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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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共三节, 二、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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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干主、湿主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主,以下为湿。 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 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 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人 六、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0m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的沟槽土方工 程或底面积≤8m的基坑土方工程。 七、石方爆破: 1.机打眼爆破石方,如岩石类别为极软岩时,按软岩定额子目套用。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和闷炮。 3.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炮孔中如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 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4.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同时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5.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定额均未考虑, 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八、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 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 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2.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 数1.25;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以此类推。 3.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 4.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5.满堂基础底板垫层底以下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 数1.25。 6.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 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8.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九、土石方运输: 1.本章土石方运输按30km内运输编制。余土外运的处置等其他费用发生时,另行办理签证计 2.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3.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 算。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十、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土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挖填土方厚度>土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十一、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一、地基 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十二、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 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十、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土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土方厚度>土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十一、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一、 ”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十二、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 坡支护,实际发生时防水标准规范范本,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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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峻工体积计算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 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 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7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放坡坡度土壤类别起点深度(>m)机械挖土人工挖土基坑内作业基坑上作业沟槽上作业一二类土1. 201 : 0.501 : 0.331 : 0. 751 : 0.50三类土1. 501 : 0.331 : 0. 251 : 0. 671 :0. 33四类土2. 001 : 0.251 : 0.101 : 0.330. 25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十、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十一、回填及其他。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2.基底钎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原土实与碾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4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m/m)公称直径(mm以内)、道500600800100012001500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管道0. 330. 60. 921. 151. 45其他材质管道0. 220. 460.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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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 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二、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
工作内容:挖土,弃土于5m以内或装土,修整边底
工作内容:凿石,清渣措堆或装车,清底修边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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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3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共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2.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 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3.填料桩: 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 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 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的10%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 目计算, (3)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 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项目计算;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 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5.注浆桩:人X 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 周整。 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7.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0.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11.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12.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制作安装,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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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项 目。 (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 (4)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t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3.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 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4.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5.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3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 算。 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 以体积计算, 4.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 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名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 积计算注浆体积 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断面以体积计算 二、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 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 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2. 钢板桩: 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 度,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 计算。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4.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5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6.袋土围堰按施工断面来以围堰中心长度以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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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机具准备、按设计要求布置锤位线,夯击、夯锤位移、施工场地平
工作内容:机具准备:按设计要求布置锤位线,夯击、夯锤位移、施工场地平
工作内容:机具准备、按设计要求布置锤位线,夯击、夯锤位移、施工场地平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计量单位:100m
工作内容:机具准备;按设计要求布置锤位线,夯击、锤位移、施工场地平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共两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 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五、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灌注桩单位 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灌注混凝土量。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六、打桩: 1.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2.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 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3.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 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4.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5.打桩工程,如遇送桩时,可按打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6.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桩位 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 ”第四节构件运输1km以内的相应项目计算。 7.本章定额内未包括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第五章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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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理铁件项目执行 8.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如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本章钢管桩填芯相应项目执 行。 七、灌注桩: 1:钻孔、冲孔、旋挖成孔等灌注桩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执行入岩子目,入岩指钻入中风化的坚硬 谷。 2.旋挖成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灌注桩项目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则 扣除定额项目中的黏土、水和机械中的泥浆泵。 3.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 不同时可以调整,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4.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 工考虑,深度超过16m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深度超过20m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计算。 5.人工清桩孔石渣子目,适用于岩石被松动后的挖除和清理。 6.桩孔空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者按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 程”松填土方项目计算,填碎石者本定额按“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碎石垫层项目乘以系 数0.7计算, 7.旋挖桩、螺旋桩、人工挖孔桩等干作业成孔桩的土石方场内、场外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 石方工程”相应的土石方装车、运输项目。 8.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第四章砌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9.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泥浆罐车运淤 泥流砂相应项目。 10.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桩钢筋笼、铁件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 凝土工程”中的相应项目执行。 11.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沉管灌注桩的预制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 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小型构件项目执行。 12.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 13.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一、打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不得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 3.钢管桩: (1)钢管桩按设计要求的桩体质量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计算。 (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打桩工程的送桩均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相应的送桩工程量。 5.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头的数量计算。 6.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截桩长度≤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 截桩长度>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桩体的价格不扣除。 7.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凿桩头长度设计无规定 时,桩头长度按桩体主筋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计算;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 按设计超灌高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的按0.5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8.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数量计算。 二、灌注桩: 1.钻孔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 积,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项目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冲孔桩基冲击(抓)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 本积计算。 3.钻孔桩、旋挖桩、冲孔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 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4.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 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5.沉管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 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6.人工挖孔桩挖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截面积,以体积计 算。 7.人工挖孔桩护壁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护壁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 8.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护壁和桩芯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 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25m计算。 9.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 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10,泥浆运输按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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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桩孔回填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加灌长度的顶面乘以桩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12.钻孔压浆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 13.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成孔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14.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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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弃土于孔口外5m以内,修整边底:桩孔内通风、照明
9.挖孔桩土(石)方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轻质隔墙、石砌体和垫层,共五节。 二、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 1.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竣工资料,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 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砌筑砂浆按干混预拌砌筑砂浆编制。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砌块 专用砌筑粘结剂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调整换算。 2.定额中的墙体砌筑层高是按3.6m编制的,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 数1.3。 3.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 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土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 线,高度>土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合并工程量套用相应项目。 (4)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 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 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5.砖基础不分砌筑宽度及有否大放脚,均执行对应品种及规格砖的同一项目。地下混凝土构件所用 砖模及砖砌挡土墙套用砖基础项目。 6.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对应品种的砖和砌块项目,其中: (1)定额中均已包括了立门窗框的调直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2)清水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设计需加浆勾缝时,应另行计算。 (3)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的同类实心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单独另 行计算。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其余不变。 8.加气混凝土类砌块墙项目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损耗及费用。 9.零星砌体系指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 板、阳台栏板、地墙、≤0.3m的孔洞填塞、突出屋面的烟窗、屋面伸缩缝砌体、隔热板砖墩等。 10.贴砌砖项目适用于地下室外墙保护墙部位的贴砌砖;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套用零星砌体 项目。 11.多孔砖、空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以普通(实心)砖作为导墙砌筑的, 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别计算,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12.围墙套用墙相关定额项目,双面清水围墙按相应单面清水墙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5计算, 13.石砌体项目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规格编制。 14.毛料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15.定额中各类砖、砌块及石砌体的砌筑(不含烟窗)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者,按 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0,砖、砌块及石砌体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计算。 16.砖烟窗筒身的原浆勾缝和烟帽抹灰等,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
78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应另行计算。 17.砖砌体钢筋加固,砌体内加筋、灌注混凝土,墙体拉结筋的制作、安装,以及墙基、墙身的防 潮、防水、抹灰等,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项目及规定执行。 三、垫层: 人工级配砂石垫层是按中(粗)砂15%(不含填充石子空隙)、砾石85%(含填充砂)的级配比例编 制的。
第四章砌筑工程 79
一、砖砌体、砌块砌体: 1: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万 不扣除 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 ≤0.3m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2)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净长线计算。 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管槽、 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擦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 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 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多孔砖、空心砖墙不 扣除其本身的孔或空心体积。 (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围墙按设计长度计算。 (3)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 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 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 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墙厚度: 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②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如设计厚度与实际规格不同时, 实际规格计算。 (5)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6)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螺栓标准,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1)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已包括在空斗墙体积内 (2)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80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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