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1132-2017_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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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用于楼地面孔洞封堵的细石混凝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白
用于楼地面孔洞封堵的细石混凝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书、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
2封堵用细石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 孔洞封堵完成后办公楼标准规范范本,应对孔洞周边进行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
4.3.1找平层与基层结合应牢固密实,表面平整光洁,无空鼓、裂缝、麻面和起砂;立管根 部和阴阳角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敲击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4.3.2找平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应畅通,不得积水。
检验方法:用小锤敲击检查,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资料。
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
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找平层、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4.1防水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3个批次。 4.2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坡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4.4.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装饰面不得低于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 高度不得低于200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4.4.4涂膜防水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应 小于设计厚度的80%或防水层每平方米涂料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涂膜防水层采用玻纤布增 强时,应顺排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4.4.5卷材防水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防 水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两幅卷材搭接时,短边与长边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应顺排水方向搭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4.4.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装饰面不得低于100mm。浴室墙
高度不得低于200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4.4.4涂膜防水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应 小于设计厚度的80%或防水层每平方米涂料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涂膜防水层采用玻纤布增 强时,应顺排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4.4.5卷材防水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防 水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两幅卷材搭接时,短边与长边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应顺排水方向搭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资料。 检查数量: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5.1.1本章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复合材质门窗、成品木门窗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 收
5.1.1本章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复合材质门窗、成品木门窗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
5.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1.3 门窗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及其性能指标进行核查, 5.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 预理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1.5门窗外观与尺寸、连接固定、埋理件、排水结构、启闭、密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1.6门窗工程使用的玻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 规定。 5.1.7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不足 3时应全数检查。
5.2.1门窗框和副框应安装牢固。预理件的数量、位置、理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2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2.3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 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2.5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检验万法:用弹黄秤检查。 5.2.6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 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7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表5.2.8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5.3塑料、复合材质门窗
5.3.1门窗的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 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2门窗框、副框和扇应安装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 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mm~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 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3门窗拼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
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mm~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 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3门窗拼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 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应与拼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3.4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3.3门窗拼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检查。 5.3.5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 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5.3.6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 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7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3.8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 5.3.9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 不小于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5.3.10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 5.3.11 塑料门窗和复合材质门窗安装的允许 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1的规定
5.3.7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3.8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 5.3.9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 不小于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5.3.10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
表5.3.11塑料、复合材质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5.4.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4.2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4.3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钱槎。制 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 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5.4.4木门窗框应安装牢固。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4.5木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4.6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5.4.7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5.4.8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5.4.9木门窗制作和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 的相关规定。
6.1.2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6.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6.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理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6.1.5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的防火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规定 6.1.6吊顶工程的预理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吊杆应单独设置,不得 安装管线的吊杆混用。 6.1.7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6.1.8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 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1.9吊顶应按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留设检修口、上人孔。 6.1.10 灯具、设备口与饰面板交接应吻合、严密。 6.1.11 吊顶灯光片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隔热、散热措施,并应安装牢固: 便于维修。 6.1.12 2超过3kg的灯具、电扇及其他设备应设置独立吊挂结构,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 骨上。 6.1.13集成吊顶使用的装饰及功能模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集成吊顶》JG/T41 的相关规定。
6.1.2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6.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6.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理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6.1.5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的防火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规定 6.1.6吊顶工程的预理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吊杆应单独设置,不得与 安装管线的吊杆混用。 6.1.7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6.1.8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 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1.9吊顶应按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留设检修口、上人孔。 6.1.10 灯具、设备口与饰面板交接应吻合、严密。 6.1.11 吊顶灯光片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隔热、散热措施,并应安装牢固, 便于维修。 6.1.12 超过3kg的灯具、电扇及其他设备应设置独立吊挂结构,严禁安装在吊质工程的龙 骨上。 6.1.13集成吊顶使用的装饰及功能模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集成吊顶》JG/T413 的相关规定。
6.1.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
6.2.1吊杆、龙骨及吊顶饰面板的质量、规格、间距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 固可靠。
6.2.2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 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3饰面板上的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6.2.3饰面板上的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注一观波一尽是检查
表6.2.4暗龙骨吊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6.3.2吊杆、龙骨及吊顶饰面材料的质量、规格、间距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 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尺量检查。
6.3.3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无锈迹、麻点、锤印;不得有翘曲、裂缝和 缺损;自攻钉排列应均匀,无外露钉帽,钉帽应做防锈处理,无开裂现象;饰面板与明龙骨 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4饰面板上的各种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接口部位应严密、边缘整 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吊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5
表6.3.5明龙骨吊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6.4.1吊杆及龙骨的质量、规格、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6.4.1吊杆及龙骨的质量、规格、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4.1吊杆及龙骨的质量、规格、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6.4.2模块安装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
6.4.4金属制件表面应色泽均匀,涂镀层不应有剥落、露底、鼓泡、明显花斑和划伤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6.4.5塑料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纹、气泡等缺陷,应无明显缩痕、开裂、黑 点和刮伤等。镀锌层应均匀,无气泡、发黑和脱落等;灯光板应无明显杂质、黑点、刮伤等 通风孔应无堵塞、断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6.4.6集成吊顶安装的充许偏差
6.4.6集成吊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4.6的规定。
表6.4.6集成吊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L指吊挂件或吊挂点之间的距离。
7.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7.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7.1.4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7.1.5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7.1.6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的规定。 7.1.7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 数检查; 2活动隔墙、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 数检查。
1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 数检查; 2活动隔墙、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 数检查。
7.2.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 等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2安装板材隔墙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途
7.2.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
7.2.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 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7.2.3板材隔墙应安装牢固。现制钢丝网水泥隔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连接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并应连接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7.2.4板材隔墙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6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7.2.7板材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7.2.8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8的规定。
表7.2.8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深
7.3.1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 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 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拾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
7.3.1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 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 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7.3.2骨架隔墙边框龙骨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3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 同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险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7.3.6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7.3.8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7.3.9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10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0的规定。
表7.3.10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4.1活动隔墙所用墙板、配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有阻燃、防潮等特性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7.4.2活动隔墙轨道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尺量,手扳检查。 7.4.3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配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平稳、灵活, 检验方法:尺量,手扳,推拉检查。 7.4.4活动隔墙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7.4.5活动隔墙表面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7.4.6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4.7活动隔墙推拉应无噪声。 检验方法:推拉检查。
7.4.5活动隔墙表面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7.4.5活动隔墙表面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7.4.8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8的规定
7.4.8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8的规定
表7.4.8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净
7.5.1玻璃隔墙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更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7.5.2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墙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7.5.3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5.4玻璃板隔墙应安装牢固。玻璃隔墙胶垫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5.1玻璃隔墙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 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7.5.2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墙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7.5.3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5.4玻璃板隔墙应安装牢固。玻璃隔墙胶垫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5.5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7.5.6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7.5.7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7.5.5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7.5.6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7.5.7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8的
表7.5.8玻璃隔墙安装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1.1本章适用于饰面砖、
1墙饰面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8.1.3墙饰面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天然石材的放射性; 2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8.1.4胶粘剂的粘结适用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8.1.5木质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防腐处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1.6墙面上不同材料交接处缝隙宜做封闭处理。 8.1.7墙面线盒、插座、检修口等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墙饰面与电气、检修口周围应交 接严密、吻合,无缝隙。 8.1.8墙面饰面工程的变形缝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完整性。 8.1.9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饰面砖工程、饰面板工程、裱糊饰面工程、玻璃板饰面工程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饰面砖工程、饰面板工程、裱糊饰面工程、玻璃板饰面工程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 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软包工程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8.2.1饰面砖工程的找平层、防水层、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设计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8.2.2饰面砖粘结必须牢固,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 应无空鼓。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贴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8.2.3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单面墙不宜多于两排非 非整砖的宽度不宜小于原砖的1/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单面墙不宜多于两排非整砖, 度不宜小干原砖的1/3
8.2.3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单面墙不宜多于两排非整砖,
8.2.3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单面墙不宜多于两排非整砖
非整砖的宽度不宜小于原砖的1/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专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4的规
表8.2.4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试验记录。 8.3.2饰面造型、图案布局、安装位置、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3饰面板开孔、槽的数量、位置、尺寸及孔槽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4干挂饰面工程的挂件应牢固可靠、位置准确、调节适宜。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尺量检查。 8.3.5饰面板安装应牢固,排列应合理、平整、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尺量观察。 8.3.6饰面板工程骨架制作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板骨架安装的预理件或后置理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 腐、防锈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4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骨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安装位置、外形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3.7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均匀,带木纹饰面板朝向应一致二建标准规范范本,不应有裂纹、磨痕
8.3.7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均匀,带未纹饰面板朝向应一致,不应有 翘曲、裂缝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9饰面板接缝应平直、光滑、宽窄一致,纵横交错处应无明显错台错位;填嵌应连续, 密实;宽度、深度、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密缝饰面板应无明显缝隙,线缝平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10木饰面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污染、锤印,不露钉帽,木纹纹理通畅一致。木板 拼接应位置正确,接缝严密、光滑、顺直,拐角方正,木纹拼花正确、吻合。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11组装式或有特殊要求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8.3.12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 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表8.3.13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4.1裱糊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书、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8.4.2裱糊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三层标准规范范本,
裱糊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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