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5118-2018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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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为专业工程代码(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②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③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4为分项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③为检验批顺序号(3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 4.2.5施工资料宜按下列规则进行编号: 1对按单位工程管理形成的资料(包含多个分部工程内容,不能体现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的资 料),其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 2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 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但 洁构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保证可追溯。 3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4施工资料表格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编号应与资料内容同步进行。 5未附表格或由专业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无统一表式的施工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参照本标 准表4.1.7的分类办法和第3.0.10条规定,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进行资料编号。 6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施工资料形成同步产生;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 在收集同时进行编制。 7本标准附录B中未包含的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应类别直行编码,并在总目录卷中予以说明
4.2.5施工资料宜按下列规则进行编号
5.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
5.1.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应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拆迁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 工审批文件、工程造价文件,工程建设基本信息。 5.1.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应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并应保证资料完整、手 续齐全
5.2.1监理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山东省建设工 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DB37/T5009的有关规定。 5.2.2监理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建立与收集,内容真实给排水图纸,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市政工程质量和监理 工作的全过程,不得于事后补办补签。
5.3.1施工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 5.3.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 报验、报审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 正常施工。 5.3.3工程中出现部分施工资料不全,使工程无法正常验收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实体 检测或抽样试验,以确定工程质量状况,并出具检验报告。 5.3.4施工企业内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过程文件和报审文件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5.3.5施工企业应按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情况应及时告 知专家。企业内部审核过程文件、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过程文件、专家论证报告、修改情况 告知专家等文件应作为安全专项方案的附件。 5.3.6施工项目部应对分部分项工程的首件产品(或试验段)进行总结,确定合理施工参数和施工工 艺,完善施工方案并作为技术交底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5.3.7工程发生变更时,提出单位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监理及相关单位审批。 5.3.8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涉及设计变更时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记录应由提出方填写,各参加方签字。 50工温件热发资测
3.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资料管理应符合
2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施工、供应单位应共同对其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出 厂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3设备及附件进场时应进场验收合格,建设、监理、施工和供应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共同开箱 检验,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当设计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不 合格设备及附件退场时应留有记录。 4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复试或试验,要求实行见证时,应按规定进行 见证取样和送检。 5质量证明文件幅面小于A4幅面纸时,应将质量证明文件按其先后顺序粘贴在质量证明文件粘贴 表内。 6施工单位应汇总填写主要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汇总表。 7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测尚应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DB37/T5010的有关规定
5.3.12施工记录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完工,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工 程验收并加盖公章。 5.3.14施工声像文件宜包括开工前原貌、施工阶段、峻工新貌照片及管道检测视频等,声像文件归档内 容宜符合附录H的有关规定
5.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管理
5.4.1工程峻工验收文件是指工程峻工时必须具备的各种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内容有:单位(子单位) 工程峻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峻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 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 贡量检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峻工报告等。 5.4.2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单位(子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 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峻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总监理工 程师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峻工验收报审表,并由项目监理机构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预验收完成 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峻工报告,申请峻工验收。 5.4.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峻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工程实 体质量,施工资料,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安全和功能检测,主要功能抽查等。 5.4.4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峻工验收,各单位应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工验收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公意
6.1.1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应编制峻工图,峻工图应真实反映峻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6.1.2峻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6.2竣工图绘制和图纸折叠
1峻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绘制。 2当图纸变更内容较多时,应重新绘制峻工图;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站 形成竣工图。 3峻工图绘制和图纸折叠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的有关规定
6.3.1所有峻工图均应加盖峻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 6.3.2工图章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的规定。
6.3.1所有峻工图均应加盖峻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
1所有峻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 2峻工图章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的规定
7.1.1工程资料的内容应真实地反映工程峻工后的实际情况,应完整、准确、系统,签章手续应齐全。
系统,签章手续应齐全 7.1.2工程资料为外文版的,应用中外两种文字准确表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关文件的中文翻译件应由翻译责任者签字认证,并与原件一并归档。 2如无翻译件的材料,案卷目录中的案卷题名和卷内目录中的文件(图纸)名称应用中外文两种文 字准确表达。 7.1.3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表7.1.3所列开放式文件格式或通用格式进行存储。专用软件产 生的非通用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转换成开放性通用格式
表7.1.3工程电子文件存储格式表
CJJ117的规定。 7.1.5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电子签名等手段,所载内容应真实和可靠。 7.1.6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其纸质档案一致。 7.1.7离线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载体,应采用一次性写入光盘,光盘不应有磨损、划伤
7.2.1工程资料应使用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两种形式。 7.2.2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的工程资料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收集和整理。 7.2.3光盘载体的电子工程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馆首先对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合格后,进行电子工程档案的核查,核查无误 后,进行电子工程档案的光盘刻制。 2电子工程档案的封套、格式必须按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 7.2.4存储移交电子档案的媒体应经过检测,应无病毒、无数据读写故障,并应确保接收方能通过适当
7.3.1市政工程资料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卷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编目、装订(或装盒);案卷应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内容、备 考表。 2应排列所有案卷,并应形成案卷目录。 3案卷应美观、整齐,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 4卷内目录式样应符合附录C的有关规定;卷内备考表式样应符合附录D的有关规定;案卷封面式样 应符合附录E的有关规定;案卷脊背应符合附录F的有关规定;案卷目录式样应符合附录G的有关规定。 7.3.2组卷的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工程专业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 保管和利用。 2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3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组卷。 4峻工图部分应按专业工程进行组卷。每专业工程应根据专业峻工图内容要求及图纸张数多少可组 成一卷或多卷 7.3.3组卷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或专业工程进行组卷。 2峻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组卷 3竣工验收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组卷。 4声像文件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组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文件应按专题组卷,声像档案应 与工程项目档案建立相应的关联关系。 5电子文件组卷时,每个工程(项自)应建立多级文件夹,应与纸质文件在案卷设置上一致,并应 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7.3.4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和图纸卷厚度不宜超过50mm 7.3.6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宜保持原状。 7.3.6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组卷和排序可按纸质文件进行。 7.3.7施工单位案卷宜按下列顺序排列: 1施工管理资料(C1类)。 2 施工技术资料(C2类)。 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C3类)。 4施工检测试验资料(C6类)。 5施工检验资料(C4、C5、C7类文件,C3、C6文件索引)。 6 竣工图(D类)。 7竣工验收资料(E类)。 8声像文件,
7.3.1市政工程资料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3.2组卷的原则应符合
7.3.3组卷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 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7.4.2图纸应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应按图号顺序排列。 7.4.3当案卷内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时,文字材料应排在前面,图纸应排在后面
7.5.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应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 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并与自录的页码相对应。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文件材料,自成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7.5.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式样宜符合附录C的要求。 2序号应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编写,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 “等”代替。 4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5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当文件无标题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拟写标题外应加 “[」符号。 6日期应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或文件的起止日期,竣工图应填写编制日期。日期中“年”应用四位 数字表示,“月”和“日”应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 7页次应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写起止页号。 8备注应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7.5.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应标明卷内文件的总数、各类文件页数或照片张数、电子文件页数及组卷单位对案 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的说明主要说明卷内文件复印件情况、页码错误情况、文件的更换情况等,没有需要 说明的事项可不填写说明。 4组卷单位的组卷人和审核人应在卷内备考表上签名;年、月、日应按组卷、审核时间填写。 7.5.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应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E的 要求,案卷脊背宜符合附录F的要求,案卷目录式样宜符合附录G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本案卷所属工 程的案卷总量、本案卷在该工程案卷总量中的排序。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5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6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7归档保存的工程资料,其保管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
、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
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
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
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
注: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资料范本(监表 B. 0. 4)
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
06 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报告
工程名称: 编号: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术负责人 主要工程量 事故发生时间 年月日时 预计直接 万元 伤亡人数 报告时间 年月日时 经济损失
发生质量事故部位、建(构)筑物结构类型、管道断面及规格等
0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
基坑标准规范范本应在备注栏内标注:施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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