备用房。 3.7.2工务段、桥工段、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段、大修段及焊轨基地 由下列房屋组成: 1工务段、桥工段用房主要包括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技术室 (线路、路桥、安全等)、数据分析中心、桥隧检测室、计量室、仪器 室、档索室,材料库(棚)、轨道车库、汽车库、设备检修房屋、油料 库,材料存放基地用房。 2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段、大修段及焊轨基地用房应根据需要 单独设置。 3.7.3客货共线铁路车间用房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1条 外,还应根据需要设置数据分析中心、油料间、材料库(棚)。 高速、城际铁路车间用房除应包括客货共线铁路车间生产房 屋外,还应设置机械室、修配室、仅器室、轨道车库。 3.7.4客货共线铁路工区用房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2条

    外,还应根据器设置巡道室、油料间、机具房、材料库(棚)、修 配室 高速、城际铁路工区用房除应包括客货共线铁路工区生产房 屋外,还应根据需要设置轨道车库及其他设备检修用房。 3.7.5工务段、桥工段、间、工区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务段、桥工段、车间、工区房屋应进行统一规划瓦楞纸箱标准,并应按 办公、检修、动力、材料及轨料存储等分区布置。 2工务段、桥工段、车间内的数据分析中心、计量室及仪器室 宜与办公房屋集中设置 3计量室及仪器室应远离报动及电磁干扰源。 3.7.6枢纽站应设置线路车间及检查工区、线路工区、维修工区 用房,动车段应设置线路工区用房。 3.7.7未设置车间、工区的高速、客运专线铁路车站应设置抢修 用房,井应与车站其他维修用房合设 3.7.8线路所宜设值守及抢修料具用房 3.7.9一人使用的工务道口看守用房建筑面积宜为18m~ 20m;两人使用时,建筑面积宜为21m~25m。道口看守房应 有良好的望条件。 3.7.10轨道车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车库规模应满足2辆轨道车和2辆平板车编组停放 和检修要求,其长度不宜小于68m,宽度应根据工艺确定。库内 检查坑长度不宜小于63m, 2轨道车库宜设置边跨,边跨应与主跨连通、 3轨道车库前应采用硬化地面,其高程宜与轨道车库内地面 及轨道项面高程一致, 4有轨道车停留线的综合维修点,材料库应设置在停留线 附近。 3.7.11材料棚长度、跨度及吊运机械配置应满足存放及装卸钢 轨、道岔的需要。

    3.7.10轨道车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7.10轨道车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车库规模应满足2辆轨道车和2辆平板车编组停放 和检修要求,其长度不宜小于68m,宽度应根据工艺确定。库内 检查坑长度不宜小于63m, 2轨道车库宜设置边跨,边跨应与主跨连通。 3轨道车库前应采用硬化地面,其高程宜与轨道车库内地面 及轨道项面高程一致, 4有轨道车停留线的综合维修点,材料库应设置在停留线 附近。 3.7.11材料棚长度、跨度及吊运机械配置应满足存放及装卸钢 轨道盆的需要。

    3.7.12综合机修车间房屋使用面积应根据机具配备、工艺要求 确定。 3,7.13 工程技术档案室面积应按每百营业公里60m计算确定。 3.8引供电及电力用房

    3.8.1牵引供电及电力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1供电段用房。 供电车间、检测车间、变电维(检)修车间、电力维(检)修车 同及接触网维(检)修车间等车间用房 供电工区、检测工区、维修工区等工区用房。 牵引变电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AT)所及开闭所等 房屋。 S 电力变配电所、变电所、配电所及柴油发电站等房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及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 房屋。 3.8.21 位于同一车站的供电段、供电车间、供电工区用房宜合设。 3.8.3枢纽及区段站等大站可单独设置供电工区用房。供电工 区用房宜设置在变电所所在站或较大车站站房附近,或与所在地 的供电车间、供电段合设

    3.8.4车间及工区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

    1变电维(检)修车间生产房屋宜根据本段检修电气设备的 容量、电压等级设置电修间、试验间、仪表间、远动保护间、信息化 间、防护间、化验间、色谱间、存油间、熔焊间、工具间等。 2电力维(检)修车间宜设调度室、工具间、抢修料库、待班 间等。 3接触网维(检)修车间宜设技术室、调度室、轨道车库、工具 间、材料库、待班间等。 4检测车间宜设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6C系统) 终端室、数据分析室、检测室、设备存放间、待班间等。 20

    5动力设备检修车间宜设轨道车库和内燃检修间。 6工区宜设材料库、轨道车库、梯车库、工具间、会议室、待班 间等房屋。 3.8.5车间及工区房屋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电修间和试险间的净空高度应符合工艺要求,且不宜小子 9m, 2计量化验室、仪表间、远动保护间、化验间、信息化间及防 护间宜设置在生产办公楼内或其他远离振动设备的场所,具有防 尘、防振、防潮、通风及良好采光等措施,并应配备电源稳压设备。 3色谱间和化验间地板宜采用防水、防火材料,地面应平整, 并设置地漏 4设有通风系统的房屋,其进风口、排风口上应设置金属网 5汽车库与轨道车库的净空高度、台位数和建筑面积,应分 别根据配置的车辆的台数和规格确定。其中,轨道车库的净空高 度不应小于6m+库内应设检查坑。 6梯车库宜设在岔线旁,库内地面高程应与岔线上平板车装 载面一致,库门高不应小于6m。 3.8.6牵引供电设备房屋设计除应符合现行铁路电力牵引供电 设计规范》TB10009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牵引供电设备房屋宜由27.5kV高压开关室、110kV (220kV或330kV)高压开关室、电缆夹层、控制室、牵引变压器 室、所用变压器室、检修室、储藏室等组成。 2安装SF。气体绝缘封闭组合电器(GIS)设备的110kV (220kV或330kV)高压开关室应设置起吊装置,起吊容量应满足 起吊最大检修单元,以及设备检修的要求。 3举引供电设备房屋除应符合设备布置、运行及维修与检修 要求外,尚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3.8.7电力设备房屋设计除应符合现行《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TB10008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设备房屋宜由高压开关室、变压器室(调压器室)、中 性点接地设备室、无功补偿室、电缆夹层、控制室、低压配电室、柴 油发电站、检修室、值守室、储藏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清防控制室 及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室等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及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监控 室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及《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GB50314等规定。 3电力设备房屋除应符合设备布置、运行及维修与检修要求 外,尚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性点接地设备室、无功补偿室、电缆夹层、控制室、低压配电室、柴 油发电站、检修室、值守室、储藏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清防控制室 及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室等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及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监控 室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及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GB50314等规定。 3电力设备房屋除应符合设备布置、运行及维修与检修要求 外,尚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3.8.8油浸电气设备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油量大于100kg的室内油浸变压器应装设在单独的变 压器间内。 2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室内单台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或 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事 敌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事故油无法排至安全处时,应设置能容纳 100%油量的忙油设施。 3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开间不属于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 内时,其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3.8.9就地检修的室内油浸变压器,其室内净高可按吊芯所需最 小高度加700mm确定,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800mm确定。 3.8.10牵引变电所,开闭所,10kV及以上电力变、配电所宜设 置值守用房及盟洗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所。

    3.9.1机务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3.9.1机务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1机务段机车运用、整备、检测房屋,机车检修车库、试验车 库及其附属分间,机车燃油库及卸、发油房屋,机车调度室、通信机 房、信息机房、驻段验收室、大数据分析中心房屋,乘务员待乘房屋 和乘务员公寓等生产用房。

    2机务段设备维修间、动力设施房屋、材料库(棚)及备品库 等辅助生产用房。 3机务折返段、机务折返所、调机整备所、机务换乘所生产 用房。 4高铁车站动车组运用车间及动车组司机间休室等生产 用房。 5机车教援办公房屋、应急教援热备机车用房。 3.9.2机务房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屋和设施应进行总体规划,并应按机车运用、整备、检修 及生产辅助、办公及附属生活等房屋分区布置, 2产生和散发有害物质的生产用房应当布置在当地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产生强振动和高噪声的车间应单独布置在对环境影响较 小的地点,并应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的规定。 4机车燃油库应单独设置,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现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和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的有关规定。 3.9.3机车检修车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于工程地质不良地段的检修车库应采取相应的加固错 施,并符合车库内整体道床、检查坑检修使用要求。 2配置有起重机的检修车库,屋架下弦的设计高度应符合起 重机设备安装及维护和检修的空间要求。 3检修车库宜利用自然采光,采光等级宜为Ⅲ~IV级,除侧 向布置采光菌外,尚应设置屋面采光带。 4检修车库的建筑基础及地下结构应与车库内设备基础、检 查坑排水管道位置相协调,符合设备基础及管线的实施条件。 5检修车库室内地面高程宜与轨道顶面一致,并宜高于室外 地面0.15m~0.30m

    6检修车库及其附属分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根据检修工艺 和清洁要求确定。 7检修车库及其附属分间室内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和集水 设施。 8产生和散发有害物质的生产厂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设施。 9检修车库的大门应设门斗或雨棚,严寒地区应设保温门, 门前应采用硬化地面,大门洞口尺寸应符合现行标准轨距铁路建 筑限界》GB146.2的规定。 10检修车库及其附属分间应设班组更衣室和简休室,并应 结合生产房屋布置在适当位置设置卫生间。 3.9.4机车整备棚(库)、临修棚(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车整备棚、临修棚内设机车检查坑时,棚的纵向外端长 度应大于检查坑外端3m。有内燃机车整备、临修作业时,棚(库) 顶应设置排烟装置。 2机车整备棚(库)、临修棚(库)外侧宜设遮阳防雨设施。 3电气化接触网引人机车整备棚(库)、临修棚(库)时,棚 (库)的建筑结构应设置静电感应接地装置,棚(库)的净高应满足 接触网安装高度和安全距离要求。 3.9.5计量室、化验室、仪表间、轴承间等对洁净度、温度、湿度有 特殊要求的生产房间,应按照检修工艺要求设置密闭门窗。 3.9.6有酸、碱魔蚀和油污染的生产房应符合现行工业建筑 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规定。 3.9.7机车喷漆库和喷漆干燥房屋布置应符合现行铁路工程设 计防火规范》TB10063的有关规定,库房应设置防尘、通风设施。 3.9.8机车负载试验站、机车整车试验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控制室应在与试验机车门窗对应位置处设置门窗,并 应采取隔声措施。 2当噪声治理标准达不到现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 范GB/T50087规定时,应采用防(降)噪车库。

    3.9.9机务段乘务员候班公寓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8节相 关规定外,房屋组成还应包括乘务员学习室、安全监控室。 3.9.10动车组运用车间建筑面积可按表3.9.10确定

    注:表中建筑面积包括办公室(含车间、车队、指导司机)、车间会议室、车间学习室、 车队学习室、微班室、更衣室、浴室、舞料备品存放室、洗衣房等房屋,此外,健 身房、邹驶模拟宽、生理心理调节室根据现场需求计算确定 3.9.11有动车组司机继乘的车站应设置动车组司机间休室。动 车组司机间休室应设置在高铁车站站房内环境安静、行走便捷和 通风良好的处所,具备动车组司机休息、就餐和叫班等功能,其面 积应根据所需的床位数计算确定

    3.10.1车辆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3.10.1车辆用房主要由下列房组版: 1客、货车辆段修车库,转向架间,轮轴间,轴承间、钩缓间, 制动间,配件检修中心及其他检修间。 2客、货车辆段设备维修间,动力设施,配件及材料库,汽车 库等生产辅助房屋。 3客车技术整备所房屋。 4站修作业场房屋。 5旅客列车检修所房屋。 6 货物列车检修作业场房屋。 7 洗罐所房屋。 8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与车号地面自动识别设备房屋。 9车轮厂房屋。 10动力集中动车组检修、整备用房

    3.10.2客、货车辆段(所)房屋应进行总体规划,按车辆检修和辅 助生产、动力和设备、材料、办公及附属生活等房屋分区布置。 3.10.3修车库及检修车间等生产房屋应根据工艺要求设计。 3.10.4车辆段修车库除符合本标准第3.9.3条第1、4、10款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冰保温车或罐车车库门洞的净高不应小于5.5m。 2 修车库室内地面高程应低于钢轨顶面0.01m。 3 客车修车库和客车整备库(棚)室内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和 集水设施, 3.10.5修车库及检修车间等室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0.15m~ 0.30m。房屋引道坡度应满足电动叉车出入要求。 3.10.6修车库及检修车间应设班组更衣室及间休室,并应结合 生产房屋布置设置卫生间。 3.10.7车辆段的制动间、滚动轴承间、同温组装间、油压减振器 检修间、计量室、探伤室、化验室等对洁净度、温度、湿度有较高要 求的生产房屋应符合本标准第3.9.5条的规定。 3.10.8有酸、碱腐蚀及油污染的房屋应符合本标准第3.9.6条 的规定。 3.10.9 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生产车间应符合本标准 第3.9.2条第2款的规定。 3.10.10军辆段喷漾库、油漆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9.7条的 规定。

    3.11.1动车组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1动车组运用整备、检查及临修生产房屋,动车司机运转值 班室、候班公寓、待乘室及间休室,随车机械师候班公寓和待乘室。 2动车组检修车库及其辅助车间。 3动车段设备维修车间、动力设备房屋、材料库(棚)及备品 ·26

    库、易燃品库。 4调度中心、通信机房、信息机房、技术室、驻段验收室、合署 办公房屋、行车安全监测设备用房: 5动车运用所和存车场生产用房。 6动车段(所)信号楼。 7严寒和寒冷地区可根据需要设置融冰除雪库及洗车库。 3.11.2动车组房屋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3.9.2条13款的 规定。 3.11.3动车组检查库、锻轮库及检修车库设计应符合本标准 第3.9.3条的规定。 3.11.4计量室、化验室、仪表间、辅承间等生产房间的设计,应符 合本标准第3.9.5条的规定。 3.11.5有酸、碱腐蚀和严重油污染的建筑设计应符合本标准 第3.9.6条的规定。 3.11.6动车组司机和随车机械师候班公寓应符合本标准 第3.9.9条的规定。 3.11.7动车组生产房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铁路动车组设备设 计规范》TB10028的有关规定。 3.11.8动车段喷漆库应符合本标准第3.9.7条的规定。 3.11.9检查库、检修库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检修作业的需要, 设置通风或降温设施。

    3.12.1给水排水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1给水厂(所)房屋、给水加压站房屋、给排水集中监控室、客 车上水工休息室、站房直饮水处理站。 2污水处理厂(站)房屋、真空站(真空中心)房屋、排水泵房 和列车卸污工间休室。 3消防泵房、消防器材间等

    1设备间应满足防潮、防火、防噪声、防振要求,并应根据生 产要求设置采暖、通风、采光、排水设施。 2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消毒、加药、贮药等房间不宜设置在 地下或半地下等通风条件差的位置,其门窗应有安全措施。 3.12.3给水排水房屋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给水厂(所)、污水处理厂(站)房屋布置应符合设备运输、 安装要求。 2车站给排水集中监控室、站房直饮水处理站宜与站房 合设。 3排(污)水泵站宜单独设置,并应采取通风猎施。 3.12.4给水排水设备房屋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设备间应设一个可供最大设备出入的门,房屋净高应满足 设备安装、运行和检修要求。 2有人值守泵房的值班室应与水泵间相邻,隔墙上应设置隔 音观察窗及隔音门, 3泵房、鼓风机房、离心脱水机房应采取降噪措施,机房噪声 经制应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的规定, 4加氟间必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并应设置直接通向外部并 向外开启的门和固定观察窗。加氯间地面和墙面应有防腐蚀 措施。 5消毒间应与贮存库房批邻。 6加氯间及其仓库、消毒间及贮药间应设有通风系统,配电 设施应采用防腐防爆型。 7化验操作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墙面、地面、操作台 面材料应防腐、易清洁。化验室中的无菌室、药品库宜设于背 阴面。 8给水排水监控室房屋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相 关规定。 ·28,

    3.12.5给水排水工区用房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2条规定 外,还应包括检修室,

    合水排水工区用房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2 括检修室,

    调度所用房主要由下列房

    1值班调度主任、车流、计划、机车、列车、客运、货运、预确 报、电力、车辆、集装箱、特调、军调、动车、维修等调度用房,车辆安 全监测设备监控室、5T服务器机房、值班备品间、信号、通信、信息 及灾害监测用房,牵引供电及电力用房 2调度所信号用房包括调度集中/列车调度指挥(CTC TDCS)中心机房,调度集中/列车调度指挥(CTC/TDCS)工区维 护中心、电源室、网管中心用房。工区用房包括值班室、作业间、更 衣室、备品备件室。 3调度所通信用房主要由设备房屋、检修房屋组成。其中、 设备房屋应包括通信机室、网管室、值班室、监控中心、备品备件 房屋:检修房屋应包括通信工区值班室、作业间、更衣室、备品备 件室, 4调度所信息及灾害监测用房包括设备用房、维护中心、网 管室、值班室、备品备件室等。其中,设备用房主要由信息机房、电 源室、信息配线设备间、大屏幕控制室组成。 5调度所牵引供电及电力用房主要有调度室、远动机房、电 源室和辅助房屋, 3.13.2调度所用房面积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度主任、车流、计划、动车、机车、列车、维修、客运、货运 预报、电力等各种调度用房应合设调度大厅。 2列车调度用房应粮据营辖线路运营长度、行车密度、车站 数量、业务量以及专用线、支线引人数量及划分的调度台确定。 3客运调度用房应根据管辑范围内旅客列车开行情况划分 的调度台确定

    4货运调度用房应根据管辖货运站编组及装卸站数量和作 业量划分的调度台确定。 5计划调度用房应根据管辖范围内装卸车、排空、分界口交 接车、小运转列车、旅客列车等情况划分的调度台确定。 6调度所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用房及率引供电设备 用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3.6节、第3.8节以及附录B、附 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

    3.14.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及消防设备房屋主要由下列房屋 组成: 锅炉房、换热机房。 2热泵机房、制冷机房、通风空调机房。 3防排烟风机机房、气体灭火储瓶间、高位消防水箱间、消防 水泵房等房屋。 3.14.2锅炉房、换热机房、热泵机房、制冷机房、通风空调机房、 高位消防水箱间、消防水泵房不宜设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房间 的上一层、下一层和邻位置,当必需设置时,墙体、门窗应采取降 噪措施。 3.14.3锅炉房、换热机房、热泵机房、制冷机房、通风空调机房、 高位消防水箱间、消防水泵房机房内地面和设备基座应采用易清 洗的面层, 3.14.4土建风道应内壁表面光滑,并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 3.14.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及消防设备房屋应符合现行国家相 关标准的规定。

    3. 15房产建筑用房

    3.15房产建筑用房 3.15.1房产建筑用房主要由下列房屋组成

    1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段、车间、工区维修管理房屋。 2材料加工房屋,维修机械房屋。 3材料库(棚)。 3.15.2材料库(棚)建筑面积可按每万平方米维修换算房屋建筑 面积4m~5m计算确定。 3.15.3段、车间、工区维修管理房屋宜与同一地区性质相近的其 他铁路生产房屋合建。 3.15.4工区设加工间(包括材料间)时,建筑面积可按120m~ 130m确定。材料棚建筑面积可按40m确定, 3.15.5高速铁路和大型以上的车站根据需要设置维修点时,其 房屋使用面积宜为30m~60m。 3.16公安用房 3.16.1公安用房主要由派出所、警务区、值勤岗亭、驻站民警室 及货场值勤点等房屋组成。 3.16.2公安机构用房配备标准及规模应根据现行公安机关业务 技术用房标准和铁路管辖范图内警力配备数量、线路长度、客货运 量及沿线治安状况确定。 3.16.3公安派出所房屋宜独立设置,与附近其他铁路办公房屋 合建时,应设独立的分区、出人口,其外观应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外 观标志和外观形象要求。 3.16.4公安派出所房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路编组站、区段站及沿线50km~70km中的较大客、 货运站及动车段应设置公安派出所房屋。 2在派出所管辖范内的车站及动车运用所均应设置23 间驻站(所)民室。公安派出所应设置监控、门禁、大门防紧防冲 撞等安全设施 3.16.5公安派出所应设置在铁路车站附近,宜设置训练场地和 汽车停车场,进出通道等设置应便于快速出警。

    1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段、车间、工区维修管理房屋。 2材料加工房屋,维修机械房屋。 3材料库(棚)。 3.15.2材料库(棚)建筑面积可按每万平方米维修换算房屋建筑 面积4m~5m计算确定。 3.15.3段、车间、工区维修管理房屋宜与同一地区性质相近的其 他铁路生产房屋合建。 3.15.4工区设加工间(包括材料间)时,建筑面积可按120m~ 130m确定。材料棚建筑面积可按40m确定, 3.15.5高速铁路和大型以上的车站根据需要设置维修点时,其 房屋使用面积宜为30m~60m。 3.16公安用房 3.16.1公安用房主要由派出所、警务区、值勤岗亭、驻站民警室 及货场值勤点等房屋组成。 3.16.2公安机构用房配备标准及规模应根据现行公安机关业务 技术用房标准和铁路管辖范图内警力配备数量、线路长度、客货运 量及沿线治安状况确定。 3.16.3公安派出所房屋宜独立设置,与附近其他铁路办公房屋 合建时,应设独立的分区、出人口,其外观应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外 观标志和外观形象要求。 3.16.4公安派出所房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路编组站、区段站及沿线50km~70km中的较大客、 货运站及动车段应设置公安派出所房屋。 2在派出所管辖范内的车站及动车运用所均应设置23 间驻站(所)民警室。公安派出所应设置监控、门禁、大门防紧防冲 撞等安全设施 3.16.5公安派出所应设置在铁路车站附近,宜设置训练场地和 汽车停车场,进出通道等设置应便于快速出警。

    3.18.1机车、动车、列车案务员公寓宜在同一地点设综合公寓, 并应设置在出退乘距离较近、环境安静的处所。综合公离应根据 运输生产需要,按机车、动车、列车乘务员所需床位进行分区布置, 分区管理 3.18.2乘务员公寓用房主要由居室、公共活动室(包括学习室、 文娱活动室、阅览室、电视间)、食堂、办公管理用房和设备用房等 组成。 3.18.3乘务员公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活动室应远离居室。 2列车乘务员公寓区域内应设置公共卫生间、盟洗室。 3无自然通风的卫生间应设置通风管道或采取其他通风 措施。 4乘务员居住区与活动区之间宜设连廊或走廊。 3.18.4居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车、动车乘务员公寓应按1人/间设计,列车乘务员公寓 应按2人/间设计。 2居室内应设卫生间,并应根据地域和气候条件设置空调、 采暖设施;卫生间内应有淋浴器和洗手盆,并应供应热水。 3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和自然采光,朝向西侧的店室应有遇阳 设施。 3.18.5公寓应设置餐厅。餐厅、厨房及辅助部分使用面积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机车、动车乘务员公寓宜按每2床设一个餐厅座位。 2列车乘务员公寓宜按每3床设一个餐厅座位。 3餐厅使用面积宜按每座1.1m计算确定,餐厨比宜采 用1:1。 3.18.6办公管理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值(叫)班室应设在公寓主要人口处。 2100床以上公寓应设主任室、综合办公室各一间,100床及 以下公寓应设综合办公室一间 3公寓宜设洗涤、烘干用房各一间,100床以上宜另设整理、 缝补、数烫各一间。 4值(叫)班室、主任室、综合办公室、备品间使用面积各宜为 13m~15m。

    3.18.7乘务员公寓建筑面积可根据表3.18.7

    表3.18.7乘务员公寓建筑面积指标(m/床)

    3.19卫生防疫用房

    3.19.1铁路局或省会城市所在地和客货运枢纽地区应设卫生防 疫机构房屋。防疫机构房屋建筑面积应根据国家卫生防疫机构建 筑面积相关标准确定。 3.19.2大型客技站应设卫生防疫作业人员、物品用房,使用面积 不宜小于60m,存放和配置消毒、杀虫、灭鼠作业的防疫专用房屋 应根据需要设置给水排水、采暖、通风设备,门窗应采取安全措施。 ·34

    4.1.1最大当班人数120人及以上单位可设职工食堂,最大当班 人数120人以下的单位可设职工伙食团房屋。 4.1.2食堂、伙食团房屋应包括餐厅、厨房及辅助用房。 4.1.3食堂和伙食团规模及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餐厅座位数应按该单位最大当班人数的50%就餐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4.1.1最大当班人数120人及以上单位可设职工食堂,最大当班 人数120人以下的单位可设职工伙食团房屋。 4.1.2食堂、伙食团房屋应包括餐厅、厨房及辅助用房。 4.1.3食堂和伙食团规模及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餐厅座位数应按该单位最大当班人数的50%就餐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4.1.4食堂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64的 规定

    设职工浴室,车间卫生特征3级范围内的铁路基层生产作业单位 可设淋浴间。职工浴室或淋浴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工业企业设计 ·36

    卫生标准》GBZ1的规定。 4.2.2最大当班人数100人及以上的生产作业单位应设浴室 100人以下时,应设淋浴间。

    1浴室规模应按最大当班人数的60%~80%及每个淋浴器 使用人数计算确定,每个淋浴器使用人数宜为9人, 2每个淋浴器宜设3个更衣箱,男、女更衣箱比例应根据单 位男、女职工人数比例确定。其中,男、女更衣箱比例,生产车间宜 为8:2,办公机关宜为6:4,客运段宜为5:5。 3职工浴室建筑面积指标应按表4.2.3确定

    .2.4涨游浴间每个淋裕器建筑面积指标宜为5.5m~6.5m, 规模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第1款的规定。

    4.3.1职工单身宿舍宜集中设置、统一规划、方使管理,并应设置 在较为安静区域,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4.3.2职工单身宿舍主要由居室、公共活动用房和辅助用房 组成。 4.3.3 职工单身宿舍应根据地域和气候条件设置空调、采暖 设施。 4.3.4居室应接人有线电视、互联网,并应设置储物柜、卫生间。 卫生间内应有淋浴器、洗手盆,并应供应热水。当设置阳台时,严 寒和寒冷地区宜封闭。 435公业活动田房宝包

    2.3职工浴室建筑面积指程

    浴间每个淋器建筑面积指标宜为5.5m~6 本标准第4.2.3条第1款的规定。

    4.3.1职工单身宿舍宜集中设置、统一规划、方使管理,并应设置 在较为安静区域,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4.3.2职工单身宿舍主要由居室、公共活动用房和辅助用房 组成。 4.3.3 职工单身宿舍应根据地域和气候条件设置空调、采暖 设施。 4.3.4居室应接人有线电视、互联网,并应设置储物柜、卫生间。 卫生间内应有淋浴器、洗手盆,并应供应热水。当设置阳台时,严 寒和寒冷地区宜封闭。 4公业活动田房宝包虹

    4.3.6助用房宜包括值班室、设备间、清扫间;应设开水及洗 衣、公共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 4.3.7新建铁路职工单身宿舍规模应根据铁路所在地区自然条 件和沿线城镇分布情况确定,并宜按职工人数的80%~100%配 置床位数。改建铁路的职工单身宿舍规模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3.8宿舍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36的 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17m/人~19m/人,并应按每间住 2人设计。 4.3.9当人数较少且又必需设置单身宿舍时,可在车站(单位)内 段置宿舍间。 4.3.10单身宿舍应按每20人配置1间职工家属探亲用房。当 单身工人数少于20人时,应配置1间职工家属探用房, 4.3.11宿舍区内应设职工活动场地(体育器械)、晾衣等设施

    4.3.6助用房宜包括值班室、设备间、清扫间;应设开水及洗 衣、公共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 4.3.7新建铁路职工单身宿舍规模应根据铁路所在地区自然条 件和沿线城镇分布情况确定,并宜按职工人数的80%~100%配 置床位数。改建铁路的职工单身宿舍规模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3.8宿舍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36的 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17m/人~19m/人,并应按每间住 2人设计。 4.3.9当人数较少且又必需设置单身宿舍时,可在车站(单位)内 段置宿舍间。 4.3.10单身宿舍应按每20人配置1间职工家属探亲用房。当 单身工人数少于20人时,应配置1间职工家属探用房, 4.3.11宿舍区内应设职工活动场地(体育器械)、晾衣等设施

    附录A铁路车间、动车所、工区房屋建筑面积

    表人0.1铁路车间、动车所办公房屋建筑面租

    表 A. 0. 2 工区房属建筑而税

    规模 5人 9人 14人 20人 30人 40人 建面机 70~80 80~100 (m) 120~140 210~240 310~340 350~380 规模 60人 80人 100人 120人 150人 180人 建筑面积 460~490 510~540 620~650 730~760 910~940 1030~1060 (m) 注:1 表中0人及40人以下工区房屋包括工区办公室、值班室、学习会议室、更 衣室、工具间、材料间、伙食团房屋及卫生间面积,不包间休室、单身宿舍 等面积。 2工区人数大于80人,适用于配置综合维修工区,表中工区房屋包括工区办 公室、检修室、值班室、学习技术室、会议室及卫生间面积,不包食室、间休 室、单身宿舍等面积。 表中现定的房屋面积主要用手工区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根据专 业要求单独配置 工区应设间休室,当设置职工单身密舍时,应按职工人数的20%配备:当来 设取工单身宿舍时,应按职工人数的50%配备,间休室建统面积指标庭为 5m/来~6m/床

    本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 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GB50116 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9.《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10.《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GB50226 1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12.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GB/T50719 13.《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 14.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 15.铁路动车组设备设计规范》TB10028 16.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 17.《铁路客运服务信息系统设计规范》TB10074 1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 1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汀G64 20.《办公建筑设计规范G67 21.《铁路物流中心设计规范》Q/CR9133

    区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本条强调统一规划,是在兼顾各专业生产需要的基础上进行 房屋统一布置,并对道路、绿化、供电、给水排水、墙统筹考虑。 对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地或丘陵地区的站区房屋建筑,场地竖 向设计十分重要,竖向设计用于确定建筑场地填挖高程、土方调 配、场地与道路协调、场地排水以及指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3.1.1建筑专业确定建筑规模和建筑标准时,与生产工艺、设备 密切相关的铁路房屋使用面积主要由各专业向建筑专业提供完 整、详细的设计资料。办公房屋也是根据相关专业提供的使用要 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确定的

    物品存放场所 加,对用房面积 和设置场地要求越来越高。说明表3.2.4 及说明表3.2.4—4~说明表3.2.4—6分别为主要始发站客运用 房统计表和主要枢纽站客运用房统计表,以供参考

    3.2.5乘务员出乘室是乘务员出乘前集合学习用房,根据《办公 建筑设计规范JG67一2006第4.3.2条第2款无会设桌的会议 室不应小于0.8m/人的规定,考虑乘务员出乘室前部摆放部分 会议桌,将指标适当提高为1.0m/人, 3.2.6列车有夜间始发和到达的情况,考虑乘务员夜间出乘及退 案回家不方使也不安全的因素,本条依据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36—2005第4.2.1条四类居室标准,按每室6人,人均4.0m 确定,设双层铺,作备班使用。 3.2.7车队不单设会议室,每个车队办公兼会议室接一间30m 使用面积配置。管理室主要用于考勤、派班和对出乘室、更衣室及 相关用房的管理,使用面积亦确定为30m。 3.2.8根据全路调查情况,各段基本都采用货柜存放卧具,货柜 长、宽、高尺寸分别为2.2m、1.5m、2.3m。每辆卧铺车卧具跨局 列车的配备(日常)洗涤件为66×2十30(套),非洗涤件66×1十30 (套)。洗涤件日常运用占50%,干净卧具存放库和洗涤数量各占 25%,非洗涤件存放库占总数量50%,洗涤件在列车到站后直送 洗涤厂时,每节卧铺车库存干净卧具所需货柜数量见说明 表3.2.8,

    说明表3.2.8每辆卧筛车所需货柜数量

    每节卧铺车卧具所需1.81个货柜存放,考恩每节硬(软)坚车 双人座套、三人座套的存放需0.125个货柜(卧铺车与硬坐车按 1:1比例),日常运用和存库按50%计算,每辆卧铺车卧具所需 1.81+0.125/2=1.88(个),按2个货柜计算。 当库房跨度为16m时,沿跨度横向可布置2×3个长2.2m 的货柜,中间通道2.1m,纵向货柜间净距1.2m,每个货柜平均占 地面积为7.5m。每节卧铺车所需库房面积7.5m×2m 15.0m。考虑每节硬坐和卧铺车车上杂品摆放2.0m(卧铺车 与硬坐车按1:1比例),按日常运用和存库数量各50%计算,每 节卧铺车库房使用面积17.0m。 上述分析是列车到达后将洗涤件直接人洗涤厂,非洗涤件入 库。如果全部卧具入库,每辆卧铺车需要2.5个柜,需要库房面积 21.0m。建筑平面系数取0.9,则建筑面积23.4m,考虑发展采 用25m, ·60·

    同、而卧具洗涤需要有脏品存放、洗涤、烘干、熨烫、缝补、叠整、净 品存放(不同车次的备品分开存放)、设备维修、污水处理、干洗等 功能需要,所以其建筑面积要结合备品数量、配置的设备类型、功 能和工艺要求等综合研究确定。 食品加工有工序、设备配置等功能需要,其建筑面积和商品 (含冷藏)库面积等应该根据所需加工和冷裁物品数量研究确定。 3.2.10枢纽大型客站、动车段、客车整备所站等处设置客运整备 房屋、用作备品存放、质检办公、消毒、杀虫、灭鼠、值班、间休、低值 易耗品存放、保洁等使用,从目前调查情况看,每间房屋面积不等, 大部分不少于20m。因此,条文规定了房屋面积根据存放各品 的数量确定。 3.3.2货场规模划分标准一般以货物年到发量及零担、集装箱作 业量确定,货场年到发量在30方t以下为小型货场;31方1~ 100万t为中型货场;101万t~300万为大型货场;300万t及以 上为特大型货场。 货运营业厅使用面积不仅与货场规模(年到发量)相关,还与 货场的经营性质关系较大,只办理整车货物的贷场营业厅不需要 太大面积。经过调查了解,北京铁路局管内各中型货场营业厅使 用面积因建造年代不向等原因从27m~272m*不等:天津北站 综合型中型货场年到发量约为73.1万t:张费庄综合型危险品专 办中型货场年到发量约为90.4万t。经研究对比,中型货场营业 厅使用面积确定为101m~200m。特大型货场货运营业厅使 用面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装体幸为装邮 FY元 或时夜间临时休息用,人均使用面积依据 GJ36一2005第4.2.1条确定。其中,装卸工间休室房屋规模按 床标准设计,其他

    装卸工按8人间双层床标准设计。 3.3.9铁路货场危险品货物仓库一般有保营时间短,货物品种 多,批数多,每批数量少而零散的特点。危险品货物仓库设计应该 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一2012执行。危险品库 按分间存放,间隔墙体的耐火等级需按可能存放的火灾危险性最 大的物品确定。 爆炸品仓库面积100m是按容纳60t棚车整车货物确定的, 存储量过大,要求的安全距离也大。在满足通风条件下尽量减小 房屋高度,可使防护堤的工程量减少。 3.4.1列尾装置附属设备工作室(检测台工作间、电池组充电工 作间和储备工作间)是根据《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 TB/T2973—2006确定。 车站间休室面积要考惠高速铁路CTC车站终端监控室值班 人员。 3.4.3 外勤行车室根据作业繁忙程度可以设置在车场到发线头 部和尾部目前,外勤行车室使用面积一般约为13m~14m。 设在站台时考虑房屋排水要求,室内地面高出站台面0.15m,在 线路间时则与轨面平齐 3.4.5道岔清扫房面积较小,实际设计时,一般与其他房屋合建, 使用面积约为7m~8m;单独设置时,建筑面积约为9m~ 15m。 3.4.9 驼峰集中楼设在峰下便手豚塑整个驼峰调车作业和驼峰 溜放方向的左侧,是为便于作业人员能经常观察到列车推送、车辆 溜放及其他调车作业情况,以便能正确及时显示信号、控制道岔和 减速器,为安全作业和提高效率创造条件。 放方向左侧即与提钩人员作业地点同侧,有利于作业人员 安全,方便作业、 3.4.10峰顶作业(提钩员或峰顶调车员)室,一般设置在推峰方 向峰顶平台的左侧,主要考虑在该地区内经常有调车员、连接员进 ·62

    署办公”的规定制定的。

    3.6.10相关信号设备房屋的说明: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2017第18.2.5条规定: TDCS/CTC调度所、调度中心的计算机室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 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规定的A级标准,其他信号设备计算机 室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规定的C级 标。” 1本款依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一2008 第6.2.3条确定。 3TDCS/CTC调度所、调度中心的信号设备房屋(不含不间 断电源电池室)温度、湿度比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规定的A级主机房标准,其他处所的信号设备 房屋(不含不间断电源电池室)温度、湿度比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设计规范》GB50174一2008规定的C级主机房标准。 3.6.12信息用房可以根据信息系统构建需求,设置在铁路局机 关或者调度所、铁路局数据处理中心等处所。 3.7.7、3.7.8抢修用房主要供存放工务抢修工具器材以及抢修 人员待班使用,线路所值守用房和抢修料具用房主要供值守道岔 人员及存放抢修材料机具使用,建筑面积一般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设计。 3.7.9 工务道口看守用房主要用手铁路道口、桥染、隧道、墙方落 石及路基的看守,建筑面积中包括茶水间。一人间一般采用3m× 6m开间建筑,二人间适当扩大。 3.7.10为了保证抢修时出行迅速便捷,同时出于维修作业的安 全需要,轨道车库长度按2辆轨道车和2辆平板车不解编进库 存放。 不解编的2台轨道车和2台平板车全长最小为59.76m,按 60m计。检查坑长度根据车长和每端考虑检修人员出入所需的 长度1.5m确定为不小于63m;轨道车库长度根据检查坑长度和 64

    表中建筑面积,外墙墙体接照250mm、内墙接照200mm、保 温按照80mm测算,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所在各地区墙体材料和 节能要求进行调整。 说明表3.9.10之所以末计人生理心理调节室、驾驶模拟室、 键身室所需的面积,是考虑目前这些房屋设置正在一些铁路局进 行试点,经验尚不丰富,待取得丰富经验后再进行补充修订。试点 配置情况如下: .70

    表中建筑面积,外墙墙体按照250mm、内墙按照200mm、保 温按照80mm测算,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所在各地区墙体材料和 节能要求进行调整。 说明表3.9.10之所以末计人生理心理调节室、驾驶模拟室、 键身室所需的面积,是考虑目前这些房屋设置正在一些铁路局进 行试点,经验尚不丰富,待取得丰富经验后再进行补充修订。试点 配置情况如下: 70

    表中建筑面积,外墙墙体按照250mm、内墙按照200mm、保 温按照80mm测算,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所在各地区墙体材料和 节能要求进行调整。 说明表3.9.10之所以末计人生理心理调节室、驾驶模拟室、 键身室所需的面积,是考目前这些房屋设置正在一些铁路局进 行试点,经验尚不丰富,待取得丰富经验后再进行补充修订。试点 配置情况如下: 70

    (1)驾驶模拟室用于设置全功能动车组驾驶模拟装置,其房屋 需求配置为:仿真主机占地93.8m,设备间25m,教员间26m, 视摩区51m,净高7.2m。全功能驾驶模拟装置按照160人、 240人配置组设备,320人、400人配置两组设备,480人、560人 配置三组设备 《2)健身房用于动车组司机健身,配置的主要器材包括:跑步 机2台共6m、卧式举重架1个3m、动感单车2个2.5m、台球 2个共14m、乒乓球台1副10m。 (3)生理心理调节室用于恢复动车组司机身心健康,配置疲劳 检测系统2台共6m,心理多功能减压舱2套共24m,身心反馈 训练系统2套共24m,音乐放松系统2套共8m 3.10.4经实测,罐车开盖后轨面至顶部高度为5.375m,罐车开 鑫运行进库现象经常发生。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 界》GB146.2"建限—2"规定大门高度5.0m,如果考虑加冰保温 车或罐车开盖进库,门洞的净高不应该小于5.5m。 车辆段修车库(棚)、站修所修车棚(库)、客车技术整备所临修 潮(库)室内地面低手轨顶10mm,易于保持轨面活净及方便测量 车钩高度。 3.11.1动车组运用整备、检查及临修生产房屋含动车组运用检 查库、临修库、不落轮镀库、洗车库、轮对诊断房屋等,严寒地区根 据需要设置融冰除雪库。 动车组检修车库及其辅助车间含动车组三至五级检修库、转 向架库、部件检修库、吹扫库、静调库、喷漆库、淋雨试验库、危险品 库、卸污处理中心、污水处理间等。

    3.12.1给水排水用房组成

    给水厂(所)功能是取用地下或地表水,提供铁路运输、生产、 生活、消防用水水源,必要时,通过水处理,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生 活、消防用水水质要求。一般设置设备间、加药间、贮药间、消毒 、库房、配电及控制室和值班室、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对

    于水源水质满足使用要求,不需要进行净水处理的给水厂(所), 不用设置净水处理间、加药间、药间;在站、段范围内的给水所 直班室与其他办公房屋合建也不影响管理的,根据集中、综合布 置原则,可以与其他办公房屋合建,不用单独设置生活附属 房屋。 给水加压站房屋包含水泵间、控制室、值班室、配电间、卫生间 等附属房屋。 大型车站设置给排水集中监控室可以与站房合建。 客车上水工休息室可设于站台楼扶梯下部。大型车站可以与 站房合建。 站房直饮水处理站一般设手大型站房内,包含设备间、控制 ,为大型站候车旅客提供直饮水。 污水处理厂(站)功能是根据排水系统布局要求,采用适宜的 号水处理工艺,处理铁路运输、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设有回用 水、中水再生系统的,需要设置消毒间对水质进行消毒,对于产泥 量很少并有处理措施的,可不设置污泥处理间。 设有站台卸污的车站卸污工间休室可以与客车上水工休息室 合建。真空站(真空中心)设有真空机组、真空端与收集罐、排污、 控制设备和辅助设施,具有产生真空排除集使污水的功能。值班 室、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可以与其他办公房屋合建。 排水泵房包含水泵间、控制室,必要时设置值班室、卫生间等 生活附属房屋。根据排水系统布局及高程要求,通过污水提升泵, 排除南、污水。 3.12.2由于消毒、加药、药过程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在与车 站站房或其他生产、生活房屋合建时,这些房间不设置在地下室等 通风条件差的位置,有利手保护消毒、加药工作人员及周围房间工 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12.3由手排(污)水站抽送污水时会产生臭气和噪声,对周 围环境造成影响,故本条规定排(污)水泵站宜单独设置。 ·72·

    规定增加了职工活动场地(体育器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 体育器械是指单双杠、篮球架等。 A.0.1本次修订根据测算和工程实践经验补充了高速铁路综合 车间办公室、动车所办公室面积规模的规定。 高速铁路综合车间办公室按照人员配置,进行了模拟设计道路标准规范范本,测 算面积见说明表A.0.11

    关于动车所面积规模,调研了几个实际的动车所,面积和 表A.0.1相一致,其中,沈阳动车段房屋面积见说明表A.0.1一2

    A.0.2表A.0.2是在原标准基础上,结合调研资料和模拟设计 (说明表A.0.2)补充了定员60人及以上工区建筑而积。 根据近年来高速铁路综合维修工区的建设情况统计,一般综 合维修工区的定员人数在60~180人左右,房屋建筑面积为 460m~1060m。据此,按定员人数60、80、100、120、150、180 人分别规定了综合维修工区房屋建筑面积

    A.0.2表A.0.2是在原标准基础上,结合调研资料和模拟设计 (说明表A.0.2)补充了定员60人及以上工区建筑而积。 根据近年来高速铁路综合维修工区的建设情况统计,一般综 合维修工区的定员人数在60~180人左右,房屋建筑面积为 460m~1060m据此,按定员人数60、80、100、120、150、180 人分别规定了综合维修工区房屋建筑面积

    A.0.2表A.0.2是在原标准基磁上,结合调研资料和模拟设计 (说明表A.0.2)补充了定员60人及以上工区建筑而积。 根据近年来高速铁路综合维修工区的建设情况统计,一般综 合维修工区的定员人数在60~180人左右,房屋建筑面积为 460m*~1060m,据此,按定员人数60、80、100、120、150、180 人分别规定了综合维修工区房屋建筑面积

    使 用 积(m) 序 房间 14 8人 号 名称 40 60 100 120 3 150 180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1 工区 15 1 15 15 30 30 152 152 152 190 209 228 办公室 2 值班室 15 15 15 学习 会汉室 30 45 45 60 80 10 180 技术室 15 15 22 22 114 114 5 材料间 10 30 50 80 伙食围 15 房屋 22 30 30 卫生间 10 15 15 30 30 19 19 30 SO 38 通信机房 19 19 档案室 19 19 57 10 更衣室 19 19 19 38 交道面积 12 16 do 50 65 70 78 82 150 176 213 223 (走海) 使用面积小计 $7 71 100 192 287 322 404 447 656 00 80 897 建筑面积(m) 72 88 123 219 317 357 470 520 650 760 936 1040

    快递标准悦明表A.0.2工区房屋面

    计规范》TB10009—2016、《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592011及《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等确定的。 当控制室与通信设备房屋合用时,需结合通信设备房屋的要 求综合考虑防静电地板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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