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975.28-2019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28部分:钴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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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1钻含量在0.005%~0.10%时:移取0mL、0.10mL、0.20mL、0.50mL、1.00mL、1.50mL、 2.00mL钴标准溶液(4.9),分别置于一组100mL容量瓶中,各加人10mL铝溶液(4.7)和6mL盐酸 (4.5),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7.5.1.2钻含量在>0.10%~1.0%时:移取0mL、0.10mL、0.20mL、0.50mL、1.00mL、1.50mL、 2.00mL钻标准溶液(4.9),分别置于一组100mL容量瓶中,各加入1mL铝溶液(4.7)和9.6mL盐酸 (4.5),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7.5.1.3钻含量在>1.0%~12.0%时:移取0mL、0.80mL、2.00mL、4.00mL、6.00mL、8.00mL 0.00mL钻标准溶液(4.9),分别置于一组100mL容量瓶中,各加入0.4mL铝溶液(4.7)和9.8mL盐 酸(4.5),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7.5.2工作曲线的绘制
在与试液测定相同条件下,用水 液(7.5.1)的吸光度,减去系列标准溶 ”浓度溶液的吸光度,以钻的质量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工作曲线
自工作曲线上查得分析试液中钻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Po 自工作曲线上查得空白溶液中钴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ug/mL); V 试液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稀释倍数; m 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2钻含量<0.10%时,计算结果表示至小数点后三位;钻含量≥0.10%时,计算结果表示至小数点后 两位。数值修约按GB/T8170一2008中3.2、3.3执行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以下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两个测试结臭 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超过重复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重复性限r按表2数据采用线性 求得。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个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以下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重庆标准规范范本,两个测试结果的 绝对差值不大于再现性限R,超过再现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再现性限R按表3数据采用线性内 插法求得。
分析时,用标准样品或控制样品进行校核,或每年至少用标准样品或控制样品对分析方法校核 当过程失控时,应找出原因。纠正错误后,重新进行校核
试验报告至少应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a)本部分编号及名称; b)关于识别样品、实验室、分析日期、报告日期等所有必要的信息; c)以适当的形式表达试验结果; d)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 e)在本部分中没有明确说明或可选择的、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操作 f 试验、审核等相关责任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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