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0707-2014 化工行业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查与评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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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 级检查三级评定制 员职责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2.1岩土工程勘察成
bs标准表3.2.2质量检查与评定人员职责
注:一级检查与评定随工作进度 定在现场或审核阶段进行 3.2.3勘察成果质量检查与评定人员资格应符合表3.2.3的要求。
表3.2.3质量检查与评定人员资格
2.4各分项的主控项目应是必检项;一般项目一级检查率应达100%,二级检查率不应 30%。 2.5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查表记录格式见本标准附录A,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表 格式见本标准附录B,两种记录应存档。
3.2.4各分项的主控项目应是必检项;一般项目一级检查率应达100%,二级检查率不应低 于30%。 3.2.5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查表记录格式见本标准附录A,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表记 录格式见本标准附录B,两种记录应存档。
3.3质量检查与评定基本要求
3.3.1各分项的主控项目中经质量检查与评定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待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 工序。 3.3.2分项存在返工后合格的,综合质量评定不得评为优秀。 3.3.3岩土工程勘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合格:
3.3.1客分项的主控项目中
超越勘察资质许可范围进行勘察的; 2 无勘察任务委托书的; 3 无工程勘察纲要的; 4 违反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条文的; 5 杜撰或伪造勘察原始资料或成果报告的; 承担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乙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 格的
4.1前期工作质量检查
4.1.1前期工作阶段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拟建建(构)筑物性质、规模、荷载要 求、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变形充许值、场区的设计整平标高等资料、 4.1.2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的编制依据应充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1.3勘察工作布置应根据工程类型、勘察阶段、勘察等级、勘察技术任务等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有地方标准时,尚应符合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4.1.4前期工作阶段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场地条件,宜选用适宜的勘察手段和方法,选用的标准应明 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4.1.5应充分收集利用邻近场地已有的勘察资料和当地类似工程的建设经验。 4.1.6应根据工程勘察等级、场地施工条件、勘察工作量及工期要求配置机械设备和人员 4.1.7前期工作阶段应针对工程特点和场地施工条件,制定勘察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和职业健康、安 全与环境目标及保证措施。
4.2外业工作质量检查
4.2.1现场使用的测量仪器及用于原位测试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和校准。 4.2.2收集和利用的测量控制点应准确无误,精度应满足要求。各类勘探点位置和测量误差应满 足相关要求。 4.2.3钻探回次进尺、岩芯采取率、地下水位量测应符合勘察纲要要求,岩性鉴定和地层界线分层 应准确。 4.2.4完成勘察纲要布置的勘察工作量,勘探孔孔深应符合勘察纲要规定的深度要求。当勘察场 地实际情况与预定的情况有出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增减勘探孔深度,
4.2.2收集和利用的测量控制点应准确无误,精度应满足要求。各类勘探点位置和测量误差应满 足相关要求。 4.2.3钻探回次进尺、岩芯采取率、地下水位量测应符合勘察纲要要求,岩性鉴定和地层界线分层 应准确。 4.2.4完成勘察纲要布置的勘察工作量,勘探孔孔深应符合勘察纲要规定的深度要求。当勘察场 地实际情况与预定的情况有出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增减勘探孔深度。
4.2.2收集和利用的测量控制点应准确无误,精度应满足要求。各类勘探点位置和测量误差应满
4.2.5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的范围、内容、精度应能充分反映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满足工程任务 需要。测绘与调查的方法应适用,各种地质观测点、线布置应合理,定位应准确,记录的内容应准确 完整。
4.2.6钻探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班报表记录员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且记录必须及时、真实、准确,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严 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钻探现场对岩土芯的描述可采用肉眼鉴别、手触方法,描述内容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相关规定。
4.2.7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土器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取样管及衬管内壁必须光滑圆整;禁止使 用刃口卷折、残缺、取样管压扁、内壁锈蚀、衬管卷折或搭接不平的取土器。 2在钻孔中采取I、IⅡI级土试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软土、砂层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当使用套管护壁时,应保持管内水位等于或稍高于地下 水位,取样位置应低于套管底三倍孔径的距离。 2)采用冲洗、冲击、振动等方式钻进时,应在预计取样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转钻进。 3)钻孔在下放取土器前应进行清孔,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活塞 取土器除外)。下放取土器时不得冲击孔底。 4)采取土试样宜采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当条件不允许时也可采用重锤少击法,但应有 导向装置。 5)在地下水以上钻进遇水易浸湿而影响土试样质量的土层,不得向孔内注水或使用冲 洗液。 6)对黏性较强的土层,上提取土器之前可回转3圈。 3在钻孔中采取1、ⅡI级砂样时,可采用原状取砂器,并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 取样技术规程》JGJ/T87的有关规定执行。采取IⅢ、IV级土试样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 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4岩石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或在探槽、竖井和平碉中刻取。采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试块 加工的要求。 5每个场地水试样的采取数量不应少于2件,对建筑群不宜少于3件。每件水试样的采集量: 简分析不应少于1000ml,侵蚀性二氧化碳分析不应少于500mL,并在现场加入2g~3g大理石粉;全 分析不应少于3000ml。 6每个试样都应有标签,试样的蜡封、包装、贮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 样技术规程》JGJ/T87的有关规定。 7I、IⅡI、Ⅲ级土试样在运输时应采用专用土样箱包装,应采取防震措施,每箱土样重量不宜超 过40kg,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试样宜就近进行试验。 8土试样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清洁水试样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h,稍受污染的水试样放置 时间不宜超过48h,受污染的水试样放置时间不宜超过12h。 4.2.8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场地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地区经验和测试方法的适用性等因素
1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场地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地区经验 综合确定; 2原位测试方案应合理,测试操作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及有 关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测试的数量、位置、精度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的要求;
4.3室内试验质量检查
4.3.1室内试验仪器设备应保持完好,且应在检定、校准周期内。 4.3.2室内试验操作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工程岩体试验 方法标准》GB/T50266的有关规定。当有其他要求时,应按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3进行力学性质试验和密度试验,应采用I级、ⅡI级土试样,进行物理性质(密度试验除外)试 验应采用质量等级在Ⅲ级以上的土试样。 4.3.4试验原始记录应直实、准确
4.3.5试样制备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土样描述、每筒土样制备的试样数量以及每件试样所进 行的试验项目,土样描述包括土性、颜色、气味、包含物、湿度、状态等。 4.3.6待试验的土试样应放置在阴凉处,并及时制样进行试验,试样放置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 4.2.7条第8款规定。 4.3.7试验室应按室内试验任务委托单的要求进行试验。 4.3.8试验原始记录的所有条件参数、测试数据、观察现象的记录应准确,物理力学指标间的关系 应相互吻合,试验报告应由试验成果总表及相应的曲线组成。当有要求时应附试验说明。
4.4.1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在工程地质测绘、斯探、测试和搜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 结合工程特 点和设计要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充分了解工程结构的类型、特点、荷载组合情况和变形控制要求; 2应掌握场地的地质背景,计及岩土体的非均质性、各向异性和随时间的变化,评价岩土参数 的不确定性,确定其最佳估值; 3应充分计及当地经验和类似工程的经验; 4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 5对理论依据不足、实践经验不多的工程,宜通过现场模型试验或足尺试验取得实测数据进行 分析、评价; 6当场地或其邻近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评价,并提出相 应的工程措施建议。 4.4.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符合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4.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信息等具体情 况编写.应做到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应能客观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提供的
4.4.4岩土工程勘察原始资料应保持原始面貌,不得涂抹和重色覆盖,严禁用重抄的资料替代原始 资料。原始资料应分类整理、检查、分析,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4.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 4.4.6各类图件、表格的图例、图式及符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计算机成图, 成图准确、无遗漏,图面应整洁美观,比例尺恰当,地层分层合理,能客观反映场地地层实际情况。 4.4.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打印清晰,版面端正、整洁、页码顺序正确,切边整齐,装订美观,无错 漏页。报告中文字、图件应无错别字、错句。责任栏应有各责任人的亲笔签名或印章。
4.4.4岩主1程勘繁原始资料应保持原始面貌,不得涂抹和重色覆盖,产禁用重抄的资料替代原始 资料。原始资料应分类整理、检查、分析,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4.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 4.4.6各类图件、表格的图例、图式及符号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计算机成图, 成图准确、无遗漏,图面应整洁美观,比例尺恰当,地层分层合理,能客观反映场地地层实际情况。 4.4.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打印清晰,版面端正、整洁、页码顺序正确,切边整齐,装订美观,无错、 漏页。报告中文字、图件应无错别字、错句。责任栏应有各责任人的亲笔签名或印章
5.1.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应按本标准第3.3.3条规定进行初判,初判不合格者不得进行 质量评定。 5.1.2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应采用百分制。 5.1.3各分项质量得分应预置为100分,其中主控项目80分,一般项目20分。 5.1.4根据各分项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重要性,应设置各分项质量权系数。 5.1.5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综合评定应实行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制
5.2前期工作质量评定
5.2.1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80分: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拟建建(构)筑物工程特征、场地设计整平标高(3 分)。 2 有勘察任务委托书或勘察技术要求,勘察目的明确(20分)。 3 勘探点数量、间距、深度、测试工作量的布置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勘察任务书要求(30 分。
2.2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20分: 1 根据场地条件和工程特点,采用的勘察方法和手段恰当,选用的标准明确(5分)。 2充分收集利用已有勘察资料和当地类似工程经验(5分)。 3勘察人员、机械设备配置恰当、勘察人员从业资格符合本标准要求(5分)。 4有勘察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及保证措施(5分)
5.3外业工作质量评定
5.3外业工作质量评定
5.3.1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80分: 定期检验和标定用于测量和原位测试的仪器设备(10分)。 2 利用的测量控制点准确无误(10分)。 3完成勘察纲要布置的工作量,勘探孔深度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和变形计算影响深度(20 分。
3.1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80分: 1定期检验和标定用于测量和原位测试的仪器设备(10分)。 2 利用的测量控制点准确无误(10分)。 3 完成勘察纲要布置的工作量,勘探孔深度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和变形计算影响深度
4遇地下水时量测水位,当场区内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含水层时,按规定观测分层水位(10 分)。 5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10 分)。 6取土试样数量和原位测试数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0分)。
.2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20分: 1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内容、精度充分反映勘察区的实际情况,满足工程要求(3分)。 2钻探回次进尺和岩芯采取率达到勘察技术要求,地层深度划分准确(4分)。 3取土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分)。 4取样方法、试样包装、贮存、运输方法正确(3分)。 5原位测试方法选择正确,测试方案合理(3分)。 6原始记录规范、内容完整,成果图表无错误,责任人签字齐全(4分)
5.3.2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20分: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内容、精度充分反映勘察区的实际情况,满足工程要求(3分)。 2 钻探回次进尺和岩芯采取率达到勘察技术要求,地层深度划分准确(4分)。 3取土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分)。 4取样方法、试样包装、贮存、运输方法正确(3分)。 原位测试方法选择正确,测试方案合理(3分)。 原始记录规范、内容完整,成果图表无错误,责任人签字齐全(4分)
5.4.1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80分: 1试验仪器设备保持完好,且在检定、校准周期内(20分)。 2用于试验的土试样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0分)。 3试验方法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0分)。 4试验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各项试验指标之间关系合理(20分)。 ⅡI一般项目 5.4.2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20分: 1有开样记录,且记录规范、完整(2分)。 2待试验的土试样放置在阴凉处,且试样放置时间符合规定(3分 3完成试验任务委托单的全部试验项目(3分)。 4试样定名准确(3分)。 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平行试验(3分)。 6计算、汇总成果中无差错(3分)。 原始记录和成果图、表、责任人签字齐全(3分)。
.4.2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20分: 1有开样记录,且记录规范、完整(2分)。 2待试验的土试样放置在阴凉处,且试样放置时间符合规定(3分)。 3完成试验任务委托单的全部试验项目(3分)。 4试样定名准确(3分)。 5 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平行试验(3分)。 6计算、汇总成果中无差错(3分)。 7原始记录和成果图、表、责任人签字齐全(3分)
5.4室内试验质量评定
5.5内业工作质量评定
5.5.1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80分
1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80分
务书提出的主要技术要求(20分)。 2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规定(20分)。 3对场地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评价(10分)。 4计及当地经验和类似工程的经验(10分)。 5对场地岩土工程问题有明确结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主要岩土技术设计参数准确可 靠(10分)。 6对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供监测、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 建议(10分)
5.5.2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20
5.5.2符合下列情况的,分项标准分应得20分 1岩土工程勘察原始资料保持原貌;对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检查和分析(3分)。 2各类插图、插表、附图、附表和附件齐全(3分)。 3采用计算机制图,图式、图例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地层界线连线合理,土层定名和 取样、原位测试位置、数据标注正确(4分)。 4试验数据统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4分)。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文字通顺,内容前后一致,文字和图表互为补充(3分)。 6成果报告打印、复制、包装符合要求(3分)
5.6勘察成果质量综合评定
5.6勘察成果质量综合评定
5.6.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应包括对各分项的质量评定和整个工程的质量综合评定。质量 评定工作由本标准第3.2.2条规定的评定人员承担。 5.6.2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质量得分预置为100分,应根据标准第5.2~5.5节评定标准对各分项质量进行打 分,并记录于附表B中。
表5.6.2各分项质量权系数
3按5.6.2式计算单项工程勘察综合质量得分。
式中:Q 单项工程综合质量得分 第j分项质量得分; 第i分项权系数。
表5.6.3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等级
录A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
表A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查表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I/T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化工行业岩土工程勘察成果
HG/T20707—2014
3.1质量检查与评定的依据 3.2 质量检查与评定人员职责及资格 21 3.3 质量检查与评定基本要求 质量检查 (22 4.1 前期工作质量检查 4.2 外业工作质量检查 22 4.3 室内试验质量检查 (23) 4. 4 内业工作质量检查 (23 质量评定 (25 5. 1 一般规定 25 5.2 前期工作质量评定~5.5内业.T.作质量评定 5.6勘察成果质量综合评定
《化工行业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查与评定标准》HG/T20707一2014,经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5月6日以第32号公告发布。 在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组对化工行业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 化工行业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其他行业及地方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标准。 为便于广大勘察、建设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化工行业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查与评定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 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 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0.1化工工程的特点是建(构)筑物高、荷重大,对沉降变形敏感,且生产过程中在往会产生剧毒、 易燃、易爆物质,其建(构)筑物的破坏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及环境破坏,而化工行 业在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查与评定方面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部分勘察单位根据所在(省、 市)地区要求,相继制定了岩土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对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质量起到促进作用。但 由于各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检查与评定的标准不一,人为因素对评判结果影响较大,为了实现岩土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与评定的标准化,并利于行业内外技术交流,促进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水平的提升 为此有必要制定统一的行业勘察质量检查与评定标准。 1.0.3本标准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是根据勘察各分项工作进行的,经综合质量评定为不 合格的勘察文件,说明某一分项肯定存在较大的缺陷,若以不合格的勘察文件作为工程设计和施工 依据,将会给建设工程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本条规定了不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不得作为设计 依据。
3.1质量检查与评定的依据
3.1质量检查与评定的
3.1.1根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程序,将其全过程划分为“前期工作、外业工作、室内试验、内业工作” 四个分项,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检查与评定按这四个分项进行。 3.1.2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要解决设计所关心的各类岩土工程问题,必需围 绕勘察任务书、合同书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进行,并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开展工作。
3.2质量检查与评定人员职责和资格
3.2.1、3.2.2对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实行“三级检查、三级评定”是化工行业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在长期工程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检查、评定制度。将项目负责人作为一级检查与评 定者,是强调项目负责人作为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权威性,体现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项目负责 人可以对勘察现场所有阶段的质量行使一票否决权,将各种缺陷消灭在过程中。 3.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市[2009]105号)第三章(三条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制度不实行代审、代签制度 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甲级、乙级岩土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本单位聘用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承担。”因此本条对承担不同勘察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所应具备的资格进行了规定 对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是否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制度,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执行。 3.2.4 将主控项目列为必检项是基于主控项目质量的好坏,对整个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质量有着重 要影响,必须严格检查、评定
3.3质量检查与评定基本要求
3.3.1各分项的主控项目对勘察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勘察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必须符合 本标准的规定。各分项中的主控项目质量不合格,说明该分项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甚至会导致后 续工作无效,因此规定主控项目不合格必须返工,并经复检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工序。 3.3.2勘察过程中返工是一种比较严重质量事件,因此规定项目一旦返工,该项工程的勘察质量等 级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级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4.1前期工作质量检查
4.1.1前期工作阶段强调收集地形图、拟建工程特征、勘察任务委托书等基础性资料,目的是充分 理解设计意图和勘察目的,避免盲目勘察。 4.1.2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是指导勘察人员完成勘察任务的纲领性文件,因此勘察纲要的编制应建 立在概念设计的原则之下,即宏观上要统揽总局,全面考虑,突出重点,不得违反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规定,不遗漏重要项目。为此,勘察纲要编制前应收集工程勘察项目的有关基础性资料,并应认真阅 读勘察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和内容,充分理解设计要求,明确勘察目的,结合工程实践经验,提出有针 对性的勘察技术方案。 4.1.3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地质条件差异较大,对一些特殊的工程或地质条件,各地区制定有相 应的地方标准,因此,在进行勘察工作布置时尚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 4.1.4勘察手段和方法的选择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选择的原则是:在考虑技术适用的前提下 兼顾其经济性,当采用单一手段不能解决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问题时,应利用不同勘察手段,如原位 测试或工程物探综合考虑。 4.1.5岩土工程勘察是一种探索性、经验性很强的工作。收集邻近场地已有资料有利于勘繁施工 前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有一个宏观认识。 4.1.6、4.1.7配置合理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目的是保质、保量按期 完成勘察任务
4.2外业工作质量检查
样的,因此要求在取样前应对取土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取土器不得用于取样。 在钻孔中采取I、Ⅱ级土试样,要求取样时应优先采用压人法,压人应连续而不间断,压力和速 度应均匀。采用重锤少击法时应有导向装置,主要是为避免锤击时摇晃。对黏性较强的土层,上提 取土器前应回转取土器,使土试样从底端断开。 对特殊性岩土,如湿陷性土、软土、多年冻土、膨胀岩土、盐渍岩土、污染土等试样的采取方法和 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相关规范规定。 当岩体较破碎,较难采取满足试块加工要求的岩石样时,可在确保所取岩右样具有代表性的前 提下采取那些够尺寸的岩石。 曝晒、雨淋、冰冻都会对试样湿度造成影响,因此要求原状土试样应按要求进行蜡封保湿,置于 阴凉处,且保存时间不能过长。试样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震减震措施,应尽量避免试样的二 扰动。 4.2.8原位测试是岩土工程勘察中一种十分重要而广泛应用的手段,常用的原位测试方法包括:载 荷试验(平板载荷试验PLT和螺旋板载荷试验SPLT)、静力触探试验(圆锥静力触探试验CPT和孔 玉静力触探试验CPTU)、动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DPT和标准贯入试验SPT)、劳压试验 (预钻式旁压试验PMT和自钻式旁压试验SBP)、十字板剪切试验(VST)、现场剪切试验(SST)、波
荷试验(平板载荷试验PLT和螺旋板载荷试验SPLT)、静力触探试验(圆锥静力触探试验CPT和孔 压静力触探试验CPTU)、动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DPT和标准贯入试验SPT)、旁压试验 预钻式旁压试验PMT和自钻式旁压试验SBP)、十字板剪切试验(VST)、现场剪切试验(SST)、波 速试验、扁铲侧胀试验、激振法测试等。
4.3室内试验质量检查
4.3.2对公路、铁路、水电等工程勘察的室内土工试验,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应行业现 行土工试验标准规定。 4.3.3不同试验项目对试样的质量要求不同,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降低,否则会影响所提供物理力 学指标的准确性,从而影响岩土工程问题的评价结论。 4.3.5由于土的非均质性且土样可能受扰动,所以强调开样记录,通过对土样的观察描述了解土样 的均匀性、夹杂物及试样质量,保证物理性试验项目选取的试样与力学性质试验项目所选取的试样 的一致性。开样记录也是进行试验数据分析和试验数据合理取舍及编写试验报告的重要依据。 4.3.6温度、湿度等变化会对试样会造成影响,特别是夏季气温较高,水分蒸发较大,因此强调试样 应放置在阴凉处进行保存,并尽快试验 4.3.7室内试验任务委托单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勘察任务要求提出,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取样孔号、样号、取样深度、试样野外定名、试验项目、提交试验报告时间、委托单位及委托 人等。试验室应按室内试验委托单所列的试验项且完成全部试验工作
4.4内业工作质量检查
4.4.4原始资料是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编制勘察成果报告的基础,加强外业编录工作和勘探
4.4.4原始资料是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编制勘察成果报告的基础,加强外业编录工作和勘探 工作的准确性是保证勘察成果报告质量的基本条件,因此应保持原始资料的原貌。 强调原始资料的分类整理,是基于通过对原始资料的检查、整理、分析、鉴定,去伪存真,找出场 也工程地质间固有的关系和规律,为如实准确地分析评价场地地基工程地质性能提供可靠依据。 4.4.6岩十工程勘察报告所附的图表应能说明某个问题或对基个间题的说明有所帮助.不应生搬
核电厂标准规范范本4.4.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附的图表应能说明某个问题或对某个问题的说明有
质量不合格者,一律退回返工,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质量评定, 5.1.3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评定包括各分项质量评定和综合质量评定。工程勘察质量依赖于各 分项的质量,而各分项的主控项目对该分项的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因此规定主控项目的分值为80 分,一般项目分值为20分。
有完全符合该项条款规定才能得满分。对主控项目不符合的,应判为零分;对存在主控项目返 做复检合格或一般项目存在小缺陷的,应酌情扣分
5.6勘察成果质量综合评定
5.6.2为了体现各分项在工程勘察过程中的重要程度,采用加权法计算工程勘察综合质量得分。 外业工作包括测量、勘探、取样、原位测试、地质测绘与调查,是收集、获取第一手资料的工作,其质量 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勘察质量,因此加重了该分项的权系数(0.40),对最能反映勘察单位技术实力 和解决技术难题的内业工作也加重了权系数(0.30)
测绘标准统一书号:1580242·434 定价: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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