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80-2020 工业低品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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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GB∕T 38680-2020 工业低品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技术导则
Q;——结算热量,单位为吉焦(GJ); 管网供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GB/T 386802020
管网约定回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M——管网循环水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C,——水的比热容,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 H —供暖小时数,单位为小时(h)。
6.1余热供热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50893、CJJ28、CJJ34、CJJ88、CJJ105、CJJ/T185、CJJ/T223 的要求。 6.2余热热源宜与热电联产机组和清洁燃煤、燃气、生物质锅炉等多热源联网,在供热系统设计中优先 考虑互为备用热源;余热集中供热系统设置备用热源和调峰热源时,应比常规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在容量 选择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6.3工业余热热源易受主生产系统负荷波动影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储热装置;对于波动性、间 断性较大的余热热源应根据其稳定性及热负荷需求情况,配置满足相应补偿能力和调峰能力的储热 装置。 6.4余热供热系统备用热源供热能力宜不低于设计热负荷的75%。 6.5采用余热热源时,应尽量降低回水温度,宜采取大温差、低阻力供热管网设计。 6.6余热供热系统宜采用多热源、多用户环状管网设计。( 6.7C余热资源温度低于热网回水温度时,宜采用热泵技术深度利用余热, 6.8有余热资源和供热需求,但不适宜敷设管网时,宜采用移动储热供热方式。 6.9当余热供热系统承担生活热水负荷,且水质满足热用户要求时,可采用开式热力网 6.10以采暖热负荷为主的供热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供热介质。 6.11 余热供热系统根据供热末端形式不同宜分区调节,供热末端形式宜采用地板采暖或风机盘管。 6.12余热供热系统所选用的设备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 6.13余热回收系统关键设备和储热装置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整体拆装,留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和检 修空间。 6.14多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集中调度、控制、计量、结算平台,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17167的 要求。 6.15供热管道及设备的保温结构设计应按照CJJ34、GB/T29047执行,并符合GB/T4272和 GB/T8175的有关规定。 供热管道保温结构散热损失测试与保温效果评定,应按照GB/T28638执行。
6.1余热供热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50893、CJJ28、CJJ34、CJJ88、CJJ105、CJJ/T185、CJJ/T223 的要求。 6.2余热热源宜与热电联产机组和清洁燃煤、燃气、生物质锅炉等多热源联网,在供热系统设计中优先 考虑互为备用热源;余热集中供热系统设置备用热源和调峰热源时,应比常规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在容量 选择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6.3工业余热热源易受主生产系统负荷波动影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储热装置;对于波动性、间 断性较大的余热热源应根据其稳定性及热负荷需求情况,配置满足相应补偿能力和调峰能力的储热 装置。 6.4余热供热系统备用热源供热能力宜不低于设计热负荷的75%。 6.5采用余热热源时,应尽量降低回水温度,宜采取大温差、低阻力供热管网设计。 6.6余热供热系统宜采用多热源、多用户环状管网设计。( 6.7C余热资源温度低于热网回水温度时,宜采用热泵技术深度利用余热, 6.8有余热资源和供热需求,但不适宜敷设管网时,宜采用移动储热供热方式。 6.9当余热供热系统承担生活热水负荷,且水质满足热用户要求时,可采用开式热力网 6.10以采暖热负荷为主的供热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供热介质。 6.11 余热供热系统根据供热末端形式不同宜分区调节,供热末端形式宜采用地板采暖或风机盘管。 6.12余热供热系统所选用的设备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 6.13余热回收系统关键设备和储热装置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整体拆装,留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和检 修空间。 6.14多热源集中供热系统宜设置集中调度、控制、计量、结算平台,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17167的 要求。 6.15供热管道及设备的保温结构设计应按照CJJ34、GB/T29047执行,并符合GB/T4272和 GB/T8175的有关规定。供热管道保温结构散热损失测试与保温效果评定,应按照GB/T28638执行。
7.1应定期监测余热供热系统实际运行能耗,并对余热供热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建立技术档案。 7.2对于多热源供热系统,应制定供热系统运行调节方案或运行规程。 7.3宜与余热资源提供企业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同时确保余热供热系统和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7.4宜采用约定回水温度的热量结算方案,鼓励降低管网回水温度,提高系统余热利用率。 7.5余热供热系统节能评价可按照GB/T1028、GB/T50627要求执行。 .6 应及时淘汰供热系统中的落后用能设备。 7.7加强余热供热系统动力设备调速装置、供热参数检测装置、调节控制装置、计量装置等的维护 保养
7.1应定期监测余热供热系统实际运行能耗,并对余热供热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建立技术档案。 7.2对于多热源供热系统,应制定供热系统运行调节方案或运行规程 7.3宜与余热资源提供企业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同时确保余热供热系统和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7.4宜采用药定回水温度的热量结算方案,鼓励降低管网回水温度,提高系统余热利用率。 7.5余热供热系统节能评价可按照GB/T1028、GB/T50627要求执行。 7.6应及时淘汰供热系统中的落后用能设备。 7.7加强余热供热系统动力设备调速装置、供热参数检测装置、调节控制装置、计量装置等的维护 保养
项目管理、论文GB/T386802020
7.8进入热力网地沟、井室前应先通风、再检测,确认安全方可进人, 7.9热力网检查井及地沟的临时照明用电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环境下,进行供热钢管内作业时 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V。在检查井内作业时,严禁使用潜水泵。 7.10针对余热种类及回收工艺,宜建立安全防护规范,制定危险源辨识控制措施,以及供热应急保障 预案。 7.11应建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运行与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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