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1057-2021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外墙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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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的规定,硅灰应符合GB/T27690的规定,磨细矿渣粉应符合GB/T 的规定,偏高岭土应符合GB/T18736的规定, 聚合物等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说明使用

    板应边缘整齐,外观面不应有缺棱掉角,非明显部位缺棱掉角允许修补。 板侧面接缝部位不应有孔洞;板表面孔洞的长度不应大于5mm、深度不应大于3mm,板上孔洞 干3处/m。有特殊表面装饰效果要求时除外。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岩土工程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JC/T 10572021

    用最大正、负偏差值除以板的公称宽度即为板的宽度偏差;当板的宽度大于2m时,直接用最大正、负 偏差值作为宽度偏差

    8. 3. 2. 1量具

    游标卡尺,量程0mm~200mm,精度0.02mm:外卡钳。

    8. 3. 2. 2方法

    在距板两端与两侧各100mm交汇处(共四处)和距板两侧100mm与长度方向中心线交汇处(共二处), 用外卡钳和游标卡尺配合测量除加强肋和局部增强部位以外的板的厚度,取最大值和最小值作为检验 值,用这两个检验值分别减去板的公称厚度即得到板厚度的正、负偏差值。

    B. 3. 3. 1量

    塞尺:量程0mm~10mm

    在距板两侧和两端各200mm处和板长度、宽度方向的中心线位置,用靠尺和塞尺沿板的长 和宽度方向进行测量,记录靠尺与板面最大间隙处的数值,取所有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为检测结果 至0.1mm。

    8. 3. 4. 1量具

    钢卷尺,量程0mm10000mm,分度值1mm

    网卷尺,量程0mm~10000mm,分度值1mm

    8. 3. 4. 2 方法

    8.4.1抗弯比例极限强度、抗弯极限强度、抗冲击强度

    8.4.2体积密度、吸水率、抗冻性

    3.4.2.1试件应从产品上切割,不应从试验板上切割。试件切割部位距离产品边缘不应小于10 式件尺寸和数量、试验方法按GB/T15231规定进行。 .4.2.2当抗冻性试验采用自动冻融设备时,设备宜符合JG/T243中慢速冻融试验设备要求, 次循环宜对冻融试件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8.4.3.1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及要求如下: a) 外径千分尺:分度值0.01mm; 干燥箱:温度范围0℃~200℃: 水槽:控制水温在10℃~25℃: d)干燥器。

    8. 4. 3. 2 试件制备

    T15231规定方法制备试件,试件尺寸为260mm

    8. 4. 3. 3方法

    8.4.3.3.1将试件置于通风良好的室内3d。在距试件四个边缘各10mm处划测量标线并编号,每条标 线至试件的两端面。试件浸泡于10℃~25℃的水中24h,水面高出试件应不小于20mm,取出后用湿 毛巾擦去表面水分,分别测量每条标线长度l1;然后将试件放入温度为(60土5)℃干燥箱中干燥48h, 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再次测量每条标线长度12。精确到0.01mm。 8.4.3.3.2试件在浸水、干燥过程中,试件与水槽、干燥箱内壁间距应不小于50mm,试件与试件间距 应不小于20mm。

    8. 4. 3.4 结果计算

    收缩率按公式(1)计算: 式中: 1 一收缩率,%: l一一饱水状态试件长度,单位为毫米(mm); 12一(60±5)℃干燥后试件长度,单位为毫米(mm)。 结果以两个试件八个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0.0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抗弯极限强度、体积密度和吸水

    由同种原材料用相同工艺生产的制品组成一 一个受检批,每个批量为200件制品,不足200件时,亦 作为一个批量。或者由同种原材料用相同工艺生产的、用于同一个工程的制品组成一个受检批。

    9.1. 3.1 外观

    逐件检验,应符合7.1规定。对不符合项允许进行修补,修补后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

    9. 1. 3. 2尺寸偏差

    JC/T 10572021

    逐件检验,应符合表1的规定。对不符合项充许进行修整,修整后仍不能符合要求时,判为不合 各品。

    9. 1. 3. 3物理力学性能

    对每一受检批,按照8.4进行检验。符合表2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 1. 4 总判定

    验项目均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每年一次。

    9. 2. 2检验项目

    第7章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9.2.3批量与检验抽样

    由同种原材料用相同工艺生产的制品组成一个受检批。外观检验和尺寸偏差检验按GB/T28 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进行,见表3。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按8.4规定制备检验样品

    表3产品检验二次抽样方案

    9.2.4.1外观与尺寸偏差

    2.4.1.1若受检产品外观、尺寸偏差均符合7.1、7.2中相应规定,则判该产品合格。若受检产 和尺寸偏差有一项或多于一项不符合7.1、7.2中相应规定,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9.2.4.1.2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在第一样本(n)中不合格产品数(u)小于或等于表3中第一合格判定 数(Ac),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在第一样本(n)中不合格产品数(u)大于或等于表3中第一不合格判定 数(Re),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2.4.1.3若在第一样本(ni)中不合格产品数(u)大于第合格判定数(Ac),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 判定数(Rei),则抽第二样本(n2)进行检查。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不合格产品数总和(ui+μz)小于或等 于第二合格判定数(Ac2),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不合格产品数总和(ui+μ2)大于或 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Re),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2.4.2物理力学性能

    对每一受检批,按照8.4进行检验。符合表2规定时给排水工艺、技术,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

    外观、尺寸偏差和物理力学性能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若有一项或多于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 合格。

    10标志、运输、赔存和出厂合格证

    在板背面明显位置标明产品标记、 生产单位名称等

    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对板有缓冲作用和保护作用的材料进行捆扎,避免结构伤害引起开裂或不可恢 复形变。

    贮存场地应坚固、平坦。采用板框架对板进行支撑,避免遭受荷载。在与板裸露表面接触的位置应 采取保护措施,所有的垫块、包装和保护材料不应对板引起污染或损坏。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法兰标准,应填写出厂合格证,其内容包括: 合格证编号; b) 生产单位名称; c)产品标记、数量与生产日期; 出厂检验结果; e生产单位质检部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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