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 071-202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图件编制规程ws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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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质灾害图内信息的专业分类。

    4.1应按评估级别和建设工程类型分别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内容和要点 4.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重要性分光 表1。

    房屋建筑标准规范范本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4.1.2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具体包括: 6) 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可能引起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 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 c)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分区段 划分危险等级,说明各区段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对建设和规划用地适宜性做出评 估结论,并提出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4.1.3二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具体包括: a)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初步现状评估。 b)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可能引起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 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分别进行初步预测评估。 c)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分区段划分危险等 级,说明各区段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对建设和规划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结论,并提 出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4.1.4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 4.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图件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4.3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中的要求,编写报告提纲, 4.4报告及图件的编制要充分应用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应以野外调查、试验、探测及各类资料综 合整理分析研究为基础。 4.5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需包括评估工作概述、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地质灾 害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土地适宜性结论及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 议等内容。 4.6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土地适宜性结论及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议是报告的核心内容,其结 论要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及运行特点、诱发因素特征等。 4.7评估图件比例尺应符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一2015)中的要求,并且以便 于阅读为原则。 4.8平面图内容及要求:按规定的素色表示简化的地理、行政区划要素。 4.9色标要求:按《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2328—1990)规定的色标,不同图件的面 状普染色可表示不同内容,并非一定是岩(土)体类型。 4.10符号要求: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线符号表示地质构造、地震、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要素。采用 不同颜色的点状、面状符号表示各种地质灾害点的位置、类型、成因、规模、稳定性、危险性等。 4.11图幅要求:图件根据评估区实际面积、评估区所在区域地理位置并考虑阅读习惯自行规定,

    5. 1.1评估工作的由来

    阐述项目的来源,说明委托的单位、时间和项目地点等

    5. 1.2评估工作的依据

    各类建设项目及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主要依据国家现 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技术标准、委托(合同)等几个类型开展工作。

    5. 1.3 评估工作的且的与任务

    5. 1. 3. 1 目的

    阐述开展评估工作的目的。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 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防灾减灾和建设项目合理用地提供科学的依据。

    5. 1. 3. 2 任务

    阐述开展评估工作的任务。主要是调查建设用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 青况,调查建设用地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现状、形成规律、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对建设用地地质 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做出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险 施及建议。

    5.2.1规划区或拟建工程概况与用地范围

    5.2.1.1规划区或拟建工程概况

    楼房层数,以及地基开挖深度、宽度、长度、布置情况等,宜附拟建工程建筑规划图或平面布置图。 规划区说明规划项目类别、规划范围、规划分区、规划规模。没有具体拟建项目的应说明规划条 件、规划范围。

    5. 2. 1. 2 用地范围

    5. 2.2 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5.2.2.1评估范围确定

    阐述评估范围的确定原则、方法。评估范围不局限于建设用地、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与规 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种类及其影响范围予以确定。崩塌、滑坡评估范围以第一斜 坡带为限。沟谷泥石流以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为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坡面泥石流以整个 低洼坡面的面积为评估的范围。地面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发 展和可能影响的整体范围。

    5.2.2.2评估级别确定

    a)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三级,即一级、二级和三级。 b)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由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和人类 工程活动等项确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由复杂向简单推定:任一项首先满足某高等级 者即为该等级。 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特点等来确定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分为重要建设项目、较重要建 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 d)评估的分级标准见表1。

    5.2.3以往工作程度

    5.2.4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5.3地质环境条件评估

    5.3. 1 气象水文

    评估的方法、完成的工作量以及本次工作质量

    5.3.1.1收集评估区气象资料,重点掌握与地质灾害关系密切的气象要素,主要包括气候类型特 征,气温、降水、蒸发、湿度等。描述降水、蒸发等气象特征值,包括长周期的年降水量变化数值,最大 日、时、10分钟降水量,最大过程降水量,最大雨强,平均雨强,一次降雨过程中连续大雨、暴雨天数 及其年内时段分布等气象特征;最高蒸发量、最低蒸发量和多年年平均蒸发量等。 5.3.1.2对评估区多年年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温度、日照时数、日照率、无霜期天数 冻土时间、最大冻土深度、多年平均冻土深度等进行描述。 5.3.1.3阐述水系分布、流域汇流面积,径流特征,主要河、湖及其他地表水体(包括湿地、季节性积 水注地)的流量和水位动态,包括最高洪水位和最低枯水位高程及出现日期和持续时间,汛期洪水频 率及变幅等,河(沟)床形态特征。

    5.3.1.4拟建用地位于海岸带时,应收集当地的最高、最低潮位和多年平均高

    5. 3.2 地形地貌

    5.3.2.2描述人工地貌类型、分布位置、形态特征、规模、形成时间、运行现状和对工程的影响等。 5.3.2.3地形坡度、相对高差、植被情况、斜坡建(构)筑物分布。 5.3.2.4拟建用地位于海岸带时,应收集沿岸水下地形图或海图,划分海岸、潮间带及水下岸坡地 貌类型.并调查其形态杰特征及物质组成

    5.3.3.1论述区内地层的层序,调查和收集各类地层和岩浆岩的时代、岩性、结构、产状及 特征。

    5.3.3.2量测各地层代表性产状。 5.3.3.3阐明地层与地貌部位的对应关系,厘定时代和成因。

    5.3.4.1说明工作区构造轮廊,经历过的构造运动性质和时代,各种构造形迹的特征、主要构造线 的展布方向等。 5.3.4.2阑明代表性岩体中原生结构面及构造结构面的产状、规模、形态、性质、密度及其切割组合 关系,各类构造的不同部位裂隙发育程度与特征,进行岩体结构类型划分。 5.3.4.3说明不同构造单元和主要构造断裂带在第四纪以来的活动情况

    5.3.5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

    5.3.5.1说明土体成因、岩性类型、厚度、土体结构、接触关系及工程地质条件等特征,特别注意特 殊性土的调查。 5.3.5.2说明岩体岩性、结构面类型、产状及组合关系,结构面的发育、充填程度、岩体风化、岩体溶 蚀等特征。 5.3.5.3按地貌类型进行工程地质分区,当用地范围较大且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宜按岩组类型进 步划分。 5.3.5.4按土层性质及其组合特征结合地貌部位进行划分,土层命名应在岩性前冠以时代成因

    5.3.6水文地质条件

    5.3.6.1说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阐述地下水类型、岩性,各含水岩组特征、理藏及其分布规律,确 定富水性、水化学特征,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及发展趋势等。 5.3.6.2阐述不同深度的机、民井水位埋深和出水量,开发利用情况。 5.3.6.3阐述各含水层组相互间的水力联系及与地表水体的关系

    5.3.7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5.3.7.1说明社会经济环境、主要工程类型、工程名称、规模(等级)、建设及运行时间。 5.3.7.2说明用地附近人类活动的类型、规模、分布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人类活动引发或加剧 的地质灾害发生的状况,用地项目工程自身的地质环境效应及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5.4地质灾害类型及危险性现状评估

    5.4.1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5.4.1.1崩塌的特征:高陡的岩体突然杂乱地脱离母体堆积在坡脚,对坡脚(或沟谷)附近的人员及 财产形成破坏。 5.4.1.2滑坡的特征:滑动的坡体之间的相对位置不变,只是高度的降低,对坡体及坡脚附近的人 员及财产形成突发性的破坏。若滑坡体积大,直接滑落到沟底形成堰塞湖,影响沟谷上下游一定范 围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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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1.4地面塌陷自沉陷中心向边缘可划分为中间区、内边缘区和外边缘区。中间区位于空区的 正上方,地表下沉均匀,但地表下沉值最大,地面平坦,一般不出现裂缝;内边缘区位于空区外侧上 方,地表下沉不均匀,产生压缩变形,地面一般不出现明显裂缝;外边缘区,位于空区外侧上方,地表 下沉不均匀,产生拉伸变形,当拉伸变形值超过一定量时,地表产生裂缝。它的特征是:对地面塌陷 范围内的人员及财产形成破坏,分突发性和缓慢性两种,突发性对人员及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5.4.1.5地裂缝的特征:一般变化速度较慢,中间部分变化相对大一些,建筑物裂缝大时或松软的 耕地在浇地时才被发现地裂缝,一般人员来得及躲避。 5.4.1.6地面沉降的特征:下降速度缓慢,短时间内没有明显特征,往往不易察觉,直到有的地下管 道破裂、地表出现裂缝、灌渠不能按原来正常路径方向流动时,才发现有地面沉降

    5.4.2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5.4.2.1崩塌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崩描述内容如下: a)阐述现有崩塌的地形地貌类型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及成因机 制等基本特征。 b)崩塌源的位置、高差、形态等,崩塌周边建(构)筑物分布。 c)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闭合程度、力学属性、延 展及贯穿情况等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 d 崩塌前的迹象和崩塌原因,分析崩塌的现状稳定性和发展趋势,评价崩塌发生的可能性。 e)圈定崩塌威胁对象、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 崩塌分析方法如下: a)可采用历史演化分析法、岩体稳定性的结构分析法、工程地质类比法等定性的方法进行 分析。 1)历史演化分析法通过调查地形特征及变化、斜坡发展历史,分析堆积物分布范围、分选 情况与发育过程,综合判断崩塌发生历史,从而确定崩塌现状稳定性及发展趋势。 2)岩体稳定性的结构分析法是依据岩体中结构体之间的关系、优势结构面、结构面与临 空面的组合关系,确定可能失稳的结构体的形态、规模与空间分布,判定崩塌可能移动 的方向和破坏方式。结构分析法主要采用赤平投影法。 3 工程地质类比法依据相似性原则,通过斜坡的地层岩性、岩土体结构及斜坡类型等因 素与类似稳定或失稳斜坡进行比较,从而判别崩塌的现状稳定性及发展趋势。 b)在调查判定崩塌类型、结构形式及崩落运动方式与路径基础上采用半定量分析法,倾倒式 崩塌可按抗倾覆模型计算稳定性系数.滑移式崩塌可按极限平衡法计算等

    5.4.2.2滑坡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a)阐述调查的微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 坡鼓丘等要素,滑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岩土状态,裂缝的位置、方向、深 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割关系和力学属性,分析滑坡的主滑方向、滑坡的主滑段、抗滑段及其 变化,分析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及其向上、下发展的可能性。 b 阐述调查的滑带水和地下水的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及变迁情 况,滑坡带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

    c)在查明滑坡现状发育特征的基础上,分析滑坡的地质背景、变形活动特征和形成条件,阐述 滑坡的类型、形态、性质、规模等基本特征。 d)分析滑坡的现状稳定性及发展趋势,确定其破坏的边界范围及破坏模式。圈定滑坡的威胁 对象、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e)根据本地区滑坡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征,滑坡的规模、稳定状态和造成损失的大小等综合 评估滑坡的现状危险性,分析滑坡的发育程度,阐述滑坡灾害的现状危险性。 滑坡分析方法如下: 滑坡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可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一般包括地质分析法、工程地 质类比法等;半定量分析法包括统计法、因子权重指数法、赤平投影法、图解法等,有条件时可采用相 关公式定量计算

    a)搜集当地泥石流沟谷的历史,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爆发前的降水 情况和爆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区分正常沟谷或低频率泥石流沟谷。 b 阐述冰雪融化和暴雨强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动情 况;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以及松散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分布和储量。 c)阐述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情况,坡度、弯曲、粗糙程度,并划分 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 d 分析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层性质及风化程度。分析断裂、滑 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情况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储量。 e)分析流通区的沟床纵横坡度、跌水、急湾等特征,分析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沟床的 冲淤变化及泥石流的痕迹。 f)分析堆积区的堆积扇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分析堆积物的 性质、层次、厚度,一般颗粒及最大颗粒及其分布规律,判定堆积区的形成历史、堆积速度, 估算一次最大堆积量。 g) 阐述沟谷内开矿弃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及过度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 h)分析泥石流的形成条件、类型、规模、发育阶段、活动规律、影响范围及危害。 1 根据沟谷地形地貌、物源、水源等因素,可定性评判泥石流易发程度。强发育:建设用地中 上游主沟和主要支沟坡度大,松散物源丰富,有堵塞成堰塞湖(水库)或水流不通畅,区域降 雨强度大。中等发育:建设用地中上游主沟和主要支沟坡度较大,松散物源较丰富,水流基 本通畅,区域降雨强度中等。弱发育:建设用地中上游主沟和主要支沟坡度小,松散物源 少,水流通畅,区域降雨强度小。 分析评判泥石流易发程度。根据泥石流的易发程度及灾情或危害程度,阐述泥石流灾害的 现状危险性

    5.4.2.4采空塌陷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闸阐述调查的矿层分布、层数、厚度、深度、理藏特征及开采层的岩性、结构等。 阐述调查的以往矿山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开采时间、顶板管理方法等, 山批准的(或拟开采的)开采范围、开采层位、开采接替顺序、开采方式、顶板管理方法,井 等的分布、面积、管理方法

    c)分析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陷坑、台阶、裂缝位置、性状、大小、深度、延伸方向 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地表移动盆地的特征,划分 中间区、内边缘和外边缘区,确定地表移动和变形的特征值。 d)阐述调查的采空区附近的抽水、排水情况。 e)通过对采空区的岩土稳定性、开采过程及条件、地面变形特征的分析,总结采空区及地表变 形的分布范围、特征、历史和规律及地面塌陷的成因机制等,评判现状稳定性。 f)结合采空区的地表移动期、危险程度、危害程度,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及范围。通过对 采空区的岩土稳定性、开采过程及条件、地面变形特征的分析,分析总结采空区及地表变形 的分布范围、特征、历史和规律及地面塌陷的成因机制等,评判现状稳定性,并结合危害程 度,确定采空塌陷灾害现状危险性

    岩溶塌陷描述内容如下: a)分析调查区内的岩溶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及水环境条件,阐述调查的岩溶塌陷成因、形态 规模、分布密度、土层厚度与下伏基岩岩溶特征,地表(下)水活动动态及其与自然和人为因 素的关系。 b)划分出变形类型及土洞发育程度区段,阐述岩溶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破坏情况。 c)分析岩溶塌陷的现状稳定性和发展趋势,评价岩溶塌陷发生的可能性;圈定岩溶塌陷威胁 对象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现状危险性

    地裂缝描述内容如下: a)阐述调查的单裂缝发育规律和特征以及群裂缝分布特征和分布范围。 b)阐述现有地裂缝的类型、规模、发育时间及成因机制等基本特征和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 c)分析地裂缝的地层岩性、岩土体结构及构造等因素,判别地裂缝的现状稳定性及发展趋势 d)分析地裂缝威胁对象 程度和影响范围,分析地裂缝灾害现状危险性。

    5.4.2.7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现状

    阐述调查的第四纪沉积类型、地貌单元特征,冲积、湖积和海相沉积的平原或盆地及古河 道、洼地、河间地块等微地貌分布,第四系岩性、厚度和埋藏条件,压缩层的分布。 b) 搜集历年地下水动态、开采量、开采层位和区域地下水位等值线图等资料,分析第四系含水 层水文地质特征、埋藏条件及水力联系,地下水变化特征。 c)根据已有地面测量资料和建筑物实测资料,同时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初步圈定地面沉 降范围和判定累计沉降量,并对地面沉降范围内已有建筑物损坏情况进行分析。 d)分析地面沉降形成原因和发育特征,论述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和地层岩性的关系,并依 据累计地面沉降量及沉降速率确定地面沉降现状发育程度,分析地面沉降现状危害程度 确定地面沉降现状危险性。

    5.5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5.5.1.1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或加剧的崩

    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 评估。 5.5.1.2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前,应充分了解拟建工程概况;工程结构、荷载变 化、对斜坡的处理方式和地基基础方案及其对地质环境作用方式和影响程度,根据工程建设类别及 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类型建立预测评估体系。 5.5.1.3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成因历史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数值统 计法等定性、半定量的评估方法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并以图、表、文字方式进行表达。 5.5.1.4山区重点对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斜坡陡坎长度、高度和松散物质的组成、数量、堆积情况进 行预测分析,评价人工陡坎、堆积部位与方式对斜坡稳定性的影响。采用地质分析法评价斜坡产生 滑坡的可能性,按表2对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的可能性做出预测。

    表2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的可能性判别

    水降落漏斗进行预测分析,结合地质条件

    5.2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2.1可能遭受崩塌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a)现状评估判定崩塌是稳定的,则建设用地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地质灾害危 性小。

    a) 现状评估判定崩塌是稳定的,则建设用地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地质灾害危险 性小。 b)现状评估判定崩塌稳定性较差或差时,应根据崩塌影响的可能范围和建设工程的相对位置 关系,判定建设工程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并结合危害程度确定危险性等级(表3)。

    5.5.2.2可能遭受滑坡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现状评估判定滑坡是稳定的,则建设用地道受崩塌(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应根据 程建设的影响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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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评估判定滑坡稳定性较差或差时,应根据滑坡发展趋势、其失稳后可能影响建设工程 的范围,判定建设工程遭受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并结合危害程度确定危险性等级。 3可能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应确定在某一泥石流激发雨量条件下的危险性预测。一般按50年一遇的最大雨量或近代 曾引发规模泥石流的雨量作参考。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用地工程所处区域和可能受到 的危害范围与程度按表4和表5确定。

    建设工程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分级说明

    表5泥石流(沟谷)危险区域说明表

    b)遭受已存在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用地工程所处区域和可能 受到的危害范围与程度确定。 C 确定沟谷的泥石流易发程度,确定潜在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当面临多处泥石流或潜在泥 石流,又存在建设工程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的情况时,建设工程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按 高级别确定。 d)还可采用历史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对建设工程可能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 预测。 .2.4可能遭受采空塌陷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a)根据工程的特点、荷载的大小、采空区的特点、地质情况确定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 的预测。

    a)根据工程的特点、荷载的大小、采空区的特点、地质情况确定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 的预测。 预测矿区未来开采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面 预测地下水位变动、建筑物荷载及其他不利因素作用下采空区的稳定性及变形特点,评估 工程建设可能遭受的危害。

    d)预测评估方法可根据上覆的盖层岩性及强度、矿层及埋深、地质构造、地下水和开采条件等 因素定性分析。当有实测变形资料时,可用相关公式估算。按表6预测工程建设遭受采空 塌陷的可能性,分析危害程度,预测建设用地遭受采空塌陷的危险性

    表6采空塌陷发生的可能性

    注1:对于“大”“1”~“3”中任何一条符合,应定为“大”;对于“小”,“1”与“3”均满足,定为“小”;对于“中”,符合其中 但不符合“大”任何规定,定为“中”。 注2:表中地表变形参数应根据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对于缺失地表变形资料的,可根据理论计算或地表调查结果综 析确定。

    可能遭受岩溶塌陷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包括以

    a)根据调查过程中取得的已有资料,在基本掌握区内岩溶发育、分布规律及岩溶水环境并查 明岩溶塌陷的成因、形态、规模、分布密度、土层厚度与下伏基岩岩溶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综 合分析及预测评估。调查结果应统计列表并编制较大比例尺的平、剖面示意图,以反映变 形现状与发育条件,并定性预测其发展趋势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b火 根据岩溶塌陷影响的可能范围和与建设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定性判定建设工程遭受岩溶 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表7一表9),并结合危害程度确定危险性等级

    表7塌陷体稳定性定性评价

    根据岩浴发育程度 之间隔水层厚度、地下 水水位地下水径流条

    表8岩溶塌陷易发性数量化评分标准

    注:预测指标判别值:N=C+S+H+G+W+F+D 当N≥20极易陷,可产生大量塌陷; N=16~19易塌陷,可产生较多塌陷; N=11~15不易塌陷,可产生少量或零星塌陷; N≤10一般不塌陷,属稳定区,在特殊条件下可能产生个别塌陷。

    定量的分析法,对建设用地进行综合分区评估,划分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块等级。 5.6.2综合评估级别应以现状和预测评估结果为基础。当评估区只存在单一灾种时,危险性宜采 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当评估结果存在多种级别时,应进行综合评估分区。 5.6.3根据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直接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 5.6.4根据地质环境、遭受和引发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密度、稳定性和承灾对象的社会经济属性 等,分区(段)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 5.6.5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结果,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防治措施难易程度和防治效 益进行建设场地适宜性分段。 5.6.6工程区建设场地划分为适宜、基本适宜、适宜性差。根据适宜性分级进行适宜性分段,适宜 性分级按表14确定。

    表14建设场地适宜性分级表

    6.7按照建设场地适宜、基本适宜、适宜性差的顺序,分别阐明各段适宜性分段面积及所占比

    在基本查明各种地质灾害特征的基础上,按“安全可靠、技术可行,防治结合,经济合理,保护环 境”的原则选用防治措施。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监测措施、生物措施及工程绕避,可根据实际情 况,采用单一措施或多种措施相结合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适宜场地不采取防治,基本适宜场地应进 行防治,适宜性差场地宜绕避。对采取的措施要分别进行介绍。

    5.8.1.1概述中心地理位置(中心地理坐标) 、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工程 地质条件、区内人为工程经济活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建设项目重要性、评估级别确定、评估区 范围。 5.8.1.2预测存在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及其危险性大小。 5.8.1.3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拟建用地适宜性

    5.8.2.1工程建设应注意的事项。本评估报告不能替代任何阶段的勘察成果

    5.8.2.1工程建设应注意的事项。本评估报告不能替代任何阶段的勘察成果。

    5.8.2.2工程建设过程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勘查、工程地质勘查、岩土工程等有关的评价工作

    6.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件包括基本图件、地质图件、调查图件、评估图件。具体见表1

    表1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件一览表

    6.1.2规划红线及评估范围图:图件主要反映拟用地的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范围、拐点坐 标及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所确定评估范围。 6.1.3评估区交通位置图:反映拟用地位置,包括县、区、镇、自然村。 6.1.4拟建建筑平面布置图(规划图):反映评估区建筑物布局及特征。 6.1.5区域地貌图:反映评估区所在区域地貌单元,主要包括山地、丘陵、平原等基本类型。 6.1.6评估区微地貌图:反映评估区微地貌特征,主要有山脊、山峰、斜坡、悬崖、沟谷、河漫滩、阶 地、冲沟、洪积扇、岩溶等。 6.1.7区域地质构造图:反映评估区大地构造位置、构造形迹及断裂特征等。 6.1.8水文地质剖面图:反映评估区地下水类型、含水层组特征、水质情况及开采情况等(没有地面 沉降灾害的可不附)。

    6.1.10评估区现状照片:反映评估区现状基本特征。 6.1.11评估区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反映评估区勘探点及勘探剖面位置。 6.1.12评估区典型地段工程地质剖面图:反映评估区建筑物地基岩(土)层构成、断层破碎带,岩体 分级,地下水位等信息。 6.1.13地质灾害分布图:反映评估区内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和分 布规律,同时反映地质灾害点的位置、类型、规模、稳定性、方向等信息。合 6.1.14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区图:在地质灾害分布图基础上,结合工程规划对地质环境的 影响,划定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危险区。危险区划分 为大、中、小三级。 6.1.15大型、典型地质灾害点应附照片和工程地质面图等。 6.1.16特殊地质条件用专题图说明

    6.2.1应以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为背景,主要反映地质灾害类型、 布规律,

    6.2.2平面图主要内容

    a)按规定的色谱表示简化的地理、行政区划要素。 b 按《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2328—1990)规定的色标,以面状普染色表示岩 土体工程地质类型。 c) 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线符号表示地质构造、地震、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要素。 d) 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或面状符号表示各类地质灾害点的位置、类型、成因、规模、稳定性、危 险性等。

    6.2.3镶图与面图主要内容

    a)主图中不能反映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用镶图的形式加以补充。镶图的数量、 比例尺及在工程地质图中的位置应根据图区的实际情况及图廓范围而定,数量不宜超过2 个(包括工程地质分区图)。对于有特殊意义的影响因素,可在平面图上附全区或局部地区 的专门性镶图,如降水等值线图、全新活动断裂与地震震中分布图等。 6 部面图可使平面图得到空间的显示,以反映图区内工程地质条件的总体规律。 1 面图应反映岩(土)体的岩性和结构特征、构造断裂、地貌单元及其他地表形态特征 的相互关系,平面图难以反映的地质现象及问题,如风化壳发育程度和深度、冻土空间 分布情况等。有特殊意义的地质体,厚度较小时可用符号或夸大表示。同时,还应反 映控制性工程地质钻孔及其取样位置、原位试验位置及取得的试验参数,并表示地下 水位埋深值、水位线等。 2 剖面图的水平比例尺与平面图相同,垂直比例尺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垂直比 例尺与水平比例尺之比控制在5倍~10倍范围内。剖面图的数量,以能与平面图配 合反映工程地质条件的空间特征为原则,一般以2个~4个为宜。

    6.2.4大型、典型地质灾害说明表内容

    竣工资料6.3已发现地质灾害点地质面图编图要

    6.3.1剖面线应尽量垂直于已发现地质灾害点处地层走向和区域构造线方位,并切过尽量多的地 层、岩石和构造单元。 6.3.2选择能控制和表示其地形变化特点的地形高程点,并按地质图的比例尺绘制地形面线。 6.3.3准确清晰地绘制出剖面图上相应的各地质界面。

    6.4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6.4.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 图应反映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内容,编图内容包括主图基本 内容、镶图基本内容和综合分区说明表基本内容

    内容、镶图基本内容和综合分区说明表基本内容。 6.4.2主图基本内容包括: a)比例尺应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并考虑便于阅读,宜为1:10000~1:1000,水库及线状工 程一般不应小于1:50000,同时标示出综合分区图经纬度坐标。 b) 按规定的素色表示简化地形要素、地理要素和行政区划要素。 c 按照规定的符号表示各类地质灾害的位置、类型和规模等。 d 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线状符号表示建设项目工程布置和已建的重要工程,以红线圈定建 设用地范围。 e)采用面状普染色表示地质灾害危险性三级综合分区(段),其中红色表示危险性大区(段), 橙色表示危险性中等区(段),绿色表示危险性小区(段)。 f 以代号表示地质灾害点(段)防治分级,一般可划分为重点防治点(段)、次重点防治点(段)、 一般防治点(段)。 6.4.3镶图基本内容:不稳定斜坡、工程建设高边坡、顺向坡等区段应附有综合评估部面图镶图, 综合分区剖面图水平比例尺宜为1:10000~1:1000,规划区和线状工程可适当调整;垂直比例尺 宜为1:500~1:200。涉及斜坡的剖面图,水平与垂直比例尺应一致,比例尺宜为1:1000~ 1:500。剖面线宜跨越评估区范围,综合分区剖面图宜跨越地质灾害大、中、小各区(段),并标示出 地质灾害分区(段)范围。 6.4.4综合分区说明表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性等级、区(段)编号、地质环境条件、现状地质灾害 类型及特征、数量、规模、危害程度、危险性;预测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和遭受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并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6.5.1.1镶图图式

    镶图综合评估面图应表示出基本地质环境条件;综合评估剖面线范围应超过评估区范围。镶 图的数量、比例尺在综合工程地质图中的位置应根据图区的实际情况及图廊而定。数量一般不宜超 过2个(包括工程地质分区图)。

    食品添加剂标准6.5.1.2综合分区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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