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试验取样标准检验批划分及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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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
5.1.2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外墙防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4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7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 5.1.3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 2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和不透水性: 3防水透气膜的不透水性。 5.1.4外墙防水工程对应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处的增强处理措施的节点; 2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节点; 3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 5.1.5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工程每1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 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检查不得小于10m医药标准,节点构造应全数进 检查。
6.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3特种门及其配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6.1.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人造木板门的甲醛释放量; 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抗压性能 6.1.4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 3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6.1.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人造木板门的甲醛释放量; 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抗压性能 6.1.4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 3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6.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100应划分为一个 检验批,不足100橙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槿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也应划分为一个 检验批。
6.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槿, 不足3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不 足6槿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槿,不足10槿时应全数检查
7.1.2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7.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7.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埋理件;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7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7.1.5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吊顶面积每㎡计为1间。
7.1.6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8.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8.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8.1.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水和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8.1.5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 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计为1间。 8.1.6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简时应全 数抽查;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 全数检查
9.1.2饰面板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饰面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 4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9.1.3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2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 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 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 9.1.4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龙骨安装; 3连接节点; 4防水、保温、防火节点; 5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 9.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板面积每30m计为1间;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工程每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抽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
1.2饰面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0.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砖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砖面积每m计为1间: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砖工程每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01检本数品席体全下利圳宝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
11.1.2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 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 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抽查合格证明;国家批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 和剥离粘结性检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检验报告; 5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6封闭式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抗压性能及层间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7注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接地点之间的电阻检测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幕墙构件、组件和面板的加工制作检验记录; 11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12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
12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11.1.3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石材、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木纤维板、纤维水泥板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弯强度;严寒 寒冷地区石材、瓷板、陶板、纤维水泥板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冻性;室内用花岗岩的放射性; 3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强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剥离粘结性试验;石材 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4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5防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6铝材、钢材主受力杆件的抗拉强度 11.1.4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锚栓及连接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 3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6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7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11.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每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 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1.6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和《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的规定。 九、涂饰工程
11.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每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 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1.6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和《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的规定,
12.1.2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2.1.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 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涂饰面积每30m计为1间。 214检查数量应合下列机定
12.1.2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2.1.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 检验批污水标准规范范本,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涂饰面积每30m计为1间。 12.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 2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小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2.1.5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既有建筑墙面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溶剂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 在用乳液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 得大于12%; 4找平层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找平层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98的规定; 5厨房、卫生间墙面的找平层应使用耐水腻子。
13.1.2裱糊与软包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裱糊与软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饰面材料的样板及确认文件; 3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饰面材料及封闭底漆、胶粘剂、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1.3软包工不 13.1.4裱糊工程应对基层封闭底漆、腻子、封闭底胶及软包内衬材料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裱糊前,基层处理应达到下列规定: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粉化的旧墙面应先除去粉化层,并在刮涂腻子前涂刷一层界面处理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石膏板基层,接缝及裂缝处应贴加强网布后再刮腻子; 5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空鼓、酥松、裂缝和泛减;腻子的粘结强 度不得小于0.3MPa; 6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本标准第4.2.10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7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 8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13.1.5同一品种的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 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裱糊或软包面积每30m计为1间。 13.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裱糊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间,不足5间时应全数检查; 2软包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间,不足10间时应全数检查。
14.1.2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14.1.3细部工程应对花岗岩的放射性和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14.1.4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1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橱柜、窗帘盒、窗台板、门窗套和室内花饰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 3间(处)是应全数检查:护栏、扶手和室外花饰每个检验批应全数检查,
不锈钢标准表15.0.6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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