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201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上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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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土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3.硝基清漆 4.醇酸清漆 5.聚酯清漆 6.聚酯色漆 7.其他油漆
说明· 875 工程量计算规则 877 10
979 呈量计算规则· 982 、脚手架工程…. 984 1.综合脚手架 984 2.单项脚手架· 1005 3.其他脚手架 1015 · 二、垂直运输 1017 1.20m(6层)以内卷扬机施工 1017 2.20m(6层)以内塔式起重机施工 1018 3.20m(6层)以上塔式起重机施工 1019 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1023 四、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025 1.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基础 1025 2.大型机械设备安拆 1027 .........
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 十五、本定额基价未考虑市场风险因素。 十六、本定额基价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在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注明有“×××以 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本定额的解释和修改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费用组成说明及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我省实际,确定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中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 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 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 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 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 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 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 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主、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 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 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 主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工程项目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15.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 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 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 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及因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 要的费用。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5.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 (二)单价类措施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 1.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2.垂直运输费。 3.超高增加费。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计价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 6.其他。 (三)其他措施费(费率类):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 包:
必照圳用电等费用 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站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 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 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 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 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峻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其他项目。 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 用。包: (一)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四)其他应列而未列人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五、增值税: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六、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见附表2和附表3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 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 周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 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 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其他项目。 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
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
①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除税价格计人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②材料单价(除税)=(除税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或:材料单价(除税)=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③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注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价格的 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④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可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 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一般计税方法)
呈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
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 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 程,措施项目共计十七章。 二、本定额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应 页目执行。 三、本定额不再包括构筑物相应子目。 四、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以及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 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正常的交叉作业。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关于人工 1.本定额的人工以人工费表示。 2.本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关于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 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 考虑。 4.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 拖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工程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 6.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 下方法调整:(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砂浆按每立方米 砂浆增加:一般技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 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 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砂浆调换为湿拌砂 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按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 一
7.本定额除了以“%”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以 取定价的差异。 木、樱桃木。 9.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 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10.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11.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消耗量进入定额。 12.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13.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 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g/m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g/m及以上。 七、关于机械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台 确定。 2.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3.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 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内。 八、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运输。 2.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楼)坪面为准面,室外以设计室外地坪面为基准面。 机械及有关费用,另按本定额中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 十一、土石方外运费用本定额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14
、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三节、 二、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和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
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
、十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 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温度 在0℃及以下,并夹有冰的土壤为冻土。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十和季节冻士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程或底面积≤8m的基坑土方工程。 七、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数1.25;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以此类推。 3.挡土板内人工挖槽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1.43。 4.桩间挖土不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5.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从垫层底向下挖土按自身深 度计算。执行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槽坑内的土方运输可另列项目计算。 6.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 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8.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八、土石方运输: 1.本章土石方运输按施工现场范围内运输编制 2.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出
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程”中“一、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 态的土石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 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售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 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四、基础土方的放坡:
四、基础土方的放坡,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 计算。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应工程量内计算。 七方工程量。 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以面积计算。 十二、回填及其他。 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与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合并计算。 2.基底针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 3.原土夯实与碾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4.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和计简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 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三、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 内运。
工作内容:1.装渣,清理车下余渣。2.装渣气象标准,运渣,弃渣
、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与边玻支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就地取土现场确需筛土的,执行本 额“第一章十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就地取土现场确需筛土的,执行本 圭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2.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的夯点数 量与定额不一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3.填料桩 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 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量(1800kg/m)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 %项目计算。 (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项 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人量按加固土重量(1800kg/m)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 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项目计算;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 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5.注浆桩 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 调整。 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7.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0.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11.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12.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支护:
招标投标2.钢制桩 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5.钢支撑仅仪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 算。 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 认体积计算。 4.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 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 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 积计算注浆体积。 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以桩断面以体积计算 二、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 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 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2.钢板桩 长计士价
3.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 度,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 计算。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4.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5.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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