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估算指标》(2019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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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业务所需的费用。包括:编 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 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计算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计算。 第三十五条施工图审查费。指施工图审查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 范,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所需的费用。包括: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独立 审查。 计算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图审查费有关规定估列。 第三十六条市政公用设施费。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一级人民政府有关 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可能发生的公用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的贴补费用、供 电多回路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以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用。 计算方法: 1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计列; 2.不发生或按规定免征项目不计取。 第三十七条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其费用的内容和编制方法见第四章“引进技术和进 口设备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第三节预备费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第三十八条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 第三十九条基本预备费。指在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中包括实行按施工图 预算加系数包干的预算包干费用,其用途如下: 1.在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建设投资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 的费用。 计算方法: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额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乘以基本 预备费率8%~10%计算。预备费费率的取值应按工程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四十条价差预备费。指项目建设期间由于价格可能发生上涨而预留的费用
计算方法: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年份为基期,估算到项目建成年份为止的设备、材料等价格上 涨系数,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建设期分年度用款计划进行价差预备费估算。 价差预备费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一一计算期价差预备费; I一一计算期第t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费用; f一一物价上涨系数; n一一 计算期年数电力弱电管理、论文,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年份为基数,计算至项目建成的年份; t一一计算期第t年(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年份为计算期第一年)。
: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年份为基期,估算到项目建成年份为止的设备、材料等价格上 部分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建设期分年度用款计划进行价差预备费估算。
第四节税费、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
第四章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第四十五条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一般应以与外商签订的合同或报价的价款为依 锯。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外币部分根据合同或报价所规定的币种和金额,按合同签订日期国家外汇管理 局公布的牌价(卖出价)计算。若有多项独立合同时,以主合同签订日期公布的牌价(卖出价)为准;若无 合同,则按估算编制日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牌价(卖出价)计算。国内配套工程费用按国内同类工程项 目考虑。 第四十六条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项目费用分国外和国内两部分。 一、国外部分: 1.硬件费。指设备、备品备件、材料、专用工具、化学品等,以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列入第一部分工程 费用。 2.软件费。指国外设计、技术资料、专利、技术秘密和技术服务等费用,以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列入第二 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从属费用。指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以外币折合成人民币,随货价相应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4.其他费用。指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工资和生活费、出国人员费用,以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列入第二部 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三、国内部分
1.从属费用。指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引进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工程保险费、 每关监管手续费,为便于核调,单独列项,随货价和性质对应列入总估算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用栏。 2.国内运杂费。指引进设备和材料从到达港口岸、交货铁路车站到建设现场仓库或堆场的运杂费及保管 等费用,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3,国内安装费。指引进的设备、材料由国内进行施工而发生的费用,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安装工 程费。 4.其他费用。包括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出国人员费、银行担保费、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调剂 外汇额度差价费等,列入总估算第二部分其他费用。 第四十七条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中引进设备、材料价格及从属费用的编制办法: 一、设备、材料价格。指引进的设备、材料和软件的到岸价(CIF),即离岸价(FOB)、国外运输费和运 输保险费之和,按人民币计。 1,国外运输费。软件不计算国外运输费,硬件海运费可按海运费费率6%估算,陆运费按中国对外贸易 运输总公司执行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法》等有关规定计算。 2.运输保险费。软件不计算运输保险费,硬件按下列公式估算: 运输保险费=离岸价(FOB)×运保费定额(1.062)×保险费费率 其中保险费费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3.外贸手续费按货价的1.5%估算。 4.银行财务费按货价的0.5%估算, 5.关税按到岸价乘以关税税率计算,关税税率按《海关税则规定》执行。 6.增值税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到岸价+关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和《海关税则规定》执行。 上述各计算公式中所列税率、费率,在编制投资估算时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的税率、费率调整。 单独引进软件时,不计算关税,只计增值税。 7.国内运杂费费率根据交通运输条件的不同,以硬件费(设备原价)为基数,分地区按下列百分比计算:
1.从属费用。指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引进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工程保险费、 每关监管手续费,为便于核调,单独列项,随货价和性质对应列入总估算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用栏。 2.国内运杂费。指引进设备和材料从到达港口岸、交货铁路车站到建设现场仓库或堆场的运杂费及保管 等费用,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3.国内安装费。指引进的设备、材料由国内进行施工而发生的费用,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安装工 呈费。 4.其他费用。包括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出国人员费、银行担保费、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调剂 下汇额度差价费等,列入总估算第二部分其他费用。 第四十七条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中引进设备、材料价格及从属费用的编制办法: 一、设备、材料价格。指引进的设备、材料和软件的到岸价(CIF),即离岸价(FOB)、国外运输费和运 俞保险费之和,按人民币计。 1,国外运输费。软件不计算国外运输费,硬件海运费可按海运费费率6%估算,陆运费按中国对外贸易 输总公司执行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法》等有关规定计算。 2.运输保险费。软件不计算运输保险费,硬件按下列公式估算: 运输保险费=离岸价(FOB)×运保费定额(1.062)×保险费费率 其中保险费费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3.外贸手续费按货价的1.5%估算。 4.银行财务费按货价的0.5%估算, 5.关税按到岸价乘以关税税率计算,关税税率按《海关税则规定》执行。 6.增值税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到岸价+关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和《海关税则规定》执行。 上述各计算公式中所列税率、费率,在编制投资估算时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的税率、费率调整 单独引进软件时,不计算关税,只计增值税。 7.国内运杂费费率根据交通运输条件的不同,以硬件费(设备原价)为基数,分地区按下列百分比计算:
引进设备及材料的国内运杂费率
式中P一一计算期价差预备费; f一一物价上涨系数,各年的物价上涨系数不同时,应逐年分别计算; n一一计算期年数,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年份为基数,计算至项目建成的年份; BC —一第t年的建设费用,包括总估算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费用以及基本预备费之和。
为了合理确定和控制市政工程投资,满足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投资估算的需要,提高建设工程投 资效果,制定《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估算指标》(2019年)(以下简称本指标)。 一、本指标依据原建设部《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本指标是以现行全国市政工程设计标准、质 量验收规范和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建 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以及预算定额、《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 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及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并结合近年有代表性的已竣工典型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二、本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 三、本指标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投资估算、概算的依据;是多方案比选、优化 设计、合理确定投资的基础;是开展项目评价、控制初步设计概算、推行限额设计的参考。 四、本指标共四册。包括《第一册道路工程》、《第二册桥梁工程》、《第四册排水工程》、《第五册防洪堤 防工程》。 五、本指标分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主要用于快速报价;分项指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编制项目估算使用分项指标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和综合费用组成。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将《建筑安装工 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措施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等内容)按比例(见 费率取定表)列入综合费用。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拆除、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脚手架编入直接工程费。综合费用由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设备购置费依据设计文件规定,其价格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设备运杂费指除设备原价之外 的设备采购、运输、包装及仓库保管等方面支出费用的总和。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详见建标【2007】164号文件)。 4.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系指在投资估算阶段不可预见的工程费用。 六、本指标的编制期价格、费率取定:
1.价格取定。人工工资综合单价按省造价管理部 科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按南京地区2019年一季度价 GCD 2.费率取定。 (1)综合指标中措施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如下:
价格取定。人工工资综合单价按省造价管理部门2019年4月1日发布的南京市一类工93元/工日: 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按南京地区2019年一季度价格。 GCDE GCD 2.费率取定。 (1)综合指标中措施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如下:
计费基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管理费和利润计费基数:人工费+机械费规费和税金计费基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综合指标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按15%(不含建设用地费)确定,建设用地费按当地标准计算。分项指标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程序计算,国家规定已废止的可以参照原规定计算方法并结合已完工程决算中的相关费用自行调整。计费基数: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4.基本预备费费率按8%确定。GCDE计费基数: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七、本指标计算程序见下表。综合指标计算程序项目取费基数及计算式序号指标基价+二+三+四一建筑安装工程费4+51人工费小计2材料费小计3机械费小计4直接费小计1+2+35综合费用各项×相应费率之和二设备购置费原价+设备运杂费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一+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率四基本预备费(一+二+三) ×8%DF分项指标计算程序项目取费基数及计算式序号指标基价+二一建筑安装工程费4+51人工费小计2材料费小计a3机械费小计4直接费小计1+2+35综合费用各项×相应费率之和二设备购置费原价+设备运杂费JSGCDEJSGCDE21
合安号工位单合号序2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说明样式:SGCDEGCDE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2编制范围JSGCDE3编制方法4编制依据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有关参数、率值选定的说明特殊问题的说明JSGCDESGCDEJSGCDEJSGCDEJSGCDEJSGCDECDCD26
工苏省市政工程造价估算指
四、相关说明: 1.挖方项目含10km弃运;填方项目含填方材料价格,若不需购买应减除填方材料费用。 2.本册指标中基层混合料均按商品混合料考虑;水泥混凝土均按泵送预拌混凝土考虑。 3.交通设施一节管理费和利润的计费基数为人工费。
输电线路标准规范范本综合指标是按道路工程项目以分项指标项目综合编制的。按城市道路等级及不同结构形式划分(每100m) 计算投资估算指标价格 一、道路工程按等级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按道路类别划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 混凝土路面。 二、综合指标划分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及上跨桥沥青混凝土立交道路三部分。内容包括: CDE 络基土石方工程、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 三、综合指标道路横断面尺寸、路面结构层厚度见下表
路面结构层厚度(cm)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指标工程量计算:道路面积以道路中心线长度乘以道路车行道(包括分隔带)宽度。人行道不计 算面积,但其费用已含在指标内。 GCD 2.综合指标中土石方均按挖土方考虑,土方工程量是按道路结构层厚度计算的,实际工程情况不同时可 以调整。 3.综合指标中结构层厚度和材料组成与实际工程不同时,可按分项指标相应项目进行调整 4.综合指标中立交道路宽度为15m,坡度按3%考虑,挡土墙最高高度按3.5m计算。实际挡土墙高度和 宽度与指标不同时可按不同比例调整相应分项指标消耗量,其中挡土墙长度增减与挡土墙高度成正比,挡土 墙体积增减与挡土墙高度的平方成正比
分项指标是以道路工程主要结构部分为依据编制的。按工程部位分为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处理、道路 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拆除路面、挡土墙、交通管理设施、道路绿化等。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挡土墙项目中的单位100延米,是指立交引路的长度。 2.交通管理设施项目中标线的单位为100延米,是指道路长度;标志的单位为100m,是指道路路面 GCDE CDE 面积。 二、相关说明: 1.挖土方项目是按一二类土80%、三类土15%、四类土5%综合考虑的, 2.挖石方项目是按次坚石30%、普坚石70%考虑的。 4.树池项目是按石质块考虑的,实际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5. 挡土墙项目是按平均高度3m计算
型钢标准2道路工程分项指标 2.1 路基土石方
2 道路工程分项指标
2 道路工程分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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