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677-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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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u 混凝土强度平均值 W4——混凝土抗渗等级为4级
micu 混凝土强度平均值 W4——混凝土抗渗等级为4级 0—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3.1.1模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及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与相互 位置满足设计要求。 2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 3宜做到标准化、系列化,装拆方便,周转次数高。 4 模板板面光洁、平整,拼缝严密,不漏浆。 3.1.2模板选用应与混凝土结构的特征、施工条件和浇筑方法 相适应。大体积混凝土宜优先选用悬臂模板。 3.1.3组合钢模板、大型模板、滑动模板、翻转模板等模板设 计、制作和施工应遵守GB50113、GB50214和SL32的相应 规定。
污水处理标准规范范本3.1.4模板材料及制作、安装等工序均应进行质量检
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1.5模板安装、拆除的顺
3.2.1模板面板材料宜选用钢材、胶合板等,模板支架材料应 优先选用钢材,少用木材。
.2.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下
1钢材宜采用Q235钢材,其质量应遵守GB/T700的 规定。 2木材应符合GB50005中的承重结构选材标准。 3 胶合板质量应遵守GB/T17656的规定。 4 竹胶合板质量应遵守JG/T156的规定。 3.2.31 保温模板的保温材料应不影响混凝土外露表面的平整度
3.3设计3.3.1模板设计应满足结构物的体型、构造、尺寸以及混凝土浇筑分层分块等要求。3.3.2模板设计应提出对材料、制作、安装、使用及拆除工艺的具体要求。模板设计图纸应标明设计荷载及控制条件,如混凝土的浇筑顺序、浇筑速度、浇筑方式、施工荷载等。3.3.3钢模板设计应符合GB50017的规定,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为1.0;其荷载设计值可按0.90的折减系数进行折减。采用冷弯薄壁型钢应符合GB50018的规定其荷载设计值不应折减。木模板设计应符合GB50005的规定:当木材含水率小于25%时,其荷载设计值可按0.90的折减系数进行折减。其他材料的模板设计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3.3.4模板设计时应考虑下列荷载的组合,其标准值的计算可参考附录A。模板自身重力。2新浇混凝士的重力。3钢筋和预埋件的重力。4工作人员及仓面机具的重力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6新浇混凝土的侧压力。7新浇混凝土的浮托力。8混凝土卸料时产生的荷载。9风荷载。10其他荷载。3.3.5计算模板的刚度和强度时,应根据模板种类及施工具体情况,按表3.3.5的荷载组合进行计算(特殊荷载按可能发生的情况计算)。8
表3.3.5常用模板的荷载组合基本荷载组含(数字为3.3.4条中的序号)项次模板种类计算强度验算刚度薄板、薄壳的底模板1+2+3+41+2+3+412厚板、梁和拱的底模板1+2+3+4+51+2+3+4+5梁、拱、柱(边长<3300mm)、墙(厚400mm)5+66的侧面垂直模板大体积结构、柱(边长》300mm)、墙(厚)Moom6+86+8的侧面垂直模板5悬臂模板1+2+3+4+5+8隧洞衬砌模板台车1+2+3+4+6+76注1:当模板承受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对模板的承载能力和变形有较大影响时,考虑荷载8注2:根据工程实践情况,合理考虑荷载9和荷载3.3.6验算模板刚度时,其最大变形不应超过下列允许值:1结构外露面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结构隐蔽面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值为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3.3.7承重模板结构的抗倾稳定性,应按下列要求核算:倾覆力矩,应采用下列三项中的最大值:1)风荷载,按GB50009确定。2)实际可能发生的最大水平作用力。3)作用于承重模板边缘1500N/m的水平力。2稳定力矩:模板自重折减系数为0.8;如同时安装钢筋,应包括钢筋的重量。活荷载按其对抗倾覆稳定最不利的分布计算。9
3抗倾稳定系数:应大于1.4。 3.3.8除悬臂模板外,竖向模板与内倾模板应设置撑杆或拉杆 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
3.3.11模板锚固件应避开结构受力钢筋,模板附件的安全系 数,应按表3.3.11采用。
表3.3.11 模板附件的最小安全系数
3.4.1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3.4.1的规定。
3.4.1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3.4.1的规定。 3.4.2钢模面板及活动部分应涂防锈油脂,但面板油脂不应影 响混凝土表面颜色。其他部分应涂防锈漆
3.5.1模板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多设 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
3.5.2支架应支承在坚实的地基或老混凝土上,并应
支承面积,斜撑应防止滑动。竖向模板和支架安装在基土上时应 加设垫板,且基土应坚实并有排水措施。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 施;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4m时,模板应设置预拱;当结构设计无具体要求时,预拱高度 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表3.4.1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
3.5.4模板的钢拉杆不应弯曲,拉杆直径宜大于8mm,拉杆与 锚固头应连接牢固。预理在下层混凝土中的锚固件(螺栓、钢筋 环等),承受荷载时,应有足够的锚固强度。 3.5.5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面板,以及各块模板接缝处,应平 整、密合,防止漏浆,保证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和混凝土的密 实性。 出饰物
3.5.9钢承重骨架的模板,应按设计位置可靠地固定在承重骨 架上,在运输及浇筑时不应错位。承重骨架安装前,宜先做试吊 及承载试验。
3.5.10模板上,不应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材料及设备。混凝土 浇筑时,应按模板设计荷载控制浇筑顺序、浇筑速度及施工荷 载,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杂物,
3.5.10模板上,不应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材料及设备。混凝土
3.5.1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模板的检查。
3.5.1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模板的检查。 对承重模板,应加强检查、维护。模板如有变形、位移,应及时 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止混凝土浇筑。
诉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保 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 (按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方可拆除。 1)悬臂板、梁:跨度【<2m,75%;跨度1>2m,100%。 2)其他梁、板、拱:跨度l<2m,50%;2m<跨度1< 8m,75%;跨度1>8m,100%。 3.6.2拆模时,应根据锚固情况,分批拆除锚固连接件,防止 大片模板坠落。拆模应使用专门工具,以减少混凝土及模板的 损伤。
3.6.3预制构件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侧模: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 可拆除。 2预留孔洞的内模: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和孔洞表面不 发生塌陷和裂缝后,方可拆除。 3底模:构件跨度不大于4m时,混凝土强度达到混凝土 设计强度标准值的50%后,方可拆除;构件跨度大于4m时,在
混凝土强度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后,方可拆除。 3.6.4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以 上规定外,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 预应力并完成封锚后拆除,
3.6.4后张法预应力混土结构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以 上规定外,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 预应力并完成封锚后拆除。 3.6.5拆模的顺序及方法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当无规定时,模 板拆除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 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3.6.6拆下的模板和支架应及时清理、维修,并分类堆存,妥 善保管。钢模应设仓库存放,并防锈。天型模板堆放时,应垫放 平稳,以防变形,必要时应加固
3.6.5拆模的顺序及方法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当无规定时,模
板拆除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 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3.6.6拆下的模板和支架应及时清理、维修,并分类堆存,妥 善保管。钢模应设仓库存放,并防锈。大型模板堆放时,应垫放 平稳,以防变形,必要时应加固
善保管。钢模应设仓库存放,并防锈。大型模板堆放时,应垫放 平稳,以防变形,必要时应加固,
3.7.1特种模板包括永久模板、滑动模板、移置模板、翻转模 板及装饰模板等。特种模板除应遵守本节规定外,还应符合本章 以上各节的规定。
3.7.2永久模板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永久模板如构成永久结构的一部分,应进行结构设计 复核。 2 混凝王重力式竖向模板用作永久性模板时,应遵守下列 规定: 1)面板厚度宜大于0.2m。 2)单位面积质量宜不小于1000kg。 3)稳定特性值(混凝土模板的重心到前趾的水平距离) 宜不小于0.4m。 4)混凝土重力式模板的抗倾及抗滑安全系数均应大 于1.2。 3混凝土模板与现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在浇筑混凝土前 加工成粗糙面,并清洗、湿润。浇筑时不应沾染松散砂浆等污 物。同时应加强平仓振捣。
.7.3滑动模板应遵守下列规定:
3.7.4移置模板应遵守下列规定
3滑框倒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模板应根据建筑物体形进行专门设计。 2)模板平台滑升过程中,应进行滑升垂直度和水平度的
监测。每浇筑2m宜进行一次混凝土块体体形检测, 如果体形偏差大于设计允许值或其他有关规定时,应 立即停滑,待采取纠正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3)混凝土的脱模强度不应小于0.4MPa。脱模操作架应 安全、可靠,并便于倒模操作。拆除的单块模板应及 时清理面板表面,并涂刷脱模剂。变形的单块模板应 更换。
7.5翻转模板应遵守下列规定:
1翻转模板主要由面板、支承件、锚固件、工作平台以及 其他辅助设施组成。支承件宜采用桁架形式 锚固件的螺栓与锥 体应设计为整体结构 使螺栓与锥体的安装、拆卸一次完成。 2宜采用3块模板进行翻转,浇筑时连续翻转上升,每块 模板高度方向应设置锚筋取值 3施工前应进行锚筋锚固强度试验 施工王 现场进行验证性 试验。
3.7.6装饰模板应遵守下列
4.1.1可用于水工混凝土结构的钢筋材料牌号为HPB300、 HRB335、HRB400、HRB500、KL400、CBR550和冷拉I级钢 筋等,
钢筋、牌号为CBR550(d=4~12mm)的冷轧带肋钢筋和冷拉 I级(d12mm)钢筋。非预应力混凝土不应采用冷拉Ⅱ级及 以上钢筋。
4.1.3水工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见附录B.1。
4.1.3水工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见附录B.1。 4.1.4本标准所涉及的钢筋接头型式,应根据工程部位按设计 要求和施工条件选用。
4.2.1钢筋应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 分别堆存,不应混杂,且应立牌以便识别。运输、贮存过程中应 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关堆置时,应 垫高并加遮盖,不应和酸、盐、油等物品存放在一起。 4.2.2钢筋使用前应做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还应 出恒接工书述玲
4.2.2钢筋使用前应做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还应 做焊接工艺试验
1钢筋应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 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2根据原附钢筋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检查每批钢筋的 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及锈蚀程度 等),并测量本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应先截去50cm,每组试样分别标
记,不应混有。 4每批钢筋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2根钢筋, 各取1个拉力试件和1个冷弯试件,按GB/T228.1和GB/T 232的规定进行试验。如有1个试验项目的1个试件不符合附录 B表B.1.1所规定的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 的项自进行复验,如仍有1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 合格。 5拉力试验项目中,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 如有1个指标不符合规定,即判定拉力试验项目不合格。 6冷弯试件弯曲后,不应有裂纹、剥落或断裂。 4.2.4以另一种牌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面积作相应的 改变。 2某种直径的钢筋,用同牌号的另一直径钢筋替换时,其 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4mm;替换后的钢筋总截面面积不应小 于设计规定截面面积的98%,也不应大于设计规定截面面积 的103%。 3钢筋等级的替换不应超过一级。用高一级钢筋替换低一 级的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 数的方法,部分构件应进行裂缝和变形验算。 4以较粗的钢筋替换较细的钢筋时,部分构件应校核握 裹力。
4.3.1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满足下列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 鳞锈等清除干净。钢筋表面的水锈和色锈可不做专门处理。钢筋 表面有严重锈蚀、麻坑、斑点等,应经鉴定后视损伤情况确定降 级使用或剔除不用。
表4.3.4圆钢筋制成箍筋,其末端弯钩平直部分长度 单位mm
圆钢筋制成箍筋,其末端弯钩平直部
4.3.5钢筋接头加工应遵守下列
1应按所采用的钢筋接头型式要求进行。 2钢筋端部加工后有弯曲时,应予矫直或割除(绑扎接头 除外),端部轴线偏移不应大于0.1d,并不应大于2mm。端头 面应整齐,并与轴线垂直,
1应按所采用的钢筋接头型式要求进行。 2钢筋端部加工后有弯曲时,应予矫直或割除(绑扎接头 除外),端部轴线偏移不应大于0.1d,并不应大于2mm。端头 面应整齐,并与轴线垂直。 4.3.6钢筋接头的切割方式应遵守下列规定: 1绑扎接头、帮条焊、单面(或双面)搭接焊的接头宜采 用机械切割,当加工量小或不具备机械切割条件时,经论证后可 选用其他方式切割。 2电渣压力焊接头,应采用砂轮锯或气焊切割。 3冷挤压连接和螺纹连接的机械连接钢筋端头宜采用砂轮 锯或钢锯片切割。切割后钢筋端头有毛边、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 者,用砂轮机修磨。冷挤压接头不应打磨钢筋横肋。 4熔槽焊、窄间隙焊和气压焊连接的钢筋端头宜采用砂轮 锯切割,能够保证钢筋端头切面与轴线垂直和端头断面尺寸时也 可选用其他方式。 5其他新型接头的切割按工艺要求进行。 4.3.7钢筋锥(直)螺纹连接的螺纹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接头的锥(直)螺纹加工在工厂内进行。 2钢筋锥(直)螺纹的接头加工宜经过镦粗后套丝,套丝 后的接头断面不宜小于原钢筋直径。如不墩粗直接进行螺纹加 工,加工后的接头强度应经试验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 使用。
4.3.6钢筋接头的切割方式应遵守下列规定:
1绑扎接头、帮条焊、单面(或双面)搭接焊的接头宜采 用机械切割,当加工量小或不具备机械切割条件时,经论证后可 选用其他方式切割。 2电渣压力焊接头,应采用砂轮锯或气焊切割。 3冷挤压连接和螺纹连接的机械连接钢筋端头宜采用砂轮 锯或钢锯片切割。切割后钢筋端头有毛边、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 者,用砂轮机修磨。冷挤压接头不应打磨钢筋横肋。 4熔槽焊、窄间隙焊和气压焊连接的钢筋端头宜采用砂轮 锯切割,能够保证钢筋端头切面与轴线垂直和端头断面尺寸时也 可选用其他方式。
4.3.7钢筋锥(直)螺纹连接的螺纹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接头的锥(直)螺纹加工在工厂内进行。 2钢筋锥(直)螺纹的接头加工宜经过粗后套丝,套丝 后的接头断面不宜小于原钢筋直径。如不墩粗直接进行螺纹加 工,加工后的接头强度应经试验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 使用。
3加工的钢筋锥螺纹丝头的锥度、牙形、螺距等与连接套 一致,直螺纹的长度、牙形、螺距等与连接套一致,并经过配套 的量规检测合格。螺纹丝扣长度满足相应钢筋的要求,误差不超 过规定值。 4加工钢筋锥(直)螺纹时,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气 温低于0℃时,掺入15%~20%的亚硝酸钠,不应用机油润滑或 不加润滑液套丝。 5钢筋的锥(直)螺纹加工后遵照附录B.2、附录B.3的 规定逐个检查钢筋锥(直)螺纹加工的外观质量。 6经自检合格的钢筋锥(直)螺纹,每种规格的加工批随 机抽检10%,不少于10个,并遵照附录B.4的规定填写钢筋 锥(直)螺纹加工检验记录,如有1个丝头不合格,该加工批全 数检查,不合格丝头重新加工经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已检验合格的钢筋螺纹头应戴上保护帽,锥螺纹连接的 钢筋螺纹头一端也可按接头规定的力矩值紧连接套。保护帽在 存放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取下。 4.3.8钢筋机械连接件应由专业生产厂家设计并经检验认定后 生产供应,并有出厂质检证明。所有连接件的尺寸及材质、强度 等均满足JGJ107、JG171的有关规定。型式检验要求及方法参 见附录B.5。 4.3.9加工后钢筋的充许偏差不应超过表4.3.9的规定。
4.3.8钢筋机械连接件应由专业生产厂家设计并经检
表4.3.9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
.4.1钢筋接头应遵守下列规定
+* 1设计有专门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纵向受力钢筋 接头位置宜设置在构件受力较小处并错开。钢筋接头应优先采用 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轴心受拉构件、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 受振动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接头不应采用绑扎接头;双面配置 受力钢筋的焊接骨架,不应采用绑扎接头:受拉钢筋直径大于 28mm或受压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接头。 2加工厂加工钢筋接头应采用闪光对焊。不能进行闪光对 焊时,宜采用电弧焊 (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和机械连接 (粗锥螺纹接头、粗直螺纹接头、剥肋滚压直螺纹接头等)。 3现场施工可采用绑扎搭接、手工电弧焊 (搭接焊、帮条 焊、熔槽焊、窄间隙焊)、气压焊和机械连接等。 现场竖向或斜 向(倾斜度在10.5的范围内)钢筋的焊接,宜采用接触电 渣焊。 4直径大于28mm的热轧钢筋接头,可采用熔槽焊、窄间 隙焊或帮条焊连接。直径小于等于28mm的热轧钢筋接头,可 采用手工电弧搭接焊和闪光对焊焊接(工 工厂加工)。 5直径为2040mm的钢筋接头宜采用接触电渣焊(竖 向)和气压焊连接,但直径大于28mm时,应经试验论证后使 用。可焊性差的钢筋接头不宜采用接触电渣焊和气压焊。 6直径16~40mm的Ⅱ级、Ⅲ级钢筋接头,可采用机械连 接。采用直螺纹连接时,相连两钢筋的螺纹旋人套筒的长度应 相等。 7钢筋的交叉连接,宜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 弧焊。 8采用机械连接的钢筋接头的性能指标应达到I级标准 经论证确认后,方可采用Ⅱ级、Ⅲ级接头。 1)I级: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实际拉断
强度或不小于1.1倍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 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2)Ⅱ级: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抗拉强度 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 性能。 3)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 准值的1.25倍,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一定的延性及 反复拉压性能。 9当施工条件受限制,或经专门论证后,钢筋连接型式可 根据现场条件确定 10焊接钢筋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 干净。 11负温下焊接钢筋应有防风、防雪措施。手工电弧焊应选 用优质焊条,接头焊毕后避免立即接触冰、 雪。在一15℃以下施 焊时,应采取专门保温防风措施。雨天进行露天焊接,应有可靠 的防雨和安全措施。低于一20℃时不宜焊接 12焊接钢筋的工人应持证上岗 4.4.2闪光对焊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同直径的钢筋进行闪光对焊时,直 直径相差以一级为宜, 且不大于4mm。钢筋端头的弯曲应矫直或切除。 2在每班施焊前或变更钢筋的类别直径时,按实际焊接 条件试焊2个冷弯及2个抗拉试件试验验证焊接参数。并检验试 件接头外观质量。试焊质量合格和焊接参数选定后,方可成批 焊接。 3全部闪光对焊接头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可不做抗拉试验 和冷弯试验。对焊接质量有怀疑或焊接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应随 机抽样进行抗拉试验和冷弯试验。 4外观检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1)钢筋表面没有裂纹和明显的烧伤。 2)接头如有弯折,其角度不大于4°
3)接头轴线如有偏心,其偏移不大于0.1d,并不大 于2mm。 5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剔出重焊。 6接头抗拉试验成果均大于该级钢筋的抗拉强度,且断裂 在焊缝及热影响区以外为合格
4.4.3手工电弧焊应遵守下列
1手工电弧焊用焊条,按设计规定采用。在设计未作规定 时,可按表4.4.3-1选用。焊条应由专业厂家生产,并有出厂 合格证,型号明确,使用时不应混滑,
注:低氢型焊条在使用前应烘干。新拆包的低氢型焊条在一班时间内用完,否则 重新烘干。
(mm) (mm) (mm) (A) 20 11~13 3.2 100~110 22 11~13 3.2 100~110 25 12~14 4.0 150~160 28 12~14 4.0 150~160 32 12~14 4.0 150~160 36 13~15 5.0 210~220 40 13~1 5.0 210~220 5每个手工电弧焊接头应进行外观检查。 必要时应从成品 中抽取试件作抗拉试验 在有利条件下施焊的预制钢筋骨架焊 ,以及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不做抗拉试验,但应严 各进行外观检查 6手工电弧焊接头的外观检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1)焊缝表面平整,没有明显的咬边、凹陷、焊瘤、气孔 和裂纹 2)焊缝余高不大于3mm。 3)用小锤敲击接头时,发出清脆声 7 手工电弧焊接头抗拉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随机切 取3个接头。 2)3个接头的抗拉强度均不应小于规定的抗拉强度;至 少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外,并应呈延性断裂。满足上 述2项要求,该批接头抗拉强度合格。 3)有2个接头抗拉强度小于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 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判定该批接 头不合格。 4)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的抗拉强度,或2个
表4.4.4钢筋接触电渣焊接参数
注1:顶压时间以钢筋下移稳定后半分钟为宜。夹具拆除时间,以下压完成后约 2min为宜。 注2:保证外电压稳定在380V以上,否则架设专线。
4.4.5采用绑扎接头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受拉区域内光圆钢筋绑扎接头的未端应做弯钩。 2梁、柱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范围内应加密箍筋。绑 扎接头为受拉钢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5d(d为两搭接钢筋 中较小的直径),且不大于100mm;绑扎接头为受压钢筋时,其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大于2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较大搭接钢筋直径的0.25倍。 3搭接长度不应小手表4.4.5规定的数值。纵向受拉钢筋 搭接长度还应根据搭接接头连接区段接头面积百分率进行修正 修正长度满足SL191要求。
表4.4.5绑扎接头最小搭接长度
表4.4.5(续)混凝土设计龄期抗压强度标准值(MPa)项钢筋类型15202530、35≥40次受拉受压受拉受压受拉受压受拉受压受拉受压3冷轧带肋钢筋50d35d40d30d35d25g30d20d注1:月牙纹钢筋直径d>25mm时,最小搭接长度按表中数值增加5d。注2:表中I级光圆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值不包括端部弯钩长度,当受压钢筋为I级钢筋,末端又无弯钩时,其搭接长度不小于30d。注3:如在施工中分不清受压区或受拉区时,搭接长度按受拉区处理。4.4.6气压焊接应遵守下列规定:1钢筋端面切平,并与钢筋轴线垂直,钢筋端部若有弯折或扭曲,应矫直或切除。钢筋端部2d范围内应清除干净,端头经打磨,露出金属光泽,不应有氧化现象。24钢筋安装后应加压顶紧、局部缝隙不应大于3mm。3气压焊接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钢筋直径和焊接设备等具体条件选用等压法、二次加压法或三次加压法焊接工艺。2)焊接过程中,对钢筋施加的轴向压力,按均匀作用在钢筋横截面面积上计,应为30~40MPa。3)钢筋气压焊的开始阶段宜采用碳化火焰,对准接缝处集中加热,并使其内焰包住缝隙,防止钢筋端面产生氧化。在确认缝隙完全密合后,应改用中性火焰,以压焊面为中心,在两侧各1倍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往复宽幅加热。4)钢筋端面的合适加热温度为1150~1250℃,钢筋镦粗区表面的加热温度应稍高于该温度。4全部接头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按批次切取试件进行抗拉试验,必要时进行弯曲试验。5气压焊接接头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35
1)最大的偏移量e<0.15d,同时e4mm。不同直径的钢筋相焊时,按较小的钢筋直径计。焊接后的最大的偏移量超过此限值时应切除重焊。2)两钢筋轴线弯折角不大于4°,超过此限值时应重新加热矫正。3)镦粗直径d.≥1.4d,小于此限值时应重新加热粗4)长度L≥1.2d,且凸起部分平缓圆滑,小于此限值时,应重新加热镦长。5)压焊面偏移量ea0.2d(见图4.4.6)。6)接头不应有环向裂纹若有裂纹应切除重焊。7)镦粗区表面不应有严重烧伤最大直径截面图4.4.6气压焊接头示意图机械性能检查项目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械性能检查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抗拉试验,根据需要,也可另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2)抗拉试件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附录B表B.1.1规定的指标值,并呈塑性断裂。若有1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应切取6个接头进行复验,若仍有1个接头不符36
拧,拧紧后的接头应标记。检测用的力矩扳手应为专 用扳手。
4.4.8钢筋接头应分散布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下述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 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闪光对焊、熔槽焊、接触电渣焊、窄间隙焊、气压焊 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50%,受压区不 受限制。 2)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25%,在受压区 不超过50%。 3)机械连接接头,其接头分布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没有要求时,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在受压区或 装配式构件中钢筋受力较小部位,I级接头不受 限制。 2若两根相邻的钢筋接头中距小于500mm,或两绑扎接头 的中距在绑扎搭接长度以内,均作为同一截面处理。 3施工中分辨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其接头的分布按受
拉区处理。4焊接与绑扎接头距钢筋弯起点不小于10d,也不应位于最大弯矩处。4.5安装4.5.1钢筋的安装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其偏差不应超过表4.5.1的规定。表4.5.1钢筋安装允许偏差项次名称允许偏差1钢筋长度方向的偏差1/2倍净保护层厚同一排受力钢筋间距的柱及0.5d2局部偏差板、墙0.1倍间距3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0.1倍排距4梁与柱中钢箍间距的偏差1倍箍筋间距5保护层厚度的局部偏差1/4倍净保护层厚4.5.2现场焊接或绑扎的钢筋网,其钢筋交叉的连接,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设计文件未做规定,且钢筋直径在25mm以下时,除楼板和墙内靠近外围两行钢筋之相交点应逐点扎牢外,其余按每隔一个交叉点扎结一个进行绑扎。4.5.3板内双向受力钢筋网,应将钢筋全部交叉点扎牢。柱与梁的钢筋,其主筋与箍筋的交叉点,在拐角处应全部扎牢,其中间部分可每隔一个交叉点扎结一个。4.5.4钢筋安装中交叉点的绑扎,工级、Ⅱ级钢筋,直径在16mm以上且不损伤钢筋截面时,可采用手工电弧焊进行点焊来代替,但应采用细焊条、小电流进行焊接,并应严加外观检查,钢筋不应有明显的咬边和裂纹。4.5.5钢筋安装时应保证混凝土净保护层厚度满足SL191或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40
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混凝土垫块。垫块应理设铁丝 并与钢筋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在多排钢筋之间, 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位置准确。 4.5.6柱中箍筋的弯钩,应设置在柱角处,且按垂直方向交错 布置。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箍筋应与主筋垂直。若箍筋端头加工 为图4.3.4所示弯钩时,安装好的箍筋应将弯钩处点焊牢固。 4.5.7钢筋安装前应设架立筋,架立筋宜选用直径不小于 22mm的钢筋。安装后的钢筋,应有足够的刚性和稳定性。预制 的绑扎和焊接钢筋网及钢筋骨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 防止变形、开焊及松脱
.3.o 防止发生错动、变形 和锈蚀。浇筑混凝土之前钢结构设计图纸,应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合格的钢筋,如长期暴露、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重新检查, 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4.5.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角
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不应擅自
5.1.1水工混凝土中宜掺入适量的掺合料和外加剂,以改善性 能、提高质量、节约成本。 5.1.2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应通过优选试验选定 生产厂家应相对固定。 5.1.3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任一种材料更换时,应进行混 凝土相容性试验。
1工程所用同种类水泥宜选择1~2个厂商供应。 2水位变化区外部、溢流面及经常受水流冲刷、有抗冻要 求的部位,宜选用中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硅酸盐水泥,也可选用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3内部混凝土、水下混凝土和基础混凝土,宜选用中热硅 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也可选用低热微 膨胀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 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4环境水对混凝土有硫酸盐侵蚀性时,宜选用抗硫酸盐硅 酸盐水泥。 5受海水、盐雾作用的混凝土,宜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5.2.2选用的水泥强度等级应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适应。 水位变化区外部、溢流面及经常受水流冲刷、抗冻要求较高的部 应,宜选用较高强度等级的水泥。
5.2.3根据工程的特殊需要,可对水泥的化学成分、矿物组成、
5.2.4水泥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优先使用散装水泥。 2进场的水泥,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储 存到有明显标志的储罐或仓库中,不应混装。水泥在运输和储存 过程中应防水防潮。 3罐储水泥宜1个月倒罐1次。 4袋装水泥仓库应有排水、通风措施,保持干燥。堆放袋 装水泥时,应有防潮层,距地面、边墙不少于30cm,堆放高度 不应超过15袋白砂糖标准,并留有运输通道。 5散装水泥运至工地的入罐温度不宜高于65℃。 6先出厂的水泥应先用。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 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不应使用结块水泥 已受潮结块的水泥应经处理并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防止水泥的散失浪费、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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