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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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从业人员达不到规定学历资质水平、控制室等人员密集 场所设置不符合要求四个方面的问题,分类建立企业台账和问 题清单。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 今年6月底前实现“四个清零;其他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企业, 今年年底前实现“四个清零”;凡未按期完成“四个清零”的,依 法责令停产整改。 3.加强高危作业过程风险管控。企业实施开停车、检维修作 业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作业方案并组织本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或省市级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系统性检 维修时,同一作业平台不得超过9人,同一受限空间内原则上不 得超过3人,确需超过3人的,不得超过9人;临时性检维修时, 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规范动 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以零容忍态度严格查处特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应建立并严 格执行承包商评估考核和淘汰制度,实行统一安全管理,承包商 不得独自审批和实施特殊作业。 4.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要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和 各类园区管委会“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采取举报奖 励、分片包保、网格化管理等办法,加强公用工程运营管理,加 强对企业用电、用汽、用水等情况的实时监测,出现明显异常及 时组织核查,一经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应追根溯源、依法处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今年年底前,推动各市政府相关 部门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自安全风险联合防 控机制,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淘汰落 后工艺技术、国内首次使用且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及工艺技术不 成熟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严格控制引进涉及光气化、硝 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高 风险危险化学品项目,原则上非重大产业配套、产业链衔接或高 新技术产品项目不再引进。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 过氧化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前所 在市应向省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化工园区要根据国家和省产 业政策,结合所在市“禁限控”自录,制定《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 引》和园区“禁限控目录。 6.推动化工园区安全升级。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由所在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 (试行)》要求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复核,确定 安全风险等级,并制定“一园一策”安全提升方案,今年10月底 前将复核结果和安全提升方案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并公示。2022 年年底前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应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 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 7.推行化工园区封团化、智能化管理。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 区,应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 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今年年底前要采取园区边界设置实体(电
子)围栏或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园区入口设置卡口及临检停车区、 重点区域设置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方式,对进出园区人员、车 辆、物料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和智能化管理。 8.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市、县(市、区)应急管 理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和淘汰落后危 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对辖区内企业逐一开展排 查评估,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企一策”。今年8月底前完成一 轮整治,公布规范达标、改造提升、依法淘汰企业名单,后续压 茬推进。 9.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管理规定,切实解决随意挂靠设计资质违规 执业、设计人员出名不出人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相关专 家对HAZOP分析、LOPA和SIL定级报告进行审查,对分析结 果存在重大错误、遗漏,审查资料、参与人员等不满足分析要求 的住宅楼标准规范范本,要重新进行相应分析。对未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开展精细 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HAZOP分析、LOPA和SIL定级等工 作的,或安全设施设计未充分运用上述成果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自,依法不予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自投用前应对各安全仪 表功能进行SIL验证,严格进行安全仪表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合 确认?确保具备安全投运条件。 10.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全覆盖现场核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前,应指派不少 于2名工作人员并邀请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涉及剧毒化学品和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 的现场核查由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 场核查工作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负责。负责现场核查的机 关要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追查,依法追究包括技术 服务机构在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1.加快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升级。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尚未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建设项目,凡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 生产装置,其上下游配套装置须进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设计;现 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其上下游 配套装置2022年年底前须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新、改、扩 建项目在设计阶段要优化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现场生产作业 人员数量,涉及爆炸危险性、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有毒气体和 室息危险性的生产、储存装置区原则上除巡检人员外,不应配备 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的,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 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 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独栋厂 房(装置)内现场作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9人;现有涉及爆炸危 险性、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生产、储存装置区达 不到上述限人要求的,2022年年底前达到要求。今年年底前所 有生产企业实现“二道门”防无关人员进入功能。 (三)提升技能素质水平。 12.开展安全资质对标达标和学历提升行动。企业要按照《危 验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要求,开展
专职安全管理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两类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提 升行动,并建立管理清单。对新入职人员严把达标关,对现有不 达标人员逐岗对标,实施“一企一策限期达标整改计划,通过学 力提升、内部调整、人员招录等方式,2022年年底前全面达标。 将以上两类重点人员安全资质条件达标情况纳入安全许可现场 核查和执法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支持员工在职提升化工 安全相关学历水平,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安全技术技 能人员队伍。企业现有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主管 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等人员安全资质条件过渡政策 和达标管理的原则,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 标导则(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力争2022年年底前达标。 13.开展“三个一建设试点示范。稳步推动安全培训空间、实 训基地和培训资源库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建设”,构建线上线下 融合的高质量培训供给网络。今年,确定滁州定远、蚌埠淮上、 安庆石化、安庆高新4个化工园区及所辖1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 展“三个一建设”试点示范。其他市分别确定1个C级以上化工园 区、1家规模以上企业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四)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14.推动安全数学化完善升级。支持和鼓励重点地区、化工 园区和企业在现有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和监测监 控系统的基础上,利用最新成熟技术手段,拓展监测预警范围, 完善系统应用功能,建立满足化工园区、企业安全管理实际需求
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要细化实化任务措施,列出时间 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一级抓一 级、层层抓洛实。 (三)强化上下联动。各级要紧町自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 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要同频共振,形成集中攻 坚合力。 (四)强化调度督导。各级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充分发挥 典型引领的示范效应,对推动滞后的地区实施重点帮扶
抄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省直管县(市) 人民政府。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 年6月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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