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篇之3建筑场地、地基与基础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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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经常承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 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地基稳定性计算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圆弧滑动面法进行计算。 位于稳定土坡坡顶上的建筑,其稳定性的验算和要求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
3. 5. 1 一般规定
9对受较大水平荷载或建造在斜坡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钢油罐、堆料场等,地基 处理后应进行地基稳定性计算。 10结构工程师需根据有关规范分别提供用于地基承载力验算和地基变形验算的荷载值; 限据建筑物荷载差异大小、建筑物之间的联系方法、施工顺序等,按有关规范和地区经验对 也基变形充许值合理提出设计要求。 11地基处理后,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在施工期间进行沉降 观测,必要时尚应在使用期间继续观测,用以评价地基加固效果和作为使用维护依据, 12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 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要综合考虑土体的特殊性质,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 艺。 13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的载荷试验 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3.5.2地基处理方法选择
于处理粘粒含量不大于10%的中、粗砂地基。振冲碎石桩主要用来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地 基沉降量,还可用来提高土坡的抗滑稳定性或提高土体的抗剪强度。 5水泥土搅拌法分为浆液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土 觉拌法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饱和黄土、素填土以及无流 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不宜用于处理泥炭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 有腐蚀性以及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地基。若需采用时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当地基的天 然含水量小于30%(黄土含水量小于25%)、大于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于4时不宜采用于 法。 连续搭接的水泥搅拌桩可作为基坑的止水惟幕,受其搅拌能力的限制,该法在地基承载 力大于140kPa的粘性土和粉土地基中的应用有一定难度。 6高压喷射注浆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 土地基。 当地基中含有较多的大粒径块石、大量植物根茎或较高的有机质时,应根据现场试验结 果确定其适用性。 对地下水流速度过大、喷射浆液无法在注浆套管周围凝固等情况不宜采用。 高压旋喷桩的处理深度较大,除地基加固外,也可作为深基坑或大坝的止水惟幕,目前 最大处理深度已超过30m。 7预压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等饱和粘性土地基。按预压方法分为堆载 预压法及真空预压法。堆载预压分塑料排水带或砂井地基堆载预压和天然地基堆载预压。当 软土层厚度小于4m时,可采用天然地基堆载预压法处理,当软土层厚度超过4m时,应采用 望料排水带、砂井等竖向排水预压法处理。对真空预压工程电镀标准,必须在地基内设置排水竖井。 预压法主要用来解决地基的沉降及稳定问题。 8夯实水泥土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素填土、杂填土、粘性土等地基。 该法施工周期短、造价低、施工文明、造价容易控制,目前在北京、河北等地的旧城区危改 小区工程中得到不少成功的应用。 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法适用于处理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已自重固结的素填 土等地基。对淤泥质土应根据地区经验或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基础和桩顶之间需设置 定厚度的褥垫层,保证桩、土共同承担荷载形成复合地基。该法适用于条基、独立基础、箱 基、筱基,可用来提高地基承载力和减少变形。对可液化地基,可采用碎石桩和水泥粉煤灰 率石桩多桩型复合地基,达到消除地基土的液化和提高承载力的目的
10石灰桩法适用于处理饱和粘性土、淤泥、淤泥质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用于地 下水位以上的土层时,可采取减少生石灰用量和增加掺合料含水量的办法提高桩身强度。该 法不适用于地下水下的砂类土。 11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 等地基,可处理的深度为5~15m。当用来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时,宜采用土挤密桩法;当用 来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或增强其水稳定性时,宜采用灰土挤密桩法;当地基土的含水量大于 24%、饱和度大于65%时,不宜采用这种方法。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在消除土的湿陷性 和减少渗透性方面效果基本相同,土挤密桩法地基的承载力和水稳定性不及灰土挤密桩法。 12柱锤冲扩桩法适用于处理杂填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和黄土等地基,对地下水位 以下的饱和松软土层,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地基处理深度不宜超过6m。 13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渗透系数为0.1~2m/d的湿陷性黄土 等地基。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对II级湿陷性地基,应通过试验确定碱液法的适用性 14在确定地基处理方案时,宜选取不同的多种方法进行比选。对复合地基而言,方案选 择是针对不同土性、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提高幅质、选取适宜的成桩工艺和增强体材料。 1)散体材料桩(如碎石桩)复合地基,主要发挥成桩设备对土体的挤(振)密作用和桩 体的排水作用。用于松散砂土、粉土地基效果最佳; 2)搅拌水泥土桩和旋喷水泥土桩,应注意桩身强度密切与原土相关的特点,地基土分层: 则桩身沿轴线为变强度,土的孔隙比、含水量、塑性指数越大,桩身强度越低。对不均匀地 基需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产生过大的不均匀变形: 3)桩基和高粘结强度桩复合地基具有承载力提高幅度大、地基变形小的特点,对建筑物 要求变形高和减少不均匀地基不均匀变形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4)强夯、强夯置换以及振动成桩工艺,均需注意施工振动或噪声、泥浆污染对建筑物和 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5.3液化土处理措施
1液化土处理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和地基的液化等级,并经技术经济比较 后确定。 2常用的液化土处理措施有覆盖法、压盖法、加密法、排水法、换土法、桩基等。 3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超过基础底面下处理深 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
1液化土处理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和地基的液化等级,并经技术经济比较 后确定。 2常用的液化土处理措施有覆盖法、压盖法、加密法、排水法、换土法、桩基等。 3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超过基础底面下处理深 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
2)采用深基础时,基础底面应理入液化深度以下的稳定土层中,基深度不应小于0.5m。 3)采用加密法(如振冲、振动加密、挤密碎石桩、强夯等)加固时,应处理至液化深度 下界;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抗震规范》规定的液 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4)用非液化土代替全部液化土层 5)采用桩基时,桩端伸人液化深度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 算确定,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粘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0.5m,对其他非岩 石上尚不应小于1.5m 4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处理深度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减少,当判别深度为15m时,其值不宜大于4, 当判别深度为20m时,其值不宜大于5;对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尚不应小于基础底面下液 化土特征深度和基础宽度的较大值。 2)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抗震规范》规定的 夜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3)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符合本条第3款第1点的要求。 5减轻液化影响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可综合采用下列各项措施: 1)选择合适的基础埋置深度。 2)调整基础底面积,减少基础偏心。 3)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度,如采用箱基、筱基或钢筋混凝土交叉条形基础,加设基础 圈梁等。 4)减轻荷载,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性,合理设置沉降缝,避免采用对不 匀沉降敏感的结构形式等。 5)管道穿过建筑处应预留足够尺寸或采用柔性接头等。 6液化等级为中等液化和严重液化的古河道、现代河洪、海滨,当有液化侧向扩展或流 骨可能时,在距常时水线约100m以内不宜修建永久性建筑,否则应进行抗滑动验算、采取防 土体滑动措施或结构抗裂措施。 7覆盖法是用具有抗拉强度的不透水钢筋混凝土层覆盖在基础周围,防止基础近旁的喷 冒造成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钢筋混凝土板的范围应通过计算确定 2)钢筋混凝土板下应设置20~30cm厚的砂砾层以利地震时排泄孔隙水。 3)板中钢筋或理件应每隔一定长度伸出板外嵌入墙体,以加强覆盖层与基础的连接,
4)板中配筋可按构造要求,必要时通过计算确定。 5)室内的覆盖层可利用原室内地坪。 8压盖法是在建筑物或基础四周堆填土石或其他重物,以增加基础外侧土中的竖向有效 应力,从而提高上的抗液化能力和降低地震时的孔压上升。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压盖的面积和压力应通过计算确定,可先假设压盖的宽度为4~5m和一个初始压力值 用地震反应分析程序进行计算,保证地震中的最大孔压比小于0.5~0.6。 2)压盖布置及施工应对称于建筑物,均匀地分级加载,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9排水桩法是利用高渗透性的桩体作为地震时土中的竖向排水通道,使土中因地震产生 的高孔隙水压力得以消散,从而防止液化。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加固后的土中最大孔压比一般控制为0.5~0.6。 2)排水桩布置在建筑物外围,顶面需设200~300mm厚的碎石层作为连接各排水桩的横 向通道。 3)排水桩材料宜用级配均匀的碎石或卵石,其渗透性比被加固的液化土高2m倍以上。 4)排水桩只在地震时才发挥作用,平时应注意保护,防止污水、污物淤塞, 10其余各种方法,如振冲密实法、强夯法等等,其设计要点及要求参见第3.5.4条。
3.5.4各种地基处理方法
1换填垫层法 1)垫层材料可采用中砂、粗砂、角(圆)砾、碎(卵)石和石渣、粉质粘土、灰土以及 其他性能稳定、无侵蚀性的材料。 2)垫层的厚度Z应根据需置换软弱土的深度或下卧土层的承载力,以及建筑物对地基变 形要求确定。按下卧土层承载力确定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P, + P. ≤ fa
上前取人密受直不用出实拥定,件 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2.0~2.2t/m 2当采用轻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宜取高值,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宜取低值。 3矿渣垫层的压实指标为最后2遍压实的压陷差小于2mm。
工验收用载荷试验检验垫层质量时,每个申体工程不宜少于3个检验点;对于大型 自体工程的数量或工程的面积确定检验数
8)对粉质粘土和砂石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可用环刀法、贯入仪、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 探或标准贯入试验检验;对砂石、矿渣垫层可用重型动力触探检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 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压实系数也可采用环刀法、灌砂 法、灌水法或其他方法检验。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填上层。 用环刀取样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深度处。 9)采用贯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点的间距应小于4m。当 环刀法取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 20m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 2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 1)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 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注: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起夯面算起
3)强夯的单位夯击能,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深度等综合 考虑,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在一般情况下,碎石和砂土可取1000~5000kN·m/m,粉土 和粘性土可取15006000kN·m/m。
4)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①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数值,当单位夯击能小于4000kN·m时为50mm, 4000~6000kN·m时为100mm,大于6000kN·m时为200mm; ②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③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 5)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的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2~3遍,最后再以低能量满 夯2遍。对于渗透性弱的粘性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6)2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 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粘性土地基,一般间歇 3~4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 7)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 遍夯击点间距可取夯锤直径的2.5~3.5倍,第二遍夯击点位于第一遍夯击点之间。以后各遍 夯击点间距可与第一遍相同,也可适当减小。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夯击能量较大的工程, 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人。 8)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为设计处理深度的 1/2~2/3,并不宜小于3m。 9)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验。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 待试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测试,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 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10)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能对地基加固质量进行检验。对碎石土和砂土地 基,间隔时间可取1~2周;低饱和度的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2~4周。质量检验的方法, 宜根据土性选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上试验。原位测试可选用表面波频谱分析、静力触探、标 准贯入试验和荷载试验。对粉土及粘件土地基,可在强夯施工过程及施工后对孔隙水压力进 行测试。 11)质量检验点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 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物地基不应少于3处;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增加检验 点数,检验深度应大于设计处理的深度。 12)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13)强夯地革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同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夯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的压 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I1)强夯置换法 14)强夯置换墩位布置可采用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对大面积满堂处理时,宜按等边三 角形布置;对独立或条形基础时,直按正方形、矩形或等腰三角形布置。 15)强夯置换应穿透软弱土层,墩长不宜大于7m。若软弱土层较厚,不能穿透时应考虑 地基变形对建筑物的影响。 16)在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0.5m的褥垫层, 17)强夯置换墩体材料和垫层材料可用级配良好的碎石类土,砾砂等材料,粒径大于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30%。 18)强夯置换单击夯击能、夯击次数可通过试验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②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5~2.0倍; ③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本款第4点的要求。 19)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3倍 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锤直径的1.52.0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1.1~1.2 倍。 20)强夯置换形成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 时也可参考砂石桩复合地基计算方法估算。 21)强夯置换形成的复合地基沉降计算可参考砂石桩复合地基计算方法。 22)强夯置换法施工质量,宜进行地基载荷试验或采用其他有效手段综合评定地基处理 效果。 3砂石桩法 1)砂石桩法处理的地基,除按设计计算外,还应进行现场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2)砂石桩桩位布置可采用正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对于大面积满堂地基加固,桩位宜采 用等边三角形布置;对于独立或条形基础,也可采用正方形或长方形布置。 3)桩的中心距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对粉土、砂土及人工填土地基,不宜大于砂石桩直 径的4.5倍;对于粘性土地基不宜大于砂石桩直径的3倍。初步设计时,砂石桩的间距也可 按以下公式估算。 ①对松散的砂土、粉土和人工填土地基,可按要求桩间土达到的孔隙比e,来确定。 等边三角形布置:
A, 1.08 Vm 4p
S =1.08, Ap m
式中A, 根砂石桩的横截面面积(m); d2 m 面积置换率,即一根砂石桩的横截面面积与其分担的处理面积之比m d d一一砂石桩直径(m); d。一一等效影响圆的直径(m); 等边三角形布置时 d。=1.05S ; 正方形布置时 d=1.13S ; 第24页
d。=1.13/S,S, :
S、S,、S,分别为桩的间距、纵向间距和横向间距(m)。 4)砂石桩的长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通过计算确定。 ①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时,应穿过软弱土层: ②当软弱土层厚度较大时,应按建筑允许变形值或地基的稳定要求确定。 ③对可液化地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要求抗震处理的深 度确定。 ④不宜小于4m。 5)砂石桩处理地基的宽度,对单独或条形基础,不宜小于基础宽度的1.5~2倍;对整 片基础,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3排桩;对可液化地基,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处理土层 厚度的1/2,并不应小于5m。 6)砂石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 可按下式进行估算:
式中spk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m一面积置换率(%) Ja一一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可近似地取加固前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 对小型工程的粘性土地基,初步设计也可按下式估算复合地基的承载力
式中n一一桩土应力比。无实测资料时,对粘性土取2~4,对粉土和砂土可取1.5~3。原土 强度低取大值,原土强度高取小值。 7)砂石桩处理后的地基变形计算,应按《建筑地基处理规范》有关条款的规定计算。在 桩长范围内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 E,一复 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MPa);
E。一一桩间土的压缩模量,按经验取值,对粘性土地基可用天然地基土的压缩模量代 替(MPa)。 8)砂石桩材料可用天然级配的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含 泥量不得大于5%,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9)砂石桩桩孔内的填料用量应通过现场试桩确定,估算时可按设计桩孔体积乘以充盈系 数确定,充盈系数可取1.2~1.4。 10)砂石桩顶部应挖除松散土层,并宜铺一层厚度为300~5000mm的砂石垫层 11)砂石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对桩身质量可采用动力触探试 验检测;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检测。桩间土质量的 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 12)竣工验收应进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0.5%,且 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3点。 质量检验时间,对粘性土地基,应待孔隙水压力基本消散后进行,一般在桩施工结束后 1周;对粉土、砂土、杂填土地基可在桩施工结束1周后进行。 4振冲法 1)桩身材料可采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卵石、角(圆)砾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 风化易碎的石料,材料粒径根据振冲器功率选定,一般在20~150mm之间。常用的填料粒径 为:30kW振冲器20~80mm;55kW振冲器30~100mm;75kW振冲器40~150mm; 2)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宜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对单独基础或条形基 础,宜用正方形或矩形布置。 3)振冲法宜在现场进行工艺试验,确定不加填料振密的可能性及孔距、振密电流值、振 中水压力,振后砂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及承载力等。 4)振冲桩的中心距应根据地基土性质、加固要求以及采用振冲器的功率等因素确定。 5)振冲桩桩长应根据加固后地基承载力要求和变形要求确定。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时, 应穿过软弱土层。用于抗液化加固时,当可液化砂土层不厚时,应贯穿整个砂上层;当可液 化砂土层较厚时,应按要求的抗液化加固深度确定。 6)振冲桩处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当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时, 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2排桩。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的宽度不宜小于基底 下液化上层的1/2。
Es一一桩间土的压缩模量,按经验取值,对粘性王地基可用天然地基王的压缩模量代 替(MPa)。 8)砂石桩材料可用天然级配的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含 泥量不得大于5%,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9)砂石桩桩孔内的填料用量应通过现场试桩确定,估算时可按设计桩孔体积乘以充盈系 数确定,充盈系数可取1.2~1.4。 10)砂石桩顶部应挖除松散土层,并宜铺一层厚度为300~5000mm的砂石垫层 11)砂石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对桩身质量可采用动力触探试 验检测;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检测。桩间土质量的 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 12)工验收应进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0.5%,且 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3点。 质量检验时间,对粘性土地基,应待孔隙水压力基本消散后进行,一般在桩施工结束后 4周;对粉土、砂土、杂填土地基可在桩施工结束1周后进行。 4振冲法 1)桩身材料可采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卵石、角(圆)砾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 风化易碎的石料,材料粒径根据振冲器功率选定,一般在20~150mm之间。常用的填料粒径 为:30kW振冲器20~80mm;55kW振冲器30~100mm;75kW振冲器40~150mm; 2)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宜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对单独基础或条形基 础,宜用正方形或矩形布置。 3)振冲法宜在现场进行工艺试验,确定不加填料振密的可能性及孔距、振密电流值、振 中水压力,振后砂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及承载力等。 4)振冲桩的中心距应根据地基土性质、加固要求以及采用振冲器的功率等因素确定。 5)振冲桩桩长应根据加固后地基承载力要求和变形要求确定。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时, 应穿过软弱土层。用于抗液化加固时,当可液化砂土层不厚时,应贯穿整个砂上层;当可液 化砂土层较厚时,应按要求的抗液化加固深度确定。 6)振冲桩处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当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时 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2排桩。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的宽度不宜小于基底 下液化上层的1/2。
R.=q,u,l+αA,qp R. =nf.. A.
式中Ep一一搅拌桩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MPa); 量,无试验资料时,可取(100~120)fcu,桩短或桩身强度低时取小值; Es一加固后桩间土的压缩模量(MPa),无试验资料时,可取天然地基土的压缩模 量。 9)水泥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以下方法: ①成桩7d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深度宜超过停浆(灰)面下0.5m),目测检查搅拌 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检查量为施工总桩数的5%。 ②成桩3d内,可用轻型动力触探(N1)检查桩身的均匀性。从桩顶开始,每米桩身均先 钻孔700mm深度,然后触探300mm,并记录锤击数。检查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 3根。 10)竖向承载的水泥搅拌桩的竣工验收应采用单桩载荷试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 试验检验其承载力。载荷试验宜在成桩28d后进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且每项 单体工程不宜少于3点。 经触探和载荷试验检验后对桩身质量有怀疑时,应在成桩28d后,用双管单动取样器钻 取芯样做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3根。 6高压喷射注浆法 1)高压喷射注浆法可用于形成止水幕或基坑封底止水,已有建筑和新建工程的地基处 理、基坑的围护墙和被动区的加固。 2)高压喷射注浆法分旋喷注浆、定喷注浆和摆喷注浆等三种基本形式,其相应的加固形 状为柱状。壁状和扇状。根据工程需要和机具设备条件,可分别采用单管法、二重管法和三 重管法。定喷和摆喷注浆宜用三重管法,而旋喷注浆则可用单管法、二重管法和三重管法中 的任何一种方法。 3)用旋喷注浆法(旋喷桩法)处理地基宜按复合地基设计。 4)高压喷射注浆法施工参数和效果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当尤现场试验资料时,亦可参 照相似土质条件下的其他旋喷注浆的工程经验
5)旋喷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按水泥搅 拌桩的计算公式(本条第5款第4点)计算,其中桩身强度折减系数取0.33,桩端天然地基 土的承载力折减系数可取1.0。 6)旋喷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菏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 按水泥搅拌桩的计算公式(本条第5款第6点)计算,其中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β由试验 或类似工程经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取0~0.5。 7)高压喷射的浆液一般以水泥为主,宜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硅酸盐水泥,并根据需 要可加入适量的有关外加剂,以达到减缓浆液沉淀、速凝、早强、防冻等效果,所用外加剂 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8)桩顶宜设置500mm厚的褥垫层。 9)高压喷射注浆后地基的质量检验,可采用开挖检查、钻孔取芯、标准贯入、围井注水 试验和载荷试验等方法。质量检验应在喷射注浆结束4周后进行。检查孔的数量一般应为总 孔数的1%,至少应检验3个点。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载荷试验、单桩或多桩复合 地基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7预压法 1)竖向排水体的类型分为:普通砂井、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板)等;预压方法分为 加载(堆载)预压和真空预压等多种。不同类型的排水体与不同的预压方法应分别采用相应 的设计与施工方法。 2)排水带的平面布置方式可用正三角形或正方形。每一排水体的等效圆柱直径d。为: de=αα (3.5. 418) 式中α一一竖向排水体的间距; 排水带的平面布置范围应在基础周边或工程要求加固区域外增加1~2排。 3)竖向排水体的间距应根据设计工程对固结度的要求、允许预压时间、地基土的固结性 质、排水体的渗透性(或通水能力)、布置方式和工程经验等因素,通过试算确定。设计时 井径比(d。/d,d为竖井直径)对于普通砂井取6~8,对于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井取15~ 22。
式中b、一一分别为排水带的宽度和厚度(m) 5)竖向排水体的打入深度应根据地是土层的分布情况,以及建筑物对地基稳定性、变形 及工期要求确定。一般情况排水体宜打穿软土层。对以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打入深度应 超过最危险滑动面2m;对以变形控制的工程打入深度应穿透压缩土层。 6)排水固结地基表面,应铺设排水垫层,其厚度不宜小于500mm,砂料宜选用洁净中粗 沙,含泥量<5%,干容重应大于15kN/m,渗透系数宜大于1.0×10cm/s,也可以采用土 工织物砂砾石排水垫层。 7)固结度计算应按国家现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8)施加预压荷载必须严格控制加荷速率,分级逐渐施加,并均匀施加在有效区内,同时 要加强现场观测,防止地基过大的变形和破坏。 9)在预压荷载作用下,地基某一深度处,加载后历时t的抗剪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Tf=tfo+o,U,tanpen
地基土的天然抗剪强度(kPa); Ao:一预压荷载引起该点地基的竖向附加应力(kPa); U 历时t该点地基的固结度; Pcu 一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测定的土的内摩擦角(°)。 10)堆载预压时,对每一级荷载增量应加以控制。侍前一级荷载作用下地基土的抗剪强 度增长,满足下一级荷载下地基稳定性要求时方可加载。 11)基础的最终沉降量S,,按下式计算:
h;一第i层土的厚度; 用=1.1~1.4。荷载大和高压缩饱和软土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计算时,可取附加应力与自重应力比值为0.1的深度作为受压层计算深度。 12)为了缩短工期,提高预压效果,可用超载预压。 13)砂井的砂料应选用中粗砂,其中粘粒含量不宜大于3%。 14)真空预压区边缘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轮廓线,每边增加量不得小于3.0m。 真空预压的膜下真空度应稳定保持在85kPa以上,且连续均匀分布。排水体深度范围内 的土层平均固结度应大于90%。 15)当采用真空预压不能满足加固要求时,可采用真空一堆载联合预压。 16)对于表层存在有良好透气层或在处理范围内有充足水源补给给的透水层晚应采取有 效措施隔断透气层或透水层。 17)凡具有一定规模的预压加固工程,应设置原位监测系统,进行现场观测,监测预压 过程中地基变形和稳定性变化,控制加载速率,防止地基剪切破坏。 18)原位监测的内容应包括: ①地基表面沉降和分层沉降; ②地基中的孔隙水压力 ③地表面坡趾外边桩水平位移; ④地基中的侧向变形。 19)监测系统的设备与布置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每一项工程应选择1~3个具有代表性的剖面,设置监测量系统,并在部面上选择对变 形稳定性反应灵敏的部位布置观测点; ②地基表面沉降观测点宜布置在代表性部面上。最大,最小和过渡转折部位,测点不宜 少于3个。深层沉降或分层沉降测点,宜布置于地面沉降测点下各土层的界面部位 ③孔隙水压力测点,宜布置于压缩变形和剪切变形较大的部位,并沿地基竖向深度布置 若干个测点; ④地基中的侧向变形测点,宜布置于侧向变形较大的部位。每一剖面布置2~3个;
5坡趾外水平位移桩直布直于坡趾外5m内,平行于项轴线方同设直1排桩,各桩的 间距为30~50m ③基底上压力的测点,宜在代表性剖面上按一定间距均匀布置于基底表面上,且靠近基 底沉降观测点。 20)堆载预压时,当观测结果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加载速率,停止 加载、卸载等),防止地基破坏。 ①对天然地基每天竖向最大变形量超过10mm; ②对竖井地基每天竖向最大变形量超过15mm; ③坡趾外边桩水平位移每天超过5mm; ④孔隙水压力与荷载关系曲线出现急剧增大。 21)预压加固工程应进行如下质量检验: ①应及时整理预压期间沉降与时间、孔隙水压力与时间以及侧向变形与时间等关系曲线: 推算最终沉降量、不同时间的固结度与沉降量,以分析加固的效果,并为预压、卸载提供依 据。 ②应在预压区内,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预留钻孔位,按不同的加载阶段,定期进行十 板试验和取土进行室内试验,进行稳定性分析,并检验加固的效果。 8石灰桩法 1)石灰桩的主要固化剂为生石灰,掺合料宜优先选用粉煤灰、火山灰、炉渣等工业废料 生石灰应新鲜,Ca0含量不宜低于70%,粒径在70mm以下,含粉量不得超过15%。 掺料与石灰的体积比可选用1:1或1:2,桩顶处生石灰量不宜过大,以防止地表隆起。 2)石灰桩的直径应根据设计要求及所选用的成孔方法确定,常用300~400mm,桩中心 距宜为2~3倍桩径。桩位布置可采用正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 3)石灰桩的加固深度,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当建筑物受地基变形控制时,尚应满足地基 变形充许值的要求。 4)石灰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 步设计时也可按砂石桩的计算公式估算。在计算面积置换率m时,桩面积按1.1~1.2倍成孔 直径计算,土质软弱时取高值;桩间上承载力特征值fsk取天然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的1.05 1.2倍,土质软弱或置换率高时取高值。 5)处理后的地基变形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在桩长范围内复合土层的压缩模 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E一一石灰桩复合土层压缩模量(MPa) Es一一天然土的压缩模量,由室内土工试验确定(MPa); n一一桩上应力比,可取3~4,长桩取大值; α一一系数,可取1.1~1.3,成孔对桩同土挤密效应好或置换率高时取高值。 6)石灰桩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载荷试验 数量为地基处理面积每200m左右一个点,且每一单体不少于3点, 7)施工检测可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动力触探等试验。 8)施工检测宜在施工7~10d后进行,工验收宜在施工286后进行。 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法 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应选择承载力相对较高的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时应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变形计算按现行《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进行。 3)桩顶和基础之间应设置褥垫层,其厚度宜取150~300mm,桩径、桩距大时宜取高值, 4)桩可只在基础范围内布置,桩径及桩距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土性、施 工工艺等确定,桩径宜取350~600mm,桩距宜取3~5倍桩径,当处理可液化地基时,可采 用CFG桩和碎石桩多桩型复合地基,且基础外布置一定数量的碎石桩,井符合第4款第6点 的规定。 5)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 计时也可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公式估算。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单桩载荷试验时,应将桩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 ②当无单桩载荷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估算:
Ra=uqL, +,A,
式中u 桩的周长(m); 桩长范围内划分的土层数: qsiqp 桩周第i层土侧阻力、端阻力特征值,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i层土的厚度(m): A,一一桩的截面积。 桩体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满
式中fc一一桩体混合料试块(边长150mm立方体)标准养护28d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kPa)。 6)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且 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并抽取不少于总检数10%的桩,做低应变动力试验,检验桩身 完整性。 10夯实水泥土桩法 1)夯实水泥土桩设计前必须进行配比试验。选择合适的水泥品种,为设计提供各种配比 的强度参数。 2)处理地基的深度应根据土质情况、工程要求和成孔设备等因素确定。当采用落阳铲人 工成孔工艺时,深度不宜超过6m,采用机械成孔不宜超过10m。 3)桩径宜取300~600mm,桩距宜取2~4倍桩径。 4)桩顶面应铺设100~300mm厚的褥垫层。 5)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按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可按水泥 分煤灰碎石桩的方法估算。 6)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的变形计算要求及方法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7)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 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11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 1)对重要工程或在缺乏经验的地区,采用该法前应进行现场试验,如同一场地土性差异 明显,应在不同地段分别进行试验 2)灰土挤密桩或土挤密桩处理地基的面积,应大于基础或建筑物底层平面的面积。当采 用局部处理时,超出基础地面的宽度;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每边 不宜小于基础宽度的0.25倍,并不应小于0.5m;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每边不宜小于基 出宽度的0.75倍,并不应小于1.0m。当采用整片处理时,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地面外缘的 宽度,每边不宜小于处理土层厚度的1/2,并不应小于2m
3)处理深度应根据建筑场地的土质情况、工程要求和成孔、夯实设备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湿陷性黄土,应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 4)桩孔直径宜为300~450mm,桩距宜取2.0~2.5倍桩孔直径。 5)桩间土的平均挤密系数及桩孔数量应按现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 现定确定。 6)桩孔内的填料,应根据工程要求或处理地基的目的确定,桩体的夯实质量宜用平均压 实系数控制,当桩孔内用灰土或素土分层回填、分层夯实时,桩体内的平均压实系数不应小 于0.96。 7)桩顶应设置300~500mm厚的2:8灰土垫层,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8)灰土挤密桩或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 试验确定。初步设计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当地经验确定,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 证值,不宜大于处理前的2.0倍,并不宜大于250kPa;土挤密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 不宜大于处理前的1.4倍,并不宜大于180kPa。 9)灰土挤密桩或土挤密桩复合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其中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用载荷试验的变形模量代替。 10)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且 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3. 6. 1 冻士地基
3.6 特殊岩土地基的设计及一般规定
1利用李节性冻土作为持力层时,可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1)挖除基底以下冻土,换填砂、砂石或毛石混凝土垫层; 2)当仅考虑地基土冻胀和融陷影响时,基础可浅埋设计。 2根据工程经验和科研成果,基础浅理埋技术措施如下: 1)基础埋置深度以基础中段为主,角段加深部分可用非冻胀性的砂、砂石换填夯实: 2)当基础梁下为冻胀性土时,在基础梁下与地面之间预留50~200mm的空隙,空隙两侧 用砌体封堵; 3)当地基土为强冻胀或特强冻胀时,基础部面宜为正梯形,且正梯形的斜面与铅垂面的 角不小于9度:
主:1基础理埋深系指自室外设计地坪到基础底面的深度。 2外墙角段系指从外墙阳角顶点起两边各4m范围的基础,其余部分为外墙中段。 3Z.为标准冻深。 4标准冻深为其他值时,可用内插法取值,
7浅埋基础越冬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非冻胀性地基土上的浅埋基础,应将基础两侧用原状土回填夯实; 2)对于冻胀性地基土上的浅埋基础,除基础两侧用原状土回填夯实外,尚应进行保温处 理; 3)对于建造在冻胀性地基土上的底层已具备封闭条件的采暖建筑,应将底层封闭后取暖 越冬。 8对于7层以下的砌体承重结构和框架结构的建筑,地基的融沉量应不大于10mm。
3.6.2湿陷性黄士地基
当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不同时,可根据各单元的重要性不同分类。具体可结合 筑规范》GB50025附录E的规定确定。
当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不同时,可根据各单元的重要性不同分类。具体可结合《湿陷性黄土地 范》GB50025附录E的规定确定
ⅡI级。 3地基计算: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计算,包括湿陷变形、承载力、压缩变形和稳定性计算。 1)湿陷性黄土场地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和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量的计算值应按《湿陷性 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中第4.4.4条和第4.4.5条的规定分别进行计算。 2)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承载力计算、压缩变形计算、稳定性计算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但地基承载力宽度和深度修正时,基础宽度和深度的地基承 载力修正系数n和na应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规定取值。深度修正的 起始深度为1.5m,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起始深度为0.5m不同,做压缩变 形计算时,沉降计算经验系数。应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规定取值。信 急定性计算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确定滑动面时应考虑湿陷性黄土地基中可能存在的竖向节理和裂隙 ②对有可能浸湿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土的强度指标应按饱和状态的试验结果确定。 4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措施: 1)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平面处理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为局部处理时,其处理范围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 0.25倍,并不应小于0.5mm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0.75诺,并 不应小于1m。 ②当为整片处理时,其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底层平面的面积,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 缘的宽度:每边不宜小于处理土层厚度的1/2,并不应小于2m。 2)甲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或将基础设 置在非湿陷性黄土层上,防水措施和结构措施可按一般地区的规定设计。在湿陷性黄土层很 享的场地上,当上述措施实现确有困难时,应采取专门措施。 3)乙、丙类建筑应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量,最小处理厚度应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均 现范》GB52225对乙、丙类建筑的要求。并应采取结构措施和防水措施,以弥补地基处理 不足。
注:1在同一栏内,单击夯击能小的取小值,单击夯击能大的取大值。 2消除湿陷性黄土层的有效深度,从起夯面算起 ③在强夯土表面以上宜设置300~500mm厚度的灰土垫层。 ④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的检测,应包括强夯土的干密度、压缩系数、湿陷系数指标及 承载力。 强夯土的承载力宜在强结束30d左右,采用静载荷试验测定。 3)挤密法: ①挤密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挤密孔的孔位,宜按正三角形布置, 孔心距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一一孔心距(m); D一一挤密后桩体直径(m); d一一 预钻孔直径(m); π。一一挤密填孔(达到D)后,3个孔之间土的平均挤密系数,不宜小于0.93。 ②挤密填孔后,3个孔之间土的最小挤密系数:甲、乙类建筑不宜小于0.88,丙类建筑 不宜小于0.84。 ③孔底在填料前必须夯实,孔内填料宜用素土或灰土,必要时可用强度高的水泥土等。 当仅要求消除基底下湿陷性黄土的湿陷量时,宜填素土;当同时要求提高承载力时,宜填灰 土、水泥土等强度高的材料。填料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7。 ④挤密地基,在基础下宜设置0.5m厚灰土(或土)垫层。 5挤密后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现场原位试验结果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 按下列方法取值: 孔内填料为素土时,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可按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4倍采用, 但其值不宜超过200kPa;孔内填料为灰土时,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可按天然地基承载力特 征值的2倍采用,但其值不宜超过250kPa。
7桩基础: 1)在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桩基础,桩端必须穿透湿陷性黄土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层中。 ②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可靠的岩(或土)层中。 2)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自重湿陷量小于50mm时,单桩竖向承载力的计算应计 入湿陷性黄土层内的桩长按饱和状态下的正侧阻力,当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等于或大于50m 时,可不计入湿陷性黄土层内的桩长按饱和状态下的正侧阻力;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除 不计湿陷性土层内的桩长按饱和状态下的正侧阻力,尚应扣除桩侧的负摩擦力。 3)在湿陷性黄土层厚度等于或大于10m的场地,对于采用桩基础的建筑,其单桩竖向承 载力特征值,应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附录H的试验要点,在现场通过单 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荷浸水试验测定的结果确定。当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荷试验不进行浸水或浸 水确有困难时,其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可按有关经验公式进行估算。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 值,宜通过现场水平静载荷浸水试验的测试结果确定, 4)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的纵向钢筋长度,不应小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3. 7. 1 一般规定
3.7防治建筑物受到地基变形危害的措施
1为预防和减少由地基变形引起的建筑物的结构损坏,或过大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影 响正常使用,甚至危及安全,设计时,要考虑上部结构与地基基础的共同作用,并对建筑体 型、荷载情况、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确定合理的建筑措施、结构措施、 地基处理方法和施工要求。 2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考虑新建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对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等的不利影响, 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对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进行预估,以控制相邻基础的沉降差、 倾斜值。 4对可变荷载较大的构筑物(如料仓、油罐等)和货场,使用期间应根据沉降情况控制 加载速率、加载范围和加载间隔时间,避免过大变形和倾斜。 5对高层建筑,高结构和轻型的大跨度屋盖体系结构,应侧重于结构的稳定,地基处 理和施工监督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预防和减少由于地基变形所造成的倾斜。
3.7. 2 建筑措施
1表中1为建筑物长度或沉降分开的单元长度(m);Hf为自基础底面至建筑物檐口的高度(m)
2当被影响建筑物的长度比为1.5≤L/H,<2.0时暖通空调施工组织设计,基础间的净距可适当减少。 3当被影响建筑物(或构筑物)属于对倾斜有严格要求的建(构)筑物时,其基础间的净距(或反映 外墙之间的距离),应按倾斜允许值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2m。
当被影响建筑物的长度比为1.5≤L/H,<2.0时,基础间的净距可适当减少。 当被影响建筑物(或构筑物)属于对倾斜有严格要求的建(构)筑物时,其基础间的净距(或 外墙之间的距离),应按倾斜允许值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2m。
4建筑物各单元组成部分的标高,应根据可能产生的不均匀沉降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室内地坪和地下设施的标高,应根据预估沉降量予以提高,建筑物各部分(或设备之 间)有联系时,可将沉降较大者标高提高。 2)建筑物与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净空,当建筑物有管道穿过时,应预留足够尺寸的 礼洞或采用柔性的管道接头等。 5建筑物的框架内填充墙宜采用轻质材料。对不均匀沉降(倾斜)敏感的建筑物转角、 悬挑、跨越部位,尽量不弯折、不错位,增强其建筑结构整体性,
3.7.3遇软弱地基时的结构措施
1为减少建筑物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可采用下列措施: 1)选用轻型结构,减轻墙体自重,采用架空地板代替室内填土; 2)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采用覆土少、自重轻的基础型式: 3)同一结构单元宜采用同一类型基础,并宜设置在同一持力层上: 4)调整各部分的荷载分布、基础宽度和埋置深度; 5)对不均匀沉降和倾斜要求严格的建筑物,可选用较小的基底压力。 2对于建筑体型复杂。荷载差异较大的结构形式,可采用箱基、桩基、筱基等加强基础 刚度,减少不均匀沉降。 3由主楼和裙房组成的高层建筑,在使用上不能脱开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将主 楼与裙房连成整体,以预防和减少地基变形对结构的损伤: 1)裙房基础从刚度较大的主楼基础上挑出: 2)主楼和裙房均采用桩基,用后浇带形式将主楼和裙房拉结: 3)预估主楼的沉降量,且先施工主楼。待一定条件下,采用加强后浇带的技术措施,来 控制楼与裙房之间的沉降差; 4)主楼和裙房基础由同一地下室箱基(或桩基)承担,且使基础底面形心与基底以上竖 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的合力作用点基本一致。 4对一般砌体承重结构的房屋,宜采用下列技术措施,以预防减少地基变形对建筑物的 损伤: 1)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房屋,其房屋总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宜大于2.5(单面走廊房屋的总 宽度,不包括悬挑走廊宽度)。建筑平面接近正方形时,其高宽比宜适当减小; 2)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房屋,其长高比宜L/H,≤2.5,当房屋的长高比为2.5
1相邻建筑物因荷载和基础埋置深度差异较大时,宜先建深后建浅,先建重、高部分, 后建轻、低部分。同一建筑物各单元部分施工加载应力求基本均衡路桥管理及其他,必要时可控制加载速度, 2软土地基基坑(槽)的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深基础应考虑由于卸载引起的坑底回 禅和土体边坡的稳定。同时保护好基坑(槽)基础底面的土层,尽量减少扰动。 3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 内无积水。采用降水时,应事前考虑对水位降低区域内的已建建(构)筑物和管线可能造成 的影响。设置水位观察井、沉降观察点,加强进行监控, 4建筑场地需大面积填土回填时,应在建筑物施工前三个月完成,回填土应分层压(夯) 实,每层铺填厚度可取200~300mm,有必要时应提出压实系数要求。 5挤土桩或部分挤土桩对周围建筑物、管线的影响,可采取下列措施:
1)合理安排沉桩顺序; 2)控制沉桩速率和每天沉桩数; 3)设置周边(或中央)隔离带,如塑料排水带、砂井、砂沟(防挤沟)等; 4)合理选择桩型和沉桩方法,及在桩位或桩区外预钻孔取土; 5)加强沉桩监测
3.8天然地基上皇础的设计与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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