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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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1,有线语言分配系统的收听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放置或安装在会议桌、椅上。 2 可与会议讨论系统的会议单元集成为个整体。 应具有音量控制器。 4 应具有通道选择器。 5 可具有监听原声通路的扬声器。 5.2.2 翻译单元、红外线语言分配系统及同声传译室的功能要 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的有关规定, 5.2.3 同声传译系统宜配备内部通话功能。 5.2.4撑作人员的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能使操作人员按会议程序及主席的指令监听和控制会 议室内所有的会议同声传译系统。 2 应能监视译音通路、原声通路接入语言分配通路。 3 宜具有内部通话用的传声器。 4 应具有头戴耳机,并应能监听所有通路的音频。 5非自动音量控制的系统,应能用节目电平指示器,连续指 示原声通路的电平及每一译音通路的电平,并应能对每个通路的 音量分别控制。 6对附加信号源可提供辅助输人装置。 7辅助输出装置可把一个或多个通路接到语言分配系统,并 可将所有通路接到录音通路

    5.3.1有线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从翻译单元传声器输入到代表 头戴耳机输入端口的系统传输电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3.1的 要求。

    5.3.1有线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从翻译单元传声器输入到代表 头戴耳机输入端口的系统传输电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3.1的 要求

    表5.3.1有线会议同声传译系统电注能要求

    商业标准5.3.2有线谱分配系统设计应欲合下列要求

    3.2有线谱言分配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道选择器数基大于100只时,宜用数字有线语言分配 系统。 2通道选择器、翻译单元到会议系统控制主机的最远距离大 于50m时,宜用数字有线语言分配系统 5.3.3红外线会议同声传译系统、翻译员和代表的耳机,以及同 声传译室的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 T.程技术规范》GB50524的有关规定,

    5.4.1系统中同时包含有会议讨论系统和会议同声传译系统时, 宜将会议讨论系统和会议同声传译系统进行集成。 5.4.2固定座席的场所可采用有线同声传译系统或无线同声传 译系统;不设固定座席的场所,宜采用无线同声传译系统;也可有 线和无线系统混合使用。 5.4.3会议系统控制主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的 要求。 5.4.47 有线通道选择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选用台面嵌人式或座椅扶手嵌人式安装方式的通道选 择器,

    应具有耳机插口及耳机音量调节功能 3 应具有通道选择键及显示所选通道的功能。 4宜支持带电热插拨。 5.4.5红外线会议同声传译系统的设备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4的有关规定。

    图6.11会议表决系统的组成

    6.1.2会议表决系统可根据设备的连接方式分为有线会议表决 系统和无线会议表决系统。有线会议表决系统可根据表决速度分 为普通有线会议表决系统和高速有线会议表决系统。无线会议表 决系统可分为射频式无线会议表决系统和红外线式无线会议表决 系统。

    6.2.1投票表决器表决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 6.2.2会议表决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 可选择不记名表决或记名表决方式, 可选择第一次按键有效或最后一次按键有效的表决 方式, 可选择由主席或操作人员启动表决程序。 8

    4可预先选定表决的持续时间或由主席决定表决的终止。 5表决结果的显示可选择直接显示或延时显示。 6在表决结束时,最后的统计结果应以直方图、饼状图、数字 文本显示等方式显示给主席、操作人员和代表。 7应满足会场会议显示系统和主席台显示屏显示内容不同 的要求。 6.2.3在进行电子表决前,与会人员应先进行电子签到。电子签 到可采取下列方式: 1可利用会议单元上的签到按键进行签到。 2可利用会议单元上的IC卡读卡器进行签到。 3可利用与会代表佩带的内置有非接触式IC卡的代表证通 过签到门时白动签到。 6.2.4会议表决系统应实时显示代表签到情况。 6.2.5表决器可配置显示屏,可在线显示表决结果、签到信 息等。 6.2.6会议表决系统应能实现议案管理、投票表决管理功能,并 应支持在会议进行期间对议案、议程和其他与会议相关的内容进 行现场修改。 6.2.7会议表决的议案、出席人数、表决结果、表决时间等,应立 即存入本地数据库和会议管理中心核心数据库中,并可导出备份 或输出打印。 6.2.8会议显示系统、操作人员和主席台的显示器,应符合下列 要求: 1会议显示系统应能显示总的表决结果和各自的表决结果。 2操作人员和主席台显示器可独立显示累计的表决结果和 各自的表决结果,并可显示表决过程, 6.3性能设计要求 6.3.1会议表决系统的表决速度应符合表6.3.1的要求。 ·19·

    表6.3.1会议表决系统的表决速度

    图7.1.2会议扩声系统的组或

    7.1.3声源设备可包括传声器、CD机、卡座、MD机等。 7.1.4传输部分可包括各种音频传输线缆和光端机等。 7.1.5音频处理设备宜包括调音台、自动混音台、自动反馈抑制 器、均衡器、数字音频处理器和媒体矩阵等。 7.1.6音频扩声设备应包括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7.1.7厅堂会议扩声系统宜包括观众厅扩声系统和主席台返送 系统。

    7.2.1会议扩声系统设计应与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声学设计

    7.2.1会议扩声系统设计应与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和其

    他有关工程设计专业密切配合。 7.2.2会议扩声系统设计应具有保证会议语言清晰度的建声设 计和电声设计。 7.2.3会议扩声系统设计宜具有计算机仿真的声学预测 设计。 7.2.4会议扩声设计应满足会议扩声的使用要求,多功能会议场 所设计应满足多用途功能需求。 7.2.5会议扩声系统设计应满足与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 7.2.6多个会议室宜具有集中控制管理功能。

    7.3.3会堂、报告厅、多用途礼堂建筑声学特性指标混响时间范 围,对不同容积在频率为500Hz~1kHz时,满场混响时间宜符合 图7.3.3所示要求。

    7.4主要设备设计要求

    7.4.1传声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传声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宜配置足够数量的传声器。 2 可采用有线传声器或无线传声器。 应选用有利于抑制声反馈的传声器。 4厅堂类会议场所应分别在主席台台口和观众席等处按功 能需要设置传声器插座

    5具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现场多个工位同时需要传声器 信号时,宜设置传声器信号分配系统。 7.4.2扬声器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扬声器系统应根据会议场所主席台面积和观众席坐席数 量、空间高度、容积、混响时间等因索,按下列要求进行设计: 1)扬声器系统可根据会议现场情况选用集中、分或集中 分散相结合的分布方式。 2)扬声器系统可根据厅堂主席台口尺寸,采用相应单通道、 双通道和三通道系统, 3)扬声器系统可选用点声源扬声器系统或线阵列扬声器 系统。 4)主席台返送监听音箱应安装在靠近舞台台口位置,并应 独立控制, 2扬声器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应产生机械 噪声。 3扬声器系统承重结构改动或荷载增加时,必须由原结构设 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并应对既 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4扬声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暗装方式时,孔润开口尺寸不应影响扬声器声辐射 性能;所用饰面材料和扬声器面罩透声性能应好,饰面材 料穿孔率宜大于或等于50%, 2)扬声器系统安装处的空间尺寸应保证扬声器系统声辐射 不受影响,并应进行声学吸声处理。 3)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同一声道扬声器的数量及布置 宜有利于减轻服务区内的声波干扰。 5功率放大器与扬声器系统之间的线路功率损耗应小于扬 声器系统功率的10%。 7.4.3调音及信号处理设备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具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现场多个工位同时需要传声器 信号时,宜设置传声器信号分配系统。 7.4.2扬声器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扬声器系统应根据会议场所主席台面积和观众席坐席数 量、空间高度、容积、混响时间等因索,按下列要求进行设计: 1)扬声器系统可根据会议现场情况选用集中、分或集中 分散相结合的分布方式。 2)扬声器系统可根据厅堂主席台口尺寸,采用相应单通道 双通道和三通道系统, 3)扬声器系统可选用点声源扬声器系统或线阵列扬声器 系统。 4)主席台返送监听音箱应安装在靠近舞台台口位置,并应 独立控制, 2扬声器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应产生机械 噪声。 3扬声器系统承重结构改动或荷载增加时,必须由原结构设 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并应对既 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4扬声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暗装方式时,孔润开口尺寸不应影响扬声器声辐射 性能;所用饰面材料和扬声器面罩透声性能应好,饰面材 料穿孔率宜大于或等于50%。 2)扬声器系统安装处的空间尺寸应保证扬声器系统声辐射 不受影响,并应进行声学吸声处理。 3)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同一声道扬声器的数量及布置 宜有利于减轻服务区内的声波干扰。 5功率放大器与扬声器系统之间的线路功率损耗应小于扬 声器系统功率的10%。 7.4.3调音及信号处理设备的设计应符合下列票或

    1扩声系统可配置数字、模拟调音台或数字音频处理设备, 调音台的输人通道总数不应少于最大使用输人通道数。调音台应 具有不少于扩声通道数量的通道母线。 2可采用自动混音台。 3数字音频处理器输人路数应满足调音台主输出的要求,数 字音频处理器输出路数应满足相应扬声器数量。 4数字音频处理器的每一路应具有分频、高低通、滤波、压 限、均衡、参数均衡、相位、延时等所需的功能模块。 5数字音频处理器宜具有预设、储存、调出功能,并应满足语 言、演出、紧急呼叫联动等多种模式切换功能。 6自动反馈抑制器宜单独配置,且宜插人调音台编组输人。 7 舞台返送系统宜单独配置1/3倍频程均衡器,且应具有降 噪系统。

    8.1系统分类与组成

    8.1.1会议显示系统可分为交互式电子显示白板显示系统、发 光二极管显示系统、投影显示系统、等离子显示系统和液晶显示系 统等。 8.1.2显示系统可由信号源、传输路由、信号处理设备和显示终 端组成(图8.1.2)

    8.1.1会议显示系统可分为交互式电子显示白板显示系统、发 光二极管显示系统、投影显示系统、等离子显示系统和液晶显示系 统等。 8.1.2显示系统可由信号源、传输路由、信号处理设备和显示终 端组成(图8.1.2)

    8.2.1显示系统的功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频显示系 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的有关规定。 8.2.2显示系统宜具有多种通用标准视频接口,并宜支持VESA 标准格式。 8.2.3显示系统宜具有RGB/DVI视频信号环接输出功能。 8.2.4 显示系统应具有RS232、RS485或以太网接口。 27

    8.2.5显示系统宜具有遥控功能。

    8.4.6 信号补偿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信号补偿器应根据传输距离选择合适的补偿级别。 2 信号补偿器宜采用后端补偿法。 8.4.7 图像处理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像处理器应能同时接受并处理多种不同视频图形信号。 图像处理器应能实现实时视频、计算机显卡信号、网络信 号的随意缩放、漫游、拖动、叠加,通面应快速、流畅。 8.4.8 矩阵切换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输人、输出通道应能满足实际应用需要,且输出通道间被 此应独立。 2应具有与其他外接设备的适配通讯接口。 应具有断电现场保护功能。 4 随机信噪比不应低于60dB 5 微分增益不应大于士1%。 下 微分相位不应大于士1°, 7 幅频特性不应小于6MHz士0.5dB。 ·30.

    9.2.1会议摄像系统应可实现各台摄像机视频信号之间的快速 切换。 9.2.2当发言者开启传声器时,会议摄像跟踪摄像机应白动跟踪 发言者,自动对焦放大,并联动视频显示设备,同时显示发言者 图像。 9.2.3会议摄像系统使用视频控制软件可对摄像机预置位与会 议单元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设置。 9.2.4系统应具有断电自动记忆功能。 9.2.5摄像跟踪系统宜具有画面冻结功能和面面的无缝切换

    7视频切换器的幅频特性、随机信噪比、微分增益和微分相 位应符合本规范第8.4.8条的有关要求。 9.4.2跟踪摄像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摄像机分辨率应高于累系统要求显示分辨率。 2宜具有预置位功能,预置位数量应大于发言者数量。 3摄像机镜头应根据摄像机监视区域大小选择使用定焦镜 头或变焦镜头, 4摄像机镜头应具有光圈自动调节功能。 5 跟踪摄像机镜头应采用变焦镜头摄取所有需要跟踪的 画面。 跟踪摄像机云台旋转速度选择应满足使用要求。 应支持PAL制和NTSC制视频信号。

    10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

    10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

    10.1系统分类与组成

    10.1.1会议录制及播放系统可分为分布式录播系统和一体机录 播系统。 10.1.2会议录制及播放系统应由信号采集设备和信号处理设备 组成(图10.1.2)

    10.1.1会议录制及播放系统可分为分布式录播系统和一体机录 播系统。 10.1.2会议录制及播放系统应由信号采集设备和信号处理设备 组成(图10.1.2)

    图10.1.2会议录制及播放系统组成

    10.2功能设计要求

    10.2.1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对音频、视频和计算机信号 录制、直播、点播的功能。 10.2.2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对会议室内的AV、RGB、 VGA信号等进行采集、编码、传输、混合、存储的能力。 10.2.3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多种控制方式及人机访问界 面,方便管理者及用户的管理和使用。 10.2.4播放系统宜具有可视、交互、协同功能。 10.2.5计算机信号的采集宜支持软件和硬件等多种方式。

    10.2.6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能配合远程视频会议功能使用, 并不宜占用视频会议系统资源。 10.2.7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采用基于IE浏览器的系统管理 和使用界面的B/S架构。 10.2.8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集中控制系统对设备进行管 理和操作。 10.2.9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遥控器对设备进行管理和 操作。 10.2.10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监控功能。 10. 2. 11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双机热备份方式。 10.2.12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具有存储空间的扩展能力。 10.2.13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在录制文件时,宜支持PPT自动 索引及手动索引功能。 10.2.14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视频字幕添加功能。 10.2.15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支持摄像机远程遥控功能。 10. 2. 16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支持多级用户访问权限。 10. 2. 17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的连续录制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10.2.18 录制文件应采用通用标准格式。 10.2.19 单套系统可扩展支持多组并发会议的同步录制直播。 10. 2. 20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备在线用户的管理功能。 10.2.21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备文件编辑功能。 10.2.22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具备通过网络远程升级软件的 能力。

    10.3.1设计AV、VGA等信号切换控制系统及IP网络通信系 统时,应为会议录制播放系统的接人预留接口。 10.3.2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支持2路AV信号和1路VGA 信号的同步录制,并宜具备扩展能力

    可配备无线触换屏。 3 可准确监控所有被控设备的实时状态。 4应根据被控设备的复杂性和会议场合,选择屏幕尺寸和分 辨率的触摸屏

    12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

    12.1系统分类与组励

    12.1系统分类与组励

    12.1.1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可分为远距离会场出人口签到 管理系统和近距离会场出入口签到管理系统, 12.1.2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图12.1.2),置由会议签到主 机、门禁天线、IC卡发卡器、IC卡、会议签到管理软件及管理计算 机组成

    图12.1.2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的组成

    12.2功能设计要求

    12.2.1会场出入口签到管理系统应为会议提供可靠、高效、便捷 的会议签到解决方案;会议的组织者应能方便地实时统计包括应 到会议人数、实到人数及与会代表的座位位置等出席大会的人员 情况。 12.2.2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宜具有对与会人员的进出授 权、记录、查询及统计等多种功能,并应在代表进入会场的同时完 成签到工作,

    12.2.3非接触式IC卡应符合下列要求

    1IC卡宜采用数码技术、密钥算法及授权发行。 2宜由会务管理中心统一进行IC卡的发卡、取消、挂失、授 权等操作, 3IC卡宜进行密码保护。 12.2.4会场出入口签到管理系统宜配置信息显示屏,并显示签 到人员的头像、姓名、职务、座位等信息。 12.2.5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应设置签到开始、结束时间,并 应具有手动补签到的功能。 12.2.6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应自行生成各种报表,并应提 供友好、人性化的全中文视窗界面,同时应支持打印功能。 12.2.7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可生成符合大会要求的实时签 到状态显示图,并可由会议显示系统显示。 12.2.8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宜分别为会议签到机、会场内 大屏幕、操作人员、主席等提供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到信息显示。 12.2.9·代表签到时,可自动开启其席位的表决器,未签到的代表 其席位的表决器应不能使用。 12.2.10会场出人口签到管理系统应具备中途退场统计功能。 12.2.11各会议签到机宜采用以太网连接方式,并应保证安全 可靠。 12.2. 12 2会议签到机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系统内其他会议签到 机和设备的正常使用。网络出现故障时,应保证数据能即时备份, 网络故障恢复后应能自动上传数据

    12.3. 1 远距离会议签到机感应距离不置小于1.2m, 12. 3. 2 近距离会议签到机感应距离不宜小于0.1m。 12. 3. 3 会议签到机读卡时应无方向性。 12. 3. 4 每位代表的会议签到时间应少于0.1s

    12.3. 1 远距离会议签到机感应距离不置小于1.2m, 12. 3. 2 近距离会议签到机感应距离不宜小于0.1m。 12. 3. 3 会议签到机读卡时应无方向性。 12. 3. 4 每位代表的会议签到时间应少于0.1s

    13会议室、控制室要求

    3控制室宜设置双层单向透明玻璃观察窗。观察窗高度宣 为800mm;宽度宜大于或等于1200mm;离底距地面宜为900mm。 4具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应面向舞台及观众席开设观察 窗,窗的位置及尺寸应确保调音人员正常工作时对舞台的大部分 区域和部分观众席有良好的视野。观察窗可开启,操作人员在正 常工作时应能获得现场的声音。 5控制室的面积、地板设、噪声、电磁干扰、振动、接地及装 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的有关规定。 6控制室内正常工作且有发出干扰噪声的设备时,宜设置设 备间;设备间不应对控制室造成噪声干扰。 13.2.3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室、控制室,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3.4.1大型和重要会议系统控制室交流电源应接一级负荷供 电,中、小型会议系统控制室可按二级负荷供电。电压波动超过交 流用电设备正常工作范围时,应果用交流稳压电源设备。交流电 源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100mV 13.4.2使用流动设备的会议室,应在摄像机、监视器等设备附近 设置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并应与会场扩声、会议显示系统设备采用 同相电源。 13.4.3大型和重要会议室的照明、会场扩声系统和会议显示系 统设备供电,宜采用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分路供电方式。空调设 备供电宜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13.4.4大、中型会议系统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在配电箱内每个 分支回路的容量应根据实际负荷确定,并应预留余量。 13.4.5浪涌保护器宜根据会议室的位置和重要性,在电源进线 处、信号线进线处设置。 13.4.6多个会议室的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进行集中监管时,宜提 供远程通信端口

    13.4.1大型和重要会议系统控制室交流电源应按一级负荷供 电,中、小型会议系统控制室可按二级负荷供电。电压波动超过交 流用电设备正常工作范围时,应采用交流稳压电源设备。交流电 源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100mV 13.4.2使用流动设备的会议室,应在摄像机、监视器等设备附近 设置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并应与会场扩声、会议显示系统设备采用 同相电源。 13.4.3大型和重要会议室的照明、会场扩声系统和会议显示系 统设备供电,宜采用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分路供电方式。空调设 备供电宜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13.4.4大、中型会议系统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在配电箱内每个 分支回路的容量应根据实际负荷确定,并应预留余量。 13.4.5浪涌保护器宜根据会议室的位置和重要性,在电源进线 处、信号线进线处设置。 13.4.6多个会议室的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进行集中监管时,宜提 供远程通信端口。

    13.5.1控制室或机房内的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道、金属 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保护性接地、 工作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接其中 最小值确定。 13.5.2单独设置接地的电子会议系统工程工作接地,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40。 13.5.3控制室宜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接地与系统的工作接 地宜合用,但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最小者的要求。 13.5.4对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的需单独设置接地的电子设

    14.0.1·线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规范》GB50311、《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的有关 规定。 14.0.2室内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低烟、低毒、阻燃线缆、 2会议系统控制主机至会议单元之间信号电缆应采用金属 管、槽敷设。 3信号电缆和电力线平行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3m;信号电 缆与电力线交叉数设时,宜相互垂直。 4信号电缆暗管敷设与防雷引下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14. 0. 2 的要求

    发14.0.2信号电线赔货数设与防富引下级小净距mm

    14.0.4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 应大于1.5m;采用屏蔽线缆或穿金属保护管或在金属封闭线槽 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14.0.5敷设电缆时,多芯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 6倍;间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光缆的最 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15倍。 14.0.6线缆线槽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60%;穿管敷设截面 利用率不应大于40%。 14.0.7会议扩声系统模拟信号的传输,其电气互连的优选配接 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系统设备互连优选配接值》 GB/T14197和《会议系统电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15381的 有关规定,系统设备之间宜采用平衡传输方式;数字信号的传输和 接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通路音频数字申行接口》GY/T187 的有关规定。 14.0.8音视频传输线缆距离超过选用端口支持的标准长度时, 应使用信号放大设备、线路补偿设备,或选用光缆传输。 14.0.9模拟音频信号传输宜采用物理发泡立体音频屏蔽电缆。 14.0. 10 模拟系统传声器应选用屏蔽传输线缆。 14. 0. 11 数字音频传输宜采用超5类及以上4对对绞电缆,链路 传输距离不应超过90m。 14.0.12 模拟视频信号传输宜采用RGB同轴屏蔽电缆。 14.0.13 IP视频信号传输应采用超5类或以上等级4对对 电缆。 14.0.14 USB接口宜采用USB2.0及以上版本传输要求的屏蔽 电缆。 14.0.15数字视频信号宜采用DVI屏蔽电缆或光缆。 14.0.16高清晰度多媒体信号宜采用满足HDMI1.3及以上版 本传输要求的屏蔽电缆。 14.0.17 7电源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器附件电线组件和互 ·48·

    连电线组件》GB15934的有关规定,无护套多股线应符合现行国

    表14.0.18传输方式与布线量求

    2.1.9发言者包括代表、主席或演讲人。 2.1.10在自动控制的会议讨论系统中,传声器由代表操作,但在 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中,操作人员可以优先控制:在手动控制的会议 讨论系统中,传声器由操作人员操作和控制。在菊花链式会议讨 论系统中,所有参加讨论的人,都能在其座位上方便地使用传声 器,通常是分散扩声的,由一些发出低声级的扬声器组成,置于距 代表小于或等于1m处。也可以使用集中的扩声,同时应为旁听 者提供扩声。 菊花链式会议讨论系统中,各会议单元以菊花链式连接方式, 通过一根信号电缆连接到会议系统控制主机,又称手拉手式或单 电缆式会议讨论系统,见图1

    图1萄花链式会议过论系结

    星型式会议讨论系统中,各传声器以星型连接方式连接到传 声器控制装置,见图2。

    图2星型式会仪付论系统

    2.1.13会议表决系统用于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选举、调查, 或对某事、某人进行评估或评价。会议表决系统原理图见图4。

    2.1.14会议单元有以下三种安装方式

    1固定式:会议单元的安装和电缆的数设郡是固定的。 2半固定式:会议单元是可移动的或固定的,电缆的敷设是 固定的,系统中的某些设备可固定安装或放在桌子上。 3移动式:所有的设备,包括电缆的敷设都是可插接和可移 动的。 2.1.15会议系统控制主机可以独立运行,以实现自动化的会议 控制,或者在需要更加全面的会议控制管理时,将会议系统控制主 机与计算机连接,由操作人员通过会议控制管理软件来控制管理 会议系统。 2.1.18集中控制系统可通过触摸屏或定制的控制面板,对环境 设施(如灯光、窗帘)、音视频设备(如DVD播放机、电视机、录像 机)、投影机、话筒、视像跟踪系统等进行便捷而高效的集中控制和 管理

    本节规定有以下说明: 1CIF=352X288像素。 24CIF=704×576像素。 3SAN是一种连接外接存储设备和服务器的架构。 4iSCSI是用来建立和管理IP存储设备、主机和客户机等 之间的相互连接,并创建存储区域网络(SAN)。 5音频、视频、图像以及控制命令脚本等多媒体信息通过 ASF格式以网络数据包的形式传输,实现流式多媒体内容发布,

    3.0.1电子会议系统工程的组成和连接关系见图5

    根据会议厅堂规模和实际需求的不同,可选择不同的子系统, 组合见表1。

    根据会议厅堂规模和实际需求的不同,可选择不同的子系 组合见表1。

    表!典型电子会议系统工程的子系统选择

    其中,小型讨论会议室包括会展中心、酒店、政府机构的小型 会议室,以及企业会议室、大专院校会议室等。 中型同传会议厅(50个~200个坐席)包括会展中心中型会议 厅、酒店高档中型会议厅、涉外企业高档会议厅、国际新闻发布厅、 大专院校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厅等。 政府中型会议厅包括各级政府、人大常委、党委常委会议 厅等。 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包括会展中心多功能厅、酒店多功能厅、企 业多功能厅等。 人大、政协会堂包括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大会堂等。 大型国际会议厅包括国际会展中心会议大厅、城市国际会议 中心、国家议会大厅、酒店会议中心等。 小型会议是指50个坐席以下的会议场所,中型会议是指50 个~200个坐席的会议场所,大型会议是指200个坐席以上的会 议场所。

    3.0.3采取相应的完余措施可以使系统具有必要的容错能力。

    3.0.5可通过会议控制管理软件及集中控制系统,实现对系统和 其他电子设备便捷、高效的集中管理。 会议管理软件的功能包括会场坐席安排、主席台坐席安排、会 议信息管理、代表信息管理、传声器管理等。 集中控制系统主要对会场电子设备和环境设备进行集中控 制,具体功能见本规范第11章。 3.0.8会议系统控制主机提供火灾自动报警联动触发接口,一且 消防中心有联动信号发送过来,系统立即白动终止会议,同时会议 讨论系统的会议单元及翻译单元显示报警提示,并自动切换到报 警信号,让与会人员通过耳机、会议单元扬声器或会场扩声系统聆 听紧急广播;或者立即自动终止会议,同时会议讨论系统的会议单 元及翻译单元显示报警提示,让与会人员通过会场扩声系统聆听 紧急广播。 在会议进行中,出现消防报警时,如果没有立即终止会议,可 能会产生严重的安全问题,替如与会人员不能及时撤离现场,因此 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如会议正在进行同声传译, 此时翻译员在相对封闭的同声传译室里使用由两个贴耳式耳机组 成的头戴耳机来聆听会议,代表通常也是通过耳机来聆听会议翻 译员和代表难以听到会场紧急广播,如果没有消防报警联动功能, 后果更为严重。 3.0.9在实际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往往会把最大声压级指标设 计的比标准规定的还要高,认为越高越好,而高声压级对人们听力 的危害国际上早有许多限制措施。实验证明,如果听觉器官累露 在80dB~90dB的强声下30min,移去强声后听者会有10dB~ 15dB的暂时性(约10min)的听力损失。强度为90dB~95dB的突 发声,即使时程短语0.05s,也会造成听觉0.4s的暂时性失聪。 并且不科学、不合理的高声压级也是对能源的极大浪费,如果声压 级设计时要高出3dB,系统功率就要增加2倍,这就意味着放大器 ·65·

    的功率和数量、扬声器的数量都需要成倍的增加,给投资建设方造 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3.0.10本条规定的是设备正常工作宜符合的环境条件。超过这 个范围设备可以工作,因此不要求符合其全部特性,并可允许在更 为极端的条件下储存设备。 3.0.11对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1对磁场的抗扰度要求不适用于系统中使用感应线路输入 的头戴耳机。 2电子会议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电磁干扰源,因此会议系统设 备相关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0.14一般具有50个坐席以上的会议厅堂可称为中型以上会 议厅堂

    4.2.1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3内部通话功能可方便在会议场上代表、主席 译员之间的语音沟通。内部通话功能可通过会议讨论系统设备实 现,也可另行配备设备实现。会场规模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参 会人数超过200人可称为大型会场。 5本款第5)项中附加信号源有附加的传声器系统、磁带录 音机、电影或电视的声音通路。 4.2.2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4当系统中已开启的传声器数量少于预先设置的数量时,主

    4.3.2不同类型的会议讨论系统能够支持的传声器最大数量(供 参考)见表3

    表3不同举型会议讨论系统支持的传声器数(只】

    5.2.3由翻译员到操作人员,从操作人员到主席、演讲人都应有呼 叫通路。在会议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例如,代表不打开传声器就开 始发言或其他紧急情况),翻译员应能通过专用的音频呼叫通道,通 知主席、演进人

    5.3.2对于采用模拟音频传输的模拟有线语言分配系统,传送每 种语言至少需要一根专用传输线,如果需要传送10种语言,就需 要一条至少12芯的专用传输线缆(包括至少10根音频传输线和 2根电源线及数字控制信号线)。这种专用传输线缆不仅昂贵、复 杂,而且连接点的故障会增加。各通道选择器之间的干扰和外部 的电磁波干扰会随着通道选择器数量的增多而加大。此外,音频 信号电平的衰减随传输距离的增加而增加,使得信号噪声比、通道 串音衰减、频率响应等音频指标越来越差。在大型会议系统中,接 地引人的干扰、电磁波干扰,也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见本规范 第4.3.2条和第4.3.3条的条文说明)

    6.1.2膏通有线会议表决系统的表决系统主机与表决器之间通 常采用RS一485、RS一422等协议连接方式,并采用"轮询"方式进 行表决结果统计,其表决程序如下: 1代表在各自的表决器上进行按键表决,表决结果暂存在表 决器中。 2由表决系统主机对各表决器进行逐个查询,并统计结果。 3表决结束时,表决系统主机需要对系统的全部表决器再重 新查询一次。 高速有线会议表决系统的每个单元表决速度应小于1ms,表 决系统主机与表决器之间通常采用以太网或CAN总线等协议, 并采用“主动报告”方式进行表决结果统计,代表按键表决后,表决 器立即将表决结果主动传输给表决系统主机

    6.2.1投票表决器通常有以下投票表决形式供选用

    1“费成"/反对”。 2“赞成”/"反对”/“弃权”。 3多选式:1/2/3/4/5。即从多个(通常最多5个)候选议案 或候选人中选择一个。 4评分式:一一/一/0/十/十十。即为候选议案/候选人进行 评分(打分),“一一"表示最差(很不满意),“十十”表示最优(非常 满意),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评分的级数,例如,3级:满意、一般、 不满意,4级:优、良、中、差,5级: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

    6.2.2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1不记名表决,或称秘密表决,不能鉴别出每个表决者及其 表决结果;记名表决,或称公开表决,能鉴别出每个表决者及其表 决结果。 4根据需要,可以把表决的持续时间限定在30s、60s、90s 等,或用户白定义的时间值。 5直接显示是指在表决进行中,显示各个中间结果,在预先 选定的表决时间终止时,显示最后的结果;延时显示是指不显示中 间结果,只在预先确定的表决时间终止时,显示表决的最后结果。 6.2.3只有签到的会议单元的表决结果才会被统计。 6.2.4签到结果可显示在会场显示屏幕上,通过接收签到信息, 变化与会人员座位颜色。

    6.4.4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3表决器表面具有防水功能是为防止因代表不小心将水酒 人会议单元造成整个系统失效

    7.2.3对于小型会议室可以不做计算机仿真的声学预测设计。

    7.4主要设备设计要求

    7.4.1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2目前市场上有动圈、电容、驻极体、PZM原理的有线、无线 传声器, 7.4.2扬声器系统是指扬声器声道数和每一声道中扬声器数量。 2、3这两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一般扬声器会被 吊装或壁挂安装在会场内,由于其重量比较重,如果发生坠落情况 会造成严重后果。当扬声器系统的承重结构改动或荷载增加时, 如果设计单位不对既有建筑结构的荷载重新进行计算、核验和确 认,扬声器系统安装后,其安全性定无从保证。 7.4.3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7.4.1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7.4.3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8.1.1根据会场需要,可将交互式电子显示白板显示系统、发光 二极管显示系统、投影显示系统、等离子显示系统和液晶显示系统 等显示方式进行组合使用。 8.1.2信号源包括计算机信号、视频信号和网络信号。传输路由 可由视频同轴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和专用VGA、DVI连接线等 组成。信号处理设备包括分配器、信号补偿器、信号转换器、矩阵 切换器和图像处理器等。显示终端按显示器件的不同可分为交互 式电子白板、发光二极管显示屏、投影幕布、等离子显示器和液晶 显示器

    8.3.3在一定的亮度范围内,亮度值越大,则显示的图像越清晰, 但亮度值超过一定的范围,亮度值再增加,反而使图像清晰度下 降;长时间在高亮度状态下观看显示屏幕,眼晴易感疲劳;此外,亮 度太高不仅浪费能源,还会降低显示屏和投影机的使用寿命。 8.3.6在现行国家标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 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35中,对LED、

    式电子显示白板进行相应的要求。 8.4主要设备设计要求 8.4.3无线方式是指通过分别在计算机、视频显示系统上配备相 应外设,实现计算机与视频显示系统的连接。 8.4.6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2采用后端补偿法可以方便设备的安装。 8.4.8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3 自动断电保护功能应能够自动保存设备上次关机时的 状态。

    9.1.2图像采集部分可由摄像机(含镜头)、摄像机云台、摄像机

    9.2.2如果是无人发言,会议摄像机通常给出全景图像。

    安全阀标准9.4主要设备设计要求

    9.4.1本条规定有以下说明: 5画面冻结功能可以将视频切换过程中的一些无意义画面 不作显示,例如,云台摄像机高速转动过程中的画面,从而实现视 像跟踪画面的无缝切换。 6屏幕字符显示功能可以在预置位显示对应发言者的姓名、 称谓等信息。

    10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

    10.1系统分类与组成

    10.1系统分类与组成

    10.1.2分布式录播系统中信号采集设备通常为各种信号编码 器,如音视频编码器、VGA编码器等,信号处理模块通常为录播服 务器,信号采集模块和信号处理模块之间通过IP网络进行通信。 体机录播系统集成信号采集设备和信号处理设备于一体,

    10.1.2分布式录播系统中信号采集设备通常为客种信号编码

    10.2.10系统可以在控制室内对所有会议室的AV、VGA、RGB 信号进行监听监视功能。 10.2.12存储空间的扩展能力指支持标准的iSCSI、SAN结构的 外存储服务器。 10.2.14字幕添加功能即可在视频窗口的任意指定位置添加文 字作为会议备注。 10.2.15系统宜支持摄像机远程遥控功能,即在后台通过网络即 可远程控制摄像机的动作。 10.2.18录制文件应采用通用标准格式,如ASF等通用格式。 10.2.20 系统具备在线用户的管理功能,如点名、统计等。 10.2.21系统具备文件编辑功能,可对录制好的文件进行编辑剪 辑,删减合并等操作钢丝绳标准

    10.3.4VGA信号采集编码能力应能支持1280X1024、1280X 960、1280X768、1280X720、1024X768、800X600.640X480等 示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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