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既有建筑物检测鉴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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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一层高; h一第i层的层间高度; H一建筑物总高度: Hc一一基础顶面至吊车梁顶面的高度。 .2.2鉴定评级 au、buc、d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A、BC、D一地基基础层的安全性等级:结构层主要 构件的安全性等级或一般构件的安全性 等级或层的位移等级; A.、B、C.、D一结构整体性等级或结构整体侧向位移等 级; ABuCuD 建筑物安全性鉴定等级。

    3基本规定3.1检测鉴定程序及内容3.1.1: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可按下列框图规定的程序进行(图3.11),委托提交有关图纸、资料组成鉴定组、初步调查和资料核套四、确定检测鉴定方案五、现场检盒、检测、室内试验补充检食、检测六、计算复核综合分析,等级评定七、报告编市图3.1.1检测鉴定程序框图3.1.2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书的要求(附录A)和国家相关标准,经初步调查和资料核查后确定。5

    .13检测鉴定方案宜包括:自的、范围、依据、项自和内 容、主要检测人员、计划工期、需委托方配合的事项等。

    1 地基基础检测; 2 材料力学性能检测: 3 结构布置、构件尺寸、配筋检测: 4 结构构件变形及损伤检测; 5 围护结构检查或检测; 6 其他检查或检测。 3.1:5 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 根据检查、检测和结构计算结果,综合分析水质标准,评定建筑 物结构安全性等级; 2相据收宝结论 坦山外田音建议

    1根据检查、检测和结构计算结果,综合分析,评定建筑 物结构安全性等级; 2根据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3.2.1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检测人员应通过省

    3.2.1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检测人员应通过 或省级以上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结构分析人员应具备 的注册资格。

    3.2.2检测所使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符合

    应测所使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 口 推要求,且应在计量检定校准的有效期内。 3.2.3现场检测、数据统计分析应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当发现检测、试验数据数量不足时,应补充检测或试验:当检 侧数据出现异常值时,应分析原因,对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随意舍弃数据。

    3.3.1既有建筑物采用基于目标服役期内的承载力极限状态评 定其安全性。

    一般构件: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根据建筑物中主要构件和一般构

    件的安全性、层安全性、结构整体性及结构整体侧问位移进行 综合评定

    4.1.1初步调查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场地

    4.1.1初步调查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场地环 境、使用历史等并收集资料。 4.1.2、资料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程序资料、勘察设计资料、

    4.1.1初步调查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场地环

    4.2.1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初步调查内容包

    4.2.1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初步调查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2工程建设的起止时间; 3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发包情况: 4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情况以及主要 责任人的资格情况等。 4.2.2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内容包括: 1地段类别; 2不良地质作用及影响: 3地下水升降和地面标高变化: 4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基础设施的布置情况,建设过 程对拟鉴定建筑物的影响等。 4.2.3使用历史初步调查内容包括: 1使用功能、使用荷载与使用环境: 2使用中发现建筑结构存在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法和效 果; 3遭受过的火灾、爆炸、暴雨、台风、地震等灾害对建筑 结构的影响:

    1.使用功能、使用荷载与使用环境; 2使用中发现建筑结构存在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法利 果; 3遭受过的火灾、爆炸、暴雨、台风、地震等灾害对建 结构的影响:

    4:维护、改扩建、加固情况: 5场地不稳定影响及地基不均匀沉降在建筑物上的反应; 6当前工况与设计工况的差异,建筑结构在当前工况下的 反应等。

    4.2.4收集资料内容包括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表(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房屋产 权证明书等; 2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补充勘察报 告、补充地基原位测试报告等: 3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对质量事故的 处理意见等; 4:施工资料、峻工图等: 5改扩建与加固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资料等: 6使用、维修资料等。

    4.3.1工程建设程序资料检查内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审查机构确认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与峻工图的符合程度;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 报书)、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 单位工程工验收证明书)、房屋产权证明书中各自的程地 点、建筑面积、层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名称等相互间的符合 程度。

    4.3.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检查内容包括:

    1勘察报告的工程名称、地点与建筑物的符合程度: 2勘察报告完成时间与地基基础设计时间的关系; 3勘察方法的选择、勘察点布置、勘察深度、原位测试数

    3构件长细比; 4节点大样; 5 柱间支撑系统、屋盖支撑系统以及连系梁的布置: 6 围护结构布置、连接方式与稳定性等。 4.3.7 砌体结构设计资料除检查4.3.4内容外还包括: 1 砌体的高厚比; 2构造柱、圈梁、墙梁、过梁和梁垫布置、截面尺寸及配 筋; 3预制板的支承长度、板缝构造及开洞处理; 4 阳台及其他悬挑结构的稳定性: 雨罩、檐口、女儿墙的锚固要求等。 4.3.8 其他设计资料检香内容包括: 1 屋面隔热设施做法,设计参数; 2. 屋面防水设施做法、设计参数: 3 外门窗和幕墙的结构布置、固定措施和设计参数: 4 高低温生产、使用环境下的隔热保温措施: 5生产,使用或储存有害介质环境下的防护措施等。 4.3.9施工资料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 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 工质量验收记录、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4.3.10施工管理资料检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日志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资料,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工程 质量事故报告书等。 4.3.1施工技术资料检查内容包括: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 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 4.3.12施工物资资料检查内容包括: 1钢材、水泥、砂、石、砌块、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的

    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 工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4.3.11施工技术资料检查内容包括: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

    1钢材、水泥、砂、石、砌块、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的 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验收报告; 2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检测 告:

    量与现场取样数量: 4地震区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场地稳定性评价: 5勘察成果是否满足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要求等。 4.3.3地基基础设计资料检查内容包括: 1地基基础方案,包括基础型式、地基处理方式、基础理 深、持力层选择; 2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 3基础结构构造措施: 4 质量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等。 4.3.4上部建筑物设计资料检查内容包括: 1建筑平面、立面布置; 2结构体系的选择与布置,结构体系的适用高度: 3结构构造措施,包括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以 及建筑物长度、宽度超过设计规范规定的伸缩缝最天间距时的 相应技术措施等: 4材料性能、设计使用年限等设计要求: 5标准图集选择等。 4.3.5混凝土结构设计资料除检查4.3.4内容外还包括: 1各类构件(框架和剪力墙等)关键部位的加强措施、构 造做法; 2结构转换部位及节点大样: 3单层厂房的柱间支撑系统布置,混凝土屋架支撑系统布 置,山墙抗侧力结构布置; 4钢筋连接与锚固; 5预理件、预理筋、拉结筋的布置,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 的连接大样等,

    上部建筑物设计资料检查内容包

    1柱与基础的连接方式; 2 钢材品种、焊条型号、焊接工艺及其他连接方式的选 择:

    3 混凝王和砂浆拌和用水、养护用水的水质分析报告: 混凝王、砂浆的配合比设计报告: 5 其他施工物资的出厂合格证、进场复验、验收报告。 3.13 施工记录资料检查内容包括: 1 地基验槽记录; 2 混凝王搅拌、施工和养护记录: 3 大型构件吊装安装检查记录: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流降观测记录; 5其他施工记录。

    1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地基处理工程承载力检测报 告,基桩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报告: 2钢筋机械连接试验、检测报告,钢筋焊接连接试验、检 测报告; 3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和 评定记录; 4:砂浆标准养护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和评定记录: 5 混凝土结构强度检测报告: 6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7 钢结构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8其他施工试验和检测报告。

    4.3.15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检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 2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 3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 4其他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3.1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检查内容包括: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工验收记录: 4 勘察单位出具的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6 监理单位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9其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 3.17监理资料检查内容包括: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审批 料、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见证记录等。 3.18使用资料检查内容包括:使用工况检查记录,维修加 的时间、原因、措施、效果等资料

    固的时间、原因、措施、效果等

    筑物的外观质量、变形和裂缝等。 5.1.2选用检测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多种检测方法时,应在检测鉴定方案中明确所选用检 测方法和标准: 2对于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自,宜选用地方标准; 3没有相应规范、标准的:以委托方和鉴定单位共同约定 为准。 5.1.3既有建筑物的结构检测抽样根据受检建筑物的资料情况 进行分类: 1A类:建设程序完整、结构图纸齐全且真实有效,施工 技术资料基本齐全且真实有效: 2B类:建设程序完整、结构图纸不齐全但真实有效,施 工技术资料缺失或部分缺失。 5.1.4建筑结构检测的抽样方案,按下列原则制定: 1现场检测的抽样范围可根据施工图、施工条件、灾害影 响范围和委托方的要求等确定: 2材料强度、儿何尺寸、配筋等的抽捡数量应满足本标准

    1现场检测的抽样范围可根据施工图、施工条件、灾害影 响范围和委托方的要求等确定: 2材料强度、儿何尺寸、配筋等的抽捡数量应满足本标准 的要求; 3结构损伤应全数普查; 4结构的连接构造应选择对结构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检查: 5对同类结构构件进行现场载荷试验时,宜选取受力较 大、自身现状较差、所处环境较恶劣、缺陷暴露较多的构件进 行载荷试验。

    5.1.5当没有足够的依据证明原材料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5.1.5当没有足够的依据证明原材料性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原 材料性能应在结构实体中抽香验证。现场检测宜优先采用无损 险测方法,当必须采用半破损或破损检测方法时,应选在非主 要受力部位。采用破损检测时应及时修复。 5.1.6既有建筑物钢材的现场取样试验,取样部位应在构件受 力较小的部位,应保证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不受取样扰动, 防止正塑性变形、硬化等作用改变其性能,取样后应立即对构件 进行修补,不得危及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5.1.7现场检查与检测时,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材料性能应在结构实体中抽香验证。现场检测宜优先采用无 险测方法,当必须采用半破损或破损检测方法时,应选在非 要受力部位。采用破损检测时应及时修复

    5.1.6既有建筑物钢材的现场取样试验,取样部位应在

    力较小的部位,应保证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不受取样扰动 防正塑性变形、硬化等作用改变其性能,取样后应立即对构 进行修补,不得危及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5.1.7现场检查与检测时,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2.1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S.工现物检查内谷也: 1建筑物的建筑和结构现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程 度; 2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的工作状态: 3结构外观质量以及与结构安全、结构耐久性有关的内 容。 5.2.2 建筑物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程度检查内容包括: 1 建筑物的面积、层数,平面和立面布置; 2 结构构件所在的平面和立面位置: 3 构件间的连接方式,节点外观: 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等。 5.2.3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的工作状态检查内容包 括: 1 使用功能、使用荷载和使用环境: 2靠近河岸、边坡等临空面的场地和地基失稳征兆; 3地基变形在建筑物上的反应; 4结构构件的变形形态等。

    缝的形态、分布、数量、长度、宽度和性质等。

    5.2.5混凝土结构检查内容包

    低凝工组构应值内谷包括: 1外观质量:包括构件几何尺寸、垂直度、平整度,总体 外观质量和局部(如施工缝处)外观质量等: 2构件连接:包括预理件、梁柱节点和主次梁连接点、填 充墙及其抗震构造措施等的工作状态; 3、构件受力:包括剪力墙、框架梁、框架柱、托架、桁 架、梁、板等构件的工作状态: 4构件变形:包括构件的位移、转角,构件裂缝的形态 分布、数量、长度、宽度和性质等。 5.2.6钢结构检查内容包括: 1:构件及连接件的工作状态: 2 构件及连接件的外观尺寸和锈蚀状况: 3 焊缝高度、长度、外观质量及锈蚀状况: 4支撑系统工作状态: 5 防腐涂层和防火涂层的防护效果等。 5.2.77 砌体结构检查内容包括: 1,砌体外观质量:包括砌块外观质量,灰缝厚度、饱满 度:码体垂直度平整度、轴线偏差、组方法、转角搭接做 法,砌体中混凝土构件的外观质量等; 2砌体与构造柱连接做法,态臂构件的锚固长度和工作状 态,墙梁、混凝土圈梁和混凝王过梁、砖过梁和钢筋砖过梁的 设置情况、外观质量与工作状态等:: 3填充墙顶皮砖与混凝士梁板底接触的紧密状况; 4应力集中处:包括梁支座下垫块尺寸和工作状态,集中 简载作用处和管线集中处的砌体工作状态等: 5砌体上裂缝的形态、分布、数量、长度、宽度和性质 等

    5.2.6钢结构检查内容包括:

    5.2.7砌体结构检查内容包括

    5.2.8非主体结构部位的检查

    2外门窗、幕墙的质量和工作状态; 3支承在结构上的管道、设备与设计的符合程度; 4支承在外墙、屋面的广告牌或其他设施对结构构件的影 响等。

    5.2.9当委托鉴定项自的图纸资料不满足鉴定工作需要时,可

    5.2.10建筑现状图应能够反映该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平而

    空间组织情况。包括各层建筑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剖面 等。

    5.2.11结构现状图应能够反映该建筑物结构体系在工

    向的布置情况。包括各层结构平面,构件几何尺寸、节点外观 等。

    5.3.1地基基础检测包括:补充岩土工程勘察、地基检测、基 础检测、地基水平变形和沉降观测等。 5.3.2下列建筑物宜补充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技术要求应由鉴 定单位提出: 1由于地基基础问题引起的专项鉴定中,无岩王工程勘察 报告、或有的岩工程察报告不能满足鉴定工作要求或对 察质量有怀疑的: 2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的建筑物未发现设计失误但 地基基础已出现不均习沉降迹象的: 3鉴定单位认为需要补充勘察的。 5.3.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础结构构件宜进行检测,检测的 方法、数量、位置等应由鉴定单位提出: 1地基不均匀沉降已在建筑物上出现明显反应 2施工资料已证明基础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设计处 理意见或设计处理措施不当: 3无施工资料或施工资料不能证明基础的施工质量符合要

    5.3.4验证施工资料可信性的基础结构构件检测数量不宜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CB/T50344要求的30%且不少 个构件,进行批评定的基础结构构件检测数量宜符合G 50344要求。检测点布置应有针对性

    5.3.5对桩基础质量有不疑时宜进行现场开挖检查,

    应有针对性。开挖深度从桩基承台底计起不应小于2倍桩径 重点检查桩身混凝土外观质量,必要时应检测桩身混凝土抗压 虽度。对于灌注桩,条件充许时可采用竖向芯检测,检验持 层岩性、成桩质量和混凝土抗压强度

    降观测内容包括测量沉降量,计算沉降差及沉降速率。流 测应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要求。

    可选用经纬仪、全站仪或激光铅垂仪测量。同一轴线上的源 不应少于2点,建筑物的外转角处均宜布点。不同检测方汽 则点布置、检测技术要求和数据分析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 同时应充分估计施工误差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基的工作状态时应作水平变形观测。鉴定单位应根据地质 和环境等因素确定测点布置、观测频率和观测方法,并应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要求。

    3.9按预定功能使用且未见明显不均匀沉降的下列既有建筑

    1以花岗岩残积王的硬塑带、全风化花岗岩和强风化花岗 售作持力层的天然地基:

    2以砂主和低压缩性土作持力层且有充分依据证明不存在 软弱下卧层和液化土层的天然地基: 3砂土地基中采用振冲挤密桩或砂石挤密桩的复合地基; 4未见明显地面沉降的桩基础: 5鉴定单位认为不需察的。 5.3.10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既有建筑物可不作基础结构 构件检测: 1已按预定功能使用且未见明显的不均匀流降; 2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当施工资料 基本完整、上部结构现场检查与检测结果证明施工质量符合要 求,施工资料可信。

    5.4.1混凝王结构的检测包括材料力学性能、儿何尺寸、配 筋、构造、缺陷和损伤检测等,必要时可进行构件性能的载荷 试验或结构的动力测试。

    1材料力学性能主要包括材料的强度和弹性模量、峰值应 变与极限应变。其中,材料的变形性能可按测得的混凝主强度 标准值,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CB50010的有关规定进 行换算; 2混凝士强度检测方法有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 法等,检测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结构特点、现场条件和检测 方法的适用范围等: (1)当采用回弹法时,混凝王的抗压强度和龄期不应超过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23限定的范围: (2)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时,混凝王的抗压强度不应超过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限定的范 围; (3)当被检测混凝士的表层质量不具有代表性时,应采用

    钻芯法;当被检测混凝土的龄期或抗压强度超过《回弹法检测 昆凝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限定的范围时,可采用钻芯法 或钻芯修正法。 (4)采用回弹法或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时,若 检测条件与相应测强曲线的适用条件有较天差异,应进行钻芯 修正,钻取芯样数量不应少于6个。 3选定检测方法后:抽样数量、强度评定方法等均应符合 相应标准的规定。

    钢筋力学性能按以下规定进行机

    组; B类建筑,应按配筋检查发现的钢筋种类进行抽检,每种抽 检数量不宜少于1组。 3采用现场取样试验时,应测定钢材的屈服强度、抗拉强 度、伸长率、冷弯性能等项目。 5.4.4结构构件儿何尺寸主要包括构件截面尺寸、跨度或长度 以及构件的轴线偏差,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测: 1按结构层及构件类型划分检测单元,构件截面尺寸、跨 度或长度的检测项自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B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0%,且不少于5件。 当现场检查发现构件的轴线偏差明显时,应全数检测。 2截面尺寸应凿除外装饰层后,采用钢卷尺直接量测。对 任一等截面构件应取不少于3个部位量测截面尺寸,以3个量 则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构件的截面尺寸代表值; 3楼板厚度可在楼板上钻孔量测或采用钻芯法检测也

    5.4.4结构构件儿何尺寸主要包括构件截面尺寸、跨度或

    可来用附求规定的方法检测; 4跨度或长度采用钢尺、皮尺最测,当构件的跨度或长度 较大时,也可采用激光测距仪测定; 5构件轴线偏差凿除外装饰层后,采用光学定位法量测; 6对于受到环境侵蚀和灾害影响的构件,其截面尺寸宜在 损伤最严重部位量测,并在检测报告中应提供量测位置和相应 说明。 5.4.5结构构件的配筋包括钢筋种类、位置、数量、直径及保 护层厚度,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测: 1按结构层、构件类型及设计配筋相同的构件划分检测单 元,钢筋的位置、数量检测项自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3件: B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5件。 2钢筋种类通过凿开保护层,按钢筋表面形状确定,必要 时可做化学分析进行验证: 3钢筋位置、数量和直径采用电磁感应法或雷达波法检 测。当采用电磁感应法检测钢筋直径时,应凿开保护层予以修 正。当构件中有多排钢筋或钢筋间距较密时,应凿开保护层进 行验证。各类构件钢筋检查的部位如下: 板:检查跨中纵筋、支座织纵筋: 梁:检查跨中底纵筋、支座处面纵筋、加密区箍筋: 柱:检查纵筋、加密区箍筋; 悬臂梁或板:悬臂支座处的面筋。 4保护层厚度采用电磁感应法或雷送波法检测,并应采用 留开混凝士至钢筋表面,直接量测的方法进行修正。保护层厚 按构件类型,取平均值作为代表值,同时给出保护层厚度的 区间值。

    筋、预制构件支承长度和框架柱与墙体的拉结筋等, 量如下:

    A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3件; B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5件。 5.4.7结构构件的缺陷包括外观缺陷和内部缺陷,按以下规定 进行检测: 1当怀疑混凝王结构构件有缺陷时,宜全数检测: 2外观缺陷包括蜂窝、孔洞、夹渣、疏松、露筋、连接部 位缺陷、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等项目。混凝王构件外观缺陷的 评定方法,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 50204的要求。 3内部缺陷包括内部不密实区、空洞、混凝王两次浇筑形 成的施工缝与加固修补结合面的质量、混凝各部位的相对均 习性等。采用超声法或附录D规定的雷达波法等无损方法检测, 必要时可采用局部破损方法对无损检测结果进行验证。采用超 声法检测混凝土内部缺陷时,应符合《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 技术规程》CECS21的要求。 5.4.8结构构件的损伤包括裂缝、碳化深度、受侵蚀、表面损 伤、钢筋锈蚀等,宜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测: I混凝王结构构件的损伤应全数检测: 2裂缝的检测见本标准第5.7节; 3碳化深度可采用喷射酚酥或彩虹试剂的方法进行测试; 4受有害介质侵蚀的检测方法见附录F: 5火灾、高温或化学腐蚀引起的混凝土表面损伤层的厚 度,可采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检测。检测时,应根据构件的损 伤状况选取有代表性的部位,且被测表面应平整,无接缝和 面层。火灾造成的结构构件损伤检测方法见附录G; 6钢筋锈蚀的检测可根据测试条件和要求选择剔凿检测 法、电化学测定法或综合分析判定法。电化学测定法或综合分 析判定法应符合《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或《混 凝王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CECS220的要求,并采用剔凿检测 法验证。

    5.5.1钢结构的检测包括材料性能、构件的尺寸与偏

    5.5.1钢结构的检测包括材料性能、构件的尺寸与偏差、连挂 与构造,变形与损伤等项自。必要时可进行构件性能的载荷证 验或结构的动力测试。

    50205的要求,相应抽检数量如下: A类建筑、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5规定数量的50%; B类建筑,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CB50205的规定数量。

    5.5.3材料性能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

    击功等参数。现场检测时:当工程尚有同类钢材余料,可将其 加工成试件,进行性能检验;当工程没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 应优先采用在结构中截取试样直接试验的方法。若无法截取证 样,也可采用表面硬度法进行检测。

    5.5.4构件尺寸的检测可采用皮尺、卷尺、卡尺等工具,测量 构件的全部尺寸。每个尺寸在构件的3个部位量测,取其平均 值作为该尺寸的代表值。

    5.5.4:构件尺寸的检测可采用皮尺、卷尺、卡尺等工具,测量

    .5连接与构造按以下规定进行

    1·连接检测包括焊接、焊钉(栓钉)、螺栓(高强度螺栓) 等质量与性能检测: 2对一二级焊缝的超声波探伤,应符合《钢焊缝手工超 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的要求。对网架工程焊 缝的超声波探伤,尚应遵守《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78的规定; 3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的连接质量检查应符合《钢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05和《钢结构高强度螺栓 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GJ82的要求:

    4:构造检测包括构件长细比、截面的宽厚比、支撑体系等 项目,应根据实测结果进行计算,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 评定; 5钢结构构件的支座型式有刚接、滑动与转动铰接,现场应 检查支座是否与设计相符:支座变形(包括位移及转角)应全 数检测。

    5.5.6损伤和变形的检测采用全数普查结合重点详查的

    1钢结构损伤的检测包括裂纹、变形和锈蚀等项目: 2钢构件的裂纹,可采用超声波、磁粉和渗透等方法检 测; 3构件的弯曲变形和板件凹凸变形,采用观察结合尺量的 方法检测: 4。钢材锈蚀量,可磨除锈蚀层后,采用超声测厚仪或游标 卡尺检测; 5螺栓和铆钉的松动或断裂,可采用观察结合锤击的方法 检测。

    1钢网架的检测除本节规定的项自外,还有节点的承载 力、杆件的壁厚和不平直度、钢网架的挠度等项目; 2可从结构中截取螺栓球节点,进行节点的承载力检验 可采用射线法检测螺栓拧入度,间接推算螺栓球节点的承载 力: 3杆件的壁厚,采用超声测厚仪检测。检测前应清除杆件 表面的涂装层; 4杆件的不平直度,采可用拉线的方法检测: 5挠度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全站仪测量。跨中至少应有1个 测点,端部测点距支座不应天于1m。

    5.6.1砌体结构的检测包括材料力学性能、几何尺寸、构造、 缺陷和损伤等项目。 5.6.2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方法、抽样数量、结果评定等应符合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CB/T50135的要求。:砌筑砂浆强 度的检测宜符合《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的要求

    5.6.1砌体结构的检测包括材料力学性能、几何尺寸、构 缺陷和损伤等项目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CB/T50135的要求。砌筑砂浆强 度的检测宜符合《贯人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CJ/T 136的要求,

    洞口尺寸等,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测:

    1按结构层及构件类型划分检测单元,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B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0%,且不少手5件。 2砌块和砂浆尺寸的现场检测可在砌体结构的外露面,用 钢卷尺量测,每个检测批随机抽检20点。单个砌块的尺寸按现 行相关产品标准评定: 3截面尺寸及长度采用钢尺、皮尺量测,也可采用激光测 距仪测量。砌筑构件截面尺寸为负偏差时,应以实测构件的截 面尺寸作为构件安全性验算和构造评定的参数: 4洞口尺寸采用钢尺量测。对手非正常的(即后期增加 洞口,其尺寸应包括周边松散或与主体无连接的区域。 5.6.4构造包括构件的高厚比、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大型构 件端部的锚固猎施、支座垫块尺寸及圈梁、构造柱、墙梁构造 处理、砌体中的拉结筋等,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测: 1检测单元划分及检测结果评定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CB50203的要求,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抽样数量不应少于《砌体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3规定数量的50%; B类建筑,抽样数量不应少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5.6.4、构造包括构件的高厚比、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大型构 牛端部的锚固措施、支座垫块尺寸及圈梁、构造柱、墙梁构造 处理、砌体中的拉结筋等,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测: 1检测单元划分及检测结果评定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CB50203的要求,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抽样数量不应少手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3规定数量的50%; B类建筑,抽样数量不应少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CB50203的规定数量。

    2砌体结构构件的高厚比,应取构件厚度的实测值进行计 算: 3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可凿除表面抹灰后采用尺量的方 法检测; 4跨度较大的屋架及梁支承面下的垫块尺寸和锚固措施 可凿除表面抹灰后采用尺量的方法检测: 5圈梁、构造柱、墙梁应检查其布置的合理性,圈梁、构 造柱、墙梁的混凝土施工质量,可按本标准第5.4节的规定进 行检测; 6跨度较大门窗、洞口的混凝士过梁的设置状况和结构尺 寸,应凿除表面抹灰后检查。 5.6.5砌体结构构件缺陷包括外观缺陷和砌筑质量缺陷等,砌 A

    1缺陷和损伤的检测应采用全数普查结合重点详查的抽样 方案; 2砌筑质量缺陷的检测包括砌筑方式缺陷、灰缝质量缺 陷、砌体偏差和留槎不合理等项目。砌筑质量缺陷应凿除表面 抹灰后检测: 3损伤检测应查明构件损伤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损伤对 砌体结构安全的影响。对于环境侵蚀,还应确定侵蚀源、侵蚀 速度。

    5.7结构构件的变形和裂缝检测

    5.7.1结构构件的变形包括水平构件的挠度和竖向构件的倾斜 或侧移。 5.7.2构件挠度检测时,选取构件的支座及跨中作为测点,采 用水准仪、激光测距仪或拉线,测量支座和跨中的相对高差, 进而计算构件的挠度。当条件充许时,也可用度计、位移传 感器等仪器直接测量构件的挠度值。数据分析时,应考虑施工 误差的影响。

    5.7.3竖向构件的倾斜或侧移检测时,选取构件在同一垂直面

    5.7.4裂缝应检测裂缝发生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走 向、数量等项目,并绘制裂缝分布示意图。 5.7.5裂缝的位置和长度采用皮尺、卷尺测量,宽度采用读数 显微镜或裂缝刻度放大镜测量。检测裂缝宽度时,应沿裂缝延 方向,量测不少于3个裂缝表面宽度数值,取最天值作为该 条裂缝表面宽度值。

    5.7.5裂缝的位置和长度采用皮尺、卷尺测量,宽度

    显微镜或裂缝刻度放大镜测量。检测裂缝宽度时,应裂缝延 申方向,量测不少于3个裂缝表面宽度数值,取最大值作为该 条裂缝表面宽度值。

    5.7.6裂缝的深度采用超声波法进行检测,也可采用钻芯取样

    法进行检测。当采用超声波法检测裂缝的深度时,应符合《超 声法检测混凝王缺陷技术规程》CECS21或《钢焊缝手工超声 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的要求。

    可供测量的明晰端面或中心。观测期较短或要求不高时,采用 画标志线或贴石书饼:观测期较长时,采用镶嵌在构件上的金 属标志。

    6.1.1既有建筑物的结构构件采用基于建筑物目标服

    限状态计算方法验算承载能力。进行结构分析时,活荷载和作 用宜分别按6.3和6.4节调整

    也可根据原设计剩余使用年限确定

    体情况可按6.3.2条确定。

    6.2.1结构构件的儿何尺寸按现场的检测结果取用,当施工偏 差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充许范围之内时:可按原设计取值 6.2.2、混凝主结构构件配筋的直径、数量、间距应按现场的检 测结果取用。当构件配筋的间距和保护层厚度的偏差在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充许范围之内时,可按原设计取值。 6.2.3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指标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取用,且不 宜高于原设计值,否则应有充分的依据

    6.3.1,荷载应根据建筑物实际使用状况或预定使用功能确定。

    1材料和构件的自重标准值,应根据构件和连接的实际尺 寸,按材料和构件的单位自重标准值计算确定。材料或构件的 单位自重标准值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 用;

    2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尚未规定单位自 重标准值的材料或构件,或者对该材料或构件的单位自重标准 值有怀疑时,应通过现场实测确定材料或构件的单位自重; 3采用现场实测方法确定材料或构件的单位自重时,样本 应具有代表性,一般采用钻芯法抽取试样,抽样数不宜少于5 个,对试样按标准方法烘干称量后按下列规定确定荷载标准值: 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

    gx=μ, + ko

    式中 8k 材料和构件单位自重的标准值: 试样按标准方法烘于称量后得到的样本平 均值; 试样按标准方法烘干称量后得到的样本标 准差; k一与抽样数量n有关的推定系数,按表6.3.2 取值。

    表6.3.2推定系数k值

    4:对于安装后不移动位置的大型设备,可取其荷载的最大 值作为恒载标准值。 6.3.3住宅、宿舍、旅馆和办公楼等普通民用建筑的楼(屋) 面活荷载标准值可按公式6.3.3取值,其余民用建筑的楼

    5.3.3住宅、宿舍、旅馆和办公楼等通民用建筑的楼(屋) 面活荷载标准值,可按公式6.3.3取值幕墙标准规范范本,其余民用建筑的楼

    面活荷载标准值,可按公式6.3.3取值,其余民用建筑的楼

    (屋)面活荷载标准值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CB50009的 定取值

    )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标服役期修正

    6.3.4工业建筑的楼(屋)面活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取值。 6.3.5吊车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 值。 6.3.6 基本风压可按公式6.3.6取值

    GB50009的规定取值。

    表6.3.6基本风压的目标服役期修正系数

    w—考虑目标服役期T进行修正后的基本风压 (kN/ni); Wo——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确定的基 本风压; 一基本风压的目标服役期修正系数电缆标准,按表6.3.6 取值。

    注:对表中未列出的中间值,可按线性插值确定,当T<10年时、取T=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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