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1809.7-2011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7 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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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T1809.7-2011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7 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7.1.2.1测温器件应设在测量值能代表被测介质温度、不受剧烈震动及共振影响的花卉和冲击的地方, 7.1.2.2不得设在管道和设备的死角处。 7.1.2.3水平安装的测温器件,若插入深度大于1m,应有防止保护套管弯曲的措施。 7.1.2.4热电偶或热电阻装在隐蔽处或运行中人无法接近的地方时,其接线端应引到便于检修处。 7.1.2.5风粉管道上的测温器件,应装有可与测温器件一同拆卸的防磨损保护罩或其他防磨损措施。 7.1.2.6双金属温度计应设在便于监视和不易受机械碰伤的地方,其感温元件应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 其感温元件应应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 7.1.2.7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应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应应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 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应应 米取隔热措施。 7.1.2.8插入式热电偶和热电阻的套管,其插入被测介质的有效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高温高压(主)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等于或小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70mm;公称通径大于
.1.2.8插入式热电偶和热电阻的套管,其插入被测介质的有效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高温高压(主)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等于或小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70mm;公称通径大于 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100mm; b)一般流体介质管道的外径等于或小于500mm时,插入深度宜为管道外径的1/2;外径大于500mm 时,插入深度宜为300mm; c) 烟、风及风粉混合物介质管道,插入深度宜为管道外径的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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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回油管道上测温元件的测量端,应全部浸入被测 7.1.2.9测量粉仓煤粉温度的测温器件,宜从粉仓顶部垂直插人并采取加固措施,其插入深度宜分上、 中、下三种,可测量不同断面的煤粉温度。 7.1.2.10磨煤机入口热风温度的测温器件,应设置在混合风门后,落煤管前。 7.1.2.11安装在高温、高压汽水管道上的测温器件,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
2.1.4.8速度式流量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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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1电子皮带秤的称量框架应设在倾斜度小、张力 相邻托辊应处在同一平面上。荷重传感器的位置应使其受力于中轴线上。驱动速度传感器的摩擦滚轮的 中心线应与皮带传送方向垂直并可靠接触,不应有打滑现象。 7.1.8.2电子轨道衡的秤台下面,各个荷重传感器的受力应均匀。
锅炉火焰检测装置的探头角度及使用温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并有防止灰渣污染的措施。 时,将探头调整至对准火焰中心。 工业电视摄像机探头的安装角度及冷却方式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锅炉炉膛电视摄像探头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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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与锅炉钢架、步道等有刚性连接。 7.1.9.3锅炉炉管泄漏检测装置探测管的喇叭口在炉墙孔处从里向外装出,其固定套管与炉墙应密封, 探测管的另一侧与安装探头的管子亦应密封。 7.1.9.4火灾探测器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典 型火灾探测器宜水平设置,当倾斜设置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7.2就地检测和控制仪表
7.2.1就地仪表应设在光线充足和操作维修方便,且尽量远离热源、震动源、干扰源及腐蚀性场所 环境温度、震动、干扰及腐蚀性应符合仪表要求。 7.2.2仪表接头的垫片材质符合DL/T5190.5的要求。 7.2.3仪表应有标明测量对象、用途和编号的标志牌。 7.2.4京 就地仪表在露天场所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在有粉尘的场所应有防尘密封措施。 7.2.5京 就地安装的指示仪表,其刻度盘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a) 压力表,1.5m; 差压计,1.2m。 7.2.6 开关量仪表应设在便于调整、维护、震动较小和较安全的地方。 7.2.7 开关量仪表应安装牢固,触点动作应灵活可靠。 7.2.8 分析仪表应设在便于维护,环境温度变化不大的地方,有恒温要求者应装在恒温箱内: 7.2.9.3 分析仪表应不受震动、灰尘、强烈辐射和电磁干扰的影响; 7.2.10 分析仪表的接地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 7.2.11 执行器调节机构的动作应平稳、灵活、无松动及卡涩现象,并能全关和全开。调节机构上应有 明显和正确的开、关标志,布置的位置、角度和方向应满足执行机构的安装要求。 7.2.12 执行机构动作时应无晃动,其位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不妨碍通行,不受汽水浸蚀和雨淋。 7.2.13 靠近热源安装的执行机构如二次风门等,其所处环境温度应满足执行机构的温度条件。 7.2.14 阀门电动装置电气元件应齐全、完好、内部接线正确;行程开关、转矩开关及其传动机构动作 应灵活、 可靠;绝缘电阻应合格。 7.2.15 气动基地式仪表应垂直设置,其位置应利于观察和方便维修。 7.2.16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整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b)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操作灵活、可靠: )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保持盘内、外整洁; d)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脉冲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 7.2.17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控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详细记录巡检情况。 7.2.18 进行仪表的清扫和常规检修,检修后仪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被检仪表(或装置)外壳、外露部件(端钮、面板、开关等)的表面应光洁完好,铭牌标志应 清楚; 6) 仪表刻度线、数字和其他标志应完整、清晰、准确;表盘上的玻璃应保持透明,无影响使用和 计量性能的缺陷;用于测量温度的仪表还应注明分度号; 各部件应清洁无尘、完整无损,不得有锈蚀、变形: d 紧固件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现象,可动部分应转动灵活、平衡,无卡涩 e) 各调节器部件应操作灵敏、响应正确,在规定的状态时,具有相应的功能和一定的调节范围 接线端子板的接线标志应清晰,引线孔、表门及玻璃的密封应良好:
7.3控制盘(台、箱、柜)
7.3.1控制盘的位置应设在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便于操作维修的地方。 7.3.2控制盘安装在有振动影响的地方时应采取减振措施。 7.3.3 盘间及盘各构件间应连接紧密、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有防锈层(镀锌、镀镍或烤兰)。 7.3.4 控制盘内电缆、导线、表管应固定牢固,排列整齐、美观,便于维修。 .3.5 运行中仪表(箱、操作台)应满足下列要求: 外观清洁,标牌完整; b) 仪表管路及阀门有无泄漏 c 仪表指针有无卡涩、跳动现象,指示值正确; d) 柜内照明应正常: e) 柜内保持清洁,密封完好; f) 冬季应检查柜内加热器应正常工作,保持柜内适当温度; g) 冬季应检查仪表管路伴热应正常; h) 检查完毕应把柜门关好,上锁。 3.6热工控制柜(盘)进线电源电压的等级不得超过220V。每组热工交流动力电源配电箱应有两路 输入电源,分别引自厂用低压母线的不同段。在有事故保安电源的发电厂中,其中一路输入电源应引自 用事故保安电源段
7.3.1控制盘的位置应设在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便于操作维修的地方。 7.3.2控制盘安装在有振动影响的地方时应采取减振措施。 7.3.3盘间及盘各构件间应连接紧密、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有防锈层(镀锌、镀镍或烤兰)。 7.3.4 控制盘内电缆、导线、表管应固定牢固,排列整齐、美观,便于维修。 7.3.5 运行中仪表(箱、操作台)应满足下列要求: 外观清洁,标牌完整; b) 仪表管路及阀门有无泄漏
7.3.6热工控制柜(盘)进线电源电压的等级不得超过220V。每组热工交流动力电源配电箱应 输入电源,分别引自厂用低压母线的不同段。在有事故保安电源的发电厂中,其中一路输入电源 厂用事故保安电源段。
7.4.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设计、选择、敷设、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168、GB50217、DL/T5182 DL/T5190.5的规定。 7.4.2在热力设备、管道及其附近敷设导线和电缆时,应考虑其热膨胀的影响。电缆架、电缆保护管 电线管(槽)等的布置宜选择在与热力设备或管道膨胀方向相反的部位,若布置在膨胀方向侧,它们之 间的距离应大于运行时的最大膨胀值。 7.4.3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承压容器或管道上安装电线管或电缆支架时,应采用U形螺栓、抱箍或卡 子固定。 7.4.4引至设备的电线管或电缆保护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 敷设时管口应排列整齐。 7.4.5整根电线管或电缆保护管应自成一体,中间不得中断。电线管或电缆保护管与设备之间的连接 宜采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金属软管两端接口应使用专用接头附件连接。 7.4.6电线管或电缆管的切割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不得使用电焊、氧一乙炔焰切割。 7.4.7电线管或电缆管安装后敷设线、缆前,管口应临时封闭。 7.4.8测量和控制回路接线后测试绝缘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损坏的安全技术措施。 7.4.9电缆敷设在锅炉炉顶、汽轮机本体四周、易积粉尘或易燃的地方以及对有抗干扰要求的弱电信 号电缆,应采用封闭的电缆托盘、槽盒或穿钢保护管。 7.4.10信号电缆、控制电缆与动力电缆应按顺序分层排列敷设。电缆类别排列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 如无规定时,带屏蔽信号电缆、强电信号控制电缆、电源电缆、电动阀门动力回路电缆宜按自上而下的 顺序排列。每层桥架上的电缆可紧靠或重叠敷设,但不宜超过4层。 7.4.11电缆芯线不应有伤痕,单股线芯弯圈接线时,其弯曲方向应与螺栓紧固方向一致。多股软线芯 与端子连接时,线芯应镀锡或加与芯线规格相应的接线片用规格相同的压接钳压接。芯线与端子或绕线 主接触应良好,螺栓压接时紧力应适中。端子板的每侧接线宜为一根,不得超过两根。 1.4.12电缆、导线不宜有中间接头。必需时,接头应接触良好、牢固,不承受机械拉力并保证原有的
DL/T5190.5的规定。
DL/T519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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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绝缘屏蔽、金属屏蔽、屏蔽缆线接地,应符合GB50168、GF DL/T5182、DL/T5190.5规定要求
7.7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要求
热工目动化试验室应远离震动大、灰尘多、噪声大、潮湿和有强磁干扰的场所。 7.7.2试验室的地面应避免受振动的影响,宜为混凝土或地砖结构,墙壁应装有防潮层。 7.7.3除恒温源间、现场维修间和备品保管间外,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的室内温度宜保持在18℃~25℃ 相对湿度在45%~70%范围内,试验室的空调系统应提供足够的、均匀的空气流。 7.7.4标准仪表间入口应设置缓冲间,缓冲间与标准仪表间的两道门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门与门 框之间应装有密封衬垫。应避免标准仪表间与外墙相连,特别要避免标准仪表间强烈阳光照射。标准仪 表间应有防尘、恒温、恒湿设施,室温应保持在20℃土3℃,相对湿度在45%~70%范围内。 7.7.5恒温源间(设置检定炉、恒温油槽的房间)应设排烟、降温装置、并应有洗玉油和地温现忆
DB37/T1809.7—2011维修间应设置通风装置、洗手池及地漏设施。7.7.6热工自动化试验室工作间消防设施应按照DL5000中相关规定执行。对装有检定炉、恒温油槽的标准仪表间,应设置灭火装置和防止火灾漫延的措施。7.7.7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的电源配置与接地:a)热工自动化试验室可单独设置交流380V/220V电源总配电箱。再分别引至除备品保管间外的各工作间的分电源箱内。热工现场维修间应设置交流380/220V电源。试验室内所需要的直流110V或220V、48V或24V电源,宜单独由整流调压设备提供。应配备应急电源;b)除恒温源间、备品保管间及现场维修间外,其他工作间设置公用接地设施按照GB14050中相关规定执行。8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其控制8.1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的危险因素,按GB6441主要有:物体打击、触电、灼烫、火灾、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其来源、危害程度、主要的预防措施见表1。表1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危险因素来源、危害程度和主要的预控措施类别来源危害程度主要的预防措施热工仪表设置场所、物体打击厂房建1.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构)筑物内的运动物2.进入厂区戴安全帽及相关防护装备带电部位裸露:漏电:触电电气设备及安全设施按照相关规范配置电击、电伤害甚至死亡静电、杂散电流;2.按照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电火花;高温气体;1.按照有关规范做好隔离或防护措施灼烫高温液体;造成人员伤亡2.按照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高温固体3.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挥发份燃料自燃:油脂等易燃1.按照相关规程设置防火设施火灾电缆、输送带、2.严格运行管理物超温燃烧:3.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引燃1.易挤夹部位应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机械伤害转动机械挤夹,机械打击造成人员伤亡2.严禁在运行中的设备上进行检修或清理工作1.按照GB4053要求完善防护措施高处坠落人员坠落造成人员伤亡2.高处作业执行相应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帽8.2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的有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噪声与振动、电磁辐射等。其来源、危害程度和主要的预防措施见表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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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有害因素来源、危害程度和主要的预控措施
9.1.1热工仪表及设备
a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仪表: 检测元件(检测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氧量、煤量等的元件及其它的 一次元件。 ) 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 d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及槽架和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 e) 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显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 算、转换和辅助单元,热控电源和汽源等):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或联锁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 g) 顺序控制装置(顺序控制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 h 过程控制计算; i 热工标准器具及装置。
a) 数据采集监控系统; b) 模拟量控制系统: c)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d) 顺序控制系统; e) 锅炉燃烧管理系统; f) 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 g) 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 h) 汽轮机安全监视仪表; i) 机炉辅机控制系统; 高低压旁路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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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CS系统配置基本要
10.1.1.1DCS系统配置应能满足机组任何工况下的监控要求(包括紧急故障处理),CPU负荷率应控 制在设计指标之内并留有适当裕度: 10.1.1.2控制器,FSSS、ETS系统的I/0卡应采用元余配置,重要I/0点应考虑采用非同一板件的元 余配置: 10.1.1.3系统电源应设计有可靠的后备手段(如采用UPS电源),备用电源的切换时间应小于5ms(应 保证控制器不能初始化)。系统电源故障应在控制室内设有独立于DCS之外的声光报警; 10.1.1.4主系统及与主系统连接的所有相关系统(包括专用装置)的通信负荷率设计应控制在合理的 范围(保证在高负荷运行时不出现“瓶颈”现象)内, 其接口设备(板件)应稳定可靠: 10.1.1.5DCS的系统接地应严格遵守厂家技术要求 所有进入DCS系统控制信号的电缆应采用质量 合格的屏蔽阻燃电缆,在DCS侧有良好的单端接地; 10.1.1.6操作员站及少数重要操作按钮的配置应能满足机组各种工况下的操作要求,特别是紧急故障 处理的要求。紧急停机停炉按钮配置,应采用与DCS 分开的单独操作回路。 10.1.2DCS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10.1.2.1 已配备DCS的电厂 应根据机组的具体情况,制定在各种情况下DCS失灵后的紧急停机停炉 措施。 10.1.2.2当全部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所有上位机“黑屏”或“死机”), 若主要后备硬手操及监视仪 表可用且暂时能够维持机组正常运行,则转用后备操作方式运行,同时排除故障并恢复操作员站运行方 式,否则应立即停机、停炉。若无可靠的后备操作监视手段,也应停机、停炉。 10.1.2.3当部分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应由可用操作员站继续承担机组监控任务(此时应停止重大操 作),同时迅速排除故障,若故障无法排除,则应根据当时运行状况酌情处理; 10.1.2.4当系统中的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应采取以下对策: 辅机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可切至后备手动方式运行并迅速处理系统故障,若条件不允许 则应将该辅机退出运行 b) 调节回路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应将自动切至手动维持运行,同时迅速处理系统故障,并 根据处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C 涉及到机炉保护的控制器故障时应立即更换或修复控制器模件,涉及到机炉保护电源故障时则 应采用强送措施,此时应做好防止控制器初始化的措施。若恢复失败则应紧急停机停炉。 10.1.2.5加强对DCS系统的监视检查,特别是发现CPU、网络、电源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运行人员 并迅速做好相应对策, 10.1.2.6规范DCS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管理,软件的修改 更新、升级应履行审批授权及责任人制 度。在修改、更新、升级软件前, 应对软件进行备份。未经测试确认的各 种软件严禁下载到已运行的 OCS系统中使用,应建立有针对性的DCS系统防病毒措施。
10.2防止热工保护系统误动和拒动
10.2.1炉膛安全系统(FSSS)的控制器应亢余配置且可自动无扰切换,同时FSSS装置应具有在线自 动/手动火焰检测器和全部逻辑的试验功能。DCS系统的其它锅炉主保护(包括汽包水位保护和蒸发器 断水保护)控制器也应穴余配置且可自动无扰切换。 10.2.2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ETS)和汽轮机监视仪表(TSI)应加强定期巡视检查,所配电源应可靠 电压波动值不得大于土5%。TSI的CPU及重要跳机保护信号和通道应穴余配置,输出继电器应可靠。 10.2.3汽轮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低油压保护、低真空等保护(装置)应每季度及每次机组检修 后启动前应进行静态试验,以检查跳闸逻辑、报警及停机动作值。所有检测用的传感器应在规定的有效
准后迅速处理。锅炉炉膛压力、全炉膛灭火、汽包水位和汽轮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低油压等重要 保护装置在机组运行中严禁退出、其他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的,应在24h内恢复,否则应立即停炉进 行处理。 9.2.2热控系统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 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9.2.3热控人员对运行中的热控系统进行试验、检修、消缺处理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工 作票制度。 9.2.4主要热工检测参数应定期进行现场校验,其误差不大于该系统允许综合误差的2/3;主蒸汽温 度、主蒸汽压力在常用段范围内的系统综合误差应不大于测量系统允许综合误差的1/2。主要热工参数 的现场抽检应定期进行,30OMW以下的DCS机组每季度每台机组以抽检3点为宜,非DCS机组应加大抽 检量,每季度每台机组宜在5点~10点之间。 9.2.5模拟量控制系统应做定期扰动试验,试验周期不宜超过半年。除定期试验外,出现设备大修 控制策略变动、调节参数有较大修改、控制系统发生异常等情况也应进行扰动试验。调节机构特性试验 应在调节机构新向往升调节机构检修后进行。所有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 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附有相应的趋势曲线。试验报告保存三个周期备查。 9.2.6余配置的电源系统应定期进行余切换试验。DCS系统内的穴余设备也应进行官金切换试验
3.1热控系统的检修宜随主设备的检修同时进行,检修周期按照DL/T838相关规定执行。 3.2热控系统的检修项目应制定检修计划,检修、检定和调试均应符合检修工艺和DL/T774 容。
9.4.1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装置及检定人员,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取证 方能进行工作。 9.4.2按照我国有关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热工自动化计量检定、校准或检验的标准计量 器具,应按规定的计量传递原则传递。 9.4.3各级标准计量装置的标准器应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标准器均不能使用。 9.4.4各单位的热工计量室应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热工仪表制定周检计划,并按照检定规程和周检计 划进行检定,做到不漏检,不误检。 9.4.5暂时不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器可报上级检定机构封存,再次使用时需经上级检定机构检 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9.4.6仪表的单体调校宜在安装前进行,仪表系统在使用前应进行系统调试。 9.4.7仪表调校用电源应稳定。50HZ、20V交流电源和48V直流电源,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土 0%;24伏直流电源,不应超过土5%。 9.4.8校验用的标准仪表和仪器应具备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封印应完整,不得任意拆修。其基本误 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被校仪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
10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
0.1防止分散系统失灵
检验周期内。 10.2.4保护装置的校验要有可追溯性,校验报告应完整存档。保护装置试验不合格禁止启动运行。 10.2.5汽轮机胀差、热膨胀、轴向位移保护的零位,在每次大修后进行调整,小修、临修或机组运行 中不对零位进行调整。如需调整,应制订出专门调整方案,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10.2.6若发生热工保护装置(系统、包括一次检测设备)故障,应开具工作票经批准后迅速处理。锅 炉炉膛压力、全炉膛灭火、汽包水位和汽轮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低油压等重要保护装置在机组运 行中严禁退出;其他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的,应在24h内恢复,否则应立即扣
双奋内的介质在最低设计环境温度下易冻结或凝 施,仪表设备应安装在保温箱内。 104.2 管路伴热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管内介质保持的温度,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使介质冻结或汽化; b) 差压导管的正、负压管受热应一致; c) 管路与伴热设施应一起保温,并要求保温良好和保护层完整 10.4.3 伴热蒸汽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伴热蒸汽压力宜为0.3MPa~1.0Mpa; h) 伴热蒸汽管路应采用单回路供汽和回水,不应虫联连
c)伴热管路的集液处应加排液装置; 伴热管路的连接宜焊接,固定时不应过紧,应能自由伸缩; e) 伴热管路的进口应设截止阀,当采用有回水方式时,疏水器也应设截止阀。 10.4.4电伴热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电热带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电热带所耗功率的发热量,应补偿热保温体系的全部热 损失; b) 电热带的使用长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允许长度,超过时应另接电源; 电热线在敷设前应进行外观和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d) 电热线最高耐热温度应大于冲管时导管的表面温度,否则,安装时应采取措施: e) 电热线的接入电压应与其工作电压相符: 电热线应沿管路均匀敷设,固定牢固; 伴热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避免受电热线直接加热,并调整到设定温度值上。
外壁无防腐层时,均应涂防锈漆和面漆。
10.5.2涂漆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管路的面漆宜在压力试验后涂刷; b) 涂漆前应清除表面的铁锈、焊渣、毛刺及油、水等污物; c) 涂漆宜在5℃~40℃环境温度下进行: d) 多层涂刷时,应在漆膜完全干燥后再进行下道涂刷; e) 涂层应均匀、无漏涂,漆膜附着应牢固,无剥落等现象; f) 对有危险性介质的管路(如油、氢、瓦斯等)应涂与主系统相同颜色的面漆; g) 测量管路冲管时导致高温的管路应涂刷高温漆。 10.5.3 水处理车间的仪表管和电缆不得敷设在地沟内,以免腐蚀。 酸、碱室内不得安装除敏感元件外的仪表和电气设备。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7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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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人员资格和技能要求 4.1管理人员 4.2作业人员. 规章制度 5.1技术档案 5.2制度和规程 系统要求, 6.1热工控制系统总体要求 6.2数据采集系统(DAS) 6.3模拟量控制系统(MCS) 6.4热工保护系统. 6.5顺序控制系统(SCS) 6.6汽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DEH) 6. 7 高低压旁路控制系统(BPC) 6.8 给水泵汽轮机控制系统(MEH) 6.9 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PLC) 系统设备及环境要求 7. 1 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 7. 2 就地检测和控制仪表 7.3控制盘(台、箱、柜) 7.4电线和电缆 7.5管路 7.6接地 7.7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要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其控制 技术监督 9.1 监督范围 9.2 运行监督 9.3 检修监督 9.4量值传递
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 29 10.1防止分散系统失灵 29 10.2防止热工保护系统误动和拒动 30 10.3 防爆与防火 10. 4 防冻 10.5 防腐. 2.7
10事故预防与应急措) 10.1防止分散系统失灵 29 10.2防止热工保护系统误动和拒动 10.3 防爆与防火 10.4 防冻 10.5 防腐 表1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危险因素来源、 危害程度和主要的预控措施 表2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有害因素来源、 危害程度和主要的预控措施 28
表1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危险因 的视控借 表2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常见有害因素来源、危害程度和主要的预控措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7/T1809《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安全生产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一第1部分:通则; 一第2部分:燃料存储、制备与输送; 一第3部分:锅炉; 一第4部分:汽轮机; 一第5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 一第6部分:化学水处理与化学监督: 一第7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一第8部分:除尘除灰与脱硫。 本部分为DB37/T1809的第7部分。 本部分由充矿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充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洪涤、潘清波、张兆华、楚德全、古峰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7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本部分规定了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的安全生产基本 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的热工控制及自动化安全 生产标准化工作。其他同类燃煤、燃气、燃油、余热余压利用等的发电、供热企业的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的安全生产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15969.1可编程序控制器第1部分:通用信息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T435 电站煤粉锅炉膛防爆规程 DL/T589 火力发电厂燃煤锅炉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DL/T592 火力发电厂锅炉给水泵的检测与控制技术条件 DL/T656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657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659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701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术语 DL/T 77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DL1056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DL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热工自动化部分 DL/T 500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 DL/T5175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182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90.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5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T5226 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227 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DL/T5428 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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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液控制系统(DEH)
按电气原理设计的敏感元件、数字电路(计算机),按液压原理设计的放大元件及液压伺服机构构 成的汽轮机控制系统。 3.20 超速保护控制(OPC) 一种抑制超速的控制功能。有采用加速度限制方法实现的,也有采用双位控制方式实现的。例如汽 轮机转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03%时,自动关闭调节汽门,当转速恢复正常时再开启调节汽门,如此反复 直至正常转速控制回路可以维持额定转速,或者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3.21 旁路控制系统(BPC) 蒸汽压力锅炉和汽轮机旁路的自动投入及蒸汽压力、温度自动控制系统的总称。 3.22 给水泵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MEH) 用微型机(计算机)及液压伺服机构实现给水泵汽轮机自动控制各项功能的控制系统。 注:实际上也是数字电液控制系统,但为了与大汽轮机的DEH相区别,习惯上称为MEH。 3.23 功能组级控制 把工艺上互相联系并具有连续不断的顺控特征的设备作为一个整体的控制,如锅炉通风控制。 3.24 子功能组级控制 把某一辅机及其附属设备或某一局部工艺系统看作一个整体的控制,如送风机、引风机、给水泵的 控制、高压加热器旁路控制。 3.25 汽轮机安全监视仪表(TSI) 监视汽轮机运行状态(转速、振动、膨胀、位移等机械参数)的仪表。 3.26 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ETS) 在汽轮机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时能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并在异常情况继续发展到可能危及设 备时,能采取断然措施,停止汽轮机运行的保护系统。 3.27 联锁 有两种含义: a)在相互关联设备间的生产流程中(如输煤系统、锅炉的燃烧系统),当某一设备故障时,为保证 安全运行按先后次序安全停止故障设备前或后的自动操作: b)为防止超出极限状况或不适当的操作程序,因而危及设备安全,采取关停设备中造成故障的有 关设备或防止进人不恰当的操作程序关设备或防止进入不恰当的操作程序,以避免危险工况的 联动操作,如高压加热器切旁路。
在相互关联设备间的生产流程中(如输煤系统、锅炉的燃烧系统),当某一设备故障时,为保证 安全运行按先后次序安全停止故障设备前或后的自动操作: 为防止超出极限状况或不适当的操作程序,因而危及设备安全,采取关停设备中造成故障的有 关设备或防止进人不恰当的操作程序关设备或防止进入不恰当的操作程序,以避免危险工况的 联动操作,如高压加热器切旁路。
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PLC)
一种用于工业环境的数字式操作电子系统。这种系统用可编程的存储器 面向用户指令的 器,完成规定的功能,如逻辑、顺序、定时、计数、运算等,通过数字或模拟的输入/输出, 类型的机械或过程。可编程序控制器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设计,使它能够非常方便地集成到工)
统中,并能很容易达到所期望的功能。
统中,并能很容易达到所期望的功能
a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调查规程 熟悉有关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的标准、规范、规程与规章制度; b 熟悉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的工艺流程、设备结构原理、性能参数、运行操作、检修工艺及全 厂生产系统概况等; c 具备热工控制及自动化专业技术知识,对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能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 d) 具有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能力和计算机应用等能力
4.2.1热工控制检定人员和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的检修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4.2.2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热工控制及自动化专业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热工控制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热工控制及自动化专业应建立下列技术资料: 热工控制及自动化设备清册台帐; 设备检修台帐: 主辅机保护与报警定值清册; 模拟量控制系统整定试验与参数设置记录: 管路及仪表图(Pipe&InstrumentDiagram,简称P&ID图): 热工自动化设备互联图: 控制原理功能块图和逻辑图; 分散控制系统配置图; 热工自动化电源系统图: 热工自动化气源系统图; 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安装、技术改造的技术资料; 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检 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设备、仪表校验报告、校验合格证: 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软件安装的备份光盘
除执行DB37/T1809.1一2011第4.5条规定外,热工控制及自动化专业应制定下列制度
6.1.2热工监测应包括下列
f)炉、机、电集中控制的分散控制系统,还应包括主要电气系统和设备的参数和状态的监测。 6.1.3机组主要热工自动化系统宜采用分散控制系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和处理功能、模拟量控制功 能、顺序控制功能和锅炉炉膛安全监控功能。对于50MW~200MW机组,其功能可适当简化。 对于50MW以下的机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热工自动化水平。已经配备的热工控制系统 应达到本标准中的系统基本控制要求。 614发电厂的热工自动化水平,应根据机组在电网中的地位、机组的容量和特点以及预期的电厂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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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官理水平等因素确定。 6.1.5新建容量为125MW及以上的机组和扩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机组,应在炉、机、电单元控制 室集中控制:扩建容量为125MW的单元制机组,视具体情况可采用炉、机、电或炉、机集中控制。母管 制电厂宜采用车间或机、炉集中控制,也可采用就地控制。 6.1.6单元制或扩大单元制除氧给水系统,应在单元控制室或炉、机集中控制室内控制。 6.1.7供应城市采暖和工业用汽的热电厂热网系统,可按需要在机组控制室内控制或设置单独的热网 控制室。
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汽轮发电机组,宜多机合配一套振动监测和故障诊断系统,轴振动信号 从汽轮机监测仪表系统接入。 6.1.9控制回路应按照保护、 联锁控制优先的原则设计,以保证机组设备和人身的安全。设计控制回 路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a) 控制系统应满足安全 全可靠、 运行操作灵活和便于维护的要求: 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 保护联锁及单独操作在共同作用同一 个对象时,控制指令优先级应为 保护联锁控制最高、 独操作次之、模拟量控制和顺序控制最低的顺序; 优先级最高的保护回路,即几个回路共用的开关量信号接入具体回路的优先级或分配次序,也 应是保护联锁控制最高、模拟量控制和顺序控制最低: d 控制回路在共用同 模拟量信号时,模拟量信号应首先送入模拟量控制回路。 6.1.10 热工保护系统单相交流保护电源应使用220V电压,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76V~264V,频率允许 波动范围47.5Hz~52.5Hz;直流电压可采用220V,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76V~286V,或可采用110V,电 压允许波动范围88V~143V。 6.1.11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控制的单元机组,可按照控制系统分层分散的设计原则设计。模拟量控制可 分为下三级:协调控制级,子回路控制级,执行级。开关量控制也可分为下列三级:功能组级,子功能 组级,驱动级。 6.1.12分散控制系统、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机组保护回路、火检装置及火检冷却风机控制等双路供 电的重要电源,一路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一路应采用厂用保安段电源。 当设有穴余UPS电源系统时, 也可两路均采用UPS电源,但两路进线应分别接在不同供电母线上。也可采用两路直流220V(或110V) 供电电源,直流接自蓄电池直流盘。两路电源互为备用,且能自动切换 切换时间间隔应不影响保护系 统的正常功能 6.1.13应余配置的开关量仪表应根据机组设备实际情况设置,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二取一:一次风与炉膛差 6) 三取二:炉膛正压、 炉膛负压、火检冷却风与炉膛差压(或火 冷却风压力)、凝汽器真空、 润滑油压、抗燃油压、发电机冷却水流量。 .1.14 应余配置的模拟量仪表应根据机组设备实际情况设置,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 ? 双重余:再热蒸汽温度、轴向位移、给水泵汽轮机转速、汽包压力、总送风量、炉水循环泵 进出口压差、常压流化床旋风分离器出口温度、燃油压力。 b 三重穴余:汽包炉汽包水位、直流炉给水流量、炉压力、常压流化床床压及流化风量、汽轮 机转速、主蒸汽压力、再热蒸汽压力、磨灯机出口温度。 C 多重穴余:常压流化床床温。 1.15 5不间断电源(UPS)
6.1.15不间断电源(UPS)
允许短时直接取自保安电源作为备用电源。每路进线应分别接在不同供由由源的母 UPS故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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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S二次侧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接入新的负载。最大负荷情况下,UPS容量应有20%~30%余量; c UPS供电主要技术指标包括: 1 电压波动<10%额定电压: 2) 频率范围:50Hz±0.5Hz; 波形失真5%; 4) 备用电源切投时间<5mS; 5) 电压稳定度:稳态时≤土5%,动态时≤土10%; 6) 频率稳定度:稳态时≤土1%,动态过程≤土10%。 6.1.16,通过系统工具或其他由制造厂提供的方法,测试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负荷率和数据通信总线的负 荷率。各负荷率应在不同工况下测试5次,每次测试时间10S,取平均值,应满足: a 所有控制站的中央处理单元在恶劣工况下的负荷率应不大于60%; 操作员站、服务站的中央处理单元在恶劣工况下的负荷率应不大于40%; c 数据通信总线的负荷率,以太网应不大于20%,其他网络应不大于40%。 6.1.17规范DCS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管理,有相应的软件管理制度。软件的修改、更新、升级应履 行审批授权及责任人制度。在修改、更新、升级软件前,应对软件进行备份。未经测试确认的各种软件 严禁下载到已运行的DCS系统中使用,并建立有针对性的DCS系统防病毒措施。 6.1.18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件。除非软件升级或补丁的需要,严禁 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系统格式化或读写过的软盘、光盘、磁带等。 6.1.19,对热工保护系统穴余配置按照DL/T659中相关规定执行。 6.1.20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检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对运行中的热 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值进行调整时,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 6.1.21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设定值修改等工作,应事先应提出异动申请报告,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由热控人员指定专人执行。修改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及时编写异动竣工报告通知有关部门,并及时将 修改后的组态图存档, 6.1.22热工控制系统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系统应分级授权使用。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 师站和/或操作员站的系统组态功能。 6.1.23 热工保护应遵循下列“独立性”原则: a) 炉、机跳闸保护的逻辑系统应有独立的逻辑、独立的控制器、独立的输入/输出系统和独立的 电源,且应在功能上和物理上独立其它的逻辑系统,不得与任何其它逻辑系统(如MCS和SCS 等)组合在一起; b)一套保护逻辑系统应仅限于单台机组,不应多台机组共用一套保护逻辑系统; c 元余的I/0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0模件引入; d) 触发机组跳闸的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变送器应单独设置,当确有困难而需与其他系统合用 时,其信号应首先进入保护系统; e 机组跳闸命令不应通过通信总线传送,触发停机、停炉的信号应为硬接线。 6.1.24 热工保护系统应有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保护系统电源中断或恢复不会发出误动作指令。 6.1.25 控制台设置总燃料、停止汽轮机和解列发电机的跳闸按钮(双重或带盖),跳闸按钮(双重或 带盖)应直接接至停炉、停机的驱动回路。 6.1.26 停炉、停机保护动作原因应设事件顺序记录,100MW及以上单元机组还应有事故追忆功能。 6.1.27 热工保护系统输出的指令应优先于其它指令,即执行“保护优先”的原则。 6.1.28 保护回路中不应设置供运行人员切、投保护的任何操作设备。 6.1.29 控制站、操作员站、计算机站、数据管理站、历史站或服务器等脱网、离线、死机时,在其它 操作员站监视器上应设有醒目的报警功能,或在控制室内设有独立于DCS系统之外的声光报警。
6.1.23热工保护应遵循下列“独立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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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0 分散控制系统控制柜巡检周期每天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控制柜的环境温度和湿度; b 滤网清洁及完好程度; C) 柜内温度应符合厂家要求,带有冷却风扇的控制柜,冷却风扇应正常工作。对运行中异常的 风扇,应立即更换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电源或所有模件工作状态: e 事件顺序记录(SOE)应工作正常,打印纸充足,时钟与分散控制系统站同步。 6.1.31 通信网络 a) 主系统及与主系统连接的所有相关系统(包括专用装置)的通信负荷率设计应控制在合理的范 围(保证在高负荷运行时不出现“瓶颈"现象)之内,其接口设备(板件)应稳定可靠; b) 通信总线亢余切换能力的测试。在任意节点人为切断每条通信总线,系统不得出错或出现死机 情况。切、投通信总线上的任意节点,或模拟其故障,总线通信应正常; c) 数据通信总线的负荷率不同工况下共测试五次,取平均值,每次测试时间为10s: 在繁忙工况下数据通信总线的负荷率不得超过30%。对于以太网则不得超过20%
a)DCS的系统接地应严格遵守厂家技术要求,所有进入DCS系统控制信号的电缆应采用质量合格 的屏蔽阻燃电缆,在DCS侧有良好的单端接地。 6) DCS系统与电气系统共用一个接地网时,控制系统接地线与电气接地网只允许有一个连接点, 且接地电阻应小于0.5Q。 6.1.33分散控制系统抗干扰能力符合DL/T774规定,且当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抗干扰 能力试验
2数据采集系统(DAS
6.2.1锅炉、汽机、电气主要检测参数齐全,显示正确,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且应配有音响或语 音报警画面。 6.2.2显示画面应能区分事故变位和操作变位,当所采集的模拟量发生超限,数字量变位以及系统自 诊断故障时均应进行报警处理,并具有人工确认、自动或手动复归功能 6.2.3屏幕画面应显示实时系统接线、设备参数、运行状态以及各种操作指导等信息,并宜设置专用 报警区。系统接线画面可分别用不同颜色区别跳闸报警、预告信号和事故后的操作提示。宜显示的主要 画面如下: a) 电气主接线,包括不同等级的分接线图: 厂用电原理接线图,包括高、低压厂用电分接线图: 汽轮机、锅炉的主要参数画面; DCS系统运行工况; 各机组及全厂发电容量曲线及运行点显示; 各类趋势曲线图,包括实际负荷曲线、模拟量变化趋势曲线及历史趋势图等; g 重要模拟量棒形图: h 成组报警画面: i 相关报警画面: j) 运行操作记录统计一览表: k) 事故及故障统计一览表; 1 事故追忆记录报告或曲线: m 事件顺序记录的当前和历中报生
a) 控制系统正常工作时,给水流量应随蒸汽流量迅速变化;在汽包水位正常时,给水流量与蒸汽 流量应基本相等; 6) 稳态品质指标:土20mm,控制系统的执行机构不应频繁动作: 水位定值扰动(扰动量为:40mm):过渡过程衰减率=0.7~0.8;稳定时间为:3min; 机组启停过程中,汽包水位控制的动态品质指标;在30%负荷以下单冲量方式运行时白砂糖标准,汽包 水位允许动态偏差为土80mm;在30%~70%负荷范围三冲量给水控制运行时,汽包水位允许 动态偏差为土60mm;在70%~100%负荷范围三冲量给水控制运行时,汽包水位允许动态偏差 为±40mm。
6.3.2汽温控制系统
3.2.3品质指标(负
6.3.3燃烧控制系统
3.3.1炉膛压力控制
3.3.2风量氧量控制系
.3.3.2.1风量氧量控制包括:送风机动叶风量控制、二次风门风量控制、风箱与炉膛差压控制、二 次风压控制、氧量校正、燃料风控制、燃尽风控制系统。 3.3.2.2控制系统投入的条件: a 锅炉运行正常,燃烧稳定,负荷大于50%,送风机动叶/二次风门风量控制系统投入; b 送风机动叶/二次风门在最大开度下的送风量应能满足锅炉最大负荷要求不锈钢板标准,并约有5%裕量; 风量、氧量信号准确可靠,记录清晰: d) 炉膛压力控制系统投入运行; e M/A操作站工作正常,跟踪信号正确,无切手动信号
....- 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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