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056-2021 汽车行驶记录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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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19056-2021  汽车行驶记录仪

    接导线应使用温度特性等级不低于一40℃~105

    5.3.1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表2规定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内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试验后记录仪数据记录、显示、数据通信 等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固定资产标准GB/T19056—2021

    表2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5.3.2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

    在表2规定的极性反接试验电压 外(允计史 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他电气故障。 试验后记录仪的数据记录、显示、数据通信等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5.3.3耐电源过电压性能

    在表2规定的过电压下,记录仪应能承 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 试验后记录仪的数据记录、显示、数据通信等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见定的过电压下,记录仪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 已录仪的数据记录、显示、数据通信等各项功能均

    5.3.4断电保护性能

    记录仪断电后应自动进人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记录仪的实时时间在断电后 保持15个日历天以上。

    5.4.1行驶记录功能

    5.4.1.1自检功能

    记录仪应具有以下目检功能: a)安装自检功能:在记录仪初次安装时,应对记录仪唯一性编号、VIN等基本参数设置和速度信 号、卫星定位、开关量等状态信号接人进行自检,自检正常后才能进入正常使用模式。如安装 自检未通过,应显示对应未完成的安装操作,并向车辆输出记录仪异常的自检状态信号。 b)开机自检功能:在记录仪安装自检正常后,每次点火开关(ACC)打开时,应首先对定位、通信、 存储等模块和信号输入状态进行自检。如开机自检未通过,应显示对应的异常信息,并向车辆 输出记录仪异常的自检状态信号

    5.4.1.2数据记录功能

    5.4.1.2.1行驶状态记录

    记录仪应具有行驶状态记录功能,行驶状态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a)记录内容包括: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实时时间、实时位置信息、每秒间隔内对应的平均行驶速 度(基于车速传感器或CAN信号)、参考速度(基于卫星定位信号)以及对应时间的开关量 信号; b 记录的时间间隔为1S; c)记录有效数据记录的时间不少于最近168个单位小时;

    GB/T 19056—2021

    速度记录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测量范围至少为0km/h~220km/h,分辨率不大于 1 km/h

    5.4.1.2.2事故凝点记录

    记录仪应具有事故疑点记录功能,事故疑点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记录内容包括:行驶结束时间前20s的车辆行驶速度、开关量信号和行驶结束时的位置信息; 电源(包括备用电池)断开前20s内的车辆行驶速度、开关量信号及断电时的位置信息; b 记录的时间间隔为0.1s; c) 记录数量不少于最近100条: d) 速度记录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测量范围至少为0km/h~220km/h,分辨率不大于 1 km/h

    5.4.1.2.3超时驾驶记录

    记录仪应具有超时驾驶记录功能,超时驾驶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a)记录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号码、连续驾驶开始时间及所在位置信息、连续驾驶结束时I 所在位置信息; b)记录数量不少于最近50条

    5.4.1.2.4驾驶人信息记录

    记录仪应具有驾驶人信息记录功能,驾驶人信息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行驶开始时间后30S内,记录对应的驾驶人面部特征图片(通过视频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号 码(通过IC卡获取)、驾驶人姓名(通过IC卡获取); b)记录数量不少于最近100条; c)驾驶人面部特征图片需叠加时间信息,且叠加信息不影响对面部特征的辨识

    5.4.1.2.5且志记录

    记录仪应具有日志记录功能,记录各类日志记录数量分别不少于最近100条,具体日志记录包括: a)外部供电日志:记录仪电源接通和断开的日志记录; b)参数设置日志:记录仪机动车号牌号码和号牌分类等相关参数设置、修改的日志记录: 自检日志:记录仪安装自检和开机自检相关情况的日志记录; 口 速度状态日志:记录仪基于车速传感器或者CAN信号的速度状态正常或异常的日志记录; 注:在卫星定位模块工作正常,记录仪的参考速度(基于卫星定位信号的速度)连续大于40km/h的5minE 间内:当记录速度(基于车速传感器或者CAN信号的速度)与参考速度的差值率(记录速度与参考速度之 差除以参考速度)均超过土11%时,判断速度状态为异常;当记录速度与参考速度的差值率均在士11%范 围内时,判断速度状态为正常。每个日历天记录仪判定速度状态1次,速度状态判定时,同时存储速度状 态日志 e)数据导出日志:记录仪通过数据通信接口导出行驶记录数据的日志记录

    5.4.1.2.6数据记录存储格式

    据记录的存储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数据记录的存储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

    .4.1.3音视频记录功能

    义应具有音视频记录功能,音视频记录应符合以下

    GB/T 190562021

    视频记录内容包括:面向驾驶人和车辆前方内 客车增加记录加速踏板通道的视频; b 音视频记录的长度不少于最近8h; C 自动分段记录和存储的音视频流数据,相邻两段之间最大记录间隔不大于0.04s; d) 电源(包括备用电池)断开时,能保存断电前的音视频记录; 视频流采用H.264或H.265编码,音频流采用G.711、G.726、AAC等编码,音视频以MP4 QTFF或AVI封装格式存储,音视频记录的存储格式符合附录A的规定

    5.4.1.4数据通信功能

    5.4.1.4.1USB 通信

    记录仪应具备USB数据通信功能,并符合以下要求: a)USB接口支持USB2.0及以上标准的主机模式; b) 能通过USB接口向USB外部存储设备写入行驶记录数据; C) USB采集行驶记录数据仅在停车状态下使用,在行驶状态下USB接口处于关闭状态; d)USB数据采集约定符合附录B的规定

    5.4.1.4.2IC卡信息识别通信

    汇求位 a 驾驶人在驾驶前通过IC卡方式进行登录,登录在停车状态下进行; b)IC卡应能记录机动车驾驶证号码、姓名等驾驶人信息,数据存储格式符合附录C的规定; 采用接触式IC卡的,物理特性符合GB/T16649.1的要求,触点的尺寸和位置符合 GB/T 16649.2 的要求; 记录仪主机前部设有匹配IC卡的读写装置,读写装置设有防尘保护装置,并至少能支持读取 和写人24C0X系列和4442系列IC卡的数据。

    5.4.1.4.3蓝牙通信

    记录仪应具备蓝牙数据通信功能,并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蓝牙4.1及以上版本的传输协议,支持1Mbit/s及以上的无线传输速率; b) 仅用于行驶记录功能相关的数据通信,不能通过蓝牙连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 蓝牙数据通信(配对、连接、传输)仅能在停车状态下使用: 蓝牙数据通信时,记录仪按通信指令传输所对应的数据; e)蓝牙数据通信协议符合附录D的规定

    5.4.1.4.4无线公共网络通信

    记录仪应支持通用的无线公共网络通信,并符合以下要求: a)支持两个或两个以上远程连接; b 行驶记录数据上传的通信协议支持JT/T808的相关要求,其中命令字符合附录A中表A.2 的规定,行驶记录文件符合A.2的规定。 记录仪宜支持网络安全连接和数据加密传输,

    .4.1.4.5数据通信接口

    记录仪应配置USB接口、驾驶人信息识别接口、无线公共网络通信天线、卫星定位通信天线等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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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1.5安全警示功能

    记录仪应能通过语音方式提示安全警示状态,语音提示的内容、进程等应与当前行驶状态相匹配。 提示类型及内容包括: a)在超时驾驶发生前的1h及45min时,分别提示1次“即将超时驾驶,请停车休息20分钟”的 预警信息。在超时驾驶发生前的30min内,以每5min提示1组、每组提示3次的频率提示 预警信息,显示器同时显示连续驾驶时间;在超时驾驶发生后,应提示“超时驾驶,已连续驾驶 X×小时××分钟”的告警信息,提示频率为每分钟1次,显示器同时显示连续驾驶时间。 b) 在车辆行驶速度大于记录仪设定的速度限值,或与速度限值的速度差在一2km/h~0km/h 范围内时,发出超速驾驶告警或预警信息,提示驾驶人控制行驶速度,超速预警提示1次,超速 告警提示频率为每分钟提示2次。 C 在驾驶人未登录情况下驾驶车辆时,应在前5min内提示驾驶人登录身份,显示器同时显示未 登录提示信息,提示频率为每分钟提示1次。 d 在记录仪自检或速度状态判定为异常时,应在前5min内提示自检异常或速度状态异常,提示 频率为每分钟提示1次

    5.4.1.6显示功能

    5.4.1.6. 1显示器

    显示器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显示屏位于记录仪主机前部,能显示汉字、字母和数字; 显示字符笔画完整、清晰规范,在无外部照明条件下能清晰识别; C 显示数据参数的同时以汉字标识显示内容的定义,显示字符高度不小于3mm; d 在车辆点火开关通电后即处于工作状态; 在恒定的速度下,车速显示值的变化范围不超过1km/h

    5.4.1.6.2显示内容

    在无按键操作情况下,显示器显示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默认显示状态时,至少显示实时时间、车辆的实时行驶速度、定位模块工作状态(定位方式 卫星数量); b)在安全警示状态时,显示连续驾驶时间、驾驶人登录信息、速度状态等提示信息; Gc)在驾驶人信息识别和行驶记录数据采集等状态时,同步显示登录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数据采集进度、蓝牙配对等提示信息

    在无按键操作情况下,显示器显示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默认显示状态时,至少显示实时时间、车辆的实时行驶速度、定位模块工作状态(定位方式 卫星数量); b)在安全警示状态时,显示连续驾驶时间、驾驶人登录信息、速度状态等提示信息; c 在驾驶人信息识别和行驶记录数据采集等状态时,同步显示登录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数据采集进度、蓝牙配对等提示信息

    5.4.1.6.3操作按键

    记录仪主机前部应至少设有“菜单”“ ”“一”“确定”等四个操作按键: a)按键定义如下: 1)菜单:默认界面和菜单界面的切换,子目录向根目录的返回,长按3s时断开蓝牙连接: <:上翻选择,完成功能或数据列项的选择; 3) √:下翻选择,完成功能或数据列项的选择

    记录仪主机前部应至少设有“菜单”“ ”“一”“确定”等四个操作按键: a)按键定义如下: 1)菜单:默认界面和菜单界面的切换,子目录向根目录的返回,长按3s时断开蓝牙连接 <:上翻选择,完成功能或数据列项的选择; 3) √:下翻选择,完成功能或数据列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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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按键要求如下: 1)操作按键应在对应的位置标明按键名称; 2)仅使用操作按键应不能对时间、脉冲系数等参数进行修改操作; 3)应不能对记录仪记录的速度、超时驾驶记录等数据记录进行删除操作

    5.4.1.6.4查询内容

    通过操作按键应能实现对以下信息的查询: a)连续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连续驾驶×Xh××min,休息××min; 超时驾驶记录:最近2个日历天内的超时驾驶记录,记录能按发生时间倒序显示,每条超时驾 驶记录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号码、连续驾驶开始时间、连续驾驶结束时间; 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其中,车辆信息至少包括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号牌分类、VIN、脉冲系 数等,驾驶人信息至少包括当前登录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5.4.1.7自动校时功能

    记录仪应具有在开机时通过卫星授时进行自动校

    记录仪应具有卫星定位功能,定位通信方式应支持北斗卫星定位系统。 用于道路运输车辆的记录仪的定位功能应符合JT/T794的相关要求

    5.5.1行驶记录性能

    5.5.1.1时间记录误差

    记录仪连续记录24h数据,记录时间允许误差应在2s以内。

    5.5.1.2速度记录误差

    记录仪定位模块的水平定位精度应不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应不大于30m,定位模块接收通 不少于12个,热启动状态下实现捕获时间应不超过10s 用于道路运输车辆的记录仪的定位性能应符合JT/T794相关的要求

    5.5.3视频图像性能

    5.5.3.1图像质量

    图像的分辨率应不低于1280×720,顿率应不低于25顿/s,面部特征图片的像素应不低于 300X300。

    5.5.3.2MTF值

    图像的MTF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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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像的信噪比应不低于30dB

    在照度为21x士0.21x的条件下,图像的MTF值应不低于表3规定的60%,不应有干扰条纹、水波 纹等现象

    数据分析系统应能实现对行驶记录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分析,数据分析协议符合附录A的规定。 系统应使用中文界面,能在通用的中文操作系统中安装使用。系统应具有行驶记录数据的查询统计、图 表生成、音视频回放、参数查询、操作权限管理等功能。数据分析系统应能生成至少如下图表: a)行驶状态记录曲线图表。图表内容及记录格式符合5.4.1.2.1的要求,其横坐标为实时时间, 纵坐标为与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值、开关量信号等。图表信息同时还包含机动车号 牌号码、机动车号牌分类、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等内容。其中,机动车驾驶证号码信息需随不同 驾驶人的登录时间而变化。 b 事故点数据曲线图表。图表内容及记录格式符合5.4.1.2.2的要求,其纵坐标为与实时时间 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值和制动等状态信号,图表信息同时还包含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号牌 分类、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等内容。 C 超时驾驶记录列表。列表内容包括5.4.1.2.3规定的各项数据。 d)驾驶人信息记录列表。列表内容包括5.4.1.2.4规定的各项数据。 e)日志记录列表。列表内容包括5.4.1.2.5规定的各项日志记录的数据

    记录仪的数据安全要求如下: a)记录仪应装备用于存储行驶记录数据的防护存储器,内部应设有备用数据读取接口,防护存储 器的性能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b)记录仪主机上或其他适当的地方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如铅封)防止关键元器件被更换,防护 存储器应不能通过操作面板等外部部件进行拆卸和更换; c)行驶记录数据应不能通过外部设备进行任何改写或删除操作; d)记录仪应设置表征行驶记录数据可道溯性的唯一性编号,唯一性编号和数据摘要Salt值经设 置后应不可更改或删除,其他参数在特殊情况下需进行再次设置操作时.需经授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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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功能、显示功能应保持正常: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记录仪在承受各项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零部件应无损坏;应无电气故障,紧固部 件应无松脱现象,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数据记录功能、显示功能应保 持正常;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已录仪主机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中1P43的要求 防水防尘试验后,记录仪数据通信功能应正常,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5.11抗汽车电点火干扰

    记录仪在进行汽车电点火于扰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数据记录功能、显示功能应正常。

    5.12静电放电抗扰度

    静电放电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电 数据记录功能应正常,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验中允许显示出现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

    瞬态抗抗性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 功能应正常,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 在试验中允许显示出现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 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

    检查记录仪的结构组成

    6.1.2外观结构检查

    在环境照度3001x条件下,目距300mm~500mm情况下检查记录仪的外观及结构,测 尺寸。

    6.1.3文字、图形、标志、铭牌检查

    自视检查记录仪的铭牌及其文字、图形和标志, 用蘸有汽油(90号以上)的干净棉布连续擦拭其文字、图形、标志符号15s,试验后目视检查。

    查记录仪的电源供电方

    6.2.2连接器及信号检查

    GB/T 19056—2021

    查看记录仪说明书,按记录仪连接器位置及管脚定义接人相关信号,检查插头、插座能否互换, 义是否符合要求。

    6.2.3连接导线检查

    目视检查熔断器是否标明额定电流值,检查熔断器的安装、更换方式。

    6.3.1电源电压适应性试验

    根据记录仪标称电源电压不同,分别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记录仪标称电源电压为12V时,将试验电压调至9V和16V,分别连续工作1h,期间输入模 拟信号,检查记录仪的功能 b 记录仪标称电源电压为24V时,将试验电压调至18V和32V,分别连续工作1h,期间输入 模拟信号,检查记录仪的功能; C 记录仪标称电源电压为36V时,将试验电压调至27V和48V,分别连续工作1h,期间输入 模拟信号,检查记录仪的功能

    6.3.2耐电源极性反接试验

    对记录仪的电源线施加与标称电源电压极性相反的试验电压。标称电源电压为12V时,施加 4V士0.1V的反向试验电压;标称电源电压为24V时,施加28V士0.2V的反向试验电压;标称电源 电压为36V时,施加42V士0.2V的反向试验电压。以上试验持续时间均为1min。试验后检查记录 仪的功能。

    6.3.3耐电源过电压试验

    记录仪标称电源电压为12V时,对其施加24V的试验电压;标称电源电压为24V时,对其施加 36V的试验电压;标称电源电压为36V时,对其施加54V的试验电压。以上试验持续时间均为 1min。试验后检查记录仪的功能

    6.3.4断电保护试验

    将存有数据的记录仪接 后,检查记录仪记录的实时时间

    6.4.1行驶记录功能检查

    接通记录仪电源,检查记录仪的自检功能。模拟记录仪接线、参数设置等未完成的状态,检查记录

    GB/T19056—2021

    仪安装自检的结果:模拟记录仪信号输人异常等状态,检查记录仪开机自检的结果

    6.4.1.2数据记录功能检查

    6.4.1.2.1行驶状态记录检查

    记录仪接通标称电源,接入 变化,连续记录168h,试验后检查行驶状态记录

    6.4.1.2.2事故疑点记录检查

    记录仪接通标称电源,接入速度信号、开关量信号和位置信号,模拟符合事故疑点记录条件的情况 后检查事故疑点记录,

    6.4.1.2.3超时驾驶记录检查

    记录仪接通标称电源,接入速度信号和位置信号,模拟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停车休息和超时驾驶 的情况,试验后检查超时驾驶记录

    6.4.1.2.4驾驶人信息记录检查

    记录仪接通标称电源,模拟车辆行驶和驾驶人信息登录,试验后检查驾驶人信息记录时间以及记 内容。

    6.4.1.2.5日志记录检查

    模拟记录仪外部电源接通和切断、记录仪参数设置、速度状态异常和正常、设备安装自检及开机自 检异常、行驶记录数据导出等状态,检查对应的日志记录

    1.1.2.6数据记录存储格

    6.4.1.3音视频记录功能检查

    分析记录仪的数据记录文件,检查各项数据记录白

    记录仪接通标称电源,连续模拟8h音视频记录,检查音视频记录的长度、文件格式以及相邻两 流之间的最大记录间隔。模拟记录仪电源断开,检查记录仪是否保存断电前的音视频记录,

    桥梁标准规范范本6.4.1.4数据通信功能检查

    6.4.1.4.1USB通信检查

    目视检查记录仪USB接口形式,使用USB存储设备采集记录仪的数据记录,分析检查客项数据 记录。

    对记录仪进行驾驶人信息识别通信测试。在车辆行驶开始时进行驾驶人面部特征信息采集记录测 试:使用IC卡进行驾驶人信息登录测试,使用测试卡检查测试读卡装置的通用性

    锻件标准6.4.1.4.3蓝牙通信检查

    在车辆行驶状态下检查记录仪是否能进行蓝牙通信。在停车状态下,使用测试软件检查记录仪是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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