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164-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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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Gk 各种抗浮作用标准值之和; Fsv.k 每延长米管道上管顶竖向土压力标准值; FW一 管顶在各种作用下的竖向压力标准值; Qv一 车辆的单个轮压标准值; qv 地面车辆荷载传至管顶单位面积上的竖向压力标准 值; 管壁环向弯曲拉应力; 2 Wa,max 管道在组合作用下的最大竖向变形量; 管道竖向直径变形率。
2. 2. 4 计算系数
——车辆荷载动力系数;
2.2.5水力计算参数
煤炭标准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 I—水力坡度; Q 一流量; Qs 允许渗水量; R 水力半径; n 管壁粗糙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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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设计所选用的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 定。双壁波纹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 管道系统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19472.1的规 定;缠绕结构壁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 壁管道系统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19472.2 的规定。
3.2.1密封圈插接所用的弹性密封橡胶圈,应由管材生产厂配套 供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弹性密封橡胶圈的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气孔、裂缝、卷 褶、破损、重皮等缺陷; 2弹性密封橡胶圈应采用耐油的合成橡胶,其性能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 圈材料规范》HG/T3091的规定。橡胶密封圈的邵氏硬度宜采 用50士5;伸长率应大于400%;拉断强度应不小于16MPa。 3.2.2电熔连接采用的电热熔带应由管材生产厂配套供应。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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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熔带的外观应平整,电热网嵌入应平顺、均匀、无褶皱、无影响使 用的严重翘曲;电热熔带的基材为聚乙烯,其材质应符合3.1中有 关材料特性的要求;中间的电热元件应采用以镍铬为主要成分的 电热网,电热网应无短路、断路,电阻值不大于209。电热熔带的强 度应按国家现行相应的产品标准采用,对尚无标准的产品,可按制 造厂提供的经有关标准化主管机构备案的企业标准采用。
应。热收缩套(带)的外观应平整、无气泡、夹渣或裂口;热收缩套 (带)由聚烯烃和增强纤维经交联后制成,再在其内表面涂上热熔 胶,其强度应按国家现行相应的产品标准采用,对尚无标准的产 品,可按制造厂提供的经有关标准化主管机构备案的企业标准采 用
3.2.4承插式电熔连接采用的电热元件应由管材生
应,并在管材出厂前预装在管体上。电热元件宜由黄铜线材制成, 表面应光滑、无裂缝、起皮及断裂;呈折叠状的电热元件宜预装在 承口端内面,并应安装牢固。电热元件的强度应按国家现行相应的 产品标准采用,对尚无标准的产品,可按制造厂提供的经有关标准 化主管机构备案的企业标准采用。
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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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排水管道的流速、流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Av 1R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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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结构设计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 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管道结构的可靠度。除对管道验 算整体稳定外,均应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5.1.2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应按无内压重力流设计,设计使用年 限不得低于50年。 5.1.3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结构设计应按下列两种极限状态进 行计算和验算: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管道环截面强度计算、管道环截 面压屈失稳计算、管道抗浮稳定计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管道环截面变形验算。 5.1.4理地聚乙烯排水管道结构设计应包括管体、管道基础、管 道连接、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设计等。 5.1.5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截面设计应按柔性管计算。 5.1.6管道的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2α不宜小于90°。施工回填的 土弧基础中心角不得小于2α十30°。 5.1.7管道放置在素土平基上时,土弧基础支承中心角可按20° 计算。 5.1.8当管道采用熔接连接、机械连接时,宜采取对管道及时覆 土、设置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或补偿管道的纵向收缩量。聚乙烯排 水管的线膨胀系数可采用0.2mm/m℃C。
5.2.1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所受作用的分类和作用代表值应按
5.2.1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所受作用的分类和作用代表值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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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道结构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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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规定采用。 5.2.2管道上的永久作用标准值应为作用在管道每延米上的竖 向土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Fsv.k=ys·H,·Di
Vs——回填土的重力密度,可取18kN/m; H。—管顶至设计地面的覆土高度(m); Di—管道的外径(m)。
5.2.3管道上的可变作用标准值应包括作用在管道上的地面车 辆荷载或堆积荷载。车辆荷载与堆积荷载不叠加计算,应取两者中 荷载效应较大者。车辆荷载等级应按实际行车情况采用。
5.2.4作用在管道上的地面车辆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
ua Ivk (a+1.4H,)(nb+2d;+1.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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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2管道变形系数K
5.3.3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在外压力作用下,其竖向直径的变形 率应小于管道直径允许变形率5%。 管道竖向直径变形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4.1管道环截面的强度计算应按荷载基本组合计算。 5.4.2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在外压力作用下,其环向弯曲应力应 小于管材抗拉强度设计值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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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道环截面强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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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α—管壁环向弯曲拉应力(kN/m); Vo——管道重要性系数,污水管取1.0,雨水管取0.9,雨污 合流管取1.0; ft——管材抗拉强度设计值,按3.1.2取用。 5.4.3管壁环向弯曲拉应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D—一形状系数,与管材环刚度和回填密实度有关,按表 5.4.3选用; 9o—管壁中性轴至管材外壁距离(m); 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0.44D,E,9oKa(ycFsv.k+Yo9D) r(E,l/+0.061Ea) 0.44D,E,yoKa(yGFsv.k+yo9D,) r(8S,+0.061E。)
表5.4.3形状系数D
5.5.1音道环截面压屈失稳计算时,应根据各项作用的不利组 合,计算管壁截面的环向稳定性。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取标准值,并 应满足环向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2.0的要求。 5.5.2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在外压力作用下,管壁截面的环向稳 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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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管道环截面压屈失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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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Fcr.k—一管壁失稳的临界压力标准值(kN/m); Fk一一管顶在各项作用下的竖向压力标准值(kN/m); K。一管道的环向稳定性抗力系数。 5.5.3管顶在各项作用下的竖向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5.3管顶在各项作用下的竖向压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Fw=ysHs+qu
5.5.4管壁失稳的临界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6管道抗浮稳定计算
5.6.1对理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管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计 算管道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 5.6.2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的抗浮稳定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FG—一各项抗浮永久作用标准值之和; Frwk—浮托力标准值; K管道的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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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管道敷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1.2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经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 基上。当管道在车行道下面时,管顶覆土不宜小于0.7m。 6.1.3施工时,管顶的最大允许覆土,应按设计规定对管材环刚 度、沟槽及其两侧原状土的情况进行核对,当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 时,可要求改变设计或采取相应的保证管道承载能力的技术措施。 6.1.4当聚乙烯排水管道穿越铁路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钢、铸 铁等材料制作的保护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聚乙烯管外径 300mm。对埋设在铁路下的管道,套管设计应按有关铁路等的规 定执行。聚乙烯排水管道不得在建筑物和各类构筑物的基础下面 穿越。
6.1.1管道敷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1.2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经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 基上。当管道在车行道下面时,管顶覆土不宜小于0.7m。 6.1.3施工时,管顶的最大允许覆土,应按设计规定对管材环刚 变、沟槽及其两侧原状土的情况进行核对,当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 时,可要求改变设计或采取相应的保证管道承载能力的技术措施。 6.1.4当聚乙烯排水管道穿越铁路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十、钢、铸 铁等材料制作的保护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聚乙烯管外径 300mm。对埋设在铁路下的管道,套管设计应按有关铁路等的规 定执行。聚乙烯排水管道不得在建筑物和各类构筑物的基础下面 穿越。 6.1.5在地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地下水位应降 至槽底最低点以下。管道在敷设、回填的全部过程中,槽底不得积 水或受冻。必须在工程不受地下水影响,基础达到强度和管道达到 抗浮要求时方可停止降低地下水。 6.1.6当聚乙烯排水管道作为管道交叉倒虹管使用时,其工作压 力除应符合管材的产品标准外,还应小干0.05MPa。聚乙烯排水 管不宜用于穿越河道的倒虹管。 6.1.7管道应直线敷设。当遇到特殊情况需利用柔性接口转角或 利用管材柔性进行折线或弧形敷设时,其偏转角度和弯曲弧度应 符合生产厂规定的允许值。 6.1.8管道的施工测量、降水、开槽、沟槽支撑和管道交叉处理,
6.1.5在地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地下水位应降 至槽底最低点以下。管道在敷设、回填的全部过程中,槽底不得积 水或受冻。必须在工程不受地下水影响,基础达到强度和管道达到 抗浮要求时方可停止降低地下水
力除应符合管材的产品标准外,还应小干0.05MPa。聚乙烯排水 管不宜用于穿越河道的倒虹管。 6.1.7管道应直线敷设。当遇到特殊情况需利用柔性接口转角或 利用管材柔性进行折线或弧形敷设时,其偏转角度和弯曲弧度应 符合生产厂规定的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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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和本地区排水管道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
6.1.9对采用承插式接头的管道,插口插入的方向应与水流方向 一致。
6.1.9对采用承插式接头的管道,插口插入的方向应与水流方向
6.2.1沟槽槽底净宽度,可按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管径大
6.2.1沟槽槽底净宽度,可按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管径大 小、埋设深度、施工工艺等确定。当管径不大于450mm时,管道每 边净宽不宜小于300mm;当管径大于450mm时,管道每边净宽不 宜小于500mm。 6.2.2沟槽形式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槽深、地下水位、土质情 况、施工设备及季节影响等因素制定。 6.2.3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层。 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 至设计标高。如遇超挖或发生扰动,可换填10~15mm天然级配 砂石料或最大粒径小于40mm的碎石,并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应 达到基础层密实度要求,严禁用杂土回填。槽底如有尖硬物体必须 清除,用砂石回填处理。 6.2.4槽底不得受水浸泡,若采用人工降水,应待地下水位稳定 降至沟捕底以下时方可开控
6.3.1管道应采用十弧基础。对一般十质,应在管底以下原状十 地基或经回填夯实的地基上铺设一层厚度为100mm的中粗砂基 础层;当地基土质较差时,可采用铺垫厚度不小于200mm的砂砾 基础层,也可分二层铺设,下层用粒径为5~32mm的碎石,厚度 100~150mm,上层铺中粗砂,厚度不小于50mm。基础密实度应符 合本规程表8.2.5的规定。对软土地基,当地基承载力小于设 计要求或由于施工降水等原因,地基原状土被扰动而影响地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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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标准全工 文信息系 载能力时,必须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能 力后,再铺设中粗砂基础层
载能力时,必须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能 力后,再铺设中粗砂基础层。 6.3.2在管道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范围内的腋角部位,必须采用 中粗砂或砂砾土回填密实。回填范围不得小于支承角2α加30°,回 填密实度应符合本规程表8.2.5的规定
铺设管道时随铺随挖(图6.3.3)。凹槽的长度、宽度和深度可按管 道接头尺寸确定。在接头完成后,应立即用中粗砂回填密实。
6.3.4对由于管道荷载、地层土质变化等因素可能产生管道纵向 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应在管道敷设前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6.3.5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块石灌注桩等复 合地基处理方法。不得采用打入桩、混凝土垫块、混凝土条基等刚 性地基处理措施。
图6.3.3管道接口处的凹槽
6.4.1管材下管前,必须按产品标准逐节进行外观检验,不符合
6.4.2应根据管径大小、沟槽和施工机具装备情况,确定用人工 或机械将管材放入沟槽。下管时应采用可靠的吊具,平稳下沟,不 得与沟壁、沟底激烈碰撞。吊装时应有二个支撑吊点,严禁穿心 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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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承描式密封圈连接、套筒(带或套)连接、法兰连接等采用 的密封件、套筒件,法兰连接用的法兰、紧固件等配套用件,必须由 管材生产厂配套供应。热熔连接、电熔连接、焊接连接采用的专用 电器设备和挤出焊接设备和工具,当施工单位不具备符合要求的 设施及技术时,应由管材生产厂提供并进行连接技术指导。当连接 时需要采用润滑剂等辅助材料时,这类材料亦应由管材生产厂提 供。 6.4.4管材连接时必须对连接部位、密封件、套筒等配件清理干 争,不得附有土和其他杂质。机械连接用的钢制套筒、法兰、螺栓等 金属制品,应根据现场土质并参照相应的标准采取防腐措施。
金属制品,应根据现场土质并参照相应的标准采取防腐措施。 6.4.5承插式密封圈连接宜在环境温度较高时进行,插口端不得 雷到承口底部,应留出不小于10mm的伸缩空隙。在插入前,应在 插口端外壁做出插入深度标记。插入完毕后,插入长度和承插口圆 周间空缝应均匀,并保持连接管道轴线平直。 3.4.6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机械连接宜在环境温度较低或接近 最低时进行。电、热熔连接时对电热设备的温控、时控,挤出焊接时 对焊接设备的操作等,必须严格按接头要求的技术指标和设备规 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插到承口底部,应留出不小于10mm的伸缩空隙。在插入前,应在
最低时进行。电、热熔连接时对电热设备的温控、时控,挤出焊接时 对焊接设备的操作等,必须严格按接头要求的技术指标和设备规 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6.4.8雨期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管材上浮的措施。当管道安装完毕
6.4.8雨期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管材上浮的措施。当管道安装完毕
尚未覆土而遭到水泡时,应进行管中心和管底高程的复测和外观 检测,如发现位移、漂浮、拔口等现象,应及时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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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混凝土包封插入井壁的管端。混凝土包封的厚度不宜小于 100mm,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图7.0.2)
浇混凝土包封插入井壁的管端。混凝土包封的厚度不宜小于
0.2现浇混凝土包封连接图7.0.3管道与检查井子
7.0.3当管道未敷设,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在井壁上按管道轴线 标高和管径开预留洞口。预留洞口内径不宜小于管材外径加 100mm。连接时用水泥砂浆填实插入管端与洞口之间缝隙。水泥 砂浆的配合比不得低手1:2,且砂浆内宣掺入微膨胀剂。砖砌并 壁上的预留洞口应沿圆周砌筑砖拱圈(图7.0.3)。 7.0.4对现浇混凝土包封连接,宜采用自膨胀橡胶密封圈,可在 浇筑混凝土前,将橡胶圈套在插入井壁管端的中间部位。 7.0.5在检查井井壁与插入管端的连接处,浇筑混凝土或填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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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砂浆时管端圆截面不得出现扭曲变形。当管径较大时,施工时 可在管端内部设置临时支撑。当采用承插口管时,在下游出口端 不宜将承口部分插入与井壁连接,如无双插口管,可将承口切除。 采用专用管件与检查井连接时,专用管件应由管材生产厂配套供 应。 7.0.6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完毕后,必须在管端连接部位的内外井 壁做防水层,并符合检查井整体抗渗漏的要求。 7.0.7当管道敷设在软土地基或不均匀地层上时,检查井与管道 连接可采用过渡段。过渡段由不少于2节短管柔性连接而成,每节 短管长600~800mm。过渡段总长度根据地质条件确定,可取 1500~2000mm。柔性接头可采用承插式、套筒式(平口管)等橡胶 密封圈接头。过渡段与检查井宜采用刚性连接。 注:过渡段也适用于管道与构筑物进出水管道的连接。 7.0.8检查井与上下游管道连接段的管底超挖(挖空)部分,在管 道连接完成后必须立即用砂石回填,并按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根 据本规程第6.2.3条的规定回填密实。
7.0.8检查并与上下游管道连接段的管底超挖(挖空)部分,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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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管道敷设后应立即进行沟槽回填。在密闭性检验前,除接 头部位可外露外,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的回填高度不宜小于 0.5m;密闭性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8.1.2沟槽回填应从管道、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进行, 并确保管道和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宜采取临时限位措施,防 正上浮。 8.1.3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 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 8.1.4管顶0.5m以上沟槽采用机械回填时应从管轴线两侧同 时均匀进行,并夯实、碾压。 8.1.5回填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有 机物和冻土,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他杂硬物体。 8.1.6当沟槽采用钢板桩支护时,在回填达到规定高度后,方可 拔除钢板桩。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并应采取措施填实。当 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密实;必要时也可采取用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8.1.7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当管径较大、管 顶覆土较高时,可在管内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预变形等措施。回填 时,可利用管道胸腔部分回填压实过程中出现的管道竖向反向变 形来抵消一部分垂直荷载引起的管道竖向变形,但必须将其控制 在设计规定的管道竖向变形范围内
8.2.1从管底基础层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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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回填材料和回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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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表8.2.5的规定采用。 8.2.2管底基础层必须铺设在符合承载能力要求的地基土层上。 8.2.3在管道的土弧基础中心角2α加30°范围内的管底腋角部 位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并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 他细颗粒材料填充。 8.2.4沟槽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宜大于 0.2m。在管顶以上0.5m范围内不宜用夯实机具夯实。 8.2.5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 表8.2.5和图8.2.5的规定热行,
:当管道沟槽位于城市道路或公路路基范围内时,管顶0.5m以上应分别按城市 道路和公路路基密实度要求填实。
直路和公路路基密实度要求填实
表8.2.5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要求
图8.2.5沟槽回填土要求
8.2.6在地下水位高的软土地基上敷设管道时,可在管道基础层 和沟槽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对管道的横向和纵向进行加固。在地 基不均匀的管段,宜在管底基础层及其两侧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 在高地下水位的管段,可在管顶和两侧的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在 也下水流动区段内可能发生细颗粒土流动与转移时,宜沿沟槽底 和两侧边坡上铺设土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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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管道密闭性检验
9.1.1管道敷设完毕且经检验合格后,应进行管道密闭性检验。 9.1.2管道密闭性检验可按8.1.1规定的沟槽回填条件进行,接 头部位宜外露观察。 9.1.3管道密闭性检验应按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1km,带井 试验。 9.1.4管道密闭性检验可采用闭水试验法。操作可按本规程附 录D的规定进行。 9.1.5管道密闭性检验时,经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管道的 渗水量应满足下式要求: Q,≤0.0046d; (9.1.5) 式中Q一一每1km管道长度24h的渗水量(m);
中Qs——每1km管道长度24h的渗水量(m) d管道内径(mm)。
9.2.1当回填至设计高程后,在12h至24h内应测量管道竖向直 径的初始变形量,并计算管道竖向直径初始变形率,其值不得超过 管道直径允许变形率的2/3。 9.2.2管道的变形量可采用圆形心轴或闭路电视等方法进行检 测,测量偏差不得大于1mm。 9.2.3当管道竖向直径初始变形率大于管道直径充许变形率的 2/3,且管道本身尚未损坏时,可按下列程序进行纠正,直至符合要 求为止: 1挖出沟槽回填土至露出85%管道高度处,管顶以上0.5m 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9.2.1当回填至设计高程后,在12h至24h内应测量管道竖向直 径的初始变形量,并计算管道竖向直径初始变形率,其值不得超过 管道直径允许变形率的2/3。 9.2.2管道的变形量可采用圆形心轴或闭路电视等方法进行检 测,测量偏差不得大于1mm。 9.2.3当管道竖向直径初始变形率大于管道直径充许变形率的 2/3,且管道本身尚未损坏时,可按下列程序进行纠正,直至符合要 求为止: 1挖出沟槽回填土至露出85%管道高度处,管顶以上0.5m 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挖掘; 2检查管道,当有损伤时,可进行修补或更换; 3采用能达到密实度要求的回填材料,按要求的密实度重新 回填密实; 4复测竖向管道直径的初始变形率。 。3沟捕回植+密实度拾验
9.3.1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第8.2.5条的规定。
9.3.1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第8.2.5条的规定。 9.3.2除9.3.1的规定外,沟槽内本规程未规定的其他部位回填 土密实度可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 规定执行。 9.3.3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可采用环刀法检验。
9.3沟槽回填土密实度检验
9.3.3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可采用环刀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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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管材、管件在装卸、运输、堆放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落、 拖滚和相互撞击。 10.0.2管材成批运输时,承口、插口应分层交错排放,用缆绳捆 扎成整体,并固定牢固。在缆绳固定处和管端宜用软质材料妥加保 护。 10.0.3管材、管件如需长时间存放,应置于库房内;当露天堆放 时,必须加以遮盖,防止曝晒;存放地点必须远离热源,并有防水、 防火措施。 10.0.4管材、管件自生产之日起,存放时间不宜长于18个月。 10.0.5在运输、贮存过程中,管材、管件应保持清洁。 10.0.6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管材堆放时两侧应采 用木楔和木板挡住,防止滑动,并应注明类型、规格和数量。 10.0.7管材叠放不宜过高,叠放层数应根据不同管径按制管厂 的企业标准执行。 10.0.8不同直径与不同壁厚的管材宜分类堆放。与管材配套供 应的密封胶圈不得与管材分开放置。
10.0.1管材、管件在装卸、运输、堆放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落、 拖滚和相互撞击。 10.0.2管材成批运输时,承口、插口应分层交错排放,用缆绳捆 扎成整体,并固定牢固。在缆绳固定处和管端宜用软质材料妥加保 护。 10.0.3管材、管件如需长时间存放,应置于库房内;当露天堆放 时,必须加以遮盖,防止曝晒;存放地点必须远离热源,并有防水、 防火措施。 10.0.4管材、管件自生产之日起,存放时间不宜长于18个月。 10.0.5在运输、贮存过程中,管材、管件应保持清洁。 10.0.6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管材堆放时两侧应采 用木楔和木板挡住,防止滑动,并应注明类型、规格和数量。 10.0.7管材叠放不宜过高,叠放层数应根据不同管径按制管厂 的企业标准执行。 10.0.8不同直径与不同壁厚的管材宜分类堆放。与管材配套供 应的密封胶圈不得与管材分开放置
10管材的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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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管道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 用。 11.0.2管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在各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验 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11.0.3竣工验收时,应核实工验收资料,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 观检查。对管道的位置、高程、管材规格和整体外观等,应填写工 验收记录
11.0.4施工单位在管道工程完
1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管材和管件的出厂合格证明和检验记录; 3 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有关资料; 4 管道的密闭性检验记录; 5 管道变形检验记录; 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1.0.5 验收隐蔽工程时应具备下列施工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1 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验收记录; 2 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等障碍的工程记录; 3 沟槽回填土的材料使用记录; 4 沟槽回填土密实度的检验记录。 11.0.6管道工程的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 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 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资料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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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0.1满流条件下聚乙烯管管道水力计算图(内径15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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