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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人工地基,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 截然不同的地基上。无法避免时,应视工程情况采取措施清除或减小地震期间不同地基的差异沉降量。 2建筑地基范围内的砂土和饱和粉土(不含黄土),应按《抗震规范》第4.3节的规定进行液化 判别和地基处理。 3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粘性土层与湿陷性黄土时,应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采用桩基地 基加固处理或《抗震规范》第4.3.9条的各项措施,也可根据地基承受的压力估算地震时软土可能产 生的震陷量,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1.2.4建筑体形与刚度
W=0.8(3△A+3△,)+20
式中△A、△一分别为多遇地震作用下建筑A、建筑B在较低建筑屋面高度处的弹性侧移计算值; 常数3一 基本烈度(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的结构弹塑性侧移与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弹 性侧移的比值: 系数0.8一 一建筑A与建筑B地震侧移最大值的遇合系数。
园林绿化标准规范范本1.2.5结构材料与延性
按照结构延性的大小排序,依次是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结构、型钢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 构、配筋砌体结构、体结构。 2结构的延性大,说明结构抗震的变形能力大,结构的耐震性能好。因此,有条件时,建筑的主 本结构宜采用延性较大的结构材料。 3防止脆性破坏,使结构能达到其自身最大延性,宜采取以下措施:
1)对砌体结构,采用圈梁和构造柱来束墙体。 2)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合理确定截面尺寸,恰当配置纵筋和箍筋(抗剪斜筋),加强钢筋的锥 剪切破坏先于弯曲破坏、混凝土压溃先于钢筋屈服、钢筋粘结锚固失效先于杆件破坏。 3)对钢构件,合理确定板件宽厚比,防止局部屈曲:强化杆件连接,使屈服截面远离杆件节
1应能制定出明确的、当前计算手段能解决的平面或空间计算简图。 2应具有合理的、直接的或基本直接的传力途径。部分框架柱、抗震墙不落地或在某楼层中断 则需要通过楼盖或水平转换构件迁回传递地震力,属于间接传力途径,不利于抗震,应按《抗震规范》 第3.4.3条等有关规定采取加强措施。 3应避免因少数脆弱构件或节点等薄弱环节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传力路线中断、丧失抗震能力 或承重能力。非成对设置的单斜杆竖向支撑、弱柱型架、不合理的水平转换构件、侧向刚度或水平 承载力不足的柔弱楼层,均属不安全构件。 4应具有足够的侧向刚度、较强的水平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能吸收和耗散较多的地震输人 能量。 5宜采用具有多道抗震防线的剪切型构件和弯曲型构件并用的双重或多重结构体系,例如,框, 墙体系、框一撑体系、筒中筒体系等。若采用框架体系、剪力墙体系等单一结构体系时,应分别符合 “强柱弱梁”、“联肢墙居多”的耐震设计准则。 6宜具有尽可能多的超静定次数,确保结构具有较大赞余度和内力重分配功能,在地震作用下 整个结构能形成总体届服机制而不发生楼层屈服机制。强柱型框架、偏心(偏交)支撑、强剪型支撑 联肢墙等属总体屈服机制型构件。 7沿结构平面和竖向,各抗侧力构件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 成柔弱楼层或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 8结构在纵、横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 9采用钢筋混凝土“部分框支抗囊墙”结构体系的高层建筑,当支柱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或型钢 混凝土柱时,应视底部框支层数的多少及上部与下部楼层侧向刚度比值的大小,确定是否来取下列措 施:①框支层的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墙体内增设型钢暗框架;②框支柱计入包含塑性变形集中侧移的重 力二阶效应:③按《高层规程》附录E计算转换层上、下楼层的侧向刚度比。
·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1.2.9结构构件设计
1钢筋混凝土框架、框筒的设计宜符合“四强、四弱”准则: 1)强节弱杆一一框架梁-柱节点域的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抗震规范》附录D的要求,使杆件 彼坏先于节点破坏。 2)强柱弱梁一一框架各楼层节点的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第6.2.2、6.2.3、 6.2.6和6.2.10条的要求,使梁端破坏先于柱端破坏。 3)强剪弱弯一一框架梁、柱的截面尺寸应满足《抗震规范》第6.2.9条的要求,框架梁端截面和 框架柱的剪力设计值,应分别符合《抗震规范》第6.2.4、6.2.5条的要求,使梁柱的弯曲破坏先于剪 切破坏。 4)强压弱拉一一框架柱的截面尺寸应满足《抗震规范》第6.3.7条的要求。框架梁、柱的纵向受 拉钢筋和箍筋的配置,应分别符合《抗震规范》第6.3.3、6.3.6条和第6.3.8~6.3.12条的要求,使 梁、柱截面受拉区钢筋的屈服先于受压区混凝土的压碎。 2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仅重力荷载作用下可考虑对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端的负弯矩设计值以调 福系数运行调幅。 3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中、上段的设备层(兼作结构转换层的情况除外),因层高突然减小, 使全部框架柱的剪跨比均不大于2时,对剪跨比不大于2但不小于1.5的柱的轴压比限值应比剪跨比大 于2的数值减小0.05,对剪跨比小于1.5的柱的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对剪跨 比均不大于2的柱的箍筋加密区取柱全高范围,其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的最小体积配筛率,应符合《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4.7条的规定。 4设置地下室的多层、高层建筑,地下结构钢筋混凝土柱和型钢混凝土柱的轴压比限值可按《抗 震规范》中相应数值增加0.1。 5一级框架的钢筋混凝土梁端箍筋加密区段内,宜在距梁底面200mm高度处设置Φ8横向拉筋 其纵向间距和箍筋相同。 6高层建筑宜设置地下室。当地下室的层数较多时,为使深基坑能采用造价低、工期短的自支护 系统,地下结构宜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或型钢混凝土柱,并采用逆作业法施工。 7对钢结构高层建筑,为减缓地下结构到上部钢结构的侧向刚度突变,底层或底部两层宜来用型 钢混凝土结构作为过渡层。 8为确保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所采用高强混凝土的强度等级,8、9度时宜分别不超过C70和 C60,而且在构造方面应符合《抗震规范》附录B的规定。 9多层、高层建筑的顶层为空旷大厅时,除对结构进行弹性时程分析外,对顶层结构构件宜采取 高一等级的抗震构造措施,以增强其适应较大变形的能力。 10对转换层楼盖的托柱梁、托墙梁,作用于其跨间的上层柱(或墙肢)由地震倾覆力矩引起的 附加轴压力,宜乘以增大系数1.5
1.3复杂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基本原则
4 公
2扭转不规则类型:抗侧力构件布置不对称及质量分布非常不对称的结构扭转不规则的平面不规 2
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体型复杂的楼层刚度变化的侧向刚度不规则类型:抗侧力构件沿竖向的不连续或截面变化, 比 K,/ K;+1<0.7 或 K, 3
7平面不规则与竖向不规则的兼有的建筑结构
7平面不规则与竖向不规则的兼有的建筑结构
1抗震计算时,宜考虑平扭耦连计算结构的扭转效应,振型数不应小于15,对多塔楼结构的振型 数不应小于塔楼数的9倍,且计算振型数应使振型参与质量不小于总质量的90%。 2需要充分考虑扭转效应时,宜来用《抗震规范》中的平动、扭转耦连振型分解法。 3除考虑扭转外还要注意结构进人非弹性阶段后,相对薄弱楼层的塑性变形集中问题。当框架结 构楼层屈服强度系数$,<0.5时,宜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的弹塑性变性验算。不超过12层且层 刚度无突变的框架结构可采用《抗震规范》的简化计算法,此外也可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 4属于特别不规则结构除按第3款考虑外,对于7~9度抗震等级为一、二级及高度大于 30m的高层建筑,为了进一步掌握多遇地震作用下地震力和变形的分布,宜补充二维或三维弹性 时程分析。 5以上情况的不同复杂程度在确定分析方法时应具体考虑,在设计中尽量使复杂程度不要过多的 超过以上所规定的数值,
1.3.4复杂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措施
对于复杂建筑结构除进行必要的抗震计算分析外,更重要的是掌握概念 1复杂结构抗震设计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1)立面上局部突出部位不宜位于平面的端部,立面体型避免上大下小; 2)位于平面的转角及边缘的抗侧力构件宜有较好的变形能力; 3)复杂平面的转折交叉处宜避免楼盖有较大洞口削弱整体刚度; 4)合理布置抗侧力构件,尽量减小扭转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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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大底盘的高层建筑,主体结构与底盘宜同心布置; 6)为了减小结构进人非弹性阶段的扭转效应,同一楼层内各抗侧力竖向构件的届服承载力与其承 受的竖向荷载宜相互对应,也就是屈服承载力中心与质量中心尽量接近; 7)对复杂建筑结构应采取措施控制差异沉降及温度伸缩的影响; 8)基础结构应有良好的整体性和足够承载能力,以保证上部结构的抗震性能。 2复杂建筑结构的平面转折及体型和承载力突变部位均属于抗震不利部位。对于这些部位应注意 采取提高抗震性能的措施。 1)提高不利部位的结构承载能力,例如,对薄弱楼层提高柱和墙的抗侧力、承载能以推迟 出服。 2)提高楼盖的承载能力和整体刚度,确保地震作用的传递。 3)复杂传力部位的主要构件承载力设计如托墙柱、托墙梁、托柱梁及转换层构件等,根据具体情 况宜将该部位的地震作用乘以不小于1.5的增天系数。 4)采取构造措施提高结构不利部位的变形能力(延性)。例如,对不利部位的抗侧力构件适 当提高抗震等级,采取相应构造措施(降低轴压比、提高受力钢筋的配筋率、提高横向钢筋的配 箍率等)。 5)根据具体情况提高承载能 力的措施在同一结构部位可以并用
2.1楼(地)面、屋面活荷载
2.1.2楼面活荷载补充规定
注:当医疗设备型号与表中不符时,应按实际情况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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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楼面梁、柱、墙及基础时,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
若干类别的楼面活荷载 )某些用途房屋的楼面活荷载补充(表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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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水层做法简单或自防水屋面应考虑翻修时可能增加的荷载。 3)国内重大工程、中外合资工程或国外工程,应充分考虑到楼面使用用途的改变,宜适当增加活 荷载,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4)屋面天沟应考虑充满水时的荷载,当天沟深度超过500mm时,宜在天沟侧板适当位置增设水 孔,此时水重可计至溢水孔底面。此外水沟设计时尚应考虑找坡层的重量。 5)高低层相邻的屋面,在设计低层屋面构件时应适当考虑施工时临时荷载,该荷载应不小于 4kN/m,并在施工图上注明。 6)室内地下室顶板须考虑施工时堆放材料或作临时工场的荷载,该荷载宜控制在5kN/m以 内。 7)计算地下室外墙时,其室外地面荷载取值不宴低于10kN/m,如室外地面为通行车道则应考虑 行车荷载。
自动扶梯支承处的荷载应根据厂家的产品规格取用。当不能确定产品规格时,可选用图2.2.0中的 最大值。自动扶梯支承处的荷载R上、R各两个,同楼层两R间的距离当扶梯净宽W=600mm 800mm、1000mm时,分别为800mm、1000mm、1200mm。在荷载R上、R中已包括活荷载【其值等于 扶梯净宽(以m计)×自动扶梯水平投影长度的一半(以m计)×4kN/m=2]。
图2.2.0自动扶梯支承处荷载
2.3.3车队的横向排列应符合图2.3.3的规定
2.3.4各级汽车荷载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3
3.2各级汽车车队的纵向排列(轴重力单位:kN:
汽车车队的纵向排列(轴重力单位:kN;尺寸单位:
图2.3.3各级汽车的平面尺寸和横向布置(单位:
注:1 表列荷载适用于按单向板配筋的现浇板及板跨方向与机架排列方向(荷载作用面的长边)相垂直的预制板 等楼面结构,按双向板配筋的现浇板亦可参照使用, 2表列荷载不包括隔墙、吊顶荷载。 3由于不间断电源设备的重量较重,设计时也可按照电源设备的重量、底面尺寸、排列方式等对设备作用处 的楼面进行结构处理。 4搬运单件重量较重的机器时,应验算沿途的楼板结构强度。 5设计墙、柱、基础时,表列楼面活荷载可采用与设计主梁相同的荷载
注:1 等楼面结构,按双向板配筋的现浇板亦可参照使用, 2表列荷载不包括隔墙、吊顶荷载。 3由于不间断电源设备的重量较重,设计时也可按照电源设备的重量、底面尺寸、排列方式等对设备作用处 的楼面进行结构处理。 4搬运单件重量较重的机器时,应验算沿途的楼板结构强度。 5设计墙、柱、基础时,表列楼面活荷载可采用与设计主梁相同的荷载,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1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2.5.1设计地下防水结构所考虑的地下水压力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并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历史水位变化 情况确定。 2.5.2当地质勘察报告中未明确提出设防水位及水压分布情况时,宜采取以下措施:
情况确定。 2.5.2当地质勘察报告中未明确提出设防水位及水压分布情况时,宜采取以下措施: 1对重要工程应进行水文试验,并经专家论证后确定。 2对一般工程的设防水位及水压分布应取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可能产生的最高水位和最大水 压。 2.5.3水位不急剧变化的水压力按永久荷载考虑;水位急剧变化的水压力按可变荷载考虑。
计算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的地下室侧墙受弯及受剪承载力时,土压力引起的效应为永久荷 当考虑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当考虑由永久荷载效应 合时,其荷载分项系数取1.35。 地下室侧墙承受的士压力宜取静止土压力。
2.7.1计算支承隔墙的楼板和次梁时,满跨长度的隔墙重量宜按下列原则取用: 1挠度计算:对无洞隔墙,当为砖、陶粒空心砌块或加气混凝土砌体等时,可不考虑隔墙自重; 当为石膏板或板条墙时,可按其自重的40%计算; 2弯曲承载力计算:对无洞口或洞口在板(梁)跨中1/3范围内且洞口上砌体高度不小于500mm 的隔墙,可取隔墙自重的40%或取板(梁)跨度的1/3作为隔墙高度的隔墙自重,两者中的较大者作 为板(梁)的每延长米均布荷载计算,否则按实际自重计算; 3剪切承载力计算:不论何种隔墙,均按实际自重计算。 2.7.2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的建筑中,当隔墙位置在设计中没有指明或允许灵活布置时,可将隔墙 每延长米自重的30%作为每平方米楼面的均布荷载标准值计算,且不宜小于1.0kN/m,其准永久值系 数可取0.5。
2.7.3在隔墙顺着预制板跨度方向
2.8活荷载的不利布置
2.8.1对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大于2.0kN/m或跨度相差较大的房屋建筑,按弹性方法计算框架和连续 梁(板)的内力时,应考虑活荷载的不利布置。 2.8.2考虑活荷载不利组合的房屋,不应将连续梁支座左右剪力的最大值相加传至主梁,又将主梁支 座左右剪力最大值相加传至框架柱,致使主梁、柱、桩基荷载不必要的增大。
2.9.1甲方或工艺单位所提设备、物料其荷载较大的,应分析其外型尺寸、设备布置间距、底盘
2.9.1甲方或工艺单位所提设备、物料其荷载较大的,应分析其外型尺寸、设备布置间距、底盘尺
寸、物料堆放情况,分别对楼板、次梁、主梁采用不同的荷载取值。 2.9.2直接支承有振动设备的梁,应验算其自振频率,避免与设备振动频率接近。 2.9.3当地面堆料较大时,应考虑堆料对地基不均匀沉陷的影响。若地面等效均布荷载小于表2.9. 中的数值可以不考虑堆料对地基不均勾沉陷的影响
3可不考虑堆料对地基不均匀沉陷的地面荷载
2.9.4多层砌体房屋的预制楼板,应考虑施工堆放块体等材料的自重荷载(一般可取3kN/m)。此项 荷载为临时荷载标准值,不与使用活荷载及建筑装修荷载同时考虑。 2.9.5计算叠合梁第一阶段的内力时,施工荷载标准值一般按1.0kN/m采用,悬挑梁按1.5kN/m采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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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场地、地基与基础
建筑场地、地基与基础·21
[3. 1. 19]
S = 1.35S.≤R
式中R一一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 Sk一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3.1.20当多栋高楼和大片裙房地下无缝分开,建在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时,应按照上部结构、基础 和地基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地基规范》第5.3.10条)。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计算。
2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3.2.1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
3.2岩士工程勘察及建筑场地
1设计单位应按《地基规范》第3.0.1条要求,将建筑物地基基础按要求定出地基基础等级 (甲、乙、丙),再按该等级提出勘察要求,并对勘察单位提供设计资料,见该规范第3.1.8条。 2勘察单位依设计所提资料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2001规定进行初勘和详勘工作 做出完整的勘察报告,包括勘察内容、图表、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地基基础型式和施工建议等。 3勘察报告必须是经过审查合格(盖审查章)的勘察报告,提供给设计人员。
3.2.2对勘察报告的检查
1是否满足《地基规范》第3.0.3条内容要求,在抗震设防区还要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第4.1.9条要求。 2勘探点的布置和深度是否满足地基基础的设计要求,如不够时则应补勘。 3对地基基础的建议进行研究,并可进一步探讨。
3.2.3建筑场地的安全性评估
1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一般由勘察单位提出,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2001第5 章。 地质灾害包括岩溶、土洞、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活动断裂、斜坡变 形等,对建筑场地的安全性可能造成严重威胁。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建筑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2号文)、《建筑用地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规 范》GB50021一2001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勘察(见第5章)专列一章,查明各种不良地质情 况,以便需要时采取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的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之内,应根据该场地及其附近地质灾害的具 体条件,结合工程要求确定,以能确切查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条件和满足评估需要为准。既包括自 然地质灾害,也包括人为地质灾害,特别要注意对人类活动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评估。 评估工作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在选址阶段进行。评估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前言:包括任务由来,拟建工程概况、征地地点和范围、项目类型和平面布置图,评估目的和 依据,评估投入的工作量,评估级别。 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特征、 人为活动影响等。 3)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地质灾害类型和特征):通过地面现状调查,查阅历史记载及科 技文献,评估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对影响危险性的 主要因素进行比较和分析。 4)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针对性强,预 测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兴修水库引发的岸边再造,削坡引起的滑坡复活,大 面积高填方引发的不均匀沉降或斜坡失稳,抽汲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或塌陷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价和防护措施:包括评估区范围的危险性分区,场地使用的适宜性评 价,防治措施建议等。 6)结论和建议:包括评估级别、地质环境的复杂程度、现状评估结论、预测评估结论、综合评估 结论、工程避让或防治方案、对工程勘察的建议、对长期观测的建议等。 评估报告的图件根据具体条件而定,但一般应有: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 生分区。 2地震安全性评估,一般由当地地震部门提出
建筑场地、地基与基础·23
3.3.1房屋基础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体型与功能要求、荷载大小和分布情况、 相邻建筑基础情况、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以及地区抗震烈度等综合考虑,选择经济合理的基础型式。 3.3.2砌体结构优先采用刚性条形基础,如灰土条形基础、C15素混凝土条形基础、毛石混凝土条形 基础和四合土条形基础等,当基础宽度大于2.5m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即柔性基础。 3.3.3多层内框架结构,如地基土较差时,中柱宜选用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中柱宜用钢筋混凝 土柱。 3.3.4框架结构、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较小可采用单独柱基,在抗震设防区可按《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第6.1.11条设柱基拉梁。 无地下室、地基较差、荷载较大为增强整体性,减少不均匀沉降,可采用十字交叉梁条形基础。 如采用上述基础不能满足地基基础强度和变形要求,又不宜采用桩基或人工地基时,可采用筱板 基础(有梁或无梁)。 3.3.5框架结构、有地下室、上部结构对不均匀沉降要求严、防水要求高、柱网较均匀,可采用箱形 其础:柱网不均匀时,可采用笈板基础。
有地下室、无防水要求煤炭标准,柱网、荷载较均匀、地基较好,可采用独立柱基,抗震设防区加柱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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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或采用钢筋混凝土交叉条形基础或筱板基础。 筱板基础上的柱荷载不大、柱网较小且均匀,可采用板式筱形基础。当柱荷载不同、柱距较大时, 宜采用梁板式筏基。 无论采用何种基础都要处理好基础底板与地下室外墙的连结节点
3.3.6框剪结构无地下室、地基较好
3.4.1地基承载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P, + p. ≤ /.
建筑场地、地基与基础·25
中P——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服务质量标准,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 Pe—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f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6下列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1)砌体房屋; 2)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粘性土层的下列建筑: ①一般的单层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 ②不超过8层且高度在25m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 ③基础荷载和②项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可不进行上部结构抗震验算的建筑。 注:软弱粘性土层指7度、8度和9度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分别小于80、100和120kPa的土层。 7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p可按下列规定简化计算: 条形基础:
表3.4.1地基压力扩散角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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