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029-201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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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蝇、火蚊、火鼠措施,做到清洁整齐,文明卫生。 5.2工程构成 5.2.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一般由主体工程、配套及辅助工程组成。 5.2.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主 要包括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和消毒处理等单元。 5.2.3配套及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电气与自控、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道路与绿化等, 5.3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5.3.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污水排放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 风向、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 5.3.2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院主体建筑物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5.3.3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总体规划适当预留余地,以利扩建、施工、运行和维护 5.3.4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有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污水排放和污泥贮运。 5.3.5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其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位置和朝向应力求合理 且应与污水处理构、建筑物严格隔离。 5.3.6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之间应设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以减少臭气和噪音 对病人或居民的干扰

    5.1.2传染病医院污水应在预消毒后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5.1.3非传染病医院污水,若处理出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海域时,应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 艺或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若处理出水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市 污水管网时,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6.2.1应根据医院性质、规模和污水排放去向,兼顾各地情况园林施工组织设计 ,合理确定医院污水处理技术路线。 6.2.2处理工艺流程: (1)出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非传染病医院污水 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工艺流程见图1。

    (2)出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海域、或出水回用的非传染病医院污水,一般采用二级 处理+(深化处理)+消毒工艺。流程见图2

    图2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6.3医院污水处理单元工艺设计技术要求

    6.3.1 预处理工艺

    图3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医院污水预处理系统分为特殊性质污水予 和常规预处理。常规预处理通常由格栅、预消毒 池、调节池、脱氯池、初沉池等根据水质及处理要求组合而成

    6.3.1.1特殊性质污水预处理

    持殊性质污水应分类收集,足量后单独预处理,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方法分别

    (1)酸性污水来源于医院检验或制作化学清洗剂时使用硝酸、硫酸、过氯酸、一氯乙酸等酸 性物质而产生的污水。 酸性废水宜采取中和法。中和剂可选用氢氧化钠、石灰等,中和至pH值7~8后排入医院污水 处理系统。 (2)含氰污水来源于医院在血液、血清、细菌和化学检查分析时使用氰化钾、氰化钠、铁氰 化钾、亚铁氰化钾等含氰化合物而产生的污水。 含氰废水宜采用碱式氯化法。含氰废水处理槽有效容积应能容纳不小于半年的污水量。 (3)含汞污水来源于医院各种口腔门诊治疗、含汞监测仪器破损、分析检查和诊断中使用氯 化高汞、硝酸高汞以及硫氰酸高汞等剧毒物质而产生少量污水。 含汞废水宜采用硫化钠沉淀+活性炭吸附法。再经活性炭吸附后,出水汞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 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汞浓度低于0.02mg/L。 (4)含铬污水来源于医院在病理、血液检查及化验等工作中使用重铬酸钾、三氧化铬、铬酸 钾等化学品形成污水。含铬废水宜采用化学还原沉淀法。处理后出水中六价铬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 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量小于0.5mg/L。 (5)洗印污水来源于医院放射科照片胶片洗印加工产生洗印污水和废液 显影污水宜采用过氧化氢氧化法。处理后出水中六价铬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人医院 污水处理系统。洗印显影废液收集后应交由专业处理危险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 (6)放射性废水处理 a)放射性废水来源于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废水浓度范围为3.7×102 Bq/L~3.7X10°Bq/L b)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监测值应满足总α<1Bq/L,总β<10Bq/L。 c)同位素治疗排放的放射性废水应单独收集,可直接排入衰变池。 d)收集放射性废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的特种管道,一般为不锈钢管或塑料管。衰变池应防 渗防腐。 e)衰变池按运行方式可分为间款式和连续式,衰变池按使用的同位素种类和强度设计。衰变 池的容积按最长半衰期同位素的10个半衰期计算,或按同位素的衰变公式计算。 f)放射性废水处理后直接排放,不进入医院污水综合处理系统

    6.3.1.2 常规预处理工艺

    医院污水预处理系统通常由格栅、预消毒池、调节池、水解池、混凝沉淀池等根据水质及处理 要求组合而成。 (1)格栅 a)在污水处理系统或提升水泵前应设置格栅,格栅井可与调节池合建,格栅应按最大时污水 量设计。 b)栅渣与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等一同集中消毒、处理、处置。

    医院污水的生化处理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处理工艺。

    6.3.2.1活性污泥曝气池

    6.3.2.2生物接触氧化池

    工艺参数见GB50014等相关的规定。

    6.3.3.1膜生物反应器

    6.3.3.2曦气生物滤池

    6.3.3.3活性炭吸附罐

    医院污水消毒可采用的消毒方法有液氯消毒、二氧化氯消毒、次氯酸钠消毒、臭氧消毒和紫 线消毒。各种常用方法的适用性及特点比较见附录A。

    6.3.4.1含氮消毒剂消毒

    a)含氯消毒剂消毒系统应参照GB50014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应根据设计处理工艺流程,按 不利情况进行组合,校核实际接触时间,以满足设计要求。 b)接触消毒池的容积应满足接触时间和污泥沉积的要求。传染病医院污水接触消毒时间不宜 小于1.5h,非传染病医院污水接触消毒时间不宜小于1.0h。 c)医院污水消毒可采用连续式消毒或间歇式消毒方式。连续式接触消毒池有效容积为污水容

    节池容积的1/2, d)接触消毒池一般分为两格,每格容积为总容积的一半。池内应设导流墙(板),避免短流 导流墙(板)的净距应根据水量和维修空间要求确定,一般为600~700mm。接触池的长宽比不宜 小于20:1。接触池出口处应设取样口。 e)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出水的参考加氯量(以有效氯计)一般为30~50mg/L。二级处理及深度处 理工艺出水的参考加氯量一般为15~25mg/L。运行中应根据余氯量和实际水质、水量实验确定氯 加量。 f)加药设备至少为2套,1用1备。 g)液氯消毒适用于处理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当医院污水处理出水排 至地表水体时应采取脱氯措施或慎用氯消毒。 h)液氯消毒不宜用于人口稠密区医院及小规模医院的污水消毒,可用于远离人口聚居区的规 模较大(>1000床)、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污水消毒处理。 i)电解法、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及电解法次氯酸钠消毒适用于各种规模医院污水的消毒处理 但要求管理水平较高。 j)漂粉精、漂白粉适用于规模<300床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医院污水处理消毒系统。 6.3.4.2臭氧消毒 a)传染病医院污水应优先采用臭氧消毒,处理出水再生回用或排入地表水体时应首选臭氧消 毒。 b)在选择臭氧发生器时,应按污水水质及处理工艺确定臭氧投加量,根据臭氧投加量和单位 时间处理水量计算臭氧使用量,按每小时使用臭氧量选择臭氧发生器台数及型号。 c)采用臭氧消毒,一级强化处理出水投加量为30~50mgL,接触时间不小于30min;二级处 出水投加量为10~20mg/L,接触时间5~15min;同时大肠菌群去除率不得低于99.99%。 d)应选择气水混合效果好的臭氧进气装置。臭氧与污水接触方式宜采用鼓泡法。 e)臭氧消毒系统应设置空压机房、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和操作间。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应留有设 备检修空间。臭氧接触塔在寒冷地区应设在室内,尾气处理后由排气管排出室外。 f)臭氧消毒系统设备、管道应做防腐处理与密封 g)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应设置通风设备,通风机应安装在靠近地面处。 h)在消毒工艺末端应设置尾气处理或尾气回收装置,反应后排出的臭氧尾气必须经过分解破 坏或回收利用,处理后的尾气中臭氧含量应小于0.1mg/L

    毒。 b)在选择臭氧发生器时,应按污水水质及处理工艺确定臭氧投加量,根据臭氧投加量和单位 时间处理水量计算臭氧使用量,按每小时使用臭氧量选择臭氧发生器台数及型号。 c)采用臭氧消毒,一级强化处理出水投加量为30~50mg/L,接触时间不小于30min;二级处理 出水投加量为10~20mg/L,接触时间5~15min;同时大肠菌群去除率不得低于99.99%。 d)应选择气水混合效果好的臭氧进气装置。臭氧与污水接触方式宜采用鼓泡法。 e)臭氧消毒系统应设置空压机房、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和操作间。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应留有设 备检修空间。臭氧接触塔在寒冷地区应设在室内,尾气处理后由排气管排出室外。 f)臭氧消毒系统设备、管道应做防腐处理与密封 g)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应设置通风设备,通风机应安装在靠近地面处。 h)在消毒工艺末端应设置尾气处理或尾气回收装置,反应后排出的臭氧尾气必须经过分解破 坏或回收利用,处理后的尾气中臭氧含量应小于0.1mg/L

    6.3.4.3紫外线消毒

    a)当二级处理出水254nm紫外线透射率不小于60%、悬浮物浓度小于20mg/L时可采用紫 消毒方式;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如排入有特殊要求的水域)也可采用紫外消毒方式。 b)当水中悬浮物浓度<20mg/L,推荐的照射剂量为60mJ/cm,照射接触时间应大于10s或由

    试验确定。 c)医院污水宜采用封闭型紫外线消毒系统,

    6.3.5污泥处理处置

    6.3.5.1污泥消毒

    a)污泥在贮泥池中进行消毒,贮泥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处理系统24h产泥量,且不宜小于1m 贮泥池内需米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 b)污泥消毒一般采用化学消毒方式。常用的消毒药剂为石灰和漂白粉。采用石灰消毒,石灰 投量约为15g/L污泥,使pH为11~12,搅拌均匀接触30~60min,并存放7天以上。采用漂自粉消 毒,漂白粉投加量约为泥量的10~15%。条件允许,可采用紫外线辐照消毒。 6.3.5.2污泥脱水 a)污泥脱水宜采用离心式脱水机。离心分离前的污泥调质一般采用有机或无机药剂进行化学 调质,脱水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b)脱水过程必须考密封和气体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应密闭封装、运输。 6.3.5.3医院污泥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求,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6.3.5.4特殊污水处理产生的沉淀物应按照有关标准或规定妥善处理。 6.3.6废气处理 6.3.6.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如臭氧活性炭吸附等方法)后排放,不宜直接排 放。 6.3.6.2通风机宜选用离心式,排气高度应不小于15m,

    .2.1曦爆气设备应符合HJ/T252、HJ/T263、HJ/T281等的规定;鼓风机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 准规定的产品,并应符合HJ/T251的规定;格栅除污机应符合HJ/T262的规定;加药设备应符合 HJ/T369的规定;潜水泵应符合HJ/T336的规定;填料应符合HJ/T245、HJ/T246的规定,其 他机械、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7.2.2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表面曝气机等首次无故障时间应不小于10000h,使用寿命应不小 于10年;格栅除污机、污泥脱水机等首次无故障时间应不小于4000h,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5年; 暴气装置、生物膜填料、自动加药装置、水质在线监测仪的首次无故障时间应不小于6000h,使用 寿命应不小于5年

    等计量装置。 8.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宜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安装污水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及其安 装应符合HJ/T353的规定,污水连续监测系统的数据传输应符合HJ/T212的规定。监测仪器应符 合HJ/T96、HJ/T101、HJ/T103、HJ/T367、HJ/T377等的规定。 8.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监测参数至少应包括水量、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BODs), 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等。

    9.1.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供电宜按二级负荷设计,供电等级应与医院建筑相同。 0.1.2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GB50054设计规范的规定。 9.1.3供配电系统应符合GB50052设计规范的规定。 9.1.4工艺装置中央控制室的仪表电源应配备在线式不间断供电电源设备(UPS)。 9.1.5建设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应符合GB50194规范的规定。 9.1.6在线仪表的配置及自动控制水平应根据工艺流程、工程规模、管理水平及资金限制等因素综合 考虑。 9.1.7格栅除污机和曝气设备应自动控制;可根据工艺运行要求,采用定时方式自动启/停。 9.1.8采用液氯消毒时,应设置液位控制仪对消毒接触池液位和氯溶液贮池液位指示、报警和控制 同时应设置氯气泄漏报警装置。 9.1.9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在接触池出口处配置在线余氯测定仪和流量计。流量计宜选用超声波流量 计或电磁流量计。消毒剂投加量应根据在线余氯测定仪的测定结果自动调整。 9.1.10根据医院规模,400床以下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在调节池可只设置液位控制仪表,液位控制 仪表可采用浮球式、超声波式或电容式液位信号开关;液位控制仪表应与调节池污水提升泵进行液 位连锁控制;400床以上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除液位控制仪表外,宜加设液位测量仪,液位测量仪 可选用超声波式或电容式液位测量仪

    9.1.11条件允许情况下,采用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工艺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可设置溶解氧、pH等测 定仪器仪表。 9.1.12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控制室应与处理装置现场分离;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医院污水处 理工程宜设独立的集中控制室,或采用与总电控柜房间(配电室)共用。独立的控制室面积一般控 制在12~20m。若为计算机监控的控制室,面积应在15~20m,设防静电地板,室内做适当装修。 9.2空调与暖通 9.2.1地理式或位于建筑物室内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有通风设施。 9.2.2在北方寒冷地区,处理构筑物应有防冻措施。当采暖时,处理构筑物内温度可按5℃设计;加 药间、检验室和值班室等的室内温度可按15℃设计。 9.3给排水与消防 9.3.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给排水与消防应同医院主体建筑等一并规划、设计、配置设施,污水处理 工程区内应实行雨污分流。 9.3.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消防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易燃易爆的车间或场所应按消防部 门要求设置消防器材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0.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卫生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及 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预防手段。 10.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运行时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应按工艺特征和要求制定相 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所有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持证上岗 10.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有必要的安全、报警等装置,应制定火警、爆炸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明显位置应配有禁烟、防火、限速和用电警告等标志。 10.4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具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检修、突发性故障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10.5各种机械设备裸露的传动部分或运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或设置防护栏杆,周围应保持一定的操 作活动空间,以免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0.6各处理构筑物应设便于行走的操作平台、走道板、安全护栏和扶手,栏杆高度和强度应符合国 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10.7设备安装和检修时应有相应的警示及保护设施,必须多人同时作业 10.8产生有害气体、易燃气体、异味和环境潮湿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0.9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实用的栏杆、防滑梯和避雷针等安全设施,构筑物的避雷、防暴装置的 维修应符合气象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10.10所有止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均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钢结构、排气管、排风 管和铁栏杆等金属物应采用等电位联接后作保护接地。 10.1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创建一个有效的职业卫生程序,包括必要的免疫防治、预防过度暴露于 有害环境中的措施以及医疗监整

    10.12位于室内的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必须设有强制通风设备,并 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面罩、护目镜、防毒面具以及急救用品。

    11.1工程设计、施工

    1.1.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应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 1.1.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 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器件等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并具备产品 质量合格证。 1.1.5按照环境管理要求需要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执行HJ/T353、HJ/T354、 HJ/T355 1.1.6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单位除应遵守相关的技术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劳动 安全及卫生、消防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11.2工程调试及峻工验收

    准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峻工验收;工程峻工验收前,不得投人生产性使用, 11.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303规范的规定。 11.2.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各类设备及处理构筑物、建筑物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验收后: 方可进行清水联通启动、整体调试和验收。 11.2.4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在系统通过整体调试、各环节运转正常、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 后进入生产试运行。一级强化处理工艺需经一个月的试运行,二级处理工艺需经三个月以上的试运 行。在正式投入运行之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11.2.5试运行期间应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指标应至少包括: (1)各处理单元中pH值、温度、水量;

    11.3.1医院污水 ,试验报告应作为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内 容。 11.3.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 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热行

    1.3.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完成以下性能试验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并提供相关性能测试报告: 一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调试试验: 一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指标性能测试; 一污水处理工程设备性能测试: 一废气处理工程设备及排放指标性能测试: 一污泥处理系统设备性能测试 试运行期日常检测数据(一般不少于1个月)。

    12.1.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不得随意停止运行, 2.1.2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等文件。建立健全运行台帐制度,如实填写 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12.2人员与运行管理

    12.2.1实施质量控制,保证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及运行质量 2.2.2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运行管理人员上岗前均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 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2.3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2.2.4严禁擅自后、团设备,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2.2.5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应纳入医院正常的设备维护管理。应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构 筑物、设备、电气及自控仪表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2.2.6电气设备的运行与操作须执行供电管理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的场所应按消防部门 要求设置消防器材

    12.3.1按规定对水质理化指标、生物性污染指标和生物学指标进行监测、记录、保存和上报。 一水质理化指标主要有:温度、PH值、悬浮物、氨氮、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动植物油、余氯、总α、总β等。 一生物性污染指标主要包括细菌、病毒和寄生虫污染,常以有代表性的指示生物作为生物性 污染指标。 一生物学指标主要指大肠菌群,也有其它生物体的指示生物,如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等 12.3.2水质取样应在污水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或根据处理工艺控制点取样

    12.3.3日常检测频率

    生物学指标:粪大肠菌群数每月不得少于1次。 理化指标: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小时一次,取24小时混合样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以日均值计;pH、总余氯每 至少2次;总α、总β在衰变池出口取样检测,每月检测不少于2次,

    2.3.4各种指标的检测方法采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标准或等效方法, 2.4应急措施 2.4.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医院污水。传 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 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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