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885-2011 天然气瓶特种集装箱定期检验与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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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瓶体回陷中带有划伤和磕伤时,磕伤或划伤长度等于或天于回陷短径,且凹陷深度超过1.0mm 或凹陷深度大于凹陷短径的1/40的钢瓶应报废。 7.1.6对于未达到判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使其边缘圆滑过 渡,修磨的剩余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 7.1.7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火烧等热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钢瓶应报废。 7.1.8瓶体上抓立的点腐蚀、线状腐蚀、局部腐蚀及普遍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 废。因腐蚀严重,无法判定腐蚀程度的钢瓶应报废。 7.1.9颈圈松动、损伤无法加固或更换的气瓶应报废, 7.1.10用外径千分尺测量同一截面上最大与最小外径之差。最大最小直径差超过该截面平均外径 2.0%的应报废。 7.1.11用钢板尺测量筒体的直线度。直线度超过瓶体直线度长度的4%,且弯曲深度大于5mm的钢瓶 应报废。
7. 2 音响检测与评定
7.2.1外观检查合格的钢瓶,应逐只进行音响检查。 7.2.2用重约250克的铜锤轻击瓶壁,如发出的音响清脆有力,余韵轻而长且有旋律感,则此项检验 合格。 7.2.3音响士分浑浊低沉,余韵重而短,并伴有破壳音响的钢瓶应报废。
7.3.1用目测或借助低倍放大镜目测,逐只检查螺纹有无裂纹、变形、磨损、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 7.3.2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但允许瓶口螺纹有不影响使用的轻微损伤,允许有不超过1牙的 决口,且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1/6,缺口深度不超过压高的1/3。 .3.3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变形或其它机械损伤,可用符合GB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 用符合GB/T8336的量规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GB8335的要求,不合格的钢瓶应报废。
.4.1用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光源逐只对钢瓶内部进行目测检查。必要时可使用光 学内窥镜或其它辅助设备进行检查。 .4.2充装介质为压缩天然气公路标准规范范本,应特别注意检查气瓶内部有无硫化物应力腐蚀裂纹。 .4.3目测检查钢瓶内表面有裂纹、皱褶、夹层、凹坑、凸瘤及瓶肩有明显沟痕或皱褶的钢瓶应报废 1.4.4内表面存在任何腐蚀性缺陷的钢瓶,应参照7.1.8条评定
7.5 重量与容积测定
7. 5. 3测量评定
5.3.1对实测重量小于制造钢印标记重 若实测重量与制造钢印标记重量差值大于3 测定瓶壁最小壁厚,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 5.3.2若实测重量与制造钢印标记重量差值大于5%时应报废
7.5.3.3对重量测定合格的钢瓶,采用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容积测定。 7.5.3.4实测容积值小于钢印标记容积值的钢瓶,必须根据容积测定记录将原制造钢印标记容积值更 改为测定的容积值;实测容积值与制造钢印标记容积的差值大于制造钢印标记容积的10%时钢瓶应报 废。
7.6.1逐只对钢瓶进行水压试验,实验装置、试验方法应符合GB/T9251的要求。 7.6.2水压试验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压力下的保压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7.6.3水压试验时,瓶体出现泄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有压力回降现象(非因试验装置或瓶口泄漏) 的钢瓶应报废。 7.6.4水压试验时,应测定容积残余变形率。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6%时,应测定瓶体的最小壁厚,其 值小于设计壁厚的应报废。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10%的钢瓶应报废。注:优选外侧法。 7.6.5水压试验中,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90%或90%以上时,因故无法继续进行试验,应按GB/T925 的规定采取提高试验压力的方法对试验无效的受试瓶再次进行试验 7.6.6水压试验后应对气瓶进行于燥处理。经确认瓶体内壁全面呈干燥状态,便可安装瓶阀
7.8.1气瓶水压试验合格后,应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 7.8.2气密性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2137的要求。 7.8.34 钢瓶应采用浸水法进行气密性试验。浸水时间不少于1分钟,保压期间不得有泄漏现象。 7.8.4 试验中若因实验装置发生故障或瓶阀产生泄漏,应立即停止试验,待维修或重新装配后再试验 7.8.5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钢瓶应报废。
8.1汇流排的外观检查
3.1.1 应对汇流排的外观进行目测检查,检查管路外表面是否存在鼓包、磕伤、划伤、裂纹、腐蚀等 快陷。 8.1.2汇流排管路有裂纹、鼓包、磕伤、划伤缺陷的,应更换同材质。同型号的钢管。 3.1.3汇流排管路有腐蚀的,应测量腐蚀出的剩余壁厚,腐蚀严重的应更换同材质、同型号的钢管。
8.2汇流排焊缝及螺纹的检查
8.2.4对于无损探伤不符合要求的焊缝,应更新管路或按原制造返修工艺进行返修,返修次数不得超 过2次。返修后应重新进行渗透检测
8.3.1汇流排的主管路和支管路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为公称工作压力的2.0倍。 8.3.2汇流排管路在试验压力下保压不少于10分钟。 3.3.3试验时出现渗漏、变形和压力表下降现象,应做出标记,检查原因。 8.3.4试验时若因装置连接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试验,重新装配后,再重新进行水压试验。 8.3.5水压试验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 8.3.6水压试验后,应对汇流排管路进行干燥处理
8.3.1汇流排的主管路和支管路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为公称工作压力的2.0倍。 8.3.2汇流排管路在试验压力下保压不少于10分钟。 3.3.3试验时出现渗漏、变形和压力表下降现象,应做出标记,检查原因。 8.3.4试验时若因装置连接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试验,重新装配后,再重新进行水压试验 8.3.5水压试验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 8.3.6水压试验后,应对汇流排管路进行干燥处理。
8.4.1应逐只对管路上的阀门进行检验和清洗,保证开闭自如、不泄露。对于不能更换零件的阀门, 应更换同型号的阀门。 3.4.2更换密封材料时,必须根据盛装介质的性质选用合适的密封材料。在装配阀门之前,必须对阀 门进行气密性试验。 3.4.3阀门螺纹不得有损伤。阀门应装配件牢固并保证与管路连接的螺纹牙数和密封性能
11.1集装箱组装完毕后,应对箱体表面进行检查。 1.2对于箱体表面漆色不符合标准或面漆严重腐蚀脱落的,应重新补漆或整体喷面漆。 11.3在充气口一端的箱门上,以醒目颜色喷上充装介质名称及公称工作压力。 11.4报废气瓶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要求做报废处理,同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气瓶
11.1集装箱组装完毕后,应对箱体表面进行检查。 1.2对于箱体表面漆色不符合标准或面漆严重腐蚀脱落的,应重新补漆或整体喷面漆。 11.3在充气口一端的箱门上,以醒目颜色喷上充装介质名称及公称工作压力。 11.4报废气瓶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要求做报废处理,同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气瓶
12.1检验人员应将气瓶检验与评定结果填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附件1),并填写检验报 告(附件2),由检验单位和钢瓶产权单位各自存档。 12.2检验人员及时填写《汇流排检查记录》(附件3)、《附件检查记录》(附件4)。 2.3检测人员及时填写《渗透检测记录》(附件5),并出具《渗透检测报告》(附件6)。 12.4检验报告应附带《气瓶安装排列位置图》
3.1定期检验合格的气瓶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施工管理标准规范范本,由检验人员在该气瓶上作检验标记。 3.2检验标记不能覆盖制造商的标记和以前的检验标记
A.1凹陷深度的测量方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凹陷、凹坑、磕伤和划伤深度值的测量方法
以凹陷的弦为基准测量深度,量具为游标卡尺、直尺,直尺应沿钢瓶轴线放置,直尺长度应大于凹 陷最大直径的三倍,如图A.1a)所示。 以凹陷处瓶体外圆周的弧为基准测量深度,量具为游标卡尺、弧形样板,弧形样板应沿圆周放置, 样板弧长应大于钢瓶周长的2/5,如图A.1b)所示
A.2凹坑、磕伤、划伤深度的测量方法
可用下面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 A.2.1凹坑、磕伤、划伤深度值以最深处为准,测量用的专用量具如图C2所示。卡板的型面曲率半径 应与钢瓶外廓相吻合,千分表的针尖插入缺陷中测量其深度,针尖的楔角应≤30°,半径应≤0.25mm。 要定期校核干分表的读数,以消除由于针尖磨损造成的误差。 A.2.2将软铅锤满凹坑、磕伤、划伤之中,取出软铅,用卡尺量的最大软铅高度即为坑。磕伤或划 伤深度。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气瓶水容积测定法
a)向试验用水槽中注入净洁的淡水,并散口静置一查夜: 将重量测定合格的气瓶直立于检验室内地坪上,向瓶内注满引自试验用水槽的清水,静置8h 其间应断续的用木锤自下而上轻敲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 降为止; 确认瓶内起泡排除、瓶口液面不再下降时,将气瓶移至称重衡器上称出气瓶与水的总重量; 以“瓶水总量”减去该气瓶实测的重量(空瓶重量)得出瓶内容纳的水重,再乘以称重时瓶内 水温下每公斤水的体积数(见表B.1),即得出气瓶的现容积值
有色金属标准表B.1不同水温下每公斤水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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