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028-2005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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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VSAT网的编号方案及拨号方式

    3.5.1VSAT网的编号方案及拨号方式的建议应符合附录B的 要求。

    3.6.1VSAT网管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故障,告警和维护管理功能: 2.系统配置管理功能: 3.资源占用管理功能; 4.统计管理功能; 5.安全管理功能: 6.具备远端外部环境事件告警和控制管理功能航空标准, 3.6.2网络管理软件应能适应网络扩容的需要。 3,6.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网管系统异地备份

    3.7VSAT网的同步

    3.7VSAT网的同步

    3.7.5主站设备应提供外部时钟接口,并具有内外时钟自动倒换 功能。

    3.7.5主站设备应提供外部时钟接口,并具有内外时钟自动

    4.1.2话音VSAT网作为专用网时,其性能指标按下列情况考

    4.2 VSAT卫星通信系统的可用性指标

    VSAT卫星通信系统的可用

    卫星通信系统的可用性定义

    式中; A表示可用性: UA表示不可用性; T1表示不可用时间,为在需要时间内电路中断的累计 时间; Tr表示需要时间,为用户要求电路能履行所需功能状态 下的持续时间。 4.2.2当数字信号中断(即顿定位或定时丢失)或每秒钟的误比 特率超过1×10·3连续超过10秒钟时,VSAT卫星通信系统为不 可用。 4.2.3当不可用状态结束连续在10秒钟以上时,则VSAT卫星 通信系统为用,且该10秒钟应做为可用时间计算。 4.2.4在VSAT卫星通信系统中,由于传播引起的不可用性任何 月份不应超过0.2%任何年不应超过0.04%。 4.2.5在VSAT卫星通信系统中,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不可用性 不应超过一年时间的0.2%。

    A表示可用性; UA表示不可用性; Tu表示不可用时间,为在需要时间内电路中断的累计 时间; Tr表示需要时间,为用户要求电路能履行所需功能状态 下的持续时间。

    特率超过1X10·3连续超过10秒钟时,VSAT卫星通信系统 可用。

    4.2.4在VSAT卫星通信系统中,由于传播引起的不可用性任何 月份不应超过0.2%任何年不应超过0.04%。 4.2.5在VSAT卫星通信系统中,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不可用性 不应超过一年时间的 0.2%。

    4.3.1十扰协调的指标应参照相关国标执行。对于专用网的指 标,可参照目前VSAT网的使用情况确定。 4.3.2话音VSAT网作为公众网时,当VSAT系统与地面无线 接力系统共用同一频段时,由无线接力系统引起的干扰容限应满 足下列要求:

    4.3.5当数字无线接力系统与VSAT系统共用同一频段时

    4.3.6由雷达系统的谐波或杂散辐射引起的对VSAT系统日 扰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C/I≥(C/N)μ+10(dB)

    式中:C/I表示载干比,是VSAT站接收机输人端的信号功率 与雷达干扰功率之比(dB); (C/N)t表示传输不同数字信号时,对应于不同误比特 率的门限载噪比(dB)。 .7当VSAT系统与地面无线接力系统共用同一频段时,应按 GB/T13620一92《卫星通信地球站与地面微波站之间协调区的 和干扰计算方法》进行干扰计算和协调;在进行干扰计算时,应 际电路参数为基础,计算的干扰电平应满足干扰标推的要求,

    4.4VSAT站偏轴等效全向辐射

    4.1在5.850~6.650GHz频段固定卫星业务静正卫星轨道地 站在下述规定的Φ值范围内最大偏轴发射的EIRP功率密度不 超过下述值(包括偏离静止轨道向南北3范围内):

    4.4.2在13.75~14.5GHz频段使用卫星固定业务静止卫星轨 道网的VSAT地球站,在任何静止卫星轨道3°范围内,下述规定的 $值上,最大偏轴发射的EIRP功率密度不应超过下述值(包括偏 离静止轨道向南北3范围内):

    27° 7°$9.2° 9.2°≤48° 48°180°

    外,偏离天线主瓣轴任意方向中角的交叉极化分量不应超过下 值:

    2≤7° 7< <9. 2°

    3VSAT的工作频率在分配给固定卫星业务(地对空)的频 外。当偏轴角大于7°时,在每100kHz频带内,VSAT的轴外 三EIRP应低于下列界限: 1.无载波(包括单收VSAT站);

    工锁 正卫星业务(地对空)的频 带之外。当偏轴角大于7时,在每100kHz频带内,VSAT的轴外 寄生EIRP应低于下列界限: 1.无载波(包括单收VSAT站); 960 MHz~10.7 GHz 48dBpW 10.7~21.2 GHz 54dBpW 21.2~40 GHz 60dBpW 2.有载波,频率范围在载波土400MHz以外的收/发VSAT 站; 960MHz~3.4GHz 49dBpW 3. 4~10. 7 GHz 54dBpW 10. 7~21. 2 GHz 60 dBpW 21.2~40 GHz 67dBpW 3.有载波,频率范围在载波士400MHz以内的收/发VSAT 站 4 dBpW。

    2.有载波,频率范围在载波土400MHz以外的收/发VSA1

    3.有载波,频率范围在载波土400MHz以内的收/发VSAT dBpW.

    5.1 VSAT 主站站址选择的基本要求

    SAT主站站址选择的基本要

    5.1.1VSAT主站站址的选择应根据VSAT网的规划和通信技 术要求,结合水文、地质、地震、交通、城市规划、投资效益及维护管 理等因素综合比较选定。 5.1.2VSAT主站工作在C频段时,地球站站址宜设在城市朝向 卫星一侧的郊区且在有屏蔽的地理环境内,应保证天线前方的树 木、烟窗、塔杆、建筑物、堆积物、广告牌等各种设施不影响VSAT 主站天线的电器特性,VSAT主站应尽量靠近城市、交通方便的地 方;同时要求VSAT主站天线在静止卫星轨道可用弧段内的工作 仰角与天际线仰角的夹角不宜小于5°;当VSAT主站工作在Ku 频段时,主站宜设在城内用户所在地或附近;同时要求地球站天线 在静止卫星轨道可用弧段内的工作仰角与天际线仰角的夹角不宜 小于10°。 5.1.3当VSAT主站工作在C频段时,站址选择应避免与各种干 扰源间引起相互间干扰,其于扰电平应满足第4.3节中的标准和

    5.1.3当VSAT主站工作在C频段时,站址选择应避免与各种 扰源间引起相互间干扰,其干扰电平应满足第4.3节中的标准 要求。

    5.1.4对站址所在地区潜在的雷达干扰应做出一定的测试和评

    5.1.6VSAT主站与共用频段的无线接力微波站应避免构成

    通路径,天线主波束偏离角应大于5

    线)应避免交叉,VSAT主站与机场边沿的距离不宜小于2km。 5.1.8VSAT主站不应设在无线电发射台、变电站、电气化铁道 以及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等其他电气干扰源附近,避免在飞机 场、火车站以及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站;地 球站周围的电场强度应执行GB4824.1一1984《工业、科学和医疗 射频设备无线电王扰允许值》的规定

    5.1.9站址应有较好的卫生环境,应避开产生烟雾、尘粒、青

    害气体的场所和腐蚀性排放物的工业企业。 5.1.10站址选择在有安全环境的地方,不应该选择在易燃、易爆 的仓库和材料堆积场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 工业企业附近。 站址不应该选择在地震带和易受洪水淹灌的地方,应避开断 层土坡边缘、古河道及有可能塌方、滑坡、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 或古迹遗址的地方。

    5.1.11站址选择应考虑易从附近变(配)电站架设可靠的专用输

    51.12站址选择应考虑与长途交换中心的距离不宜太远,两者 可用光缆,微波直接连通,当采用微波线路时,应对频率的选用进 行协调。

    5.2.1当VSAT系统工作在C频段时,VSAT端站站址应避免 与各种干扰源间形成相互干扰,其干扰电平应满足4.3节中的干 扰标准和要求,而且也应避免城市内因广告牌、建筑物等对微波信 号的反射而对VSAT系统形成干扰。

    5.2.3选择VSAT端站站址时,应避免与其他电气

    5.2.4VSAT端站天线前方应开阔,工作在C频段时,天线的 作仰角与天际线仰角的夹角不宜小于5°,工作在Ku频段时,天 的工作仰角与天际线仰角的夹角不宜小于10°

    的工作仰角与天际线仰角的夹角不宜小于10°。 5.2.5VSAT端站站址应提供坚固的天线安装基础。 5.2.6VSAT端站宜建在用户所在地或附近,但不宜选在城市广 场、闹市地区、汽车停车场或火车站以及发出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 的工业企业附近。

    5.2.5VSAT端站站址应提供坚固的天线安装基础

    5.2.6VSAT端站宜建在用户所在地或附近,但不宜选在

    场、闹市地区、汽车停车场或火车站以及发出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 的工业企业附近。

    5.3VSAT通信系统与地面微波

    5.3.1VSAT通信系统与地面微波接力系统共用同一频段时,应 进行干扰协调,并由后建者承担干扰协调工作。 5.3.2千扰协调应按照国家标推GB/T13620一1992《卫星通信 地球站与地面微波站之间协调区的确定和干扰计算方法》进行计 算,VSAT主站协调区应分发送协调区和接收协调区。 5.3.3干扰协调区含有别国领土时,应通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协 调,并提交正式文件,同时向国内有关部门备案。

    5.3.5在进行干扰计算时,应以实际线路参数为基码

    5在进行干扰计算时,应以实际线路参数为基础,计算的干 平应满足第4章中干扰标准的要求

    扰电平应满足第4章中干扰标推的要求。

    径、入为工作波长)以天线口面为截面的管状波束内不准有诸效 寸木、堆积物、塔杆、建筑物、金属物等各种障碍物,对波束边沿口 宜有大于10°的保护角。

    4.2严防VSAT站无线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用

    6VSAT系统设备的配置

    1.设备配置应满足用户对VSAT系统通信业务和通信容量 的要求; 2.设备配置应满足VSAT系统可用性指标的要求; 3.设备配置应考虑可靠性高、安装容易、维护、使用和扩容方 便; 4.系统配置的软件应做到易于使用和操作,并考虑软件的通 用性和升级能力

    6.1.2在满足通信要求和可用性指标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设备

    6.1.3VSAT主站的公用设备应配置天线、功率放太器、上

    页器、低噪声放大器、中频单元等设备。同时,应根据VSAT系 为不同业务类型、通信容量、监控方式、监控功能等,配置一定的专 韦设备。

    5.1.4天线及跟踪系统的配置

    1.主站天线类型和直径应根据VSAT系统链路指标估算中 标明的工作频段和天线增益确定; 2.应选择结构简单、牢固可靠、安装、维护方便、电气性能良好 的天线; 3.采用的发射天线旁瓣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旁瓣电平≤14dB; 2)天线(宽角)旁瓣峰数的90%不得超过下述规定的包络值:

    天线口面直径与发射载波的工作波长之比D/>100时:

    注:G为在静止卫星轨道南北3°以内的任何偏轴方向上,相对 全向辐射天线的旁瓣包络增益: A为偏离主轴的角度。 4.馈源应根据通信卫星及丁作频段的要求选定,并应满足下 列要求: 1)对于双园极化馈源,电压轴比不应大于1.06; 2)对于线极化馈源,主轴增益下降1dB范围内,交叉极化隔 离度不应低于33dB,并具有方便的极化平面调整功能。 5.当C频段天线直径大于或等于6m,或者Ku频段天线直 径大于或等于4.5m时,其天线应具有自动跟踪能力;当采用步进 跟踪方式时,所用的下变频器和信标接收机应满足标准频段范围 的技术要求。 6.天线必须满足抗风和抗震的要求,对于设在特殊地理环境 地区的天线,应根据当地的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

    6.1.5功率放大器的配置要求

    1.主站功率放大器输出功率的大小,应根据VSAT系统业务 类型、性能指标要求、远期规划、地理位置等因素统一考虑确定; 2.当VSAT系统采用Ku频段时,在降雨概率较大的地区,主 站宜配置功率控制器;小站的EIRP应留有一定的余量; 3.功率放大器宜配置1:1的工作方式,

    6.1.6低噪声放大器的配置

    1.根据VSAT系统的链路性能要求,天线性能等因素,选择 最佳性/价比的低噪声放大器; 2.低噪声放大器宜配置1:1的工作方式。 6.1.7上/下变频器的配置要求

    1.7上/下变频器的配置要求

    1、根据VSAT系统的.工作频段,选择本振频率稳定、具有数 字频率综合器的上/下变频器; 2.上变频器可配置1:1的工作方式; 3.根据内向载波的数量,配置适当数量的下变频器。 6.1.8数据VSAT系统主站设备(包括中频设备、基带设备)配置 要求: 1.数据VSAT网中,中频设备包括外向载波调制器、内向载 波突发信道解调器(BCD)及中频分配器等:根据业务需要适当配 置,外向载波调制宜1:1工作方式配置,内同载波突发信道解调 器宜N:1工作方式配置; 中频分配器分两种类型,即系统中频分配器和网络中频分配 器,当VSAT系统内只配置一个网络时,可不配系统中频分配器, 配置网络中频分配器即可。 2.基带设备作为通信信道和用户设备的直接接口,对要发送 的或者接收到的用户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基带设备含有网络控制、数据接口、系统接口等部件,其中数 据接口采用1:V丁作方式,网络控制采用1:1工作方式,系统接 口采用1:1工作方式。 6.1.9网络控制设备包括收/发控制设备、信道控制处理器、网络 监控处理以及计算机工作站。网络控制设备应采用1:1工作方 式。

    6.2.1数据VSAT端站设备配置在满足用户业务要求和性能的 前提下,设备配置应尽可能简单、经济和扩容方便。 6.2.2数据VSAT端站配置由天线、室外单元(ODU)和室内单 元(IDU)设备组成。 室外单元由低噪声放大器、上/下变频器、功率放大器等组成

    元(IDU)设备组成。 室外单元由低噪声放大器、上/下变频器、功率放大器等组成; 室内单元由调制解调器、综合器、控制器和根据用户需要的接口单

    室外单元由低噪声放大器、上/下变频器、功率放大器等组成; 室内单元由调制解调器、综合器、控制器和根据用户需要的接口单

    元组成。 室内和室外单元间用同轴电缆连接,

    6.2.3端站天线配置要求

    6.2.5端站的接口单元应根据用户业务的需要确定,一般宜采

    话音VSAT端站的设备商

    6.3.1话音VSAT端站设备配置在满足用户业务要求和性能要 求的前提下,设备配置应尽可能简单、经济和扩容方便。 6.3.2话音VSAT端站设备配置由天线、室外单元(ODU)和室 内单元(IDU)设备组成。 室外单元由低噪声放大器、上/下变频器、功率放大器等组成; 室内单元由中频设备和相应的接口单元组成。 室内和室外单元间用同轴电缆连接

    6.3.I话音VSAT端站设备配置在满足用卢业务要求和性能要

    室外单元由低噪声放大器、上/下变频器、功率放大器等组成; 室内单元由中频设备和相应的接口单元组成。 室内和室外单元间用同轴电缆连接

    1.端站天线类型和直径应根据系统链路指标估算的工作频 段、性能参数、业务容量、气候条件(降雨状态)等因素考虑确定,同 时也应考虑将来扩容的可能性; 2.端站天线宜采用旁瓣性能好、安装容易和调整方便的天线; 3.对于降雪、积冰较严重的地区,可增加天线的去冰装置,并

    采用反射器表面涂有蔬水性材料的天线。 6.3.4端站的功率放大器应根据系统性能、地理位置等因素这 确定,并应选择输出功率和增益稳定、互调失真小的固态功率放 器。

    6.3.5室内中频单元由调制解调器、信号控制处理器、信道编码、

    4VSAT网管设备的配置

    6.4.1为了实现3.6节VSAT网管系统功能,必须配置一系 管系统设备。

    6.4.1为了实现3.6 管系统设备。 6.4.2网络控制设备包括收发控制设备、信道控制处理器、业务 控制处理器、网络监控终端及监控终端及计算机工作台等设备组 成。

    6.4.2网络控制设备包括收发控制设备、信道控制处理器、

    控制处理器、网络监控终端及监控终端及计算机工作台等设管 成。

    7.1.1VSAT主站机房主要生产用房的耐久年限为50~100年。 7.1.2VSAT主站机房主要生产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7.1.3VSAT主站机房抗震设防烈度和抗囊设计,应按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规范等规定执行。 7.1.4VSAT站机房生产用房的面积应结合系统规模容量、近远 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要求确定。 7.1.5VSAT站机房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采暖、空调、通风、给 水、排水和消防设计以及主站机房的电气设计等,应符合YD/T 6003一2005《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的要求。 7.1.6VSAT站生产通信用房宜布置在靠近天线的北侧,辅助生 立用房宜布置在生产区北侧或不影响天线近场特性及满足电磁辐 射环境保护的地方。

    7.2.1建设VSA1站时应选择合适的大线安装位置:使大线前方 的建筑物不影响天线的近场电气性能,电磁辐射污染应小于GB 8702一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防护限值。 7.2.2站内设置多副天线时,各副天线在其工作的可用弧段上应 互不影响、互不遮挡。

    7.2.3馈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线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应满足馈线长度最短、馈线转弯和

    扭转最少的要求; 2.馈线自身应平直,馈线必须有均匀稳定的加固措施,椭圆软 波导水平或垂直敷设时相邻两个加固点的距离应控制在1~1.5m 的范围内; 3.射频电缆和椭圆软波导转弯处的曲率,应符合产品的曲率 半经要求

    7.2.5天线安装的基础位置应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保证天线 安全工作。

    7.2.6VSAT端站的安装设计应包括室外设备(含大线)、室P

    备(含供电、接地)等的安装设计。 7.2.7对于采用C频段的VSAT端站,天线宜安装在低处,以 利用建筑物阻挡来自不司系统的干扰

    7.2.8室外设备与室内设备间利用同轴电缆互相连接,其电缆长

    1.维护方便、操作安全、便于施工、节省安装材料和费用; 2.整齐美观,与相关专业配合适当, 3.减少馈线的长度、转弯和扭转。

    7. 2. 10设备之间的维护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背与墙之间的走道净宽0.8~1m; 2.机背与机背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1.2m; 3.机面与机背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1.5m 4.机面与机面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2m; 5.机面与墙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1.5m; 6.机侧与墙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0.8m; 7.机列侧与机列侧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0.8m。 机背无维护要求的设备,对1、2款不做规定

    7.3.1VSAT站的供电系统必须保证稳定、可靠、安全的供电方 式;通信用的设备电源应采用UPS的供电方式,并应符合YD/T 5040一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7.3.2主站电源系统的一次电源应以市电为主、柴油发电机组供 电为辅。在无市电可利用或市电引入线路过长,造成供电系统投 资过高的主站,系统的一次电源可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其他 能源(如太阳能、风能)供电。

    7.3.2VSAT端站通信设备的供电系统宜采用稳定、可靠、安全 的供电系统;供电困难的地区可考虑利用太阳能供电。

    7.3.2VSAT端站通信设备的供电系统宜采用稳定、可靠、安全

    .4VSAT站的防雷和接地

    7.4.1VSAT系统主站、端站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Y

    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的要求。 7.4.2VSAT站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宜采用三合 的接地系统,接地系统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Q。VSAT站天 线防雷接地体应围绕天线基础做成闭合环路,天线基础的闭合接 地环与生产用房的闭合接地环在地下应有2处以上可靠地连接在 一起。 7.4.3VSAT站引人机房的接地母线应在机房四周就近引人,引 人线不得少于2根,并应做防腐处理,裸露地面部分应有防机械损 伤的措施。

    基础的闭合接地环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天线口面上沿也应设

    基础的闭合接地环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天线口面上沿也应设避雷 针,避雷针直接引至天线基础旁的接地体

    7.4.5VSAT站的馈线波导(或同轴电缆)进机房前外皮至少应 有二处接地分别在天线附近和在机房的引人口处与接地体连接。 7.4.6VSAT站的输送电线路及进站电缆线路的防雷接地,应符

    有二处接地,分别在天线附近和在机房的引人口处与接地体连接。

    合YD/T5040一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7.4.7VSAT站在机房内应设置与接地体连接的接地母线,室内 所有设备的外壳应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 7.4.8VSAT站设在易遭雷击的地区,应采取特殊的防雷措施。

    合YD/T5040一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7.5.1VSAT站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应符合GB8702一1988电 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

    7.5.2通信设备的抗设计应符合YD5059一1998通信

    装抗焦设计规范》的要求。

    装抗设计规范》的要求。

    本规范茶文执行产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0.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A.0.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A.0.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A.0.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附录BVSAT网的编号方案及拨号方式

    B.0.1VSAT网应以数据、话音端口为编号单元。 B.0.2在具体工程建设时,应根据VSAT网络结构的特点来实施 编号。 B.0.3在编号时要考虑远、近结合肉制品标准,要留有备用号码,以满足长远 发展的需要。 3.0.4编号方案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便于使用和记忆。

    B.0.4编号方案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便于使用和记忆。

    B.0.7 VSAT 网的编号

    一同一VSAT站内用户·号 VSAT站地区号加站号(L1取值为2~8)

    给排水标准规范范本接台按B类用户呼叫A和B类用户处理; 8)D类用户呼叫A类用户(只包括数据终端用户): 呼叫公用分组网与VSAT网接口端口用户号十L1L2L3L4L5L6 9)D类用户呼叫B类用户(只包括数据终端用户): 呼叫公用分组网与VSAT网接口端口用户号十L1L2L3L4L5L6 十用户交换机用户号。

    接台按B类用户呼叫A和B类用户处理: 8)D类用户呼叫A类用户(只包括数据终端用户): 呼叫公用分组网与VSAT网接口端口用户号十L1L2L3L4L5L6 9)D类用户呼叫B类用户(只包括数据终端用户): 呼叫公用分组网与VSAT网接口端口用户号十L1L2L3L4L5L6 十用户交换机用户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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