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326-2014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pdfJGJT 326-2014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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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GJT 326-2014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通过回转动作,改变所载车辆纵轴方向的机械设

    2.0. 10 底坑 pit

    机械式停车库的停车层底层地面以下的坑道。 2.0.11附建式停车库 accessorily build mechanical park age

    与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结合建造深圳标准规范范本,并共用或部分共月 体结构的机械式停车库

    存取汽车时,由驾驶员驾驶状态转换为停车设备控制状态或 由停车设备控制状态转换为驾驶员驾驶状态的区域。

    2.0.14重列式停车库

    连续两排及以上的机械式停车位纵向或横向贯穿排列在一起 的停车库。

    2.0.18无人方式nobodyallowed

    驾驶员不进入工作区,而由停车设备将转换区的汽车自动存 入停车位或从停车位取出至转换区的存取方式。

    由驾驶员将汽车开进工作区或从工作区开出,并由停车设备 完成汽车存取的方式。

    3.1.1机械式停车库的基地和总平面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执行。 3.1.2机械式停车库可按停车的自动化程度分为全自动停车库 和复式停车库。全自动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宜采用平面移动类、巷 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复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 类和简易升降类。 3.1.3机械式停车库的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可按表3.1.3确定

    3.1.3机械式停车库的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可按表

    表3.1.3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

    注:X为小型车;Z为中型车;D为大型车;T为特大型车;C为超大型车;K为 客车

    3.1.4机械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选型应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进 行,并应根据停车设备、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等进行建筑空间的 没计。机械式停车库应预留安装操作空间,且操作空间的宽度和 高度应根据停车设备类型进行确定

    1复式停车库的出入口及车道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的机械式停 车库,车位前的出入口场地尺寸应满足车辆转向进入载车板的要 求,且其宽度不宜小于6000mm(图3.1.5);

    图3.1.5车位前的出入口场地 1停车位;2一通道或室外道路

    3全自动停车库出入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停车设备的适停 车型宽度加500mm,且不应小于2500mm,净高不应小 于2000mm; 4全自动停车库的出入口场地无法满足车辆直行出入时, 可在出入口处设置回转盘,并应根据回转盘设备确定安装回转盘 的地坑尺寸; 5机械式停车库的人员疏散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 设置。

    3.1.7平面移动类停车库、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垂直升降类停 车库宜设置管理室,且管理室宜设在临近出入口处,并应满足观 察车辆进出状况的视野要求。当不能设在临近出入口处时,管理 室内应设置具备观察车辆进出状况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其他类 型停车库可根据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管理室

    地质勘探报告、停车设备的荷载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混凝土基础,且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 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5; 2停车设备钢架与基础之间宜采用直接预理、理设预理件 等方式进行连接;预埋件的尺寸、位置和精度等应满足停车设备 安装的要求; 3埋设设备预埋件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 20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00mm时,应对连接构造采取加强 措施; 4停车设备的钢架宜为便于现场拼装的形式,并应满足机 械式停车库对钢架的强度和刚度要求

    3.1.11当附建式停车库与建(构)筑物主体结构连接日

    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原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符合性验算,再 则和验算结果,进行连接设计:

    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原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符合性验算:再根据检 则和验算结果,进行连接设计; 2应根据停车设备的运行特点,采取隔振和防噪措施 3.1.12机械式停车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需比机菇CP 50011的顿宝

    3.1.18机械式停车库的电气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

    1停车库的配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且两个回路的供电线 路之间应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当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宜配置备用 电源; 2停车设备的电源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应与消防配电、 停车库照明和监控系统等线路分设; 3停车库的人员疏散出入口、配电室、控制室及管理室等 应设置应急照明,且应急照明器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 于30min; 4停车库内应设检修插座箱或检修插座,并宜根据需要分 别设置36V、220V、380V的电源插座: 5停车库宜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接口,并应设置电池充满 自动断电装置。 3.1.19机械式停车库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 足要求时,应设置照明,并宜采用节能光源。复式停车库照度标 准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执行; 全自动停车库照度标准值宜符合表3.1.19的规定

    2操作盘的照度标准值适用于由驾驶员自行操作时。

    3.1.20机械式停车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3.1.21机械式停车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 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3.1.22机械式停车库智能化系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智

    设计标准》GB/150314进行设计,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置车位信息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并可根据停车设 备类型、建设规模及环境等因素,选择配置出人口控制系统、智 能化电子收费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反向寻车诱导系统、电子标 签系统、车辆以及驾驶人高清图像比对系统、大型停车库运行视 锁监控系统、远程通信及协助系统等智能化系统: 2机械式停车库宜至少被一种无线通信信号覆盖,且停车 车转换区宜设置有线和无线通信装置; 3机械式停车库智能化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 系统连接,

    3.2升降横移类停车库

    3.2.1升降横移类停车库可由多套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组合而 成,且单套停车设备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25辆, 3.2.2升降横移类停车库的出入层净高不宜小于2000mm,其 他停车层净高不宜小于适停车型的高度加50mm。 3.2.3对于重列式布置的升降横移类停车库,其列数不宜超过 两列;后悬臂式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不宜做重列式布置。 3.2.4对于中部出入式升降横移类停车库,出入层以下的停车 层数宜为1~2层。 3.2.5对于升降横移类停车库建筑的墙、柱、梁与停车设备之 间预留的设备安装操作空间,其水平净距不宜小于50mm。 3.2.6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的基础应根据设备荷载和地基、结 构承载力进行设计。当利用建筑地面作为设备基础时,应根据设 备的荷载标准值对地基、结构承载力进行符合性验算。 3.2.7利用建筑物地下室的升降横移类停车库,地下室面积超 过2000m的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且换气次数不宜少于8次 h。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3.3简易升降类停车库

    3.3.1简易升降类停车库可由单套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横向并 联组合而成(图3.3.1),且每组并联组合的简易升降类停车库 的停车位不宜超过50个。

    3.3.2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类停车库的停车层数不宜超过四层,

    3.3.3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类停车库的停车层净高不应小于

    3.3.4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类停车库的地坑侧壁与停车

    图3.3.1三组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并联

    间应预留设备安装操作空间,且其间距不宜小于200mm。 3.3.5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类停车库出入场地可与场区交通通 道共用,且其宽度不宜小于6000mm。 3.3.6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类停车库的地坑宜采用混凝土结构; 设备基础可与地坑结构设计为一个整体。 3.3.7垂直升降式简易升降类停车库的地坑内应设有排水设施 室外停车库还应有防止雨水灌入的措施,排水系统可采用自动水 立控制排水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 范》GB50015的规定。

    室外停车库还应有防止雨水灌入的措施,排水系统可采用自动水 位控制排水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 范》GB50015的规定。

    3.4平面移动类停车库

    3.4.1单层平面移动类停车库的停车位不宜超过50个;通过设 在升降并道内的提升机,可将单层平面移动类停车设备组合成多 层平面移动类停车库。

    交通环境,采取纵向布置、横向布置或多排布置等布量

    3多层多排布置式平面移动类停车库宜纵向布置,排门 小于100mm,并宜在多排布置的一侧设置检修通道、

    3.4.3平面移动类停车库基础的纵向全长不均匀沉降差 于20mm。

    于20mm。 3.4.4平面移动类停车库的转换区应设置照明和应急照明。设 备维修、调试用照明插座应设置在升降机并和巷道处,间距不宜 大王10m

    3.4.4平面移动类停车库的转换区应设置照明和应急照明。设

    3.4.5停车数量少于50辆的平面移动类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口

    排烟系统组合设置,排气口宜设置在平面移动类停车库下部,排 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各自的风口应上、下分开设置:当停车位超 过50个时,通风系统应与排烟系统分开设置

    3.5巷道堆垛类停车库

    3.5.1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应根据场地的平面和空间条件确定停 车设备层数和停车位布置方式。巷道堆垛类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层 数宜为2层~6层,巷道堆垛类停车库的每层停车位宜为20 个~100个,每套巷道堆垛类停车设备的停车位宜为30个~ 100个,

    3.5.2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应根据停车设备及适停车

    3.5.2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应根据停车设备及适停车型进行设计,

    1巷道宽度应满足道堆垛机的运行要求,巷道底坑 整、干燥,且其全长水平高差不得大于20mm;

    2巷道两端应留有堆垛机运行缓冲距离,其距离尺寸应根 据堆垛机的运行速度确定,并应保证堆垛机急停时不与巷道两端 构造相碰

    配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的数量应与库内堆垛机相配套,每台堆垛机应至 少配置1个出入口: 2出入口前应设置不少于2个车位的候车空间; 3转换区双向通道宽度不宜小于5500mm,且应在距出入 口外6000mm处设置候车区;转换区单向通道宽度不宜小 于3000mm; 4可根据停车位堆垛方向,设置直入式或回转式转换区, 当车辆出入转换区的方向和堆垛机、停车位的方向不一致时,应 设置回转盘。 3.5.4当巷道堆垛类停车库采用横置式混凝土结构时,应设置 检修通道、检修人孔或检修楼梯。 3.5.5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基础的纵向长度不均匀沉降差应满足 堆垛机运行要求,且不宜大于20mm。 3.5.6巷道堆垛类停车库转换区应设置照明和应急照明。维修、 调试用照明插座应设在升降机井和巷道,间距不宜大于10m 3.5.7停车数量少于50辆的巷道堆垛类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可与

    3.6垂直升降类停车库

    3.6.1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宜设置于狭小空间环境,停车层数宜 为20层~25层。

    1。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可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单套主

    3.6.3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升降井道顶部和底部应设置设备运行 缓冲空间,并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3.6.3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升降井道顶部和底部应设置设备运行

    表3.6.3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升隆井道顶部和底部设备运行缓)

    3.6.4上驱动式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宜在顶部设置提升设备机房: 且机房层高不宜小于2200mm;下驱动式垂直升降类停车库的提 升设备的设备基础应避开回转盘,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距底坑内 壁的安装距离不宜小于400mm。

    3.6.5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宜采用直入式,当不能采取直入式时,应设置回 转盘,且回转盘可设置在提升井道内或转换区; 2 非通过式出入口门前应设置不少于2个候车位: ? 出入口门、围栏等应满足停车设备的连锁安全要求。 3.6.6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的基础理深应满足整体稳定性要求, 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

    3.6.10垂直升降类停车库顶部设备机房内的温度可能超过设备 要求时,应设置通风、散热装置。 3.6.11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应在出入口、转换区、车辆升降机和 停车位等处设置监视系统

    3.6.10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顶部设备机房内的温度口 要求时,应设置通风、散热装置。

    4.1.1机械式停车库的建筑工程、配套设施等的施工与安装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停车设备及其辅助设施的安装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0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 亨车设备》JB/T891、《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5、《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10474、《平面移动 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10545等的相关规定。

    4.1.2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应符合现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规 和检测器具应按规定的周期鉴定合格

    4.1.4机械式停车库的建筑工程施工

    项方案,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每 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各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程应进行施工隐蔽验收

    4.1.5停车设备的安装应在建筑屋面、外墙、门窗和内

    修等工程完工后进行。当需与安装配合施工时,有关的基础地 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安装电源、脚手架、登高梯及安全设 施等全部到位

    4.1.6机械式停车库的车道、出入口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4.2.2机械式停车库的土方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 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的规定。 4.2.3机械式停车库的基坑开挖应根据场地地质状况、地下水 位、开挖深度、场地条件等,采取开挖、支护和降、排水措施: 基坑土方应分层开挖;不能满足自然放坡要求的基坑应采取基坑 支护措施,并应对基坑土体稳定、变形及临近建筑影响进行监 测;基坑内的地下水位应降至基底施工面以下,且高差不宜小 于500mm

    4.2.4机械式停车库的基坑施工不得超挖和扰动持力层地基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执行,并应满足地基承载力设 计要求。

    凝土施工技术、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微膨胀混凝土技术等。

    凝土施工技术、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微膨胀混凝土技术等

    4.3.3预埋件、预留孔洞模板等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索开安股内育 4 停车设备基础混凝土应预压沉降合格,预留孔安装

    停车设备基础混凝土应预压沉降合格,预留孔安装的地 王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底端不应碰孔底, 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4.3.4停车设备基础混凝土应预压沉降合格,预留

    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底端不应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设备基础位置和尺寸的允许偏差

    注:1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最 大值:

    2预埋地脚螺栓的标高,应在其顶部测量 3预理地脚螺栓的中心距,应在根部和顶部测量

    4.4.1机械式停车库的装饰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

    机械式停车库的装饰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4.4.2机械式停车库的地面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并应

    1停车库宜采用耐磨地面、自流平地面或细石混凝土原浆 压光地面,施工进度宜根据停车设备安装要求进行; 2振动设备基础周围的地面面层,宜采用分隔缝与设备基 础分开; 3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4.4.3机械式停车库的抹灰工程宜在设备安装前,暗

    线盒、预埋管线完成后开始施工:抹灰时应对设备暗敷箱柜、线 盒进行校正、固定,保证牢固、美观

    4.4.4机械式停车库的门窗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的材料、型号等应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 准的要求,电动门、自动控制门应具备手动控制装置: 2出入口的门洞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出入洞口净尺寸; 3门窗安装后应开启灵活,当平开门高度超过1800mm 单扇宽度超过1000mm时,应设置不少于3个门轴合页; 4通风百叶窗的安装应能阻隔雨、雪进入室内。 4.4.5机械式停车库的涂料工程的施工不得污染已安装的停车 设备。

    4.4.6机械式停车库的外墙防水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习

    时,应采取洞口防水封堵、迎水面截水处理、抹灰细部 等措施。

    4.4.7机械式停车库的地

    确,坡度满足设计要求。

    机械式停车库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

    4.5.3地脚螺栓应在预留孔灌浆材料达到设计强度

    后再紧固:螺栓紧固后,螺母与垫圈、垫圈与底板间的接触均应 紧密,各螺栓的拧紧力应达到设计要求,并应均匀一致,外露出 螺母的螺栓宜为2~3个螺距

    误差控制措施和钢结构安装卸载方案。

    4.5.6机械式停车库的钢结构现场安装扩孔处、现场焊接处

    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B5024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安装的器材、管件等应符合设计和 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给水排水及采暖管道、设备的布 设位置、安装方式不应影响停车设备运行、维修等;管道穿越地 下室墙、屋面、楼板时,应有防渗漏措施; 2排水管安装坡度应保证排水顺畅;暗敷于混凝土基础内 的地下室排水管道的强度应满足要求,并应安装定位牢固、端口 封闭; 3采暖管道穿越墙或地面时应设套管,并应根据不同的管 道材料,预留温度变形空间;采暖系统应进行设计要求的符合性 系统调试。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的规定,并应符 规定:

    1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与供电电源、 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露大装设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 雪、风沙、灰尘等杂物侵入的措施。 2照明电气设备和导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 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其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的规定;照明管线 宜采用暗敷,穿线管内不得有可划伤线缆绝缘皮的毛刺等,与线 盒应采取压套连接;照明器具布设位置应满足停车库、出入口的 照度要求,并宜避开设备对照明光线的遮挡。 3应急照明的电源切换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 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4配电屏、柜宜在基础槽钢上安装,并应采用螺栓连接 柜体应可靠接地;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底部宜高出地面 50mm~100mm。 5引入盘、柜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 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额外应力;线缆长 应留有适当余量,并应采用屏蔽电缆。 6电气线路的敷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排列整齐美观 寻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对于低压电线和电缆,线缆间和线缆 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2。当采用安全触输电装置 传输时,滑触导管的开口不应朝上,同时集电器的电刷应与滑触

    导电体接触紧密。导电体相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大于20MQ。 7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规定;设备的可接近裸 露导体应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接地线应为铜芯软导 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应小于4mm。接地(PE)或接零 (PEN)支线应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不得串联连接;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8电气设备、电线电缆及附件的紧固件应采用铜或镀锌制 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并应固定牢固;膨胀螺栓规格应按国 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选择,其钻孔直径和理设深度应 符合国家现行应产品标准要求,有防振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振 装置;减振装置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 9电气设备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控制柜及二次回 路结线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 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执行。 4.6.4机械式停车库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应符合《智能建筑 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之简以及建筑智能化专业与建筑工 程各专业之间应进行协调配合,完成各专业综合管路布排:绝缘 导管及配件应完好、表面应有阻燃标记: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不 得在同一线管内敷设: 2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平稳牢 固,并应便于操作维护: 3现场控制器箱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800m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00mm; 4室内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距门、窗和出风口宜大于 2000mm;风管型温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风速平稳的直管段的下 半部,风阀执行器的输出力矩应与风阀所需的力矩相匹配,并应 满足设计要求,风阀执行器的开闭指示位应与风阀实际状况

    4.6.4机械式停车库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应符合《智

    1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建筑智能化专业与建筑工 程各专业之间应进行协调配合,完成各专业综合管路布排:绝缘 导管及配件应完好、表面应有阻燃标记;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不 得在同一线管内敷设; 2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平稳牢 固,并应便于操作维护; 3现场控制器箱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800m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00mm; 4室内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距门、窗和出风口宜大于 2000mm;风管型温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风速平稳的直管段的下 半部,风阀执行器的输出力矩应与风阀所需的力矩相匹配,并应 满足设计要求,风阀执行器的开闭指示位应与风阀实际状况

    致,风阀执行器宜面向便于观察的位置; 5有线通信终端宜采用嵌入式壁装设备,安装高度不应低 于1500mm且不应高于1700mm; 6对于采用钢管敷设的通信线缆,其墙面敷设高度不应低 于800mm且不应采用地面敷设

    4.7.1机械式停车库应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的材料、器具、设 备,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7.2机械式停车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 于所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进行节能性能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进行节能性能验收。 .7.3机械式停车库的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规定

    4.7.3机械式停车库的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个

    +.3机搬式1 J业 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规定

    5.1.1机械式停车库的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的验收评定方法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执行。

    5.1.2停车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工程勘察祭、设计文件的要求; 亭车设备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出厂说明文件的要求; 2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 上进行; 3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设备,应进 行见证取样检测; 5检验项目的质量应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工 质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6停车设备的安装质量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验收。 5.1.3 单位工程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竣工图; 设计变更修改、技术签证的有关文件; 3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和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记 录或试验报告; 4 停车库施工方案、停车设备安装技术方案; 5 技术交底记录; 停车设备质量验收合格报告; 7 焊接质量评定书,检验记录,焊工考试合格证件:

    垫圈标准8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及验收记录; 9地脚螺栓、无垫铁安装和垫铁灌浆所用混凝土的配合比 和验收记录; 10质量问题及其处理结果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10质量问题及其处理结果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5.1.4停车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简易开降类 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0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891、《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10475、《巷道 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10474、《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 设备》JB/T10545等的相关规定

    5.2.1机械式停车库的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核电厂标准规范范本5.2.1机械式停车库的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5.2.2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独立完成进出、停放车辆等使 用功能的停车库应为一个单位工程 2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根据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 刻分为多个子单位工程。 5.2.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和功能区域进行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为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 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十个子分部工程。 5.2.4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设备类别、施工工艺、不同部 位和材料等进行划分。检验项目应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检验方案 可设置检验批。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独立完成进出、停放车辆等使 用功能的停车库应为一个单位工程; 2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根据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 划分为多个子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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