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72.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表 2. 1. 17
注:表内未列出的其他施工作业项目,可由铁路局比照本表类似施工作业确定施工 件和放行列车条件
第2.1.18条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 >45km/h时,工务设备状态符合铁路线路、桥隧修理有关规 定。列车限速vmax≤45km/h时,线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咋不少于1/3。 2.枕底道作串实。 3.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 4.道钉或扣件: (1)钢轨接头两根轨枕和桥枕上道钉、扣件齐全、有 效; (2)半径小于或等于800m曲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 母隔1根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钊紧6根: (3)半径大于800m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 每隔2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1根。 5.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6.钩螺栓:每隔3根桥枕拧紧1根。 7.起道(含垫作)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8.冻害垫板平台两端的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第2.1.19条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管理单位应对施 工前准备、施工中控制、线路开通和逐步提速等关键环节进 行监控。线路开通、速度变更执行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 共同检查签认制度。
第2.1.20条施工作业地段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应 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 第2.1.21条在进行钢梁修理或上盖板涂装时,可根 据施工需要移动桥枕,但移动后,每根桥枕的钩螺栓、道钉 或分开式扣件应齐全有效,固定枕木的拉条保证枕木间距不 变化;移动后的桥枕中心间距不应超过550mm,个别情况 不得超过600mm,而接头处桥枕净距不得超过210mm。 如桥枕状态不良,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 限速运行。 允许速度100km/h以上的区段,桥枕净距大于210mm 的钢梁桥客车限速100km/h,货车限速60km/h。 第2.1.22条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工务现场 负责人决定。 第2.1.23条下列作业应办理临时封锁手续,设置停 车手信号防护。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与否及限速 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作业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危及行车安全的突发性灾害的紧急抢修: 2.钢轨、辙叉或夹板折断后的紧急处理: 3.线路胀轨的紧急处理: 4,更换重伤钢轨、辙义或联结零件; 5.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标准的病害整修; 6.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处理。
防护员保持联系,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现场防护员在防护时,除掌握驻站联络员通报信息外, 应以瞭望防护为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 作业负责人停止作业不锈钢板标准,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 的状态。 作业负责人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作业 下道避车等命令。 第2.2.6条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 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 2.2.6一1。
2.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时,如图2.2.6一
图2.2.6—1 (长度单位:m)
图2.2.6—2 (长度单位:m)
《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
图2.2.6—3 (长度单位:m)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反方向进站信 号机)小于820m时,如图2.2.6一4。
图2.2.6—4 (长度单位:m)
图 2.2.7—1 (长度单位:m)
2.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小于50m时,在该端警冲标 相对处线路上,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如图2.2.7
图 2.2.72 (长度单位:m)
3.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向,以关闭 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向,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 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上,设置移动停车信 号牌(灯),如图2.2.7一3。
4.双线区段,在反方向进站信号机至出站道岔的线路 上施工,对区间方向,以关闭的反方向进站信号机防护。对 车站方向,在出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对向道岔在警冲 标相对处)线路上,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如图 2.2.7一4。
图2.2.7—5 (长度单位:m)
2.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向,以关闭的进站信 号机防护;对车站方向,在距离施工地点50m线路上,设 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如图2.2.7一6;距邻近道岔 不足50m时,在邻近道岔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牌(灯)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 并加锁或紧固
3.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向,以关闭的反方向 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向,在距离施工地段不少于50m 线路上,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如图2.2.7一7; 距邻近道岔不足50m时,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 点的位置,并加锁或紧固
图 2.2.7— 7 (长度单位:m)
4.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 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紧固,在施工地点两端50m处线路 上,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如图2.2.7一8。
图 2.2.7 8 (长度单位:m)
5.在交又渡线的一组道岔上施工,一端在菱形中轴相 对处线路上,另一端在距离施工地点50m处线路上,分别 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 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紧适,如图2.2.7一9。
图2.2.79 (长度单位:m)
6.在道岔上进行大型养路机械施工时,如延长移动停 车信号牌(灯)防护距离后占用其他道岔时,对相关道岔应 一并防护。 第2.2.8条在区间线路上,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 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设立位置如图2.2.81
2.2.8—1 (长度单位:m)
注:(1)A为不同线路允许速度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下同),见表2.2.8 (2)允许速度120km/h
列车类型 最高运行速度(km/h) 紧急制动距离限值(m) 快速货物班列 120 1 100 货物列车(货车轴重<25t,快 90 800 速货物班列除外) 120 1 400 货物列车(货车轴重≥25t) 100 1 400
图2.2.8—2 (长度单位:m)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设立位置如图2.2.8
图 2.2.8—3 (长度单位:m)
4.施工地点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小于800m 时,设立位置如图2.2.8一4。
图 2.2.8—4 (长度单位:m)
注:(1)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L.地点小于800m时,按800m设置移动减速信号 牌; (2)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 移动减速信号牌。 第2.2.9条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根据线路速度等级 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在站内正线线路上施工,当施工地点距进站信号机 大于或等于800m时,单线设立位置如如图2.2.9一1,双线 设立位置如图2.2.9一2。
图2.2.9 (长度单位:m)
注:当施工地点距进站信号机不足800m时,自施工地点起至800m处区间线路列车 运行方左侧,设移动减速信号牌防护;当施工地点距进站信号机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 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当施工地点距反方向进站信号机不足800m时,自施工地点 起至800m处区间线路列车运行方左侧,设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当施工地点距反方 向进站信号机大于或等于800m时,在反方向进站信号机处,设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 2.在站内正线道岔上施工,当施工地点距进站信号机 大于或等于800m时,单线设立位置如图2.2.9一3,双线设 立位置如图2.2.9一4。
图 2.2.9—3 (长度单位:m
图2.2.9—4 (长度单位:m)
运行方左侧,设移动减速信号牌防护;当施工地点距进站信号机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 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当施工地点距反方向进站信号机不足800m时,自施工地点 起至800m处区间线路列车运行方左侧,设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当施工地点距反方 向进站信号机大于或等于800m时,在反方向进站信号机处,设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 3.在站线线路上施工,设立位置如图2.2.9一5。
凡线间距离不足规定时,应设置矮型(1m高)移动减 速信号。 在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注明规定的慢行速度。 第2.2.10条已纳入LKJ基础数据的长期限制慢行地 段不设置减速信号牌。 第2.2.11条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 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应在作业地点 两端5001000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
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设立位置如图2.2.11。列车接近该作 业标时,司机必须长声鸣笛,注意瞭望。
图 2.2.11 (长度单位:m)
第2.2.12条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或自然灾害 时的防护办法如下: (1)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车站值班 员或列车司机紧急停车,同时在故障或自然灾害影响地点设 置停车信号。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 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 (3)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或自然灾害影响地点 注意倾听和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 (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 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或自然灾害时,应立即通知车 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机车、车辆通往该故障或自然灾害 影响地点,同时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
第之2.东月) 人看守的桥隧建筑物及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方落石地点, 根据需要装设遮断信号机。遮断信号机距防护地点不得小于 50m。 第2.2.14条区间线路上利用列车间隔的作业,驻站 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或作业负责人联系程序规定如下: 1.作业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 切联系,设置好防护后方可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 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1)预报:车站对作业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 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 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2)确报:车站向作业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 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 (3)作业地点距车站较近或作业条件较复杂,需提前 预报、确报时,作业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 告知全体防护员及作业人员。 (4)变更通知: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 句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2.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 更通知后,均应立即通知到作业负责人。同时应加强警戒, 注意望,监视来车与作业情况。如设置有中间联络防护员
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3.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 反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作业 负责人。 第2.2.15条线路上作业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 护的程序如下: 1.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1)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作业调度命令,通知作业 负责人; (2)作业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作业地点设 置移动停车信号; (3)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作业负责人发出作 业命令。 2.撤除移动停车信号 (1)作业负责人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外 单位施工的还需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 认; (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作业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第2.2.16条在通信不畅或瞭望条件不良地段作业 时,应增设防护员。
第2.2.17条线(桥)车间、工区和巡道、巡守小组 的防护信号备品数量,应按表2.2.17规定配备。
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处理
第2.3.1条故障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按以下两种程 序办理。 一、当工务人员检查、作业中发现线路设备故障或自然 灾害时: 应立即按照第2.2.12条要求进行防护。迅速通知工长 或车间主任,并采取紧急措施修复故障设备;若不能在列车 运行间隔时间内修复,应通过车站值班员立即向列车调度员 请求,由列车调度员发布命令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 车站值班员接到区间发生故障的警报后,应立即通知有 关列车停车或限速,并报告列车调度员。 必要时,工务部门的工长或车间主任随乘第一一趟列车去 故障现场,以便迅速组织和指挥抢修工作。工长或车间主任 根据故障判断影响行车的程度,确定运行办法,并报告车站
扩大,应采取限速或封锁措施,进行紧急处理。线路稳定后, 灰复止常行车。 2.作业中如出现轨向、高低不良,起道、拨道省力, 枕端道作离缝等胀轨迹象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防 胀措施。 无论作业中或作业后,发现线路轨向不良,用10m弦 测量两股钢轨的轨向偏差,当平均值达到10mm时,必须 设置移动减速信号,并采取拍道床、填满枕盒道诈和堆高 作肩等措施,来不及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的,现场防护员应显 示黄色信号旗(灯),指示列车限速运行,并及时报告车站 直班员限速地点和限速值,并安排人员在车站登记;当两股 钢轨的轨向偏差平均值达到12mm,必须立即设置停车信 号防护,及时通知车站,并采取钢轨降温、切割等紧急措施 俏除故障后放行列车。 3.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拦停列车,尽快采取措施 灰复线路,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超过15km/h,并派专人看 守、整修线路,逐遂步提高行车速度。 第2.3.3条线路钢轨(焊缝)折断时,应按第2.2.12 条的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断轨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 1.紧急处理一一当钢轨断缝不大于50mm时,应立即 进行紧急处理。在断缝处上好夹板或藏包夹板,用急救器适 定,在断缝前后各50m拧紧扣件,并派入看守,放行列车
钢轨,用夹板联结进行临时处理,并尽快用较长的胶接绝缘 钢轨进行永久处理。进行永久处理时,应严格掌握轨温、胶 接绝缘钢轨的长度和预留焊缝,使修复后无缝线路锁定轨温 不变。
第2.3.5条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 定: 1.起道作业:两股钢轨同时起道时,一次作业起道量 不得超过30mm,且两股钢轨起道量相差不得超过11mm; 调整曲线超高时,单股起道量不得超过11mm。起道量超出 上述规定时,应事先通知供电部门调查确认接触网设备调整 工作量并配合作业。 起道作业时,隧道、下承式桁架桥和拱桥、斜拉桥不得 超过建筑限界尺寸线。 2.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一次不得超过30mm, 侧拨道量年度累计不得大于120mm,并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拨道量超出上述规定时,应事先通知供电部门调查确认,满 足调整要求后配合作业。 桥梁上侧拨道量年累计不得大于60mm,且应满足线 路中心与桥梁中心的偏差,钢梁不大于50mm,工梁不
大于70mm。线路允许速度120km/h
1一被更换的钢轨;2一铜导线 第2.3.7条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
第2.3.7条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时,无论该地段接触 网是否停电,换轨前必须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横向 各设一条截面不小于70mm的铜导线,在被换一股钢轨两 端轨节间纵向安装一条截面不小于70mm的铜导线。导线 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如图2.3.7一1。作业 完毕后方准拆除接地线和导线
2.更换一股钢轨时市政管理,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 轨节间横向各设一条截面不小于70mm的铜导线。导线两 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如图2.3.7一2。
3.更换钢轨需拆装流变钢轨引线时,应有电务人员 场配合,拆装作业由电务人员完成:未设置好分路电缆之 前,不得将抛流变钢轨引线从钢轨上拆。 4.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导线的连接方法, 必须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 5:整组更换道岔作业按本条第1款规定办理。 第2.3.8条更换带有吸上线的钢轨,必须先通知供电 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 第2.3.9条线路作业必须保持电气化及信号装置的接 地线及轨端连接线正常连接,如需临时拆除接触网塔杆接地
线与贯通地线时,作业单位应在供电和电务部门配合下,采 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恢复与接 触网塔杆接地线、贯通地线可靠连接,经供电、电务测试合 格后方准结束作业。垂直天窗,如需临时拆除与贯通地线连 接的接地线时,作业单位应在电务部门配合下,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接地线,并经 电务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准结束作业。V形天窗,严禁拆除与 贯通地线连接的各种接地线。 第2.3.10条在电气化区段清除危石,进行爆破作业 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有碍接触网及行车安全时,应 先停电后作业。 第2.3.11条大型养路及施工机械作业,如施工机械 不超出机车车辆上部限界,且作业人员及所持机具与接触网 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不符合上 述条件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后,方可作业。
要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在《设备检修及故障处理记录 簿》上登记。设备管理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组织抢修,并 在24h内予以修复。当自动信号、自动通知、道口栏杆(栏 门)等关键设备停用时,看守单位必须派人到现场监控,确 保安全。 第2.3.14条道口栏杆(门)应以对道路开放为定位。 特殊情况下需要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时,必须经铁路局批 准。间断看守的道口,必须在公路右侧(面对道口)设置看 间断时间牌。 第2.3.15条道口看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望, 适时关闭栏杆(门),按规定立岗接车;列车通过后,确认 本线及其他线无车时再开放栏杆(门)。多人看守道口,来 车时应执行呼唤应答制,互相协调一致。 第2.3.16条道机联控及道口与车站联控的道口,机 车乘务员、车站值班员、道口看守人员应利用列车调度通信 设备按规定进行联络,提示行车安全信息,确保行车安全。 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单位要制定在施工期间通过道口的 安全措施。 第2.3.17条道口自动信号通知时间必须满足道口看 守人员疏通、关闭道口时间的需要。线路允许速度变化时应 适时进行调整。 第2.3.18条有人看守道口发生故障时,必须按照“先
第2.3.21条对违反道口通行规定、抚乱交通秩序、 损坏设备等肇事行为及发生道口事故时,应立即通知铁路公 安部门处理。发现未经同意擅自设置道口或者人行过道的 应及时报告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2.3.22条在轨道电路区段进行天窗点外作业时,应 亚格执行下列规定: 1.养路工机具、轨道检查仪、道尺等,均必须有与轨 道电路的绝缘装置。
2.取放工具、抬运金属料具时,不得搭接两股钢轨、 绝缘接头、引入线或轨距杆。
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范本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行“十六字令”,做到“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 手比眼看”。连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当本务机;多机驱 动时,应确保各机械车操纵同步;遇有降雾、暴风雨(雪)、 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速度运行。 第2.4.4条工务机械车应凭调度命令进出封锁区间。 调度命令下达后,司机应对其进行核对。进出封锁区间前, 同机应与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联系,确认行车凭证 进路无误后方准开车。 第2.4.5条严禁关闭或变相关闭GYK运行。当GYK发 生故障时,工务机械车司机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 度员),并按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运行至前方站。 第2.4.6条工务机械车行驶在长大下坡道时,应适时 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及放飚,并不得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 挡溜放。 第2.4.7条工务机械车在站内停车待避时,应采取保 压制动;发动机熄火等待时,应做好防溜,司机不得同时离 车。 第2.4.8条工务机械车在车站或施工车辆停留线停留 时,应采取防溜措施,进行驻车制动,设置止轮器并加锁 并关闭电源、车窗,锁好车门后,车上人员方准离开。 第2.4.9条发现工务机械车制动、走行及与安全有关 的总成、部件有故障时,应停止运行或作业。作业负责人应
....- 铁路标准 安全标准
- 相关专题: