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节能专篇-暖通空调_动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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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条件应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一2001,J116一2001中第5.0.4条的规定。 计算出的每栋建筑的采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表2.3.1按采暖度日数列出的采暖 年耗电量和按空调度日数列出的空调年耗电量限值之和。
表2.3.1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的限值
3.夏热冬暖地区所设计的居住建筑不能完全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 2003,J275一2003中第4.0.4、4.0.5、4.0.6和4.0.7条的规定时,则必须采用“对比评定法”对其进 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指标可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直接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量。 1)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作为综合评价指标时,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不得超过 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应采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JGJ75一2003,J275一2003附录B的方法计算。 2)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量作为综合评价指标时,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不得超过参照 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的方法计算,其计算条件 应按《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一2003,J275一2003中第5.0.3条的规定。空调 采暖年耗电量应为计算所得到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年耗电量与采暖年耗电量之和。 2.3.2公共建筑。
的各项规定时招标投标,必须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2005中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2.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的计算必须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一2005中的附录B的规定进行,
各项规定时,必须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2005中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2.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的计算必须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 189一2005中的附录B的规定进行,
3.1.1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一采暖房间进行热负何计算。对于公共建筑,热负荷计算应扣除 采暖房间内部的得热量,如室内设备散热量、人员密集场所的人体散热量等。 3.1.2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采暖时,房间设计温度应降低2℃进行房间采暖负荷计算, 或取常规对流式计算热负荷的90%95%,且不计算敷设有加热管道的地面热负荷。 3.1.3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用于全面采暖时,其热负荷应取常规对流式计算热负荷的80% 90%,且不计算高度附加。
1.严寒地区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冬季宣设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对于寒冷地区,应根据 建筑等级、采暖期天数、能源消耗量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是否另设置热 水集中采暖系统。 2.集中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 3.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严寒地区和寒冷 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对于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的居住建筑,不宜采用直 接电热采暖。对于夏热冬暖地区,以空调为主,采暖负荷小,且采暖时间很短的,可采用直接电热 采暖。居住者自行选择直接电热方式进行分散形式的采暖除外。 4.公共建筑设置集中采暖系统时,管路宜按南、北向分区布置,并分别设置室温调控装置。 5.对于居住建筑,集中采暖系统必须具备住户(或用户)分户热计量分摊条件:设计时应按下列 分摊方法之一设置分户热量(费)分摊装置或预留安装该装置的位置: 1)温度法:按户设置温度传感器,通过测量室内温度、楼栋供热量、结合建筑面积进行热量(费) 分摊。 2)户用热量表法:按户设置热量表(流量表),通过测量流量和供、回水温差进行热量计量,结 合楼栋热量表测出的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3)热量分配表法:每组散热器设置蒸发式或电子式热量分配表,通过对散热器表面温度的监测 结合楼栋热量表测出的供热量进行热量(费)分摊。 4)面积法:根据热力人口处楼前热量表的热量、结合各户面积进行热费分摊等等。 6.住宅建筑公共用房和公用空间应单独设置采暖系统和热计量装置。 7.公共建筑内部分属不同使用单位的各部分,宜分别设置热计量装置。 8.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对建筑物内供暖管道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确保各并联环路间(不包 活公共段)的压力损失差额不大于15%。建筑物内供暖管道进行水力平衡计算时,应计算由散热器水 冷却产生的附加压力,其值可取设计供、回水温度条件下附加压力值的2/3。并根据水力平衡要求,
3.2.2散热器采暖系统
1.对于居住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制式,为实现室温调节和控制,宜采用双管系统。如采用单管系 统,每组散热器均应设置跨越管或装设分配阀(H阀)。 2.对于公共建筑集中采暖系统,能保证分室(分区)进行室温调控的采暖系统制式有:垂直双管 系统、全带跨越管垂直单管系统、垂直单双管系统、水平双管系统、全带跨越管水平单管系统等形 。 3.垂直双管系统每组散热器上宜设置高阻力手动调节阀或自力式两通恒温阀;全带跨越管垂直 单管系统每组散热器间设跨越管,并宜设低阻力手动三通调节阀或自力式三通恒温阀;垂直单双管 系统、水平双管系统宜设置高阻力手动调节阀或自力式两通恒温阀:全带跨越管水平单管系统宜设 手动三通调节阀或自力式三通恒温阀。 4.散热器应选择外表面为非金属性涂料的散热器或表面刷非金属性涂料。 5.散热器的散热面积应根据房间热负荷经计算确定。确定散热器散热量时应扣除室内明装不保 温采暖管道的散热量。 6.散热器一般应明装。 7.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中管道全部采用钢管连接时,严寒地区供水温度不宜超过95℃,供、 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25℃;当系统中部分管道采用塑料管材连接时,供水温度不宜超过80℃,供 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干20℃
3.2.3辐射采暖系统
1.公共建筑中的高大空间,如大堂、候机厅、体育馆等,宜采用辐射供暖方式。有条件时,宜 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时,热水供水水温不应超过60℃,供、 回水设计温差不宜大于10℃。 2.对于居住建筑,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时,户内建筑面积宜大于80m。 3.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适用于耗热量大的高大空间建筑的全面采暖、局部区域或局部地点 的采暖。对于排风量较大的房间、间歇性供暖的房间宜优先采用。 4.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用于局部采暖时,其耗热量可按全面采暖的耗热量乘以该局部面积 与所在房间面积的比值,再按表3.2.3乘以局部辐射采暖热负荷附加系数进行计算,
表3.2.3局部辐射采暖热负荷附加系数
5.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装置安装高度超过6m时,每增高0.3m,建筑围护结构的总耗热量应增加 1%。 6.当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系统的燃烧器所需要的空气量,小于该房间换气次数0.5次/h时,可由 室内供给:大于该房间换气次数0.5次/h时,应由室外供应空气。
3.3室外供热、供冷管网
3.1室外冷热管网设计,应对系统的规模、冷热源布局、冷热介质参数、管网布置形式、管道 方式、用户连接方式、调节控制方式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3.2室外管网设计冷热负荷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冷热源和供冷热区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采用
核实的建筑物设计冷热负荷。
3.3.3民用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应采用水作为冷热介质。 3.3.4规模较大的热水供热系统宜采用间接连接形式。间接连接热水系统,一次水设计供水温度可 取115130℃,设计回水温度不应高于70℃。 3.3.5区域供冷系统宜采用较大的供回水温差,设计供回水温度宜为5/11℃。 3.3.6蒸汽供热系统采用间接换热系统时,凝结水应全部回收并设置凝结水管道。凝结水回收系统 应采用闭式系统,用户热力站应设闭式凝结水箱并将凝结水送回热源,应采取措施保证任何时候凝 结水管都充满水。 3.3.7室外管网的布置应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考虑冷热负荷分布,冷热源位置,与各种地上、地 下管线及构筑物、园林绿地的关系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多种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3.8在满足室内各环路水力平衡和热计量的前提下,宜减少建筑物热力入口的数量。 3.3.9介质温度低于130℃的管道应优先采用直埋敷设。直埋敷设管道应采用钢管、保温层、保护 外壳结合成一体的预制保温管道,宜采用无补偿冷安装敷设方式。
1.热水供热系统应采用热源处集中调节、热力站及建筑热力人口处的局部调节和用热设备单独 调节三者相结合的联合调节方式,并宜采用自动化调节。 2.供应采暖热负荷的一次管网,应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进行集中质调节或质一量调节;二次管 网,置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进行集中质调节;同时可根据用户需要在用户处进行辅助的局部量调节 3.供应空调、生活热水热负荷的二次管网,应固定供水温度,根据用户用热量采用量调节。 4.当热水供热管网供应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等多种热负荷时,采暖期内一次管网应按 采暖热负荷进行集中调节,并保证运行水温能满足不同热负荷的需要:同时应根据各种热负荷的用 热要求在用户处进行辅助的局部调节。 3.3.11确定热水一次管网主干线管径时,宜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计算确定经济比摩阻数值。一般情 况下,主干线比摩阻可采用30~70Pa/m。 3.3.12热水一次管网支干线、支线应按允许压力降确定管径,但供热介质流速不应大于3.5m/s。支 干线比摩阻不应大于300Pa/m,连接一个热力站的支线比摩阻可大于300Pa/m。 3.3.13蒸汽管网的凝结水管道设计比摩阻可取100Pa/m。 3.3.14二次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各环路计算流量与设计流量之问的差值应在90%至 120%之间。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在支线起点及建筑物热力人口处设置水 力平衡装置。 3.3.15当一次管网采用定流量调节时,应在热力站人口处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当一次管网采 用变流量调节时,应在热力站人口处设置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并在每个采暖系统一侧设置电动调节 阀。 3.3.16建筑物的每个热力人口,应根据室内采暖系统所采用的调节方式,决定设置水力平衡阀、 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或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当室内系统设有室温控制装置时,应在建筑物热力人口处 设置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2317在建物热力口处 温库注压五美和热品事
1.自然通风方式适合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气候条件,是一种利用自然能量改善室内热环境的简 单乎风方式,常用于夏季和过渡(春、秋)季建筑物室内通风、换气以及降温。通常也作为机械供冷要 机械通风时的季节性、时段性的补充通风方式。 2.对于夏季室外气温低于30℃、高于15%的累计时间大于1500h的地区,在建筑物设计时,应 考虑米用自然通风的可能性。 3.当室外热环境参数优于室内时,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办公室等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使室 内壁曼热舒适及空气质量要求: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辅以机械通风;当机械通风不能满 足要要町,宜米用空气调节。 4.消除建筑物余热、余湿的通风设计,应优先利用自然通风。 5.厨房、厕所、盈洗室和浴室等,宜采用自然通风。当利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室内卫生要求时, 应采用机械通风。 6.居住建筑的自然通风应结合建筑设计,首先确定全年各季节的自然通风措施,并应做好室内 气流组织,提高自然通风效率,减少机械通风和空调的使用时间。当在大部分时间内自然通风不能 满足降温要求时,宜设置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建筑 物的自然通风。
表4.1.1自然通风夏季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4.1.2自然通风的适用条件。
1.由于自然通风量的不确定性和室外进风温度一般较高,室内的得热量宜取小于等于40W/m。 2.由于室内换气要求标准低,因此无确定的换气次数要求。 3.自然通风适用于室内对温、湿度等要求范围较宽的热舒适性场所:不适用于对室内温度、湿 度或笛尘量有一定要求的场所。 4.当室外特别是夏季常年有不小于2~3rm/s的平均风速时,建筑物可获得一定的风压作用。 4.1.3自然通风的设计要点。 1.建筑物室内自然通风的设计,应首先详细了解室内、外的环境条件,可主要从外部环境、外 部构造、内部构造、得热负荷、舒适健康性等几方面考虑(见附录B)。 2.自然通风的设计一般有两种方法(见表4.1.3),即室内热压作用下的简化设计计算法(简称简化 计算法)和室内热环境下的计算机模拟法(简称计算机模拟法)。
.1.3自然通风的设计要
3常用的两种自然通风设计方法特点及适用范
3.自然通风的设计计算应依据产生的主要作用力进行合理的选择计算(见附录C和附录D)。 4.对于居住类建筑,自然通风仅在单个外窗的同一个窗孔(即中和面穿过开口)范围内进行,当热 压和风压共同作用时,自然通风的通风量并不等于两者的线性叠加。风量计算公式见附录E。 5.自然通风的设计宜在设计计算的基础上,对室内热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分析建筑物及其室内 的自然通风模型,并以此技术来辅助自然通风的设计,达到对建筑物室内、外进行合理的完善和优 化,其中包括:建筑物内、外窗的形式,尺寸及位置;室内通风竖并的形式,尺寸及位置;建筑物 室内的隔断高度及位置等。
4.2.1一般规定。 1.有条件时,空气调节送风宜采用通风效率高、空气年龄短的置换送风模式。 2.建筑、工艺及装饰条件许可且技术经济比较合理,可设置置换通风。 3.当空气调节系统采用置换送风方式时,应采用可变新风比的方案。 4.设置置换通风时,室内热舒适性标准宜采用人体“可接受,的热舒适区参数,夏季室内空气 调节的设计参数可按表4.2.1选用
表4.2.1置换通风夏季室内空气的设计参数
5.为保证室内活动区人员基本的热舒适性和空气品质的要求,置换通风系统应满足如下设计标准: 1)室内距地0.1m处的最低送风温度: 夏季:ts.min≥22℃; 冬季:ts.min≥20℃。 2)室内温差和温度梯度: 人员头部与脚踝处空气温差△Thf≤3℃; 活动区最大温度梯度△Tmax≤2~C/m 6.室内风速: 人员长期停留的区域,人脚踝处风速v≤0.2m/s: 要求不高或送风温度接近室温时,v≤1.0m/s。 7.室内空气品质。 1)活动区空气中二氧化碳CO2浓度:CO2≤1000ppm。 2)评价标准: 热舒适性不满意率PPD≤15%: 吹风感风险不满意率PD≤15%。 8.置换通风方式的适用条件: 1)热源以人员、设备(计算机、复印机等)、灯光为主,且人员密度变化不大,人员活动量较轻 显热负荷不宜超过120W/m。 2)污染源与热源位置相近,浓度不大且稳定。 3)房间(空间)的层高宜大于2.4m。 4)全年送冷的空调内区
4.2.2置换通风的基本设计原则。
进行计算。 2.室内活动区人员所需的最小新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不应采用传统送风方式所给定的新风 量取值标准,一般可采用2025m/(h·p)的新风量。 3.送、排(回)风散流器的选择和布置。 1)置换通风风口的选择和布置应依据建筑物的内部条件、功能、供冷和供暖系统方案、活动区 可能形成的气流组织,以及可供选择的风口形式等综合因素确定。 2)为满足人体热舒适性要求,民用建筑普通送风散流器,通常设置高度宜为靠≤0.8m,出口风 速宜控制在v≤0.2~0.3m/s;对于气流诱导形送风口,出口风速不在此限制范围内,但到达人体周围 的风速应在要求范围内。 3)布置送风散流器时,室内人员应在其扩散平面临近区以外处。 4)送风散流器应布置在室内空气较易流通处,散流器前不应有大量遮挡物。 5)送风散流器不应布置在室内靠外墙或外窗侧处,应尽可能布置在室内中心处或冷负荷较集中 的地方。 6)排风口应尽可能设置在室内最高处;回风口应设置在室内热力分层或活动区高度以上;回风 口的位置不应高于排风口。 4.通风、空调系统的设置。 1)置换通风系统不适用在冬季有大量热负荷需要的建筑物外区。 2)置换通风的设计,应考虑空调系统在过渡季全新风运行的可能性。 5.置换通风系统可采用变风量或定风量控制运行;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应设置在室内人员活动区 中有代表性的位置处。
6.对于高大空间的置换通风系统 室内热环境进行计算机气流组 织(CFD)模拟,以此来辅助设计,并对送、 位置等进行合理的优化
3.1—2机组名义值测试工
7.当居住建筑设置全年性空调、采暖系统,并对室内空气品质要求较高时,宜在机械通风系统 中采用全热或显热热回收装置。
4.3.2选用热回收装置的设计要点。
1.转轮式热回收装置。 1)为了保证回收效率,要求新、排风的风量基本保持相等,最大不超过1:0.75。如果实际工程 中新风量很大,多出的风量可通过旁通管旁通。 2)转轮两侧气流入口处,宜装空气过滤器。特别是新风侧,应装设效率不低于30%的粗效过滤 器。 3)在冬季室外温度很低的严寒地区,设计时必须校核转轮上是否会出现结霜、结冰现象,必要 时应在新风进风管上设空气预热器或在热回收装置后设温度自控装置;当温度达到霜冻点时,发出 信号关闭新风阀门或开启预热器。 4)适用于排风不带有害物和有毒物质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宜布置在负压段。 2.板式显热回收装置。 1)当室外温度较低时,应根据室内空气含湿量来确定排风侧是否会结霜或结露。 2)一般来讲,新风温度不宜低于一10℃,否则排风侧会出现结霜。 3)当排风侧可能出现结霜或结露时,应在热回收装置之前设置空气预热器。 4)新风进人热回收装置之前,必须先经过过滤净化。排风进入热回收装置之前,也应装过滤器: 但当排风较干净时,可不装。 3.板翅式全热回收装置。 1)当排风中含有害成分时,不宜选用。 2)实际使用时,在新风侧和排风侧宜分别设有风机和粗效过滤器,以克服全热回收装置的阻力 并对空气进行过滤。 3)当过渡季或冬季采用新风供冷时,应在新风道和排风道上分别设旁通风道,并装设密闭性好 的风阀,使空气绕过热回收装置。 4.中间热媒式换热装置(液体循环式)。 1)换热盘管的排数,宜选择n=6~8排。 2)换热盘管的迎面风速,宜选择Vg=2m/s。
n=6排时, A=0.30; n=8排时, =0.25。
4)当供热侧与得热侧的风量不相等时,循坏水量应按数值天的风量确定。 5)为了防止热回收装置表面结霜,在中间热媒的供回水管之间宜设置电动三通调节阀。 5.热管式热回收装置。 1)冬季使用时,低温侧上倾5°~7°。夏季时可用手动方法使其下倾10°~14° 2)排风中应含尘量小,且无腐蚀性。 3)迎面风速宜控制在1.5~3.5m/s之间。 4)可以垂直或水平安装,既可并联,也可串联。 5)当热气流的含湿量较大时,应设计排凝水装置。 6)设计时应注明,当启动换热装置时,应使冷、热气流同时流动或使冷气流先流动;停 更冷、热气流同时停止,或先停止热气流。 7)受热管和翅片上积灰等因素的影响,计算出的效率应打一定的折扣。 8)当冷却端为湿工况时,加热端的效率值应适当增加,即增加回收热量。
1.必须进行每一空调房间或区域的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2.应严格进行空调冷热水系统的水力平衡计算,并应符合第5.2.1条第5款的要求。 5.1.2应根据空调区人员的群集情况和设备与照明的同时使用率,以及所服务空调区的同时使用情 况、空调系统的类型及调节方式等,按下列规定计算确定空调冷负荷: 1.一般空调房间或区域冷负荷应按遂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用于确定该空调区域的送风 量和风机盘管等的设备容量。 2.用于选择空气处理机组的空调系统整体冷负荷应包括以下各项,并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空调系统所服务的空调区总冷负荷:不设温度自控时,宜按各空调房问或区域最大小时冷负 简的总和计算:设有温度自控时,宜按所有空调房间作为一个整体空间进行遂时冷负荷计算所得的 综合最大小时冷负荷确定。 2)新风冷负荷:应按夏季室外空调计算干、湿球温度确定。 3)空气处理过程中存在冷热抵消时的附加冷负荷。 4)风机风管的温升引起的附加冷负荷,回风管在非空调空间时,还应考虑漏人风量对回风参数 的影响。 5)送风管道漏风引起的附加冷负荷。 6)确定整体冷负荷时,可考虑空调系统在使用时间上的不同,采用小于1的同时使用系数。 3.空调冷源冷负荷应为空调系统整体冷负荷及其冷水通过水泵、水管等温升引起的附加值的总 和。 5.1.3建筑空间高度大于或等于10m、且体积大于等于10000m3。,仅要求下部区域保持一定的温、 湿度时,宜采用分层空气调节。采用分层空气调节时,可按全室空调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乘以 小于1的系数作为空调区冷负荷,其值应经计算确定。 5.1.4下列情况宜采用通过国际验证的计算机模拟软件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 1.需要对空调方案进行能耗和投资等经济分析时。 2.采用利用热回收装置回收冷热量、利用室外新风作冷源调节室内负荷、冬季利用冷却塔提供 空调冷水等节能措施,需要计算节能效果时。 3.采用蓄热蓄冷装置,需要确定装置的容量时。 5.1.5夏热冬冷、严寒和寒冷地区,当空气调节房间存在较大内区需要常年供冷时,应根据室内进 深、朝向、分隔、楼层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内、外区,并按内、外区分别设置空气调节系 统或末端。
5.1.6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与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与能 源状况等,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确定空气调节系统;并应优先选择能耗低、经济性好的空调系统。
原八元守, 5.1.7空调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热源、空气处理、风水输送等设备的总容量,应以冷热负荷和水力计算结果为依据确定, 不应无原则地增加富裕量。 2.设备运行效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2005的相关规定,应选用在设计 满负荷工况和部分负荷工况下的效率最高的设备。风机的设计工况效率,不应低于风机最高效率的 90%;冷水机组和锅炉的相关要求详见第6章。 3.设备选择还应考虑容量和台数的合理搭配,使系统在部分负荷运转时也处于相对高效率状 态。 5.1.8集中空调系统应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并根据建筑功能和系统类型选择确定自动监控的内容 和控制系统形式。末端风机盘管应采用电动温控阀与三挡风速结合的控制方式。 5.1.9分体式空调器(含风管机、多联机)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第5.5.6条的要求
5.2.1空气调节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除采用蓄冷蓄热水池供冷供热的系统和空气处理需喷水处理等情况外,空调冷热水均应采用 团式循环水系统。 2.空气调节水系统的定压和膨胀宜采用高位膨胀水箱方式。 3.为保证空气调节系统设备制冷及冷热交换的效率,应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对水系统采取必要 的过滤除污、缓蚀、阻垢、灭藻等水处理措施。 4.空调冷水的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5℃。在保证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 加大冷水供回水温差,降低水系统的输配能耗,但应注意流量减少对定型盘管设备(例如风机盘管等) 传热系数的影响。 5.空气调节水系统布置和管径选择时,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超过 15%时,应在计算的基础上根据水力平衡要求配置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 5.2.2空气调节系统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源人口处,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 置。 2.公共建筑内部宜按经济核算单位分别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5.2.3下列空调系统的循环水泵宜采用自动变速控制,变频泵的变频范围应能满足系统安全运行要 求和系统流量变化要求。 1.一次泵变流量系统的空调冷水循环泵。 2.二次泵系统的二级循环泵。 3.采用水/水或汽/水热交换器间接供冷、供热循环水系统的二次水循环泵。 5.2.4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应按式(5.2.4)计算且不应大于表5.2.4的规定。
5.2.1空气调节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空气调节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式中H——水泵设计扬程(m):
AT—供回水温差(℃); 7——水泵在工作点的效率(%)。
ER=0.002342H/(AT: )
表5.2.4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最大输送能效比(ER)
1.表中的数据适用于独立建筑物内的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最远环路总长度一般在200500m范围,区域供冷( 管道或总长过长的水系统可参照执行, 2.本表不适用于采用直燃式冷(温)水机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作为热源,供回水温差小于10~C的系统
1.建筑物所有区域同时在夏季供冷、冬季供热时,应采用两管制的空调水系统。 2.当建筑物内只有一些区域需全年供冷时,宜采用分区两管制的空调水系统。 3.当供冷和供热工况交替频繁或同时使用时,可采用四管制的空调水系统。 5.2.6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空调冷水系统的循环水泵配置形式: 1.中小型和功能简单的工程可采用冷源侧定流量的一次泵定流量系统。 2.系统较大、阻力较高,且各环路负荷特性或阻力相差悬殊时,宜采用在冷源侧和负荷侧分别 设置一级泵和二级泵的二次泵系统。 3.具有较大空调水泵节能潜力的大型系统,在确保设备的适应性、控制方案和运行管理的可靠 性的前提下,可采用冷源侧变流量的一次泵变流量系统。 5.2.7空调冷水循环泵规格和台数,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除空调热水和空调冷水的流量和管网阻力相吻合的情况外,两管制空调水系统应分别设置冷 水和热水循环泵。 2.除采用模块式等小型机组和采用一次泵变流量系统的情况外,一次泵系统及二次泵系统中 级泵,应与冷水机组的台数和流量相对应。 3.二次泵系统中二级泵台数应按系统的分区和每个分区的流量调节方式确定,且每个分区不宜 少于2台。 5.2.8空调冷水一次泵定流量系统管道连接形式和控制阀的设置,应在保证流经冷水机组的流量恒 定的前提下,以经济、节能、运行控制方便为原则进行优化设计,不应无谓地增设大口径电动阀增 加造价和系统阻力,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1.未端装置宜采用两通调节阀。 2.末端装置采用两通调节阀时,应在总供、回水管之间设旁通管及由压差控制的旁通阀,旁通 管管径应按1台冷冻水泵流量确定。 3.2台和2台以上的冷水机组和空调冷水循环泵之间宜采用一对一独立接管连接方式。当冷水机 组数量较少时,宜在各组设备连接管道之间设置冷水机组和冷水泵之间互为备用的手动转换阀,见 图5.2.8一1和图5.2.8—2。 4.当冷水机组和空调冷水循环泵之间采用一对一独立连接困难时,可采用共用集管连接;当水 泵停止运行时,应隔断对应冷水机组的冷水通路;当采用集中自动控制系统时,每台冷水机组入口 或出水管道上应设置电动隔断阀,且应与对应的冷水机组和水泵连锁开闭,见图5.2.8一3。
2.末端装置采用两通调节阀时,应在总供、回水管之间设旁通管及由压差控制的旁通阀,旁通 管管径应按1台冷冻水泵流量确定。 3.2台和2台以上的冷水机组和空调冷水循环泵之间宜采用一对一独立接管连接方式。当冷水机 组数量较少时,宜在各组设备连接管道之间设置冷水机组和冷水泵之间互为备用的手动转换阀,见 图5.2.8—1和图5.2.8—2。 4.当冷水机组和空调冷水循环泵之间采用一对一独立连接困难时,可采用共用集管连接;当水 泵停止运行时,应隔断对应冷水机组的冷水通路;当采用集中自动控制系统时,每台冷水机组入口 或出水管道上应设置电动隔断阀,且应与对应的冷水机组和水泵连锁开闭,见图5.2.8一3。
1一冷水机组(蒸发器或冷凝器);2一循环水泵; 一常闭手动转换阀:4一单流阀:5一设备检修阀
5.应适应系统负荷变化控制冷水机组及其一 泵的运行台数。
5.2.9空调冷水二次泵系统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1.末端装置应采用两通调节阀。 2.冷热源侧和负荷侧的供回水共用集管(或分 集水器)之间应设旁通管(平衡管)或耦合罐,旁通管 管径不宜小于空调供、回水总管管径,旁通管上不 应设置阀门,见图5.2.9。 3.一级泵和冷水机组之间的接管和转换、控制 阀门的设置和运行台数的控制应符合第5.2.8条第2、 3、4款的要求 4.应根据系统的供回水压差控制二级泵转速和 运行台数,控制调节循环水量适应空调负荷的变化 出
5.2.10空调冷水一次泵变流量系统的设计要点
一冷水机组(蒸发器或冷凝器):2一循环水泵:3一备用泵 4一常闭手动转换阀:5一单流阀:6一设备检修阀
L一冷水机组(蒸发器或冷凝器);2一循环水泵;3一电动隔断阀: 4一单流阀:5一设备检修阀:6一共用集管
图5.2.9空调冷水二次泵系统
一冷水机组;2一一级泵;3一二级泵;4一旁通管 5一电动二通阀:6一末端盘管
系统压差测定点宜设在最不利环路于管靠近末
1.系统组成和基本控制环节(见图5.2.10)。 1)末端装置应采用两通调节阀。 2)冷水机组和水泵台数可不对应设置,其启停分别独立控制,水泵转速一般由最不利环路的末 端压差变化来控制。 3)冷水机组和水泵采用共用集管连接,冷水机组进口或出口应设置与机组连锁的开闭的电动隔 离阀。
4)应在总供、回水管之间设旁通管及由流量或 玉差控制的旁通阀,旁通管管径应按单台冷水机组 的最小允许流量确定。 2.系统流量变化范围: 1)应考虑蒸发器最大许可的水压降和水流对 蒸发器管束的侵蚀因素,确定冷水机组的最大流量 2)冷水机组的最小流量不应影响到蒸发器换 热效果和运行安全性。 3.冷水机组及其控制器的选择: 1)宜选择允许水流量变化范围大的冷水机组。 2)宜选择适应冷水流量快速变化(允许水流量 变化率大)的冷水机组。 3)冷水机组应采用减少出水温度波动的控制 措施,例如:除根据出水温度变化调节机组负荷的 常规控制外,还具有根据冷水机组进水温度变化来 预测和补偿空调负荷变化对出水温度的影响的前馈
图5.2.10空调冷水一次泵变流量系统
图5.2.10空调冷水一次泵变流量系统 冷水机组:2一循环水泵:3一电动隔断阀: 一电动旁通阀:5一电动二通阀:6一末端盘管
4)采用多台冷水机组时,应选择蒸发器压降接近的冷水机组。 4.系统宜采用以下精确控制流量和降低水流量快速变化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1)应采用高精度的流量测定装置。 2)应采用合理的群控方案避免频繁加减机。冷水机组的台数加减控制应合理,例如:以系统任 水温度或以压缩机运行电流为依据加机,以压缩机运行电流为依据减机,在加机前先对原运行机组 卸载等。 3)冷水机组的电动隔离阀应缓慢动作,避免加减机时流量瞬间变化太大。 4)旁通阀的流量和开度应成线性关系,尽可能减少控制延迟时间,并在设计压力下确保不漏。 5负荷侧多台设备的启停时间宜错开,设备盘管的水阀应选择慢开”型
5.3.1空气调节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一般要求:
1.空调送风应采用单风道系统。 2.除有严格的温、湿度精度要求外,在同一个空气处理系统中,不应同时有加热和冷却过程。 3.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求控制。即在不能利用新风作冷源的 季节,根据室内C02浓度检测值增加或减少新风量,在CO2浓度符合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减少新风冷热 负荷。 4.建筑顶层、或者吊顶上部存在较大发热量、或者吊顶空间较高时,不宜直接从吊顶回风。 5.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将土建风道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送风道和已经过冷、热处理后的新风的 送风道。当条件受限需要土建风道时,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应对绝热材料采用 意要的固定方法,并应采取防止绝热层表面吹散的措施。 5.3.2空气调节风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以)应按公式(5.3.2)计算,并不 应大于表5.3.2的规定。
式中W单位风量耗功率[W/(m/h)]
包含风机、电机及传动效率在内的总效率(%)。
包含风机、电机及传动效率在内的总效率(%)
W= P/(3600m)
表5.3.2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IW/(m/h)l
1.普通机械通风系统中不包括厨房等需要特定过滤装置的房间的通风系统。 2.严寒地区增设预热盘管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增加0.035W/(m/h)。 3.低温送风空气处理机组单位风量耗功量可参照增加上述数值。 4.当空气调节机组内采用湿膜加湿方法时,单位风量耗功率可增加0.053W/(m/h)
5.3.3空气调节风系统应采取减少风道长度和系统阻力的下列措施:
1.应合理布置和划分风系统的服务区域: 1)空气调节机房应靠近服务区域。 2)风道作用半径不宜过大。 3)高层建筑的风系统所辖层数不宜超过10层。 2.空调通风管道设计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矩形风管宽高比不宣大于4,最大不应超过10;风管的截面尺寸宣按《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一2002中的规定确定。 2)风管弯头曲率过小或采用直角弯头时,应设导流叶片。 3)风管的变径应做成渐扩或渐缩形,其每边扩大收缩角度不宜大于30°。 4)风管改变方向、变径及分路时,不应过多使用矩形箱式管件代替弯头、渐扩管、三通等管件: 必须使用分配气流的静压箱时,其断面风速不宜大于1.5m/s。 5)弯头、三通、调节阀、变径管等管件之间间距宜保持5~10倍管径长的直管段。 6)风机人口与风管连接,应有大于风口直径的直管段,当弯头与风机入口距离过近时,应在弯 头内加导流片。 7)风管与风机出口连接,在靠近风机出口处的转弯应和风机的旋转方向一致,风机出口处到转 弯处宜有不小于3D(D为风机入口直径)的直管段。 8)风管内风速不应过大,可根据空调区域的噪声要求按表53.3确定
表5.3.3风管内风速
3.应减少空气处理设备的阻力: 1)表冷器的面风速不宜过大,宜取2.5m/s。 2)空气过滤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粗效过滤器[粒径>10.5μm,80%>E(效率)≥20%]:初阻力≤50Pa,终阻力≤100Pa; ②中效过滤器[粒径≥1.0μm,70%>E(效率)≥20%]:初阻力≤80Pa,终阻力≤160Pa; ③全空气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全新风运行的需要。 5.3.4应合理选用空调通风系统的风机。 1.风机压头和空气处理机组机外余压应计算确定,不应选择过大, 2.应采用高效率(至少在52%以上)的风机和电机。 3.有条件时宜优先选用直联驱动的风机。 5.3.5空调系统的送风温差应通过恰湿图计算确定,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宜取满足室内温, 显度要求的最大温差以减少风机能耗,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送风高度≤5m时(不包括置换通风送风方式),不宜大于10℃。 2.送风高度>5m时,送风温差不宜大于15℃。 5.3.6直流式全新风系统的选用和设计应符合以下节能要求: 1.除下列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流式全新风空调系统: 1)卫生或工艺要求采用直流式全新风空调系统。 2)夏季空调系统的回风恰值高于室外空气烩值。 3)系统服务的各房间排风量大于按负荷计算出的送风量。 4)室内散发有害物质及防火防爆等要求不允许空气循环使用。 5)空调房间采用风机盘管、直接蒸发式空调机组室内机、水环热泵等循环风空气处理设备,集 中送新风的情况。 2.新风宜直接送人各空调区,不宜经过室内空气处理设备盘管后送出。 3.宜具备可在各季节采用不同新风量的条件。 5.3.7使用时间、温度、湿度等要求条件不同和新风比相差悬殊的空气调节区,不宜划分在同一个 定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中。当全空气空调系统必须服务于不同新风比的多个空调区域时,不应采用 新风比最大区域的数值作为系统的总新风比。系统的新风量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Y= Vot/Vst X= Von/Vst Z= V../Vs
式中Y一一修正后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 Vot一修正后的总新风量(m/h); Vst 总送风量,即系统中所有房间送风量之和(m/h): X一一未修正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 Von一一系统中所有房间的新风量之和(m/h); Z一一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比; Voc一一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量(m/h): Vst一需求最大的房间的送风量(m/h)。 5.3.8一般舒适性定风量和变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设计应具备最大限度地利用新风作冷源的条件: 1.新风比应可调,宜能够全新风直流运行。
2.空气处理机组新风人口、新风过滤器等应按最大新风量设置。 3.空气处理机组新风和回风入口宜设置电动调节阀门以方便调节和控制。 4.间歇运行的空调系统提前预热或预冷时,冬夏季应关闭新风;当能够利用室外空气进行预冷 时,应尽量利用新风。 5.排风系统设计和控制应与新风量的变化相适应。 5.3.9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时,下列情况宜采用变风量系统,其设计要求见5.4节。 1.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各空气调节区的冷、热负荷差异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 且需要分别控制各区域温度。 2.建筑内区全年需要送冷风。 3.卫生标准要求较高的舒适性空调系统。 5.3.10当采用冰蓄冷空调冷源或有小于等于4℃的低温冷水可利用时,宜采用低温送风空调系统, 以减少风机能耗和风道尺寸、节省建筑空间、降低房间湿度、增加舒适度。对要求保持较高空气湿 变或需要较大换气量的房间,不应采用低温送风系统。低温送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温送风系统的空气冷却器的出风温度与冷媒的进口温度之间的温差不宜小于3℃,出风温 度宜采用4一10℃,直接膨胀系统不应低于7℃。 2.应计算送风机、送风管道及送风末端装置的温升,确定室内送风温度;并应保证在室内温、 湿度条件下风口不结露。估算时,送风设备和管道温升可取3℃。 3.采用低温送风时,室内设计干球温度宜比常规空调系统提高1℃。 4.空气处理机组的选型,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空气冷却器的迎风面风速宜采用1.5~ 2.3m/s;冷媒通过空气冷却器的温升宜采用9~13℃。 5.采用向房间直接送低温冷风的送风口时,应采取能够在系统开始运行时,使送风温度逐渐降 低的预处理措施。 6.空气处理机组至送风口处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冷与隔汽,保冷层厚度应经计算确定。 7.低温送风系统的末端送风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扩散性或空气混合性,可选用诱导器、防结露 的诱导型旋流风口等。 5.3.11空气调节风系统(包括空气调节机组)应满足下列基本监控要求: 1.空气温、湿度的监测和控制。 2.定风量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用变新风比恰值控制。 3.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应采用变速控制。 4.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及故障报警。
5.4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
1.变风量空调系统由下列设备组成: 1)末端装置: ①常用的为节流型末端装置,分为单风道型(无风机动力)和风机动力串联型、风机动力并联型 参单风道和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又分别分为单冷型和再热型:
③对于末端装置一次风阀的节流控制,一般采用不受风道内压力变化影响,由室温信号为主、 压力信号作为补偿控制的压力无关型设备。 2)向末端装置输送一次风的集中空气处理机组。 3)配套的排风出路或机械排风系统(当采用设置回风机的双风机系统时,利用回风机排风)。 2.控制系统由下列主要环节构成: 1)末端装置:根据室内温度改变的一次风风量、再热量等。 2)集中空气处理机组: ①控制一次风的送风温度相对恒定; ②根据末端装置一次风的需求量改变送风机和回风机(或排风机)风量,以节省部分负荷时的空 输送能耗。 3)保证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和最大限度地利用新风作冷源的相应风阀、风机控制。
压力信号作为补偿控制的压力无关型设备。 2)向末端装置输送一次风的集中空气处理机组。 3)配套的排风出路或机械排风系统(当采用设置回风机的双风机系统时,利用回风机排风)。 2.控制系统由下列主要环节构成: 1)末端装置:根据室内温度改变的一次风风量、再热量等。 2)集中空气处理机组: ①控制一次风的送风温度相对恒定; ②根据末端装置一次风的需求量改变送风机和回风机(或排风机)风量,以节省部分负荷时的空气 输送能耗。 3)保证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和最大限度地利用新风作冷源的相应风阀、风机控制。 5.4.2采用变风量系统的空调区域应合理划分内、外区,可采用以下常用空调方案: 1.内区采用全年送冷的变风量空调系统,外区采用设置风机盘管、散热器、定风量全空气系统 等其他空调米暖设施。 2.内、外区合用变风量集中空气处理机组,外区变风量末端装置采用再热型,再热装置宜采用 热水盘管。 3.内、外区分别设置变风量集中空气处理机组,内区全年送冷,外区按季节转换送冷或送热 外区集中空气处理机组宣按朝向分别设置,使每个系统中各末端装置服务区域的转换时间一致。 5.4.3集中空气处理机组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1.最大送风量应根据系统的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同 时使用系数。送风温差不应小于8℃。 2.最小送风量应根据负荷变化范围,房间卫生、正压、气流组织要求,末端装置可变风量范围 等因素确定;可取最大送风量的30%~80%,且不应小于设计新风量。 3.最大负荷时的设计新风量和新风比应按第5.3.7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4.应采取保证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的措施。 5.应具备最大限度地利用新风作冷源的条件,见第5.3.8条。 6.当采用风机动力串联型末端装置时,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出风口静压应能克服一次风送风管 路系统的阻力和末端装置一次风阀的阻力。 7.当采用单风道型和风机动力并联型末端装置时,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送风口静压应能克服 次风管路系统的阻力、未端装置阻力及末端装置下游至送风口阻力。 5.4.4末端装置和送风口的选择设计。
外区集中空气处理机组宜按朝问分别设置,使每个系统中各未端装置服务区域的转换时间一致。 5.4.3集中空气处理机组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1.最大送风量应根据系统的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同 时使用系数。送风温差不应小于8℃。 2.最小送风量应根据负荷变化范围,房间卫生、正压、气流组织要求,末端装置可变风量范围 等因素确定;可取最大送风量的30%~80%,且不应小于设计新风量。 3.最大负荷时的设计新风量和新风比应按第5.3.7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4.应采取保证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的措施。 5.应具备最大限度地利用新风作冷源的条件,见第5.3.8条。 6.当采用风机动力串联型未端装置时,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出风口静压应能克服一次风送风管 路系统的阻力和末端装置一次风阀的阻力。 7.当采用单风道型和风机动力并联型末端装置时,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送风口静压应能克服 次风管路系统的阻力、末端装置阻力及末端装置下游至送风口阻力。 5.4.4末端装置和送风口的选择设计。 1.负荷稳定、变化较小的空调区域,其需全年送冷的内区可采用单风道型变风量末端装置;其 外区冬季加热量较小时,可采用再热型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当送风量减少到最小值房间仍然过 冷时开启再热器加热
5.4.4末端装置和送风口的选择设计
1.负荷稳定、变化较小的空调区域,其需全年送冷的内区可采用单风道型变风量 外区冬季加热量较小时,可采用再热型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当送风量减少到最小值房间仍然过 冷时开启再热器加热。 2.上述负荷特性的空调区域的外区,如所需加热量较大时,可采用再热型风机动力并联型变风 量末端装置。冷负荷较大时末端风机不运行;当送风量减少到最小值房间仍然过冷时,开启末端风 机吸人房间回风与一次风混合后送出;如继续过冷开启再热器,较大的混合风量经加热后送出。 3.下列情况可采用串联型变风量末端装置,以维持房间总送风量不变和提高房间送风温度: 1)低负荷时送风量较小会改变送风气流组织时,例如:负荷相对不稳定、变化较大的空调区域 和高大空间等。 2)采用低温送风或一次风温度较低,但送风口的扩散性和与室内空气的混合性不满足要求时。
4.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风量应按下列原则经计算确定: 1)末端装置一次风最大设计送风量应按所服务空调区域的逐时负荷综合最大值确定,可按显热 量和温差计算。 2)串联型末端装置的末端风机风量为一次风风量和室内回风的总和,首先应按供冷工况根据室 内舒适度要求和送风口特性确定混合后的送风温度,并根据一次风最大设计风量和温度、室内回风 温度、混合风送风温度计算末端风机风量;末端风机风量一般为一次风最大设计风量的1.1~1.4倍。 3)并联型末端装置的末端风机风量应按供热工况确定,首先应按风口特性和室内舒适度要求确 定末端的送风温度,并根据一次风最小风量和温度、室内回风温度、末端的供热量及送风温度计算 末端风机风量(即室内回风风量);末端风机风量一般为一次风最大设计风量的0.50.8倍。 5.末端装置风机压力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串联型末端装置的风机静压,应能克服风机下游至风口阻力(再热型含热盘管的阻力)。 6.并联型末端装置的风机静压,应与一次风在最小工况下风阀之后的余压相匹配。 7.变风量系统(不包括风机动力串联型等送风口处风量恒定的末端装置)应选用在风量改变时, 能与室内空气充分混合,气流流形变化较小的送风口;且风口规格宜按最大风量的80%确定。
5.4.5风机动力串联型末端装置的噪声控制
1.应选择高质量噪声小的产品。 2.末端装置的风机的机外静压不宜大于80Pa,再热型加热盘管不宜大于2排,吊顶材料密度不 宜小于560kg/m 3.可在末端装置到送风口之间接一段2m以上的消声软管。 4.回风口位置应尽可能避开变风量末端装置,必要时在回风口处设置消声器。 546杰风品系的监测上按制
2.室温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设定的室内温度改变末端设备的一次风风量。 2)采用风机动力并联型末端装置时,应根据室内温度控制末端装置风机的启停。 3)采用再热型末端装置时,应根据室内温度控制再热量。 4)当外区集中空气处理机组送冷和送热工况互换时,控制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温控器,应相应地 变换其作用方向。 3.集中空气处理机组送风温度设定值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当用于全年送冷的内区时,应根据不同季节室内不同温度要求计算出的送风温度确定其设定 值。 2)当用于夏季送冷冬季送热的外区时,应按冷却和加热工况分别确定。 3)当内区和外区合用集中空气处理机组,冬季外区采用未端再热时,应按内区所需的送风温度 确定。 4.集中空气处理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改变风机转速适应末端风量的需求,可采用控制系统静压方式实现对机组送风量的调节, 管道静压传感器宜设于送风机与最远末端装置之间距离的3/4处,管道静压的设定值应根据系统阻力 计算确定。 2)应具有保证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和最大限度地利用新风作冷源的相应控制措施,
5.5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气调节系统
5.5.1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适用范围。 1.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确定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的使用范围: 1)适用于夏热冬冷或以南地区全年使用。 2)适用于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的夏季使用和冬季集中采暖期以外的补充使用。 3)具有可在超低温坏境使用特性的机组,可根据机组特性和当地气候条件扩天适用区域,并应 满足第5.5.3条第4款的要求。 2.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适合于下列建筑: 1)办公楼、饭店、学校等具有舒适性要求的中小型建筑。 2)有就近安置室外机和新风处理机的位置的上述较大型建筑。 3)高档住宅。 4)空调房间或区域数量多、同时使用率较低的建筑。 3.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不宜用于振动较大及产生大量油污、蒸汽的场所。 5.5.2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设备类型和规格的选择原则: 1.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宜采用压缩机变压缩容量控制技术(如变频技术,数码涡旋 技术。 2.全年需供冷和供热的空调系统,宜采用热泵式机组。 3.仅用于供冷的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宜选择水冷却型机组。在同一变制冷剂流量 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中同时需要供冷和供暖时,宣选择制冷剂热回收型机组, 4.所选空气源机组室外机的充许温度范围,应满足使用地的气候条件;机组应能在工程室内、 室外机的相互位置条件下正常工作。 5.室内机选型时应在负荷计算的基础上进行温度修正、连接率修正和连接管长修正 5.5.3空气源机组的节能要求: 1.机组应在产品性能测试条件下,具有较高满负荷的能效比。产品性能测试条件见表5.5.3一1。
1.室内、外机连接管道上冷媒分配器前、后的连接管长度为5m或按制造厂规定。 2.室内机采用低机外静压的风管机
主:1.室内、外机连接管道上冷媒分配器前、后的连接管长度为5m或按制造厂规定。
2.机组应在额定性能工况条件下,具有较高的综合性能系数的算术平均值 (IPLV(c)+IPLV(H)/2);用于大型建筑时,该平均值不应低于3.40。额定性能工况测试条件见表5.5.3 一2。
2.室内机采用低机外静压的风管机
接管道上冷媒分配器前、后的连接管长度为5m或按制
3.冬季制热条件下,室外机融霜应快速、合理,具有较高的综合制热能效比。 4.机组应满足夏季设计工况条件下的冷负荷,还应满足冬季设计条件下的实际供热量;当制热 COP低于1.8时邮政标准,应采用其他供热方式。 5.5.4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的自动监控要求。 1.应具有以下功能: 1)每个空调房间的温度控制。 2)根据系统负荷要求自动调整系统设备运行状态。 3)设备运行状态记录与显示。 4)故障自动报警或显示。 5)空调权限管理。 2.宜具有以下功能: 1)周/月/年的日程控制功能。 2)具有图形化可视界面。 3)闭式网关或国际通用标准协议的开放式网关。
5.5.5系统设计要求。
1.空调系统的划分应合理,系统的经常性同时使用率或满负何率宜控制在40%80%。划分时 可遵守以下规则: 1)功能不同的区域宜组合在一个空调系统中。 2)经常使用的房间和不经常使用的房间宜组合在一个空调系统中。 2.应优化室外机与室内机间的配管布置,减少配管长度。配管等效长度不宜超过70m;或通过 产品技术资料核定,配管实际长度制冷工况下满负荷的性能系数不应低于2.80。 3.室内机之间、室内与室外机之间的高度落差不能超过厂家设备容许的最大落差,并应尽可能 小。 4.室内机数量不能超过各厂家室外机允许连接的数量。 5.室内、室外机的容量配比系数是一个系统内所有室内机额定制冷容量之和与室外机额定制冷 容量之比。宜参考表5.5.5选择,
表5.5.5室内、室外机的容量配比系数表
6.新风系统设计要求。 1)新风宜经排风热回收装置进行预冷(热)处理,并且设旁通风道,在过渡季节不经过热回收装 置直接引进新风。 2)采用排风热回收装置补充新风时,室内末端机组的选择应考虑分担部分新风负荷。 3)宜选用适应新风工况的专用直接蒸发式机组对系统的新风进行处理。 5.5.6室外机设置要求。 1.室外机必须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设置在通风条件不良的半封闭空间等场所。 2.室外机的散热翅片应避免太阳直射,必要时可设置遮阳板。 3.室外机应设置在远离热排气口及含油蒸汽、污浊气体、腐蚀性气体的排出口。 4.室外机的设置应防止进风与排风短路。当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冷 凝风机出风口安装导向风管,并适当加大风机静压;加高室外机组的安装高度,保证补风空间等。 5.室外机的设置位置应避免噪音、热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石化标准5.6水环式水源热泵空气调节系统
3.当采用锅炉或城市热网作为热源时,循环水系统供水温度不宜低于20℃,不应高于30℃。 4.当采用地表水、地下水或地埋管循环水为冷热源时,应选用低温型末端机组。当循环水系统 供水温度接近0℃、有结冰可能性时,应在循环水中加注防冻剂。 5.水环式水源热泵机组设计或运行工况与名义工况不一致时,应根据性能曲线对其实际出力做 修正。机组名义制冷工况为:进风干球温度27℃,湿球温度19℃,进水温度30℃,出水温度35℃。 名义制热工况为:进风干球温度20℃,进水温度20℃。机组水流量为按名义制冷工况确定的水流量 6.所选用的水环式水源热泵机组的性能系数与能效比应大于表5.6.1一2中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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