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电网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018版)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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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 号)、《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 号) 和《国家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办/2)417-2014), 结合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招标、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调试、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形式的项目文件。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电网大修、技改项目及抽水蓄能、新能源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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