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478-2020 铝合金门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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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478-2020 铝合金门窗.pdf
GB/T84782020
5. 1. 1一般要求
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与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档案标准,常用材料与附件标准参见附录 采用性能和质量不低于附录A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与附件
5.1.2.1基材横截面尺寸及允许偏差
5.1.2.1.1外门窗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应经设计计算和试验确定 5.1.2.1.2门、窗用主型材基材壁厚(附件功能槽口处的翅壁壁厚除外公称尺寸除应满足5.1.2.1.1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外门不应小于2.2mm,内门不应小于2.0mm; b 外窗不应小于1.8mm,内窗不应小于1.4mm。 5.1.2.1.3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允许偏差应采用GB/T5237.1规定的超高 精级。 5.1.2.1.4 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型材基材非壁厚尺寸充许偏差宜采用GB/T5237.1规定的超高精级。 5.1.2.2 表面处理 5.1.2.2.14 铝合金型材应根据门、窗的不同使用环境选择符合GB/T5237.2~GB/T5237.5规定的表面
5.1.2.2表面处理
5.1.2.2.1铝合金型材应根据门、窗的不同使用环境选择符合GB/T5237.2GB/T5237.5规定的表面 处理类型,型材表面处理层的适用范围和厚度要求还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铝合金型材装饰面表面处理层适用范围及厚度要求
5.1.2.2.2隐框窗中与硅酮结构密封胶黏结部位的型材应采用阳极氧化,其膜厚级别不应低于AA15。
5.1.3.1门窗玻璃应采用符合GB11614规定的平板玻璃及其制品。钢化玻璃应符合JG/T455的规 定。中空玻璃应符合GB/T11944的规定,且外门窗用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0mm,单腔中 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值宜采用土1.5mm, 5.1.3.2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应符合JG/T255的规定。外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的 中空腔内装有传动机构的间隔框应采用具有耐候性的非金属断热材料的复合型构造,并应采用三边相 形式。 5.1.3.3门窗用保温型、隔热型、保温隔热型玻璃应符合JC/T2304的规定。 5.1.3.4耐火型门窗用玻璃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其耐火完整性不应小于30min
窗所用钢材直采用奥民体不锈钢材科。 采用其他黑色金属材料,应根据使用需要,采取热浸镀 锌、锌电镀、黑色氧化、防锈涂料等防腐处理
5.1.5密封及弹性材料
5.1.5.1门窗所用密封胶应具有与所接触的材料的相容性和与所需粘接基材的黏结性, 5.1.5.2门窗玻璃镶嵌、杆件连接密封和附件装配所用密封胶宜采用GB/T14683中规定的GW类产 品;门窗与洞口安装所用密封胶应符合GB/T14683中F类的规定或JC/T881的规定;隐框窗中空玻 璃二道密封胶应采用符合GB24266规定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其玻璃与框架型材黏结用的硅酮结构密 封胶应符合GB16776的规定。 5.1.5.3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应采用符合GB/T24267规定的阻燃密封胶,且其耐火性能应达到 GB23864规定的耐火完整性不小于1.0h.并应符合5.1.5.1要求。 5.1.5.4应根据门窗的使用环境和功能要求选择单一材质或复合材质密封胶条(参见附录B),并应考 虑密封胶条与其接触部位材料的相容性和污染性。 5.1.5.5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条应根据其使用部位需要选择阻燃密封胶条,并在适当部位选用遇火 胀密封胶条。采用自粘胶带固定安装的遇火膨胀密封胶条,不应含容易导致胶条脱落的塑化剂。 5.1.5.6玻璃支承块、定位块等弹性材料应符合JGJ113玻璃安装材料的有关规定;耐火型门窗玻璃支 承块、定位块等弹性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
门窗组装机械联接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应使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受力联接月 件
2.1产品表面应洁净、无污迹。框扇铝合金型材、玻璃表面应无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 伤等缺陷。 2.2镶嵌密封胶缝应连续、平滑,不应有气泡等缺陷;封堵密封胶缝应密实、平整。密封胶缝处白 金型材装饰面及玻璃表面不应有外溢胶粘剂
5.2.4框扇铝合金型材在一个玻璃分格内的 擦伤、划伤应符合表5的规定。在许可范围 内的型材喷粉、喷漆表面擦伤和划伤, 修饰,修饰后应与原涂层颜色基本一致。
门窗框扇铝合金型材允许轻微的表面擦伤、划伤要
5.3.1.1规格系列
门窗洞口宽、高标志尺寸应符合GB/T5824规定的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指定规格。 门窗宽、高构造尺寸应根据门窗洞口宽、高标志尺寸(或构造尺寸),按照实际应用的门窗洞口装饰 面层厚度、附框和安装缝隙尺寸确定
5.3.1.2单橙门窗
单槿门、窗的宽、高尺寸规格,应采用GB/T5824规定的基本门、窗规格,并优先采用GB/T30591 规定的常用标准规格门、窗尺寸。
5.3.1.3组合门窗
由两槿或两槿以上的单樟门、窗采用拼槿框连接组合的门窗(如带形窗、条形窗、连窗门等),其宽、 高构造尺寸也应与GB/T5824规定的洞口宽、高标志尺寸相协调
5.3.2门窗及装配尺寸
5.3.2.1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
寸及形状允许偏差和框扇组装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表6门窗及框扇装配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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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玻璃镶嵌装配尺寸
门窗框、扇玻璃镶嵌装配尺寸应符合JGJ113规定的玻璃最小装配尺寸要求。多腔中空玻璃镶嵌 装配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结构装配玻璃的隐框窗,玻璃与铝型材杆件之间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中空玻璃之间的二道密 封硅酮结构密封胶,其黏结宽度、厚度应按JGJ102规定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要求计算确定,且黏结 宽度不应小于7mm、黏结厚度不应小于6mm。 C 5.4装配质量 V 5.4.1门窗框、扇杆件连接牢固,装配间隙应进行有效的密封。 5.4.2门窗附件安装牢固,开启扇五金配件操控灵活,门窗启闭无卡滞。 5.4.3紧固件就位平正,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密封处理 5.4.4门窗开启锁固五金配件安装位置正确,锁闭状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5.5构造 5.5.1门窗框扇杆件间的连接构造应牢固可靠,人接触的部位应平整,外露的孔洞及边缘尖角宜进行 封堵包饰 5.5.2应根据门窗的功能和设计使用要求设置童锁、防坠落、防夹手、防雷等安全性装置。 5.5.3宜根据门窗的功能和设计使用要求设置微通风、防蚊纱、披水板等功能性装置。 5.5.4门窗附件、五金配件的安装连接构造应具有更换和维修的便利性。 5.5.5门窗下框不宜开设贯通型安装孔。开设贯通型安装孔的门窗下框应采取有效的防水密封构造。 5.5.6隐框构造的玻璃下端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托条和玻璃面板支承构件之间应 可靠连接,托条与玻璃之间应设置柔性垫片。托条截面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 荷载设计值。中空玻璃的托条应能托至外片玻璃。 5.5.7不同金属材料接触面应采取防止双金属腐蚀的措施
门窗框、扇玻璃镶嵌装配尺寸应符合JGJ113规定的玻璃最小装配尺寸要求。多腔中空玻璃镶嵌 装配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结构装配玻璃的隐框窗,玻璃与铝型材杆件之间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中空玻璃之间的二道密 封硅酮结构密封胶,其黏结宽度、厚度应按JGJ102规定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要求计算确定,且黏结 宽度不应小干7mm黏结厚度不应小干6mm
5.4.1门窗框、扇杆件连接牢固,装配间隙应进行有效的密封
6.1.1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分级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在性能分级指标值P:作用下,主要 杆件面法线挠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且不应出现使用功能障碍在1.5P:风压作用下不应出现危 安全的损坏。
表7门窗主要受力杆件面法线挠度允许值
5.6.1.2在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值P作用下,玻璃面板的挠度允许值为其短边边长的1/60;在1.5P 风压作用下,玻璃面板不应发生破坏
外门窗的水密性能分级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在性能分级指标值AP作用下,不应发生渗 漏现象。外门的水密性能值△P不应小于150Pa,外窗的水密性能值△P不应小于250Pa。 地弹簧平开门和其他无下框的门不作水密性能要求 X
门窗的气密性能分级及指标绝对值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具有气密性能要求的外门,其单位开 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2.5m/(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不应大于7.5m/(m·h);具有 气密性能要求的外窗,其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 12不应大于4.5m"/(m·h)。地弹簧平开门和其他无下框的门不作气密性能要求。 注: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即单位开启缝长或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分为正压和负压下测量的正值和负值
5.6.4空气声隔声性能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外门窗以“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 之和(Rw十C.r)”作为分级指标;内门窗以“计权隔声量和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十C)”作 指标。隔声型门窗的隔声性能值不应小于35dB
门窗的保温性能分级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保温型门窗的传热系数K应小于2.
门窗隔热性能指标太阳得热系数SHGC分级应符合表8的规定。隔热型门窗的
表8门窗隔热性能分级
门窗的耐火完整性分级应符合GB/T 耐火型门窗要求室外侧耐火时,耐火完整 低于E30(o);耐火型门窗要求室内侧耐火时,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E30(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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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1外窗采光性能指标及分级应符合GB/ 系数T,不应小于0.45;具有辨色要求的门窗,其颜额色透射指数R,不应小于60。 5.6.8.2同时有隔热性能要求的外窗,尚应综合考虑太阳得热系数的要求
5.6.9.1外门窗防沙性能以一定压差和时 单位开启缝长进入室内沙的质量M为分级指标;防 尘性能以一定压差和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进入室内可吸入颗粒物透过量C为分级指标。门窗防沙、防 尘性能分级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 5.6.9.2具有防沙性能要求的外门窗,其防沙性能指标M不应大于6.0g/m;具有防尘性能要求的外门 窗,其防尘性能指标C不应大于60.0mg/m。门窗防沙尘性能指标具体要求应根据其应用所在地区 的沙、尘天气情况和使用要求,参照GB/T31433一2013附录A确定。
5.6.10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
5.6.11.1性能项目
特点确定其力学性能要求。门、窗的力学性能要求项目应分别符合表9、表10的规定
5.6.11.2 启闭力
门窗启闭力以活动扇操作力和锁闭装置操作力为性能指标,其分级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 门、窗在其分级指标值启、闭力作用下,应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门窗启闭力以活动扇操作力和锁闭装置操作力为性能指标,其分级应符合GB/T31433的规定 门、窗在其分级指标值启、闭力作用下,应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表9门的力学性能项目
表10窗的力学性能项目
5.6.11.3耐软重物撞击性能(门)
门耐软重物撞击性能以门扇所能承受的软重物体最大下落高度为性能指标。其分纫 GB/T31433的规定。门扇薄弱部位在性能分级指标值高度下落的砂袋撞击后,门应保持正 能,玻璃(或其他面板)不应脱落,除钢化玻璃外,不应有玻璃破坏。
5.6.11.5抗静扭曲性能(竖轴平开旋转类门、折叠平开门)
抗静扭曲性能以开启扇所能承受的垂直其平面的最大水平静态试验荷载作为性能指标, 符合GB/T31433的规定在分级指标值作用下,门扇自由端残余变形量不应大于5mm,且 启闭功能。
5.6.11.6抗扭曲变形性能(推拉平移类门窗)
推拉门窗活动扇开启部位在启、闭方向上承受200N作用力后,其镶嵌位置残余变形量不应大于 mm,且保持正常启闭功能。 无外凸执手的推拉门窗不作此性能要求。 注:推拉门窗扭曲变形是活动扇顶部和底部同时受阻时强行推拉外凸执手的启、闭力产生的局部镶嵌残余变形
5.6.11.7抗对角线变形性能(推拉平移类门窗
推拉门窗(左右推拉窗、提拉窗)活动扇在其一端角部卡阻情况下,其开启部位在启、闭方向上承受 200N作用力后,扇对角线残余变形量不应大于5mm,且保持正常启闭功能
力关闭,重复10次,门窗不应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故障和损坏
5.6.11.9开启限位抗冲击性能(平开旋转类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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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开旋转类外窗活动扇在开启部位通过10kg重物的自由落体惯性力进行开启限位冲击试验3次 后,限位装置不应发生破坏,框扇连接功能正常
5.6.11.10撑挡定位耐静荷载性能(内平开窗、外
窗在撑挡定位开启状态下,在活动 关闭和开启方向分别施加荷载,摩擦式 撑挡为40N作用力、锁定式撑挡为200N作用力(采用锁定式伸缩撑定位的外开上悬窗,开启方向加载 应在最大可开启位置),撑挡及其与框、扇连接部位不应发生破坏,定位功能正常
5.6.12反复启闭耐久性
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以不发生影响正常启闭使用的变形、故障和损坏的反复启闭次数为性能指标 其分级应符合表11的规定 门窗框扇连接铰链配件(滑轮、滑撑、合页等)应满足整槿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各分级试验次数要 求,试验中不得更换;门、窗的反复启闭试验时如不包括锁固及限位等装置,则该类装置的反复启闭次数 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和整樟门窗反复启闭使用要求。 复合开启形式(如折叠平开、折叠推拉、提升推拉等)的门、窗,其反复启闭次数由供需双方商定
窗反复启闭耐久性分级
[6. 1.1质量验证
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及附件进厂 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随行技术文件,或通过必 量、试验,验证其所标示的性能和质量指标值与附录A所示相应标准(或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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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1基材横截面及尺
厚和型材总壁厚,型材同一类型部位测点不应少于5点。基材的实测壁厚为型材总壁厚与表面处理层 享度之差,精确到0.01mm,取平均值 基材非壁厚尺寸偏差检验按GB/T5237.1的规定执行
6.1.2.2表面处理层厚度
采用分辨力为0.5um的膜厚检测仪在型材的同一类型部位测量,测点不应少于5点,取平均值
玻璃的品种、性能及质量按6.1.1的规定进行验证
量检验按GB/T15519规定进行
6.1.5密封及弹性材料
密封材料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黏结性、污染性,以及玻璃支承、定位弹性材料的性能质量,按 求和6.1.1的规定进行验证
6.1.6 五金配件与紧固件
采用钢卷尺、钢直尺、游标卡尺、深度尺、塞尺检验。
采用目视观察和手试方法检查。
6.6.1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
6.6.2空气声隔声性能
按GB/T8485的规定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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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按JGJ/T151规定,在冬季标准计算条件下计算门 热系数。仲裁试验方法为GB/T8484规定的实测方法。
太阳得热系数按JG/T440规定的光学性能法试验;或按JG/T440规定的人工光源法进行检 裁试验方法为光学性能法
按GB/T38252的规定进行试验。
6.6.6采光性能(外窗)
外窗采光性能按GB/T11976的规定进行试验
防沙尘性能按GB/T29737的规定进行试验。
6.6.8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
6.6.9.2耐软重物撞击性能
门耐软重物撞击性能按GB/T14155的规定进行试验,除双向开启的平开旋转类门按一侧方向 击外,其他开启形式的门应按室内、外两侧方向撞击,并按下列规定确定门扇薄弱部位: a)撞击点高度为门扇高度1/2处,且不大于1200mm; b)单扇门水平撞击点为门扇宽度1/2处; c)双(多)扇门水平撞击点除单个门扇宽度1/2处外,还应增加不同邻接构造形式的门边挺处; d)有中横挺的门扇除上述撞击点外,还应增加中横挺的中点,
6.6.9.3耐垂直荷载性能
寸垂直荷载性能按GB/T29049的规定进行试验
6.6.9.4抗静扭曲性能
门抗静扭曲性能按GB/T29530的规定进行试验。
门抗静扭曲性能按GB/T29530的规定进行试验。
6.6.9.5抗扭曲变形性能
6.6.9.6抗对角线变形性能
6.6.9.7抗大力关闭性能
平开旋转类外门窗抗大力关闭性能按GB/T9158的规定进行试
6.6.9.8开启限位抗冲击
出口产品标准6.6.9.9撑挡定位耐静荷载性能
内平开窗、外开 915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采用摩 挡的窗施加荷载为4 范加荷载为200N
6.6.10反复启闭耐久性
采用同一组试件进行二项及以上项目试验时,应按照前一项试验结果不影响后一项试验结果的 如先无损试验、后破坏性试验等)确定试验先后次序和试件的统筹使用。 当建筑门窗同时具备保温型和耐火型要求时,应在同一樟试件上按保温性能和耐火完整性的顺 性能测试石油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
1.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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