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105-2021 福建省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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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1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应与城乡规划中的通信专项规划相衔接,明确建设自标、建设 需求和设置原则,遵循优化整合、资源共享、合理布局、绿色节能的原则。 1.1.2基站站址规划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同其它公共基础设施一并纳入规划控 制体系中

    1.1.3在选取建筑物作为移动通信基站预留时,应根据城多规划中移动通信设施的目标 点位坐标及工程项目审批结果,按照不同场景下的通信网络覆盖要求筛选合适距离范围内 的建筑物。

    1.1.4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方案审查时,应同步落实通信基站站址、机房、电源、

    1.1.4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方案审查时,应同步落实通信基站站址、机房、电源、 管线和天面等空间,统筹考虑,充分衔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bs标准4.2.1通信站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物屋面设置基站时,应结合建筑外立面统筹考虑,并与周围景物相 协调。 2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区域设置杆塔基站时,应根据景观规划的要 求采用景观塔美化设计。 3在非城区等区域设置基站(如景区等),应与区域的发展需求相适应,采 用合适的铁塔类型和美化设计。

    4.2.2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站址选择应符合网络蜂窝拓扑结构要求。 2 站址选择应考虑建设维护方便。 3 站址不应设置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和材料堆积场所。 4 站址不应设置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毒气体、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附近。 5 站址不应设置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业企业附近。

    5.1.1通信机房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信机房位置应满足通信管线进出方便的要求。应在通信机房附近或机房 内靠近管道入口处设置进线间。进线间宜靠近外墙,并做好防水措施。 2通信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的地面一层及以上楼层。危房不得用作通信机 房。 3通信机房梁下净高不应低于2.5m。 4通信机房的门应向外开启,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门净宽不宜小于1.2m,门 净高不宜小于2.1m。 5通信机房地面的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8kN/m。对于现有建筑物改造为 通信机房,应根据通信机房承重实际需求,核算是否满足承重需求。电池室地面 的等效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10kN/m,蓄电池组4层摆放时,不应小于16kN/m。 6通信机房不宜设置在电磁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通信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 近,如变电所、发电机房、制冷机房、水泵房等,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电 磁屏蔽措施,间隔距离不应小于2m。 7通信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与其 贴临。 8通信机房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 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通信机房内不允许与其无关的水管、风管、电缆等管线存在或穿过。

    1通信机房平面形状宜为矩形,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3.9m,其便用面积应满足不 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接入需求。公共建筑通信机房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5.2.1的

    表5.2.1通信机房最小使用面和

    1 建筑类型划分参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包含地下车库和设备层。 2 超高层建筑或建筑物体量大于200000m时,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通信机房。 3民用机场、铁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及隧道空间等建筑面积大于200000m的建 筑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并不低于上述相关要求。 5.2.2公共建筑的每个楼层应设置电信间,应按本楼层每2500m建筑面积设置一个电信 间,电信间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5.2.2电信间最小使用面

    注:当建筑物楼层面积天于2500m时,应分区域增设电信间,面积应符合表5.2.2的 3住宅小区内通信机房其平面形状宜为矩形,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3.9m,其使用可 符合表5.2.3的规定。

    注:当建筑物楼层面积大于2500m时,应分区域增设电信间,面积应符合表5.2.2的

    5.2.3住宅小区内通信机房其平面形状宜为矩形,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3.9m,其使用面 积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住宅小区通信机房使用面积

    注:住宅小区终期规模在4000户以上的,应分区域设置通信机房。只有一栋建筑 宅不独立设置通信机房

    注:住宅小区终期规模在 宅不独立设置通信机房

    5.2.4高层、中高层住宅、非别墅类的多层住宅的每个单元应设置电信间,非别墅类的 低层、别墅类住宅可不设电信间,电信间使用面积宜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住宅小区电信间使用面积

    注:非别墅类的低层、别墅类住宅设电信间时,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

    5.3.1通信机房应设置专用电源和配电箱,按三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均分配电源 并设分路开关和计量装置

    5.3.2通信机房的电源设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5.3.2通信机房电源容量

    民用机场、铁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及隧道空间等建筑面积大于200000 建筑物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并不低于上述相关要求,

    进线间的电源设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进线间的0.75m水平面平均照度不应低于2001x; 3进线间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相两孔和三孔组合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嵌 墙安装,下口应距地坪0.3m。 5.3.4电信间的电源设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信间应引入三相交流电源,并宜设电源配电箱,电源容量应符合表 5.3.4规定。

    表5.3.4电信间电源容量

    2电信间应预留等电位接地端子排; 3机房四周每侧墙面应设置不少于1个单相两孔和三孔组合电源插座。电源 插座应嵌墙安装,下口距地坪0.3m; 4电信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应选用节能光源和高效率的节能灯具; 5电信间0.75m水平面平均照度不应低于2001x

    5.4.1通信机房所处的建筑物楼顶应预留GNSS天线安装位置,天线位置南向45° 90°范围内应无建筑物遮挡。天线位置架设一根0.5长的50mm抱杆。天线位置与通 信机房间距离不应大于100m,并应预留走线管孔,具体工艺要求由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 5.4.2穿墙及楼板孔洞处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机房墙体的耐火等 级,并应做防水处理。 5.4.3通信机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建筑消防系 统联动。

    5.4.4通信机房不宜设窗,并应采取防

    厂装修应采用不燃烧、不起灰、耐久的环保材料; 2 应防止有害气体侵入,并应采取防尘措施; 3 通信机房不宜设置吊顶及铺设活动地板,室内装修材料应满足通信工艺 要求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0的相关规定。 5.4.6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缆布放应采取防潮、防鼠、防火等措施; 信号线与电源线应分开敷设; 3 梯架、托盘及槽盒高度不宜大于150mm,宜敷设在机柜顶部; 电力电缆敷设应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规定。 5.4.7 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操作维护侧距墙净距离不应小于800mm; 2安装位置应避开空调送风口; 3 应进行抗震加固,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 5059 的有关规定。

    1通信机房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2。机房内应引出1处接 铜排,其截面积应不小于160mm。接地汇流铜排安装高度距地面上方2.1m。

    5.5.2通信机房内应做等电位联结,并在机房四周设置等电位联结铜排。 5.5.3当交流电源从建筑物外引入机房时,应采用电缆穿钢管理地引入或采用铠装电缆 埋地的引入方式,钢管或电缆金属铠装层应就近接地。 5.5.4机房的电源线、信号线以及天馈线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范》GB5005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和《通信局(站)防雷与 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有关规定

    5.6.1通信机房和电信间消防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气体灭 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 5.6.2通信机房内配灭火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信机房面积小于40m应配置2个手持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2通信机房面积大于40m应配置4个手持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3手提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气瓶压力状态应显示正常。 5.6.3通信机房耐火等级应与所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相一致,且不应低于二级。所有门, 窗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墙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6.4室内装修材料应满足通信工艺的要求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相关规定。 5.6.5通信机房内不应有消防喷淋等设施。 5.6.6当建筑物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机房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5.6.7重要建筑通信系统中心机房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5.6.8进出通信机房所有的线缆孔洞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堵严密封,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机房墙体的耐火等级,并采取防水措施。 5.6.9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通过楼板的孔洞,建筑内的电缆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假的问彩用级陆门

    机房墙体的耐火等级,并采取防水措施, 5.6.9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通过楼板的孔洞,建筑内的电缆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竖井的门采用丙级防火门。

    种模式,对出入机房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机房安全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5.7.2通信机房应配备红外感应与高清摄像头,对进出人员自动感应并及时拍照或摄像, 保存的照片或视频应能清晰分辨出人员特征,照片及视频需保存在云端或本地存储设备中 3个月及以上时间。 5.7.3通信机房应安装温湿度、水浸、烟雾等环境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告警至后 台网管或相关人员手机。

    1通信机房的环境温度与相对湿度符合表5.8.1的规定,安装有源设备的通信机 装空调

    表5.8.1通信机房温、湿度要求

    5.8.2通信机房应预留空调安装位置,包括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及空调管道路由位置等。 5.8.3通信机房应防止粉尘等有害气体侵入,必要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5.8.4通信机房环境应符合《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YDT1821的规 定。 5.8.5当通信机房位于地下室或建筑楼层中部位置时,应预留机房空调排水管道,及空 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和排风空间。

    6.1建筑物通信管道设计要求

    6.1.1进入建筑物的光缆应采用地下通信管道方式敷设。 6.1.2建筑物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建筑物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整体布局相结合,应与配 套道路同步建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光缆交接箱引上管相衔接。 2 应与公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3应与高压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排水管保持安全的距离。 4 应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5 应敷设在良好的地基上。 6路由宜以建筑物通信机房为中心向外辐射,应优先选择在人行道、人行道 旁绿化带。 7通信管道中应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者预占管孔标识牌。 6.1.3通信管道可根据线缆敷设要求采用不同管径的管材进行组合,其中用于移动通信 引接的通信管道容量不应低于3孔(等效Φ110波纹管)。对于中大型建筑物,通信管道 宜设置至少两个不同的路由方向进出,每个方向通信管道容量不应低于3孔(等效中110 波纹管)。地下通信管道应预留一个到两个备用管孔。 6.1.4通信管道宜采用塑料管或钢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塑料管: 管道的埋深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或易被水浸泡的地段; 2) 地下综合管线较多及腐蚀情况比较严重的地段; 3) 地下障碍物复杂的地段; 4 施工期限急迫或尽快要求回填土的地段。 2在下列情况下宜采用钢管: 1) 管道附挂在桥梁上或跨越沟渠,或需要悬空布线的地段; 2) 管群跨越主要道路,不具备包封条件的地段:

    3) 管道埋深过浅或路面荷载过大的地段; 4) 受电力线等干扰影响,需要防护的地段; 5) 建筑物引入管道或引上管道的暴露部分。 6.1.5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的有关规定 6.1.6地下通信管道的理埋深应根据场地条件、管材强度、外部荷载、土壤状况、与其他 管道交叉、地下水位高低、冰冻层厚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6.1.6的规定:

    表6.1.6管道最小埋深(m)

    主:1)塑料管的最小埋深达不到本表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等保护措施:

    2)管道最小理深指管道的顶面至路面的距离。 6.1.7在经过市政道路时,埋深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 准》GB50373的有关规定。 6.1.8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400m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 覆底部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进入手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手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 200mm。 6.1.9塑料管道应有基础,敷设塑料管道应根据所选择的塑料管的管材与管型,采取相 应的固定组群措施。 6.1.10塑料管道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 6.1.11地下通信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坡度宜为3.0%~4.0%,不应小于2.5%。 6.1.12引入住宅建筑的地下通信管道应伸出外墙不小于2m,并应向人(手)孔方向倾斜 坡度不应小于4.0%。 6.1.13地下通信管道进入建筑物处应采取防渗水措施 6.1.14人(手)孔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管道拐弯处、管道分支点、设有光缆交接箱处、交叉路口、道路坡度较 大的转折处、建筑物引入处、采用特殊方式过路的两端等场合,宜设置人(手) 孔。

    2人(手)孔位置应与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管、排水管等地下管线的检 查井相互错开,其他地下管线不应在人(手)孔内穿过。 3交叉路口的人(手)孔位置宜选择在人行道上。 4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货物堆积、低洼积水等 处。 5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相通的人(手)孔位置,应便于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管 道衔接。 6.1.15人孔型式应根据终期管群容量大小确定。综合目前通信管道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人(手)孔型号的选择宜按下列孔数选择: 1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90mm)不多于6孔、孔径为28mm或32mm的多孔管不 多于18孔容量时,宜选用手孔。 2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90mm)6孔以上、12孔以下,孔径为28mm或32mm的 多孔管18孔以上、36孔以下时,宜选用小号6孔以上、12孔以下,人孔。 3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90mm)12孔以上、24孔以下,孔径为28mm或32mn 的多孔管36孔以上、72孔以下时,宜选用中号人孔。 4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90mm)24孔以上、48孔以下,孔径为28mm或32mm 的多孔管72孔以上、144孔以下时,宜选用大号人孔。 5采用暗式渠道时,宜采用手孔。 6管道引上处、放置落地式光缆交接箱处,宜采用手孔。 5.1.16对于管道容量大于6孔的段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 YD/T5178、《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YD/T5162的有关规定选择人孔程式。 6.1.17人(手)孔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手)孔设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防渗水措施。设置在地下冰冻 层以内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人孔,并应采取防渗水措施。 2人(手)孔应有混凝土基础,遇到土壤松软或地下水位较高时,还应增设 渣石基础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 3人(手)孔的盖板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纤维材料预制,厚度不宜小于 80mm。手孔盖板数量应根据手孔长度确定

    4人(手)孔制作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 标准》GB50373的有关规定

    6.2建筑物通信桥架设计要求

    6.2.1建筑物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内的光缆宜采用通信桥架方式敷设。 6.2.2建筑物内的光缆敷设路由应根据地理环境和建筑物综合管槽的规划确定。 6.2.3桥架的材质、性能、规格及安装方式的选择应考虑敷设场所的温度、湿度、腐蚀 性、污染以及自身耐火性、耐水性、承重、抗扰、抗冲击等因素对布线的影响,并应符合 安装要求。

    6.2.5通信桥架的设计应与建筑物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整体布局相结合,

    应与地下通信管道相衔接。 2 应与电信间及楼内配线管网相衔接。 3 应与高压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排水管保持安全的距离。 4 应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路由宜以建筑物内电信间为中心向外辐射

    6.2.6公共通信桥架规格应根据所在桥架段的用途合理选择,按表6.2.6的规定执行

    表6.2.6公共通信桥架规格

    7.1室外配线设备安装

    7.1.1公共建筑内的光缆和电缆宜采用交接配线方式。 7.1.2 公共建筑内光缆和电缆网络拓扑宜采用树形结构。 7.1.3光缆交接箱、墙挂式配线箱、接头盒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线缆的交汇处或分支处。 应安装在人行道边的绿化带内、院落的围墙角、背风处 2 应安装在不易受外界损伤、比较安全隐蔽和不影响环境美观的位置。 4 应安装在靠近人(手)孔便于线缆出入,且利于施工和维护的位置。 5 应避开高温、高压、电磁干扰严重、腐蚀严重、易燃易爆、低洼等场所 应避开设有空调室外机及通风机房等有振动的场所。 7 应避开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处。 7.1.4光缆交接箱容量应根据进、出光缆交接箱的远期光缆总容量及备用量确定。 7.1.5光缆交接箱应设置地线,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 7.1.6室外配线设备的安装设计应考虑雨、雪、冰苞、风、冰、烟雾、沙尘暴、雷电 不同等级的太阳辐射等各种不良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1.7光缆交接箱安装底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混凝土现浇底座并预埋PVC管。 2 底座浇注的混凝土宜采用强度等级32.5MPa及以上的水泥。 3底座高度不应小于300mm。 4底座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箱体底部的长度和宽度,长×宽不宜小于800 X400mm。 5箱体应使用M12膨胀螺栓固定于水泥底座。 6如城市景观规划有特别要求,道路两侧箱体及底座应进行美化处理。

    7.2室内配线设备设置要求

    7.2.1室内配线设备应包括、配线机柜、墙挂式或嵌壁式配线箱等设备,安装位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配线机柜应安装在设备间、电信间。 2墙挂式或嵌壁式配线箱应安装在建筑物入口处、楼道、管线引入处等公共 部位。 3 墙挂式或嵌壁式配线箱不应安装于人行楼梯踏步侧墙上。 7.2.2用户接入点的配线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引入光缆的类型及光纤芯数配置。 2各级配线设备与用户侧配线模块之间应能通过跳纤互通 3用户光缆小于144芯时,宜共用配线箱,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模块应 在配线箱内分区域安装。 4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弱电间或楼道光缆分纤箱,其安装位置应设置于中 间楼层,上下覆盖楼层不宜超过7层。 7.2.3在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嵌壁式箱体底边距地不宜小于1.5m,墙挂式箱体底面 距地不宜小于1.8m。 7.2.4有源设备宜安装在机房或竖井内,安装位置应便于调测、维护和散热需要,确保 无强电、强磁和强腐蚀性设备的干扰。 7.2.5无源器件宜安装在弱电竖并内的托盘、器件箱或户内配线箱中,可采用扎带或固 定件固定,不充许悬空无固定放置。

    7.2.6托盘或器件箱应安装在易于维护

    7.3.1用户光缆路由中不应采用活动光纤连接器的连接方式。 7.3.2用户光缆接续、成端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用户光缆接续宜采用熔接方式, 2在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内采用熔接尾纤方式成端。

    7.3用户光缆敷设要求

    表7.3.6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行

    注:D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

    7.4线缆与配线设备选择

    7.4.1光缆采用的光纤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户接入点至楼层配线箱之间的用户光缆应采用G.652D光纤。 楼层配线箱至家居配线箱之间的用户光缆应采用G.657A光纤。 3 配线箱至户内各信息插座宜采用光缆连接,光缆应选择G.657A或G.657B 光纤。

    光缆》YD/T1258.3、《室内光缆第4部分:多芯光缆》YD/T1258.4、《接入网用室内外光缆 YD/T1770和《通信用引入光缆第1部分:蝶形光缆》YD/T1997.1的有关规定。 7.4.3线缆应根据建筑防火等级对材料提出的耐火要求,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火线缆。 7.4.4光纤连接器宜采用SC、LC或FC类型。 7.4.5户内光缆、对绞电缆、连接器件、信息插座及终端盒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有关规定。 7.4.6室外型箱体的防护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 中IP65级的规定

    8.1.1利用建筑物建设移动通信基站,主要包含屋面抱杆、美化外罩、屋面增高架、屋 面龙门架、屋面四角塔等天线支撑物,以及屋面一体化机柜和宏基站机房等机房(柜)配 套设施。

    屋面天线支撑物架设、缆线布放、机房(柜)和供电系统等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属于规 划站址的新建建筑,楼宇建筑设计单位须依据无线工艺提出单位的意见在相关位置预留基 站安装维护配套设施。每个天线支撑物预留不少于9m面积,每套机柜预留不少于4m面 积,每个机房预留不少于20m面积。 8.1.3应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等规范,结合拟建移动通信配套设施方案评估既有建筑物相关部位的墙面、屋面处结构构 件是否满足安装及承重要求。如不满足要求,应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8.1.4利用建筑物建设移动通信基站时,屋面天线支撑物、机房(柜)及缆线路由等通 信设施建设应考虑与建筑外立面及环境相协调。

    8.2.1利用建筑物墙面、屋面资源时,宜选择建筑结构质量较好的建筑物,结构形式宜 选择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形式宜选择现浇楼板,屋面形式宜选择上人屋面。 8.2.2拟建屋面天线支撑物及机房(柜)结构底座设置于建筑物屋面时,应优先考虑设 置于屋面的框架柱顶、抗震墙顶、梁顶。下层梁宽、墙宽要求不小于200mm,下层柱尺寸 要求不小于350mm×350mm。 8.2.3屋面美化外罩、屋面抱杆结构底座不应设置于屋面悬挑结构上;当底座设置于屋 面板时,要求该底座位置与屋面的梁、柱、墙顶距离偏差不超过500mm,屋面板厚度应进 行承重安全复核,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

    8.2.4拟建屋面增高架结构底座宜选择在十字交叉梁、角柱交接梁或者增设的屋面反梁 上,要求下层梁宽不小于250mm,下层柱尺寸不小于400mm×400mm。 8.2.5附墙安装的抱杆结构的锚固位置应选取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柱(墙)、钢筋混凝土 女儿墙,砖混女儿墙构造柱、屋面混凝土造型柱等。

    8.2.6屋面女儿墙技术要求:

    1采用钢筋混凝土时,要求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墙体厚度不应小于 180mm,高度不应低于1.1m,女儿墙的拐角处及间距不大于3m处设暗柱。 2采用砌块女儿墙时,砌块强度不低于MU10,预拌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 M7.5,女儿墙厚度不小于240mm,高度不应低于1.1m,女儿墙应设构造柱,间距 不应大于3m,女儿墙顶部设压顶,压顶厚度不小于120mm。 8.2.7沿海高风压地区建筑物屋面不宜采用屋面活动机房建设方案, 8.2.8破坏的屋面防水层应按照原防水层的做法或更高要求恢复,以确保防水做法的可 靠性。 8.2.9屋面天线支撑物及机房(柜)设备所处的建筑物屋面位置应方便设备的维护和检 修,且不应占用原有建筑物屋面的防火通道

    8.2.9屋面大线支撑物及机房(柜)设备所处的建筑物屋面位置应方便设备的维

    8.3.1设在建筑物屋面上的屋面塔及抱杆结构,其设计使用年限宜与既有结构的后续设 计使用年限相匹配,且不低于25年。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屋面塔及抱杆结构,可根据使用 要求及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另行确定。 8.3.2屋面塔及抱杆结构的钢材,宜采用Q235普通碳素结构钢、Q355低合金结构钢、 20号优质碳素结构钢,有条件时也可采用Q390、Q420等钢材强度等级更高的结构钢,其 质量标准应符合我国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屋面美化外罩罩体应采用非金属材料,并 且应满足移动通信设备通风散热以及通信信号穿透损耗限制的要求。 8.3.3屋面塔及抱杆结构,应满足工艺、结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航 空部门的有关规定。 8.3.4屋面塔及抱杆结构的锚固节点的设计,应综合考虑锚固基材、锚栓品种、节点受

    8.3.5安装屋面塔及抱杆结构使用的锚栓及设计要求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中的相关规定 8.3.6沿海高风压地区不宜采用配重式或者无锚固措施的屋面塔及抱杆结构。 8.3.7屋面抱杆的高度宜为3m、6m、9m,不宜超过9m;屋面美化外罩的高度宜为3m 4m;屋面增高架的高度宜为9m、12m、15m,不宜超过15m。 8.3.8附墙安装的抱杆杆身高出墙顶不宜超过4m,杆身与建筑物锚固不应少于2处,沿 海高风压区域不宜少于3处。 8.3.9当通信基站需建设屋面四角塔时,原则上要求楼顶预留框架基础及地脚螺栓,铁 塔根开应与建筑物屋面框架结构尺寸相协调。 8.3.10屋面塔及抱杆结构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并与建筑物接地网相连,其工频接地电 阻不应大于102

    9.1.6移动通信机房的设置,应符合要求以下要

    1民用建筑(群)占地面积每0.05km应设置1个宏蜂窝基站机房或室外一体 化基站位置,宏蜂窝基站的数量在规划阶段确定。民用建筑内应每30000m设置1 个无线覆盖系统机房,不足30000m按30000m计。 2楼内宏蜂窝基站机房宜选择靠近楼顶的房间。 3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宜靠近建筑物的中心区域、进线间和弱电间,并与建筑 物内的竖井相通。 4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得正下方或与其贴临。不 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强电磁干扰场所的楼上、楼下或隔壁房间。机房顶 部不应有排水、污水、消防管道穿越。

    5移动通信宏基站机房设计应符合《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规范》YD/T5230、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YD/T2164.2、《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租房改建通信机房安全技术要求》YD/T2198的有关规定要求。 6机房应靠近天线安装场地,宜建于建筑屋面,宜与电梯机房、楼梯间、电 言间等相邻;当屋面无上述附属用房时,宜建于电信间(井)上方;当上述条件难 以满足时,机房可设在顶层并与电信间(井)相邻。 9.1.7移动通信机房,应符合表9.1.7的规定:

    表9.1.7移动通信机房使用面积

    注:室内覆盖系统与室外宏蜂窝基站共用机房时,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25m。

    9.2.1宏基站建设应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技术体 制、技术标准及使用频段规定,同时应密切结合我国通信发展的实际,合理利用频率资源,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9.2.2在住宅小区、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学校、医院、园区、展馆、体 育馆等各类建设项目开发、改造和扩建时,应当将基站等公众移动通信设施纳入市政设施 或项目建设的设计要素,落实通信基站站址、机房、电源、管线和天面等配套空间,充分 结合既有资源开展集约建设,与城市发展布局和景观协调发展。 9.2.3要充分利用现有站址资源,加强与各行业合作,结合市政、监控、电力等社会杆 塔资源,实现“多杆合一”集约化建设模式。 9.2.4宏基站站址宜选择在规则蜂窝结构的基站位置附近,其偏离范围不应影响网络覆 盖并满足干扰要求。宜避免多个基站覆盖重叠区位于移动用户集中的区域。 9.2.5符合宏基站天线挂高要求的新建建筑屋面应预留天线塔榄架设、缆线布放路由, 机房和供电等资源条件,各系统天线挂高见表9.2.5。

    表9.2.5宏基站系统天线(含一体化基站)挂高要求(m)

    9.2.6建筑屋面架设榄杆的站点每建筑应预留21~30处安装点位,各点位应按照水平面 全方向均匀间隔布局,且相邻点位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1.5m,楼顶外墙至天线安装位置 处径深预留不应小于1m;天线安装最高点应至少高出女儿墙2m,并应做建筑限高预留; 天线位置处外墙法向水平正负45°、半径50m空间范围内应无阻挡。 9.2.7建筑屋面架设楼顶塔的站点,楼顶塔应满足站点各系统天线等设备的安装需求。 9.2.8宏基站点位处建筑屋面无天线架设条件、需建于建筑红线内地面区域的,应预留

    9.2.6建筑屋面架设榄杆的站点每建筑应预留21~30处安装点位,各点位应按照水平面 全方向均匀间隔布局,且相邻点位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1.5m,楼顶外墙至天线安装位置 处径深预留不应小于1m;天线安装最高点应至少高出女儿墙2m,并应做建筑限高预留; 天线位置处外墙法向水平正负45。、半径50m空间范围内应无阻挡。 9.2.7建筑屋面架设楼顶塔的站点,楼顶塔应满足站点各系统天线等设备的安装需求。

    建筑屋面架设楼顶塔的站点,楼顶塔应满足站点各系统天线等设备的安装需求

    9.2.7建筑屋面架设楼顶塔的站点,楼顶塔应满足站点各系统天线等设备

    立站建设场地并预理管道资源,立杆站建设应与环境协调。每站预留不少于20m面积。 9.2.9满足宏基站建设条件的建筑物屋面宜预留1mx5m以上的空间用于安装室外机柜, 且机柜正面具备1m以上的操作维护空间。 9.2.10建筑物屋面设置天线及抱杆等设施宜采用美化方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9.2.11建筑物屋面布放的各种线缆应整齐、美观,不影响市民对屋面的使用, 9.2.12多系统共存时,各无线系统间隔离度应符合YD/T2164.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技术要求第1部分:钢塔架》的规定及相关规范和要求

    9.3室内覆盖系统设计

    表9.3.3室内覆盖建设方式

    9.3.4在对美化要求较高的区域,室内覆盖系统天线在楼层布放应采用美化方式,并可 与楼层灯饰、吊顶等设施相结合。

    9.3.4在对美化要求较高的区域,室内覆盖系统天线在楼层布放应采用美化方式,并可 与楼层灯饰、吊顶等设施相结合。

    度不小于400mm以提供相关通信设施的安装空间。地下室电梯井的上方墙壁统一预留室内 覆盖电缆走线孔洞

    9.3.6地下车库应沿车道方向上方预留强、弱电线槽或线架,并与该层强电间和 分别连通

    7室内覆盖系统的信源基带设备、传输设备以及电源配套设备宜安装在建筑物通1 内,信源拉远设备宜安装在覆盖目标建筑的电信间内或弱电间内。 8住宅类场景可在楼顶架设射灯美化天线的方式进行覆盖

    土建标准规范范本9.4.1微基站应根据覆盖需求、容量需求、建设场景、现场安装条件等情况选择设备类 型。 9.4.2微基站应根据覆盖需求、建设场景、现场安装条件等情况选择信源与天线一体化

    型。 9.4.2微基站应根据覆盖需求、建设场景、现场安装条件等情况选择信源与天线一体化 设备或外置天线方式。在满足系统性能要求的情况下,宜采用一体化设备。 9.4.3使用内置天线方式的微基站,其分布式RRU设备或一体化设备的挂高、方向角、 俯仰角应满足覆盖要求

    9.4.5新建建筑所属广场、园区等空旷区域应预留立杆站配套设施, 9.4.6幕墙类建筑宜在适宜高度的幕墙后预留天线等设备的安装位置,设置点宜避开人 员活动区域,幕墙穿透损耗应小于3dB。 9.4.7室外微基站的信源基带设备、传输设备以及电源配套设备可安装在建筑通信机房 内,射频远端设备应靠近天线安装。 9.4.8群体建筑微基站优先选取设置于楼顶和楼体外墙、覆盖对面建筑,园区类建筑群 微基站覆盖优选在园区内或周边区域设置立杆站,并可采用在建筑附属的公园等区域安装 美化站或美化天线等方式覆盖,

    1建筑应预留楼顶通信设备和天线的安装空间。楼顶应在每个方向沿外墙预留设备 和天线安装位置不少于3处,相邻点位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1.5m,垂直隔离不应小于0.5m 楼顶外墙至天线安装位置处径深预留不应小于1m:天线安装最高点应至少高出女儿墙2m,

    开应做建筑限高预留;天线位置处外墙法向水平正负45、半径50m空间范围内应无阻挡: 邻排楼宇间距不足50m的其间应为无阻挡空间。 2高层和中高层建筑应在楼体外墙构造微基站设备的安装维护配套设施,宜设置在 楼层公共区域窗体的下方或旁侧外墙位置或其他方便施工维护的位置,并应提供安装维护 用支撑体;设置点宜避开人员活动区域并与建筑协调,可结合建筑外立面的装饰性构造设 置;结合具体楼宇构型,单体建筑外墙微基站水平间距宜按50m左右设置,微站布局宜提 供建筑/建筑群立面全覆盖,楼宇建筑设计应依此在相关单元外墙预留微基站安装维护配 套设施。 3微基站安装维护配套设施应在楼宇外墙距地15m、50m、85m、120m(对应参考楼层 5、15、25、35层)等高度位置设置,每处以该位置为中心设置上、中、下三层平台,相 邻层垂直间隔应在2m~4m之间,并应设置在施工方便的位置;每层平台室外安装设备空间 不应小于500mm(宽)×500mm(深)×1000mm(高)、载荷不应低于2KN/m,天线设备向 外至对面建筑应无阻挡,非面向建筑的环境下天线安装位置外墙法向水平正负45°、半径 50m空间范围内应无阻挡, 4应在平台上、设备安装空间外加装美化罩,罩身应采用非金属材料、并在700MHz 6000MHz频段内应满足移动通信信号穿透损耗小于3dB。 5预留设施所在楼顶及中间楼层应在弱电竖井内预留一路220V插座,插座容量考虑 5G覆盖楼顶处不应小于3.5kW、中间楼层处不应小于2kW,不考虑5G覆盖楼顶处不应小于 1.5kW、中间楼层处不应小于0.5kw,并在弱电竖井与室外微基站安装位置预留传输信号和 共电线缆管路资源。 9.4.11新建建筑所属厂场、园区等空旷区域应预留立杆站配套设施,预留立秆站配套设 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优选与灯杆、监控杆等基础设施合设,每1500m占地面积应预留1个通信综合杆 2同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杆站设备有多制式需求的应选择多模合一的形态。 3应满足杆顶或杆体最大15kg设备安装条件,设备挂高不应低于3.5m,设备安装空 间不应小于Φ500×400mm,5GAAU应该满足至少20KG,安装空间不应小于800*500mm。可 加装美化置

    4杆内部应能布放线缆,出口处应配置线缆固定装置。 5通信综合杆应为杆顶站设备预留一路10A、220V单相断路器路桥图纸,容量不小于2000W。 6通信综合杆与通信机房间应有地下管道沟通。

    9.5移动通信系统防雷接地要求

    9.5.1建筑物的移动通信系统防雷与接地应满足《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无线基站防雷技术要求 和测试方法》YD/T2324的有关规定。 9.5.2安装在建筑物顶的天线、抱杆及室外走线架,其接地线宜就近与楼顶避雷带或预 留接地端子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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