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5023-2022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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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的《脚手架通用规范》,均为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8.3.9、9.0.5、9.0.8、11.2.1、11.2.2条。
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1、9.0.4、9.0.5、9.0.7、9.0.13、9.0.14条。
三、《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第1.0.3、3.1.1、3.1.3、6.1.2、6.1.3、6.1.4、6.2.2、6.2.3、6.2.4、6.2.6、6.2.7、6.2.8、6.3.1、8.0.5、8.0.8条。
四、《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16第7.4.7、9.0.3、9.0.7、9.0.11条。
五、《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第4.4.2、4.4.5、4.4.10、4.5.1、4.5.3、5.2.11、5.4.7、5.4.10、5.4.13、5.5.8、6.3.1、6.3.4、6.5.1、6.5.7、6.5.10、6.5.11、7.0.1、7.0.3、8.2.1条。
六、《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54-2011第3.0.2、4.2.5、6.0.3、6.0.7、8.0.6、8.0.8、8.0.12、8.0.13、8.0.14、8.0.21、8.0.22、8.0.23条。
注:1为受弯构件的计算跨度,对悬挑构件为悬伸长度的2倍。
最不利的工况计算确定支撑层委
4.4.1脚手架构造措施应合理、齐全、完整,并应保证架体传 力清晰、受力均匀。 4.4.2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应具备足够强度和转动刚度化工标准,架体 在使用期内节点应无松动
4.4.3脚手架立杆间距、步距应通过设计确定
4.4.4脚手架作业层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
1作业脚手架、满堂支撑脚手架、附看式升降脚手架作业 层应满铺脚手板,并应满足稳固可靠的要求。当作业层边缘与结 构外表面的距离大于150m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采用挂钩连接的钢脚手板,应带有自锁装置且与作业层 水平杆锁紧。 3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竹芭脚手板应有可靠的水平 杆支承,并应绑扎稳固。 4脚手架作业层外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5作业脚手架底层脚手板应采取封闭措施 6沿所施工建筑物每3层或高度不大于10m处应设置一层 水平防护。 7作业层外侧应采用安全网封闭。当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时,密目安全网应满足阻燃要求。 8脚手板伸出横向水平杆以外的部分不应大于200mm。 4.4.5脚手架底部立杆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与 相邻立杆连接稳固。 4.4.6作业脚手架应按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设置连墙件,并应 符合下列要求: 1连墙件应采用能承受压力和拉力的刚性构件,并应与工 程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 2连墙点的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跨,竖向间距不得超过 3
步,连墙点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超过2步; 3在架体的转角处、开口型作业脚手架端部应增设连墙件, 连墙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且不应大于4m。 4.4.7作业脚手架的纵向外侧立面上应设置竖向剪刀撑,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的宽度应为4跨~6跨,且不应小于6m,也 不应大于9m;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2当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应在架体两端、转角及中间 每隔不超过15m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当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时,应在全外侧立面上由底至顶连续 设置; 3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全外侧立面上由底 至顶连续设置。
3在架体的转角处、开口型作业脚手架端部应增设连墙件, 连墙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且不应大于4m。 4.4.7作业脚手架的纵向外侧立面上应设置竖向剪刀撑,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的宽度应为4跨~6跨,且不应小于6m,也 不应大于9m;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2当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应在架体两端、转角及中间 每隔不超过15m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当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时,应在全外侧立面上由底至顶连续 设置; 3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全外侧立面上由底 至顶连续设置。 4.4.8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与悬挑支承结构可靠连接;应在 立杆底部设置纵向扫地杆,并应间断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 撑杆。 4.4.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桁架或刚架结构,杆 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应设有防倾、防坠、停层、荷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 各类装置应灵敏可靠; 3在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每道附墙支座应能承担竖向主框架的全部荷载; 4当采用电动升降设备时,电动升降设备连续升降距离应 大于一个楼层高度,并应有制动和定位功能 4.4.10应对下列部位的作业脚手架采取可靠的构造加强措施:
4.4.8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与悬挑支承结构可靠连接;应在
4.4.8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与悬挑支承结构可靠连接;应在 立杆底部设置纵向扫地杆,并应间断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 撑杆,
4.4.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
1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桁架或刚架结构,杆 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应设有防倾、防坠、停层、荷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 各类装置应灵敏可靠; 3在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每道附墙支座应能承担竖向主框架的全部荷载; 4当采用电动升降设备时,电动升降设备连续升降距离应 大于一个楼层高度,并应有制动和定位功能 4.4.10应对下列部位的作业脚手架采取可靠的构造加强措施: 1附着、支承丁工程结构的连接处; 2平面布置的转角处:
1 附着、支承丁工程结构的连接处: 2平面布置的转角处: 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等设施断开或开
4 楼面高度大于连墙件设置竖向高度的部位: 5工程结构突出物影响架体正常布置处。 4.4.11临街作业脚手架的外侧立面、转角处应采取有效硬防护 措施。 4.4.12支撑脚手架独立架体高宽比不应大于3.0。 4.4.13 支撑脚手架应设置竖向和水平剪刀撑,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剪刀撑的设置应均匀、对称; 2每道竖向剪刀撑的宽度应为6m~9m,剪刀撑斜杆的倾 角应在45°~60°之间。 4.4.14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 置,且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稳固。 4.4.15脚手架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调节螺杆插入脚手架立杆内 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调节螺杆伸出长度应经计算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插人的立杆钢管直径为42mm时,伸出长度不应大 于200mm; 2当插入的立杆钢管直径为48.3mm及以上时,伸出长度 不应大于500mm。 4.4.16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螺杆插入脚手架立杆钢管内的间阴 不应大于2.5mm
5.1.1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 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应穿防滑鞋。 5.1.2在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 标志,并应由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人内。 5.1.3当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施工用电线路时,应有绝缘措施, 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防滑鞋;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之间应设有安 全距离,并应设置接地、防雷设施。 5.1.4当在狭小空间或空气不流通空间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 脚手架作业时,应采取保证足够的氧气供应措施,并应防止有毒 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
全距离,并应设置接地、防雷设施。 5.1.4当在狭小空间或空气不流通空间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 脚手架作业时,应采取保证足够的氧气供应措施,并应防止有毒 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
5.1.4当在狭小空间或空气不流通空间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
5.2.1脚手架应按顺序搭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与主体结构工程 施工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2步,且自由高 度不应大于4m; 2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 3构件组装类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应自 下而上按步逐层搭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 4每搭设完一步距架体后,应及时校正立杆间距、步距 垂直度及水平杆的水平度。
5.2.2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5.2.3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搭设时,悬挑支承结 构、附着支座的锚固应稳固可靠 5.2.4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应随架体搭设
5.2.4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应随架体搭设 同步安装到位
5.3.1脚手架作业层上的荷载不得超过荷载设计值, 5.3.2雷雨天气、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 雪、雾天气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霜后上架 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雪天应清除积雪。 5.3.3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 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严禁在作业脚手 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5.3.1脚手架作业层上的荷载不得超过荷载设计值。
1主要受力杆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和连墙件应无缺失、 无松动,架体应无明显变形; 2场地应无积水,立杆底端应无松动、无悬空; 3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应无损坏缺失;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应稳固,防倾、防坠、停层、荷 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架体升降应正常 平稳; 5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应稳固。
5.3.5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应
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 承受偶然荷载后; 2 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后; 3大雨及以上降水后; 4冻结的地基土解冻后: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5 停用超过1个月; 6 架体部分拆除; 7其他特殊情况
5.3.9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在脚手架立杆基础下方及附 施挖掘作业
作业时,架体上严禁有人,架体下方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作业时,架体上严禁有人,架体下方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1架体拆除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按步逐层进行,不应上下 司时作业。 2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应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
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在拆卸至该部位杆件时拆除。 3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应随架体逐层、同步拆除,不应先将 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 4作业脚手架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悬臂段高度超过2 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5.4.3作业脚手架分段拆除时,应先对未拆除部分采取加固处 理措施后再进行架体拆除, 5.4.4架体拆除作业应统一组织,并应设专人指挥,不得交叉
5.4.4架体拆除作业应统一组织房地产项目,并应设专人指挥,不得交叉 作业。
5.4.4架体拆除作业应统一组织,并应设专人指挥,不得交叉
5.4.5严禁高空抛掷拆除后的脚手架材料与构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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