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29-2018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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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29-2018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pdf
隧遂道在开挖、衬砌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顶部或侧壁大 面积跨塌造成的伤害事故。侧壁在岩土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 脱落的现象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的现象称为冒顶
在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止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 和地下水透过裂隙、土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失去控制涌入施工 工作面,造成的伤害事故。在基坑施工中亦称为管涌,在地下隧 道施工亦称为突水。
火药与炸药在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的伤害事 故污水标准规范范本,或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引起化学性爆炸造成 的伤害事故。
爆破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进行放炮作业造成的 伤害事故
2.0.14中毒和室息
有毒有害气体或作业空间缺氧造成的中毒、缺氧室息和中毒 性室息等伤害事故
3.0.2施工前应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
.2施工前应文 过程存任的险源进行辨识,对抢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进行分析,并应进行危险源风险评估,编制风险 评估报告,制定控制措施
3.0.3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依据风险评估报告在施工组织
3.0.3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依据风险评估报告在旅
设计中编制预防潜在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图纸和安全验算结果,并应 进行论证、审查。
3.0.5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逐级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岗 位能力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从业 准人条件,持证上岗。 3.0.6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包括工程概况、 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0.7施工单位应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 用具,并应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 用具。
3.0.5进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逐级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岗 位能力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从业 准人条件,持证上岗。
3.0.7施工单位应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占 用具,并应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用具。
3.0.8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
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施工临时设施、临边与洞口等危险部位,应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经验收合 格后方可使用。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按程序审
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9施工现场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警戒区,在警戒区周边 应设置警戒线及警戒标识,并应设置安全防护和逃生设施,作业 期间应有安全警戒人员在现场值守。 3.0.10机具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及 安全防护设施等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用品应进行进 场验收,用于施工临时设施中的主要受力构件和周转材料,使用 前应进行复验。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 人使用。
3.0.11复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临时用电设 施、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要求后方 可复工。
3.0.13施工现场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及特征 进行监测。
3.0.14施工现场应熟悉掌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 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 急培训和演练。 3.0.15工程项目的工期应根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确定,严禁 随音改恋合理工期
3.0.15工程项目的工期应根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确定,严禁 随意改变合理工期
4.1.1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严禁超高。模板、钢管 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于 1.2m,堆积物应采取固定措施。 4.1.2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应进 行安全技术分析,保证其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 定性。 4.1.3楼板、屋面等结构物上堆放建筑材料、模板、小型施工 机具或其他物料时,应控制堆放数量、重量,严禁超过原设计荷 载,必要时可进行加固 4.1.4在边坡、基坑、挖孔桩等地下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 和支护结构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配合设计单位采用动态设计 法,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法及预防风险措施。 4.1.5施工现场应进行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 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 滑坡、册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 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有组织堵水、排水和蔬 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4.1.6当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和桩孔时,应合理选用降水 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应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 4.1.7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 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各类施工机械 距其坑边缘边坡地顶 区 应相据设各重最支拍
4.1.1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严禁超高。模板、钢 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 1.2m,堆积物应采取固定措施
行安全技术分析,保证其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 定性。
4.1.3楼板、屋面等结构物上堆放建筑材料、模板、
机具或其他物料时,应控制堆放数量、重量,严禁超过原设讠 载,必要时可进行加固
4.1.4在边坡、基坑、挖孔桩等地下作业过程中,土石方
和支护结构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配合设计单位采用动态设 法,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法及预防风险措施
4.1.5施工现场应进行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日
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 滑坡、册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 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有组织堵水、排水和疏 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4.1.6当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和桩孔时,应合理选用降水 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应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 4.1.7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 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各类施工机械
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 滑坡、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 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有组织堵水、排水和疏 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各类施工机 距基坑边缘、边坡坡项、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 结构、土质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且不宜小于1.5m。
4.1.8高度超过2m的竖向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绑扎过程中及细
4.1.8高度超过2m的竖向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绑扎过程中及绑
扎完成后,在侧模安装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侧向临时支撑 措施。
4.1.9较厚大的筱板、楼板、屋面板等混凝土构件钢
程中,应设置固定钢筋的稳固的定位与支撑件,上层钢筋网上堆 放物料严禁超载。
4.1.10各种安全防护棚上严禁堆放物料,使用期间棚顶严禁 上人。
4.1.10各种安全防护棚上严禁堆放物料,使用期间棚顶严禁
基抗支护施上、使用的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应进
4.2.2基坑施工应按设计规定的顺序和参数进行开
4.2.4采取支护措施的基坑,应按设计规定的支护方
4.2.6基坑支护结构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在锚
杆(索)、钢支撑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4.2.9基坑支护采用内支撑时,应按先撑后挖、先托后拆
序施工,拆撑、换撑顺序应满足设计工况要求,并应结合现场支 护结构内力和变形的监测结果进行。内支撑应在坑内梁、板、柱
结构及换撑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对称拆除。
4.2.10基坑开挖及支护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 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基坑底部 应满铺垫层,贴紧围护结构。
加固或降低承压水头等治理措施
量较大时,应提前对已开挖未支护基坑的侧壁采取覆盖措施 应及时排除基坑内积水
4.2.13基坑开挖、支护及坑内作业过程中,应按现行国家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实施监测,并应 定期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 措施。
4.3.1边坡工程应按先设计后施工、边施工边治理边监测的原 则进行切坡、填筑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4.3.2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采取自上而下、分 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未经设计许可严禁 大开挖、爆破作业。切坡作业时,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从下 部掏采控士
4.3.1边坡工程应按先设计后施工、边施工边治理边监测的原 则进行切坡、填筑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未经设计许可严禁 大开挖、爆破作业。切坡作业时,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从下 部掏采挖土。
4.3.3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结构施工或买
封闭措施。边坡应在支护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在 锚杆(索)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后,方可开挖或填筑下一级 土方。
4.3.4每级边坡开挖前,应清除边坡上方已松动的石块及可能 崩塌的土体。
4.3.4每级边坡开挖前,应清除边坡上方已松动的石块及可能
4.3.5边坡爆破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
4.3.6边坡坡顶应采取截、排水措施,未支护的坡面应采取
4.3.6边坡坡顶应采取截、排水措施,未支护的坡面应采取防
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的一级边坡工程施工时,应对坡顶 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地表裂缝和坡顶建(构)筑物变形进行 监测。
4.4.1挖孔桩的施工应考虑建设场地现状、工程地质条件、地 下水位、相邻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等影响。护壁应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混凝土的强度等 级不宜低于桩身混凝士的强度等级
4.4.2抗滑桩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不得分节开挖,并应
4.4.2抗滑桩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不得分节开挖,并应 及时加固护壁内滑裂面。
排桩跳孔开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抗滑桩应间隔升 挖,相邻桩孔不得同时开挖。相邻两孔中的一孔浇筑混凝土时 另一孔内不得有作业人员。
凝土护壁应随挖随浇,上节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3MPa后,方可 进行下节土方开挖施工。
凝土护壁应随挖随浇,上节护混凝土强度达到3MPa后,
4.4.8孔口提升支架应根据跨度、提升重量进行设计
4.5.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 桥式脚手架等应根据实际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刚度和整体稳固性。
4.5.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
4.5.2脚手架应按设计计算
连墙件,连墙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连墙件设置间距 立符合相关标准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脚手架使用中,严禁任 意拆除连墙件
1连墙件的安装应随架体升高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不 得滞后安装; 2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上 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4.5.4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上下层同时拆除; 2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不得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 层拆除后再拆除架体; 3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大于2步时,应 增设临时拉结件。 4.5.5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的构造要求设置剪刀撑或斜撑杆 交拉杆,并应与立杆连接牢固,连成整体。 4.5.6脚手架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 值。在使用过程中,作用在作业层上的人员、机具和堆料等严禁 超载。
1连墙件的安装应随架体升高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 得滞后安装; 2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 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4.5.4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上下层同时拆除: 2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不得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 层拆除后再拆除架体; 3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大于2步时,应 曾设临时拉结件
.5.6脚手架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 直。在使用过程中,作用在作业层上的人员、机具和堆料等严禁 招载。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高度、架体宽度、架体支承跨 度、水平悬挑长度、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应符合现行行业 示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规定。 2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其构造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在使用工况 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 座上应设具有防倾、导尚功能的结构装置。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具有防倾覆、防坠 落和同步升降控制功能的结构装置。升降时应设专人对脚手架作 业区域进行监护,每提升一次都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建筑物连接处的混凝土强度应由设 计计算确定,且不得低于10MPa。 5附看式升降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性能指标规定进行使用 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超载堆放物料。 4.5.8严禁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
4.6.1模板及支撑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施工中,模板支撑架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构造要求进行搭设
合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 断裂、脱焊的钢管或型钢作模板支撑架,亦不得使用竹、木材和 钢材混搭的结构。所采用的扣件应进行复试。
4.6.3满堂钢管支撑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地基应坚实、平整,土层场地应有排水措施,不应 有积水,并应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当支撑架支撑在楼板 等结构物上时,应验算立杆支承处的结构承载力,当不能满足要 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扫地杆离地间距、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 的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
4.6.6当桥梁采用挂篮进行悬臂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篮制作加工完成后应进行试拼装,并应按最大施工组 合荷载的1.2倍进行荷载试验; 2挂篮行走滑道应铺设平顺,锚固应稳定,行走前应检查 行走系统、吊挂系统和模板系统等; 3挂篮应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要求后移动,墩两侧挂篮应对 称平稳移动,就位后应立即锁定,每次就位后应经检查验收 4.6.7液压爬模的防坠装置应灵敏、可靠,其下坠制动距离不 得大于50mm。爬模装置爬升时,承载体受力处的混凝土强度应 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10MPa。
1液压提升系统所需的干斤顶和支承杆的数量和布置方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及专 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支承杆的直径、规格应与所使用的干斤项相 适应; 2提升架、操作平台、料台和吊脚手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 力和刚度; 3模板的滑升速度、混凝土出模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4.6.9支撑架的地基基础、架体结构应根据方案设计及相关标 准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6.10支撑架严禁与施工起重设备、施工脚手架等设施、设备 连接。 4.6.11支撑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构配件。 4.6.12模板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 值,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4.6.13大模板竖向放置应保证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同 时应采取辅助安全措施。
应设置侧向支撑或缆风绳等确保模板稳固的措施。
4.6.15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实施监测,出现异常或监测数据
4.6.15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实施监测,出现异常或监测数据
.6.15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实施监测,出现异常或监测数据 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并经处理合格 后方可继续施工。
4.6.16在浇筑混凝土作业时,支撑架下部范围内严禁人员 业、行走或停留。
4.6.17混凝土浇筑顺序及支撑架拆除顺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 规定进行。
4.7.1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其搁置点、 结点、支撑点应可靠设置在主体结构上。
吉点、支撑点应可靠设置在主体结构上。 .7.2斜拉式悬挑操作平台应在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斜拉钢丝 电;支承式悬挑操作平台应在下部设置不少于两道斜撑;悬臂式 桑作平台应采用型钢梁或架梁作为悬挑主梁,不得使用脚手架 钢管。
4.7.3落地式操作平台应设置连墙件和剪刀撑
4.8.1施工现场供人员使用的临时建筑应稳定、可靠,应能抵 御大风、雨雪、冰電等恶劣天气的侵袭,不得采用钢管、毛竹、 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设简易的临时建筑物,不得将夹芯板作为活 动房的竖向承重构件使用。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 4.8.2临时建筑布置不得选择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山洪等 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应避开河沟、高边坡、深基坑边缘。 4.8.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地基基础应稳固。严禁在临时建筑 基础及其影响范围内进行开挖作业。 4.8.4围挡宜选用彩钢板等轻质材料,围挡外侧为街道或行人 通道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8.5弃土及物料堆放应远离围挡,围挡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
4.8.5弃土及物料堆放应远离围挡,围挡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
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警示标志。严禁在施工围挡上方或 紧靠施工围挡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4.8.6餐厅、资料室应设置在临时建筑的底层,会议室宜设在 临时建筑的底层
4.8.7在影响临时建筑安全的区域内堆置物不得超重堆
禁堆土、堆放材料、停放施工机械,并不应有强夯、混凝土输送 等振动源产生的振动影响。
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在组
4.8.8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在组
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活动房使用荷率 不得超过其设计允许荷载。
4.8.9搭设在空旷、山脚处的活动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 雨等措施。
4.8.10临时建筑产禁设置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除期 间可能倒塌覆盖的范围内
4.9.1钢围堰应对内外侧壁、斜撑及内撑、围標等受力构件及 连接焊缝进行设计计算,并应对围堰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进行 计算。
4.9.1钢围堰应对内外侧壁、斜撑及内撑、围標等受力构件及 连接焊缝进行设计计算,并应对围堰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进行 计算。 4.9.2钢围堰内基础施工时,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 严禁碰撞围堰支撑,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 4.9.3钢围堰在使用过程中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监测点布 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进行监测,出 现构配件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 4.9.4钢围堰抽水过程中应进行观察,并应进行围堰变形监测 4.9.5施工过程中应监测水位变化,钢围堰内外的水头差应在 设计范围内洪水来临前应完成封底湿凝土浅筑
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进行监测,出 现构配件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
4.9.5施工过程中应监测水位变化,钢围堰内外的水头差应在 设计范围内。洪水来临前应完成封底混凝土浇筑
4.9.7水上钢围堰应设置水上作业警示标志和防护栏,夜间
4.9.7水上钢围堰应设置水上作业警示标志和防护栏,夜间河
道作业区域应布置警示照明灯;在靠近航道处的作业区应设置防 止船舶撞击的装置。
4.10装配式建筑工程
4.10.1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等平板式构件应采用设置侧向护栏或 其他固定措施的专用运输架进行运输,或采用专用运输车进行运 输。超高、超宽、形状特殊部品的运输和堆放应有专项安全保护 措施。 4.10.2施工现场应根据预制构件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 顺序绘制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预制构件应统一分类存放于专门 设置的构件存放区,并应放置于专用存放架上或采取侧向支撑措 施,存放架应具有足够抗倾覆稳定性能。构件堆放层数不宜大于 3层。存放区的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 能力。 4.10.3预制剪力墙、柱安装应设置可靠的临时支撑体系,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吊装就位、吊钩脱钩前,应设置工具式斜撑等形式的临 时支撑; 2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60°,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 距离不宜小于构件高度的2/3,且不应小于构件高度的1/2: 3高大剪力墙等构件宜在构件下部增设一道斜撑; 4斜撑应在同层结构施工完毕、现浇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规 定要求后方可拆除。 4.10.4预制梁、楼板安装应设置可靠的临时支撑体系,应具有 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 4.10.5预制构件与吊具应在校准定位完毕及临时支撑安装完成 后进行分离。现浇段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结构单元未 形成稳定体系前,不应拆除临时支撑系统。
4.10.1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等平板式构件应采用设置侧向护栏或 其他固定措施的专用运输架进行运输,或采用专用运输车进行运 输。超高、超宽、形状特殊部品的运输和堆放应有专项安全保护 措施。
4.10.2施工现场应根据预制构件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
序绘制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预制构件应统一分类存放于专门 置的构件存放区,并应放置于专用存放架上或采取侧向支撑措 范,存放架应具有足够抗倾覆稳定性能。构件堆放层数不宜大于 层。存放区的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 能力,
4.11.1对建筑物实施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 堆放材料。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1.2大型破碎机械不得上结构物进行拆除,应在结构物侧面 进行拆除作业。当起重机械需在桥面或楼(屋)面上进行吊装作 业时,应对承载结构进行承载力计算。 4.11.3当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 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框架结构应按楼板、次梁、 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拆除。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应先将 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11.4梁式桥宜采用逆序拆除,不得采用机械破坏墩柱造成整 体本册塌等危险方式进行拆除。桥跨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按一定顺 序方向拆除,当跨数较多时,不应随意拆除形成单独跨。简支梁 桥拆除过程应保证梁体稳定,T形梁、工形梁应进行临时支撑 加固。 4.11.5拆除后的混凝土块件和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应有足够的 承载力,并应采取固定措施,堆放牢靠。堆放场地临近道路边 时,应有隔离措施,并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 4.11.6结构拆除过程中应保证剩余结构的稳定, 4.11.7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拆除等级, 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爆破拆除作业。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 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 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挂证上岗
4.11.4梁式桥宜采用逆序拆除,不得采用机械破坏墩柱造
体册塌等危险方式进行拆除。桥跨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按一定顺 序方向拆除,当跨数较多时,不应随意拆除形成单独跨。简支梁 矫拆除过程应保证梁体稳定,T形梁、工形梁应进行临时支撑 加固。
承载力,并应采取固定措施,堆放牢靠。堆放场地临近道路达 时,应有隔离措施,并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
4.11.7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拆除等级 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爆破拆除作业。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 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 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11.8爆破拆除工程的预拆除施工中,不应拆除影响结构稳定
4.11.9兰 当采用支架法进行结构拆除时,应采用可靠的支撑 系统。
5.1.1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和基槽的周边、边坡的坡顶、 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边、雨棚与挑檐边、楼梯口、楼梯平 台、梯段边、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周边、各种垂直运输设备的停 层平台两侧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上下梯道和坡道 的周边等临边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 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立杆间距不应大 于2m,底端应固定牢固; 2防护栏杆的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 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 的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物件碰撞等可能 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3防护栏杆应张挂密自式安全立网或采用其他材料封团: 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时,网间连接应牢固、严密; 4对坡度大于25°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5m; 5栏杆下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5.1.2洞口作业场所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或直径为500mm~1500mm时,应 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 2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或直径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 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3外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 窗洞及框架结构在浇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设置防 护栏杆;
4洞口盖板宜采用工具化盖件,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N 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的均布荷载; 5洞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5.1.3电梯并口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 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2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 设一道安全平网,安装和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 佩戴安全带; 3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5.1.4操作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脚手板应铺满、铺稳、 铺实、铺平并绑牢或扣紧,严禁出现大于150mm探头板,并应 布置登高扶梯。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 处应牢固可靠,并有自锁功能。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以及悬挑 式操作平台调运或安装时,平台上不得站人。 5.1.5安全网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规 定,安装和使用安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网安装应系挂安全网的受力主绳,与支撑件的拉结 应牢固,其间距和张力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系挂网格绳,安装 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 2安全网安装或拆除作业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防坠落安全 措施; 3不得将密自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 5.1.6凡在2m以上的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 及其使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带除应定期检验外,使用前尚应进行检查;织带磨 损、灼伤、酸碱腐蚀或出现明显变硬、发脆,以及金属部件磨损 出现明显缺陷或受到冲击后发生明显变形的,应及时报废;
4洞口盖板宜采用工具化盖件,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l 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的均布荷载; 5洞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的均布荷载; 5洞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5.1.3电梯并口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 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2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 设一道安全平网,安装和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 佩戴安全带; 3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5.1.4操作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脚手板应铺满、铺稳, 铺实、铺平并绑牢或扣紧,严禁出现大于150mm探头板,并应 布置登高扶梯。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 处应牢固可靠,并有自锁功能。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以及悬挑 式操作平台调运或安装时,平台上不得站人。
定,安装和使用安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网安装应系挂安全网的受力主绳,与支撑件的拉结 应牢固,其间距和张力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系挂网格绳,安装 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 2安全网安装或拆除作业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防坠落安全 措施; 3不得将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 5.1.6凡在2m以上的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 及其使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带除应定期检验外,使用前尚应进行检查;织带磨 损、灼伤、酸碱腐蚀或出现明显变硬、发脆,以及金属部件磨损 出现明显缺陷或受到冲击后发生明显变形的,应及时报废;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应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 3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吊点的工作场所宜设置安全带 母索; 4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安全绳上不得挂钩; 5安全带的各部件不得随意更换或拆除; 6安全绳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的安全带: 单根绳的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7安全绳不得用作悬吊绳;安全绳与悬吊绳不得共用连接 器,新更换安全绳的规格及力学性能应符合要求,并应加设绳套。 5.1.7高处作业应设置专门的上下通道,攀登作业人员应从专 门通道上下。上下通道应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钢斜梯、钢直梯、人 行塔梯等,各类梯道安装应牢固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固定式直梯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 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2人行塔梯顶部和各平台应满铺防滑板,并应固定牢固 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当高度超过5m时,应与建筑结构间设置 连墙件; 3上下直梯时,人员应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 使用折梯时,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同一梯子上不得有两人同时作业; 脚手架操作层上不得使用梯子作业。 5.1.8 高处作业不得使用座板式吊具或自制吊篮。 5.1.9 作业场地应有采光照明设施。 5.1.10遇有冰、霜、雨、雪等天气的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 措施
5.2.1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应安装防护栏杆。 5.2.2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坐运土工具上下基坑,
应设置专用斜道、梯道、扶梯、入坑踏步等攀登设施,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当设置专用梯道时,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 应小于1m; 2梯道的搭设及使用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 3当采用坡道代替梯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400mm的 防滑条等防滑措施。 5.2.3降水井、开挖孔洞等部位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 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栏杆,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2.4当基坑施工设置栈桥、作业平台时,应设置临边防护 栏杆。 5.2.5支撑拆除施工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和作业空 简亚森正棉左中
5.2.5支撑拆除施工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和作业空
5.3.1脚手架作业层上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铺平; 2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不宜大于150mm;当距离大 于150mm时,应采取封闭防护措施; 3工具式钢脚手板应有挂钩,并应带有自锁装置与作业层 横向水平杆锁紧,不得浮放: 4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竹芭脚手板两端应与水平杆 绑牢,作业层相邻两根横向水平杆间应加设间水平杆,脚手板探 头长度不应大于150mm。 5.3.2脚手架作业层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式和普通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杆0.6m及 1.2m高处搭设两道防护栏杆; 2承插型盘扣式和高强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杆 0.5m及1.0m高的立杆节点处搭设两道防护栏杆;
5.3.2脚手架作业层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式和普通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杆0.6m及 1.2m高处搭设两道防护栏杆; 2承插型盘扣式和高强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杆 0.5m及1.0m高的立杆节点处搭设两道防护栏杆: 3防护栏杆下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均应设置在外立杆内侧。 5.3.3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 隙,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5.3.4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下宜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不大于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5.3.5当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浓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 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以及脚手架上的施工作业。雨雪、霜后脚手 架作业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夜间不得进行脚手架 搭设与拆除作业。
5.3.5 当遇 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浓雾天气时,应停止脚
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以及脚手架上的施工作业。雨雪、霜后脚 架作业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夜间不得进行脚手 搭设与拆除作业。
5.4.1上下模板支撑架应设置专用攀登通道,不得在连接件和 支撑件上攀登,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5.4.2模板安装和拆卸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立足点,应采 取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 结构的模板,应设置操作平台; 2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3悬空安装大模板时,应在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 不得站人和行走; 4拆模高处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4.3当模板上有预留孔洞时,应在安装后及时将孔洞覆盖。 5.4.4翻模、爬模、滑模等工具式模板应设置操作平台,上下 操作平台间应设置专用攀登通道。
5.5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5.5.1当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需悬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 架和上下通道,不得攀爬钢筋骨架。
5.5.2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边柱和悬空梁等构 的钢筋时硅钢片标准,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的钢筋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5.5.3当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 骨架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绑扎柱钢筋,应搭设操 作平台。
5.5.3当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可
骨架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绑扎柱钢筋,应搭设推 作平台。
5.5.4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操作前,应搭设操作平台
5.5.6当浇筑储仓或拱形结构时,应自下而上交圈封闭,并应 搭设脚手架。 5.5.7当在特殊情况下悬空绑扎钢筋或浇筑混凝土时,必须系 好宝全进
5.5.6当浇筑储仓或拱形结构时,应自下而上交圈封闭,并应 搭设脚手架
5.5.7当在特殊情况下悬空绑扎钢筋或浇筑混凝土时,必须 好安全带,
5.6.1门窗作业时,应有防坠落措施。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 措施时,不得站在子、阳台栏板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 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施焊作业时通信标准,不得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5.6.2当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且无外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系 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5.6.3当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 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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