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量清单规范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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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路工程量清单规范2020

    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计算的增值税额。

    投标人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不限于已包括费用的明示或略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或有经验的投标 人都可并应该预见的费用。包括招标文件明确应由投标人考虑的一定幅度范围内的物价上涨风险,工程量 增加或减少对综合单价的影响风险,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风险,投标人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已 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的风险费用等。

    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

    3.0.1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调整工程量和办理工程结算等 活动的基础。 3.0.2工程量清单应按统一格式编制。 3.0.3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和全国造价 执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人对其成果进行核对。 3.0.4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0.5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招标文件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制,包含完成该子目全部工程(工 作)内容的费用。 3.0.6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化或技术标准变更等因素需调整时,应由合同约定或协商确定。 3.0.7旅客站房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组成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具体情况调整。 3.0.8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最清单所列子目的全部费用。 3.0.9单价承包模式下工程量消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计价的依据。实 际计量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按本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3.0.1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调整工程量和办理工程结算等 活动的基础。 3.0.2工程量清单应按统一格式编制。 3.0.3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和全国造价 执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水利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人对其成果进行核对。 3.0.4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0.5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招标文件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制,包含完成该子目全部工程(工 作)内容的费用。 3.0.6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因工程变化或技术标准变更等因素需调整时,应由合同约定或协商确定。 3.0.7旅客站房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组成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具体情况调整。 3.0.8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最清单所列子目的全部费用。 3.0.9单价承包模式下工程量消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计价的依据。实 际计量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按本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4. 1. 1 子目编码

    采用数字表示,由多级组成。其中,第一级为节号码,由两位数字01~99构成;后续层级为子目码,根据 子目所属工程内容按主从属关系顺序编排,各层均由两位数字01~99构成。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新建、改建层级不编码,其对应的下一级或子级延续编码。旅客站房未编码子 目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具体情况自行编码

    (1)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以下基本单位: 1)以体积计算的子目一一立方米(m)。 2)以面积计算的子目一平方米(m)。 3)以长度计算的子目一一米或公里(m或km)。 4)以重量计算的子目一一千克或吨(kg或t)。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子目一台、个、处、孔、组、座或其他可以明示的自然计量单位。 6)没有具体数量的子目一一元。 (2)工程数量应按以下规定计量: 1)计量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的取2位。 2)计盘单位为“公里"的,轨道工程取5位,其他工程取3位。 3)计量单位为“吨”的取3位。 4)计量单位为“元”的取整。 5)计盘单位为个、处、孔、组、座或其他可以明示的自然计量单位的取整。

    4.1.3子目划分特征

    在编制工程册清单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按子目划分特征编列或自行补充清单子目。子目划分特征为“综 合的,即为最低一级的清单子目,是投标报价和合同签订后工程实施中计量的清单子目,其下不得再设量 细目。

    4. 1.4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在各类工程界面划分明确的基础上对清单子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 1)路基与桥梁工程界面划分:设置桥台过渡段时,桥台后过渡段为路基工程;未设置桥台过渡段时, 桥台后缺口填筑为桥梁工程。 2)路基与隧道工程界面划分:设置斜切式洞门时,以洞门的斜切面与设计内轨顶面的交线同线路中 线的交点为界,靠隧道一侧计入隧道工程,靠路基一侧计入路基工程。 3)隧道与桥梁工程界面划分:桥台进洞时,桥台基坑开挖、防护、回填等计入桥梁工程,隧道边坡、仰 坡防护等计入隧道工程。

    4)室内、室外界面划分

    未设置人户水表井(或交汇井)时,以建筑物外墙皮为界。 ②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或化粪池)为界,检查井、化类池均计入室外。 ③热网管道、工艺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为界。 ④电力、照明线路:以人户配电箱为界,人户配电箱计入室内。 5)清单子目的土方和石方,指单独挖填土石方的子目和无需砌筑的各种沟渠等的土石方。砌筑等 工程的子目工程(工作)内容已含土石方挖填的清单子目,土石方不单独计基。 2)除另有规定及说明外,清单子目工程量应以设计图示的工程实体净值计算,不含施工中的各种损耗 工工艺需要所增加的工程量,相关损耗及工程量所发生费用计入综合单价。 1)非预应力钢筋重盘按设计图示长度(应含架立钢筋、定位钢筋)乘理论单位重量计算,不含搭接和 焊接料、绑扎料、接头套简、垫块等材料的重。 2)预应力钢筋(钢丝、钢绞线)重量按设计下料长度乘理论单位重量计算,不含锚具、管道、锚板及连 接钢板、封锚、捆扎、焊接材料等的重量。 3)钢结构重盘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含搭接和焊接料、下脚料、缠包料和垫衬物、涂装料等材料的 重量。 4)砌体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体积计算,除另有规定外,不扣除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体积。勾 缝、抹面按设计砌体表面勾缝、抹面的面积计算。 5)混凝土体积按混凝土设计尺寸以实体体积计算,除另有规定外,不扣除混凝土中钢筋(钢丝、钢绞 线)、预埋件和预留压浆孔道等所占的体积。 6)桩基以体积计盘时,其高度按设计图示中桩项至桩底间长度计列,其截面积均按设计桩径断面积 计列,不得将扩孔(扩散)因素或护壁工计入工程数量,房屋工程除外。如需试桩,按设计文件 的要求计人工程数量。桩帽(筱板)混凝土按设计体积计算,桩帽(筱板)钢筋按设计重量计算。 7)工程最以面积计蛋时,其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各类井和在1m及以下的构筑物所占 的面积。另有规定除外。 8)工程量以长度计量时,按设计图示中心线的长度计算,不扣除接头、检查井、人(手)孔坑、接头坑 等所占的长度。另有规定除外。 3)在新建铁路工程项目中,与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同步施工的电缆沟、槽及光(电)缆防护、接触网 应分别在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的清单子目中计量。对既有线改造项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列。 4)所有室内工程的地基处理应在房屋工程相应潜单子目中计盘。

    4.1.5工程(工作)内容

    (1)工程(工作)内容是指完成该清单子目的具体工程(工作),除已列明的工程(工作)内容外,还包括 场地平整、原地面挖台阶、原地面碾压,工程定位复测,测量、放样,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含成品、半成 品、周转性材料)和各种填料的采备保管、运输装卸,小型临时设施,按照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 建筑安装的设备、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检验、试验、检测、观测,防寒、保温设施,防雨、防潮设施,照明设 施,文明施工(施工标识、防尘、防噪声等)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风防沙、卫生防疫措施,已完工程及设备 保护措施、竣工文件编制等内容。 (2)对于改建工程的清单子目或距既有线(既有建筑物)较近工程的清单子目,除另有说明或单列清单 子目外,还包括既有线(既有建筑物)的拆(凿)除(凿毛)、整修、改移、加固、防护、更换构件和与相关产权单 位的协调、联络、封锁线路要点施工或行车干扰降效等内容。 (3)对于使用旧料修建的工程,还包括对旧料的整修、选配等内容。 (4)施工中引起的过渡费用应计人相应的清单子目,另有说明或单列清单子目除外。

    )常用工程(工作)内容的表示方法: 1)基坑(工作坑、检查井孔)挖填。包括筑岛、围堰及拆除(桥梁工程除外),土石挖、装、运、弃,弃方 整理,坑(孔)壁支护及拆除,降排水,修坡,修底,垫层铺设,回填(含原土回填和外运填料或坛工 回填)压实。 2)桩(井)孔开挖。包括(井)孔土石挖、运、弃,弃方整理,孔壁支护及拆除,通风,降排水,清孔。 3)沟槽挖填。包括管沟、排水沟、光(电)缆沟等的筑岛、围堰及拆除,土石挖、运、弃,弃方整理,沟壁 支护及拆除,降排水,修坡,修底,地基一般处理(含换填,垫层铺设),回填(含原土回填和外运填 料回填)、压实,标志埋设。 4)砌体(干砌和浆砌)砌筑。包括砂浆配料、拌制,石料或砌块选修,挂线,填塞,勾缝,抹面,养护。 5)混凝土浇筑。包括配料(含各种外加剂),拌制,运输,浇筑,振捣,养护。 6)钢筋及预埋件制安。包括调直、除锈,切割、钻孔、弯曲、捆束、堆放、焊接、套简连接、绑扎、安放 定位、检查、校正、垫块。 7)模板制安拆。包括制作、挂线放样、模板及配件安装,校正,紧固、涂刷脱模剂,拆除、整修、涂油、 堆放。 8)(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安。包括脚手架搭拆,钢筋及预埋件制安,预制场内模板制安拆、混凝 土浇筑,安砌(装),勾缝,抹面,养护。 9)金属构件制安。包括放样、除锈、切割、钻孔、煨制、堆放、安装、连接、检查、校正,涂装。 10)管道铺(架)设。包括管道基础浇筑,支(吊)架、支墩制安,管道、管件制安,阀门、计量表安装,接 口处理,防腐、保温处理,管道试验。 11)杆坑挖填。包括土石挖、运、弃,弃方整理,坑(孔)壁支护及拆除,降排水,修坡,修底,垫层铺设 回填(含原土回填和外运填料或工回填)、压实等。 12)立杆(电杆、信号机柱)。包括清坑、杆(柱)架立、整正,底盘、卡盘安装,撑杆、拉线、拉线桩(盘) 制安,根部加固及防护(培土、砌筑等),接地连接,杆上附属装置制安,铭牌制安。 13)立杆(接触网支柱)。包括清坑、支杆,整正回填,接地连接,根部加固及防护(培土、砌筑等)。 14)光(电)缆敷设。包括检查,配盘、盘裁,沿电缆沟、槽、管道敷设,架空敷设,盘留固定余缆,测试。 分支地线敷设及连接,引接线端子排安装及连接,接地体制安。洞口封堵恢复,缠绕线环,线端 核对,编绑整理。除管梢外的光(电)缆线路防护。 15)导线架设。包括横担组装,绝缘子、防震锤安装,导线架设,紧固,接续,端头处理,测试。 16)铁塔组立。包括构件组装,铁塔架立、固定,接地连接,防腐处理,警告牌制安,根部加固及防护 (培土、砌筑等)。 17)防雷设施制安。包括坑、沟挖填,地线盘、地网、接地极、避雷线(针)、避雷器、消凿器、防莆器制 安,加降阻剂,设标志,防腐处理,接地电阻试验。 18)设备安装、调试。包括开箱检验,机架(柜)、底座、支架、配件制安,模块、机盘安装,打孔洞,插 件、插板安装.配线敷设.电气安装,相应软件的安装调试,单机测试

    4.2.1第一章迁改工程

    (1)道路过渡工程是指为了不中断既有道路交通,确保施工、运营安全所修建的过渡工程。 (2)改河(沟渠)包括涵洞的上下游铺砌及顺沟、顺渠、顺路(仅为非等级公路)内容。指为保证涵洞两 端上下游通畅,避免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而向铁路用地界以外延伸部分的工程。

    3)管线路防护是指修建铁路时需对既有管线路进行的防护、加固,含电磁防护工程。 4)青苗补偿费是指在铁路用地界以外修建正式工程发生的青苗补偿费用。

    4. 2. 2 第二章 路基工

    1)利用隧道、路基、站场、桥涵弃土石方的运输距离界面划分:以设计确定的取料点为界,料源点至 取料点的运输距离计人弃方工程中,取料点至填筑点(含运至填料拌和站)的运输距离计入填筑 工程中。 2)挖方以设计开挖断面计算,为天然密实体积;填方以设计填筑断面计算,为压实后体积。 3)因设计要求清除表土后或原地面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按设计图示确定的数量 计算,纳人路基填方数量内。 4)路堤填筑按照设计图示填筑线计算土石方数量,护道土石方、需要预留的沉降数量计人填方 数量。 5)既有线改造工程所引起的既有路基落底、抬坡的土石方数盘应按相应的土石方的清单子目计量。 2)路基附属工程 1)路基加固防护与桥梁基坑防护的界面划分:以桥台台尾为界,路基范围以内的防护工程纳入路基 工程。 2)路基(站场)排水沟与涵洞出入口沟渠的界面划分:涵洞边墙以外的排水系统纳入路基(站场) 工程。 3)支挡结构。 ①支挡结构包括抗滑、挡土墙、锚固结构等工程。 (②桩板挡土墙分别接钢筋混凝土桩和钢筋混凝土板的单子自计量。 ③加筋土挡土墙分别按墙面板及基础和拉筋的滑单子目计量。 ④锚杆框架梁分别按锚杆及钢筋混凝士的清单子目计盘。 4)路基地基处理中基底填筑(垫层)按清单子目单独计量;挡土墙、护墙等砌体工的基础、墙背所 设垫层不单独计盘,其工程内容含在相应的清单子目中。 5)土工合成材料。 ①铺设土工材料数量按设计铺设面积计算,若特殊设计需要回折的,回折部分另行计算并计入工 程数量。除土工网垫外,其下铺设的各种垫层或其上填筑的各种覆盖层等应采用地基处理的清 单子目计量。 ②支挡结构中的受力土工材料在支挡结构的清单子目中计量。 6)地下洞穴处理。 ①仅适用于对地下洞穴进行直接处理的计最,对于通过挖开后回填处理,应采用地基处理的清单 子自计量。 ②地下洞穴处理的填筑清单子自,适用于通过地下巷道进人施工现场进行填筑的工程。

    4.2.3第三章桥涵工程

    (1)特大桥指桥长500m以上的桥梁;大桥指桥长100m以上室500m(含)的桥梁;中桥指桥长20m以上 至100m(含)的桥梁;小桥指桥长20m及以下的桥梁。 (2)桥梁长度,梁式桥指桥台挡诈前墙之间的长度;拱桥指拱上侧墙与桥台墙间两伸缩缝外端之间的 长度;框架式桥指框架顺跨度方向外侧间的长度。 (3)桥梁下部工程有水上”字样的清单子目是指设计采用船舶等水上专用设备方可施工的子目。河

    滩、水中筑岛施工按“陆上”施工考愿。 (4)嫩台子目按墩身高度细分为墩高≤30m、30m<墩高≤70m、70m<墩高≤140m。 (5)梁的运架清单子目包括运输、架设等工作内容。 (6)刚构连续梁与桥墩的分界:桥墩顶部变坡点(0号块底)以上属梁部工程,以下属墩台工程。 (7)附属工程包括台后及河床加固及河岸防护、锥体填筑、洞穴处理等,不含由于防洪需要所发生的相 关工程。 (8)本章的洞穴处理,钻孔、注浆、灌砂等清单子目,适用于通过钻孔进行的注浆、灌砂处理;填土、填袋 装土、填石(片石)及填(片石)混凝土等清单子目,适用于对洞穴挖开后的填筑处理;钻孔填筑子目仅适用于 对钻孔通过洞穴时,籍对洞穴进行的填筑处理。 (9)施工辅助设施包括栈桥、缆索吊、施工猫道、基础施工辅助设施和其他设施。基础施工辅助设施包 括筑堤、筑岛、围堰,工作平台、防护棚架等。其他设施包括现浇混凝土梁辅助设施、钢梁架设辅助设施、墩身 辅助设施篷,

    4.2.4第四章隧道及明洞工程

    (1)隧道长度指隧道进出口(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墙墙面之简的距离,以端墙面或斜切式洞门 的斜切面与设计内轨顶面的交线同线路中线的交点计算。双线隧道按下行线长度计算;位于车站上的隧道 以正线长度计算;设有缓冲结构的隧道长度应从缓冲结构的起点计算。 (2)隧道长度大于4000m或有辅助坑道的单、双线隧道,多线隧道及地质复杂隧道分别编列。 (3)隧道正洞施工工区分为正洞进出口工区、通过辅助坑道施工正洞工区,正洞工区长度根据施工组织 设计安排确定。 (4)正洞施工按不同工法分为“钻爆法施.T”“TBM法施T"“盾构法施工”三类,不同工法按地质围岩分 级设置清单子目。 (5)TBM法施工适用于采用散开式隧道岩石掘进机设备进行开挖的隧道。为便于TBM步进、洞内拆解 而采用钻爆法施工的正洞主体工程,应采用钻爆法施工相关清单子目计量。 (6)盾构法施工适用于采用土压平衡盾构及泥水平衡盾构设备进行开挖的隧道。如与盾构工作井相连 的是封闭式路堑(U形槽)加雨棚结构,则相关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基坑围护、主体结构、雨棚等可采用类 以工程清单子自计量。 (7)平行导坑的横通道不单独计量,其工程内容计人平行导坑。 (8)竖井的井口及井底车场工程不单独计量,其工程内容计入竖井。 (9)隧道洞室防护门等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的站后相关工程均列于本章中。

    4.2.5第五章轨道工程

    (1)铺轨、铺岔和铺道床包括满足设计开通速度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 (2)大型机械安拆与调试按单独清单子目计量。 (3)无雄道床包括轨道板(枕)预制、轨道板(枕)运输、道床现浇部分及轨道板(材)安装及减振垫层

    (1)综合接地工程项目中贯通接地系统安装工程量列人信号专业,各专业露与接地端子相连接的工程 项目如分支地线敷设及连接等的工程量列人相应专业,需单独接地的工程量列人相应专业。 (2)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中,旅服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点设备列人信息专业,通信机房、信号机房、电力配电 所、电化所(亨)等采集点设备列人通信专业。 (3)旅客车站站房综合布线系统列人信息专业,其他生产生活房屋综合布线列人通信专业。 (4)灾害监测系统中公跨铁异物侵限监测系统桥梁预埋件列人桥梁专业。

    (1)供电线路施工引起的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补偿费,统一在迁改工程中计列。 (2)其他室外照明是指水塔、天桥、地道、雨棚等的照明和其他单列清单项目以外的室外照明,包括站 区、庭院照明等。 (3)与路基工程同步施工的接触网支柱基础应在路基工程消单项目中计列,桥梁预埋的接触网支柱锚 栓或预留的接触网支柱锚栓孔应在桥梁工程清单项目中计列,隧道预埋的槽道或螺栓孔应在隧道工程清单 项自计列,

    4.2.8第八章房屋工程

    (1)除计量规则表所列的工程内容以外 程还包:库内线、检查坑、落轮坑、币 车轨道等。 (2)基础与墙身的分界。 1)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 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 坪为界。 3)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地坪±0.3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0.3m,应以设计 室内地坪为界。 (3)附属工程土石方是指为达到设计要求的标高,在原地面修建房屋及附属工程而必须进行的修建场 地范围的土石方工程,不含已由线路、站场进行调配的土石方。修建房屋进行的平整场地(厚度±0.3m以 内)和基础及道路、围墙、绿化、工防护等土石方,不单独计量,其工程内容计人房屋基础及附属工程的相 应清单子目。 (4)除与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有关的围墙、栅栏、道路、排水沟渠、硬化面、挡墙、护坡、绿化和取 弃土(石)场处理外,其余均列人房屋附属工程相应清单子目。 (5)铁路房屋分类及范围符合《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 (6)建筑面积计算符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规定

    4.2.9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1)机务、车辆、动车段(所)按车间种类分别编列。 (2)本章范围内的围墙、栅栏、道路、硬化面、绿化和取弃土(石)场处理等均列人站场附属工程有关清单 子目。 (3)本章范围内的地面水(雨水、融化雪水、客车上水时的漏水、无专用洗车机洗刷机车及车辆的废水 等)的排水沟渠、管道列入站场附属工程,其余地下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水沟渠、管道列人排水工程。 (4)集装箱场地地面等垫层以下地基如需加固处理,应按地基处理相应的清单子目计量。

    4.2.10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持既有线正常运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所需的大型临时 建筑物和过渡工程修建及拆除恢复工程。 (1)临时场站 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需要确定的大型临时场站,包括材料场、填料集中加工站、混凝土集中拌和站、混凝 土构配件预制场、制(存)梁场、钢梁拼装场、TBM拼装场、盾构泥水处理场、管片预制场、仰拱块预制场、铺轨 基地、长钢轨焊接基地、换装站、道诈存储场、轨道板(枕)预制场等。 (2)铁路便线(含便桥、隧、涵)

    指通往临时场站、砂石(道)场的临时铁路线、架梁岔线及场内铁路便线、机车转向用的三角线等,独 立特大桥的吊机走行线,以及重点桥隧等工程专设的铁路运料便线等。 (3)汽车运输便道 1)汽车运输便道包括平原微丘类便道、山岭重丘类便道、盘曲山区类便道、深峡陡坡类便道、特殊类 便道、汽车运输便桥、利用地方既有道路补偿(维护)。 2)利用地方既有道路补偿(维护)指过路过桥费用,道路维护、环水保等。 (4)运梁使道 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便道。 (5)过渡工程 指由于改建既有线、增建第二线等工程施工,为了保持既有线(或车站)运营工作进行,尽可能地减少运 输与施工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从而对部分既有工程设施必须采取的施工过渡措施。

    (1)安全生产费(费率计算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营业线施工配合费指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根据相关费率计算或合同 约定计列。

    5.1.1招标工程量清单表格的设置应满足工程计价的密要,方便使用。

    5.1.3招标工程量清单表格的填写应符合下列

    5.1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

    (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 (2)填表须知(靡一1)除本规范规定的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完善。 (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本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表以外的清单子目,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编制补 充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表,并随招标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4)总说明(表一1)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 境保护和安全施工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说明的问题。 (5)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甲供材料的材料代号、名称及 规格、计量单位、交货地点、数盘、不含税单价等。 (6)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应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甲供设备专业名称、设备代 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交货地点、计量单位、数、不含税单价等。 (7)自购设备数量表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自购设备对于清单中专业名称、设备 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量单位和数盘等。

    (8)甲供材料、甲供设备的单价应为交货地点的价格。 (9)计日工表应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估列出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的名称、规格型 号、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招标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1)工程量清单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盘清单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由招标人填写的单价除外)和合价,投标人均应 填报(其中计量单位为“元”的子目单价栏填“1”,合价栏与数盘栏的数额相同),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 此项费用已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 币表示。

    表2招标工程量清单表标段:第页共页第××章××××子目编码名称计盘单位工程数量. 17 .

    A.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

    表—4—2B.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标段:第页共页设备名称安装子目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及规格型号交货地点计量单位编码数讯出厂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元)合计税金总计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 22 ·

    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

    综码指该设备所愿安装工程

    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表

    5.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的设置应满足工程计价的露要,方便使用

    5.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的设置应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方便使用。

    5.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包括:

    (1)封面(封一2)。 (2)投标报价总额(表一7)。 (3)已标价工程盘清单表。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总表(表一8一1)。 2)已标价工程凿清单章节表(表—8—2)。 (4)计日工费用计算表。 1)计日工人工费计算表(表一9一1)。 2)计日工材料费计算表(表一9—2)。 3)计日工施工机具使用费计算表(表—9—3)。 4)计日工 费用汇总表(表9一4)。 (5)甲供材料设备表。 1)审供材料费计算表(表一10一1)。 2)中供设备费计算表(表一10一2)。 (6)自购设备费计算表(表一11)。 (7)工程量消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表一12)。

    5.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的填写应符合下

    5.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5.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应由投标人填写。 (2)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3)投标报价总额应按已标价工程量消单投标报价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填写。 (4)已标价工程量盘清单投标报价总表各章节的金额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的金额一致。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中的综合单价应与工程虽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和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子目编码、名称、计盘单位、工程 数盘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7)工程盘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应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施工和管理水平按综合单价组成分项自主 填写,但间接费中的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8)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 (9)计日工费用计算表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盘应与招标人提供的计日工 表一致,工程峻工后按实际完成的数盘结算费用。 (10)甲供材料费计算表中的材料代号、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交货地点、数盘、不含税单价等应与 招标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一致。 (11)甲供设备费计算表中的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量单位和数 量等应与招标人提供的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一致。 (12)自购设备费计算表中的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盘单位和数 量等应与招标人提供的自购设备数量表一致,单价由投标人自主填报。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盘清单投标报价总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表

    水利常用表格计日工费用计算表表—9—1A.计日工人工费计算裹标段:第页共页金额(元)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单价合价计日工人工费合计元· 30 ·

    B.计日工材料费计算表

    表—9—3C.计日工施工机具使用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金额(元)序号名称及型号计盘单位数母价1合价计日工施工机具使用费合计元· 32 ·

    D. 计日工费用汇总表

    A.甲供材料费计算表

    B.甲供设备费计算表

    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

    表—11自购设备费计算表标段:第页共页序号专业名称设备代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安装子目编码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合计税金自购设备费合计元注:安装子目编码指该设备所属安装工程费的子目编码。· 36 ·

    工程监理标准规范范本表—12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标段:第页共页第××章××××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子目编码名称计盘单位机具价外施工特殊施工单价人工费材料费填料费间接费税金使用费运杂费措施费增加费(元)·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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