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197-202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实时安全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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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5-197-202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实时安全监测技术规范.pdf
3.0.1本规范所称高大支模是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现场搭设高度 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0.2高大支模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高大支模工程 进行实时安全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或进一步细化实时 安全监测方案。 3.0.3在监测仪器安装、使用及拆除阶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相关规定
管理相关规定。 3.0.4监测工作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受委托; 2现场踏勘,收集高大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3编制或细化监测方案; 4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 5 数据实时采集、分析及预警; 6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3.0.5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测目的和依据; 3监测内容及项目; 4监测方法及精度; 5监测周期和监测频率; 6监测报警及应急预案; 7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8监测人员和仪器; 9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3.0.6 第三方监测单位编写或细化的高大支模实时安全监测方案应进行专家
3.0.4监测工作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3.0.7现场监测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实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第三方监测单位应 与委托方及相关单位研讨并调整监测方案: 1现场高大支模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 2浇筑部位不在监测方案范围内; 3专项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 3.0.8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实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等信息 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 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3.0.9监测过程中应加强监测点的保护,监测点宜设置保护设施。 3.0.10监测完成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 规定进行组卷归档。 1高大支模工程实时安全监测方案; 2监测报告; 3其他需要留存的资料。 3.0.11当高大支模工程对周边环境安全产生影响时,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相关 单位协商,明确安全保护措施及范围
4.1.1监测项目应根据高大支模的工程规模、搭设形式、基础形式、周边环境及 监测方法的适用性综合确定房地产项目,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 法。
Q元文 监测方法的适用性综合确定,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 去。 4.1.2高大支模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1支撑结构; 2立杆基础; 3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1.1.3监测项目应与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相匹配,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 能做到重点监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3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监测项目应与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相匹配,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 能做到重点监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高大支模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进行选择
表4.2高大支模监测项目表
注:1基础沉降包含绝对沉降及相邻测点差异沉降:
2当施工荷载较天或基础会产生较大变形时,应进行基础沉降监测: 3当采用贝雷架、外支型钢等可能产生水平位移的结构作为基础时,除应进行沉降观测 外,还应进行水平位移监测; 4对于门洞支架,应根据支架搭设形式、周边环境选择合适的方法,加强监测
2当施工荷载较天或基础会产生较大变形时,应进行基础沉降监测; 3当采用贝雷架、外支型钢等可能产生水平位移的结构作为基础时, 外,还应进行水平位移监测; 4对于门洞支架,应根据支架搭设形式、周边环境选择合适的方法,
4.3.1首次巡视检查宜在仪器安装调试前,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记 录高大支模施工工况、监测设施工作状态等情况。 4.3.2巡视检查以目测检查为主,可辅助摄像、摄影设备或其它工具等进行。 4.3.3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或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相关单位负责 人。 4.3.4巡视检查宜按附录A记录。
4.3.4巡视检查宜按附录A记录。
5.1.1高大支模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高大支模的受力状态、变形特征和变 化趋势,监测点应布设在支架薄弱、荷载较大等关键部位。 5.1.2高大支模工程监测点平面位置宜按网格形式布设,水平间距宜为10~15 米。同部位各监测项目宜布设于同一构件或邻近构件,以便数据分析、相互验证, 5.1.3监测点布置应分布合理、标识明显且安装稳固。 5.1.4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高大支模工程的正常施工,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 影响,且利于监测点的保护和仪器调试。 5.1.5监测点安装完成后,应记录测点实际位置,绘制测点布置图
5.2.1监测点宜布设在荷载较大、自由边中部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对于长 宽比较大、荷载较大、计算变形较大和内力变化显著的部位,应增加监测点。当 有连墙件与稳定的既有结构做可靠连接时,可适当减少监测点。 5.2.2立杆轴力监测点宜布置在立杆可调托撑与主楞之间,轴力计与立杆、面板 或楞梁间应保持紧密接触,接触面应平整以保证接触均匀。 5.2.3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点应在高大支模的不同高度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竖向 间距宜根据水平剪刀撑高度布设,但不宜大于6米;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宜量测 水平面上两个相互垂直方向的位移变化。 平面鑫黑相
5.2.4沉降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应与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平面位置
5.3.1立杆基础沉降监测点宜布设在支架的四角、设计荷载较大、基础承载力较 氏的部位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的水平间距宜为10~15m,且每边不 少于2个。在基础条件变化处及支架搭设形式变化处,宜增加监测点;当基础稳 定可靠时,可适当减少测点。
5.3.2立杆基础沉降监测点宜结合支架沉降监测点和立杆轴力监测点的位置布 设,并能反映基础的整体沉降和不均匀沉降,便于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 5.3.3测点安装布设可参考附录B。
6.1.1监测方法的选取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场地条件和方法的适用性等因素综 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 6.1.2高大支模实时安全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人工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监 测数据应连续、实时。 6.1.3参考点、基准点、工作基点布设及稳定性检核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全站仪监测时,变形监测网的基准点应设置在施工影响范围外,结 合场地条件应埋设稳固,且基准点数量不少于3个。 2使用位移传感器时,参考点应稳定可靠,可设置在混凝土柱、梁、板、 剪力墙等稳定的既有结构上或其他稳固的结构上。 3监测过程中宜检查变形监测网和参考点的稳定性。 6.1.4监测仪器、传感器和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观测精度、量程和线性度的要求,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靠性和 可替换性。 2监测仪器宜配备后备电源,监测传感器应具备身份识别功能 3监测软件应能接收、处理、显示现场各项监测数据,应具备超限预警功 能及数据存储、传输功能。 4监测仪器应在校准或检定有效期内。 5监测过程中宜适时进行监测仪器、传感器和软件的检查和维护。 6.1.5监测项目初始值采集前,应进行监测仪器、传感器、通讯硬件和数据系统 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检查,满足要求后方能实施监测。 6.1.6监测项目初始值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测定,并在现场工况稳定情况下获取监 测初始值。 6.1.7监测点安装完成后,宜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测点标识;监测 站及监测人员活动区域应安全、通视,方便巡查、撤离。
6.1.8除使用本规范的监测方法以外,亦可采用满足监测要求的其他!
6.2.1立杆轴力监测宜采用荷载传感器进行自动化监测,在满足监测要求的前提 下可采用不改变高大支模原受力状态的其它监测方法。 6.2.2荷载传感器量程应大于荷载设计计算值的2~3倍,其精度不宜低于 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2.3荷载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杆受压的轴心力与传感器受力重合,确保受力面与压力方向垂直并紧 贴被监测对象; 2传感器安装完成后应处于受压状态
1立杆受压的轴心力与传感器受力重合,确保受力面与压力方向垂直并紧 贴被监测对象; 2传感器安装完成后应处于受压状态。
6.3.1水平位移监测宜采用位移传感器进行自动化观测;当无固定既有稳定结构 作为参考点时,在满足监测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观测, 6.3.2水平位移传感器量程宜为控制值的3~6倍,监测精度不低于1.0mm 6.3.3水平位移传感器的参考点宜选取既有稳定的混凝土梁、柱、剪力墙或桥墩 等稳定结构构件,
6.3.4水平位移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
1水平位移传感器宜稳定安装在能反映支架整体变形的部位: 2水平位移宜监测支架水平杆两个相互垂直两个方向的变形; 3水平位移传感器初始安装位移值应根据支架水平位移的变形控制值及位 移方向综合确定,量程余量应满足监测要求。 5.3.5变形监测网、工作基点的设置及检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 规范》JGJ 8 的有关规定。
6.4.1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进行自动化观测,在满足监测要求的前提
6.4.1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进行自动化观测,在满足监测要求的
6.4.1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进行自动化观测,在满足监测要求的前提下可 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观测
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观测
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观测。
6.4.3倾斜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倾斜传感器应稳定安装在立杆上; 2倾斜监测应监测支架立杆同一平面上两个垂直方向的变形; 3倾斜传感器应安装在同一立杆上且上下对应; 4倾斜传感器倾斜测量方向宜与水平杆设置方向一致; 5倾斜传感器初始安装位移值应根据支架倾斜控制值及位移方向综合确 定,量程余量应满足监测要求,
6.5.1沉降监测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静力水准仪进行自动化观测,在满足监测要 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观测
6.5.2沉降传感器量程宜为控制值的3~6倍,监测精度不低于1.0mm。
1沉降传感器的安装应稳定可靠; 2沉降传感器应安装在能够反映高大支模整体沉降的部位,宜安装于顶层 水平杆、立杆等构件上; 3沉降传感器初始安装位移值应根据沉降的控制值及位移方向综合确定 量程余量应满足监测要求,
6.5.4静力水准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1传感器应安装稳固,安装位置应能够体现被测对象的变形; 2应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相关规定。
6.6.1高大支模工程应进行连续、实时监测,并根据工程现场工况建立监测站, 构建监测自动化系统,可配置网络平台实施同步远程监测, 6.6.2现场监测实施前应进行作业安全交底,高空作业人员应具备丰富从业经历 或具备高空作业资格证
6.6.3监测站应满足以下要求
1监测站应能满足现场监测及作业人员安全的要求,具备连续、实时监测 的条件。 2应具备防雨、防雷以及防高空坠物等安全防护功能,具有通讯、通电、 通风的作业条件,且不应妨碍现场施工。 6.6.4根据工程规模和设备特点,监测自动化系统可由一个或多个基本采集系统 组成。 6.6.5监测自动化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1监测系统的采样频率满足连续、实时的监测要求; 2具有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及显示监测结果的功能: 3具有仪器、通讯设备的状态判别及监测预警、报警功能; 4具有数据查询、数据分析及项目管理一体化功能: 5具有电源管理保护、网络及防雷安全保护功能 6.6.6监测系统应按规定的方法或流程进行参数设置和调试,并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正式实施前,应进行系统调试,确保传感器、通讯设备、显示器等 设备正常工作; 2监测前,宜对传感器进行初始状态设置或零平衡(率定)处理; 3应对干扰数据进行来源检查及可靠性鉴别,并应采取有效数据处理措施 6.6.7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应与现场施工工况适时对比分析,当监测数据异常时: 应及时对监测系统进行核查,且进行针对性的现场巡查,当监测值超过报警值时 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6.5监测自动化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7.0.1高大支模工程监测频率应满足能连续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变化过程 的要求。 7.0.2高大支模实时安全监测应贯穿混凝土浇筑施工全过程。监测周期应从混凝 土浇筑施工前进行初始值采集,至混凝土施工完成后,施工机械、人员清场,且 监测数据无持续增大趋势为止。 7.0.3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高大支模工程的规模、周边环境、自然条件、 施工阶段等因素确定;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混凝土浇筑期间监测 频率不宜低于2次/min。 注:若部分监测项目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实施时,可采用满足监测精度的相关仪器进行 辅助监测及对比测量,但监测频率不宜低于1次/10min,同时应加密其他监测项目的测点布 设。 7.0.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1基础条件差异较大,采用门洞、型钢悬挑支架等作为基础时; 2采用跨空或悬挑支撑结构时,或支架的高度大于横向宽度的3倍时: 3周边环境复杂、人流较多、交通繁忙、存在重要保护建(构)筑物等情 况; 4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或监测数据变化较大: 5存在可能影响基础安全的沟槽开挖等施工情况时; 6出现其他影响监测对象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8.0.1高人支模实时安全监测报警值应满 柔要求,监测报警值直由 高大支模工程设计方确定。 8.0.2支撑结构及基础变形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导致支架失稳; 2不得影响浇筑构件的位置、尺寸; 3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8.0.3高大支模工程报警值由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控制。 8.0.4监测报警值应根据高大支模工程设计要求与专项施工方案确定,并可参考 表8.0.4。
表8.0.4高大支模工程监测报警值
注:1“后加荷载设计值”为轴力传感器安装调试完成并初始化化后增加的荷载,一般包括
昆凝土、施工人员、振捣机械、冲击荷载及风荷载等: 2“H”为支撑结构高度,“L为相邻测点距离 3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支撑结构变形监测项目(水平位移、沉降、倾斜)报警值可 当调整,调节系数为0.7~1.5; 4对于门洞支架、悬挑支架等特殊支撑结构,需与设计方沟通确定报警指标; 5当使用既有梁板为立杆基础时,需综合考虑梁板的度变形; 6当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达到表中规定值的80%,应预警。 3.0.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启动应急措施: 1 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巡检发现高大支模出现明显变形、结构松动、有异常响声等情况时; 3高大支模的杆件出现过大变形、倾斜、断裂或弯曲等明显破坏迹象:
昆凝土、施工人员、振捣机械、冲击荷载及风荷载等; 2“H"为支撑结构高度,“L为相邻测点距离; 3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支撑结构变形监测项目(水平位移、沉降、倾斜)报警值可 当调整,调节系数为0.7~1.5; 4对于门洞支架、悬挑支架等特殊支撑结构,需与设计方沟通确定报警指标; 5当使用既有梁板为立杆基础时,需综合考虑梁板的度变形; 6当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达到表中规定值的80%,应预警。 8.0.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启动应急措施: 1 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巡检发现高大支模出现明显变形、结构松动、有异常响声等情况时; 3高大支模的杆件出现过大变形、倾斜、断裂或弯曲等明显破坏迹象;
模板断裂,混凝土泄漏; 基础开裂或下陷: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9.0.1高大支模监测人员应具有工程测量、结构工程的综合知识和工程实践经 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及时提供可靠的综合分析建议。 9.0.2现场监测人员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报告编写人员应对监测报告的 可靠性负责,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整个项目监测质量负责。监测记录和监测报告 均应有责任人签字,监测报告应加盖报告专用章或公章。
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及时提供可靠的综合分析建议。 9.0.2现场监测人员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报告编写人员应对监测报告的 可靠性负责,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整个项目监测质量负责。监测记录和监测报告 均应有责任人签字,监测报告应加盖报告专用章或公章。 9.0.3现场的监测数据反馈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系统实时显示的电子数据及图表; 2系统实时自动报警提示。 9.0.4监测数据或巡查发现异常时,应加密监测、综合分析、及时反馈。 9.0.5监测结果应综合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况及相关 经验等情况综合分析。 9.0.6监测报告提供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宜用文字阐述与绘制变化曲 线,或文图相结合的形式表达。 9.0.7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信息反馈宜通过监测自动化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传输, 处理、分析、查询、管理以及监测成果可视化等一体化功能。 9.0.8高大支模工程监测的巡查记录、监测项目原始数据和监测报告应进行组 卷、归档。 9.0.9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9.0.9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录 A 巡视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区域:
附录B测点安装布设示意图
图B.0.1监测点布设示意图
图B.0.2轴力监测布设示意图
图B.0.4竖向位移监测布设示意图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 定”或“应按执行”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 定”或“应按......执行”
26 3 基本规定 .28 4监测项目, ..32 4.1一般规定 .32 4.2仪器监测. .39 4.3巡视检查. ...40 5监测点布置 ..42 5.1 一般规定 5.2支撑结构.. 5.3立杆基础. ..43 6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44 6.1一般规定 6.2立杆轴力监测. ..45 6.3水平位移监测. .46 6.4倾斜监测 6.5沉降监测 ..46 6.6现场监测 .47 监测频率 8监测报警 .51 9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59
1.0.1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现代建筑的规模越来 越大,高净空、大跨度的现浇混凝土结构也越来越多,高大模板支撑结构具有通 用性强、施工方便、整体刚度较好、承载能力较大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各种高净 空、大跨度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过程中。 由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具有搭设高度高、杆件受力复杂、荷载大及影响因素 多等特点,容易发生失稳倒塌事故,给施工现场带来巨大的安全威胁。根据我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情况通报,近几年模板 事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如表1:
市政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模板事故发生情
从历年数据可以看出,模板塌事故已成为较大及以上建筑市场安全事故之 首,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危险源。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37号),明确将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纳入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因此,现场工程监测十分必要。 基于上述情况,随着传感、通讯技术的进步以及工程经验的累计,对高大支 模工程的浇筑施工过程采用连续实时的监测,能达到减少工程事故发生,降低生 命财产损失的目的,但监测工作仍需做到以下几点: 1技术领先。本规范所要求或推荐的方法能达到高大支模施工过程中监测 数据的真实、实时和连续性要求,能够达到为信息化施工提供依据的目的。 2数据可靠。通过监测仪器、设备的数据采集,能正确反映高大支模支撑 结构、立杆基础等的真实变形和受力情况,为监测预警提供可靠基础数据
3经济适用。本规范所要求或推荐的监测工作,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 增加较大的成本支出,在经济性上尽量做到与传统监测措施等同或略高于其成 本,在有效性方面大大优于传统监测措施。 1.0.2本条是对本标准适用范围的界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相关工程中的高大支模工程的实时安全监测,对于其他范围内类似工程应根据其 具体条件酌情参考本规范相关内容。 1.0.3高大支模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测方案为 现场监测实施的依据,必须根据项目的规模、支架搭设形式以及作业环境、施工 场地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制定,在实施过程中按各方审核完成的方案严格执行, 1.0.4高大支模工程需要遵守的标准有很多,本规范只是其中之一;另外,有关 国家现行标准中对高大支模工程监测也有一些相关规定,因此本条规定除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与本规范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规程主要
3.0.6高大支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施工监测相关内容。根据住建部《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37号)第三章第十条:危大工程实行 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根据本规范3.0.2条相 关规定,高大支模工程需委托有能力的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因此,第三方监测 实施方案须由第三方监测机构编制。高大支模实时监测方案在整个监测过程中起
到重要作用,本条款要求在监测方案经监理审核通过的前提下,邀请相关专家对 方案进行专项方案评审,评审的主要目的为: 1保证监测方案的可行性。高大支模工程实时安全监测以自动化监测为主 监测方案中设备配置应与测点数量适应,测量精度与传感器精度匹配,测量周期 与设备续航能力适配;同时,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需与监测站、监测自动化系 统协调,并同时考虑作业安全、传输信号屏蔽等多种影响因素,通过专项方案评 审,保证监测方案的可行性。 2保证监测方案的有效性。高大支模工程实时安全监测涉及结构、测量、 通讯、岩土、等专业知识,现场测点布设应能反应支架结构、支架基础薄弱环节 的变形情况,监测周期应能覆盖施工过程中最危险阶段,监测频率应能保证数据 的连续性,监测报警值应能根据工况的差异达到有效预警的目的,因此,须通过 专项方案评审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有效性评价,以保证方案的有效性。 3.0.7第三方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审定后的监测方案对高大支模进行监测,不得 任意调整监测项目、测点数量及监测频率等监测参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下列 情况需调整监测方案后再予以实施: 1现场高大支模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高大支模工程应按照评审通过 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但现场模架施工往往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如基础形式不 符、纵横杆间距和步距不符、施工构造不符等,当出现诸如以上和专项施工方案 不符合情况时,需同步变更监测方案或现场整改完成后才能实施监测。 2浇筑部位不在监测方案范围内。现场浇筑部位不包含于监测方案范围内 的,如局部超限梁、飘板、屋面等,在该遗漏部分监测前,需调整原监测方案或 增补该遗漏部位监测方案,然后方可实施。 3专项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当因结构设计变更或者采用新的支架搭设方 式而导致原专项施工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时,专项施工方案需从新编制并组织专家 评审,相应的监测方案也需要从新编制并组织评审。 因客观原因需对监测方案作调整时,应按照方案变更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完善 后方可组织实施。
成果的准确与及时反馈,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化处理和信息反馈机 制,将监测成果准确、及时地反馈到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当监测数据 达到监测报警值时,第三方监测单位必须立即通报建设方及相关单位,并对现场 作业人员发出区域警示,以便建设单位和有关各方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参 建单位应认真对待第三方监测单位的报警,以避免事故发生。 3.0.9本条为本规范对监测设备、传感器的保护要求。高大支模施工过程中,支 架内部在施工情况下一般不允许测量人员进行测点维保,但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 水泥浆,混凝土渗漏及施工振动等因素使测量传感器出现松动、损坏等情况,导 致测量数据不连续、不完整甚至失误报警等情况。因此,在测量传感器安装过程 中,应拧紧传感器连接扣件,宜对传感器、天线、连接线等用保鲜膜、塑料袋等 防水材料进行包裹,同时悬挂颜色明显的反光标识牌,便于测点查找和提醒其他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协助维保。 3.0.10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监测结束后,应向建设方提供监测竣工资料,其中: 1监测方案应是各方审核批准后的最终实施方案,包括方案正文、专家评 审表、修改意见以及监测方案现场各方审核流程表;
1监测方案应是各方审核批准后的最终实施方案,包括方案正文、专家评 审表、修改意见以及监测方案现场各方审核流程表; 2监测报告可以根据合同的要求按照施工进度编写。监测报告应包含各施 工部位的阶段性简报及项目完工后的整体报告,监测报告应与监测方案要求内容 对应。实时安全监测中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可达1Hz,数据量庞大,可在平稳阶 段增长原始数据表列间隔,但两次表列数据最长间隔不宜超过30min。 建设方应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将监测竣工资料组卷归档。另外,监测过 程的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资料是唯一能反映当时真实状况的可追溯性文件,第三 方监测单位也应归档留存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收集了80个高大支模工程事故案例,具体案 例详见表4.1。
筑市政工程施工模板支撑系统失稳玥塌事古
日纳得高支模塌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女
1高大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整,且未经专家论证。施工现场仍存在 大量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和无设计、无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高支模设计 方案生搬硬套,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缺乏针对性,不注重细节 出现了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规程不符的情况,或者凭经验盲目施工的现象。脚手 架模板塌较大事故中均存在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立杆间距大、无扫地杆及 剪刀撑,钢管管壁厚度与设计壁厚不一致等问题。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忽略安全交底。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要点 无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 底没有针对项目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人员及高支模作业人员,没有明确高支 模施工的技术要点及安全注意点。交底时对专项方案的具体内容、要求及注意点 等向被交底人员没有进行详细讲解,对被交底人员所提出的具体操作问题没有得 到合理的解决等。 3专项方案所选取的材料规格与现场实际选用材料不一致。计算书中所选 取的材料与现场实际使用材料不相符情况的较多。主要表现在所使用的钢管、扣 件、顶托等构配件的规格和质量与设计要求不符。具体如下:钢管壁厚与计算书 中不一致、钢管材质达不到Q235标准、钢管锈蚀严重,有效壁厚变小、钢管初 始弯曲和变形较大、扣件和顶托质量不符合标准等。 4不按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过程把关不严。立杆底部基础承载 能力与垫木方案设计要求不符,立管未全部落地搭设;立杆间距、横杆步距偏大, 出现偏心荷载;水平拉杆与扫地杆未按要求设置;竖向剪力撑和水平剪力撑未按 方案合理设置:高支模架体未与建筑物有可靠连接:扣件的紧固度不符合要求
顶托目由端长度偏长;安全网和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 5混凝土浇筑不科学。有柱的时候未先浇筑柱砼,导致支撑结构的稳定性 差;梁高超过700mm的未分层浇筑;梁、板或梁板柱同时浇筑;砼浇筑过程中 尧筑方式没有采用由中部向两边扩展的浇筑方法导致模板支架不均衡受载;在模 板上堆放集中荷载使得实际施工荷载超过方案设计荷载;发现支架下沉、弯曲, 松动等变形情况时,未及时停止砼浇筑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人员撤离和相应加固 措施。 6后期拆模过早或拆模顺序不当。拆模时砼末达到拆模强度就进行拆模: 或者没有严格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拆模,而是出现了两层同时拆除或后搭先 拆的违法施工行为。 通过文献调研和工程实例分析发现高大支模工程塌表现形式分为两种:整 本塌倾覆;局部塌、倾覆。工程事故中往往也存在两种混合破坏形式。原因 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支撑结构立杆失稳造成的整体(局部)珊塌破环。立杆的失稳破环是由于 立杆的抗侧刚度以及支撑结构的整体稳定性较差造成的铁路标准规范范本,包括立杆顶部失稳、立 杆底部失稳和立杆轴向失稳三种类型。通常情况下这种塌破坏形式的发生比较 突然,在整体或局部塌破坏前没有征兆,破坏性很大。 2支撑结构支架破坏造成的整体(局部)塌破坏。支撑结构的架体破坏 主要是由钢管的连接处发生破坏造成的,局部的破坏会导致局部承载能力不足 从而引发为支撑结构大范围局部塌或者整体塌。 3支撑结构地基沉降变形造成的整体(局部)塌破坏。由于地基的承载力 不足,发生不均匀沉降或者局部沉降过大,导致支撑结构失稳而发生塌。 4支撑结构侧移过大造成的整体(局部)倾覆跨塌破坏。支撑结构发生侧移 通常是在风荷载、施工活荷载等水平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在侧向约束体系设置不 够的情况下,支撑结构的抗侧刚度不足,引发塌破坏。 综上所述,将高大支模工程监测分为仪器监测和巡视检查。 4.1.1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与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多种观测方法互为补充, 相互验证。仪器监测可以取得定量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以目测为主的巡视检 查更加及时,可以起到定性、补充作用,从而避免片面地分析和处理问题。出于 经济考虑,测点不能完全覆盖整个高大支模区域,通过巡视检查,可以对监测相 对薄弱区域,进行补充
4.1.2本条将高大支模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主要分为二类:支撑结构(支架) 立杆基础,特殊情况下其他应监测对象,其中: 1支撑结构。一般也称为支架结构,也就是高大支模工程中的立杆、横杆 纵横杆、剪刀撑等共同搭设的临时承载结构。支撑结构将模板、钢筋、混凝土等 固定荷载及施工荷载传递至基础。 2立杆基础。立杆基础是高大支模工程中总荷载的承载体系,一般有加固 地基、既有梁板、钢结构(贝雷架)等。 3其它监测对象一般指与支撑结构或立杆基础变形相关的其他对象,如跨 线桥施工中作为支架固定连接的桥墩、抱柱施工中的既有柱、与既有构件连接的 连接件或多层连支浇筑情况下的下层支架等。 4.1.3高大支模工程监测是一个系统,系统内的各项目监测有着必然的内在联 系。在高大支模加载的过程中,其力学效应是从各个侧面同时展现出来的,如倾 斜、沉降、轴力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相互联系,它们共存于同一个集合体。限于测 试手段及现场条件,某一单项的监测结果往往不能揭示和反映高大支模的整体情 况,必须形成一个有效的、完整的、与施工工况相适应的监测系统并持续跟踪监 测,才能提供完整、系统的测试数据和资料,才能通过监测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 作出准确地分析、判断,为信息化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在保证高大支模工程安 全的前提下,通过周密的考虑,抓住关键部位,优化监测方案,做到重点观测 项目配套。
4.1.2本条将高大支模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主要分为二类:支撑结构
系。在高大支模加载的过程中,其力学效应是从各个侧面同时展现出来的,如倾 斜、沉降、轴力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相互联系,它们共存于同一个集合体。限于测 式手段及现场条件,某一单项的监测结果往往不能揭示和反映高大支模的整体情 况,必须形成一个有效的、完整的、与施工工况相适应的监测系统并持续跟踪监 测,才能提供完整、系统的测试数据和资料,才能通过监测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 作出准确地分析、判断,为信息化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在保证高大支模工程安 全的前提下,通过周密的考虑,抓住关键部位,优化监测方案,做到重点观测 项目配套。
高大支模工程监测项目的选取是本规范的重难点之一。表4.2列出了高大支 模工程仪器监测的项目,监测对象为支撑结构及立杆基础。支撑结构监测项目包 : 1立杆轴力。该项目对浇筑施工过程中立杆轴向受力进行监控,预防因混 凝土浇筑路径不符合要求、局部骨料过量堆积或者其他因素引起的立杆轴向受力 过大导致的立杆失稳进而发生局部塌事故 2水平位移。该项目监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架的局部或者整体水平向变 形,预防支架因局部或整体变形过大导致的结构失稳
3倾斜。该项目监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架的局部或者整体水平向变形, 司水平位移互为验证、补充,特殊情况下可相互换算。 4沉降。该项目监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架的局部或者整体竖向变形,预 防因局部竖向位移过大导致的支架失稳。 立杆基础监测项目为: 沉降。该项目包含绝对沉降和差异沉降,监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立杆基础 产生的竖向变形,预防因差异沉降过大导致支架的局部或整体失稳;差异沉降由 相邻沉降测点沉降差和距离计算得到。 监测项目的合理选取体现了监测的科学性和经济性钙镁磷肥标准,高大支模工程支架形 式、基础形式多样,在监测项目选取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具体分析,合理选取监 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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