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12-2019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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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6.9土样质量等级的划分

    3.7.1原位测试方法的选用应在初步了解地层结构的情况下,根

    据场地岩土条件、各测试方法的适用性及工程设计对岩土参数的 要求综合考虑,按照附录B合理选择。 3.7.2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和测试点的布置,应考虑各测试方法 间及其与勘探、室内试验的相互配合,并注意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对比。 3.7.3采用静力触探成果资料计算地基承载力时,对于长大干线 或新工作地区宜在初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中建立适合于勘察区的 承载力经验公式,或对拟选用的经验公式进行验证。 3.7.4采用动力触探、标准贯人试验成果评价岩土的工程性质 时,应结合其他试验资料及地区经验综合分析确定,不宜仅根据单 孔成果资料评价其工程性质。

    3.7.2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和测试点的布置,应考虑各测试方法

    镀铬标准3.8.1室内试验包括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岩土矿物理化

    8.1室内试验包括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岩土矿物理化分析

    验、水质分析试验及天然建筑材料相关试验等,室内试验的项目及 试验方法应根据岩土性质、土样质量和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确定。 室内试验项目可按附录D确定。 3.8.2岩土力学性质试验宜选择与工程所处环境和状态基本相 符或相似的条件进行试验。 3.8.3对有特殊要求的试验,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相应的试 验项目及试验方法,选择适用的仪器及试验步骤

    3.9资料综合分析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3.9.1工程地质资料分析应将地质调绘、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及各 类勘探、测试成果资料分类汇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分 析方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定性分析应依据各类勘察手段获取的地质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 2定量分析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地质条件、试 验测试方法,对各类地质参数分类汇总,分别进行数理统计、综合 分析对比各类地质参数。 3.9.2综合分析方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区域地质条件或各方案地质条件的综合分析。 2既有资料与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 3铁路沿线或各类工程场地地质条件的分类和综合分析。 4同类地质条件下,相同勘察手段及不同勘察手段取得的地 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3.9.3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结合下列内容评价 其可靠性和适用性: 1取样方法和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2采用的试验方法和取值标准。 3不同测试方法所得结果的分析比较。 4测试结果的离散程度。 14·

    3.9.1工程地质资料分析应将地质调绘、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及各 类勘探、测试成果资料分类汇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分 析方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定性分析应依据各类勘察手段获取的地质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 2定量分析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地质条件、试 验测试方法,对各类地质参数分类汇总,分别进行数理统计、综合 分析对比各类地质参数。

    3.9.2综合分析方法应包括下列内

    5测试方法与计算模型的配套性。

    3.9.4岩士参数数理统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岩土参数的标准值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一一岩土参数标准值; 统计修正系数,正负号按不利组合取值,计算c及 值的修正系数时取负号。 3.9.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参数 类型、设计要求等确定。

    3.9.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参数 类型、设计要求等确定。

    3.9.6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工程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分析、评价。 2对工程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在评价场地自然条件 的同时,还应预测工程与场地的相互影响及可能引发的工程地质 问题。

    3.10.1外业勘察资料应按基础资料、工点资料、综合图件、设计 文件地质篇的程序分别进行编制。 3.10.2根据调绘、勘探和测试资料等,综合分析、评价工程建设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提供设计参数和工程措施意见。 3.10.3与线路图比例尺相同的工程地质综合图件,可与线路图 合并绘制。 3.10.4全线各类工程勘探、地质测试资料,应分类整理,装订 成册。

    4各类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

    4各类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

    4.1.1路基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调绘范围应线路中心两侧各100m~200m。 不良地质发育且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应根据需要扩大调绘范围。 2查明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岩层产状及风化程 度、水文地质特征等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性质、 分布,并分层划分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分析评价山体稳定状态,评 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及变形特性,提出路堑边坡坡率建议意见。 3勘探点应布置在代表性工程地质横断面上及挡护工程断 面上,数量及深度应能满足路基工程地质断面图填绘和地基处理 沉降检算及边坡防(挡)护等工程设计的要求。牌 4根据需要分段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试验项目根据路基工程类型可按附录D 执行。 5初测阶段对控制线路方案的工点应布置勘探点并取样试 验,查明其工程地质条件。对于改河大型改沟工程还应结合河流 发育及水流动态特征等,确定工程实施的可能性;填绘检算用的工 程地质断面图,提供工程地质参数。 4.1.2高路堤、陡坡路堤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函覆退业 1查明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不利倾向软弱夹层或结 构面的性质和状态;查明地下水及其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2勘探点应根据基底和斜坡的地质条件和工程设置,布置代 .17·

    表性地质横断面,横断面的间距及每个横断面的勘探点数量应能 满足评价基底或斜坡稳定性,且每个工点不应少于1个代表性地 质横断面,代表性横断面的勘探点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的深度应 能满足沉降和稳定计算要求,且应至基底持力层以下3m~5m。 3进行基底沉降及稳定性检算时,应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 力学性质试验,提供变形检算参数;主要地层的岩土试样不应少于 6组。 4.1.3深路堑、地质复杂路堑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 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覆盖层厚度、土质类型、地层结构、含水状态、软弱夹 层及其物理力学参数等;查明覆盖层及基岩接触面的形态特征及 起伏变化情况,基岩岩性、风化程度,节理、层理、断层、软弱夹层等 结构面的产状;查明断裂构造、褶皱构造、单斜构造、节理、裂隙的 特征及组合形式;查明地下水出露位置、流量、活动特征,评价其对 路暂边坡及基底稳定的影响。 2路堑挖方的弃土场除查明场地范围内地形、地貌、地层岩 性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外,还应查明场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发育 情况、弃土场周边的地质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并评价弃土是否会 引发次生地质灾害。准 3根据斜坡的稳定性、初拟的边坡坡率及形式、水文地质条 件等,确定代表性地质横断面的数量和勘探测试工作量。每个工 点不应少于1个代表性地质横断面;每个代表性地质横断面上的 劫探点不应少于2个,深度应至路基面以下3m~5m,存在软弱结 构面时应穿过软弱结构面并进入稳定地层3m~5m。地下水发 育地段,根据排水工程需要适当加深,必要时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4.1.4支挡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支挡建筑物基底的地层结构及岩土性质以及有无下 卧的软弱夹层,提供地基承载力参数等;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 18.

    地下水对山坡及支挡建筑物的影响:查明悬崖及危岩支挡建筑物 的地基情况和错固条件。 2第四系地层覆盖、岩层风化破碎、岩性软弱、地形地质条件 复杂地段的重要支挡建筑物,应进行墙址纵断面和工程地质横断 面勘探测试,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宜少于3个 勘探、测试深度应满足建筑物设计要求:挡墙基底及路堑挡土墙墙 背为土层时,应根据需要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等试验;地层赋 存地下水,且对支挡结构工程或基坑施工有影响时,宜作简易水文 地质试验,并取水作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及地表水的侵蚀性。

    4.1.5改河、大型改沟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改河(沟)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新开 河道、导流及河岸防护等)两侧一定范围。 2查明改河地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质特征 及岸坡稳定情况:查明新开河道和坝址的地层、岩性,预测、评价岸 坡及基底的稳定性和渗透特征;查明导流、防护等建筑物地基的工 程地质条件。 3根据新河道、拦河坝、导流和防护等地段长度、地质条件, 布置勘探点。地质复杂时,各项工程的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深度 应超过最大冲刷深度以下5m或至建筑物基底持力层下5m。当 考防渗要求时,勘探深度还应适当加深。 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 验;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蚀性。

    4.1.6河岸防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需防护的河岸及其上下游一定范围。 2查明被防护河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两岸的地貌、地层、 岩性及地质构造特征;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特征,河岸的稳定 情况,分析对工程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意见。 3会同有关专业调查、分析河床沉积物的成分、颗粒组成、在

    各种水位的可能流速下遭受冲刷的情况;河岸及水流的变迁情况。 4勘探、测试的重点,应是防护建筑物的基础工程地段:勘探 深度应超过最大冲刷深度以下5m~10m或至建筑物基底持力层 以下5m;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 水的侵蚀性。

    4.1.7浸水路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线路两侧的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路堤 基底土层在受地表水流冲刷、浸泡和路基两侧水位差作用后的稳 定性;查明基底的地层结构,分析受水作用和填筑路堤后可能恶化 基底土层的情况,提出工程措施意见。 2勘探点应沿中线或设防位置布置,勘探深度应考虑可能产 生管涌、流沙的深度;对浸水后可能恶化的基底土层应取样试验; 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独性。

    4.1.8无雄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雄轨道铁路路基工

    合下列规定: 1路基工程勘探点的布置应能控制地层变化情况,并满足变 形及稳定性评价的需要。当两勘探点之间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 加勘探点,必要时可布置横断面勘探。 2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的路堑、支挡工程等 路基工点应按地质横断面布置勘探,且每个工点至少应设置1个 地质横断面。地质横断面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地质条件复杂 时应加密。地质横断面宜垂直线路布置,必要时可按基底稳定最 不利方向布置。每个地质横断面上的地质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 3在设置各类过渡段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查明基底的地质 条件。 4勘探点的深度应满足沉降计算和工程处理措施的要求。 基底为第四系地层时,路堤工程的勘探深度不应小于地基变形的 ·20

    计算深度:当基底下为基岩时,勘探深度应进基岩不小于3m; 路堑工程勘探点的深度宜至路基面以下不小于5m,当基底为硬 质岩时可至路基面以下3m:各类过渡段的勘探深度不应小于路 基的勘探深度:支挡建筑物的勘探深度宜达到支挡建筑物基底 以下5m,桩基应至桩底以下5m~10m,必要时应钻至桩底以 下15m~20m。 5根据工点或地貌单元地层的分布情况,应对主要地层采取 君土试样,每种地层的样品数量不应少于6组。试验项目可参照 附录D执行。 6测试手段宜以原位测试方法为主,测试成果应与其他期 探、试验手段获取的地质参数进行综合对比分析。

    4.2.1桥渡位置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宜选择在水流集中而稳定,河床较窄,岸坎明显、岸坡稳 定,岩层完整、地质构造简单,基底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 2宜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通过时,宜正交或以大角度通 过。对通过的全新世活动性断裂,应进行稳定性评价或专题研究。 3宜避开大型不良地质体,必须通过时应对其稳定性进行评 价,并采取工程防护措施。 4.2.2桥梁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序协当手 1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沿河流上下游不小于200m。遇不良 地质应根据其分布情况适当扩大调绘范围。 2调绘精度一般以1:2000地形图控制,高速铁路或地质复 杂的特大桥、高桥可按1:500或1:1000地形图控制。 3查明桥址地段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 的分布及特征、软弱夹层等。提出地基稳定性评价及处理意见;对 深峡谷及陡坡地区,必要时进行岸坡稳定性评价。 4查明土的成因类型、物质成分、性质、结构特征、厚度、塑性 .21

    状态、密实度、潮湿程度及下伏基岩面的形态等;查明基岩的风化 程度及分带情况。 5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性质和分布范围及对墩台稳定 性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建议。 6查明墩台及调节水流建筑物等基底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确定地基承载力。 7查明桥渡区水文地质特征,分析判明基坑可能涌水、流砂 等情况

    4.2.3桥梁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条件复杂的桥基宜开展综合勘探,应以钻探和原位测 试为主,并与其他勘探手段相结合。勘探点一般沿桥址纵断面方 向、并结合墩台位置,在墩台基础轮廊线以内沿周边或中心布置。 当桥址处有不良地质或特殊岩土发育,并可能影响桥墩、台稳定 时,勘探点的布置范围应酌情扩大。 2桥基地层为粉土及砂类土时,其密实程度及地基强度的确 定宜以原位测试方法为主;桥基地层为黏性土时,其压缩性和承载 能力的确定宜采用室内试验与原位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地震动峰 值加速度为0.1g及以上地区的饱和粉土、砂土层,还应判定其地 液化的可能性。 3勘探点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桥跨设置,以能探明地基 各岩土层分布和地基强度,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要求为度。 4勘探点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量南 1)地层简单,地层层序有规律或覆盖层较薄、基岩面平缓 且岩性单一时,结合桥跨、基础类型等,可隔墩布置1个 勘探点; 2)地质条件复杂或高墩、大跨及特殊结构的桥梁每个墩台 应布置1个勘探点,必要时应在墩台范围内增加勘探点 数量。 5对调节水流的建筑物及附属工程,也应适当布置勘探点。 · 22

    6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置于第四系地层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或桩端以 下不小于5m;若在此深度内遇软弱地层,应穿透软弱 地层,并进入坚硬地层不小于3m。 2)特殊岩土地段勘探深度,应同时满足桥基场地评价和地 基强度评价要求。 3)在岩溶发育及地下采空地段,应钻至基底以下不小于 10m,在此深度内如遇溶洞及空洞,勘探深度应专门研 究确定。 4)基岩地段的勘探深度,应穿透强风化带,钻至弱风化层 (或微风化层)2m~3m;当风化层很厚或为软质岩时, 应根据其风化程度,按相应的土层确定钻探深度:遇到 第三纪以后多次喷发的火山岩时,钻孔应适当加深;当 河床有大漂(块)石,则钻人基岩的深度应不小于5m, 并应超过当地漂(块)石的最大粒径2倍。流 5)当桥结构复杂或跨度64m以上、墩高50m以上以及地 基为流塑状态的黏性土、饱和粉士、粉砂、软士时,勘探 深度应专门研究确定。 6)当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复杂,或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时,可 采用物探、原位测试等手段补充、验证勘探资料,并加强 综合分析评价。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基为黏性土和粉土时,应分层采取原状土样作物理力 学试验。较厚时,可按1m~3m间距取样,潮湿程度及 土层结构变化时应加密取样:桥基为砂类土、碎石类土 时,应分层取样进行颗粒分析。 2)桥基为基岩时,应按地层岩性分别取代表性岩样做抗压 试验。 3)地震区,必要时地基土应进行剪切波速测试、地脉动测 23

    试,对场地土和场地进行评价。 课4)各类岩、土的试验项目宜按附录D执行。 5)地表水及地下水应取样进行水质分析,各含水层的渗透 系数可查表取值,必要时作水文地质试验获取。 4.2.4桥梁工程初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遵循下列原则: 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且控制线路方案的桥梁工程,应按工点 进行勘察。勘探点不宜少于2~4个,初步查明桥址地区工程地质 条件,编制单独工点资料。义铺客 2一般地段的大、中桥进行代表性地质勘探、测试,可制表说 明或在沿线工程地质分段说明中闸述其工程地质条件。 3当地形地质条件适宜时,宜采用简易勘探、静力触探、物探 等勘探手段,综合评价桥址区工程地质条件。 4.2.5涵洞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 1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沿线路中心两侧各100m~200m,有 不良地质或弃填土分布时,调绘范围应适当扩大:地形、地质简单 的涵洞工程,可按地貌单元进行地质调绘,收集地层岩性及地下水 位等资料:地质复杂及地形陡峻的涵洞工程,应查明地层岩性、地 质构造、天然沟岸及基底的稳定状态、隐伏的基岩斜坡、泥石流及 其他不良地质现象。 2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则上每座涵洞应有一个勘探点,地质简单、地层单一 ,孔径较小的涵洞也可作代表性勘探:涵洞较长以及陡坡 定涵洞,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时,其勘探点不宜少于2个, 坡涵洞及长涵洞沿涵洞轴向布置。 2)基础置于土层中,勘探深度不宜小于相邻路基工程勘探 深度:基底为基岩时,宜钻进至全风化带以下2m~ 5m;有软弱夹层时,勘探深度应适当加深,以查明其分 布和工程性质;基底为特殊岩土时,勘探深度应同时满 量足场地评价及地基强度评价的要求:箱形涵勘探深度可 ·24.

    根据地质条件适当加深。 3)各类土层按同类地质条件分层取样试验,可按本规范 4.2.3条的规定进行。 4)应提供地下水位,作代表性水质分析试验,提供含水层 防证的渗透系数。 5)地基为填土时,应加强地质调绘、勘探、测试和试验工 作,勘探深度应至原地面或稳定持力层内不小于5m; 对填土应采用综合评价方法确定其适宜性及承载 #力值。 3初测阶段应以地质调绘为主,只进行代表性勘探、测试,不 单独编制工点资料,可在沿线工程地质分段说明中,按地貌单元和 地质条件闸述岩土地基承载力、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地震动参数及 土壤冻结深度等。啡 4.2.6无雄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作轨道铁路桥涵工 程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其勘探测试工作还应满 足下列要求: 1勘探方法宜以钻探为主,辅以挖探、原位测试和物探。 2地质条件简单,地层层序有规律或覆盖层较薄、基岩面平 缓、岩性单一,且桥跨不大于32m时,结合基础类型可隔墩布置 1个勘探点;地质条件复杂或高墩、大跨及特殊结构的桥梁应逐墩 布置1个探点,必要时应增加勘探点数量。对调节水流建筑物 及附属工程,也应适当布置勘探点。配止的准 3桥梁基础(包括特大桥,大、中、小桥)置于土层时,应钻至 桩底以下5m~15m,必要时应钻至底以下15m~20m,并应满 足沉降计算要求。为探明深部地层结构时,应布置适量的加深 钻孔。 4基底以下有软弱夹层时,勘探深度应至稳定持力层以下不 小于5m。 5应根据地层情况按地貌单元或墩台布置分层采取岩土试

    验样品,同一地层的试样数量不应少于6组

    4.3.1隧道位置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隧道应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单一、岩体完整等工程 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以隧道轴线垂直岩层走向最为有利。 2隧道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穿过时,宜与之垂直或以 大角度穿过。 3隧道应避开岩溶强烈发育区、地下水富集区、有害气体及 放射性地层、地层松软地带,当必须通过时,应开展专门研究工作, 预测隧道通过上述地段可能产生的地质问题。 4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破碎、堆积层厚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差 的山隧道,宜向山脊线内移,加长隧道,避免短隧道群。 5隧道洞口应选择在山坡稳定、覆盖层薄、无不良地质之处、 宜早进洞、晚出洞;寒区隧道洞口宜避开冻土现象发育地段:洞身 宜避开地下冰及地下水发育地带。 6隧道顺褶曲构造轴线布置时,宜避绕褶曲轴部破碎带,选 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一侧翼部通过。 7隧道宜避开高地应力区,不能避开时,洞轴宜平行最大主 应力方向。

    4.3.2隧道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隧道通过地段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 质隧道应着重查明岩层层理、片理、节理、软弱结构面的产状及组 合形式,断层、裙皱的性质、产状、宽度及破碎程度;土质隧道应着 重查明土的成因类型、结构、成分、密实程度、潮湿程度等。 2查明隧道通过地段是否通过煤层、气田、膨胀性地层、采空 区、有害矿体及富集放射性物质的地层等,并进行工程地质条件 评价。 3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对隧道的影响,评价隧道可能发 ·26·

    生的地质灾害,特别是对洞口及边仰坡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 意见。 4对于深埋隧道,应预测隧道洞身地温情况。 5深埋及构造应力集中地段,对坚硬、致密、性脆岩层应预测 岩爆的可能性,对软质岩层应预测围岩大变形的可能性。 6对隧道浅埋段及洞口段应查明覆盖层厚度、岩体的风化和 破碎程度、含水情况,评价其对隧道洞身围岩及洞口边、仰坡稳定 的影响。 7对虏山隧道,外侧洞壁较薄时,应预测偏压危害。 8应根据地质调绘、物探及验证性钻探、测试成果资料,综合 分析岩性、构造、地下水状态、初始地应力状态等围岩地质条件,结 合岩体完整性指数、岩体纵波速度等,分段确定隧道围岩分级。 9接长明洞地段,应查明明洞基底的工程地质条件。 10当设置有横、平行导坑、斜井、竖井等辅助坑道时,应套 明其工程地质条件。 11多年冻土地区隧道还应查明冻土类型、分布、特征,地下 水的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动态特征;多年冻土的下限深度 及其洞身的冻土工程地质条件。部热 12隧道弃渣场应查明场地范围内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水 文地质、不良地质、特殊看生及弃场挡护上程的地基地质情况 场地范围内水文、植被、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弃渣场周边的地质 情况、对环境的影响及可能导致的次生地质灾害。 4.3.3隧道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隧道通过地段的井、泉情况,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判明 地下水的类型、水质、侵蚀性、补给来源等,预测洞身最大及正常分 段涌水量,并取样作水质分析。 2在岩溶发育区,应分析突水、突泥的危险,充分估计隧道施 工诱发地面塌陷和地表水漏失等破坏环境条件的问题,并提出相 应工程措施意见。

    4.3.3隧道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隧道通过地段的开、泉情况,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判明 地下水的类型、水质、侵蚀性、补给来源等,预测洞身最大及正常分 段涌水量,并取样作水质分析。 2在岩溶发育区,应分析突水、突泥的危险,充分估计隧道施 工诱发地面塌陷和地表水漏失等破坏环境条件的问题,并提出相 应工程措施意见。

    3特长隧道、长度3km及以上的岩溶隧道、水文地质条件复 杂的长隧道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与评价工作。 4.3.4对特长隧道、长隧道和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提出可能 发生的灾害类型和进行超前地质预报的重点段落及技术要求。 4.3.5隧道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结合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并 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加强地质调绘,采用物探、钻探等 综合勘探方法。深钻孔应综合利用。 2钻孔位置和数量应视地质复杂程度而定。洞门附近第四 系地层较厚时,应布置勘探点;地质复杂,长度大于1000m的隧 道,洞身应按不同地貌及地质单元布置勘探孔,查明地质条件:主 要的地质界线和断层,重要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可能产生 突泥、突水危害地段等处应有钻孔控制,重要物探异常点应有钻探 验证:穿越城市和大江大河的隧道应按城市铁路隧道或水下隧道 工程进行地质勘察。洞身地段的钻孔位置宜布置在中线外8m~ 10m,钻探完毕,应回填封孔。 3钻探深度应至路肩以下3m~5m遇溶洞、暗河及其他不 良地质时,应适当加深至溶洞及暗河底以下5m。 4钻探中应作好水位观测和记录,探明含水层的位置和厚 度,并取样作水质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作水文地质 试验,测定地下水的流向、流速及岩土的渗透性,计算涌水量,必要 时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5应取代表性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试验项目可 安附录D进行。 6对有害矿体和气体,应取样作定性、定量分析。 7隧道弃渣场应根据工程设置布设必要的勘探及测试工作。 3.6初测阶段隧道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长隧道、控制线路方案的长隧道、多线隧道宜采用遥感 图像地质解译、地质调绘、综合物探测试和少量钻探相结合的方法 ·28.

    为隧道位置和施工方法的选择、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提供资料,宜沿 洞身纵断面布置物探、钻探、测试工作。过 2一般隧道可作代表性勘探、测试工作,并在沿线工程地质 分段说明中简要叙述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和围岩分级。 3对采用钻爆法施工长度大于5km且地质条件复杂(包括 高地应力、富水、含有瓦斯等有害气体及大跨度隧道等)的越岭隧 道、采用掘进机及盾构法施工的隧道、水下隧道等应进行地质因素 的风险性评价。 4.3.7对采用全断面岩石掘进机(TBM)法施工的隧道的地质工 作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影响掘进机的选型及设计和施工的地质条件。 2掘进机法施工隧道的地质工作,应根据掘进机法施工的特 点和技术要求,结合测阶段的工作特点和深度要求,按以下阶段 买施: 1)初测阶段应初步查明隧道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 件,确定影响采用掘进机法施工的地质因素、分布段落、 长度及所占比例,评价其影响程度,为判定隧道工程能 否采用掘进机施工提供必要的地质依据。 2)定测阶段应针对经初测地质工作判明能够使用掘进机 法施工的隧道程,查明工程涉及的主要地层岩性和断 裂构造发育特征,为掘进机选型、设计及配套设备提供 各类定量地质参数。详细划分隧道围岩掘进机工作条 件等级,明确需要采用钻爆法提前处理的具体段落及长 度,为隧道掘进机法施工设计、辅助处理方案设计提供 详细的地质资料。 款3)掘进机法实施阶段应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为掘进机 法施工组织管理,掘进参数选择以及防治地质灾害等提 供依据,指导掘进机施工;在掘进机施工过程中,及时分 析掘进机掘进效率与地质参数的相关关系,确定各种围

    岩条件下掘进机施工的最优方案和合理的掘进机推力、 扭矩等掘进参数。 3洞身埋深小于100m的长大地段,钻孔间距不宜大于500m; 洞身埋深较大的地段,钻孔间距应做专门研究。 4测试项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岩石坚硬程度,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及抗拉强度、弹性模 量、泊松比等。 2)岩石磨蚀性,包括岩石的构成及石英含量等。 3)岩体完整性,包括岩体的结构面发育程度、优势结构面 对隧道稳定性和掘进机施工的影响程度等。 4)岩体主要结构面产状及其与隧道轴向的关系。 5)水文地质参数。 6)其他地质参数,主要包括隧道围岩地应力大小、方向等。 4.3.8水下隧道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3.1~4.3.6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沿线路两侧各不小于1km的范围进行,不良 地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扩大调绘范围。 2水下隧道遇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专项地质勘察研究: 1)地下管线及地面建筑物较多,且临近环境复杂的区域。 2)岩溶强烈发育、大型断层破碎带或对隧道影响较大的风 化深槽等重大不良地质及构造发育区域。 3)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区域。 3初测阶段应开展下列工作: 1)堰筑隧道、盾构及沉管隧道,宜进行河(海)床演变 分析。 2)每一隧道方案均宜进行物探,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 横断面勘察。 3)在线路走廊带范围内,应对可能作为隧道线位的区域进 行地质勘察。 ·30·

    4定测阶段应开展下列工作: 1)分段查明沿线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区内相关地层的物理 力学参数。 2)应查明地下水类型及相关参数,并评价对拟建工程的 影响。 3)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及以上的区域应进行场地 地震效应评价。 4)应查明不良地质及地下障碍物,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 并提出建议与对策。 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对隧道影响较大时,初测阶段宜进行 水文地质专项工作。地下水观测宜安排在定测前进行。 6地质勘察的取样与试验除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的 要求,尚应考愿地质条件和施工法的差异,进行与隧道设计施工 费求相关的非常规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爆及盾构隧道宜进行土体的渗透破坏比测试。 2)沉管隧道宜进行不同季节、不同温度及不同浑浊度条件 下水的重度测试。 3)盾构隧道宜进行岩土体的石英含量及岩石磨蚀强度 测试。 4)堰筑隧道宜进行标准贯入或十学板剪切等原位测试。 5)冻结法施工时宜进行土体热物理力学指标及冻结体强 度测试。 4.3.9无碑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确轨道铁路的隧道 工程地质期察工作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减身的斯探应根据地层及地质构遭发育情况,适当增 加勘探与测试工作量;理深小于100m的较浅隧道或洞身段沟谷 较发育的隧道,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理深较大隧道勘探点 的布置应根据地质调查及物探成果专门研究确定。 2应充分利用物探成果和其他勘探资料,综合分析隧道的工 ·31·

    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确定隧道的围岩分级 3通过粉土、黏性土、黄土地段的隧道,应根据设计需要进行 渗透系数和固结系数等项目的试验。 4.3.10城市铁路隧道勘察,可参照现行《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 勘察规范》CB50307的规定进行勘察

    4.4.1站场工程地质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站场范围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工 程地质条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并提供地基的承载力、岩土施工 工程分级、冻结深度、地震动参数和工程措施建议等。 审2查明站场范围内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性质 稳定程度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建议。 3查明站场基底的地下水类型、分布、埋深及变化幅度、侵蚀 性等水文地质条件。 4.4.2站场工程的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场建筑场地包括货场、站坪以及各段、所建筑场地,其勘 探点的布置范围、数量、深度及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建 筑面积和场地地质复杂程度确定,每个地貌单元或重要建筑物应 有查明地层结构的加深勘探孔,有条件时,应采用钻探、物探、原位 测试等综合勘探方法。 2勘探、测试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非岩质地基,无软弱下卧层时,勘察深度自基础 底面算起,对条形基础应为基础宽度的3~4倍,对单独 柱基应为柱基宽度(或直径)的1.3~1.5倍(最小深度 不小于5m),其他基础应达到持力层下1m~3m:特殊 岩土场地的勘探深度不仅应满足地基强度的要求,还应 满足特殊岩土场地评价的要求。 的2)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钻孔深度应达到地基压缩 ·32·

    4.4.3站场工程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场地内取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助探点数量,应不少于 勘探点总数的1/3。 2一般建筑物场地可取代表性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在地基主要持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软弱夹层,宜取样试验 成进行原位测试工作,有条件时,应布置适量的标准费入、静力触 探或载荷试验与之配合。 3特殊岩土的取样要求和试验项目,应满足特殊岩土场地评 价要求。礼 4勘探深度内如遇地下水时,应查明含水层的性质,并查明 地下水位及其变化情况,取水样进行化学分析,判定其侵蚀性。必 要时作简易水文地质试验。 5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及以上地区,对饱和砂土、粉 土层应进行地震液化判定。必要时进行地脉动测试,确定地震动 反应谱特征周期。 4.4.4集装箱结点站、区段站及以上大站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 宜结合场地条件布置,采用钻探、简易勘探与原位测试相结合的综 合勘探方法。工程地质勘察除满足本规范4.4.1~4.4.3条的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场地条件或建筑物布置代表性勘探横断面。 2勘探测试点应结合场地布置一般性勘探孔和加深的勘探 孔。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大于持力层的深度,加深的勘探孔深 度应大于地基压缩层计算深度。 3除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采取代表性岩土试样进行一般物 理力学性质试验外,对高大建筑物还应在压缩层范围内分层取样 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土层较厚时,可每隔2m~3m取土样一 组)和其他特殊岩土项目试验。 44 E MN

    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判明建筑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确定建 筑物的平面布置和基础类型时,应进行代表性的勘探、测试 工作。 4.4.6高层建筑、大型站房、大跨度建筑物等主要生产生活房屋 和车站雨棚的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4.4.7供水建(构)筑物的勘察应符合本节的规定,不良地质和 特殊岩土发育地段,尚应评价环境工程地质条件

    4.5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勘察

    4.5.1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勘察应配合有关专业做好选址工作。 在选定的场地开展工程地质勘察,对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储量作出 评价,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4.5.2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包括路基填料集中取土场地、级配碎石 (或级配砂砾石)场地、混凝土用骨料场地、砌体用石料、铁路碎石 道碓场等天然土、砂、石的开采场地。 4.5.3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宜按踏勘、初测、定测分阶段开展。 各阶段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踏勘阶段应初步了解铁路工程沿线建筑材料场地可开采 土、砂、石材料的类别、质量和大概的储量:必要时应进行少量的勘 探和取样试验工作。 2初测阶段应初步查明建筑材料场地的岩(土)层结构及岩 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和无用层厚度、有用层 的储量和质量、开采及运输条件和开采对环境的影响等。 3定测阶段应在初测的基础上详细查明建筑材料场地的岩 (土)层结构及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和无 用层厚度、有用层的储量和质量、开采及运输条件和开采对环境的 影响等。 4施工图阶段可视需要对料场进行补充勘察或复查,补充勘 紧或复查工作应在开采前完成。

    4.5.4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选择,应在充分利用既有料场及工程

    X 施工开挖的基础上遵循由近及远、集中开采的原则进行,并应满足 下列要求: 1场地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岩性单一,岩性满足所需建筑材 料标准要求、便于开采,且开采储量足够。 正2天然建筑材料开采不会对附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交通运 输及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形成新的或加剧周边地质灾害 的发生和发展。

    3剥离与开采地层的比例经济、合理

    1重要的文化古迹、考古区; 2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 3各类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禁垦区、水源涵养区: 4不良地质发育区、地质灾害多发区: 5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区; 6有特殊防洪、防震、防爆要求,国防重要设施附近等需要特 别保护的区域。

    4.5.6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地质调绘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0

    1查明场地及周边的地层岩性、分布、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特 证及影响建筑材料开采的不良地质体的范围、类型、性质,或地质 灾害的类型、发生规律及危害程度等。 2根据场地野外地质调查,合理布置勘探点及取样试验 工作。 3根据场地地层岩性及有用层的分布,分析、评价场地内有 用建筑材料的储量和质量情况。 4.5.7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勘探应在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并符 合下列规定。 1勘探方法应根据勘察阶段和料场地质特征,采用钻探、物 探,坑探等综合勘探方法

    2勘探点间距应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勘察阶段确定。 3勘探孔的深度应揭穿目的层或大于预计的开采深度。 4.5.8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取样、试验工作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用 途和质量评价的需要,对有用层和无用层分别进行,并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根据建筑材料场地内所需建筑材料的分布,在勘探孔 内或露头选取代表性地层试样进行有关质量评价的试验。部 2试样数量应根据勘察阶段、场地大小和建筑材料的分布情 况确定,初测阶段同一类的岩(土)样一般不应少于3组,定测阶 段不应少于6组。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执行。 3试验项目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用途和质量评价的需要按相 关规范进行选择。 4.5.9各类建筑材料的质量评价应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和行业 标准有关规定。 4.5.10建筑材料的储量计算应在初测或定测工作的基础上进 行,以场地地形及代表性地质断面所揭示建筑材料分布为依据。 铁路碎石道确场宜根据现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CB/T 13908的要求,结合矿产开采的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结果, 综合评价建筑材料的“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临时石 场可参照其执行。

    4.6工点地质资料编制

    4.6.1铁路工程工点地质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质 说明及地质条件说明表。资料的编制应充分利用勘察取得的各类 基础资料,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所依据的原始基础资料在使 用前均应整理、检查、分析。 4.6.2长大隧道、特大桥、特殊路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或 特殊)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点应编写工程地质 勘察报告。地质条件简单的短隧道、大中桥、路基工程、天然建筑 .36·

    材料场地可编写工程地质说明。车站可参照路基工程编制地质资 料,涵洞可编写地质条件说明表。 4.6.3长大隧道、特大桥、特殊路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质条 件复杂的工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概况:工程概况、勘察工作过程、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 量等。 2自然地理概况: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气象及交通条件等。 3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其物理力学参数、地 质构造、水文地质特征、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震动参数等。 4工程地质条件评价与建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的评 价,建筑场地适用性、稳定性评价,地质风险因素评价,不良地质及 特殊岩土对工程影响的评价,环境水、土侵蚀性评价,工程措施意 见等。 5图件及图表: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纵断面图及设计 所需的相关地质剖面图。 6基础资料:勘探、测试资料,观测点表等。 4.6.4单独编制的大型(或特殊)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工程地质勘 紧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概况: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类型及对储量、质量的要求,勘 察工作过程、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量等。 2自然地理概况:场地所处地理位置、气象及交通条件。 3场地地质条件:地层岩性、地层结构及分布情况、有用层 与无用层的厚度、地下水水位及变幅、地表水水位及洪水影响 情况。 4地质评价意见:对建筑材料质量、储量、开采条件的评 价,对开采场地适宜性的评价,对不良地质或特殊岩土的工程处 理意见,对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开采的推荐意见及下一步工作的 建议。 5图件及图表: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分布图、工程地质平面图、 ·37·

    5.1.1具备下列条件或特征之一的坡体,应按滑坡进行工程地质 勘察: 1沿软弱地层或结构面整体下移的坡体。 2坡体后缘呈明显的圈椅状地貌,有较陡的后壁,其上有时 可见擦痕。 3坡面不顺直呈无规则的台阶状,其上有洼地分布,坡脚有 时可见鼓胀裂缝。 4前缘侵占或挤压沟(河)床,呈舌状突出,多出露泉水或 湿地。 5两侧坡脚地层多有扰动和松动现象。1 6有产生滑坡的记录。 5.1.2滑坡根据滑坡体物质成分可分为黏性土、膨胀土、黄土、堆 积土、填土、破碎岩体、岩体滑坡;根据滑体体积可分为巨、大、中、 小型滑坡;根据滑坡面理藏深度可分为浅层、中深层、深层滑坡;层 状岩体滑坡可分为顺层和切层滑坡:根据形成原因可分为自然和 工程滑坡。

    5.1.3滑坡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绕避地质复杂的巨、大型滑坡及滑坡群,避开地形零乱, 坡脚有地下水出露的山坡。 2当滑坡规模小,地下水不发育,整治的技术条件可行、经济 合理时,可选择在有利于滑坡稳定和线路安全的部位通过。 3线路通过稳定的滑坡体时,不宜在其上部填方或下部 39

    规定: 1宜采用挖探查明被覆盖危岩体的节理裂发育和充填 特征。 2分析危岩体的落石滚落特点,有条件时可在现场做落石 试验。 3必要时可对张裂隙进行变形观测。 4地形特别困难地区,宜采用无人机摄影等技术,探查危岩、 落石的分布范围、大小及稳定状态。

    5.3.1对于在山坡或坡脚分布的以堆积岩块和岩屑为主的堆积 体,且易产生滑、不均匀沉降等现象的地段,应按岩堆进行工程 地质勘察。

    5.3.2岩堆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对于松散、补给来源较丰富,地面和岩堆基底坡度较陡、地 下水发育,有可能滑动,且工程处理困难的大型岩堆地段,线路宜 绕避之。 2对于基本稳定的岩堆,采用必要的工程措施后,线路可在 岩堆体的适当部位通过。 5.3.3岩堆地段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绘范围应包括岩堆和补给区及其相邻地段。 2查明岩堆补给区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节理发育程度和 风化程度。 3查明岩堆的形态特征、植被及成层情况、密实程度等。 4查明岩堆床的形态、岩性、有无软弱夹层或软弱面,分析岩 堆的稳定程度。 5查明地表水和地下水活动对岩堆稳定的影响。 5.3.4岩堆地段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物探、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勘探。 ·42·

    2勘探点宜沿轴线布置,两侧视需要确定。 3勘探深度应穿过岩堆体至基床下不小于3m,且大于当地 最大块石直径1.5倍。地单调 4在钻进中,应注意潮湿程度、地下水情况,遇软弱夹层时应 取样作物理力学试验。

    5.4.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泥石流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1沟口或坡脚存在大量无分选的洪流堆积物, 2沟内或山坡存在滑坡堆积物或大量松散物质。 3有泥石流暴发的历史记录或泥石流活动的痕迹。 5.4.2根据泥石流的流域形态可分为沟谷型泥石流和山坡型泥 石流泥石流流域按地貌形态可分为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根 据固体物质成分可分为泥流、泥石流和水石流:根据规模可分为特 大、大、中和小型泥石流;根据流体性质可分为黏性泥流、黏性泥石 流、稀性泥流、稀性泥石流、水石流;根据泥石流暴发频率可分为高 频率泥石流和低频率泥石流

    5.4.3泥石流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应绕避特大型泥石流、大型泥石流或泥右流群、淤积 严重的洪积扇区和大面积分布山坡型泥石流地段,应远离泥石流 堵河影响范围内的河段。 2线路通过泥石流沟时,应以大跨度桥梁、明洞或隧道通过。跨 越时,应避开急弯部位和沟床纵坡变坡点,并留有足够的净空和孔跨, 桥染的净空和孔跨应根据泥石流的通过需要量和淤积厚度确定。 5.4.4泥石流地段的工程地质调绘宜采用遥感图像地质解译与 野外地质调绘相结合的方法,并应按下列要求开展工作: 1形成区应着重调查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风化破碎情况,不 良地质的发育、分布情况,植被情况;调查人为活动对山坡岩体的 破坏;分析可能发生泥石流的规模及对工程危害程度。 ·43·

    2流通区应着重调查沟谷地貌特征,沟床变迁;分析线路通 过的可能和方式。 3堆积区应着重调查洪积物的厚度、成层情况,分析线路通 过的可能和影响。 4调查分析泥石流流域内的湖泊、水库、弃渣等对泥石流 的影响;收集气象、水文、地震资料,特别是泥石流暴发期间的 资料。 5调查泥石流发展史和周期,当地防治泥石流的规划措施和 经验。

    1可采用物探、钻探、挖探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 2结合建筑物布置勘探,采取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3控制线路方案的泥石流地段,取代表性试样,用比拟法做 泥石流密度及所含固体物质的比重试验和含量分析。 4对需要整治的泥石流补给源的不良地质体,按整治工程的 需要布置勘探、测试工作。

    5.5.1符合下列特征之一的地段

    1地表分布大片各类沙层,各种沙丘的沙漠。 2粗砂、砾石组成的戈壁。 3沙漠化土地。 5.5.2根据风沙活动形成地貌形态可分为风蚀、风沙流、风积地 貌:根据沙质荒漠位于的气候带及沙质情况可分为沙漠(沙地)、 戈壁及沙漠化土地:根据沙漠区植被覆盖程度可分为流动沙丘(沙 地)、半固定沙丘(沙地)和固定沙丘(沙地):根据风沙危害程度可 分为严重、中等和轻微风沙地段

    5.5.3风沙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叫

    1线路应绕避严重风沙地段,不宜深入大沙漠的内部,宜选 44

    择在轻微风沙地段及风蚀津地、沿古河床山前平原潜水港出带或 凸型地带、防风林带内侧通过。 2线路应避开山地陡坡积沙地段,宜选在山地背风侧风影部 分以外的地段通过。 3线路走向宜顺直,与主导风向平行,采用填方,避免采用零 断面和路堑。 4线路应与当地防风沙规划相结合,宜选择在地下水埋藏较 浅、接近水源和防护材料产地之处。 5车站位置应选择在无风沙或轻微风沙地段,避开有风沙活 动的隘口:站房和住宅应朝向背风一侧。

    5.5.4风沙地段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综合助察方法,利用遥感图像地质解译,了解沙须 分布及自然特征,查明沙漠的成因、严重程度分类、分布及线路所 处的沙漠部位。 2通过不同时期遥感图像地质解译,了解沙丘移动的动态 情况。 3查明沿线风沙地形及地貌(风蚀地貌、风积地貌、风沙流地 貌)特征,划分线路通过地段沙丘(地)的类型和分布情况。 4了解地表水、地下水分布和埋藏情况,判明有无造林条件 5了解沿线风沙活动规律、危害程度、防风固沙的成功经验 及教训。 6收集沿线气温、蒸发、降水、风向、风速及其出现频率延续 时间、能见度、风沙日数等资料。 7配合有关专业调查沙生植物生态特征,了解林带的树种 配置宽度及防沙效果。

    1查明地层、岩性、地下水情况,取样进行矿物成分、颗粒级 及有机质含量分析。 2必要时应测试线路通过风沙流地带的输沙量,沿沙丘移动 ·45.

    方向进行副面取样。 3应在丘间低地(地表下2m~3m以内)、沙丘迎、背风坡分 别分层取样,测定含水率和干沙层厚度。

    5.6.1线路通过广泛分布的可溶岩地层、具有岩溶地质灾害的地 区应按岩溶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5.6.2根据岩溶埋藏条件可分为裸露型岩溶、覆盖型岩溶和埋藏 型岩溶:根据岩溶发育强度可分为强烈发育、中等发育、弱发育和 微弱发育的岩溶。

    5.6.3岩溶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应绕避岩溶强烈发育地带、构造发育带、地表塌陷、王 洞分布密集地带,可溶岩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带、岩溶水富集区及排 泄带。必须通过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2线路应以大交角与暗河相交,避免与暗河平行走行,并保 证暗河安全顶、底板厚度。 3线路应选择在非岩溶化地区或岩溶发育微弱、范围最窄、 层数最少、顶板稳固、受岩溶水影响小的地带通过。 科4孤峰平原区选线应选择在覆盖土较厚、地下水埋藏较深的 地段通过,宜绕避多元土层结构、地下水埋藏较浅且变化幅度较大 或水位线在基岩面附近的地段。 5峰林谷地、峰丛洼地及溶丘洼地区线路宜绕避垭口并高于 岩溶水的最高洪水位。可能受岩溶水危害的地段,宜采用桥梁 通过。 6河谷地区线路宜选择在岩溶发育较弱的一岸通过,并应高 于岩溶水排泄带,避免位于岩溶地下水位以下,且绕避谷坡上岩溶 负地形和无水溶洞群。 7越岭地区线路宜选择在岩溶负地形之间、地下分水岭附 近;线路高程宜在垂直渗流带中,不宜在水平径流带中;处于水平 ·46.

    径流带及深部缓流带中的隧道宜采用人字坡,平行导坑应设在地 下水上游一侧。

    径流带及深部缓流带中的隧道宜采用人学坡,平行导坑应设在地

    5.6.4岩溶地段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逼感图像地质解译和现场核对,判定岩溶分布范围和 状态。 2查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特征,岩溶发育与岩性、地质构造 及裂隙的关系。 3调查溶洞的分布层数,分析侵蚀基准面及其变化特征。 4调查岩溶地貌和岩溶形态,查明岩溶与建筑物的相对位置 及关系。 5查明对线路有影响的溶洞、暗河等的顶板及洞内填充情 况,评价场地的稳定性。 6覆盖型岩溶区还应查明覆盖层的岩性与厚度、可溶岩的古 地貌形态,调查地面塌陷史,预测地面塌陷的可能、对周边环境和 建筑物的影响,提出预防措施。 7对岩溶发育、形态复杂,且对线路方案影响较大的地段,应 提出进行专项地质工作的建议

    5.6.5岩溶地段水文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地下水的分布特征,补给、径流及排泄情况,地表岩溶 泉水的出露位置、水量及变化情况等。 2查明岩溶水与地表水的联系,岩溶水的垂直分带与工程设 置的关系,分析深层岩溶水和承压岩溶水存在的可能性。 3根据工程设置情况和设计要求,必要时应查明与线路密切 相关的暗河系统。 4覆盖型岩溶地段应查明地下水的层数,以及其间的水力联 系,开采情况及影响半径范围,预测地面塌陷的可能,及时提出停 止或限制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建议。

    5.6.6岩溶地段必要时应在施工期间进行补充勘察或开展施工 地质工作;对桥基、路堑和隧道工程应加强配合施工,对上述工程 影响范围内岩溶的发育情况应进行复查。隧道施工过程中,必要 时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

    5.6.6岩溶地段必要时应在施工期间进行补充勘察或开展施工

    6.7岩落地段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调绘的基础上采用物探,并与钻探、挖探、测试等相结 综合勘探方法。 2勘探点的位置、深度及地质面布置应根据岩溶类型及建 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站场、房屋建筑、路基等工程应采用综合物探方法确 定物性异常范围,并采用挖探、钻探等勘探手段予以验 证,查明基底岩溶洞穴或土洞的发育情况。 2)在隧道通过的可溶岩含水地段、岩溶发育的物探异常 带、断层破碎带均应布置钻孔,以查明岩溶、岩溶水等分 布变化情况。 3)对桥基应根据基础类型及岩溶发育程度布置勘探点,每 个墩台应布置1~5个勘探点,高墩、大跨等基桩数量较 多的墩台及岩溶强烈发育的墩台应适当增加勘探点 数量。 4)覆盖型岩溶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需要,采用网格状 布置勘探孔。 3覆盖型岩溶勘探时应区分溶洞充填物和覆盖层。 勘探深度应至建筑物基础以下10m~15m,揭露溶洞时 据工程需要适当加深。 5应取岩样作物理力学性质、矿物化学分析,取水样作侵蚀 险。 必要时作溶洞水示踪试验。 岩溶发育且形态复杂时,施工阶段应结合工程处理措施, ·

    采取探灌结合的方法(或借鉴地方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进一步 查明岩溶发育形态 的8必要时应选择一定数量的钻孔与岩溶泉(井),进行不少 于一个水文年的水文地质动态观测。

    5.7.1符合下列情况时应按人为坑洞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5.7.3人为坑洞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应绕避全各类矿区采空(大面积采空)影响范围外一 定距离。 2线路宜绕避密集分布的小窑采空区及时间久远难以查明 的古窑及其他人为坑洞分布的密集地带;必须通过时应采取工程 精施。 3线路通过规划矿区时,应了解矿区具体规划,分析对铁路 工程影响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7.4人为坑洞地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宜根据地区条件和矿区 特点采用不同的勘察方法,查明其地质特征,提出工程措施意见, 并满足下列要求; 1对有规划、有设计、有计划开采的矿区宜采用矿区设计、实 施资料、实地测量资料与区域地质资料综合分析的方法,确定采空 49

    层位及范围、提出稳定性评价和工程措施意见、预留保安矿柱的宽 度等。 2古窑、小窑采空区宜采用区域地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访 问、坑洞测量与勘探相结合方法,查明开采情况、开采的层位、坑道 的宽度及高度、顶板岩体性质、采空特征、地面变形情况,提出稳定 性评价和工程措施意见。 3时间久远的其他人为坑洞地带宜采用区域地质资料、实地 广泛调查访问及勘探相结合的方法,物性条件反映较好地区宜采 用物探指导钻探,以确定人为坑洞分布的层位及具体位置,提出稳 定性评价及工程措施意见。

    5.7.5人为坑洞地段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研究区域地质条件,访问调查人为坑洞的历史情况。 2收集既有矿区设计、实施资料,分析确定矿区采空及影响 范围。 3查明人为坑洞地区的地层层序、岩性、地质构造,人为坑洞 的开采与分布层位、范围及其稳定状况。 4查明人为坑洞区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结合建筑物详 细调查坑洞分布、顶板厚度和洞内坑壁稳定情况,分析地段的稳 定性。 5调查地下水动态变化及其对坑洞稳定性影响。 6查明坑洞内有害气体的类型、浓度,及其对工程的影响。 7调查人为坑洞区既有建筑物的变形情况和地基加固处理 经验教训。 5.7.6人为坑洞地段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坑洞的类型及其顶板地层的性质确定勘探方法,物 性条件较好地区应先用物探圈定坑洞分布范围和深度。 2勘探点布置应结合工程和坑洞的展布情况确定。 3勘探点的深度应探至最底层洞底底板以下不小于2m。 4应采取顶项板岩、土试样作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塑, ·50·

    5.8.1线路沿水库岸坡边缘行进或跨越水库支

    1线路应选择在水库预测岸线加适当安全距离以外通 过。当采用措施能确保线路稳定,对养护、维修不增加困难,技 术经济综合分析比较合理时,也可考虑在水库预测岸线范围 以内通过。牛 2线路应选择在岸坡稳定,浸水后变形较少的一侧通过;应 避开有软弱夹层倾向水库一侧的岸坡,选择结构面倾向山内一岸 通过。 3考虑风浪对库岸破坏的影响时,线路宜选择在背风一侧, 或与主导风向一致。依 4水库下游线路应选择在水库泄洪引起的水滤、冲刷等恶化 工程地质条件范围以外通过。 5.8.3水库地段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欧1收集水库地段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资料。 2调查水库的岸缘形态,查明库岸的地层岩性、风化破碎程 度和各类结构面特征,覆盖层与下伏基岩的接触关系。 3查明库区不良地质的分布、性质,预测储水后可能引起复 活及恶化环境地质条件等情况。 不4预测水库储水后引起地下水塞升和渗漏情况及其对线路 和建筑物的影响。 5根据不同的地貌、地质条件、水库类型和库岸情况,预测库 区岸变形的范围及特征。

    1查明岸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应布置勘探测试点, 必要时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及试验工作。

    水库地段勘探、测试深度应视工程类别及基础类型确定, 最小深度应至水库岸坡稳定坡角线以下。 3应分层采取试样,测试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理性 质;水下工程基础为软质岩层时,应进行崩解试验和抗压强度等 试验。

    5.9.1线路通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至0.4g地区时,应按 本节规定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0.4g时,应 做专门研究。 5.9.2对地震研究程度较差或地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必要时 应提出请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地震动参数详细区划或复核的 建议。新 5.9.3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地震区可划分为抗震有利地段和 抗震不利地段。

    1线路宜避开活动断裂带及地热异常带。难以绕避时,应对 其进行专题研究,并应在断裂带或异常带较窄处以简易工程大角 度通过,不宜在断裂带内设置大中桥、高桥、隧道、高填深挖等难以 修复的大型建筑物。 2线路应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形开阔平坦或缓坡 地段。宜绕避易变形的山坡、易塌陷的地下坑洞、泥石流发育 区、不稳定的悬崖深谷、高算孤立的山丘等抗震不利地段;不宜 在松散的山坡堆积层上设置高桥以及高填、深挖和半填半挖 路基。 3线路宜选择在非液化土层地带或液化土层埋藏较深、范围 最小的地段通过,不得以液化土层作建筑物的持力层。济 .9.5地震区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5.9.5地震区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活动断裂、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沿线地震及其破坏 ·52.

    变形的历史资料。 2查明区域地质构造,尤其是主要断裂带和活动断裂带与线 路的关系。 3调查各类不良地质的分布、稳定状态,分析地震时发生次 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调查河流的变迁、古河道的分布、第四系地层的特征、地下 水位和可液化土的分布范围。 5调查地震活动断裂的情况,地震导致的既有地裂缝的发展 情况,是否产生新的地裂缝,建(构)筑物的破坏情况。 6根据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结合沿线 地质情况及工程设置,划分铁路沿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及地震动 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分区;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依据其 结论划分。 7地震研究程度较差或地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提出进 行专门的地震动参数详细区划或复核的建议。根据现行《铁路工 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的规定,提出沿线应进行专门地震安 全性评价的重大工程。

    5.9.6地震区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查明地震时不稳定地带和液化土层的分布,以及活动 断裂带的位置和特征。 2勘探测试点的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质 情况和工程要求确定。 3对饱和砂类土及粉土,可用标准贯人或静力触探、剪切波 速测试等方法判别地震液化的可能和等级。 4必要时,应进行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测试。

    5.10.1线路通过放射性矿床分布、高辐射地带、水源放射性超过 限制浓度或放射性地方病蔓延地区,应按放射性地区进行工程地 .53·

    5.10.2放射性地区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应绕避已知或可能存在放射性矿床地区,放射性异常 地段、退役核设施及放射性物质超过限制浓度的地区。无法绕避 时,应选择矿床隐伏地带、放射性强度较低、构造简单地段以短距 离通过。 2车站和生活区不应建在公众照射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地段。 3饮用水源严禁建在水质放射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地区。 5.10.3放射性地区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射性地区地质调绘前应收集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 地质、遥感图像资料,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报告,放射性地方病的 记载和资料。 2查明岩浆活动、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相、古地理,放射 性地球化学 3查明辐射场的强度和分布规律。 4查明测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物理化学特征。 5调查当地的生态环境、植物特征、地方史及社会历史情况。 6查明放射性地区弃渣的放射性,并进行评价。 5.10.4探测与测试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所经地区应查明区内各类岩性特性,露天水源中的 铀、镭、氢及总α、总β浓度。 做2放射性地区勘察方法应以测量方法为主,并结合钻探、 坑深等进行深部勘察。 3放射性地区勘探钻孔应根据工程需要并结合放射性异 常验证布置,并进行钻孔岩芯放射性编录和测井:必要时开 展放射性水文地质试验,并取水样和岩样进行放射性和化学 分析。 插4放射性测试包括:环境地表辐射剂量率;隧道工程中空 ·54

    气中氢浓度及氢子体α潜能浓度地表、地下水中放射性核素 浓度。

    5.11.5有害气体地段勘探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1全新世火山或岩浆活动强烈、地温梯度异常、地表热显 示发育地区或深理隧道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高岩温或高温 热水(汽)等热害现象的地区,应按高地温地区进行工程地质 勘察。 5.12.2高地温地区地质勘察应根据工程措施进行高地温分级。 5.12.3线路以隧道形式通过高地温地区且地温较高时应开展高 地温专项地质研究,分析评估高地温的危害。 5.12.4高地温地区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应绕避可能大范围出现严重热害的高地温地区,选择 在常温带或地温相对较低地带通过。 2线路宜以桥梁或路基形式通过高地温地区。 3 隧道通过高地温地区时,宜减少隧道理深。 5.12.5高地温地区地质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图像、地震、活动断裂、放射性、地表热显示、地温测试和气象等资 料以及既有地下洞室施工资料等。 2地形、地貌、气象和水文资料。 3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其演化、新构造运动、地震、岩浆(火 山)活动情况与地热显示、地热异常的关系。 4水文地质条件,地下热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和规律, 地下热水的动态及其与一般地下水的关系等。 5地表热显示分布特征、岩石水热蚀变和热水矿特质的沉积 特征。 6高地温地区的热储、盖层、导水和控热构造。面数2 5.12.6高地温地区勘探与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地温地区勘探与测试应采用钻探、地球化学勘探、综合 探井、测热勘探和室内试验等综合勘探方法,查明岩性特征、地质 构造、岩体热力学指标,地温、高温地下热水特征。 2.隧道工程勘探点应根据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特 征及地热地质等因素综合布置。 3高地温地区应取地下热水进行化学全分析、气体分析、固 形物的光谱分析及放射性物质的测定:取地热区常温地下水、地表 水进行水化学分析。取水点应有代表性,分布应均勾。品 4地温异常的钻孔应进行水文地质试验,确定水文地质 参数。

    5.13.1线路通过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面沉降地区时,应按地面 沉降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5.13.2地面沉降勘察应查明地面沉降的现状及成因,预测发生 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提出预防和控制地面沉降的 方案。 5.13.3线路通过成因复杂、面积较大、地裂缝发育的地面沉降地 ·57·

    5.13.1线路通过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面沉降地区时,应按地面 沉降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5.13.2地面沉降勘察应查明地面沉降的现状及成因,预测发生 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提出预防和控制地面沉降的 方案。 5.13.3线路通过成因复杂、面积较大、地裂缝发育的地面沉降地 ·57·

    权,且控前绒路力案时应开展地面沉降专题研究工作。 5.13.4地面沉降地区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应绕避正在开采或规划集中开采的地下水水源地。 2线路应绕避在地下水开采过程中可能出现地表变形或流 降漏斗急剧变化带。 3线路应绕避由于地面沉降引起的地裂缝发育区及其他地 表变形区。 4线路无法绕避地面沉降区时,应了解开采规划,采取措施 在安全地带通过或沿地面沉降等值线通过。 5.13.5地面沉降地区地质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质调绘前应收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地下水开采、地震 破坏变形历史、地面沉降发展史、气象等资料及地面沉降和沉降观 测资料 2场地的沉积环境和年代,划分地貌单元,详细调查第四纪 冲积、湖积、浅海相沉积的平原或盆地,以及古河道、洼地、河间地 块等微地貌情况,区别各种不同因素造成的地面沉降现象。 3地面沉降的分布范围及规模。 4历年来地下水的采量和实际开采的含水层、段。 5历年来地下水位,特别是各含水层承压水头的变化幅度和 速率。 6调查访问地面沉降对沿线建筑物的影响 7调查访间地裂缝的分布范围、特征及对沿线建筑物的 影响。 5.13.6地面沉降地区钻探与测试应根据铁路工程等级、地面沉 降性质和规模,在调绘的基础上,以收集区域地质资料为主,必要 时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开展综合勘探、测试工 作,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线路经过地区的沉积环境、地层层序、地层岩性、厚度、变 形层位的分布、埋藏条件等。 ·58·

    2各含水层的理埋藏深度和承压性,各含水层之间的或与地表 水之间的水力联系。 3天然条件下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有关渗透性等参数 4地下水位特别是各含水层承压水头的变化幅度和速率等。 5地裂缝的延伸方向、开裂深度、形态及充填物,有垂向错动 的地裂缝应查明标志层

    6特殊岩土工程地质勘察

    6特殊岩土工程地质勘察

    6.1.1对手勘察区工程场地分布的第四纪以来,在干旱、半干旱 气候条件下,由陆相沉积的以黄色粉粒为主,含碳酸钙及少量易溶 盐,具大孔隙、垂直节理、抗水性差、易崩解、潜蚀,上部多具湿陷性 的特殊土层,应按黄土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6.1.2根据黄土的堆积时代可分为全新统(Q4)、上更新统(Q) 中更新统(Q)、下更新统(Q)黄土;根据黄土的成因类型可分为 风积、冲积、洪积、坡积黄土:根据黄土体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发 生湿陷的程度可分为自重湿陷性黄土、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和非湿 陷性黄土:根据黄土的塑性指数可分为砂质黄土和黏质黄土。

    1.3黄土地区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黄土塬、梁、卵及丘陵区线路宜选择在山坡稳定、排水条件 较好地带,应避开地形零乱、沟谷深切、冲沟发育,下伏地层层面倾 斜方向不利及地下水发育地带; 2河谷线路宜利用宽谷阶地展线,宜远离低级阶地缺失的高 陡岸坡地段及塬边斜坡不稳定地带; 3线路宜避开不良地质发育及新构造活动强烈地段,必须通 过时应选择合适部位并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 4线路应选择在地层单一、土质干燥、湿陷性较小地带,避开 地层复杂、土质软弱、含水率大和地下水发育地段,应避免与长大 干渠近距离并行。 6.1.4黄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根据勘测阶段、地区特点及 工程类型综合确定。塬、梁、苑及丘陵地区宜采用遥感图像地质解

    译、地质调绘、勘探、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 勘家方法

    6.1.5黄土地区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黄土的分布情况,划分黄土地貌单元。 2查明黄土特征,划分黄土的时代、成因类型,与下伏地层接 触形态。 3查明黄土陡坎、斜坡和沟谷发育的特征,不良地质分布及 稳定情况,桥台岸坡及隧道洞口山坡的稳定情况。 4查明黄土陷穴、洞穴、洼地等的分布范围、形态及发育 规律。 5查明地下水出露及季节变化情况。 6查明黄土层内古土壤的分布及其膨胀性,各类夹层及其含 水情况,评价其对边坡稳定性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7地表水流的汇集、排泄、浸泡、冲刷等对黄土稳定的影响。 8调查访问既有建筑物、边坡的稳定情况及处理措施、效果。 6.1.6黄土地区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工程场地稳定性评价要求,用于湿陷 性评价的勘探点应按工程场地及地貌单元、成因类型及土质情况 分别勘探、取样。 2勘探深度应满足场地稳定性和湿陷性评价及工程设计要 求:作为地基时,除应大于地基压缩层深度外,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场地勘探深度应大于基础底面10m:在自重碰陷性黄士场地 一般建筑场地在陇西、陇东一陕北一晋西地区勘探深度应至基础 底面下不小于15m,其他地区不小于10m,对于大桥、特大桥、高 济、区段站及以上大站中的重要建筑物应穿透湿陷性主层。 3取土勘探点中应有探井,探井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 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 4采取原状土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不少于该 地段勘探点总数的50%。原状土样宜采用挖探或静压取土方法, ·61·

    取土竖向间距宜为1m~2m,地层的规律性较强时可分层取样, 但间距不应大于3m。 5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用原土分层回填夯实。 6.1.7黄土地区地质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般工点按地貌单元、成因类型及土质的类同情况分别进 行物理力学和湿陷性试验。大中桥、站场及房屋建筑工程按场地 进行物理力学和湿陷性试验:高桥及其他高大建筑物场地必要时 还应对在其压力范围内的Q黄土进行湿陷性试验。 2测定黄土湿陷性的试验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执行。 6.1.8黄土地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应结合工程类型、环境条件及 黄土工程特性对工程影响作针对性评价。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 性评价,应根据总湿陷量的计算值和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等因素, 按表6.1.8判定。

    表6.1.8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

    注:当总湿陷量的计算值A,>60cm、自重混陷量的计算值A 30 em t

    6.1.9无雄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雄轨道铁路黄土地 区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相关规定及本节上述规 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工程的勘探间距,根据场地的地形、地貌等地质条件及 工程设置确定,应能评价场地湿陷等级及类型,不宜大于100m,并 ·62

    有一定数量的探井(试坑)。路基工程的钻孔深度应穿透湿陷性 土层。 2桥梁工程的勘探点布置应能查明桥址区湿陷性土层的厚 度、场地的湿陷类型及等级,并有一定数量的探并(试坑)。桥架 墩、台位于斜坡附近的,勘探点的间距及深度应能满足评价斜坡稳 定性的要求:桥址地形地貌、地层复杂或高墩大跨及特殊结构的桥 梁,应加密勘探点;涵洞工程可结合路基工程按工点布置勘探点。 3隧道洞门、填挖过渡段应布置1个勘探点;理深小于100m 的隧道,勘探间距不应大于500m;埋深大于100m的隧道,勘探间 距不应大于2000m:洞身通过岩土分界面、地下水通道、地质构造 带等复杂地质条件时,勘探间距应加密:勘探深度根据地层岩性确 定,宜钻至路肩以下不小于5m或穿透湿陷性地层。 4根据工程设计的需要,必要时应在现场布置静荷载试验 受水试验,实测试坑浸水自重湿陷下沉量,并与室内试验自重湿陷 计算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黄土的力学性能。

    6.2膨胀土和红黏土士

    1线路宜在地形平缓、地面平整、植被良好地段,采用浅挖低 旗通过。 2线路宜绕避中、强膨胀土分布地带,不能避开时应以短距 驾通过。 3线路宜避开膨胀土的山前斜坡及不同地貌单元的结合带 宜垂直于垄岗轴线通过。 4线路宜避开地层呈多元结构或有软弱夹层的地段。 5线路宜绕避地下水发育的膨胀土地段。

    6.2.3膨胀土地段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地形、地貌特征,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及危害程度。 2查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裂隙特征、软弱夹层的性质、分 布、风化程度及其分带规律等。 3查明膨胀土下伏基岩的岩性、结构面特征及不良地质的发 育情况。 4查明地下水特征、地表水径流的汇集与排泄条件。 5收集和分析当地气象资料,确定大气影响深度。 6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稳定情况,收集建筑物防治方面的经验 教训。 6.2.4膨胀土地段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挖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钻探宜采用干钻。 2勘探点的布置应按胀土的成因类型、地貌单元,结合建 筑物设置确定。 3一般地段勘探深度应大于大气影响深度:作为地基时应至 持力层下不小于3m,土层厚度不大时宜穿透膨胀土层至下伏地 层;具有膨胀性的红黏土地段的建筑物地基应结合工程设置考虑 下伏碳酸盐岩系岩溶发育,按岩溶发育情况确定勘探深度。 4膨胀土应分层取样。 6.2.5膨胀土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常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2膨胀土详判指标:自由膨胀率、蒙脱石含量、阳离子交换 量,结合工程需要作残余强度、膨胀率、收缩试验、膨胀力、先期固 结压力等专项试验。 3重要、高大的建筑物场地宜进行现场浸水载荷试验、剪切 式验及旁压试验。 .2.6胀土场地应根据工程类型、膨胀土的分布、工程地质特 正及大气影响等评价其工程地质条件。膨胀土的膨胀潜势分级应 合表6.2.6的规定,当两项指标符合时,即判定为该等级。 ·64

    表6.2.6膨胀潜势分级

    6.2.7、在红黏土地区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时,应考虑下伏碳酸盐岩 系岩溶空洞对工程的影响。当红黏土层工程性质稳定,不具膨胀 性时,可按一般黏性土开展工作:当红黏土具有膨胀性时,应按膨 张土开展工作。 6.2.8含较多亲水矿物,含水率变化时产生较大体积变化的岩 石,按膨胀岩进行工程地质勘察。膨胀岩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调 绘、勘探工作参照膨胀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膨胀岩试验项目包括常规岩石物理性质试验,饱和吸水 率、膨胀力、膨胀率、自由膨胀率等; 2膨胀岩的判定应符合表6.2.8的规定,当两项及两项以上 指标符合时,可判定为膨胀岩

    表6.2.8膨胀岩的室内试验判定标准

    注:1不易期解的岩石,应取轴间或径向V自由影胀率中的大值进行判定: 2易崩解的岩石应将其粉碎,过0.5mm的筛去除粗粒后,比照土的自由膨胀 率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2.9无咋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轨道铁路膨胀 · 65·

    6.2.9无咋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轨道铁路膨胀 · 65·

    土、膨胀岩和红黏土地区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节的有关规 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工程勘探点的间距不宜大于100m,地形、地质条件 简单地段可适当加大,复杂地段不宜大于50m。 2对于无确轨道铁路,岩土含亲水性矿物较多,但未达到膨 胀土(岩)标准,也应按膨胀土(岩)勘察。

    6.3.3软土地区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宜绕避长大的软土地段。若绕避不经济或无法绕避 时,应选择在软土分布最窄、厚度最小、硬底横坡较缓地段通过。 2线路宜选择在地势较高,硬壳较厚,排水条件较好的地带 通过。 3软土地区的路基宜以路堤通过,路堤高度宜控制在设计临 界高度以内,但不宜低于基床厚度。 4在滨海平原、冲积平原和湖积平原线路位置选择时,宜沿 河流高阶地通过,远离湖塘、人工渠道、河流及河口地段,宜绕避古 牛轭湖、埋藏谷及漏谷等软土埋藏地带;通过沿河谷分布的软土地 带或古盆地时,应避免从其中部通过。 5在丘陵及山间谷地线路位置选择时,宜避开有软土分布的 封闭或半封闭洼地,避免在硬底横坡较陡处通过。 6.3.4软土地区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66

    1查明软土地区地形、地貌特征、软土分布规律及其水文地 质条件。 2查明软土的成因类型、岩性、分布、厚度及物理力学性质。 3查明硬壳厚度、性质及其随季节变化情况、硬底的性质及 横向坡度。 4了解既有建筑物的修建时间、加固及处理措施、施工方法 稳定状况。 5沼泽地区应查明植物的分布和生长情况、地表水的汇流和 水位季节变化、水文情况、地表水疏干条件、地下水露头及与地表 水的关系。

    6.3.5软士地区工程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以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 法查明软土的分布特征及物理力学性质。 2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铁路等级标准、地段长短和建筑工程 特点、地层结构、成层条件、硬底横坡等确定,软土成层条件复杂时 应加密勘探点,必要时应进行代表性地质横断面勘探。 3勘探、测试深度应至硬底以下5m~10m,或至基岩层中 3m~5m。软土层较厚时,钻孔深度应不小于地基计算压缩层的 深度。 4、取样钻孔应分层取代表性土样,层厚时取样间距不宜大于 2.m。

    6.3.6软士地区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静力触探宜有钻孔或其他原位测试手段验证。 2对厚层和难于取样的软土地层建筑技术论文,宜采用静力触探、十字板 剪切试验 3采取的土样应满足土工试验项目所需的规格和数量。 4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项目应根据勘察阶段和工程类别确定。 6.3.7无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碑轨道铁路软土地 区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节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67·

    要求: 1路基工程应进行代表性地质横断面勘探,当地形地质条件 变化较大时,间距可适当减小,当地层单一时,间距可适当加大。 2路堤与桥梁、路堤与涵洞、路堤与路堑、路基与隧道的过渡 段应有勘探、测试点或地质横断面控制。每个工点中的取样或进 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量的1/3。 3勘探测试孔深度不宜小于25m,或至计算压缩层以下不 少于5m。 4遇压缩性较高、抗剪强度和承载力较低,呈软塑或饱和状 态以及结构松散的黏性土、粉土、粉(细)砂、新黄土等地层时,可 参照软土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6.4.1当遇埋藏较浅的地下水沿土的毛细孔隙上升并不断蒸发, 在表层产生盐分积聚,形成吸湿、膨胀、溶陷等工程特性的特殊地 层时,应按盐渍土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6.4.2土中易溶盐含量大于0.3%的土应定为盐渍土。当地表以 下1m深度内的土层易溶盐平均含量大于0.3%时,应定为盐渍土 场地。 6.4.3盐渍土地段的工程地质选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路应绕避强、超盐渍土地带,特别是硫酸盐渍土、碱性盐 渍土发育及盐沼地段,无法绕避时宜在盐渍土分布最窄、排水条件 较好、盐渍化程度较轻的氯盐渍土地段通过。 2线路宜选择在地势较高、排水条件较好、土中含盐量低的 地段以路堤通过。 3应根据当地冻前最高地下水位、基底及填土的毛细水强烈 上升高度、最大冻结深度等因素,确定路堤的最小高度及采取的工 程措施。 4在盐渍土与软土共生地段,应同时考虑盐渍土及软土工程 ·68·

    地质选线要求及工程处理措施,选择在二者处理工程均简易的地 段通过。

    6.4.4盐渍土地段工程地质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别1查明盐渍土分布范围,含盐类型、含盐程度在平面上的 界线。 2查明盐渍土形成的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 水质情况。 3查明盐溃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盐分分布规律、毛细水强烈 上升高度。 4了解既有建筑物的腐蚀、破损情况。 5收集当地降水量、蒸发量、年平均相对湿度等气象资料。 6.4.5 盐渍土地段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以挖探或轻型勘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 2应根据盐渍土的分布特征合理布置勘探测试点,其间距宜 不大于200m。大范围盐渍土地段沿线取样点的间距不宜大于 500 m。 3路基、桥梁及其他建筑物地基勘探深度应满足工程设计要 求,并应有一定数量的勘探点控制沿线地下水位变化。 4盐渍土盐分化验取样应在干旱季节进行;在地表1.00m 范围内,一般按0.00~0.05m(盐壳厚度较大时应按实际厚度 取)0.05m~0.25m0.25m~0.50m0.50m~0.75m0.75m~ 1.00m分层取样。当地下水位埋深小于1.0m时,可按上述间距 取样至地下水位处;当地下水位较深,且1.0m以下土层的含盐量 仍然较高时,取样深度可适当加深,1.0m以下取样的间距可按 0.5m,至地下水位。 6.4.6盐渍土地段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盐渍土的平均含盐量、含盐成分应按取样厚度加权平均 计算。 2不同盐渍土及不同土质应分别采取代表性原状土样作盐 ·69,

    渍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并宜用原位测试方法确定地基承载力。 3应测定不同类型盐渍土及不同土质的毛细水强烈上升高 度值。 4沿线应采取地表水和地下水作水质分析,大范围盐渍土地 区沿线地下水取样间距不宜大于2km。 5根据建筑物的需要,可按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及有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的规定,对环境水、土的 曼蚀性进行测试和评价。 5.4.7盐渍土的类型和盐渍化程度的判定标准应符合表6.4.7 的规定。

    表6.4.7盐清化程度分类

    6.4.8无碎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砾轨道铁路盐渍土 地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本节的有关规定,其中路基工程勘探 点间距不宜大于100m;取样点间距宜为100m~200m;勘探深度 应穿透盐渍土层,且勘探深度不宜小于25m。对于含盐较多,但 尚未达到盐渍土标准的岩土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勘察中应评价该地层产生的微变形 对无诈轨道铁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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